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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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法庭之上
林桉的手指輕點桌面:“搬進新家後,你與你的未婚妻是否有請保姆?”
“沒有。”
林桉又問:“你們如何分配家務?”
陸南風不明白這個問題的意義所在,他握了握拳頭,如實回答:“最近幾個月,我未婚妻暫時沒有工作,所以家裏的家務基本都是她做的。”
不等徐夢楠說出反對的話,林桉已經頷首道:“審判長,合議庭,我的發問暫時到此。”
相比較徐夢楠針針見血的質問,林桉的問題顯得有些無關緊要。
他感受到旁聽席炙熱的目光,扭頭,與江萊的目光短暫交匯。他的黑眸中一片冷然,泰然自若,沒有情緒波動。
很快就到了提交證據的環節。
公訴方提供的證據由法警呈上。
首先是案發現場的勘驗照片、痕跡記錄登記表。
徐夢楠說:“被告人家中的門鎖,窗戶等位置都沒有強行被破壞進入的痕跡,可以看出,第一案發現場就在被告人家中。”
隨後是屍檢報告,和那把沾著血跡的水果刀:“屍檢報告顯示,死者死因是頸部動脈被割破,失血過多導致的死亡,而刀上只有被告人的血跡和指紋。”
最終呈上的證據是陸南風和陳凱林的聊天記錄圖片。
“在死者手機中,發現了其與被告人早在案發前就有過多次語言沖突,兩人最後一次聊天記錄中,死者多次向被告人發起挑釁,隨後面對被告人的急切追問和電話轟炸,死者均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聊天記錄的照片中,陳凱林曾多次辱罵唐微微是婊子、賤人、腳踏兩條船,並威脅陸南風不給錢不會讓他們好過,會讓唐微微身敗名裂。
而對這些侮辱的言論,陸南風的回覆也漸漸變得偏激,甚至告訴陳凱林,如果敢傷害唐微微,會讓他償命。
這些聊天記錄清晰的展示了兩人由來已久的恩怨與矛盾,足以印證檢方主張的,陸南風是蓄謀已久故意殺人。
但站在第三視角的圍觀群眾,也有大部分人認為,陸南風是多次受到威脅挑釁,在兩人雙雙飲酒的前提下,一時情緒失控激情殺人。
審判長:“被告人,對此你有沒有意見?”
陸南風的情緒越來越慌亂,他不住的咽口水,拳頭越捏越緊,指甲嵌進掌心卻感覺不到疼痛。
他語無倫次的說:“那些聊天記錄只能說明我和他有沖突,而且是我一直在隱忍,我那麽多次的忍讓,已經足夠證明我的理智,如果我真的蓄謀殺害他,又怎麽會蠢到選在自己家中動手……”
徐夢楠神色自若,如她所想,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徐夢楠目光如炬:“我申請我的一號證人出庭。”
檢方的一號證人是住在陸南風隔壁的鄰居,一個中年男人。
“我洗漱後就一直在房間裏休息,曾聽到隔壁傳來爭吵聲,大概持續了五分鐘左右。我還以為是隔壁夫妻鬧矛盾,就戴上耳機沒理會。半夜我下樓倒垃圾,準備順便在樓下超市買份夜宵。路過隔壁看見門沒關,聯想到剛剛的爭吵聲,就往裏看了一眼,正好看見隔壁的人把一個渾身是血的屍體往門口拖。”
頓了頓,中年男人繼續說:“然後他看到了我,我有點害怕他會殺人滅口,但他好像有點慌,突然就推開門,從房子裏沖了出去……”
徐夢楠問他:“你聽到爭吵聲是幾點,下樓倒垃圾又是幾點?”
中年男人看著陸南風,努力回想:“爭吵聲應該是九點十五分左右,因為我當時在玩游戲所以特意看了時間,出門倒垃圾應該接近十點了。”
也就是說,證人提供的時間線與檢方推測陸南風殺人的時間線一致,並且,這個聲稱自己喝了酒神志不清的人,還曾想著要處理屍體。
徐夢楠這番發問一出,其中蘊含的意思不言而喻:“檢方發問到此。”
林桉目光落在中年男人身上:“你聽到爭吵的聲音是九點十五分,你曾看時間確認過,這點你確定沒有異議?”
男人很篤定的點頭:“對。”
“十點左右你看見被告人正在拖動屍體,你看到的時候,屍體的位置在哪?”
