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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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大的雨也有停歇的時候,沒有兩百萬年那麽久。只是耳旁的風聲不止,周女士精心打理的頭發被吹亂。
今天是開庭的日子。我請假趕了回來,不論結果如何,一同承擔。
我們正站在法院前等著那位年輕的唐律師。
不一會兒,從停車場那邊走來一個穿著灰西裝,外面套著黑大衣的人。戴著金屬細框眼鏡,發型精心弄過,抱著一本文件夾,正對著我和周女士眉飛色舞著的我想大概就是唐律師。與周女士給我形容的真誠嚴謹沒有一點關系。這是法院門前的路,又不是去哪個秀場的路。
人還沒到跟前,聲音已經來了。“抱歉讓你們等,今天風大,快進去吧,別站著吹風。”
“沒事兒的,小唐,今天可得拜托你了。”
他走了過來,笑著說:“阿姨哪裏的話,您是我的當事人,我會盡全力的。”他轉過頭來對我看著,“這位就是您兒子吧。”
“對,然然,這位是唐律師。”
“你好,唐哲瑉。”他伸過來只手。
“你好,周悠然。”我輕輕握了握。
“你昨天沒睡好嗎?眼下有些青。”
“沒有。”關註得還真細。
“是嘛,我們上去吧。”他湊到周女士身邊,“阿姨,您今天這身衣服真漂亮。”
“你別打趣阿姨了,小唐你今天這身才帥氣。”
“我特意搭配的,怎麽著氣場都得足……阿姨您看我是戴我臉上的銀色眼鏡,”他從大衣兜裏又取出一架黑色眼鏡,“還是這個黑框的?哪個好看?”
“嗯……還是臉上的吧,和你西裝更搭一點。”
“好,謝謝阿姨。”說著又將眼鏡放進了口袋裏。
是要開庭的律師,不應該關註案件本身麽,扯些有的沒的。他發覺我在看他,走到我這邊來。
“你臉色怎麽這麽難看?”
“沒什麽。”
他突然湊近說:“你該不會是那種輸了官司就要揍我的家屬吧?”
我向旁邊退開一步:“不會,那是犯法的事。”
“哦,”他笑著說,“那你別繃著個臉嘛,這樣我會很有壓力的。”
“……”
步行向上的樓梯有33階,站在高處,風卻更加肆無忌憚,從這側穿到另一側羅馬柱,帶著嘶吼,周女士的頭發更亂了,唐律師的大衣隨風舞動。
進大廳之後,見到了個人,沒想到這次聞家連裝都懶得裝。
“悠然,能借一步說話嗎?”那人對我說,看來是在這特意等著我。
“金前輩,您有什麽話同我說就行,我是周女士的律師,唐哲瑉。沒想到在這兒能見到您,榮幸榮幸。”
唐律口中的金前輩就是聞家的律師,先前替我和聞樂打過官司。
“金律師,您有什麽話,就在這兒說吧。”
“悠然,五年禁考只是個警告,你們不可能勝訴,還有別浪費律師費和訴訟費。”說到最後幾個字他看著唐律師。
“金前輩,您還需要開庭前放狠話的環節嗎?您應該不屑於接這類案子才對,讓您這個老板親自上,我真替您有點不值……最後訴訟費誰付還不一定,話別說那麽死嘛,金大律師~”
“您要沒什麽事,我帶我當事人去休息,咱法庭上見。”唐律轉過頭來對著身後的周女士說,“周阿姨,我們去原告休息室。”又對我說,“走吧,悠然。”
在休息室門口,唐律將我拉到一旁,低聲說:“你們得罪了聞家?”
“有點不愉快,”我疑惑地看著他,“周女士沒同你說嗎?”
“沒有,只是說有人給你們做局,沒想到是聞家。”
“你後悔了?”
“當然不是!我更加興奮了,要是贏了金恒,我以後在我們律所,我要橫著走。”
“沒看出來,你屬螃蟹。”
“嘿!你個外行,金恒事務所在我們律師圈裏可是神話般的存在,誰都想進。”
“那你剛剛怎麽不溜須拍馬?”
