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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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孫主事這麽一說,兩人來了精神。
是誣告,還有另有犯人?兩人把卷宗翻看一遍,得到的線索並不算多。
“目前前一名犯人範嚴清因檢舉揭發,罪減一等,從斬立決改判為流放三千裏,還有五日即將上路。”
“另外此案涉及犯人吳大力被判絞監候,原定是本月月底便要行刑。”
雖然犯人行刑日在月底,但前一樁案子的犯人還有五日便要上路,這案子的時間頗為急迫,難怪要被單獨拎出進行核查。
胤禔和王司官毫不猶豫地接下此事,湊在一起翻看起卷宗:“……範嚴清給出的口供如此清晰?”
範嚴清交代的案件時間、受害人乃至埋葬的地點都相當清晰,教兩人皆是大吃一驚。等看到受害人時,胤禔和王司官更是齊齊瞪圓了眼睛:“受害人是……”
“吳大力的妻子劉氏!?”
“他說他不知道這具屍體從何而來?”
胤禔和王司官同時發出怪叫,也難怪他們震驚,口供裏先是吳大力說自己根本不知道為何那邊有一具屍體,可挖出來的人正是吳大力失蹤了半年的妻子。
兩人的興趣瞬間來到最高點,他們翻開資料,往前還翻到一張半年前劉氏失蹤時的報案記錄:吳劉氏,失蹤時二十六歲,據報案人吳大力說妻子前一日下午出門幹農活,而後就再也沒有歸家。
當下又無監控錄像,各種失蹤案件多如牛毛,吳劉氏失蹤的記錄像是一滴水落入了汪洋大海,負責辦案的衙役只去周遭尋覓了番,又盤問了番鄰裏,斷定為吳劉氏被人拐子拐走。
直到案發後,這張報案記錄和相關卷宗才從倉庫裏被翻出,放入此案的卷宗內。
吳大力是否無辜?他真的不知道妻子的去向?而範嚴清對受害人的信息,以及埋葬地了解得如此清晰,難道真的是從醉酒的吳嚴清口中得知,還是說一切都是他所為?又或是他避重就輕,事實上也參與到案件之中?
胤禔覺得圍繞這幾點,這樁案子應該並不難破。他翻開下一頁,查看華主事的調查結果,內容顯示範嚴清、吳大力和吳劉氏乃是同鄉。
吳大力家貧,早年便跟著村裏人到礦場上幹活,而後便娶了一道來幹活的村裏人的女兒,也就是妻子吳劉氏,並在這裏定居。
而範嚴清,家境要比吳大力好得多,他是前往學院求學的。
然而,因他學業不佳,品行不良,所以進入學院讀書三個月後便被勸退。範嚴清沒有歸家,而是把繼續呆在富裕的城裏大肆花銷,沒幾個月就把錢用得幹幹凈凈。
不得已,範嚴清尋人找了個工作,來到礦場上當賬房。
也就是這個時候,他與吳大力相識。
得知彼此竟是同鄉人,兩人一見如故,很快便成了好友,吳大力常常邀請範嚴清到家中做客,甚至吳大力來報案時範嚴清都陪同著一起過來。
據範嚴清說,吳劉氏不守婦道,常常借口忙農活的事,實則就是去外面勾三搭四,為了這事吳大力常與妻子產生爭執,更覺得自己戴了綠帽子。
當時報案的前一日,吳大力還為此事喝得酩酊大醉,醉氣熏熏的回家。
而到了報案當天,吳大力忽然與他說吳劉氏失了蹤,想教他和自己去報案,而後便有了報案的事。
範嚴清還說他當時是懷疑過,只是事發突然,加上吳大力又是直接去報案,他便把懷疑放在心底,不願那樣想好兄弟,直到前些日子,吳大力醉酒後吐露這番事。
不過在吳大力口中,版本卻完全不同,吳大力表示他與妻子感情不錯,妻子更沒有朝三暮四的習性。