中年男人仔細想了想:“茶幾旁邊的地毯上。”
茶幾旁邊,也就是沙發旁邊,距離門口的方向還有一段距離。
檢方的第二個證人是陳凱林的一個朋友,兩人私交甚好。
徐夢楠說:“請你將那天晚上的情況如實告知法庭。”
其朋友道:“當天晚上,我和陳凱林喝了酒。聊起唐微微的事,陳凱林說當初是唐微微和她初戀吵架鬧分手,為了賭氣才會和他交往,他甚至貸款給她買東西討好她,結果唐微微轉頭又和初戀好上了,甩了他讓他在全校人面前丟了面子還欠上了貸款。
好不容易等到他們又吵架分手,他想把她追回來,結果這唐微微扭頭就和陸南風搞在一起了,還要結婚。陳凱林覺得唐微微就是個人盡可夫的婊子,耍了他的感情還騙了他的錢,怎麽都咽不下這口氣。所以一直不肯罷休,拿唐微微的私密照威脅要錢。
那天晚上陳凱林在朋友圈看到了他們的婚紗照,恰好旁邊又有幾個兄弟起哄,他是個男人嘛……為了找回場子,當場就給唐微微和陸南風發了信息,說要去他們家拿錢。大概九點左右,陳凱林說他到了,期間還回了我兩句消息,九點十五分之後,就再沒回覆過我。”
林桉猛地放下了手中的筆:“陳凱林是否告知過你,他幾點進的被告人家,又是誰開的門?”
朋友說:“進門應該就在九點多,不超過九點十分,至於是誰開的門,我不清楚。”
“當天晚上陳凱林喝了多少酒,神智是否清醒?”
徐夢楠皺眉:“反對,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反對無效,請辯護人繼續發問。”
這個問題男人也說不太清,畢竟兄弟夥平日聚在一起都是白的啤的一起喝,根本沒細數過,所以他花了很長時間在腦子裏思考,大概估說多少比較合適。
最後他說:“這個我也記不太清了,大概……白酒三瓶,啤酒五瓶?”
林桉重新拾起筆,微微頷首:“辯護方詢問完畢。”
情況似乎還是沒有任何轉變。
江萊心微微沈了沈,她能感覺到陳凱林母親看林桉的目光,像是恨不得沖上去將他撕碎。
她掌心有細微的汗水,被紙巾吸去。
沒事的,她在心裏反反覆覆的告訴自己,相信法律,也相信林桉。
在調查取證方面,檢方遠比辯護律師有優勢得多,所以辯護律師能拿到的證據有限。
林桉的第一份證據是陸南風家小區門口的監控,監控中顯示,陸南風的車開回小區的時間是九點三十一分。
他聲音沈穩:“監控可以看到,被告人到達小區的時間是晚上九點半,死者卻在九點左右就進了被告人家中,而控方證人聽到隔壁爭吵聲的時間是九點十五左右,也就是說,在被告人回家之前,家中明顯還有第三個人存在。”
聞言,陸南風的臉色寸寸蒼白了下去。
他幾乎坐不住了,下意識想要起身,卻被法警阻止,最後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林桉沈著道:“被告人所居住的小區是新小區,部分監控還未投入使用。如果當時被告人家中有第三個人,這個人完全可以避開監控,離開被告人家中。”
第二份證據,是陸南風家裏垃圾桶中的果皮,以及一個蘋果殘骸,還有唾液檢驗報告。
“這份證據中,可以看到蘋果殘骸上,檢測出了死者的唾液。那就代表,死者進入被告人家中後,曾有人用水果刀削過蘋果,被告人稱他在‘不小心’反殺被害人的過程中不慎劃傷了手指,所以水果刀上沾了他的血跡。
那麽,作為行兇工具,水果刀上理應同樣有被害人的血跡,但現在卻只檢測出被告人的指紋和血跡。如果被告人真的殺了死者,但刀具上沒有檢測出死者的血跡,說明刀具上的指紋和血跡存疑,或許在這之前,已經有人清理過水果刀。所以這並不能作為定罪證據。”
清理水果刀這一點,和林桉一開始無厘頭詢問家務分配的問題關聯到了一起。
大概沒想到林桉會以這個作為切入點,徐夢楠臉色漸漸凝重起來。
審判長問徐夢楠:“公訴人對證據有意見嗎?”
徐夢楠擡了擡眸,目光漸漸變得堅毅:“有,辯護人所謂的證據和結論,都只是他個人的推理和猜測。被告人九點半到家,十點被人發現拖動屍體處理案發現場,恰恰說明他是神志清醒的。如果他真的只是防衛過當,半小時時間足夠他報警自首坦白,可他非但沒有報警,反而還想處理屍體隱瞞真相,足以證明他是做賊心虛,蓄意謀殺。”
徐夢楠毫不退讓,緊盯著林桉說:“被告人有充足的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至於辯護人口中的第三個人,很有可能並不存在,我方證人聽到的爭吵,也許只是打電話,或者視頻聊天。”
早知道會說到這一步,林桉追根究底。
“公訴人提供的痕跡檢驗中,被告人家中的門鎖窗戶都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如果沒有第三個人在場,試問,死者是如何進入被告人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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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桉的手指輕點桌面:“搬進新家後,你與你的未婚妻是否有請保姆?”
