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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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證人
游戲世界·法庭
時間:未知
第五個名字落下的瞬間,空氣震動的幅度比之前更小了。不是證人變輕了,是法庭習慣了震動。就像琴弦,第一次撥動時整把琴都在抖,彈到第五個音,只有弦在顫,琴身已經穩了。
證人席上出現的是一個少年。十五六歲,穿著灰藍色的校服,左胸的口袋上繡著一枚校徽——看不太清圖案了,邊角磨得起毛。他的站姿很拘謹,腳跟並攏,手貼褲縫,像在學校裏被罰站慣了。
時桉看了一眼卷宗:證人五:李銘,1997年,湖南。被控搶劫殺人,羈押期間因“意外”死於看守所。死前最後的話:“我沒有搶。我只是路過。”
時桉走到證人席前,沒有坐回法官的位置。他站在護欄外側,和少年之間隔著那道矮矮的木欄。
“李銘。”
少年擡起頭。他的眼睛很幹凈,沒有王德發那種幾十年的疲憊,也沒有瑪利亞那種刻進骨頭裏的恐懼。他就是幹凈。像一張被揉皺了又勉強撫平的紙,皺還在,但不臟。
“你可以說了。”
少年看著他,嘴唇動了一下,又閉上。過了幾秒,他開口了,聲音不大,但很清楚:
“我沒有搶。我只是路過。”
這句話他說過。卷宗上寫著,這是他的遺言。
“那天晚上,我去網吧。從學校後門翻墻出去的,那條路近。走到巷口的時候,聽見有人喊。我跑過去,看見一個人倒在地上,旁邊站著另一個人。那個人看見我就跑了。我想追,沒追上。回來的時候,倒在地上那個人已經不動了。”
少年的語速不快,像是在背一篇反覆念過的課文。
“然後警察來了。他們看見我蹲在邊上,滿手是血——我摸了他,想看他還有沒有氣。血沾在我手上、衣服上。我說不是我,是另一個人。他們問,那個人長什麽樣。我說沒看清,天太黑。”
他停了一下。
“後來他們帶我去指認現場。我站在那裏,巷口的路燈壞了,什麽都看不見。他們讓我再說一遍。我說了。他們記下來。再後來,被抓的那個人指認我,說我是同夥。”
“你認識他嗎?”時桉問。
“不認識。他說我們是一起去的,他負責望風,我動手。我說沒有。他不信。”
少年的聲音一直很平,沒有委屈,沒有憤怒,只是平。
“庭審那天,我媽媽來了。她坐在旁聽席,一直哭。法官問她要不要說話,她搖頭。後來我才知道,她去找過律師,律師說要三萬塊。她拿不出。她一個人帶我,一個月工資四百塊。”
庭上安靜了幾秒。
“我最對不起的是她。”少年說,“她這輩子沒求過人。為了我,她去求了。沒人幫她。”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搭在護欄上的手。那雙手很瘦,指節突出,指甲剪得很短——在看守所裏養成的習慣。
“我沒搶。我只是路過。”他擡起頭,看著時桉,又看了一遍,“我只是路過。”
時桉沒有問他相不相信。他問了另一個問題:
“你剛才說,被抓的那個人指認你是同夥。他叫什麽名字?”
少年楞了一下。這個名字,卷宗上沒有。
“叫什麽?”