事發當日,他因醉酒歸家,直接倒在家門口便睡著了,直到第二天天亮才醒來,卻發現妻子尚未回家。
擔心出事的他立馬找村裏人幫忙,將村子乃至後山尋覓了一遍,沒找到妻子蹤跡後立刻與範嚴清一起到官署報案。
至於尋範嚴清一道報案的原因也很簡單,吳大力並不認字,而範嚴清認得字。
胤禔繼續往下看,則是村民的證詞,不少村民對吳劉氏的感觀都不太好,凡是官吏問起都是破口大罵,據說村裏與吳劉氏有來往的不下四五人。
胤禔接著往後看,發現吳大力的第二份口供,這回他改了口供,承認妻子的確與旁人有些暧昧關系,就連範嚴清也是傳聞中的一人,但他相信妻子絕不會背叛自己,而他也根本不會殺害妻子。
不過前後矛盾的話語,還是加重了官吏對吳大力的懷疑。待從城內商販處得到吳大力此前曾購買過兩柄砍骨頭用的大砍刀後,吳大力被官署定為嫌疑人。
在刑訊之後,吳大力承認了殺人之事,並被判處絞監候,直到如今他翻了口供,希望能重審此案。
“這案子瞧著邏輯通順,證據全有。”
“不過之前的案子不也是邏輯通順,證據都有嗎?”胤禔笑了笑,而後擡眸看向孫主事:“說起來那範嚴清,又是為何被判了斬監候?”
“其毆打祖父,並導致祖父死亡。”
“?????”胤禔和王司官同時動作一頓,擡眸望向孫主事。
孫主事沈聲道:“之前先說過,此人乃是到學院讀書的。據說他人前裝模作樣,導致家裏人一直以為他學業出眾,入仕有望,結果不知怎的他未在學院讀書,且花天酒地的事傳到家人耳中,其病重祖父勃然大怒,將其排除在繼承人外。”
“其得知以後,便匆匆趕回家中。”
“他與家人大吵一架,甚至毆打了臥病在床的祖父,其祖父本就命不久矣,經過此事便氣絕身亡,據說是死不瞑目。”
胤禔沒忍住,面露鄙夷之色。
王司官嘖了一聲:“……喪盡天良,行同狗彘!”
胤禔搖搖頭:“狗為人看家護院,忠心耿耿,豬的全身皆可食用,能讓人填飽肚子……至於那人,對天下人有何用處?教我說應當是禽獸不如,活著都是浪費糧食。”
胤禔說得刻薄,王司官聽著神清氣爽,連連點頭:“是我說錯了,這人豬狗不如,寡廉鮮恥。”
“你們啊……”孫主事無奈地搖搖頭,最後叮囑一句:“辦案的時候不要有先見之明。”
“孫主事放心。”胤禔合攏了手裏的卷宗,斬釘截鐵道。而後他看向王司官:“走吧,讓我們去瞧上一瞧。”
“唔,從哪開始?”
“先去審訊犯人罷。”胤禔垂首思考著案件,要判定兇手是吳大力,那每個環節定然能夠絲絲相扣,相對應的犯人的口供裏定然會尋出些問題。
同理,若是案子乃範嚴清所為,那他的口供定然也有漏洞可查。
兩人分別提審吳大力和範嚴清,經過審訊後範嚴清的口供與此前基本一致,而吳大力見到胤禔和王司官後異常激動,更是直接翻供。
他先是承認他受工友和村民的影響,並且因妻子對他態度冷淡而懷疑妻子變心,並產生要殺死妻子的念頭:“……所以我才會去鐵匠鋪子裏買了兩把砍刀。”
“……”王司官翻到卷宗最後一頁,看著記錄已然查獲,並上面存有明顯血跡的砍刀,看向吳大力的眼神分外古怪:“你是打算認罪?”
“不,不是。”吳大力激動得臉龐通紅,連連擺手:“我尚未動手,她就失蹤了!”
“當時我懷疑是她與人私奔,又或是被其餘的情夫所害,怕萬一發現屍體官府會懷疑到我身上,就把刀具丟進水井裏。”
胤禔挑了挑眉,翻看卷宗,卷宗裏分明有著對應衙役和仵作的指印,確定作為兇器的兩柄刀具乃是與屍體一道被挖掘出來的。
“你交代過這件事嗎?”
