第十章南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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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還是千般不願,萬般想殺人的踏上了去青國的路,看的藥叟很是不解。“師父既然不想去,不去便是了。”他真怕阿珩這樣的情緒去了青陽,青陽得出大事。
阿珩瞅了眼年紀可以當自己祖父的弟子,冷聲道:“那份帛書是長生藥的丹方。”
藥叟了然,卻很快想起,很多年前,蒼凜大開殺戒,滅了所有知道長生藥內容的醫者與權貴。當年殺戮時,蒼凜是秉著寧可殺錯一萬也不錯放一個的態度去殺的,一個人發現有問題,他便將那人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滅了滿門,因為不確定那些人有沒有知道什麽不該知道的事,全殺了最保險。這麽個做法,死在蒼凜手裏的怨魂足以填滿萬裏雲水,是人族的浩劫,卻是羲和氏後裔的福音,長生藥徹底失傳,別人就想抓羲和氏後裔煉藥,也不知該如何著手。
最重要的是,自九州帝國時流傳下來的長生方從一開始就是殘缺的,沒人知道原因,但想想蒼凜做的事,大抵也能猜到是什麽人做的。也是因此,後世的王侯將相才會不惜人力物力召集方士煉制長生藥卻始終不能成功,因為方子不完整,好不容易在經過千百年的研究覆原了方子後,蒼凜跑了,再之後......便是遍及中州的追殺。在那個時代,醫者方士與過街老鼠無異,雖不至於人人喊打,卻也差不多。他們走到哪裏,蒼凜便追到哪裏,並且隨便亂丟□□,往往連累一大片人。人都是怕死的,就算自己不怕死,也怕自己的家小被殺,因此到了最後,沒有人再敢收容醫者,人人視醫者為災星。
蒼凜以一己之力扭轉了一整個時代對一個職業的看法。
匣裏躺著的那份帛書,能夠讓阿珩動容,顯然不會是什麽無關緊要的殘片,可能是完整的,不怪阿珩要去青國一趟。只是,如此一來,師父您老去青國真的就只是為了救人?怎麽會有種您是要去殺人的感覺?
有同樣感覺的不止藥叟一個,還有雲洛,並且雲洛非常幹脆的問了出來。“你莫不是打算去屠城?”若是想捂住長生方的事,屠城是最方便也最有效最徹底的做法。
阿珩聞言,認真的想了想,道:“若是有必要,可以那麽做。”
雲洛悚然。“你不是立誓不殺人嗎?”
阿珩想了想,皺眉:“這倒是個問題,不過真有需要的話,也顧不上了,最多屠城後我自盡便是。”
雲洛揉了揉額角。“你無需如此,若真需要屠城,你告訴我。”
阿珩反問:“你能做什麽?”
雲洛回道:“我能屠城啊,我帶著大軍屠了青陽,那麽你便不算觸犯醫者三誡。”
“辰國公卿不會答應伐青國的。”青國離得太遠,攻打青國著實不劃算。
雲洛不以為然:“戰爭的本質是為了利益,只要我能利用此事創造足夠的利益,他們會答應。”
阿珩無言。
雲洛叮囑道:“你可記住了,別沖動,我派幾個雲衛給你,需要殺人,你告訴他們,需要屠城,你就給我寫信。”
阿珩愈發無言,無奈道:“我沒那麽瘋,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殺人。”
雲洛道:“若想捂住此事,不可能不殺人。”
“能。”阿珩指了指腦袋。“我剖開許多人的腦子看過,每個人的腦子都與身體每一部分都有著聯系,它指揮著人的言行舉止。”
“所以?”
“若我切斷腦與身體的連接,人是不會死的。”
雲洛直覺會生不如死:“會如何?”