“周強。”
時桉點頭:“周強。我會記住的。”
少年看著他的眼睛,看了幾秒。然後他笑了,很淺,嘴角只動了一下。
“謝謝你。麻煩了。”
他轉身,像放學回家一樣,走出了證人席。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又亮了一點。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27%。剩餘證人:十二人。
時桉翻開卷宗,翻到第六頁。第六個名字,第七個名字,第八個,第九個,第十個——他一次念完了。不是不想一個一個來,是該說的話,那些人都等了太久,不能再讓他們等“下一個”。
空氣連續震動五次。法庭像被人從外面敲了一下,整個空間都在低頻地嗡鳴。然後證人席上同時出現了五個人。
他們站在一起,互相看了一眼。有的人朝旁邊讓了讓,有的人微微點頭,像在公車站偶然遇見的陌生人,知道要去同一個地方,但沒必要說話。
時桉站在護欄外側,看著他們。
第六位證人是個頭發花白的老人,穿著一件舊軍大衣,領口豎著,遮住了半邊臉。
第七位是個年輕女人,抱著一個裹得嚴嚴實實的繈褓——裏面是空的,但她的姿勢很熟練,像抱了一輩子。
第八位是個中年男人,西裝,領帶,皮鞋擦得很亮,但西裝上有一塊深色的、洗不掉的汙漬。
第九位是個十來歲的男孩,運動服,球鞋,頭發被風吹得亂七八糟。
第十位是個老太太,穿著一件碎花的棉布衫,手裏攥著一條手帕,指甲剪得很短。
“你們可以說了。”時桉說。
六個人同時開口。聲音很亂,疊在一起,像車站廣播和人群說話聲混在一起的那種嗡嗡聲。時桉沒有打斷。他安靜地站著,聽了一會兒。
然後他說:“一個一個來。”
那位穿軍大衣的老人先開口了。他的聲音不大,但很穩,像冬天踩在厚雪上,咯吱咯吱的。
“我沒叛國。我只是寫信。寫給上級,說我們連隊的冬裝不夠,能不能補。信被截了。說是密報。”
他頓了一下。
“我寫了三年信。前兩年沒回過。第三年回了,來的不是冬裝,是軍事法庭。”
他說完,往旁邊讓了一步。
年輕女人接著開口。她的聲音很低,像怕吵醒懷裏那個不存在的孩子。
“我女兒病了。我買不起藥。藥房的人說可以賒,我寫了欠條。後來他找我還錢,我還不上了。他說那就用別的方式還。我不肯。他報了警,說我偷了櫃臺裏的錢。”
她低下頭,看著空空的繈褓。
“我沒偷。我只是欠他錢。欠的錢,我後來還了。借的,從鄰居家借的,一分一分湊的。還了。但案子已經判了。”
她往旁邊讓。
中年男人往前走了一步。他的目光很直,像一根釘在墻上的釘子。
“有人在我辦公室門口放了錢。信封裏,三千塊。我看見了,撿起來,準備交到財務科。還沒走,紀委的人就進來了。”
他停了一下。
“他們說這是行賄款。我說我不知道是誰放的。他們問,那你為什麽撿?我說,撿起來上交。他們笑了。”
他的聲音一直很穩。
“我是財務科長。幹了二十一年。經手的錢,幾個億。一分沒拿過。三千塊錢,我不會拿。”
他往旁邊讓。
男孩幾乎是跳上來的。他的語速很快,像趕著說完去打球。
“那天我們贏了球。四比二。我進了兩個。回宿舍的時候晚了,宿舍門鎖了。我就翻窗。翻的是隔壁宿舍的窗,那邊窗戶鎖是壞的,我們一直知道。我翻進去的時候,他們宿舍沒人。第二天他們丟錢了。”
他吸了一口氣。
“我不知道誰拿了錢。我沒拿。我就是翻了個窗。打籃球的鞋太滑了,翻窗的時候摔了一跤,把窗戶鎖摔壞了——本來就壞的,但不是那個方向,他們看不出來。他們以為是撬的。”
他看著時桉。
“我說了,沒人信。我媽哭著讓我認。說認了就能回家。我不認。我沒拿。”
他往旁邊讓。動作很大,球鞋在地板上蹭了一聲。
最後是那位老太太。她往前挪了一步,手帕攥得很緊。
“老伴走了以後,我一個人住。樓上住的年輕人,晚上很吵。我上去敲過一次門,沒開。第二次又去,開了。他說你再來我就報警。我說你太吵了,他說我吵怎麽了,老不死的。”
她的聲音很輕,像舊棉絮慢慢撕開的聲音。
“然後他推了我一下。我摔了,滾下樓梯。住院住了一個多月。出院之後我坐了輪椅。鄰居幫我報警,說我被人推下樓的。警察來問了,他說是我自己摔的。”
她低頭,看著自己空空的腿。
“我沒證據。沒有錄像,沒有人看見。小孩說他聽見了,但他怕,不敢作證。”
她擡起頭,看著時桉。
“六年來,我每天晚上都疼。下雨天更疼。醫生說好不了了。我知道。”
“我就想說,不是我自己摔的。”
她說完,沒有往旁邊讓。她站在原地,等著什麽。
時桉看著她。
“您叫什麽名字?”