“我說了,可沒人信我的話……”跪在地上的吳大力慘白著臉,大聲說道:“衙役說我丟進水井的刀定然是事後購置的,根本做不得數。”
衙役說的可能性的確很大,不過總歸還是要先調查才能得知。胤禔記下這樁事,吩咐衙役立刻前去吳大力家尋找兩把刀。
待衙役把吳大力拖走,王司官俯身過來低語:“瞧著還真像那麽回事。”
上回的案子裏,華主事也無視了嫌犯的證詞,最終導致這場冤案的發生。
“先等東西撈上來,再看看。”
“也是,現在咱們是先去礦場呢,還是先去村子?”王司官也是隨口一提,很快打起精神安排接下來的行程。
“分頭吧。”胤禔想了想,“我去礦場,你去村子?”
“沒問題。”王司官幹脆利落地應了聲。兩人先使人與李仵作交代這樁案子,而後分別點了衙役出門。
……
從京城到礦場,胤禔坐了近兩個時辰的馬車,等他雙腳落在地上,只覺得頭暈眼花,連走起路來都是天旋地轉的。
老天爺,這路顛簸得教人頭疼。
早已得到消息的當地官府官吏與礦場工頭候在門口,見狀忙扶著胤禔進了棚屋,胤禔喝了一大盞涼茶,勉強才清醒了些。
工頭瞧著胤禔神色轉好,表情一松,他彎著腰恭聲稟告:“官爺,所有認識吳大力的工人都已候在門口,您看——”
“教他們進來罷。”胤禔對工頭緊張的反應並不意外,他在途中已經翻看過資料,得知眼前這座礦場乃是私人的。
這意味著礦場最怕的便是一件事:涉及案件以至於被官府盯上,落得關門歇業,空閑一日那就多了一大筆開支。
胤禔點了點頭,教工頭把人喊了進來。
片刻以後烏泱泱的黝黑漢子擠滿了不大的棚屋,裏頭有過去與吳大力一道工作的,也有和吳大力是同鄉的。
胤禔只問了兩句,就發現在場大多數人對吳大力的印象都很好:“吳大哥是個好人,素來不與人紅臉的。”
“官爺,求求官爺給吳大哥做主,他那麽好的人怎麽會殺妻?上回要不是吳大哥救了我,我早就死了!”
“就是說啊。”
“吳大哥做事勤快,而且樂意助人,往日咱們要是有啥不會做的,他都會來幫忙呢。”
胤禔止住七嘴八舌的眾人,先點名詢問最開始那個說吳大力救了他的人:“你叫什麽?吳大力救你是什麽事?”
“小民叫章沖。”說話的年輕人漲紅了臉,很是激動地上前回話:“上回礦井出了事,吳大哥不顧自個兒安危沖下去救人,我就是被他背上來的!官爺,您說這麽個人能幹出殺人的事嗎?”
“還有上回幫我家做了板凳和桌子,我要給錢,大力他也不肯收,他人品可好了!”
“倒是那範嚴清,才是個混蛋。”
“對對對,當賬房的時候老克扣咱們得錢,最後還是走的人多了,才驚動了上頭的人。”
“他被趕出去,就是活該。”
“也就吳大哥人好,居然還收留他,結果養了這麽個白眼狼。”旁邊說話的礦工憤憤不平。
“就是就是……”
“官爺,我和您說。”章沖忽然想到一件事,“教我說殺死吳劉氏的說不定就是範嚴清那家夥!”
“為何這麽說?”
“那範嚴清和吳劉氏有一腿!”章沖對吳大力很是欽佩尊重,對其妻子卻是極為鄙薄,向胤禔述說起吳劉氏朝三暮四的行徑:“吳劉氏就是個風流成性的,時常朝著男人拋媚眼。”
說起八卦,另外的礦工也來了勁道,附和道:“對對對,我聽說他們村裏的蔣秀才也和她有關系!”
“還有咱們礦場的袁管事。”
“哎?我聽說史監工也與她有些關系。”
“餵餵餵,你們可別瞎說。”旁邊的工頭,也就是那名礦工口中的史監工登時急了。他從懷裏掏出帕子來,一邊抹著額頂冒出的汗珠,一邊轉身與胤禔解釋:“官爺,小的和吳劉氏並無瓜葛!”