“睡到死。”
雲洛覺得自己可以放心了,這姑娘狠著呢。
阿珩走的時候坐的是牛車,共五輛,倒不是不想用馬車,而是馬是戰略物資,民間極少用,而近來因為在準備出征的事,民間馬匹幾乎被征盡,連貴族都沒人騎馬了,他們的馬匹除了小馬駒,也全被征走了。貴族尚且如此,何況阿珩,就連這牛車也是雲洛費了不少氣力弄的,牛也是戰略物資,同樣能用來運送糧草,事實上,若非春耕在即,可能辰國民間的牛也會被征個七七八八。
阿珩與三七乘坐一輛牛車,雲洛挑的十名護衛乘了另外兩輛馬車,最後兩輛,一輛裏放著金銖、銀毫、銅錙無數,一輛放著路上所需的糧食。雖然商國同睢國的戰場走陸路的話不會碰上,但為防別的情況,還是多準備點好。
公子芾與璽王姬坐的是馬車,他們自己從青國帶來的馬車。
牛車裏,三七很是疑惑:“阿母,阿父怎麽不與我們一起走,我看他好像很想與我們一起走。”
跑不掉唄。“因為他要忙著征兵練兵,所以脫不開身。”
辰國征兵分兩種,第一種是設個征兵處,有意的自己去報名,不過這種情況都只出現在戰事規模不大的前提下,若是戰事規模特別大,便是第二種法子了,挨家挨戶按人頭征。即將爆發的戰事不會是大戰,因此就是第一種,設個征兵處,有意者去報名,再訓練幾個月便是合格的銳士了。阿珩開始時很疑惑,哪有人只訓練幾個月便成銳士了?來了辰國,她才知道,在辰國,銳士這個詞不是誰都能用的,能夠慣以銳士之稱的軍隊或士卒無一不是驍勇善戰的強兵悍將,哪是幾個月就能訓練出來的。直到有一回她與三七去給雲洛送飯,見了征兵處的情況才了然,不是報了名就能從軍的,還得通過考核,考核內容很是簡單粗暴,半石重的石鎖擺地上,扛或拎著爬臺階,臺階高度,不多不少,一百零一階,每級臺階高約一尺,走上去,再走下來便算過。
不管是誰,能達到那樣的標準,只要熟悉了軍隊作戰,自然就是銳士了。
不過也因為這樣招來的人太過強悍,也更受重視,雲洛便得親自負責此事。白川君是已經定下的主將,這位將軍是打定了主意死也要死在戰場上,華陽在調理舊傷,車異在牧雲原,齊國吃虧太大,雲洛怕齊國打完離國就來打辰國,幹脆讓車異帶著重兵與摩雲關深情對望。扒拉一番,就他一個是得空的,不是他也是他了。
雖然自己脫不開身,但雲洛顯然還是放不下心,特別將兒子也塞進了阿珩的牛車裏,有兒子在,阿珩不管想做什麽都會為了懷裏的兒子三思再三思。
三七哦了一聲。“那我們要多久才能回家?”
“去去就回,少則三月,多則半年。”
三七一臉“啊,原來要那麽久啊。”
辰國洛邑與青國青陽的距離著實遠了點,直線距離便超過了三千裏,對此阿珩也很無奈。本來是可以坐船去的,走水路比陸路快,然而......萬裏雲水,裏頭兇猛的大魚真心不少,走水路的風險極大。誠然,辰國這一帶是雲水上游,但只是支流的洛水下游的寬度便超過了十裏,汛期時能有二十餘裏。如此一來,雲水又該多寬?據說雲水在離國那一段的河面便有兩百餘裏,汛期時,整個鄴原都是水。自然,辰與青之間的這段雲水沒那麽誇張,但水裏跳出來幾條十丈長的大魚,不是沒有過。然最重要的是,走水路會經過滄水戰場,雲水大魚再多,也不一定就一定碰的上,但滄水戰場,一定碰的上。
拉車的四頭健牛都是精選的,腳力很好,每日能走七八十裏,阿珩估摸著,如此速度,自己有望在仲夏時抵達青陽。
洛川郡東南是白川郡,即白川君的封地所在,不過白川君就沒回來過幾回就是了,封地一直是白川君在打理。阿珩與三七趴在小窗口一路看過去,發現白川郡被管理得很好,阡陌縱橫,種植的作物以菽粟為主,但也有不少菘菜,有一些山地無法種植谷物,也被種上了果樹以及南瓜。綠蔭間依稀可見都是黃褐色的果實,小的只有嬰兒拳頭那麽大,大的比車輪還大。地方官很有想法,在山林裏種植南瓜,林木與糧食都沒落下。
再往南,到了君水郡,也是差不多情況,但到了這裏總算可以不用繼續乘車了,這裏已經過了滄水,又遠離洛邑,船只沒被征去運送糧草,可以尋到渡船。
依著公子芾的意思,自然是從這裏坐船一路東去,到了雲夢澤再轉道向南進入青水,如此一來,順風順水,最多半月便能到青陽。
阿珩拒絕了公子芾的提議,只是過了數十裏寬的雲水,進入了淝國境內,打算從淝國進入商國,再從商國期間幾個小國,進入姜國,過了姜國便是青國。
公子芾聽了阿珩的路線圖,立時就想跳河裏死了算了,這路線,至少要經過十二個國家,女郎您老就不嫌累得慌嗎?外來者經過當地的國家,都得登記,出示證明什麽的,除非不進城,否則都會很麻煩。
不論公子芾與璽王姬怎麽個求,阿珩都無動於衷的上了岸,繼續坐馬車。
三七也想哭。“阿母,我不想吃幹糧了。”
這年頭的幹糧分兩種,一種是餅子,另一種是肉幹,阿珩茹素,因此車隊帶的糧食兩者皆有,三七可以變換著口味吃,但就這麽兩種,再怎麽變幻口味也吃膩了。
阿珩想了想,讓人給三七抓了條魚。“你想喝魚湯還是吃烤魚?”
