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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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重逢
陽森的婚禮定在周六。周五晚上,林依然躺在床上翻來覆去,手機握在手裏,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她在等一個電話,或者說,她在等一個理由——一個不去參加婚禮的理由。可是那個理由沒有來。來的理由,恰恰相反。
果然,陳曦的電話打過來了。
“依然,你明天去不去?”陳曦的聲音壓得很低,像是怕被什麽人聽到,“我今天去見陽森了,他說給你發了請柬。”
林依然沒有太驚訝。她本來也在猶豫要不要去,去了尷尬,不去又顯得放不下。想來也好,去一次,把該面對的都面對了,以後就再也不用見了。這樣想著,她反而松了口氣,好像卸下了一塊石頭。
“去吧。”她說。
“你確定?”陳曦的語氣裏滿是懷疑,“你確定你能扛得住?”
“有什麽扛不住的?都分手三年了。”
“行吧,你說了算。”陳曦嘆了口氣,“那你明天穿好看點,別讓他覺得你過得不好。”
掛了電話,林依然把手機放在床頭櫃上。窗外的路燈透過窗簾投進來一點微弱的光,她看著那團光斑,想了很久。穿好看點,別讓他覺得你過得不好——陳曦說得對,女人心性大抵如此,不想輸得那麽難看。可是她的衣櫃裏,翻來翻去也找不到一件適合參加婚禮的衣服。
不是沒有錢買,是不想買。這三年裏她沒有買過一件像樣的衣服,沒有去過一次像樣的餐廳,沒有做任何一件“過得好”的人會做的事。她沒有心情,也沒有力氣。每天上班下班,回家吃飯洗澡睡覺,日子過得像一杯白開水,不燙嘴,但也沒有味道。現在她站在衣櫃前,看著那些皺巴巴的襯衫、起球的毛衣、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忽然覺得自己這三年活得真失敗。連一件體面的衣服都拿不出來。
她在那堆衣服裏翻了好一陣,手指碰到了一件滑膩的布料,拉出來一看,是一件淡黃色的連衣裙。有些舊了,但疊得整整齊齊,像是被主人小心收好的東西。她楞了一下,拿著那件裙子站在衣櫃前,定住了。
陽森的聲音忽然在腦子裏響起來,帶著那種慵懶的、漫不經心的笑。“受不了你,就這件吧,你看,多好看啊。”
那是他們在一起第一年的事了。她第一天上班,在衣櫃前挑了很久,挑到快遲到了,急得直跳腳。他靠在門框上,領帶還沒系好,笑瞇瞇地看著她。說選這件吧,多好看。穿什麽都一樣,你好看。他總是不正經的。
林依然穿上那件連衣裙,在鏡子前轉了一圈。裙子很合身,像是量身定做的,其實是穿了很多次,被身體撐開了。她在鏡子前站了一會兒,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氣,嘴角慢慢彎了起來。“多好看啊。”她對鏡子裏的那個人說。
你好嗎?好久不見。我很好。新娘真美。你們很般配啊。她對著鏡子練了一遍又一遍,怕到時候話都說不出來,怕眼淚先掉下來,怕自己在那個人面前輸得太難看。
婚禮在郊外的一個草坪上,大得有些奢侈。以前他們躺在出租屋的沙發上看電視,她指著屏幕裏那些在草坪上舉辦婚禮的新娘說“以後我們也要辦那樣的”。他笑著說行,都依你。現在他辦到了。只不過新娘不是她。
林依然站在草坪入口處,交了禮金,正準備轉身走人。她已經來了,禮金也給了,不需要再進去了。她不想看到陽森牽著另一個女人的手走過她曾經夢想過的紅毯,不想聽到他說“我願意”,不想看到那個女人笑。她知道那些畫面會像針一樣紮在她心上。
可是老天爺不打算放過她。
“誒,林依然,你也來了!”
