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沈默證人

關燈
沈默證人

游戲世界·法庭

時間:未知

老人走進來的時候,彩色玻璃窗上的光晃了一下。不是變暗,是顫動——像水面被投入一顆石子,光影碎了一瞬,又慢慢聚攏,但聚攏之後的位置和之前不一樣了。光斑從審判席的桌沿移到了桌面上,正好落在時桉的手邊。

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光落在指節上,把皮膚照得近乎透明。

“你比你父親慢。”記錄官又說了一遍。聲音不響,但整個法庭都在共振,像大提琴的C弦被緩慢拉動。

時桉沒有接這句話。他看著老人走到審判席左側——那裏一直有一把空椅子,漆面和審判席其他部分一模一樣,但椅背上沒有雕刻,光禿禿的。老人坐下,把蘸水筆擱在扶手上,筆尖朝下,像一把倒置的刀。

“你認識我父親。”時桉說。

“他來過。”記錄官把雙手交疊放在膝蓋上,“和你一樣,坐在法官席上。但他沒有叫你名字。”

“叫誰的名字?”

“那些證人。”老人的目光移向證人席。此刻那裏空著,但護欄上還留著趙明遠搭過手的痕跡——淺淺的、溫熱的掌紋印,在光線下慢慢變淡,“他來了,坐了一天。一個名字都沒叫。第二天走了。走之前說了一句話。”

“什麽話?”

“‘不是時候。’”老人看著時桉,“我不懂。他等了很久,不是時候。你來了,是時候了。為什麽?”

時桉沒有回答。他翻開卷宗,翻到第十二頁。手指停在那個名字上,但沒念出來。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記錄官說。

“你也沒回答我的。”時桉擡眼看他,“記錄官在記錄什麽?”

老人沈默了一瞬。那一瞬很長,長到宋言酌從陪審席往前傾了傾身,長到林渡在旁聽席翻筆記本的紙頁聲都變得格外清晰。然後老人拿起蘸水筆,在半空中寫了一個字。筆畫是金色的,停留在空氣中,像有人用煙在空中畫了一道。

字很古老,不是漢字,不是任何時桉見過的文字。但他認得。不是認出了字形,是那個字浮現在空中的時候,他腦子裏出現了一個聲音——很小,很遠,像收音機調到兩個頻道之間的那種沙沙聲。沙沙聲裏有字。

“名字。”他說。

老人把蘸水筆放下。金色的字還在空中,慢慢淡去,像晨霧被風吹散。

“法庭記錄的是罪名。判詞。結案陳詞。但那些東西,死了就沒了。紙會爛,檔案會丟,人會忘。”老人的聲音很平,“記錄官記錄的,是名字。每一個站在證人席上的人,他們的名字。不是寫在紙上的那種。是被人叫過之後,還會回響的那種。”

他頓了頓。

“你父親的名字,在我這裏。他走進這扇門的時候,我記下了。他走出去的時候,我也記下了。兩次。

“有什麽區別?”時桉問。

老人沒有回答。他擡起手,蘸水筆又動了一下。這一次,金色字跡在空氣中組成了一行短句。時桉不認識那些字,但他知道自己應該看。

耳邊又響起了沙沙聲。沙沙聲中,那個聲音更清楚了——是他父親的聲音,很年輕,比他記憶中任何時候都年輕:

“我不是來救他們的。我是來記住他們的。”

金色字跡消散。

法庭安靜了很久。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停在審判席的桌面上,一動不動的,像一只趴著取暖的貓。

時桉低下頭,看著卷宗上第十二頁的那個名字。然後他擡起頭,念了出來。

劉秀英。六十歲。死在監獄醫院裏。罪名是詐騙。涉案金額是她兒子欠的,她替他還了一部分,還剩一部分還不起。債權人報了警。

她從證人席上出現的時候,站得很直。她的頭發全白了,但梳得很齊整,用兩個黑色的一字夾別在耳後。衣服是舊的,但很幹凈。她站在護欄後面,雙手交疊放在護欄上。

“您可以說您想說的。”時桉說。

劉秀英看著他:“我兒子呢?”