三七找茬的問:“我想天天吃魚,可以嗎?”
辰國雖地處內陸,但之前修建的大型水利產生了無數溝渠,辰人都沒給浪費,或養芙蕖以便采蓮子蓮藕食用,也養各種繁殖快的魚類,一分一毫的資源都沒浪費。因此,在辰國,魚是比較常見的葷腥,加之阿珩又吃魚,藥廬每日都會買幾十條回來。三七雖然吃得多不是很喜歡吃魚,但這時與幹糧一比,魚都是山珍海味。
阿珩笑道:“可以啊,反正這邊的河流不少。”
三七挫敗,可他做牛車做得屁股疼啊。“牛車太顛簸了。”
“那就走慢點。”
想跳河的公子芾。“別啊,你再慢,秋季都不一定能到青陽。”
阿珩沒理會公子芾的抗議,公子澤又不是要死的疾病,一時半會死不了,不著急,因此她只是看著三七,三七只得點了點頭。
☆、番外北荒往事二
公子旦沒死,很快帶著人反攻北荒,收覆失地,齊載的價值也在此刻體現,胡人打算用他威脅公子旦。
羊皮書還未送出阿珩便可篤定結局:公子旦不會顧及這唯一的孫子的死活,齊國強盛已久,齊人不會向異族低頭。最重要的是,若是失去北荒的草場,對齊國會是近乎毀滅性的打擊。須知齊國軍隊以騎兵為主,而齊國騎兵的戰馬有七成來自於北荒的草場,公子旦承擔不起這後果。
事實也如阿珩所料,胡人的首領大怒。“既然你說不要這個孫子,那好,老子成全你,來人,給我將齊載的頭顱斬下給公子旦送去。”
阿珩忍不住輕咳了下,提醒。“首領,你要殺我的奴隸是否應該取得我這個主人的允可?”
齊載被俘,便是奴隸,阿珩靠著醫術得到了地位,第一件事便是向首領要了個承諾:這個奴隸給她,若是日後公子旦想要回去,那就還回去,若不想要,那就還是她的奴隸。
首領默然,最後還是沒殺齊載,失去了利用價值的齊載就只是一個羊奴,而一個尚在成長卻已醫術過人的神醫是北荒最稀缺的資源,為一羊奴得罪醫者,不值。
盡管暫時避過了一劫,但阿珩知道,這事沒完。
公子旦遲早會收覆失地,如送往異國他鄉的質子在開戰時極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選一般,當公子旦收覆失地時,齊載也將是北荒人洩憤的對象。
戰事一時半會結束不了,阿珩卻開始準備幹糧,肉幹、野菜團,從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須有足夠的食水。
齊載被打擊得不輕,焉巴巴的角落裏看阿珩準備東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別在這要死不活的礙我的眼。旦翁不過是放棄了你,可你捫心自問,你值得他放棄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麽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將一生無法擡起頭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間即地獄。”
賣國賊的後代,那絕不是什麽好名聲,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說列國,根本沒有對國的忠誠,他們忠誠的是君王。公子旦卻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須忠誠於國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獨不能背叛國家。出身帶來了尊貴的地位與榮耀,自然也要為此而失去任性的資格,得失總相隨,誰人能例外?至少載不是。
載譏笑反問:“所以我就該死?”