“那我可是有職業道德的律師,維護我方當事人,職責所在。”
這不是我第一次來法院,這間法庭倒是與上次有些細微不同。正中間高高懸掛著國徽,國徽下方是審判長坐席,兩側各有一位陪審員,周女士和唐律坐在左側的原告席上,對面是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以及雙方的律師。坐在兩者中間桌子後面的是擔任今天法庭記錄的書記員。我坐在周女士這側的旁聽席上,整個旁聽席上只有我一個人。
以下是我事後記起來的庭審內容,那些程序條文我都非常陌生,即使先前我了解過大致流程,也經歷過一次,可事後回憶卻很混亂,還有那些拗口的法條,我盡量努力還原當時的場景,可這50多分鐘的庭審時間,其中有很多細節、內容也許有些遺漏和偏差,但我想這也在所難免。我盡量用最通俗易懂的文字還原。
————
當宣布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的廣播結束之後,審判長宣布開庭。
“S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有關一審程序的規定,今天在這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周瀅熒訴被告S市教育局、S市人民政府撤銷其教師資格證及行政覆議一案,現在開庭。”
“咚——”法槌敲響。
庭審活動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以及當事人最後法庭陳述,具體我不太記得清哪部分歸哪部分,但我想這沒太大關系。
兩個被告列舉了好幾條證據,歸納來說,第一個就是錄音,證明周女士有受賄的意圖;第二就是確實收到了錢款,有銀行流水可以證明,這沒什麽好說的;第三是周女士與李知兮(周女士學生)有利益交換的行為。還有其他的比如李主任的短信、李知兮的證詞、李知兮家長的證詞,最諷刺的是說周女士明知那筆錢的來源,沒有及時退還,還私自使用。對於行政覆議的事,市政府強調他們程序正當,依法依規。
唐律針對兩被告提出的證據開始質證。
“我方對S市教育局提出的證據一,其真實性與合法性不予認可。第一:錄音由被告單方面提供,是否存在剪輯或編輯,其真實性無法保證。第二:錄音場所在我方當事人酒店住所內,我方當事人認為該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個人隱私,已經侵權,是非法獲取,不應作為證據使用。
“所提證據三,我方對其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其關聯性有異議。被告所述我方當事人與李某某有利益交換行為,該利益交換行為僅僅依據我方當事人對李某某進行私下授課,我方認為作為正常師生關系,單獨輔導學生學習的行為並非利益行為,而是單純師生之情。
“所提證據四,我方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關於我當事人未及時還款的認定,與事實不符。我方當事人在8月6號並未仔細查看李明輝所發短信內容,對錢款來由並不知曉,甚至不知曉已收到一筆匯款。在市教育局人員登門調查被告知後才知曉這筆錢,並當面表示自己要歸還。這點當天市教育局的兩名調查人員可以作證。
“所提證據五,我方對其三性均不認可。家長證詞具有非常大的主觀性,形式要件都不齊全,且與本案無實際關聯。
“所提證據六,我方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錢款並非由學校賬戶匯款也並非李明輝私人賬戶匯款,也並非李某某家長匯款,而是由主辦方賬戶匯款。李明輝是如何認定錢款是由學生家長給的?僅憑口述?證據呢?”