“他不在這裏。”

“我知道。”她點頭,“我就是問問。他在外面過得好不好?”

“他活著。”時桉說。

這是他能說的全部。他只知道這些。劉秀英點頭,像聽到了一個意料之中的答案。

“那就行。活著就行。”她沒有再說別的,轉身走了。從證人席上走下來,經過旁聽席,經過陪審席,走向那扇木門。推門出去之前停了一下,沒回頭。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擴散了一小片。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67%。剩餘證人:五人。記錄官權限剩餘:51%。

第十三頁,第十三頁第二個名字——他一次念了兩個。那位穿工裝的中年男人,那位抱著小孩的年輕母親。他們從證人席上出現的時候,互相看了一眼,然後同時開口。

男人說:“我沒偷工地的材料。是工頭讓我搬的,說運到另一個工地去,那邊缺。”

女人說:“我沒遺棄我女兒。我把她放在福利院門口,是怕她跟著我餓死。我在門口站了一夜,看見有人把她抱進去了,我才走的。”

他們說完就走了。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擴散了一大片。旁聽席全亮了,陪審席的桌面也亮了,只有審判席後面那面墻還是暗的,上面掛著的那面國徽,一半在光裏,一半在影子裏。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79%。剩餘證人:三人。記錄官權限剩餘:39%。

時桉翻開第十四頁。一個名字。他念了。

證人席上出現了一個中年男人。穿著一件舊警服,肩章磨得發白了,但別得端端正正。他的站姿和劉秀英一樣直,但劉秀英的直是硬撐出來的,他的直是一種職業習慣。

“你也是警察?”宋言酌在陪審席上問了一句。

男人轉頭看他:“當過。”然後轉回來,看著時桉,“你不用問我。我自己說。”

他深吸一口氣。

“我辦的最後一個案子,是個殺人案。死者是個老太太,七十多歲。現場看過了,是熟人作案。我鎖定了三個人:她兒子,她女婿,她鄰居。三個人都審過了,都不認。領導催得緊,說要盡快破案。”

他停了一下。

“我選了鄰居。他有前科,好判。”

他的聲音沒有發抖,只是越來越低。

“證據是做的。口供是教的。我教他怎麽認罪,怎麽說作案經過。他學得很快。庭審的時候,他認了。判了死緩。後來改無期。他在裏面待了十二年。第十二年,真兇自首了。是她兒子。酒後失手,打了她一下,她撞在茶幾角上。他沒想殺她,但人沒了。他害怕,跑了。”

他低下頭,看著自己搭在護欄上的手。

“我去監獄接他。他出來的時候,看著我說了一句話。他說,‘我知道不是你讓我認的,是別人讓你這麽做的。我不怪你。你也是沒辦法。’這十二年,他學了一門手藝,在裏面做木工。出來之後找了個廠子。去年結婚了,生了個女兒。”

他擡起頭,眼睛沒有紅。他的眼睛是幹涸的。

“我那天晚上回家,洗了個澡。然後……我不知道。我就想,我當了這麽多年警察,我抓過的人,有些是沒罪的。我讓沒罪的人,替有罪的人坐了牢。我不是故意的。但我做了。”

他的手在護欄上微微發抖。

“我來這裏,不是來申訴的。我就是想說——我做過。我在裏面十二年,每天都會想起他出獄時說的那句話。‘你也是沒辦法。’”

他停了一下。

“我有辦法。我當時有辦法。我可以不選他。我可以繼續查。我沒有。”

他說完了。

時桉站在他面前,一個字都沒說。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又擴散了一片。審判席後面那面墻,有一半亮了。國徽半邊在光裏,半邊在影子裏,明暗交界線正好從正中間切過去。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89%。剩餘證人:二人。記錄官權限剩餘:27%。