阿珩搖頭。“你該不該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絕境後只想著讓別人來救你,一定會死。”
她是醫者,且醫術不錯,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領會給她幾分面子,但日後胡人與齊人再開戰,載是祭旗的第一人選。
最先與齊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邊的羯人,公子旦率領大軍與羯族在遼闊的北荒草原上大戰,打的都是閃電戰,狹路相逢勇者勝,敗者自然倒黴。但齊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後,除了年輕的女子,其餘人都會殺死。而華族不會如此,華族的將領會在勝利後斬盡所有高過車輪的男子,婦孺則充為俘虜,回去之後賣給奴隸販子,會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公子旦大軍所過之處,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擠出鮮血來的屍體,連根人毛都沒留下,羯族實力大減。
阿珩與載都知道,後者的麻煩不遠了。
游牧民族內部之間部落仇殺也很嚴重,為了獲取更多的生存資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諸部之間也沒少起沖突,只是這些年先是被齊武王趕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氣候苦寒,就算將所有資源都給搶到了手裏,能養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於局勢,也迫於環境,北荒三族之間近些年都不怎麽動手,若不是被齊人滅了,就必須聯手。
羯族落敗,胡人與戎人參戰是遲早的事。
大軍出征自當祭旗,不論是華族亦或四夷皆如此,並且認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獲得神的庇護。阿珩對此持保留意見,什麽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靈性多了。人祭人殉什麽的,在阿珩看來,都是慘無人道的,雖說人都有一死,但死得這麽無聊,絕不會更慘了。且就算奴隸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隸祭祀等同於以牛羊牲畜祭祀,無所謂有無人性,便說這種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話裏關於神的描繪。阿珩依稀記得老娘說過,世間一切祭祀,芻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論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順眼,她都反抗不了現實,現實是,祭旗時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來,在北荒已近兩年,阿珩漸漸適應了北荒的氣候,只要不是太冷,咬著牙也能活動幾步,只要能動,阿珩便會讓自己每日走幾步,用這種方式讓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縮。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時,一支商隊渡海而來,帶來了大量的鹽、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銅。
青銅也分很多種,按著不同的配比度冶煉出的青銅可以用於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種便是鑄造兵器,商隊送來的便是可鑄造武器的青銅。
載險些氣死。“叛徒。”
阿珩不以為然:“沒有忠誠,何來背叛?”
商隊中人的長相,都很高大,應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隊的主人,是一個看上去不超過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樣與阿珩有幾分相似。不是長得像,事實上,兩個人長得一點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雙亮若妖鬼的眸子沒有一點特色,而那男子卻不然,姿容絕艷,宛若神祇臨世。但細看便會發現,兩張姿色完全不在一個層次的臉有著共同點:五官異於常人的深邃,膚色白皙卻不是華族貴族那種很久不曬太陽的蒼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讓阿珩斷定男子並非華族,至少不是純華族人的證據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華族的眸子以黑褐為主,阿珩的純黑色眸子雖少見,卻也不是沒有,但琥珀色的眸子......華族人絕不可能有。
都不是華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齊人了,不是齊人又怎會對齊國有忠誠?沒有忠誠又何談背叛?
載氣結。
載很是厭惡那個商隊主人,但阿珩不討厭,不管是誰,她都是不喜歡也不討厭的。但商隊主人卻不是,他對阿珩有著一種異乎尋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識淵博,讓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見時是不討厭不喜歡,沒三日阿珩便對自稱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載對白虎更厭惡了,因為白虎想撬他的墻角。
閑聊時,白虎提起了他有個比阿珩大幾歲的弟弟,性情好,也體貼,因此想為他向阿珩提親。
提親一般應該找當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黃泉了,加之阿珩年紀雖小,卻很有主見,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載很生氣,盡管定親是被公子旦給逼的,他一千個一萬個不想娶阿珩,但這並不代表他就高興看別人娶阿珩,至少此時此刻是不高興的。
阿珩沒理會載的心情,而是有些詫異的問白虎:“一般不是應該為子嗣提親嗎?”哪有人越俎代庖的為兄弟提親的?
“我並無子嗣。”
阿珩訝異。“貴庚?”按著她對人族的了解,白虎這年紀,不敢說一定抱上了孫子,但兒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臉色有一瞬的無語。“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個,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來了?”
“至今未歸。”
阿珩委婉的道:“你這與和離何異?”
“我從未承認她寫的和離書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與她便一日還是夫妻。”
阿珩:“......你沒有姬妾?”就算沒有妻子,也不過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卻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別的女人,她就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阿珩大奇:“你覺得她還會回來?”都拖到三十幾歲了,顯然不是一年兩年的事。
白虎嘆道:“不到生命終結,誰會知道結局呢?等下去,至少還有希望等到她回來。”
阿珩對白虎徹底刮目相看,她發現,自己似乎愛上了這個男人,而不論是否愛上這個男人,她都毫不猶豫的拒絕了白虎替其弟的提親。
沒等阿珩認真的去了解白虎的來歷,載便出了事,北荒與齊國再次開戰,這一次胡人也將被卷進去,因此決定誅載祭旗,而載......刺殺首領失敗,不日將被祭旗。
載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請去為首領治病,她把首領給解了毒,然後趁人不註意時帶著載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這裏是草的海洋,一個人藏進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裏,縱使胡人滿草原的追殺也沒能找出兩個人。
載很不解。“人又沒死,至於這般瘋狂?”
阿珩聞言隨口道:“誰說沒死?”
“你不是解了毒嗎?”
阿珩反問:“有誰規定解藥裏不能下毒?”
載:“......你不是不能殺人嗎?”
