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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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靠海,像每一座緊挨著碼頭與港口的城市一樣,屬於輪船的汽笛聲常常不分晝夜地響。
不到早晨六點,辰光被一片霧色掩埋住,天光藏在其後,蒙了一整個世界的困倦與暧昧。
陶綾腳步稍稍後撤了一步,臉上浮現出一個明晃晃又虛偽的微笑:“你好,剛才多虧了您。先生貴姓啊?”
魏驚戍沒有回答,目光靜靜落在她身上,無關探究,就像是看一塊客觀存在的木頭。五六秒後,他收回眼神,轉向櫃臺去取自己那盒蛋撻。
陶綾心情覆雜,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正無語著,對方拎著盒子朝她走近了幾步:“我姓魏。”
他腳步都沒停,淡淡頷首算打過招呼,擦身而過向來時的街道走去。
陶綾深吸了一口氣,一只手插在褲兜裏,閉了閉眼睛,忍來忍去沒有憋住,彎腰撿了個石子,猛丟到了對面商家低矮的房頂上,代替了不方便出聲的我靠。
與第一次見面時有關場景的記憶,如同藏在記憶深處的深海中,好歹只是安放在那,沒有被水草纏住,她隨手一撈就讓其重見天日。
套用一句流行經典的歌詞,那就是“我聽見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如果再加一句的話,應該是我聽見你要殺人滅口的聲音。
十七歲的陶綾還沒有遇到真正的劫難,把跟著母親回一趟家鄉的鎮上奉為最悲傷的事,沒有之一。
那意味著幾乎永遠昏黃灰蒙的天,眾居的嘈雜淩亂和不死不休的吵架,如同進了三萬只鴨子同時開口的養殖場,你根本分不清哪只在悲訴丟掉的晾衣架,哪只在滿場找自己欠扁的小鴨子。但最糟的不是這,她寧願聽這些熱熱鬧鬧的聲音連續一年,也不想跟著她媽去另一邊的木板房裏走親戚。他們有一項絕活,就是用油膩的眼光摸人。再用自己那張被發黴泡菜腌了可能五十年的嘴,問出相當令人有犯罪沖動的問題。
諸如……
陶綾不是很想回憶。
奇怪的是,她媽幾乎都可以笑瞇瞇地聽著,然後把提回來的禮品、補品、米面油好好地送給他們。
三十年前,她媽失去雙親後,吃百家飯長大。東家養一陣,西家帶一陣。都懶得送到幾十裏地外的福利院去,是大家看大的小孩,如果送去了總好像是在說這女孩周圍沒人了似得。等到了十七八歲,她成了鎮上最出挑的女孩。發辮烏黑,皮膚雪白,修長的脖頸與足以勾得住任何眼神的臉,混合著不落凡塵的艷美和清純,眼波清澈,唇瓣嫣紅身段誘人。
陶綾小時候,對墻上的一些明星畫報和電視雜志完全無感。因為客觀來說,她們長得沒她媽好看。
當然,從貼畫報、相信自己孩子對久了能長美這一點來看,她媽身上的傻白甜元素比重不小。
跟著這樣一個風韻尚存、又乖又天真的女人回鄉,簡直是磨難。
不誇張地說,當時如果她媽不堵著她的嘴,就那些能問出‘我爸當時是不是幫你很大的忙啊?要不你哪能嫁那麽好,指不定做雞去了吧?’話的人,來幾個她能撕幾個。
所以最後三天她堅決不去了,寧願在家洗衣服。
住地圍成一個開口的正方形,有三層,形似腳短點的吊腳樓。一樓是公共區域,廁所、廚房、十五平米的廳堂,踏出廳堂,中間還有一塊青石板鋪就的空間。沿著樓梯,能走到二樓,有十多個房間,住著十多戶人家。三樓是個天臺。
這裏常年潮濕,陰雨天氣占了多數。
那天她從抱著一盆走出昏暗的小屋,低頭仔細看地上,生怕從木板間的縫隙掉下去了。接著,耳朵裏就傳進一陣聲音。對她來說很陌生,但是畢竟十七八了,這種伴隨著吱吱呀呀的床板聲一起出現的,幾乎可以不作他想。
陶綾又往前走了幾步,噪音不降反升,她這下也註意到,對方是在靠近樓梯口的那間房,門甚至還虛掩著,有少說三厘米的縫,裏面隱約可見人。
她對這種事向來沒有窺探的興趣,但是很巧的是,在房門口和欄桿之間站了個人。
男人。
陶綾看到的一瞬,覺得大開了眼界,原來真有喜歡偷窺這事的人啊?