“周桂蘭。”
“周桂蘭同志,您說完了。”
“說完了。”
“那您可以走了。”
“我走了,樓上的年輕人怎麽辦?”
時桉沈默了一下。然後他說:“有人會記住他叫什麽名字。”
周桂蘭看著他,慢慢笑了。笑得像冬天過去春天還沒來的時候,忽然有一天刮了一場暖風。
“好。”她說。
她轉身,慢慢走了。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又亮了一大片,把法庭深處照得清清楚楚。
之前那些只在影子裏看不清的地方——穹頂的壁畫,墻上的木紋,審判席桌面上一道深深的劃痕——全都亮了。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51%。剩餘證人:七人。檢測到副本底層結構松動。記錄官權限剩餘:73%。
“記錄官。”宋言酌從陪審席站起來,走到時桉身邊,“之前出現過這個詞。在副本規則裏。‘記錄官’是什麽?”
沈未的聲音通過手環的通訊模塊傳出來,比之前弱了很多,像隔著一層厚玻璃:“副本數據包裏有一個隱藏字段——‘記錄官日志’。加密等級和時景明留下的信號相同。推測:記錄官是法庭的一部分。所有證詞都會被自動記錄,但記錄的不是‘他們說了什麽’,而是‘他們是誰’。”
“他們是誰?”
“案件編號、姓名、年齡、罪名……但不是這些。是更底層的東西。記錄官在記錄的,可能是他們的執念本身。”
宋言酌皺著眉:“那記錄官是誰?NPC?還是玩家?”
沈未沒有回答。通訊頻道的雜音比剛才更重了一點,像有什麽東西在幹擾信號。
時桉翻到卷宗第十一頁。手指沒有停。
第十一位證人是個年輕人,二十出頭,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格子襯衫。他從證人席上出現的時候,站得很直。和其他人不一樣,他沒有等時桉問。
“我叫趙明遠。我是來作證的。”
法庭安靜了。彩色玻璃窗上那片還在緩慢擴散的光芒,像是也停了一下。
時桉看著他:“你給誰作證?”
“給我自己。”趙明遠的聲音不大,但很清楚,“但我不是來喊冤的。”
他看了看法庭,目光從空蕩蕩的旁聽席掃到審判席,再掃到彩色玻璃窗——那片正在慢慢亮起來的光。
“我來這裏很多次了。每一次都有人來,問我發生了什麽,讓我說。我都說了。說完就走了。然後燈滅了,又亮了,我又站在這裏。同一句話,說了幾十遍。”
他擡起頭,看著時桉。
“這次不一樣。這次你是真的在聽。”
宋言酌的手指在陪審席的扶手上停了一下。
時桉沒有說話。他站在護欄外側,和趙明遠之間隔著那道矮矮的木欄。
趙明遠繼續說:“我死的時候二十三歲。工地上的腳手架塌了,我從四樓掉下來。包工頭說是我的責任,說我沒系安全繩。其實繩子斷了。舊繩子,用了三年,早該換了。他們不換。出事之後換了一根新的,拍照取證,說我是因為沒系繩子才摔下去的。”
“庭審的時候,工友不敢作證。他們說沒看見。其實都看見了。但包工頭是本地人,管事,大家還要在他手下幹活。”
他停了一下。
“我不怪他們。他們家裏有老婆孩子,拖家帶口的,不能說。”
“那你來法庭,想說什麽?”時桉問。
趙明遠想了想:“想說我媽。”
他的聲音輕了一點。
“我媽一個人把我帶大的。我爸走得早,她沒改嫁。供我讀書,供我上大學。我在工地打工,想多掙點,給她買件新衣服。”
他低了一下頭,又擡起來。
“我出事那天,她從老家趕過來,坐了一天的車。到了醫院,我已經沒了。她沒哭。醫生說請節哀,她點頭,說謝謝。然後她就走了。”
他停了一下。
“她後來沒去要過賠償。沒去鬧過。工地上的人說,他媽怎麽這麽冷血,兒子死了都不吭一聲。其實她不是冷血。她是不敢。”
他的聲音開始發顫。
“她怕。怕去了也沒人聽,怕去了被人趕出來,怕去了連兒子的墓都保不住。”
他深呼吸了一次。再開口的時候,聲音又穩了。
“我就想說,我媽不是冷血。她是太害怕了。”
法庭安靜了很久。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芒慢慢湧過來,像潮水,淹沒了旁聽席的第一排,淹沒了審判席的桌面,最後停在趙明遠的腳邊。
“我說完了。”他說。
時桉看著他:“你說的,和我問的,不是同一件事。”
趙明遠點頭:“我知道。你問的是腳手架是怎麽塌的。我說的是我媽。”
“為什麽不說腳手架的事?”