她還沒來得及轉身,就被一個熟悉的聲音叫住了。夏綰光,大學同學,陽森的室友,當年他們的戀情他全程見證過。他熱情得像一團火,拉著她的胳膊不放,眼睛裏全是見到老朋友的驚喜。在他看來,依然和陽森都分手三年了,三年時間足夠長,長到可以抹平一切。所以沒什麽不能見面的,沒什麽不能坐下來一起吃頓飯的。
“疼!”夏綰光拽得有些重,林依然好不容易甩開他的手,“那個,我還有事,你跟陽森說一下,我先走了。”
“別啊,我們仨都多久沒見了。一起吃個飯啊。”
林依然笑了笑,那個笑容很淡,淡到幾乎看不出來。“今天不太合適,下次吧,我請客。”她轉身就走,沒有絲毫猶豫。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些什麽——怕看到陽森,怕看到新娘,怕看到那些她曾經夢想過的畫面變成她和別人無關的現實。她走得很快,鞋跟在草坪上踩出深淺不一的印記。身後傳來夏綰光喊她名字的聲音,她聽到了,但不想回頭。
會場的入口處,陽森正招呼著陸續到來的賓客。他聽到有人喊“林依然”,心裏微微一顫。照理說,他不應該再對她的名字有反應了,分手三年了,他要結婚了,一切都已經過去了。可是他偏偏循著聲音到了入口,偏偏在人群中找了一圈又一圈。
“誒,夏綰光,你來了!快進去快進去。”他沒有找到她,但看到了夏綰光。
夏綰光倒是聰明,先道了句恭喜,然後幫林依然托辭:“那個,林依然有事,讓我轉達一下祝福,這不,急得放下禮金就走了。”
陽森環顧了一圈,沒有看到她的影子。他笑了笑,邀著夏綰光進了會場,沒有再問。
林依然沒有走遠。她站在街對面的公交站臺,看著陽森和夏綰光的身影消失在會場入口。站牌不大,她整個人就站在最前面,沒有刻意躲閃,但他沒有看到她。她忽然覺得很好笑——歌詞裏說“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看來這句話不適合陽森。他不需要多看她,他甚至不需要看她,他只需要轉身,就能把過去拋在身後。
而她還在原地。
公車來了。她上了車,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行道樹一棵一棵地往後倒,她看著那些飛速後退的綠色,輕輕對自己說:“沒事了,真的。”
“誒,阿森,以後我也想像電視劇一樣,在一片大草坪上辦婚禮。長長的拖地婚紗,然後宣誓——”那時候她躺在他的腿上,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兩個人身上。他低頭看了她一眼,彈了彈她的額頭,笑著說“行,都依你”。那些話不算數了,那些夢也該醒了。她看著車窗裏自己的倒影,彎了彎嘴角,不是笑,是一種說不清的、比苦笑還淡的東西。夢想都只是夢想,他對她許下的承諾,現在給了一個她完全不認識的女人。換做是誰都會難過,可是難過又怎樣呢?難過不會讓父親活過來,不會讓哥哥的手好起來,不會讓母親原諒她,不會讓陽森回頭。什麽都不會改變。
手機響了。陳曦打來的,聲音大得像打雷。
“餵,阿曦,什麽事啊?”林依然接了電話,若無其事,語氣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誒,你今天沒上班?主管說你請假了,打你家裏電話又沒人接。怎麽了?你在哪兒啊?”陳曦劈裏啪啦地說了一大串話,連氣都沒換。
“沒事,正準備回家了。你打電話幹嘛?”
“你不會真去參加婚禮了吧?你真行,你有見過棄婦去參加前夫的婚禮嗎?”陳曦的聲音太大了,大到林依然覺得整個公車的人都聽到了。
“阿曦!你再大聲點,我被拋棄的事就被全公司知道了!”她壓著聲音咬著牙,恨不得從電話線那頭鉆過去捂住陳曦的嘴。
“好了好了,我認真的。今晚公司聚餐,先吃飯再KTV,別說你沒空。現在你可沒有對象為你守身如玉了。到時候給你打電話。”果真是陳曦的性子,從不肯讓她說拒絕,劈裏啪啦說完就掛了。
林依然看著手機屏幕慢慢暗下去,苦笑了一下。過去幾年公司聚餐她都沒去過幾次,理由大多是“陽森不準我喝酒”。其實不是他準不準的問題,是她喝醉過一次,出了醜,怕了。記得她上班後第一次應酬,喝得爛醉,找不到回家的路,一個人坐在路燈下睡著了。巡邏的片警把她叫醒,翻了她手機通訊錄,打給了置頂的聯系人——陽森。第二天她扶著快要炸開的腦袋問他“我怎麽回來的”,他一邊給她倒水一邊說她像個女流氓一樣坐在路邊,警察能不給她打電話嗎?她也覺得丟人,從那以後就不怎麽去應酬了,連聚餐也很少去。就連他不辭而別後,她還記得——怕他回來會怪她。
習慣是一種可怕的東西。而現在,她要學著去擺脫它。今晚也許就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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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森的婚禮定在周六。周五晚上,林依然躺在床上翻來覆去,手機握在手裏,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她在等一個電話,或者說,她在等一個理由——一個不去參加婚禮的理由。可是那個理由沒有來。來的理由,恰恰相反。
果然,陳曦的電話打過來了。
“依然,你明天去不去?”陳曦的聲音壓得很低,像是怕被什麽人聽到,“我今天去見陽森了,他說給你發了請柬。”
林依然沒有太驚訝。她本來也在猶豫要不要去,去了尷尬,不去又顯得放不下。想來也好,去一次,把該面對的都面對了,以後就再也不用見了。這樣想著,她反而松了口氣,好像卸下了一塊石頭。
“去吧。”她說。
“你確定?”陳曦的語氣裏滿是懷疑,“你確定你能扛得住?”