唐律質證結束後,金恒做了逐項辯解。他的確是位非常優秀的律師,沈著冷靜,從容不迫,每一條每一句都離不開什麽事實,什麽依據,什麽規定,什麽法律。上次就在我身旁將對方律師說得啞口無言,只是這次坐在我對面。如果我失憶了,我想我已經被他說服了,可是沒有如果,我清楚地知道周女士不可能這麽做。所有的證詞證言,焦點就在於那一個錄音。
“我方當事人認為錄音中所說只是作為老師與學生之間的玩笑,並無實際其他意思,屬實為理解錯誤,理解能力大小因人而異。李知兮還屬於未成年人,是否有其正常認知能力說明認定書,這關系到他的證言是否屬實,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相關李知兮認知能力說明,我方庭後會提供詳細認定證明書。不過,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應該對錄音原音頻和文字版有自己正確的理解和判斷,是否存在索賄行為,不能僅憑原告方一句玩笑就作罷,這是對我方所有參與人員的不尊重,對我方所有人員智力、能力的質疑,如有說明原告並無索賄意圖請舉證。”
“我方並無不尊重被告,堅持認為理解能力個體差異性較大,不能因為一個人說今天起風是個好天氣,而認定他智力有問題,不能因為不像玩笑的玩笑話,而認定我方當事人有索賄行為。通過與我方當事人的相處,我方當事人開玩笑確實如音頻中一本正經,讓人誤會在所難免,對我方當事人所熟知的人就能正確判斷是否為玩笑,還懇請法庭依法核實證據。”
“請允許我方再次重申,證據一合法合規,真實有效,關聯密切,未違背公序良俗,未作為非法目的使用,未嚴重侵害原告權益,音頻原件及文字版、李知兮本人確認、技術認定等文書已提交給原告和法庭,若原告仍有異議,請舉證。”
舉證……舉證……舉證,金恒的聲音在我耳畔縈繞。他明明知道,知道一切事實真相,卻能睜著眼睛將假話說得比真話還真。
庭審結束,法庭不作當庭判決,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唐律站在我身旁,像被榨幹了精氣神,沒說話。
“他們說行政訴訟,一審駁回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再審駁回,是這樣嗎?”
他看著我,須臾之後,又將視線轉向前方,不知是看著那些搖晃的樹,還是更遠一些的地方,或者說什麽也沒看。
“是啊……我知道很多人都覺得民告官,輸無疑,可是權利又不決定輸贏。”
我看著他:“能冒昧地問一下你當初為什麽要接這個案子嗎?周女士去了很多律所,他們都不接。”
他看了我一眼,笑著說:“我第一次接案子的時候,我當事人說我‘有些人拿著個公文包就成了律師’,”他學著說給我聽,“那時候我聽了很難過,我那麽努力地收集證據,徹夜未眠地寫答辯狀,最後罵我只是一只會吸血的蚊子……我覺得很不值,他們只看輸與贏,法律的公平正義在哪裏?……即使你有罪,你也有說話的權利。”
“好了,都別拉著個臉,小唐,阿姨請你去吃飯,天氣冷,打邊爐怎麽樣?”周女士說,仿佛剛剛庭審的不是她自己的案子。
“謝謝阿姨,我這裏還有一些東西要完善,今天飯就不吃了,您的好意我心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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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正站在法院前等著那位年輕的唐律師。
不一會兒,從停車場那邊走來一個穿著灰西裝,外面套著黑大衣的人。戴著金屬細框眼鏡,發型精心弄過,抱著一本文件夾,正對著我和周女士眉飛色舞著的我想大概就是唐律師。與周女士給我形容的真誠嚴謹沒有一點關系。這是法院門前的路,又不是去哪個秀場的路。
人還沒到跟前,聲音已經來了。“抱歉讓你們等,今天風大,快進去吧,別站著吹風。”
“沒事兒的,小唐,今天可得拜托你了。”
他走了過來,笑著說:“阿姨哪裏的話,您是我的當事人,我會盡全力的。”他轉過頭來對我看著,“這位就是您兒子吧。”
“對,然然,這位是唐律師。”
“你好,唐哲瑉。”他伸過來只手。
“你好,周悠然。”我輕輕握了握。
“你昨天沒睡好嗎?眼下有些青。”
“沒有。”關註得還真細。
“是嘛,我們上去吧。”他湊到周女士身邊,“阿姨,您今天這身衣服真漂亮。”
“你別打趣阿姨了,小唐你今天這身才帥氣。”
“我特意搭配的,怎麽著氣場都得足……阿姨您看我是戴我臉上的銀色眼鏡,”他從大衣兜裏又取出一架黑色眼鏡,“還是這個黑框的?哪個好看?”
“嗯……還是臉上的吧,和你西裝更搭一點。”
“好,謝謝阿姨。”說著又將眼鏡放進了口袋裏。
是要開庭的律師,不應該關註案件本身麽,扯些有的沒的。他發覺我在看他,走到我這邊來。
“你臉色怎麽這麽難看?”
“沒什麽。”
他突然湊近說:“你該不會是那種輸了官司就要揍我的家屬吧?”