趙明遠看著他,目光很平靜,像深秋的河水。
“說了也改變不了什麽。繩子斷了就是斷了,人死了就是死了。我媽一個人過了十年了。她能過下去。但我不想讓她覺得,她一個人過的那十年,我不知道。”
時桉站在那裏。
他想說:你媽媽不冷血。但趙明遠已經知道了。
他想說:你媽媽會聽見的。但這句話太重了。重到他站在這個虛擬的法庭裏,面對一個死了不知多少年的年輕人,說不出口。
趙明遠看著他的沈默,笑了一下。
“沒事。我知道她會聽見的。”
他轉身,走向光裏。
彩色玻璃窗亮了一大半。只剩邊角幾塊還是暗的,灰藍色的,像沒洗幹凈的水彩筆。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62%。剩餘證人:六人。記錄官權限剩餘:58%。
時桉翻開卷宗,翻到第十二頁。
他擡起頭,還沒來得及念出名字。法庭盡頭,一直沒有開過的那扇木門,吱呀一聲,被推開了。
有人走了進來。
不是證人。那個人太老了,老到看不出年紀。穿著一件黑色的長袍,和時桉身上的法官袍有點像,但沒有徽章。他的手裏拿著一支筆——不是現代的筆,是一支蘸水筆,筆尖是金屬的,在彩色玻璃窗投下的光裏閃著一點寒芒。
“記錄官。”宋言酌的聲音很輕。
老人擡起頭,看向審判席。
“時景明的兒子,”他說,“你比你父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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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世界·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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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名字落下的瞬間,空氣震動的幅度比之前更小了。不是證人變輕了,是法庭習慣了震動。就像琴弦,第一次撥動時整把琴都在抖,彈到第五個音,只有弦在顫,琴身已經穩了。
證人席上出現的是一個少年。十五六歲,穿著灰藍色的校服,左胸的口袋上繡著一枚校徽——看不太清圖案了,邊角磨得起毛。他的站姿很拘謹,腳跟並攏,手貼褲縫,像在學校裏被罰站慣了。
時桉看了一眼卷宗:證人五:李銘,1997年,湖南。被控搶劫殺人,羈押期間因“意外”死於看守所。死前最後的話:“我沒有搶。我只是路過。”
時桉走到證人席前,沒有坐回法官的位置。他站在護欄外側,和少年之間隔著那道矮矮的木欄。
“李銘。”
少年擡起頭。他的眼睛很幹凈,沒有王德發那種幾十年的疲憊,也沒有瑪利亞那種刻進骨頭裏的恐懼。他就是幹凈。像一張被揉皺了又勉強撫平的紙,皺還在,但不臟。
“你可以說了。”
少年看著他,嘴唇動了一下,又閉上。過了幾秒,他開口了,聲音不大,但很清楚:
“我沒有搶。我只是路過。”
這句話他說過。卷宗上寫著,這是他的遺言。
“那天晚上,我去網吧。從學校後門翻墻出去的,那條路近。走到巷口的時候,聽見有人喊。我跑過去,看見一個人倒在地上,旁邊站著另一個人。那個人看見我就跑了。我想追,沒追上。回來的時候,倒在地上那個人已經不動了。”
少年的語速不快,像是在背一篇反覆念過的課文。
“然後警察來了。他們看見我蹲在邊上,滿手是血——我摸了他,想看他還有沒有氣。血沾在我手上、衣服上。我說不是我,是另一個人。他們問,那個人長什麽樣。我說沒看清,天太黑。”
他停了一下。
“後來他們帶我去指認現場。我站在那裏,巷口的路燈壞了,什麽都看不見。他們讓我再說一遍。我說了。他們記下來。再後來,被抓的那個人指認我,說我是同夥。”
“你認識他嗎?”時桉問。
“不認識。他說我們是一起去的,他負責望風,我動手。我說沒有。他不信。”
少年的聲音一直很平,沒有委屈,沒有憤怒,只是平。
“庭審那天,我媽媽來了。她坐在旁聽席,一直哭。法官問她要不要說話,她搖頭。後來我才知道,她去找過律師,律師說要三萬塊。她拿不出。她一個人帶我,一個月工資四百塊。”
庭上安靜了幾秒。
“我最對不起的是她。”少年說,“她這輩子沒求過人。為了我,她去求了。沒人幫她。”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搭在護欄上的手。那雙手很瘦,指節突出,指甲剪得很短——在看守所裏養成的習慣。
“我沒搶。我只是路過。”他擡起頭,看著時桉,又看了一遍,“我只是路過。”
時桉沒有問他相不相信。他問了另一個問題:
“你剛才說,被抓的那個人指認你是同夥。他叫什麽名字?”