“有什麽扛不住的?都分手三年了。”
“行吧,你說了算。”陳曦嘆了口氣,“那你明天穿好看點,別讓他覺得你過得不好。”
掛了電話,林依然把手機放在床頭櫃上。窗外的路燈透過窗簾投進來一點微弱的光,她看著那團光斑,想了很久。穿好看點,別讓他覺得你過得不好——陳曦說得對,女人心性大抵如此,不想輸得那麽難看。可是她的衣櫃裏,翻來翻去也找不到一件適合參加婚禮的衣服。
不是沒有錢買,是不想買。這三年裏她沒有買過一件像樣的衣服,沒有去過一次像樣的餐廳,沒有做任何一件“過得好”的人會做的事。她沒有心情,也沒有力氣。每天上班下班,回家吃飯洗澡睡覺,日子過得像一杯白開水,不燙嘴,但也沒有味道。現在她站在衣櫃前,看著那些皺巴巴的襯衫、起球的毛衣、洗得發白的牛仔褲,忽然覺得自己這三年活得真失敗。連一件體面的衣服都拿不出來。
她在那堆衣服裏翻了好一陣,手指碰到了一件滑膩的布料,拉出來一看,是一件淡黃色的連衣裙。有些舊了,但疊得整整齊齊,像是被主人小心收好的東西。她楞了一下,拿著那件裙子站在衣櫃前,定住了。
陽森的聲音忽然在腦子裏響起來,帶著那種慵懶的、漫不經心的笑。“受不了你,就這件吧,你看,多好看啊。”
那是他們在一起第一年的事了。她第一天上班,在衣櫃前挑了很久,挑到快遲到了,急得直跳腳。他靠在門框上,領帶還沒系好,笑瞇瞇地看著她。說選這件吧,多好看。穿什麽都一樣,你好看。他總是不正經的。
林依然穿上那件連衣裙,在鏡子前轉了一圈。裙子很合身,像是量身定做的,其實是穿了很多次,被身體撐開了。她在鏡子前站了一會兒,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氣,嘴角慢慢彎了起來。“多好看啊。”她對鏡子裏的那個人說。
你好嗎?好久不見。我很好。新娘真美。你們很般配啊。她對著鏡子練了一遍又一遍,怕到時候話都說不出來,怕眼淚先掉下來,怕自己在那個人面前輸得太難看。
婚禮在郊外的一個草坪上,大得有些奢侈。以前他們躺在出租屋的沙發上看電視,她指著屏幕裏那些在草坪上舉辦婚禮的新娘說“以後我們也要辦那樣的”。他笑著說行,都依你。現在他辦到了。只不過新娘不是她。
林依然站在草坪入口處,交了禮金,正準備轉身走人。她已經來了,禮金也給了,不需要再進去了。她不想看到陽森牽著另一個女人的手走過她曾經夢想過的紅毯,不想聽到他說“我願意”,不想看到那個女人笑。她知道那些畫面會像針一樣紮在她心上。
可是老天爺不打算放過她。
“誒,林依然,你也來了!”