我向旁邊退開一步:“不會,那是犯法的事。”
“哦,”他笑著說,“那你別繃著個臉嘛,這樣我會很有壓力的。”
“……”
步行向上的樓梯有33階,站在高處,風卻更加肆無忌憚,從這側穿到另一側羅馬柱,帶著嘶吼,周女士的頭發更亂了,唐律師的大衣隨風舞動。
進大廳之後,見到了個人,沒想到這次聞家連裝都懶得裝。
“悠然,能借一步說話嗎?”那人對我說,看來是在這特意等著我。
“金前輩,您有什麽話同我說就行,我是周女士的律師,唐哲瑉。沒想到在這兒能見到您,榮幸榮幸。”
唐律口中的金前輩就是聞家的律師,先前替我和聞樂打過官司。
“金律師,您有什麽話,就在這兒說吧。”
“悠然,五年禁考只是個警告,你們不可能勝訴,還有別浪費律師費和訴訟費。”說到最後幾個字他看著唐律師。
“金前輩,您還需要開庭前放狠話的環節嗎?您應該不屑於接這類案子才對,讓您這個老板親自上,我真替您有點不值……最後訴訟費誰付還不一定,話別說那麽死嘛,金大律師~”
“您要沒什麽事,我帶我當事人去休息,咱法庭上見。”唐律轉過頭來對著身後的周女士說,“周阿姨,我們去原告休息室。”又對我說,“走吧,悠然。”
在休息室門口,唐律將我拉到一旁,低聲說:“你們得罪了聞家?”
“有點不愉快,”我疑惑地看著他,“周女士沒同你說嗎?”
“沒有,只是說有人給你們做局,沒想到是聞家。”
“你後悔了?”
“當然不是!我更加興奮了,要是贏了金恒,我以後在我們律所,我要橫著走。”
“沒看出來,你屬螃蟹。”
“嘿!你個外行,金恒事務所在我們律師圈裏可是神話般的存在,誰都想進。”
“那你剛剛怎麽不溜須拍馬?”
“那我可是有職業道德的律師,維護我方當事人,職責所在。”
這不是我第一次來法院,這間法庭倒是與上次有些細微不同。正中間高高懸掛著國徽,國徽下方是審判長坐席,兩側各有一位陪審員,周女士和唐律坐在左側的原告席上,對面是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以及雙方的律師。坐在兩者中間桌子後面的是擔任今天法庭記錄的書記員。我坐在周女士這側的旁聽席上,整個旁聽席上只有我一個人。
以下是我事後記起來的庭審內容,那些程序條文我都非常陌生,即使先前我了解過大致流程,也經歷過一次,可事後回憶卻很混亂,還有那些拗口的法條,我盡量努力還原當時的場景,可這50多分鐘的庭審時間,其中有很多細節、內容也許有些遺漏和偏差,但我想這也在所難免。我盡量用最通俗易懂的文字還原。
————
當宣布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的廣播結束之後,審判長宣布開庭。
“S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有關一審程序的規定,今天在這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周瀅熒訴被告S市教育局、S市人民政府撤銷其教師資格證及行政覆議一案,現在開庭。”
“咚——”法槌敲響。
庭審活動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以及當事人最後法庭陳述,具體我不太記得清哪部分歸哪部分,但我想這沒太大關系。
兩個被告列舉了好幾條證據,歸納來說,第一個就是錄音,證明周女士有受賄的意圖;第二就是確實收到了錢款,有銀行流水可以證明,這沒什麽好說的;第三是周女士與李知兮(周女士學生)有利益交換的行為。還有其他的比如李主任的短信、李知兮的證詞、李知兮家長的證詞,最諷刺的是說周女士明知那筆錢的來源,沒有及時退還,還私自使用。對於行政覆議的事,市政府強調他們程序正當,依法依規。
唐律針對兩被告提出的證據開始質證。
“我方對S市教育局提出的證據一,其真實性與合法性不予認可。第一:錄音由被告單方面提供,是否存在剪輯或編輯,其真實性無法保證。第二:錄音場所在我方當事人酒店住所內,我方當事人認為該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個人隱私,已經侵權,是非法獲取,不應作為證據使用。
“所提證據三,我方對其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其關聯性有異議。被告所述我方當事人與李某某有利益交換行為,該利益交換行為僅僅依據我方當事人對李某某進行私下授課,我方認為作為正常師生關系,單獨輔導學生學習的行為並非利益行為,而是單純師生之情。
“所提證據四,我方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關於我當事人未及時還款的認定,與事實不符。我方當事人在8月6號並未仔細查看李明輝所發短信內容,對錢款來由並不知曉,甚至不知曉已收到一筆匯款。在市教育局人員登門調查被告知後才知曉這筆錢,並當面表示自己要歸還。這點當天市教育局的兩名調查人員可以作證。
“所提證據五,我方對其三性均不認可。家長證詞具有非常大的主觀性,形式要件都不齊全,且與本案無實際關聯。
“所提證據六,我方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錢款並非由學校賬戶匯款也並非李明輝私人賬戶匯款,也並非李某某家長匯款,而是由主辦方賬戶匯款。李明輝是如何認定錢款是由學生家長給的?僅憑口述?證據呢?”
