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重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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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重獲新生
我和江曜的攝影工作室生意很好,我有攝影技術,江曜有營銷頭腦。
他好像天生適合做這件事,和每個顧客的關系都很好。
日子細水長流的時候,挑戰又來了……
那個周二,有兩名穿著制服的警察來到了我們店裏。
“轄區派出所的,想調一下門口的監控。”
“好,您稍等。”我走過去打開電腦。
其中警察遞過來一張打印紙。
“順便幫我們看看,這幾天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我接過來,看清的下一秒,手指就僵住了。
那是許彥……
“認識?”警察敏銳地捕捉到我的不對勁。
我深吸一口氣。
“認識。”我聽見自己說,“四年前見過。”
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你們什麽關系?”
什麽關系呢。
雇主和雇員?還是……加害者和受害者?
我猶豫著,最後只是說。
“我給他當過司機。”
江曜聽到這裏,也明白了這照片上是誰。
他伸手搭上我的肩膀,輕輕安撫我。
警察點點頭,繼續說。
“這個人是我們正在追捕的涉黑團夥成員,涉嫌多起暴力犯罪。”
他把名片放在櫃臺上,“你要是有什麽線索,隨時聯系我們。”
“好。”
警察走之後,店裏突然安靜得可怕。
江曜站在我旁邊,沒有說話。
我低頭看著手裏那張名片,看著那串電話號碼,又想到剛剛打印紙上的那張臉……
“李在敘。”江曜輕輕叫我。
我擡起頭。
“你還好嗎?”他問。
我不好,一點都不好。
但我只是點點頭。
一個月後,我在社交媒體上看到了許彥被抓的消息。
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甚至還有命案。
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在工作室的窗邊站了很久。
我想,許彥死之後,我的標記也就消散了,我可以當作一切都沒發生過,我應該可以放輕松了。
但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
夢裏依舊是那間酒店房間,依舊是那張床。
我看到了許彥那張可怖的臉,下一秒,我的視線消失了。
因為有一雙手,按住了我的眼睛。
我拼命掙紮也無濟於事,我甚至喊不出聲。
在我感覺自己就要死掉的時候,終於一身冷汗地醒來……
我捂住胸口坐起身。
然後,看到了江曜。
他還睡在我身旁的沙發上,窗外月光透過窗戶,落在他安靜的側臉上。
我慌亂的心,一點點安靜下來。
那個晚上我沒有再入睡,我看著江曜的側臉,一遍一遍告訴自己,一切都過去了。
可是夢讓我明白,痛苦的回憶一直在我身體裏,只是被我藏起來了。
要想徹底拋開過去,只有去面對他。
於是我做了一個決定。
第二天早晨,媽媽送小慶去幼兒園了。
我和江曜坐在餐桌上吃早餐。
我捏著筷子,猶豫地開口。
“江曜。”
“嗯?”江曜把他碗裏的荷包蛋夾給我,“怎麽了?”
“我……我要去警察局。”我說。
他楞住了,“去警察局幹什麽?”
“許彥的案子。”我說,“警察還有些事沒有查到……關於我的,還有那個藏在後備箱的Omega ……”
“你是說……”
“性犯罪。”我說,“他的罪名應該還有這一項。我要去指控他。”
我已經逃避了太久太久,可是那場傷害是沒有辦法抹滅的。
我不想在某個午夜夢回,後悔沒有維護自己的權利。
許彥死刑之後,我連控訴的機會都沒有了。
“李在敘。”江曜看著我,他說,“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
我當然知道。
我要控訴他,就要站在法庭上,當著那麽多人的面,把那些事再說一遍。
意味著可能會有人問那些難堪的問題……
你收了錢嗎?你當時反抗了嗎?你事後為什麽沒有報警?
我唯一擔心的事情是,小慶會被人議論,被人指指點點……
只是想象一下,我就感覺心如刀絞。
“別的我都不害怕……我只擔心小慶,萬一有人說他是罪犯的……”
“李在敘,”江曜放下筷子,打斷我。
然後我聽見他說……
“我們結婚吧。”
我楞住了。
“什……什麽?”
“我說,”他一字一頓,“我們結婚。”
我看著他,大腦一片空白。
怎麽這麽突然……
“結了婚,我就是小慶法律上的父親。”
“小慶的父親那一欄,是你,也是我。”他認真地說,“以後誰想說三道四,得先問問他的兩個爸爸答不答應。”
“……”
等不到我的答案,他的肩膀突然洩下來。
“哎呀……你就說結不結吧!”
