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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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陳眠絞盡腦汁,想要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法解決眼下,血快要流幹了,他卻只能聲淚俱下。

如果是讓陳暮活下去,那太難了。於他而言,根本看不到希望,這是一個如此艱巨的挑戰。

高中還有一年,大學4年,真正獨立起來又需要多少年?陳暮的狀態本就讓人堪憂。

陳暮似乎已經失去了活力,失血過多,導致他的身體虛弱,眼前朦朧,像是被人蒙起了一層霧。明明是在冬天,可他卻冒了一身的汗,不知道是痛的還是熱的,感知力已經下降到了極點。

他以為自己耳鳴了,因為他聽不到有關外界的一切聲響,可腦海中哽咽的聲音又無比清晰,但是要將他貫穿。

“我可以代替你上學,可以代替你工作,帶你遠離這座城市,和你一起遠離所有人,去開啟屬於我們的生活。陳暮,相信我好嗎?”

陳眠的聲音近乎乞求,“我有能力把我們的生活過好,你只需要在休息的時間出來吃喝玩樂,我願意看著你建立新的人際關系,過你最想要的生活……我們都會好好活著。”

“那樣你就太累了。”陳暮重重呼出了一口氣,頃刻間失去了所有力氣,眼前驟然黑暗。

陳暮想說自己不怕累,可對方已經失去了意識,他來不及哀傷,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奪取身體的掌控權,將這具瀕死的身體挽救回來。

陳暮昏死了,死在了他自己的潛意識裏,那是他自己認為的。

陳眠不知道該怎麽喚醒他,從前在腦海裏,陳暮昏睡後的存在,就像是一顆豌豆,很容易令人忽略,卻也很輕易就能握在手中。

而現在,那屬於陳暮的意識在腦海中變得無限接近於0,甚至是無影無蹤。

除非他自己醒來,否則別無他法,陳眠唯一的動作只有等待。

*

後來呢,陳眠一個人擠進了從前陳暮的社交圈子,帶著那副與他清冷氣質尤其搭配的半框眼鏡度過了整個高中時期。

不會有人懷疑是身體裏換人了,他們只覺得是陳暮變了,變得和以往完全不一樣了。

所有人都在曾經被陳暮的熱情開朗所吸引,就在現今差不多都被陳眠的冷漠勸退,到最後也就剩了曾慶幸和楊振宇他們幾個與陳暮最熟的人成了陳眠為數不多的朋友。

高三那段時間,陳眠拼了命的學,甚至帶動了全班的學習氛圍,將高考的緊張推向了最高潮。慢慢的,眼鏡不再是擺設,他真的近視了,成了他的日常必需品。

距離陳暮沈睡已經過了一年,陳眠只在很少的時間裏會去重聽手機裏的錄音和看那些照片,因為越是回憶越是痛苦,他要學習,要考出省,而不是留在廣東。

直到高考前一天,他習慣性在失眠後起來覆習,卻發現自己什麽都看不進去了。

不是什麽大事,在那之前他已經覆習完備了,可人一旦閑下來就會開始想東想西,而這是他這一段日子以來唯一喘息的時間。

陳眠累了,但他鬼使神差地翻出了有些積灰的照片。

它們打了塑封,卻還是不可避免的泛黃了,就像他們打斷過往一樣變得老舊,但回憶起來卻依舊記憶猶新。

一年了,陳暮依舊沒有醒來的跡象,這是他們分離的最長的時間。

哪怕陳暮在潛意識裏認為自己死了也沒關系,只要自己身體還活著,陳眠就會等到他醒來的那一刻,而且陳眠需要很多的時間。

他想,等到他賺夠了錢,難道他把屬於他們的家遷到外省去,等他足夠讓陳暮的未來衣食無憂,那就是陳暮醒來的日子了。

陳眠甚至已經想好了喚醒陳暮的方法,只要作為副人格的他死去,那深藏在腦海中自己默認死亡的陳暮就會被強制喚醒,他想陳暮好好活著,過一個快快樂樂的人生。

他願意度過數十年的光陰和孤苦,去換陳暮一個無憂。

陳眠從他那繼承了這個手環一年多,除了充電,平時基本不離手。但高考是不能帶進去的,這意味著手環遮掩下的又道道重疊的傷疤會再次顯露,陳暮不喜歡,他也是,每次看到他就會回想起愛人離開的那一天發生的事。

摘下手環,然後為自己斟一杯酒,一飲而盡,他對著陳暮的照片勉強擠出一抹笑。

“暮暮,祝我好運吧。”