“那吳劉氏長得漂亮,勾人得很。”
“我開始以為她對我有那心思,就天天去她家買餅子吃,哪曉得後頭,後頭我想拉拉她小手,她就給我一耳光。”史監工低著頭,悶聲悶氣道:“我也不曉得啥時候起,外頭就傳出那些話來……”
“可拉倒吧……”章沖完全不信史監工的話,憤憤不平地說著吳劉氏的不是,末了還說道:“之前咱們幾個都勸過吳大哥不如把那娘們發賣了,偏偏吳大哥性格軟和,狠不下心,到最後還被那女人連累。”
“你們是怎麽知道吳劉氏與這些人有關的?”胤禔提筆記錄下幾個名字,而後冷不丁開口。
“……額,大家都這麽說的啊?”
“是誰最開始這麽說的?你們有人見到過嗎?”胤禔不置可否,接著往下詢問道。
這下,棚屋裏安靜下來。
礦工們面面相覷,高個的說是矮個的告訴他的,矮個兒說是胖子告訴他的,胖子說是從瘦子那聽來的,瘦子又說是高個兒告訴他的……
眾人爭吵半響,也沒得出個結論,大多覺得事情過去比較久了,他們也記不清到底是從何而來:“反正不止咱們礦場,就是村裏也傳得有眉有眼的!”
“史監工,你可知道?”
“小的……也不清楚。”史監工想了想,搖頭道。
忽地,胤禔擡眸看向他:“既然你說你和吳劉氏毫無瓜葛,為何從未反駁過流言?你是在蒙騙本官?”
“不不不不不!小的不敢!”
“哦,那你為何從未提及?”
史監工沈默好一會,才含含糊糊道:“吳劉氏不給我面子……我想教她吃點苦頭。”
胤禔嗤笑一聲:“你可知道時下不守婦道的女子會落得什麽下場?”
當下,整個社會對女子貞潔極為看重。
在《大清律例》當中有明確規定,若是女子與男子自願通奸,會面臨去衣杖刑或者枷號游街之懲處。
而民間的私刑更是殘酷至極,通奸女子常常會被丈夫發賣給他人,亦或是遭到宗族施以浸豬籠、幽閉、騎木驢乃至墪鎖刑等酷罰。
遭遇這般刑罰的女子,大多在極度的痛苦中離世。即便她們僥幸活著,也會備受後遺癥的折磨,同時遭受家人乃至周圍人的歧視,最終要麽自我了斷,要麽郁郁而終。
面對胤禔的提問,史監工稍顯慌亂,顯然他也心中有數。他言辭躲閃,吞吞吐吐,半響才悄聲道:“大家都說她不守婦道啊……說不定她就是在我跟前裝!故作矜持,想讓我接著給好處!”
胤禔的眼眸冷了下來,在後世他也沒少見到這般的人犯。通常他們都振振有詞,只因女方禮貌的回覆或是照顧,便認定對方對自己有好感,從而做出各種騷擾之事。等女方忍無可忍告到派出所時,他們又會把責任推到女方身上,不停地喊冤叫屈。
胤禔對其厭惡至極,不想與他多費口舌,只側過頭吩咐道:“此人毫無悔改之心,在本官面前還敢肆意詆毀、汙蔑他人名聲,將他拖下去,杖責三十。”
衙役沈聲應是,呼啦啦地走上前來。
史監工傻了眼,直到兩名身材高大的衙役像是抓小雞一般抓住他,將他拖出門外,他才放聲求饒起來。
片刻後,求饒聲變成了痛呼聲。
隨著棍棒拍打臀部的砰砰聲傳入棚屋內,章沖等一幹礦工也如同鵪鶉一般屏住呼吸,唯恐自己成為下一個被抓出去的人。
胤禔掃視全場,嘴角揚起一個淺淺的弧度,手裏捏著的筆桿子敲了敲臺面,道:“你們好好想一想,究竟是誰最先開始說起這個事情的?”