唐律質證結束後,金恒做了逐項辯解。他的確是位非常優秀的律師,沈著冷靜,從容不迫,每一條每一句都離不開什麽事實,什麽依據,什麽規定,什麽法律。上次就在我身旁將對方律師說得啞口無言,只是這次坐在我對面。如果我失憶了,我想我已經被他說服了,可是沒有如果,我清楚地知道周女士不可能這麽做。所有的證詞證言,焦點就在於那一個錄音。
“我方當事人認為錄音中所說只是作為老師與學生之間的玩笑,並無實際其他意思,屬實為理解錯誤,理解能力大小因人而異。李知兮還屬於未成年人,是否有其正常認知能力說明認定書,這關系到他的證言是否屬實,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相關李知兮認知能力說明,我方庭後會提供詳細認定證明書。不過,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應該對錄音原音頻和文字版有自己正確的理解和判斷,是否存在索賄行為,不能僅憑原告方一句玩笑就作罷,這是對我方所有參與人員的不尊重,對我方所有人員智力、能力的質疑,如有說明原告並無索賄意圖請舉證。”
“我方並無不尊重被告,堅持認為理解能力個體差異性較大,不能因為一個人說今天起風是個好天氣,而認定他智力有問題,不能因為不像玩笑的玩笑話,而認定我方當事人有索賄行為。通過與我方當事人的相處,我方當事人開玩笑確實如音頻中一本正經,讓人誤會在所難免,對我方當事人所熟知的人就能正確判斷是否為玩笑,還懇請法庭依法核實證據。”
“請允許我方再次重申,證據一合法合規,真實有效,關聯密切,未違背公序良俗,未作為非法目的使用,未嚴重侵害原告權益,音頻原件及文字版、李知兮本人確認、技術認定等文書已提交給原告和法庭,若原告仍有異議,請舉證。”
舉證……舉證……舉證,金恒的聲音在我耳畔縈繞。他明明知道,知道一切事實真相,卻能睜著眼睛將假話說得比真話還真。
庭審結束,法庭不作當庭判決,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唐律站在我身旁,像被榨幹了精氣神,沒說話。
“他們說行政訴訟,一審駁回訴訟請求,二審維持原判,再審駁回,是這樣嗎?”
他看著我,須臾之後,又將視線轉向前方,不知是看著那些搖晃的樹,還是更遠一些的地方,或者說什麽也沒看。
“是啊……我知道很多人都覺得民告官,輸無疑,可是權利又不決定輸贏。”
我看著他:“能冒昧地問一下你當初為什麽要接這個案子嗎?周女士去了很多律所,他們都不接。”
他看了我一眼,笑著說:“我第一次接案子的時候,我當事人說我‘有些人拿著個公文包就成了律師’,”他學著說給我聽,“那時候我聽了很難過,我那麽努力地收集證據,徹夜未眠地寫答辯狀,最後罵我只是一只會吸血的蚊子……我覺得很不值,他們只看輸與贏,法律的公平正義在哪裏?……即使你有罪,你也有說話的權利。”
“好了,都別拉著個臉,小唐,阿姨請你去吃飯,天氣冷,打邊爐怎麽樣?”周女士說,仿佛剛剛庭審的不是她自己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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