翻到第十五頁。一個名字。

時桉的嘴唇動了動,念了。

證人席上出現了一個年輕男人。二十七八歲,穿連帽衛衣,牛仔褲,球鞋。打扮像大學剛畢業,但他的眼睛不像。那雙眼睛裏沒有二十七八歲的人該有的光,說不上老,就是暗。像一盞燈泡,電壓不夠,亮著,但只有很暗很暗的鎢絲紅。

他看著時桉,自己就開口了。

“我殺過人。不是誤殺,不是自衛,是我決定的。”他說。

宋言酌的手指在扶手上頓住。林渡合上了筆記本。

“她是我女朋友。在一起三年。她家裏不同意,她媽給她介紹了別人。她跟我說分手,說完就哭了。哭了一晚上,第二天又說不分了。後來又說分。反反覆覆。最後一次她說分的時候,我掐住了她的脖子。”

他的聲音一直是平的。沒有顫抖,沒有哽咽。像在說一件跟自己無關的事。

“她掙紮了。後來不掙紮了。我松開手的時候,她已經不動了。我叫了救護車,等來了。沒救回來。我去自首了。法院判了無期。”

他低下頭,看著護欄。

“在裏面的時候,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我到底是因為愛她才掐她,還是因為恨她。想了很久。後來有一天,我夢見她。她說,你想不明白的。我說,為什麽。她說,因為你從來沒有愛過我。你只是不想一個人待著。”

他的聲音開始發抖。

“我想了很久。我覺得她說的是對的。”

他擡起頭,眼睛裏沒有淚。他的眼睛是幹的,但眼白上布滿了紅血絲。

“我不是來申訴的。我就是想說——她說的是對的。”

法庭安靜了很久。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填滿了審判席後面的整面墻。國徽全亮了。光從國徽上漫過去,把麥穗和齒輪的紋路照得一清二楚。

手環震動:核心執念松動:97%。剩餘證人:一人。記錄官權限剩餘:8%。

時桉翻開第十六頁。但第十六頁是空白的。他往後翻。第十七頁也是空白的。

他翻回第一頁。從頭看了一遍。十七個人:伊麗莎白、王德發、瑪利亞、林小琴、李銘、老人、女人、中年男人、男孩、老太太、趙明遠、劉秀英、工裝男人、年輕母親、警察、衛衣男人。

十六個。

還有一個是誰?他低下頭,手指落在最後一頁的空白處。那裏沒有名字,沒有案件經過,沒有遺言。只有一行灰底白字:“因記錄官權限不足,無法顯示。請提升權限等級。”

他擡起頭,看向坐在審判席左側的那位老人。記錄官也在看他。

“你父親等了很久。不是時候。你來了。是時候了。為什麽?”老人又問了一遍,這次語氣裏沒有疑問,像在確認答案。

“因為他在等我想明白。”時桉說。

“想明白什麽?”

時桉看著那片空白的頁。他想起了父親留在他腦子裏的那些字——不是寫在紙上、刻在門上的字,是他很小的時候,父親抱著他坐在鋼琴前,指著琴鍵上從C到B的白鍵,說:“這些是白色的。但白鍵之間,還有黑鍵。你以後會遇到的。有些事,不是白也不是黑。它們在中間。你彈到了,就知道了。”

“想明白——審判別人的人,自己也是證人。”時桉合上卷宗,把法槌放在卷宗封面上,從法官席走出來。

手環震動:檢測到核心執念松動100%臨界。最後一名證人已就位。

最後一頁的空白處,緩緩浮現出一個名字。不是別人。

是他自己。

時桉的名字,寫在第十七位證人的欄裏。

彩色玻璃窗上的光,全部亮了。從穹頂傾瀉而下,填滿了法庭的每一個角落。旁聽席、陪審席、審判席、證人席、記錄官、時桉、宋言酌、林渡。

所有人都在光裏。

沒有影子。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