“別人自盡了可不能算我殺人。”
載默然。
半個月後阿珩開始考慮要不要讓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頭是藍天,其餘方向全是綠色,就是當地人也不敢說自己能認得路,何況兩個生長於中原的華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領前不久才自盡,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將她腰斬了都是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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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瞅了眼年紀可以當自己祖父的弟子,冷聲道:“那份帛書是長生藥的丹方。”
藥叟了然,卻很快想起,很多年前,蒼凜大開殺戒,滅了所有知道長生藥內容的醫者與權貴。當年殺戮時,蒼凜是秉著寧可殺錯一萬也不錯放一個的態度去殺的,一個人發現有問題,他便將那人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滅了滿門,因為不確定那些人有沒有知道什麽不該知道的事,全殺了最保險。這麽個做法,死在蒼凜手裏的怨魂足以填滿萬裏雲水,是人族的浩劫,卻是羲和氏後裔的福音,長生藥徹底失傳,別人就想抓羲和氏後裔煉藥,也不知該如何著手。
最重要的是,自九州帝國時流傳下來的長生方從一開始就是殘缺的,沒人知道原因,但想想蒼凜做的事,大抵也能猜到是什麽人做的。也是因此,後世的王侯將相才會不惜人力物力召集方士煉制長生藥卻始終不能成功,因為方子不完整,好不容易在經過千百年的研究覆原了方子後,蒼凜跑了,再之後......便是遍及中州的追殺。在那個時代,醫者方士與過街老鼠無異,雖不至於人人喊打,卻也差不多。他們走到哪裏,蒼凜便追到哪裏,並且隨便亂丟□□,往往連累一大片人。人都是怕死的,就算自己不怕死,也怕自己的家小被殺,因此到了最後,沒有人再敢收容醫者,人人視醫者為災星。
蒼凜以一己之力扭轉了一整個時代對一個職業的看法。
匣裏躺著的那份帛書,能夠讓阿珩動容,顯然不會是什麽無關緊要的殘片,可能是完整的,不怪阿珩要去青國一趟。只是,如此一來,師父您老去青國真的就只是為了救人?怎麽會有種您是要去殺人的感覺?
有同樣感覺的不止藥叟一個,還有雲洛,並且雲洛非常幹脆的問了出來。“你莫不是打算去屠城?”若是想捂住長生方的事,屠城是最方便也最有效最徹底的做法。
阿珩聞言,認真的想了想,道:“若是有必要,可以那麽做。”
雲洛悚然。“你不是立誓不殺人嗎?”
阿珩想了想,皺眉:“這倒是個問題,不過真有需要的話,也顧不上了,最多屠城後我自盡便是。”
雲洛揉了揉額角。“你無需如此,若真需要屠城,你告訴我。”
阿珩反問:“你能做什麽?”
雲洛回道:“我能屠城啊,我帶著大軍屠了青陽,那麽你便不算觸犯醫者三誡。”
“辰國公卿不會答應伐青國的。”青國離得太遠,攻打青國著實不劃算。
雲洛不以為然:“戰爭的本質是為了利益,只要我能利用此事創造足夠的利益,他們會答應。”
阿珩無言。
雲洛叮囑道:“你可記住了,別沖動,我派幾個雲衛給你,需要殺人,你告訴他們,需要屠城,你就給我寫信。”
阿珩愈發無言,無奈道:“我沒那麽瘋,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殺人。”
雲洛道:“若想捂住此事,不可能不殺人。”
“能。”阿珩指了指腦袋。“我剖開許多人的腦子看過,每個人的腦子都與身體每一部分都有著聯系,它指揮著人的言行舉止。”
“所以?”
“若我切斷腦與身體的連接,人是不會死的。”
雲洛直覺會生不如死:“會如何?”