明明緊張得要死,卻非要裝出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
我忍不住笑了。
“結。”
我們當天就去了民政局。
填表,拍照,蓋章。
然後工作人員把兩張紅色的結婚證遞給我們,說了一句“恭喜”。
我接過來翻開,照片上,我們並肩站著,肩膀貼著肩膀,笑得特別傻氣。
領完證出來,站在民政局門口,江曜攥著那個紅色小本子,翻來覆去又看了好幾遍。
“李在敘。”
“嗯?”
他指著結婚證上那行字。
“你看,我們的名字並排在一起。”
“看見了。”我點點頭。
江曜把結婚證小心地收進胸口的內袋裏,然後他擡頭看我,拍了拍我的肩膀。
“李在敘,以後,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忍不住笑了,“你也是我的人了。”
“那可真是恭喜我們了。”
江曜眉眼彎彎。
那天晚上,我們把結婚證拿給媽媽還有小慶看。
媽媽一邊怪我們先斬後奏,一邊笑得合不攏嘴。
小慶盯著那個紅色小本本研究了半天。
“爸爸,”他擡起頭,“這是什麽?”
“這是結婚證。”我說。
“幹什麽用的?”
江曜在旁邊接過話:“有了這個,叔叔就可以變成你的另一個爸爸了。”
小慶楞了一下,眼睛亮了。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
他從沙發上蹦起來,撲進江曜懷裏。
“太好了!”他摟著江曜的脖子,大聲宣布,“我有兩個爸爸了!”
江曜被他撲得往後一仰,差點摔下沙發。
過了一會,小慶又歪著腦袋,在江曜懷裏問他。
“可是,江曜叔叔和江曜爸爸有什麽不一樣呢?”
“沒有什麽不一樣。”江曜笑笑,“不管你是叫我叔叔還是爸爸,我都一樣愛你。”
“叔叔……嗯,江曜爸爸,我也愛你。”小慶親了他一口,又扭頭過來親我,“爸爸,我也愛你~”
“那就是不愛我唄。”媽媽說。
“沒有~小慶最愛奶奶了!”
“小騙子!就知道哄人!”媽媽笑著抱起他。
第二天,我給那個警察打了電話,說關於許彥,我還有些事想告訴他。
然後我們約在一家咖啡店。
“你想說什麽?”他問我。
我看著他的眼睛,把一切都說了出來。
聽完之後,他沈默了很久。
我猜我會聽到,“你為什麽當時不報警?”
但他只是平和地說。
“謝謝你願意說出來……但是我要跟你說實話。”
他告訴我,許彥的涉黑罪行已經足夠判死刑,追加性犯罪的指控,對量刑不會有任何影響。
“你要考慮清楚,出庭作證對你個人來說,可能會有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我知道他說的“困擾”是什麽。
那些審視的目光,那些難堪的問題,那些“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竊竊私語。
但我還是說,“我要作證。”
開庭那天,大連下著小雨,江曜陪我去法院。
我們是走路去的,因為我想一步步走踏實,在那幾十分鐘裏,聽著自己的心跳呼吸,找到勇氣,支撐我在法庭上發出聲音。
一路上,江曜都緊緊握住我的手。
“緊張嗎?”他問。
“……有點。”我誠實地回答他。
“那想走嗎?”他問我,“你要是想走,我們現在就走。”
我在江曜這裏不用做什麽聖鬥士,做膽小鬼也可以。
看著他那張認真的臉,我忽然笑了。
“還是不走了。”我說。
“那好,我陪你進去。”他說,“我就在下面看著你。”
“李在敘。”江曜說,“有勇氣站出來,你就已經贏了。”
“嗯。”我也握緊他的手。
許彥被帶上法庭。
他瘦了,臉色灰敗,頭發剃得很短,穿著橘黃色的看守所馬甲。
許彥看見我的時候,楞了一下,隨即笑了。
好像在說,李在敘,居然是你這樣膽小鬼來指控我?你居然還活著?你居然還敢來見我?
我感覺腺體像針紮一樣難受,但我沒有移開視線。
因為被釘在恥辱柱上的是他,不是我。
戴著手銬的是他,不是我。
會死的是他,不是我。
該害怕的人,是他,不是我。
他的辯護律師拋出的問題,我早都預想到了。
“你收過他的錢嗎?”