少年楞了一下。這個名字,卷宗上沒有。
“叫什麽?”
“周強。”
時桉點頭:“周強。我會記住的。”
少年看著他的眼睛,看了幾秒。然後他笑了,很淺,嘴角只動了一下。
“謝謝你。麻煩了。”
他轉身,像放學回家一樣,走出了證人席。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又亮了一點。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27%。剩餘證人:十二人。
時桉翻開卷宗,翻到第六頁。第六個名字,第七個名字,第八個,第九個,第十個——他一次念完了。不是不想一個一個來,是該說的話,那些人都等了太久,不能再讓他們等“下一個”。
空氣連續震動五次。法庭像被人從外面敲了一下,整個空間都在低頻地嗡鳴。然後證人席上同時出現了五個人。
他們站在一起,互相看了一眼。有的人朝旁邊讓了讓,有的人微微點頭,像在公車站偶然遇見的陌生人,知道要去同一個地方,但沒必要說話。
時桉站在護欄外側,看著他們。
第六位證人是個頭發花白的老人,穿著一件舊軍大衣,領口豎著,遮住了半邊臉。
第七位是個年輕女人,抱著一個裹得嚴嚴實實的繈褓——裏面是空的,但她的姿勢很熟練,像抱了一輩子。
第八位是個中年男人,西裝,領帶,皮鞋擦得很亮,但西裝上有一塊深色的、洗不掉的汙漬。
第九位是個十來歲的男孩,運動服,球鞋,頭發被風吹得亂七八糟。
第十位是個老太太,穿著一件碎花的棉布衫,手裏攥著一條手帕,指甲剪得很短。
“你們可以說了。”時桉說。
六個人同時開口。聲音很亂,疊在一起,像車站廣播和人群說話聲混在一起的那種嗡嗡聲。時桉沒有打斷。他安靜地站著,聽了一會兒。
然後他說:“一個一個來。”
那位穿軍大衣的老人先開口了。他的聲音不大,但很穩,像冬天踩在厚雪上,咯吱咯吱的。
“我沒叛國。我只是寫信。寫給上級,說我們連隊的冬裝不夠,能不能補。信被截了。說是密報。”
他頓了一下。
“我寫了三年信。前兩年沒回過。第三年回了,來的不是冬裝,是軍事法庭。”
他說完,往旁邊讓了一步。
年輕女人接著開口。她的聲音很低,像怕吵醒懷裏那個不存在的孩子。
“我女兒病了。我買不起藥。藥房的人說可以賒,我寫了欠條。後來他找我還錢,我還不上了。他說那就用別的方式還。我不肯。他報了警,說我偷了櫃臺裏的錢。”
她低下頭,看著空空的繈褓。
“我沒偷。我只是欠他錢。欠的錢,我後來還了。借的,從鄰居家借的,一分一分湊的。還了。但案子已經判了。”
她往旁邊讓。
中年男人往前走了一步。他的目光很直,像一根釘在墻上的釘子。
“有人在我辦公室門口放了錢。信封裏,三千塊。我看見了,撿起來,準備交到財務科。還沒走,紀委的人就進來了。”
他停了一下。
“他們說這是行賄款。我說我不知道是誰放的。他們問,那你為什麽撿?我說,撿起來上交。他們笑了。”
他的聲音一直很穩。
“我是財務科長。幹了二十一年。經手的錢,幾個億。一分沒拿過。三千塊錢,我不會拿。”
他往旁邊讓。
男孩幾乎是跳上來的。他的語速很快,像趕著說完去打球。
“那天我們贏了球。四比二。我進了兩個。回宿舍的時候晚了,宿舍門鎖了。我就翻窗。翻的是隔壁宿舍的窗,那邊窗戶鎖是壞的,我們一直知道。我翻進去的時候,他們宿舍沒人。第二天他們丟錢了。”