“睡到死。”
雲洛覺得自己可以放心了,這姑娘狠著呢。
阿珩走的時候坐的是牛車,共五輛,倒不是不想用馬車,而是馬是戰略物資,民間極少用,而近來因為在準備出征的事,民間馬匹幾乎被征盡,連貴族都沒人騎馬了,他們的馬匹除了小馬駒,也全被征走了。貴族尚且如此,何況阿珩,就連這牛車也是雲洛費了不少氣力弄的,牛也是戰略物資,同樣能用來運送糧草,事實上,若非春耕在即,可能辰國民間的牛也會被征個七七八八。
阿珩與三七乘坐一輛牛車,雲洛挑的十名護衛乘了另外兩輛馬車,最後兩輛,一輛裏放著金銖、銀毫、銅錙無數,一輛放著路上所需的糧食。雖然商國同睢國的戰場走陸路的話不會碰上,但為防別的情況,還是多準備點好。
公子芾與璽王姬坐的是馬車,他們自己從青國帶來的馬車。
牛車裏,三七很是疑惑:“阿母,阿父怎麽不與我們一起走,我看他好像很想與我們一起走。”
跑不掉唄。“因為他要忙著征兵練兵,所以脫不開身。”
辰國征兵分兩種,第一種是設個征兵處,有意的自己去報名,不過這種情況都只出現在戰事規模不大的前提下,若是戰事規模特別大,便是第二種法子了,挨家挨戶按人頭征。即將爆發的戰事不會是大戰,因此就是第一種,設個征兵處,有意者去報名,再訓練幾個月便是合格的銳士了。阿珩開始時很疑惑,哪有人只訓練幾個月便成銳士了?來了辰國,她才知道,在辰國,銳士這個詞不是誰都能用的,能夠慣以銳士之稱的軍隊或士卒無一不是驍勇善戰的強兵悍將,哪是幾個月就能訓練出來的。直到有一回她與三七去給雲洛送飯,見了征兵處的情況才了然,不是報了名就能從軍的,還得通過考核,考核內容很是簡單粗暴,半石重的石鎖擺地上,扛或拎著爬臺階,臺階高度,不多不少,一百零一階,每級臺階高約一尺,走上去,再走下來便算過。
不管是誰,能達到那樣的標準,只要熟悉了軍隊作戰,自然就是銳士了。
不過也因為這樣招來的人太過強悍,也更受重視,雲洛便得親自負責此事。白川君是已經定下的主將,這位將軍是打定了主意死也要死在戰場上,華陽在調理舊傷,車異在牧雲原,齊國吃虧太大,雲洛怕齊國打完離國就來打辰國,幹脆讓車異帶著重兵與摩雲關深情對望。扒拉一番,就他一個是得空的,不是他也是他了。
雖然自己脫不開身,但雲洛顯然還是放不下心,特別將兒子也塞進了阿珩的牛車裏,有兒子在,阿珩不管想做什麽都會為了懷裏的兒子三思再三思。
三七哦了一聲。“那我們要多久才能回家?”
“去去就回,少則三月,多則半年。”
三七一臉“啊,原來要那麽久啊。”
辰國洛邑與青國青陽的距離著實遠了點,直線距離便超過了三千裏,對此阿珩也很無奈。本來是可以坐船去的,走水路比陸路快,然而......萬裏雲水,裏頭兇猛的大魚真心不少,走水路的風險極大。誠然,辰國這一帶是雲水上游,但只是支流的洛水下游的寬度便超過了十裏,汛期時能有二十餘裏。如此一來,雲水又該多寬?據說雲水在離國那一段的河面便有兩百餘裏,汛期時,整個鄴原都是水。自然,辰與青之間的這段雲水沒那麽誇張,但水裏跳出來幾條十丈長的大魚,不是沒有過。然最重要的是,走水路會經過滄水戰場,雲水大魚再多,也不一定就一定碰的上,但滄水戰場,一定碰的上。
拉車的四頭健牛都是精選的,腳力很好,每日能走七八十裏,阿珩估摸著,如此速度,自己有望在仲夏時抵達青陽。
洛川郡東南是白川郡,即白川君的封地所在,不過白川君就沒回來過幾回就是了,封地一直是白川君在打理。阿珩與三七趴在小窗口一路看過去,發現白川郡被管理得很好,阡陌縱橫,種植的作物以菽粟為主,但也有不少菘菜,有一些山地無法種植谷物,也被種上了果樹以及南瓜。綠蔭間依稀可見都是黃褐色的果實,小的只有嬰兒拳頭那麽大,大的比車輪還大。地方官很有想法,在山林裏種植南瓜,林木與糧食都沒落下。
再往南,到了君水郡,也是差不多情況,但到了這裏總算可以不用繼續乘車了,這裏已經過了滄水,又遠離洛邑,船只沒被征去運送糧草,可以尋到渡船。
依著公子芾的意思,自然是從這裏坐船一路東去,到了雲夢澤再轉道向南進入青水,如此一來,順風順水,最多半月便能到青陽。
阿珩拒絕了公子芾的提議,只是過了數十裏寬的雲水,進入了淝國境內,打算從淝國進入商國,再從商國期間幾個小國,進入姜國,過了姜國便是青國。
公子芾聽了阿珩的路線圖,立時就想跳河裏死了算了,這路線,至少要經過十二個國家,女郎您老就不嫌累得慌嗎?外來者經過當地的國家,都得登記,出示證明什麽的,除非不進城,否則都會很麻煩。
不論公子芾與璽王姬怎麽個求,阿珩都無動於衷的上了岸,繼續坐馬車。
三七也想哭。“阿母,我不想吃幹糧了。”
這年頭的幹糧分兩種,一種是餅子,另一種是肉幹,阿珩茹素,因此車隊帶的糧食兩者皆有,三七可以變換著口味吃,但就這麽兩種,再怎麽變幻口味也吃膩了。
阿珩想了想,讓人給三七抓了條魚。“你想喝魚湯還是吃烤魚?”