“收過。”
“金額多少?”他又問。
我依舊誠實地回答。
“你報警了嗎?”
“沒有。”
“那你憑什麽說這是性犯罪,不是性交易?”
我看著他,一字一頓。
“因為我不願意。”
那個時候我才發現,控訴這件事不簡單,但也沒有那麽艱難。
開口說話的時候,法庭上回蕩的只有我的聲音。
只要開口,世界就能聽到。
那些問題,律師當然要問。
那我就誠實地回答。
至於剩下的一切,就都交給法律吧。
下庭之後,我反而一身輕松,因為我能做的事情已經做完了。
我繼續在攝影店上班,下了班一家四口吃飯,晚上和江曜擠在地鋪上看電視。
日子照常過,好像什麽都沒發生過。
一周後,我接到警察的電話。
“李在敘先生,有個事情想跟你說一下。”
“什麽?”
“那天開庭之後,”他說,“我們接到了好幾個報案。”
警察告訴我,那些報案都是關於許彥的。
指控他的性犯罪行為,受害者有男有女,有Omega也有Beta。
有些案子和我的案子一樣,時間太久,證據已經沒了,但他們還是選擇了報案。
“他們說,是因為看到你站出來了。”他說,“所以他們也決定,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握緊手機,看向玻璃門外的陽光,是那麽的燦爛,那麽的溫暖。
我想,此時此刻,春天才是真的到了。
判決書下來那天,我還在攝影店修片,是江曜把白紙黑字的文件帶回來給我的。
我翻到最後,找到了我的名字。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彥於……,在……,違背被害人李某某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與其發生性關系,並實施永久標記,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本院認為,被告人許彥……犯強奸罪……”
四年了。
我無數次告訴自己,那些事已經過去了,不重要了。
但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還是哭了。
終於被看見了。
終於有白紙黑字替我說出那句我一直想說,卻從來說不出口的話——
那不是我的錯。
“李在敘,恭喜你,重獲新生。”
江曜抱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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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通常abo設定裏面標記者死了對被標記者會不會有影響( )
但在俺們這!沒有影響!
直接讓許彥死刑!在敘也不用經歷腺體摘除之類的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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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夢讓我明白,痛苦的回憶一直在我身體裏,只是被我藏起來了。
要想徹底拋開過去,只有去面對他。
於是我做了一個決定。
第二天早晨,媽媽送小慶去幼兒園了。
我和江曜坐在餐桌上吃早餐。
我捏著筷子,猶豫地開口。
“江曜。”
“嗯?”江曜把他碗裏的荷包蛋夾給我,“怎麽了?”
“我……我要去警察局。”我說。
他楞住了,“去警察局幹什麽?”
“許彥的案子。”我說,“警察還有些事沒有查到……關於我的,還有那個藏在後備箱的Omega ……”
“你是說……”
“性犯罪。”我說,“他的罪名應該還有這一項。我要去指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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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敘。”江曜看著我,他說,“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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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我都不害怕……我只擔心小慶,萬一有人說他是罪犯的……”
“李在敘,”江曜放下筷子,打斷我。
然後我聽見他說……
“我們結婚吧。”
我楞住了。
“什……什麽?”
“我說,”他一字一頓,“我們結婚。”
我看著他,大腦一片空白。
怎麽這麽突然……
“結了婚,我就是小慶法律上的父親。”
“小慶的父親那一欄,是你,也是我。”他認真地說,“以後誰想說三道四,得先問問他的兩個爸爸答不答應。”
“……”
等不到我的答案,他的肩膀突然洩下來。
“哎呀……你就說結不結吧!”
明明緊張得要死,卻非要裝出一副吊兒郎當的模樣。
我忍不住笑了。
“結。”
我們當天就去了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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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工作人員把兩張紅色的結婚證遞給我們,說了一句“恭喜”。
我接過來翻開,照片上,我們並肩站著,肩膀貼著肩膀,笑得特別傻氣。
領完證出來,站在民政局門口,江曜攥著那個紅色小本子,翻來覆去又看了好幾遍。
“李在敘。”
“嗯?”
他指著結婚證上那行字。
“你看,我們的名字並排在一起。”
“看見了。”我點點頭。
江曜把結婚證小心地收進胸口的內袋裏,然後他擡頭看我,拍了拍我的肩膀。
“李在敘,以後,你就是我的人了!”