他吸了一口氣。
“我不知道誰拿了錢。我沒拿。我就是翻了個窗。打籃球的鞋太滑了,翻窗的時候摔了一跤,把窗戶鎖摔壞了——本來就壞的,但不是那個方向,他們看不出來。他們以為是撬的。”
他看著時桉。
“我說了,沒人信。我媽哭著讓我認。說認了就能回家。我不認。我沒拿。”
他往旁邊讓。動作很大,球鞋在地板上蹭了一聲。
最後是那位老太太。她往前挪了一步,手帕攥得很緊。
“老伴走了以後,我一個人住。樓上住的年輕人,晚上很吵。我上去敲過一次門,沒開。第二次又去,開了。他說你再來我就報警。我說你太吵了,他說我吵怎麽了,老不死的。”
她的聲音很輕,像舊棉絮慢慢撕開的聲音。
“然後他推了我一下。我摔了,滾下樓梯。住院住了一個多月。出院之後我坐了輪椅。鄰居幫我報警,說我被人推下樓的。警察來問了,他說是我自己摔的。”
她低頭,看著自己空空的腿。
“我沒證據。沒有錄像,沒有人看見。小孩說他聽見了,但他怕,不敢作證。”
她擡起頭,看著時桉。
“六年來,我每天晚上都疼。下雨天更疼。醫生說好不了了。我知道。”
“我就想說,不是我自己摔的。”
她說完,沒有往旁邊讓。她站在原地,等著什麽。
時桉看著她。
“您叫什麽名字?”
“周桂蘭。”
“周桂蘭同志,您說完了。”
“說完了。”
“那您可以走了。”
“我走了,樓上的年輕人怎麽辦?”
時桉沈默了一下。然後他說:“有人會記住他叫什麽名字。”
周桂蘭看著他,慢慢笑了。笑得像冬天過去春天還沒來的時候,忽然有一天刮了一場暖風。
“好。”她說。
她轉身,慢慢走了。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又亮了一大片,把法庭深處照得清清楚楚。
之前那些只在影子裏看不清的地方——穹頂的壁畫,墻上的木紋,審判席桌面上一道深深的劃痕——全都亮了。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51%。剩餘證人:七人。檢測到副本底層結構松動。記錄官權限剩餘:73%。
“記錄官。”宋言酌從陪審席站起來,走到時桉身邊,“之前出現過這個詞。在副本規則裏。‘記錄官’是什麽?”
沈未的聲音通過手環的通訊模塊傳出來,比之前弱了很多,像隔著一層厚玻璃:“副本數據包裏有一個隱藏字段——‘記錄官日志’。加密等級和時景明留下的信號相同。推測:記錄官是法庭的一部分。所有證詞都會被自動記錄,但記錄的不是‘他們說了什麽’,而是‘他們是誰’。”
“他們是誰?”
“案件編號、姓名、年齡、罪名……但不是這些。是更底層的東西。記錄官在記錄的,可能是他們的執念本身。”
宋言酌皺著眉:“那記錄官是誰?NPC?還是玩家?”
沈未沒有回答。通訊頻道的雜音比剛才更重了一點,像有什麽東西在幹擾信號。
時桉翻到卷宗第十一頁。手指沒有停。
第十一位證人是個年輕人,二十出頭,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格子襯衫。他從證人席上出現的時候,站得很直。和其他人不一樣,他沒有等時桉問。
“我叫趙明遠。我是來作證的。”
法庭安靜了。彩色玻璃窗上那片還在緩慢擴散的光芒,像是也停了一下。
時桉看著他:“你給誰作證?”