可很快,她發現不是那樣的。右手邊的房內,除了叫聲,還傳來類似“他算個狗屁,別管他”的聲音,陶綾又往左邊多掃了一眼,男人安靜地站在那裏,眼睛始終都沒擡,一只手臂撐在後面搖搖欲墜的欄桿上,黃昏降臨,細雨起了,他背後的煙雨蒙蒙如入戲,都沒有那一副面無表情的臉色來的吸引人。
陶綾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覺得這人真的有趣。
在他臉上找不到一絲怒氣存在的痕跡。
她又張望著往裏面看了一眼,沒有眼色的開口:“她說的是你嗎?”
陶綾聲音不大,笑容掛了一點在凈白的小臉上,努力使自己看著不像來看熱鬧的。
不知道那讓她看上去更像某種幸災樂禍。
那人不知道從哪裏摸出一支煙點燃,火光閃了閃,又黯滅下去,他低頭抽了一口,把煙灰順著欄桿敲了敲,弄掉。一雙如海般深的眼睛對上她的,無端生出什麽東西沈澱到底的……不在乎。
或者說還有其他的,可陶綾有限的人生經歷與看人眼光,並不足以讓她摸透眼前這個人。
她當時覺得這人這麽好看,還得被劈腿,真是慘透了。
所以陶綾又看了會兒。直到男人手上那根煙燃盡,他抖掉最後一點煙灰,捏滅了後把煙頭扔下了閣樓。
接著擡手敲了敲門。
“快遞。”
屋裏的聲音不止不休,裏面的人似乎咕噥了句滾。只有女人在難耐中皺起了眉頭。
“外賣。”
他又換了說辭,依然無比平靜。
她差點把盆子沒笑掉。衣服也不急著洗了,夾在腋下,道:“借過。”
男人沒看她,在逼仄的過道裏硬是退後了兩步,腰部抵在那道桿上,陶綾從中通過時,忽然停下了腳步,轉身,猝不及防地踹開了吱嘎作響的門:“嘿,哥們,有人找。”
後來,屋裏嚇得縮起的女人和軟了的男人,氣得花了一個月滿鎮翻陶綾這個人。
奈何沒有名字,也記不得具體容貌,只能靠著模糊的印象來。
但她不一樣,她知道那人的名字,叫魏驚戍。
她在離開前又看到他兩次,魏驚戍兩次都是背對著小樓坐在臺階上,不知道在看什麽,一看就看一天。
他一共跟陶綾說了兩句話。
第一句是,小姑娘,洗你的衣服去。
第二句是,讓開。
陶綾才不管他,她從周圍人口裏知道這是個外地人,異鄉客。幾周前才來,誰也不知道他跟那個出軌的林純霜有什麽關系。
而厭惡比愛難掩藏多了,他們都說自從這個人來了以後,倒黴事也變多了;東邊死人西邊雨,南邊車禍北邊的鍋破,恨不能都安到這個陰冷的男人身上。
陶綾經常聽著聽著就笑了,短發的劉海樂得翹起來,反問科普的吃瓜群眾:“我媽說這段時間附近養豬場不安生,懷胎的母豬莫名其妙就死了,好像也是這人造成的?”
“是啊是啊!”