“沒有。”
林桉又問:“你們如何分配家務?”
陸南風不明白這個問題的意義所在,他握了握拳頭,如實回答:“最近幾個月,我未婚妻暫時沒有工作,所以家裏的家務基本都是她做的。”
不等徐夢楠說出反對的話,林桉已經頷首道:“審判長,合議庭,我的發問暫時到此。”
相比較徐夢楠針針見血的質問,林桉的問題顯得有些無關緊要。
他感受到旁聽席炙熱的目光,扭頭,與江萊的目光短暫交匯。他的黑眸中一片冷然,泰然自若,沒有情緒波動。
很快就到了提交證據的環節。
公訴方提供的證據由法警呈上。
首先是案發現場的勘驗照片、痕跡記錄登記表。
徐夢楠說:“被告人家中的門鎖,窗戶等位置都沒有強行被破壞進入的痕跡,可以看出,第一案發現場就在被告人家中。”
隨後是屍檢報告,和那把沾著血跡的水果刀:“屍檢報告顯示,死者死因是頸部動脈被割破,失血過多導致的死亡,而刀上只有被告人的血跡和指紋。”
最終呈上的證據是陸南風和陳凱林的聊天記錄圖片。
“在死者手機中,發現了其與被告人早在案發前就有過多次語言沖突,兩人最後一次聊天記錄中,死者多次向被告人發起挑釁,隨後面對被告人的急切追問和電話轟炸,死者均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聊天記錄的照片中,陳凱林曾多次辱罵唐微微是婊子、賤人、腳踏兩條船,並威脅陸南風不給錢不會讓他們好過,會讓唐微微身敗名裂。
而對這些侮辱的言論,陸南風的回覆也漸漸變得偏激,甚至告訴陳凱林,如果敢傷害唐微微,會讓他償命。
這些聊天記錄清晰的展示了兩人由來已久的恩怨與矛盾,足以印證檢方主張的,陸南風是蓄謀已久故意殺人。
但站在第三視角的圍觀群眾,也有大部分人認為,陸南風是多次受到威脅挑釁,在兩人雙雙飲酒的前提下,一時情緒失控激情殺人。
審判長:“被告人,對此你有沒有意見?”
陸南風的情緒越來越慌亂,他不住的咽口水,拳頭越捏越緊,指甲嵌進掌心卻感覺不到疼痛。
他語無倫次的說:“那些聊天記錄只能說明我和他有沖突,而且是我一直在隱忍,我那麽多次的忍讓,已經足夠證明我的理智,如果我真的蓄謀殺害他,又怎麽會蠢到選在自己家中動手……”
徐夢楠神色自若,如她所想,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徐夢楠目光如炬:“我申請我的一號證人出庭。”
檢方的一號證人是住在陸南風隔壁的鄰居,一個中年男人。
“我洗漱後就一直在房間裏休息,曾聽到隔壁傳來爭吵聲,大概持續了五分鐘左右。我還以為是隔壁夫妻鬧矛盾,就戴上耳機沒理會。半夜我下樓倒垃圾,準備順便在樓下超市買份夜宵。路過隔壁看見門沒關,聯想到剛剛的爭吵聲,就往裏看了一眼,正好看見隔壁的人把一個渾身是血的屍體往門口拖。”
頓了頓,中年男人繼續說:“然後他看到了我,我有點害怕他會殺人滅口,但他好像有點慌,突然就推開門,從房子裏沖了出去……”
徐夢楠問他:“你聽到爭吵聲是幾點,下樓倒垃圾又是幾點?”
中年男人看著陸南風,努力回想:“爭吵聲應該是九點十五分左右,因為我當時在玩游戲所以特意看了時間,出門倒垃圾應該接近十點了。”
也就是說,證人提供的時間線與檢方推測陸南風殺人的時間線一致,並且,這個聲稱自己喝了酒神志不清的人,還曾想著要處理屍體。
徐夢楠這番發問一出,其中蘊含的意思不言而喻:“檢方發問到此。”
林桉目光落在中年男人身上:“你聽到爭吵的聲音是九點十五分,你曾看時間確認過,這點你確定沒有異議?”
男人很篤定的點頭:“對。”
“十點左右你看見被告人正在拖動屍體,你看到的時候,屍體的位置在哪?”