“給我自己。”趙明遠的聲音不大,但很清楚,“但我不是來喊冤的。”
他看了看法庭,目光從空蕩蕩的旁聽席掃到審判席,再掃到彩色玻璃窗——那片正在慢慢亮起來的光。
“我來這裏很多次了。每一次都有人來,問我發生了什麽,讓我說。我都說了。說完就走了。然後燈滅了,又亮了,我又站在這裏。同一句話,說了幾十遍。”
他擡起頭,看著時桉。
“這次不一樣。這次你是真的在聽。”
宋言酌的手指在陪審席的扶手上停了一下。
時桉沒有說話。他站在護欄外側,和趙明遠之間隔著那道矮矮的木欄。
趙明遠繼續說:“我死的時候二十三歲。工地上的腳手架塌了,我從四樓掉下來。包工頭說是我的責任,說我沒系安全繩。其實繩子斷了。舊繩子,用了三年,早該換了。他們不換。出事之後換了一根新的,拍照取證,說我是因為沒系繩子才摔下去的。”
“庭審的時候,工友不敢作證。他們說沒看見。其實都看見了。但包工頭是本地人,管事,大家還要在他手下幹活。”
他停了一下。
“我不怪他們。他們家裏有老婆孩子,拖家帶口的,不能說。”
“那你來法庭,想說什麽?”時桉問。
趙明遠想了想:“想說我媽。”
他的聲音輕了一點。
“我媽一個人把我帶大的。我爸走得早,她沒改嫁。供我讀書,供我上大學。我在工地打工,想多掙點,給她買件新衣服。”
他低了一下頭,又擡起來。
“我出事那天,她從老家趕過來,坐了一天的車。到了醫院,我已經沒了。她沒哭。醫生說請節哀,她點頭,說謝謝。然後她就走了。”
他停了一下。
“她後來沒去要過賠償。沒去鬧過。工地上的人說,他媽怎麽這麽冷血,兒子死了都不吭一聲。其實她不是冷血。她是不敢。”
他的聲音開始發顫。
“她怕。怕去了也沒人聽,怕去了被人趕出來,怕去了連兒子的墓都保不住。”
他深呼吸了一次。再開口的時候,聲音又穩了。
“我就想說,我媽不是冷血。她是太害怕了。”
法庭安靜了很久。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芒慢慢湧過來,像潮水,淹沒了旁聽席的第一排,淹沒了審判席的桌面,最後停在趙明遠的腳邊。
“我說完了。”他說。
時桉看著他:“你說的,和我問的,不是同一件事。”
趙明遠點頭:“我知道。你問的是腳手架是怎麽塌的。我說的是我媽。”
“為什麽不說腳手架的事?”
趙明遠看著他,目光很平靜,像深秋的河水。
“說了也改變不了什麽。繩子斷了就是斷了,人死了就是死了。我媽一個人過了十年了。她能過下去。但我不想讓她覺得,她一個人過的那十年,我不知道。”
時桉站在那裏。
他想說:你媽媽不冷血。但趙明遠已經知道了。
他想說:你媽媽會聽見的。但這句話太重了。重到他站在這個虛擬的法庭裏,面對一個死了不知多少年的年輕人,說不出口。
趙明遠看著他的沈默,笑了一下。
“沒事。我知道她會聽見的。”
他轉身,走向光裏。
彩色玻璃窗亮了一大半。只剩邊角幾塊還是暗的,灰藍色的,像沒洗幹凈的水彩筆。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62%。剩餘證人:六人。記錄官權限剩餘:58%。
時桉翻開卷宗,翻到第十二頁。
他擡起頭,還沒來得及念出名字。法庭盡頭,一直沒有開過的那扇木門,吱呀一聲,被推開了。
有人走了進來。
不是證人。那個人太老了,老到看不出年紀。穿著一件黑色的長袍,和時桉身上的法官袍有點像,但沒有徽章。他的手裏拿著一支筆——不是現代的筆,是一支蘸水筆,筆尖是金屬的,在彩色玻璃窗投下的光裏閃著一點寒芒。
“記錄官。”宋言酌的聲音很輕。
老人擡起頭,看向審判席。
“時景明的兒子,”他說,“你比你父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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