三七找茬的問:“我想天天吃魚,可以嗎?”
辰國雖地處內陸,但之前修建的大型水利產生了無數溝渠,辰人都沒給浪費,或養芙蕖以便采蓮子蓮藕食用,也養各種繁殖快的魚類,一分一毫的資源都沒浪費。因此,在辰國,魚是比較常見的葷腥,加之阿珩又吃魚,藥廬每日都會買幾十條回來。三七雖然吃得多不是很喜歡吃魚,但這時與幹糧一比,魚都是山珍海味。
阿珩笑道:“可以啊,反正這邊的河流不少。”
三七挫敗,可他做牛車做得屁股疼啊。“牛車太顛簸了。”
“那就走慢點。”
想跳河的公子芾。“別啊,你再慢,秋季都不一定能到青陽。”
阿珩沒理會公子芾的抗議,公子澤又不是要死的疾病,一時半會死不了,不著急,因此她只是看著三七,三七只得點了點頭。
☆、番外北荒往事二
公子旦沒死,很快帶著人反攻北荒,收覆失地,齊載的價值也在此刻體現,胡人打算用他威脅公子旦。
羊皮書還未送出阿珩便可篤定結局:公子旦不會顧及這唯一的孫子的死活,齊國強盛已久,齊人不會向異族低頭。最重要的是,若是失去北荒的草場,對齊國會是近乎毀滅性的打擊。須知齊國軍隊以騎兵為主,而齊國騎兵的戰馬有七成來自於北荒的草場,公子旦承擔不起這後果。
事實也如阿珩所料,胡人的首領大怒。“既然你說不要這個孫子,那好,老子成全你,來人,給我將齊載的頭顱斬下給公子旦送去。”
阿珩忍不住輕咳了下,提醒。“首領,你要殺我的奴隸是否應該取得我這個主人的允可?”
齊載被俘,便是奴隸,阿珩靠著醫術得到了地位,第一件事便是向首領要了個承諾:這個奴隸給她,若是日後公子旦想要回去,那就還回去,若不想要,那就還是她的奴隸。
首領默然,最後還是沒殺齊載,失去了利用價值的齊載就只是一個羊奴,而一個尚在成長卻已醫術過人的神醫是北荒最稀缺的資源,為一羊奴得罪醫者,不值。
盡管暫時避過了一劫,但阿珩知道,這事沒完。
公子旦遲早會收覆失地,如送往異國他鄉的質子在開戰時極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選一般,當公子旦收覆失地時,齊載也將是北荒人洩憤的對象。
戰事一時半會結束不了,阿珩卻開始準備幹糧,肉幹、野菜團,從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須有足夠的食水。
齊載被打擊得不輕,焉巴巴的角落裏看阿珩準備東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別在這要死不活的礙我的眼。旦翁不過是放棄了你,可你捫心自問,你值得他放棄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麽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將一生無法擡起頭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間即地獄。”
賣國賊的後代,那絕不是什麽好名聲,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說列國,根本沒有對國的忠誠,他們忠誠的是君王。公子旦卻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須忠誠於國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獨不能背叛國家。出身帶來了尊貴的地位與榮耀,自然也要為此而失去任性的資格,得失總相隨,誰人能例外?至少載不是。
載譏笑反問:“所以我就該死?”
阿珩搖頭。“你該不該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絕境後只想著讓別人來救你,一定會死。”
她是醫者,且醫術不錯,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領會給她幾分面子,但日後胡人與齊人再開戰,載是祭旗的第一人選。
最先與齊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邊的羯人,公子旦率領大軍與羯族在遼闊的北荒草原上大戰,打的都是閃電戰,狹路相逢勇者勝,敗者自然倒黴。但齊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後,除了年輕的女子,其餘人都會殺死。而華族不會如此,華族的將領會在勝利後斬盡所有高過車輪的男子,婦孺則充為俘虜,回去之後賣給奴隸販子,會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公子旦大軍所過之處,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擠出鮮血來的屍體,連根人毛都沒留下,羯族實力大減。
阿珩與載都知道,後者的麻煩不遠了。
游牧民族內部之間部落仇殺也很嚴重,為了獲取更多的生存資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諸部之間也沒少起沖突,只是這些年先是被齊武王趕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氣候苦寒,就算將所有資源都給搶到了手裏,能養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於局勢,也迫於環境,北荒三族之間近些年都不怎麽動手,若不是被齊人滅了,就必須聯手。
羯族落敗,胡人與戎人參戰是遲早的事。
大軍出征自當祭旗,不論是華族亦或四夷皆如此,並且認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獲得神的庇護。阿珩對此持保留意見,什麽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靈性多了。人祭人殉什麽的,在阿珩看來,都是慘無人道的,雖說人都有一死,但死得這麽無聊,絕不會更慘了。且就算奴隸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隸祭祀等同於以牛羊牲畜祭祀,無所謂有無人性,便說這種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話裏關於神的描繪。阿珩依稀記得老娘說過,世間一切祭祀,芻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論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順眼,她都反抗不了現實,現實是,祭旗時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來,在北荒已近兩年,阿珩漸漸適應了北荒的氣候,只要不是太冷,咬著牙也能活動幾步,只要能動,阿珩便會讓自己每日走幾步,用這種方式讓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縮。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時,一支商隊渡海而來,帶來了大量的鹽、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銅。
青銅也分很多種,按著不同的配比度冶煉出的青銅可以用於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種便是鑄造兵器,商隊送來的便是可鑄造武器的青銅。
載險些氣死。“叛徒。”
阿珩不以為然:“沒有忠誠,何來背叛?”
