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震驚

關燈
“一直叫你多管束孩子,慈母敗兒,慈母敗兒,子彥現在這樣你高興了、你滿意了!”

“你這說的什麽話?你以為我願意嗎!他現在這樣我不心疼嗎?我十月懷胎生的。我寧願撞到的是我自己!”

“那你當初就不該那麽放縱,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你呢,就是不聽!”

“現在說這個有用嗎?子彥在床上躺著,你跟我爭論有意思嗎?”

“你——,好好,淑媛,我也不是怪你,兒子這樣我當然也難受,我已經請了最好的專家,不要急,一定會沒事的、啊。”

……

耳邊隱約傳來人聲爭吵、駁雜喧囂,林梓言睜眼,從窗戶直射進的晃亮的日光,刺的她眼睛有剎那不適。

病房嗎?

林梓言看頭頂雪白的墻,左右運作的儀器,除了她空無一人的房,她感覺到她手背上插著長針、鼻裏也通著插管、嘴上好像還蓋著罩子,身上……眼睛下瞟,身上穿著藍白條相間的病號服,

顯然是在醫院了。

果然很嚴重吧?但能活下來就很慶幸了,林梓言想。

腦中回憶起被撞的那天,那個下午,臨近黃昏、暮色低沈,常走的小道每到那時都會少人,她戴著耳機等過紅燈,安然在人行橫道上走,突兀得出現輛車、極快駛來……那之後她就被轉移到醫院、成功活下來了吧?

林梓言想笑,慶幸自己劫後餘生,但鼻裏通的管子、嘴上蓋的罩子,還有各種其他儀器,讓林梓言有心無力。

她好像還挺虛弱,林梓言想動動手、甩甩腿,但綿軟又酸脹得使不動。

人生總是無常啊——。

林梓言心道,她好好的在路上走,沒招誰惹誰,她自問二十一年來還算良善之輩,與人尊敬,敬畏鬼神,不欺負別人,也不怕被人欺負,絕不是什麽宵小之輩,亦更非大奸大惡之徒……

怎麽就撞上她了呢?蒼天無眼啊。

林梓言如是想,又覺只要撞了她的闖燈的無良司機能被如實懲罰就好了……

林梓言這般暗思,病房門忽有了動靜,她斜眼瞟去,看身形是個女子,是她媽嗎?林梓言想。

但那女子關了房門、轉了身,林梓言才看出是個漂亮、有氣質,頭發盤起,穿耳環戴頸鏈,穿著打扮恰到好處,近似中年的美婦人。

樣貌好,端莊……這中年美婦人哪哪都好,唯一的一點,林梓言不認識。

只看她向她走來,她很想問她:“阿姨,你是?”

但她現在說不了話,罩子罩著,還起不了身。

那美婦人卻很驚喜,走近看她醒了,忽忽流了淚,又牽被子又掖被角,連著說:“子彥,子彥你終於醒了,太好了、太好了!”

直至她走進,俯下身,林梓言才發現美婦人眼睛紅紅的,鬥大的淚珠,是為她流嗎?

林梓言只覺得莫名其妙,甚至有點瘆的慌——這阿姨是誰,她一點都不認識。那她幹嘛哭?又為什麽是子彥?第四聲。她叫梓言,言,第二聲。

林梓言兩眼滴溜溜轉,盯著中年美婦人一舉一動,礙於躺在床上難動,但林梓言心裏防備、緊張,不敢松懈。

“醒了好、醒了好,子彥,媽這就去叫醫生,你等著,等著。”中年婦人掖被角又說,

林梓言被嚇了一跳,更奇怪了,“誰是你女兒?你不要亂認!”

她想說,已不覺得這阿姨是阿姨,只覺得是哪裏跑出的神經病才是。醫院的精神科嗎?可這精神病人也太像正常人了,甚至裝的比正常人還正常人。

什麽鬼?!

林梓言一急,嘴張了張,右手下意識探出被子想要剝開罩子說話,那中年婦人卻眼疾手快得把她手往回一塞,

“你這孩子,剛醒還沒好,不要亂動。”責備又寵溺,動作輕柔,林梓言更怵的慌了,

我媽在哪?把我媽找來。林梓言想對那中年婦人說。中年婦人卻抹了淚、轉身出了病房,開了門又帶上,林梓言只能無助得望白花花的墻頂,等著其他進房的人。

……

稍會,房門處又有了動靜,林梓言扭過腦袋看,希望來的是她熟悉認識的人,至少不要再是剛才那不知什麽鬼的中年婦人。

可惜,進來的恰恰還是中年婦人,跟著個穿白大褂的中年醫生、脖子上掛著個鋥亮的聽診器,和個年輕護士,手上拿著些不知什麽東西。

“陳醫生,我兒子醒了,你快看看還有沒有事。”中年婦人急迫又不失優雅得說。

林梓言聽在耳裏,怪異得只想笑,什麽她兒子?男女都分不清。她是女的OK?

卻聽那醫生應中年婦人說:“林夫人,您不要急,令郎既醒了,就沒什麽事了。”

“那好,好,你快看,快看。”

中年醫生走上前,對林梓言一陣檢查,撥眼皮、聽心跳……

林梓言又氣又不耐煩,精神病人也就算了,醫生怎麽也這樣?她也是病人好嗎?又不是配合演出的。

……

林梓言想要發火、想開口說話,她手都伸出去了,突瞥到醫生掛在脖子上的聽診器,金屬制的反光的細長彎管,細長得映出她的臉,是剛硬陌生的不像她的臉,眉眼甚至都不像女生的臉。

……林梓言著實驚到了,驚到了無以覆加,她眼睛死盯著聽診器管,再三確認,那好像、真的不是她的臉!

林梓言右手不受控制得伸出被外,揭開嘴上的口罩,那醫生想阻止她,但那一刻林梓言的手勁似出奇的大……林梓言成功了。

“你們、是誰,我媽呢?”

林梓言努力擡頭問道,她喉嚨有些粘,像是分不開,因而聲音些許沙啞,不大、有氣無力,但又正適合的能讓在場幾人都聽到,聽的清楚。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