他實在是不願意相信什麽神靈,陳暮在新年裏為他們掛的牌早就被風刮走了,他唯一願意信仰的,只有他將死而未死的愛人。

*

坪地的冬天是沒有雪的,但杭州有。

對於一個一生未見識過雪的南方人來說,陳眠總覺得陳暮會喜歡這裏。

而且浙江離廣東足夠遠,他是偷偷填報的志願,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才告訴了家人。

雖然他們都有過反對,但陳眠只是笑了笑說:“人總要出去闖。”原來那也只是客套話,用來掩飾自己的謊。

他是以極為優異的成績考上的浙江A大,學的是陳暮最想學的生物制藥。

上了大學之後,他一次也沒回過廣東,而是邊打工邊勤學,早早經濟獨立起來,並在大四一畢業就進入了前全國100強的醫藥集團工作。

逢年過節,只有父親他們聯系陳眠的份,不會收到有關轉賬之外的一切消息。沒錯,陳眠在刻意疏遠他們,因為他忘不了他們將自己愛人逼死的事實。

更何況於他而已,陳森他們其實算不上他的家人,他已經在盡力賺錢,要歸還他們撫養陳暮的一切付出。

公司裏摸爬滾打,而他這種拼命幹的人,剛好又最得老板賞識。這是他學會了簽勞動合同,不是像初次打工一樣被騙。

5年的時間,那年他27歲,卻已經熬出了許多白發。錢他賺夠了,於是他又開始和志同道合的人出來創業,於是在二十八歲那年,他成功了。

陳眠終於兌現了當年他對陳暮的承諾,他的錢已經足夠陳暮無憂無慮花上一輩子了。

可他也失算了很多,他忘了生活會有許多變數。時間不會沖淡回憶,那只會讓回憶更加深刻,但時間會沖走痕跡。

陳眠依舊是那副老樣子,只是看著比18歲時的他要成熟了一些,但依舊風流倜儻,只是因為他的情緒中很少有笑意,所以他的臉上看不到一丁點皺紋。

罕見的他換上了西裝,請了假,回了一次一別10年的廣東。

陳眠是回去當伴郎的,楊振東和趙小琪要結婚了,而他們也已經10年未見了。

這10年裏,他和楊振東的關系還算熟絡,友誼也是他唯一沒舍棄的東西,因為他們是陳暮的好朋友。

十年後的第1次見面總歸是震驚的,楊振東發現陳眠變了,雖然依舊是那副冷的這樣直接刻了“生人勿近”的臉,但看著就是和以前不一樣了,氣質不一樣。

他拍了拍對方的肩,“陳總你壯了呀。”

因為是楊振東大喜的日子,陳眠自然也要笑著面人,“嗯,練了某人一直想要的腹肌。”

只是兩點一線的生活罷了,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健身,陳眠不知道楊振東為什麽會羨慕他。

他很客套性的感嘆著:“我沒見過哪對情侶從高中談到結婚,你們是我這的頭一對。”

長期以來的應酬讓他的酒量好得離譜,連續敬了許多個故人都沒有醉的跡象。

“今天這酒局你可跑不掉了,想當年高考的酒你就沒喝!”楊振東和趙小西都在勸他。

“好!”陳眠應下,下意識說了很多吉祥話:“小西很漂亮,你也很帥,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曾慶幸靠過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兩邊臉紅的跟燒了一樣的陳眠,一開口就是一句:“你醉了。”而且說得十分斬釘截鐵,像扶病人一樣去扶他。

陳眠立刻反駁他:“我沒醉。”他只是喝酒容易上臉,臉紅而已,但他真的沒醉,不然這麽多年白喝了。

“好好好,你沒醉。”曾慶幸立刻順著他的意哄他,懶得和他犟,把他拉去了貴賓席。

或許是因為陳眠太高了,再加上這段時間在健身,身體壯實了不少,雖然穿上衣服依舊很瘦,可體重卻不是虛的,曾慶幸就這麽拉了他一路。

他抱怨著:“怎麽這麽大個人了,還和高二時候一樣冒冒失失,喝點酒就老實的很,還得我帶路才肯動。”

他說陳暮就聽,手上的酒一杯接著一杯不停,勢必要把自己灌醉似的。

“當時他們都說你變了,我就沒那麽覺得。”曾慶幸陪著他也喝了很多,“你也就性子冷了一點,我還以為你又要裝逼呢,結果一裝就是一整個高三,我才發現你是真轉性子了!要不是你那離譜的飲食習慣和沒品位的衣著一成不變,我都懷疑你真變人了。要我說他們還是不夠了解你!”

他似乎很自豪自己對陳暮的了解,用行動在告訴對方,自己是個千年難遇的好兄弟。

陳眠喝的有些出神,恍惚間他聽到了一段很熟悉的伴奏,等他再回過神來,也就聽清了這首歌是哪首,是曾經他唱給陳暮的《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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