商隊中人的長相,都很高大,應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隊的主人,是一個看上去不超過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樣與阿珩有幾分相似。不是長得像,事實上,兩個人長得一點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雙亮若妖鬼的眸子沒有一點特色,而那男子卻不然,姿容絕艷,宛若神祇臨世。但細看便會發現,兩張姿色完全不在一個層次的臉有著共同點:五官異於常人的深邃,膚色白皙卻不是華族貴族那種很久不曬太陽的蒼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讓阿珩斷定男子並非華族,至少不是純華族人的證據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華族的眸子以黑褐為主,阿珩的純黑色眸子雖少見,卻也不是沒有,但琥珀色的眸子......華族人絕不可能有。
都不是華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齊人了,不是齊人又怎會對齊國有忠誠?沒有忠誠又何談背叛?
載氣結。
載很是厭惡那個商隊主人,但阿珩不討厭,不管是誰,她都是不喜歡也不討厭的。但商隊主人卻不是,他對阿珩有著一種異乎尋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識淵博,讓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見時是不討厭不喜歡,沒三日阿珩便對自稱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載對白虎更厭惡了,因為白虎想撬他的墻角。
閑聊時,白虎提起了他有個比阿珩大幾歲的弟弟,性情好,也體貼,因此想為他向阿珩提親。
提親一般應該找當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黃泉了,加之阿珩年紀雖小,卻很有主見,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載很生氣,盡管定親是被公子旦給逼的,他一千個一萬個不想娶阿珩,但這並不代表他就高興看別人娶阿珩,至少此時此刻是不高興的。
阿珩沒理會載的心情,而是有些詫異的問白虎:“一般不是應該為子嗣提親嗎?”哪有人越俎代庖的為兄弟提親的?
“我並無子嗣。”
阿珩訝異。“貴庚?”按著她對人族的了解,白虎這年紀,不敢說一定抱上了孫子,但兒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臉色有一瞬的無語。“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個,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來了?”
“至今未歸。”
阿珩委婉的道:“你這與和離何異?”
“我從未承認她寫的和離書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與她便一日還是夫妻。”
阿珩:“......你沒有姬妾?”就算沒有妻子,也不過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卻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別的女人,她就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阿珩大奇:“你覺得她還會回來?”都拖到三十幾歲了,顯然不是一年兩年的事。
白虎嘆道:“不到生命終結,誰會知道結局呢?等下去,至少還有希望等到她回來。”
阿珩對白虎徹底刮目相看,她發現,自己似乎愛上了這個男人,而不論是否愛上這個男人,她都毫不猶豫的拒絕了白虎替其弟的提親。
沒等阿珩認真的去了解白虎的來歷,載便出了事,北荒與齊國再次開戰,這一次胡人也將被卷進去,因此決定誅載祭旗,而載......刺殺首領失敗,不日將被祭旗。
載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請去為首領治病,她把首領給解了毒,然後趁人不註意時帶著載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這裏是草的海洋,一個人藏進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裏,縱使胡人滿草原的追殺也沒能找出兩個人。
載很不解。“人又沒死,至於這般瘋狂?”
阿珩聞言隨口道:“誰說沒死?”
“你不是解了毒嗎?”
阿珩反問:“有誰規定解藥裏不能下毒?”
載:“......你不是不能殺人嗎?”
“別人自盡了可不能算我殺人。”
載默然。
半個月後阿珩開始考慮要不要讓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頭是藍天,其餘方向全是綠色,就是當地人也不敢說自己能認得路,何況兩個生長於中原的華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領前不久才自盡,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將她腰斬了都是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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