這回棚屋裏響起的爭吵聲,比剛剛更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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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主事這麽一說,兩人來了精神。
是誣告,還有另有犯人?兩人把卷宗翻看一遍,得到的線索並不算多。
“目前前一名犯人範嚴清因檢舉揭發,罪減一等,從斬立決改判為流放三千裏,還有五日即將上路。”
“另外此案涉及犯人吳大力被判絞監候,原定是本月月底便要行刑。”
雖然犯人行刑日在月底,但前一樁案子的犯人還有五日便要上路,這案子的時間頗為急迫,難怪要被單獨拎出進行核查。
胤禔和王司官毫不猶豫地接下此事,湊在一起翻看起卷宗:“……範嚴清給出的口供如此清晰?”
範嚴清交代的案件時間、受害人乃至埋葬的地點都相當清晰,教兩人皆是大吃一驚。等看到受害人時,胤禔和王司官更是齊齊瞪圓了眼睛:“受害人是……”
“吳大力的妻子劉氏!?”
“他說他不知道這具屍體從何而來?”
胤禔和王司官同時發出怪叫,也難怪他們震驚,口供裏先是吳大力說自己根本不知道為何那邊有一具屍體,可挖出來的人正是吳大力失蹤了半年的妻子。
兩人的興趣瞬間來到最高點,他們翻開資料,往前還翻到一張半年前劉氏失蹤時的報案記錄:吳劉氏,失蹤時二十六歲,據報案人吳大力說妻子前一日下午出門幹農活,而後就再也沒有歸家。
當下又無監控錄像,各種失蹤案件多如牛毛,吳劉氏失蹤的記錄像是一滴水落入了汪洋大海,負責辦案的衙役只去周遭尋覓了番,又盤問了番鄰裏,斷定為吳劉氏被人拐子拐走。
直到案發後,這張報案記錄和相關卷宗才從倉庫裏被翻出,放入此案的卷宗內。
吳大力是否無辜?他真的不知道妻子的去向?而範嚴清對受害人的信息,以及埋葬地了解得如此清晰,難道真的是從醉酒的吳嚴清口中得知,還是說一切都是他所為?又或是他避重就輕,事實上也參與到案件之中?
胤禔覺得圍繞這幾點,這樁案子應該並不難破。他翻開下一頁,查看華主事的調查結果,內容顯示範嚴清、吳大力和吳劉氏乃是同鄉。
吳大力家貧,早年便跟著村裏人到礦場上幹活,而後便娶了一道來幹活的村裏人的女兒,也就是妻子吳劉氏,並在這裏定居。
而範嚴清,家境要比吳大力好得多,他是前往學院求學的。
然而,因他學業不佳,品行不良,所以進入學院讀書三個月後便被勸退。範嚴清沒有歸家,而是把繼續呆在富裕的城裏大肆花銷,沒幾個月就把錢用得幹幹凈凈。
不得已,範嚴清尋人找了個工作,來到礦場上當賬房。
也就是這個時候,他與吳大力相識。
得知彼此竟是同鄉人,兩人一見如故,很快便成了好友,吳大力常常邀請範嚴清到家中做客,甚至吳大力來報案時範嚴清都陪同著一起過來。
據範嚴清說,吳劉氏不守婦道,常常借口忙農活的事,實則就是去外面勾三搭四,為了這事吳大力常與妻子產生爭執,更覺得自己戴了綠帽子。
當時報案的前一日,吳大力還為此事喝得酩酊大醉,醉氣熏熏的回家。
而到了報案當天,吳大力忽然與他說吳劉氏失了蹤,想教他和自己去報案,而後便有了報案的事。
範嚴清還說他當時是懷疑過,只是事發突然,加上吳大力又是直接去報案,他便把懷疑放在心底,不願那樣想好兄弟,直到前些日子,吳大力醉酒後吐露這番事。