對方見她開竅了,拍拍陶綾肩膀,“記得要離遠點。”
陶綾小貓一樣天生微翹的唇笑意更深:“可是附近沒有養豬場誒。我瞎編的。”
‘他們都說’,這是十七歲的陶綾能聽到的,最軟弱的四個字。
她從市場上買煎餅果子和當地的小吃,經常多買一點,看見他就順手給他,看不見就自己吃了。
魏驚戍本來是無視的,後來陶綾覺得心累,一手果子一手叉腰:“你覺得這樣有意義嗎?給你就拿著,和失敗了得拍拍屁股爬起來,是人生兩條顛不破的真理,記住了,小夥子。
她第一次讓她媽延長期限,多住了整整一周。
那一周,在好幾年內,對陶綾來說都是相當長的一周,因為時間在那時顯出了它的伸縮性:越短暫,越漫長;怕它過得快,反而會越清晰的回憶起每一秒。
直到家裏遭遇變故,那一周的光彩和存在感才被刷了下去。
後來她嘗試過找他,通通無果。以至於陶綾懷疑過,自己真的去過那個地方,遇到過一個頭頂可抓喜羊羊的男人嗎。
但是從某一年開始,她在後廚忙到十二點,無意間刷了刷新聞,那個名字猛然蹦進眼睛裏,幾乎凍住了她整個人。
那一天是她二十二歲的生日,月薪2700元,兼職3328元。
每一天都在找更便宜的房子,報紙上圈著各類門檻夠低的工作。
陶綾覺得那樣也還好,習慣和麻木,真是上天為讓人適應這人間最好的禮物。
忙忘了,對她來說也算是活著的最好證明。所以初三高三考研這些節點才顯的尤為讓人這個物種懷念,因為其他時候甚至都沒人在背後推著逼一把,所過的每一秒都是自欺欺人的等待著下一個節點,找尋抓不到的意義。
可是在那個時刻,她只想起十七歲查他名字,刻在腦子裏的一句話。
颯颯寒霜驚戍旅;漫漫朔雪冷魚翁。
那像一把鑰匙,也像一捧熱水,澆在凍僵的肢體上,刺痛鋪天蓋地的襲來。
十七歲的陶綾和二十二歲的,本來互為陌生人,卻又在那一刻交匯在某個點上。
* * *
拎著一盒涼掉的蛋撻回去,她沒有回出租房,直接去了胡枕喬家。
這小妮子這幾年打拼比她猛,原來勾勾手就任挑任選的走秀、□□會,在一夜之間,為了避胡家人的嫌,消失殆盡。
但好在她外在條件確實好,爭取一些最簡單的平面廣告還是有希望的。除了連軸轉工作,工資至少一半得花在保養和維持上,胡枕喬的日子其實過得也緊巴巴的。
陶綾知道,上周胡枕喬硬塞給她的四千‘借’她的錢,對她來說也不是一筆小錢。
敲了幾分鐘門無人回應,她開始自己在鞋架上掏鑰匙開門,這是她們倆之前說好的。
剛剛把門拉開一條縫,她聽見屋內的動靜隨著這條縫鋪天蓋地的傳來,陶綾一下就僵了。
隨著一句極長的‘賤人我%¥……$#@*&……”問候祖宗的覆雜從句,一個精致的花瓶也朝著陶綾這邊飛來,差點砸中她前額。
陶綾剛躲開,一個身著黑色半身裙,卷發精致然而被自己鬧成雞窩的女人沖著她過來,氣勢洶洶,把她已然和賤人歸為了一類。
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所以女人上來抓著陶綾就是一個石破天驚的巴掌。
胡枕喬這邊還捂著臉,登時就瞪大了眼睛,一句‘艹你媽別打她!’堪堪卡在了喉嚨裏。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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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綾心情覆雜,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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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腳步都沒停,淡淡頷首算打過招呼,擦身而過向來時的街道走去。
陶綾深吸了一口氣,一只手插在褲兜裏,閉了閉眼睛,忍來忍去沒有憋住,彎腰撿了個石子,猛丟到了對面商家低矮的房頂上,代替了不方便出聲的我靠。
