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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章 他們說不偏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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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章 他們說不偏心(上)

“我們沒有好好把你養大嗎?從小到大什麽缺了你了?”

“我就不明白了,天天喊著我們偏心偏心,我們到底哪偏心了?”

“你弟弟有的你沒有嗎?天天就盯著我們手裏那兩個養老錢是吧?我不給你弟買房買車,他能娶上媳婦嗎?我不給你買房買車,你是不是也能嫁出去?”

……

淩霜睜開眼的時候,看到的就是原主父母面紅耳赤的模樣。

原主生在一個普通家庭裏,從小她就知道父母更在乎兒子,也就是她的弟弟張海。

但雖說如此,父母也從來沒有苛待過她,該有的東西都有,供她上學讀書,從來沒有吝嗇過。

只是他們有根深蒂固的思想,覺得只有兒子才能傳宗接代,女兒終究是要嫁出去的,以後他們所有的東西都要給兒子。

一開始,原主理解他們的想法,她覺得父母就是那個年代的人,他們有這樣的想法很正常,他們也好好把自己養大了,自己該還的是他們把自己養大的恩情。

所以原主從來沒有怪過父母,雖然有的時候心裏不舒服,面對父母有時候脫口而出的“女兒就是不如兒子”,她也是一笑了之。

但後來,這方面的矛盾卻越來越大。

其一是原主的父親張建喝多了酒,把家裏的存折給原主看了,她這才知道家裏有四十多萬存款,那時候她自己也沒當回事。

然而,一周後再回家,發現父母正在激烈地爭吵,在門口聽了聽,這才明白爭吵的原因是母親無故責怪張建不該讓原主知道家裏有多少錢。

她認為如果原主知道了,以後就會跟張海搶這筆錢,不如不讓她知道。

原主心裏特別不是滋味,因為心裏紮了這根刺,她開始有意無意地觀察父母的行為。

這時候原主才發現,以前很多被她忽略的小事。

比如母親訴苦的時候,永遠只找她。

比如從她上大學開始,父母就以各種理由讓她交電費、交話費、交醫保,但現在張海也上了大學,他們卻從來沒有因為這件事麻煩過他。

再比如,原主上大學時的生活費,父母以不會用手機為由,讓原主去找姑姑要,然後父母再給姑姑現金。

那時的原主理解父母不會用智能機,但又不好意思跟姑姑要,總是出去做兼職,只有實在沒辦法的時候才跟姑姑要錢。

然而當張海上了大學後,父母迅速就學會了網上轉賬。

然後她又記起了曾經的很多事,她初中的時候想要轉到城裏上學,父母讓她自己去跟在城裏當老師的伯父開口問,但輪到張海,父母提著大包小包就上門找人。

原主高三那年不想住校,想租個房子,父母不同意,結果輪到張海,張口就是:“租個條件好點的。”

她越想心裏越不是滋味,與父母的關系越來越差,但是她的父母不理解。

父母一再強調自己不偏心、沒有偏心,他們疼女兒跟疼兒子的心是一樣的,都是原主想多了。

原主一氣之下質問他們四十萬怎麽分。

張建和吳翠顧左右而言他。

張建張口閉口就是:“給你弟弟,是因為你弟弟要是沒有錢,娶不了媳婦兒;如果你沒錢嫁不出去,那這錢肯定也給你。”

爭執深了之後,吳翠直接脫口而出:“我手裏就算有一分錢也是給你弟,因為你以後會有婆婆幫你,你弟沒有,我要是幫了你,你婆婆還不樂意呢。”

就這般爭論下去,原主心裏想的全是這事,她以前從來沒有想過這些,突然開始面對,開始意識到父母根本就不愛她,整個人都萎靡了。

但她的父母不這麽認為,他們就是覺得自己不偏心、不重男輕女,做得極對。

原主徹底跟他們鬧翻,後來,張建和吳翠確實把所有的錢都給了張海,又幫他買房買車、娶妻生子。

他們口口聲聲表示,以後不需要原主養老。

然而當他們老了、得病了,卻還是想著讓原主在旁邊伺候,說張海一個男生不如她細心。

原主直接拒絕,雙方矛盾變得更重,爭執中,原主摔下樓梯,落下終身殘疾。

……

“這跟重男輕女沒有關系,你這閨女怎麽就不理解呢?”

“你弟弟要是沒有錢,能娶媳婦兒嗎?你想想你,要是對方是個窮小子,家裏沒房沒車,你能嫁過去啊?”

“我們手裏要是有錢,肯定都給你們倆分,可現在我們手裏不是沒錢嗎。”

張建和吳翠一臉語重心長,覺得自己說的特別有道理。

淩霜擡頭瞥了他們一眼:“嗯對,你們說的對,以後我肯定也不會給你們養老的,當然法律要求最低的一個月兩百塊錢,我可能會給。”

這話說完後,張建和吳翠的臉刷一下就變了。

淩霜沒管他們,繼續說:“你們不是總說一斤排骨能買多少饅頭嗎?到時候我就給你們換成二百塊錢的饅頭,反正餓不死就行。”

張建坐不住了,賭氣一般地說道:“別說你了,就算你弟不管我們,我們也沒什麽怨言。”

淩霜點了點頭:“那就對了,本來就不應該管你們啊,東西都給兒子,那就讓兒子養老啊。”

吳翠一臉痛苦地看著她:“你這孩子怎麽這麽說話呢?”

淩霜滿臉無辜地看著她:“我怎麽說話了?我這說的不是實話嗎?這話難道不能說嗎?你不是也說哪怕你有一分錢,你也給你兒子嗎?你都能說這些話,我不能說嗎?”

吳翠被噎了一下,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什麽好,然後陰陽怪氣地說:“行行行,我們以後不來找你,行了吧?”

淩霜嗤笑一聲:“你這是什麽語氣?你本來就不應該找我啊?你給你兒子多少,那就讓你兒子負擔多少。”

“他要是一個月給你們一千,那我頂多給一百;他要是給你們十萬,我可以考慮一下給你們五千。”

“人不可能既要又要,你們把大部分東西都給了兒子,又想讓我承擔更多的責任?你以為親生父母就不用明算賬了嗎?”

吳翠和張建聽得面色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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