不過在吳大力口中,版本卻完全不同,吳大力表示他與妻子感情不錯,妻子更沒有朝三暮四的習性。
事發當日,他因醉酒歸家,直接倒在家門口便睡著了,直到第二天天亮才醒來,卻發現妻子尚未回家。
擔心出事的他立馬找村裏人幫忙,將村子乃至後山尋覓了一遍,沒找到妻子蹤跡後立刻與範嚴清一起到官署報案。
至於尋範嚴清一道報案的原因也很簡單,吳大力並不認字,而範嚴清認得字。
胤禔繼續往下看,則是村民的證詞,不少村民對吳劉氏的感觀都不太好,凡是官吏問起都是破口大罵,據說村裏與吳劉氏有來往的不下四五人。
胤禔接著往後看,發現吳大力的第二份口供,這回他改了口供,承認妻子的確與旁人有些暧昧關系,就連範嚴清也是傳聞中的一人,但他相信妻子絕不會背叛自己,而他也根本不會殺害妻子。
不過前後矛盾的話語,還是加重了官吏對吳大力的懷疑。待從城內商販處得到吳大力此前曾購買過兩柄砍骨頭用的大砍刀後,吳大力被官署定為嫌疑人。
在刑訊之後,吳大力承認了殺人之事,並被判處絞監候,直到如今他翻了口供,希望能重審此案。
“這案子瞧著邏輯通順,證據全有。”
“不過之前的案子不也是邏輯通順,證據都有嗎?”胤禔笑了笑,而後擡眸看向孫主事:“說起來那範嚴清,又是為何被判了斬監候?”
“其毆打祖父,並導致祖父死亡。”
“?????”胤禔和王司官同時動作一頓,擡眸望向孫主事。
孫主事沈聲道:“之前先說過,此人乃是到學院讀書的。據說他人前裝模作樣,導致家裏人一直以為他學業出眾,入仕有望,結果不知怎的他未在學院讀書,且花天酒地的事傳到家人耳中,其病重祖父勃然大怒,將其排除在繼承人外。”
“其得知以後,便匆匆趕回家中。”
“他與家人大吵一架,甚至毆打了臥病在床的祖父,其祖父本就命不久矣,經過此事便氣絕身亡,據說是死不瞑目。”
胤禔沒忍住,面露鄙夷之色。
王司官嘖了一聲:“……喪盡天良,行同狗彘!”
胤禔搖搖頭:“狗為人看家護院,忠心耿耿,豬的全身皆可食用,能讓人填飽肚子……至於那人,對天下人有何用處?教我說應當是禽獸不如,活著都是浪費糧食。”
胤禔說得刻薄,王司官聽著神清氣爽,連連點頭:“是我說錯了,這人豬狗不如,寡廉鮮恥。”
“你們啊……”孫主事無奈地搖搖頭,最後叮囑一句:“辦案的時候不要有先見之明。”
“孫主事放心。”胤禔合攏了手裏的卷宗,斬釘截鐵道。而後他看向王司官:“走吧,讓我們去瞧上一瞧。”
“唔,從哪開始?”
“先去審訊犯人罷。”胤禔垂首思考著案件,要判定兇手是吳大力,那每個環節定然能夠絲絲相扣,相對應的犯人的口供裏定然會尋出些問題。
同理,若是案子乃範嚴清所為,那他的口供定然也有漏洞可查。
兩人分別提審吳大力和範嚴清,經過審訊後範嚴清的口供與此前基本一致,而吳大力見到胤禔和王司官後異常激動,更是直接翻供。
他先是承認他受工友和村民的影響,並且因妻子對他態度冷淡而懷疑妻子變心,並產生要殺死妻子的念頭:“……所以我才會去鐵匠鋪子裏買了兩把砍刀。”
“……”王司官翻到卷宗最後一頁,看著記錄已然查獲,並上面存有明顯血跡的砍刀,看向吳大力的眼神分外古怪:“你是打算認罪?”
“不,不是。”吳大力激動得臉龐通紅,連連擺手:“我尚未動手,她就失蹤了!”
“當時我懷疑是她與人私奔,又或是被其餘的情夫所害,怕萬一發現屍體官府會懷疑到我身上,就把刀具丟進水井裏。”
胤禔挑了挑眉,翻看卷宗,卷宗裏分明有著對應衙役和仵作的指印,確定作為兇器的兩柄刀具乃是與屍體一道被挖掘出來的。
“你交代過這件事嗎?”