與第一次見面時有關場景的記憶,如同藏在記憶深處的深海中,好歹只是安放在那,沒有被水草纏住,她隨手一撈就讓其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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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的陶綾還沒有遇到真正的劫難,把跟著母親回一趟家鄉的鎮上奉為最悲傷的事,沒有之一。
那意味著幾乎永遠昏黃灰蒙的天,眾居的嘈雜淩亂和不死不休的吵架,如同進了三萬只鴨子同時開口的養殖場,你根本分不清哪只在悲訴丟掉的晾衣架,哪只在滿場找自己欠扁的小鴨子。但最糟的不是這,她寧願聽這些熱熱鬧鬧的聲音連續一年,也不想跟著她媽去另一邊的木板房裏走親戚。他們有一項絕活,就是用油膩的眼光摸人。再用自己那張被發黴泡菜腌了可能五十年的嘴,問出相當令人有犯罪沖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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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綾不是很想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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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她媽失去雙親後,吃百家飯長大。東家養一陣,西家帶一陣。都懶得送到幾十裏地外的福利院去,是大家看大的小孩,如果送去了總好像是在說這女孩周圍沒人了似得。等到了十七八歲,她成了鎮上最出挑的女孩。發辮烏黑,皮膚雪白,修長的脖頸與足以勾得住任何眼神的臉,混合著不落凡塵的艷美和清純,眼波清澈,唇瓣嫣紅身段誘人。
陶綾小時候,對墻上的一些明星畫報和電視雜志完全無感。因為客觀來說,她們長得沒她媽好看。
當然,從貼畫報、相信自己孩子對久了能長美這一點來看,她媽身上的傻白甜元素比重不小。
跟著這樣一個風韻尚存、又乖又天真的女人回鄉,簡直是磨難。
不誇張地說,當時如果她媽不堵著她的嘴,就那些能問出‘我爸當時是不是幫你很大的忙啊?要不你哪能嫁那麽好,指不定做雞去了吧?’話的人,來幾個她能撕幾個。
所以最後三天她堅決不去了,寧願在家洗衣服。
住地圍成一個開口的正方形,有三層,形似腳短點的吊腳樓。一樓是公共區域,廁所、廚房、十五平米的廳堂,踏出廳堂,中間還有一塊青石板鋪就的空間。沿著樓梯,能走到二樓,有十多個房間,住著十多戶人家。三樓是個天臺。
這裏常年潮濕,陰雨天氣占了多數。
那天她從抱著一盆走出昏暗的小屋,低頭仔細看地上,生怕從木板間的縫隙掉下去了。接著,耳朵裏就傳進一陣聲音。對她來說很陌生,但是畢竟十七八了,這種伴隨著吱吱呀呀的床板聲一起出現的,幾乎可以不作他想。
陶綾又往前走了幾步,噪音不降反升,她這下也註意到,對方是在靠近樓梯口的那間房,門甚至還虛掩著,有少說三厘米的縫,裏面隱約可見人。
她對這種事向來沒有窺探的興趣,但是很巧的是,在房門口和欄桿之間站了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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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綾看到的一瞬,覺得大開了眼界,原來真有喜歡偷窺這事的人啊?
可很快,她發現不是那樣的。右手邊的房內,除了叫聲,還傳來類似“他算個狗屁,別管他”的聲音,陶綾又往左邊多掃了一眼,男人安靜地站在那裏,眼睛始終都沒擡,一只手臂撐在後面搖搖欲墜的欄桿上,黃昏降臨,細雨起了,他背後的煙雨蒙蒙如入戲,都沒有那一副面無表情的臉色來的吸引人。
陶綾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覺得這人真的有趣。
在他臉上找不到一絲怒氣存在的痕跡。
她又張望著往裏面看了一眼,沒有眼色的開口:“她說的是你嗎?”