中年男人仔細想了想:“茶幾旁邊的地毯上。”
茶幾旁邊,也就是沙發旁邊,距離門口的方向還有一段距離。
檢方的第二個證人是陳凱林的一個朋友,兩人私交甚好。
徐夢楠說:“請你將那天晚上的情況如實告知法庭。”
其朋友道:“當天晚上,我和陳凱林喝了酒。聊起唐微微的事,陳凱林說當初是唐微微和她初戀吵架鬧分手,為了賭氣才會和他交往,他甚至貸款給她買東西討好她,結果唐微微轉頭又和初戀好上了,甩了他讓他在全校人面前丟了面子還欠上了貸款。
好不容易等到他們又吵架分手,他想把她追回來,結果這唐微微扭頭就和陸南風搞在一起了,還要結婚。陳凱林覺得唐微微就是個人盡可夫的婊子,耍了他的感情還騙了他的錢,怎麽都咽不下這口氣。所以一直不肯罷休,拿唐微微的私密照威脅要錢。
那天晚上陳凱林在朋友圈看到了他們的婚紗照,恰好旁邊又有幾個兄弟起哄,他是個男人嘛……為了找回場子,當場就給唐微微和陸南風發了信息,說要去他們家拿錢。大概九點左右,陳凱林說他到了,期間還回了我兩句消息,九點十五分之後,就再沒回覆過我。”
林桉猛地放下了手中的筆:“陳凱林是否告知過你,他幾點進的被告人家,又是誰開的門?”
朋友說:“進門應該就在九點多,不超過九點十分,至於是誰開的門,我不清楚。”
“當天晚上陳凱林喝了多少酒,神智是否清醒?”
徐夢楠皺眉:“反對,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反對無效,請辯護人繼續發問。”
這個問題男人也說不太清,畢竟兄弟夥平日聚在一起都是白的啤的一起喝,根本沒細數過,所以他花了很長時間在腦子裏思考,大概估說多少比較合適。
最後他說:“這個我也記不太清了,大概……白酒三瓶,啤酒五瓶?”
林桉重新拾起筆,微微頷首:“辯護方詢問完畢。”
情況似乎還是沒有任何轉變。
江萊心微微沈了沈,她能感覺到陳凱林母親看林桉的目光,像是恨不得沖上去將他撕碎。
她掌心有細微的汗水,被紙巾吸去。
沒事的,她在心裏反反覆覆的告訴自己,相信法律,也相信林桉。
在調查取證方面,檢方遠比辯護律師有優勢得多,所以辯護律師能拿到的證據有限。
林桉的第一份證據是陸南風家小區門口的監控,監控中顯示,陸南風的車開回小區的時間是九點三十一分。
他聲音沈穩:“監控可以看到,被告人到達小區的時間是晚上九點半,死者卻在九點左右就進了被告人家中,而控方證人聽到隔壁爭吵聲的時間是九點十五左右,也就是說,在被告人回家之前,家中明顯還有第三個人存在。”
聞言,陸南風的臉色寸寸蒼白了下去。
他幾乎坐不住了,下意識想要起身,卻被法警阻止,最後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林桉沈著道:“被告人所居住的小區是新小區,部分監控還未投入使用。如果當時被告人家中有第三個人,這個人完全可以避開監控,離開被告人家中。”
第二份證據,是陸南風家裏垃圾桶中的果皮,以及一個蘋果殘骸,還有唾液檢驗報告。
“這份證據中,可以看到蘋果殘骸上,檢測出了死者的唾液。那就代表,死者進入被告人家中後,曾有人用水果刀削過蘋果,被告人稱他在‘不小心’反殺被害人的過程中不慎劃傷了手指,所以水果刀上沾了他的血跡。
那麽,作為行兇工具,水果刀上理應同樣有被害人的血跡,但現在卻只檢測出被告人的指紋和血跡。如果被告人真的殺了死者,但刀具上沒有檢測出死者的血跡,說明刀具上的指紋和血跡存疑,或許在這之前,已經有人清理過水果刀。所以這並不能作為定罪證據。”
清理水果刀這一點,和林桉一開始無厘頭詢問家務分配的問題關聯到了一起。
大概沒想到林桉會以這個作為切入點,徐夢楠臉色漸漸凝重起來。
審判長問徐夢楠:“公訴人對證據有意見嗎?”
徐夢楠擡了擡眸,目光漸漸變得堅毅:“有,辯護人所謂的證據和結論,都只是他個人的推理和猜測。被告人九點半到家,十點被人發現拖動屍體處理案發現場,恰恰說明他是神志清醒的。如果他真的只是防衛過當,半小時時間足夠他報警自首坦白,可他非但沒有報警,反而還想處理屍體隱瞞真相,足以證明他是做賊心虛,蓄意謀殺。”
徐夢楠毫不退讓,緊盯著林桉說:“被告人有充足的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至於辯護人口中的第三個人,很有可能並不存在,我方證人聽到的爭吵,也許只是打電話,或者視頻聊天。”
早知道會說到這一步,林桉追根究底。
“公訴人提供的痕跡檢驗中,被告人家中的門鎖窗戶都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如果沒有第三個人在場,試問,死者是如何進入被告人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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