“我說了,可沒人信我的話……”跪在地上的吳大力慘白著臉,大聲說道:“衙役說我丟進水井的刀定然是事後購置的,根本做不得數。”
衙役說的可能性的確很大,不過總歸還是要先調查才能得知。胤禔記下這樁事,吩咐衙役立刻前去吳大力家尋找兩把刀。
待衙役把吳大力拖走,王司官俯身過來低語:“瞧著還真像那麽回事。”
上回的案子裏,華主事也無視了嫌犯的證詞,最終導致這場冤案的發生。
“先等東西撈上來,再看看。”
“也是,現在咱們是先去礦場呢,還是先去村子?”王司官也是隨口一提,很快打起精神安排接下來的行程。
“分頭吧。”胤禔想了想,“我去礦場,你去村子?”
“沒問題。”王司官幹脆利落地應了聲。兩人先使人與李仵作交代這樁案子,而後分別點了衙役出門。
……
從京城到礦場,胤禔坐了近兩個時辰的馬車,等他雙腳落在地上,只覺得頭暈眼花,連走起路來都是天旋地轉的。
老天爺,這路顛簸得教人頭疼。
早已得到消息的當地官府官吏與礦場工頭候在門口,見狀忙扶著胤禔進了棚屋,胤禔喝了一大盞涼茶,勉強才清醒了些。
工頭瞧著胤禔神色轉好,表情一松,他彎著腰恭聲稟告:“官爺,所有認識吳大力的工人都已候在門口,您看——”
“教他們進來罷。”胤禔對工頭緊張的反應並不意外,他在途中已經翻看過資料,得知眼前這座礦場乃是私人的。
這意味著礦場最怕的便是一件事:涉及案件以至於被官府盯上,落得關門歇業,空閑一日那就多了一大筆開支。
胤禔點了點頭,教工頭把人喊了進來。
片刻以後烏泱泱的黝黑漢子擠滿了不大的棚屋,裏頭有過去與吳大力一道工作的,也有和吳大力是同鄉的。
胤禔只問了兩句,就發現在場大多數人對吳大力的印象都很好:“吳大哥是個好人,素來不與人紅臉的。”
“官爺,求求官爺給吳大哥做主,他那麽好的人怎麽會殺妻?上回要不是吳大哥救了我,我早就死了!”
“就是說啊。”
“吳大哥做事勤快,而且樂意助人,往日咱們要是有啥不會做的,他都會來幫忙呢。”
胤禔止住七嘴八舌的眾人,先點名詢問最開始那個說吳大力救了他的人:“你叫什麽?吳大力救你是什麽事?”
“小民叫章沖。”說話的年輕人漲紅了臉,很是激動地上前回話:“上回礦井出了事,吳大哥不顧自個兒安危沖下去救人,我就是被他背上來的!官爺,您說這麽個人能幹出殺人的事嗎?”
“還有上回幫我家做了板凳和桌子,我要給錢,大力他也不肯收,他人品可好了!”
“倒是那範嚴清,才是個混蛋。”
“對對對,當賬房的時候老克扣咱們得錢,最後還是走的人多了,才驚動了上頭的人。”
“他被趕出去,就是活該。”
“也就吳大哥人好,居然還收留他,結果養了這麽個白眼狼。”旁邊說話的礦工憤憤不平。
“就是就是……”
“官爺,我和您說。”章沖忽然想到一件事,“教我說殺死吳劉氏的說不定就是範嚴清那家夥!”
“為何這麽說?”
“那範嚴清和吳劉氏有一腿!”章沖對吳大力很是欽佩尊重,對其妻子卻是極為鄙薄,向胤禔述說起吳劉氏朝三暮四的行徑:“吳劉氏就是個風流成性的,時常朝著男人拋媚眼。”
說起八卦,另外的礦工也來了勁道,附和道:“對對對,我聽說他們村裏的蔣秀才也和她有關系!”
“還有咱們礦場的袁管事。”
“哎?我聽說史監工也與她有些關系。”
“餵餵餵,你們可別瞎說。”旁邊的工頭,也就是那名礦工口中的史監工登時急了。他從懷裏掏出帕子來,一邊抹著額頂冒出的汗珠,一邊轉身與胤禔解釋:“官爺,小的和吳劉氏並無瓜葛!”