陶綾聲音不大,笑容掛了一點在凈白的小臉上,努力使自己看著不像來看熱鬧的。
不知道那讓她看上去更像某種幸災樂禍。
那人不知道從哪裏摸出一支煙點燃,火光閃了閃,又黯滅下去,他低頭抽了一口,把煙灰順著欄桿敲了敲,弄掉。一雙如海般深的眼睛對上她的,無端生出什麽東西沈澱到底的……不在乎。
或者說還有其他的,可陶綾有限的人生經歷與看人眼光,並不足以讓她摸透眼前這個人。
她當時覺得這人這麽好看,還得被劈腿,真是慘透了。
所以陶綾又看了會兒。直到男人手上那根煙燃盡,他抖掉最後一點煙灰,捏滅了後把煙頭扔下了閣樓。
接著擡手敲了敲門。
“快遞。”
屋裏的聲音不止不休,裏面的人似乎咕噥了句滾。只有女人在難耐中皺起了眉頭。
“外賣。”
他又換了說辭,依然無比平靜。
她差點把盆子沒笑掉。衣服也不急著洗了,夾在腋下,道:“借過。”
男人沒看她,在逼仄的過道裏硬是退後了兩步,腰部抵在那道桿上,陶綾從中通過時,忽然停下了腳步,轉身,猝不及防地踹開了吱嘎作響的門:“嘿,哥們,有人找。”
後來,屋裏嚇得縮起的女人和軟了的男人,氣得花了一個月滿鎮翻陶綾這個人。
奈何沒有名字,也記不得具體容貌,只能靠著模糊的印象來。
但她不一樣,她知道那人的名字,叫魏驚戍。
她在離開前又看到他兩次,魏驚戍兩次都是背對著小樓坐在臺階上,不知道在看什麽,一看就看一天。
他一共跟陶綾說了兩句話。
第一句是,小姑娘,洗你的衣服去。
第二句是,讓開。
陶綾才不管他,她從周圍人口裏知道這是個外地人,異鄉客。幾周前才來,誰也不知道他跟那個出軌的林純霜有什麽關系。
而厭惡比愛難掩藏多了,他們都說自從這個人來了以後,倒黴事也變多了;東邊死人西邊雨,南邊車禍北邊的鍋破,恨不能都安到這個陰冷的男人身上。
陶綾經常聽著聽著就笑了,短發的劉海樂得翹起來,反問科普的吃瓜群眾:“我媽說這段時間附近養豬場不安生,懷胎的母豬莫名其妙就死了,好像也是這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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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驚戍本來是無視的,後來陶綾覺得心累,一手果子一手叉腰:“你覺得這樣有意義嗎?給你就拿著,和失敗了得拍拍屁股爬起來,是人生兩條顛不破的真理,記住了,小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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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嘗試過找他,通通無果。以至於陶綾懷疑過,自己真的去過那個地方,遇到過一個頭頂可抓喜羊羊的男人嗎。
但是從某一年開始,她在後廚忙到十二點,無意間刷了刷新聞,那個名字猛然蹦進眼睛裏,幾乎凍住了她整個人。
那一天是她二十二歲的生日,月薪2700元,兼職3328元。
每一天都在找更便宜的房子,報紙上圈著各類門檻夠低的工作。
陶綾覺得那樣也還好,習慣和麻木,真是上天為讓人適應這人間最好的禮物。
忙忘了,對她來說也算是活著的最好證明。所以初三高三考研這些節點才顯的尤為讓人這個物種懷念,因為其他時候甚至都沒人在背後推著逼一把,所過的每一秒都是自欺欺人的等待著下一個節點,找尋抓不到的意義。
可是在那個時刻,她只想起十七歲查他名字,刻在腦子裏的一句話。
颯颯寒霜驚戍旅;漫漫朔雪冷魚翁。
那像一把鑰匙,也像一捧熱水,澆在凍僵的肢體上,刺痛鋪天蓋地的襲來。
十七歲的陶綾和二十二歲的,本來互為陌生人,卻又在那一刻交匯在某個點上。
* * *
拎著一盒涼掉的蛋撻回去,她沒有回出租房,直接去了胡枕喬家。
這小妮子這幾年打拼比她猛,原來勾勾手就任挑任選的走秀、□□會,在一夜之間,為了避胡家人的嫌,消失殆盡。
但好在她外在條件確實好,爭取一些最簡單的平面廣告還是有希望的。除了連軸轉工作,工資至少一半得花在保養和維持上,胡枕喬的日子其實過得也緊巴巴的。
陶綾知道,上周胡枕喬硬塞給她的四千‘借’她的錢,對她來說也不是一筆小錢。
敲了幾分鐘門無人回應,她開始自己在鞋架上掏鑰匙開門,這是她們倆之前說好的。
剛剛把門拉開一條縫,她聽見屋內的動靜隨著這條縫鋪天蓋地的傳來,陶綾一下就僵了。
隨著一句極長的‘賤人我%¥……$#@*&……”問候祖宗的覆雜從句,一個精致的花瓶也朝著陶綾這邊飛來,差點砸中她前額。
陶綾剛躲開,一個身著黑色半身裙,卷發精致然而被自己鬧成雞窩的女人沖著她過來,氣勢洶洶,把她已然和賤人歸為了一類。
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所以女人上來抓著陶綾就是一個石破天驚的巴掌。
胡枕喬這邊還捂著臉,登時就瞪大了眼睛,一句‘艹你媽別打她!’堪堪卡在了喉嚨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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