她還沒來得及轉身,就被一個熟悉的聲音叫住了。夏綰光,大學同學,陽森的室友,當年他們的戀情他全程見證過。他熱情得像一團火,拉著她的胳膊不放,眼睛裏全是見到老朋友的驚喜。在他看來,依然和陽森都分手三年了,三年時間足夠長,長到可以抹平一切。所以沒什麽不能見面的,沒什麽不能坐下來一起吃頓飯的。
“疼!”夏綰光拽得有些重,林依然好不容易甩開他的手,“那個,我還有事,你跟陽森說一下,我先走了。”
“別啊,我們仨都多久沒見了。一起吃個飯啊。”
林依然笑了笑,那個笑容很淡,淡到幾乎看不出來。“今天不太合適,下次吧,我請客。”她轉身就走,沒有絲毫猶豫。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些什麽——怕看到陽森,怕看到新娘,怕看到那些她曾經夢想過的畫面變成她和別人無關的現實。她走得很快,鞋跟在草坪上踩出深淺不一的印記。身後傳來夏綰光喊她名字的聲音,她聽到了,但不想回頭。
會場的入口處,陽森正招呼著陸續到來的賓客。他聽到有人喊“林依然”,心裏微微一顫。照理說,他不應該再對她的名字有反應了,分手三年了,他要結婚了,一切都已經過去了。可是他偏偏循著聲音到了入口,偏偏在人群中找了一圈又一圈。
“誒,夏綰光,你來了!快進去快進去。”他沒有找到她,但看到了夏綰光。
夏綰光倒是聰明,先道了句恭喜,然後幫林依然托辭:“那個,林依然有事,讓我轉達一下祝福,這不,急得放下禮金就走了。”
陽森環顧了一圈,沒有看到她的影子。他笑了笑,邀著夏綰光進了會場,沒有再問。
林依然沒有走遠。她站在街對面的公交站臺,看著陽森和夏綰光的身影消失在會場入口。站牌不大,她整個人就站在最前面,沒有刻意躲閃,但他沒有看到她。她忽然覺得很好笑——歌詞裏說“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看來這句話不適合陽森。他不需要多看她,他甚至不需要看她,他只需要轉身,就能把過去拋在身後。
而她還在原地。
公車來了。她上了車,挑了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行道樹一棵一棵地往後倒,她看著那些飛速後退的綠色,輕輕對自己說:“沒事了,真的。”
“誒,阿森,以後我也想像電視劇一樣,在一片大草坪上辦婚禮。長長的拖地婚紗,然後宣誓——”那時候她躺在他的腿上,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兩個人身上。他低頭看了她一眼,彈了彈她的額頭,笑著說“行,都依你”。那些話不算數了,那些夢也該醒了。她看著車窗裏自己的倒影,彎了彎嘴角,不是笑,是一種說不清的、比苦笑還淡的東西。夢想都只是夢想,他對她許下的承諾,現在給了一個她完全不認識的女人。換做是誰都會難過,可是難過又怎樣呢?難過不會讓父親活過來,不會讓哥哥的手好起來,不會讓母親原諒她,不會讓陽森回頭。什麽都不會改變。
手機響了。陳曦打來的,聲音大得像打雷。
“餵,阿曦,什麽事啊?”林依然接了電話,若無其事,語氣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誒,你今天沒上班?主管說你請假了,打你家裏電話又沒人接。怎麽了?你在哪兒啊?”陳曦劈裏啪啦地說了一大串話,連氣都沒換。
“沒事,正準備回家了。你打電話幹嘛?”
“你不會真去參加婚禮了吧?你真行,你有見過棄婦去參加前夫的婚禮嗎?”陳曦的聲音太大了,大到林依然覺得整個公車的人都聽到了。
“阿曦!你再大聲點,我被拋棄的事就被全公司知道了!”她壓著聲音咬著牙,恨不得從電話線那頭鉆過去捂住陳曦的嘴。
“好了好了,我認真的。今晚公司聚餐,先吃飯再KTV,別說你沒空。現在你可沒有對象為你守身如玉了。到時候給你打電話。”果真是陳曦的性子,從不肯讓她說拒絕,劈裏啪啦說完就掛了。
林依然看著手機屏幕慢慢暗下去,苦笑了一下。過去幾年公司聚餐她都沒去過幾次,理由大多是“陽森不準我喝酒”。其實不是他準不準的問題,是她喝醉過一次,出了醜,怕了。記得她上班後第一次應酬,喝得爛醉,找不到回家的路,一個人坐在路燈下睡著了。巡邏的片警把她叫醒,翻了她手機通訊錄,打給了置頂的聯系人——陽森。第二天她扶著快要炸開的腦袋問他“我怎麽回來的”,他一邊給她倒水一邊說她像個女流氓一樣坐在路邊,警察能不給她打電話嗎?她也覺得丟人,從那以後就不怎麽去應酬了,連聚餐也很少去。就連他不辭而別後,她還記得——怕他回來會怪她。
習慣是一種可怕的東西。而現在,她要學著去擺脫它。今晚也許就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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