“那吳劉氏長得漂亮,勾人得很。”
“我開始以為她對我有那心思,就天天去她家買餅子吃,哪曉得後頭,後頭我想拉拉她小手,她就給我一耳光。”史監工低著頭,悶聲悶氣道:“我也不曉得啥時候起,外頭就傳出那些話來……”
“可拉倒吧……”章沖完全不信史監工的話,憤憤不平地說著吳劉氏的不是,末了還說道:“之前咱們幾個都勸過吳大哥不如把那娘們發賣了,偏偏吳大哥性格軟和,狠不下心,到最後還被那女人連累。”
“你們是怎麽知道吳劉氏與這些人有關的?”胤禔提筆記錄下幾個名字,而後冷不丁開口。
“……額,大家都這麽說的啊?”
“是誰最開始這麽說的?你們有人見到過嗎?”胤禔不置可否,接著往下詢問道。
這下,棚屋裏安靜下來。
礦工們面面相覷,高個的說是矮個的告訴他的,矮個兒說是胖子告訴他的,胖子說是從瘦子那聽來的,瘦子又說是高個兒告訴他的……
眾人爭吵半響,也沒得出個結論,大多覺得事情過去比較久了,他們也記不清到底是從何而來:“反正不止咱們礦場,就是村裏也傳得有眉有眼的!”
“史監工,你可知道?”
“小的……也不清楚。”史監工想了想,搖頭道。
忽地,胤禔擡眸看向他:“既然你說你和吳劉氏毫無瓜葛,為何從未反駁過流言?你是在蒙騙本官?”
“不不不不不!小的不敢!”
“哦,那你為何從未提及?”
史監工沈默好一會,才含含糊糊道:“吳劉氏不給我面子……我想教她吃點苦頭。”
胤禔嗤笑一聲:“你可知道時下不守婦道的女子會落得什麽下場?”
當下,整個社會對女子貞潔極為看重。
在《大清律例》當中有明確規定,若是女子與男子自願通奸,會面臨去衣杖刑或者枷號游街之懲處。
而民間的私刑更是殘酷至極,通奸女子常常會被丈夫發賣給他人,亦或是遭到宗族施以浸豬籠、幽閉、騎木驢乃至墪鎖刑等酷罰。
遭遇這般刑罰的女子,大多在極度的痛苦中離世。即便她們僥幸活著,也會備受後遺癥的折磨,同時遭受家人乃至周圍人的歧視,最終要麽自我了斷,要麽郁郁而終。
面對胤禔的提問,史監工稍顯慌亂,顯然他也心中有數。他言辭躲閃,吞吞吐吐,半響才悄聲道:“大家都說她不守婦道啊……說不定她就是在我跟前裝!故作矜持,想讓我接著給好處!”
胤禔的眼眸冷了下來,在後世他也沒少見到這般的人犯。通常他們都振振有詞,只因女方禮貌的回覆或是照顧,便認定對方對自己有好感,從而做出各種騷擾之事。等女方忍無可忍告到派出所時,他們又會把責任推到女方身上,不停地喊冤叫屈。
胤禔對其厭惡至極,不想與他多費口舌,只側過頭吩咐道:“此人毫無悔改之心,在本官面前還敢肆意詆毀、汙蔑他人名聲,將他拖下去,杖責三十。”
衙役沈聲應是,呼啦啦地走上前來。
史監工傻了眼,直到兩名身材高大的衙役像是抓小雞一般抓住他,將他拖出門外,他才放聲求饒起來。
片刻後,求饒聲變成了痛呼聲。
隨著棍棒拍打臀部的砰砰聲傳入棚屋內,章沖等一幹礦工也如同鵪鶉一般屏住呼吸,唯恐自己成為下一個被抓出去的人。
胤禔掃視全場,嘴角揚起一個淺淺的弧度,手裏捏著的筆桿子敲了敲臺面,道:“你們好好想一想,究竟是誰最先開始說起這個事情的?”
這回棚屋裏響起的爭吵聲,比剛剛更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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