我忍不住笑了,“你也是我的人了。”
“那可真是恭喜我們了。”
江曜眉眼彎彎。
那天晚上,我們把結婚證拿給媽媽還有小慶看。
媽媽一邊怪我們先斬後奏,一邊笑得合不攏嘴。
小慶盯著那個紅色小本本研究了半天。
“爸爸,”他擡起頭,“這是什麽?”
“這是結婚證。”我說。
“幹什麽用的?”
江曜在旁邊接過話:“有了這個,叔叔就可以變成你的另一個爸爸了。”
小慶楞了一下,眼睛亮了。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
他從沙發上蹦起來,撲進江曜懷裏。
“太好了!”他摟著江曜的脖子,大聲宣布,“我有兩個爸爸了!”
江曜被他撲得往後一仰,差點摔下沙發。
過了一會,小慶又歪著腦袋,在江曜懷裏問他。
“可是,江曜叔叔和江曜爸爸有什麽不一樣呢?”
“沒有什麽不一樣。”江曜笑笑,“不管你是叫我叔叔還是爸爸,我都一樣愛你。”
“叔叔……嗯,江曜爸爸,我也愛你。”小慶親了他一口,又扭頭過來親我,“爸爸,我也愛你~”
“那就是不愛我唄。”媽媽說。
“沒有~小慶最愛奶奶了!”
“小騙子!就知道哄人!”媽媽笑著抱起他。
第二天,我給那個警察打了電話,說關於許彥,我還有些事想告訴他。
然後我們約在一家咖啡店。
“你想說什麽?”他問我。
我看著他的眼睛,把一切都說了出來。
聽完之後,他沈默了很久。
我猜我會聽到,“你為什麽當時不報警?”
但他只是平和地說。
“謝謝你願意說出來……但是我要跟你說實話。”
他告訴我,許彥的涉黑罪行已經足夠判死刑,追加性犯罪的指控,對量刑不會有任何影響。
“你要考慮清楚,出庭作證對你個人來說,可能會有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我知道他說的“困擾”是什麽。
那些審視的目光,那些難堪的問題,那些“一個巴掌拍不響”的竊竊私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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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江曜都緊緊握住我的手。
“緊張嗎?”他問。
“……有點。”我誠實地回答他。
“那想走嗎?”他問我,“你要是想走,我們現在就走。”
我在江曜這裏不用做什麽聖鬥士,做膽小鬼也可以。
看著他那張認真的臉,我忽然笑了。
“還是不走了。”我說。
“那好,我陪你進去。”他說,“我就在下面看著你。”
“李在敘。”江曜說,“有勇氣站出來,你就已經贏了。”
“嗯。”我也握緊他的手。
許彥被帶上法庭。
他瘦了,臉色灰敗,頭發剃得很短,穿著橘黃色的看守所馬甲。
許彥看見我的時候,楞了一下,隨即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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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辯護律師拋出的問題,我早都預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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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多少?”他又問。
我依舊誠實地回答。
“你報警了嗎?”
“沒有。”
“那你憑什麽說這是性犯罪,不是性交易?”
我看著他,一字一頓。
“因為我不願意。”
那個時候我才發現,控訴這件事不簡單,但也沒有那麽艱難。
開口說話的時候,法庭上回蕩的只有我的聲音。
只要開口,世界就能聽到。
那些問題,律師當然要問。
那我就誠實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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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庭之後,我反而一身輕松,因為我能做的事情已經做完了。
我繼續在攝影店上班,下了班一家四口吃飯,晚上和江曜擠在地鋪上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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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後,我接到警察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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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
“那天開庭之後,”他說,“我們接到了好幾個報案。”
警察告訴我,那些報案都是關於許彥的。
指控他的性犯罪行為,受害者有男有女,有Omega也有Beta。
有些案子和我的案子一樣,時間太久,證據已經沒了,但他們還是選擇了報案。
“他們說,是因為看到你站出來了。”他說,“所以他們也決定,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握緊手機,看向玻璃門外的陽光,是那麽的燦爛,那麽的溫暖。
我想,此時此刻,春天才是真的到了。
判決書下來那天,我還在攝影店修片,是江曜把白紙黑字的文件帶回來給我的。
我翻到最後,找到了我的名字。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彥於……,在……,違背被害人李某某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手段與其發生性關系,並實施永久標記,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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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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