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林晚不打電話罵人,直接讓平臺把房源號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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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林晚不打電話罵人,直接讓平臺把房源號封了
收房人第二次被物業擋回去後,小區門口那輛黑車消失了兩天。
兩天裏,物業沒再發“又來了”的消息,租客也終於敢把門鏈松一松,發來一句特別樸素的:“林姐,這兩天安靜點了。”
林晚沒回“太好了”。
她只回了四個字:“繼續按流程。”
她太清楚了——這種安靜不是結束,是換打法。
線下進不來,就會轉線上。
線上最臟、最省力、最耗你精氣神:發假房源、掛急售、留你的電話,讓一堆陌生人一天打幾十通電話。你越解釋,越像急售;你越急,他們越有戲。
第四卷打的就是這種“信息戰”。
果然,第三天上午九點二十七,林晚手機突然連震三下,全是陌生號碼。
她沒接。
但對方很執著,換號繼續打。
第四個電話她接了,沒先出聲。
電話那頭是個男人,嗓門很亮:“餵?你這套房還在嗎?我看網上寫急售,能不能再便宜點?我今天就能過去看!”
林晚眼皮一跳:“你在哪個平臺看的?”
男人很自然:“××二手房APP啊,標題寫‘業主急售,降價出,急用錢,隨時看房’。你不是房東嗎?”
林晚心裏一沈。
來了。
她沒罵,也沒解釋“我不急售”。
她只問最關鍵的三件事:“房源編號多少?你看到的地址寫到哪一層?留的聯系號碼是多少?”
對方被她問得一楞,還是說了:“編號我找找……哎編號是×××××。地址就寫到小區名和樓棟,沒寫門牌。電話就是你這個號啊。”
林晚掛斷電話,第一件事不是去找周明。
她打開那個平臺,搜索小區名。
頁面一刷出來,她一眼就看見了那條房源——標題紅得刺眼:
“急售!離婚急用錢!低於市場價!隨時看房!”
配圖是她小區樓棟外景,甚至還有她戶型圖的一角——明顯是從她以前發給租客的資料裏摳出來的。
聯系人寫著“林女士”,電話就是她的。
她盯著那句“離婚急用錢”,心裏那一下不是氣,是冷——
這不是賣房,這是一把臟刀,捅在她名聲上,順手還要把她生活攪成一鍋粥。
林母在旁邊聽見“離婚急用錢”,臉都白了:“這是誰幹的?這不是造謠嗎!”
林晚沒急著解釋給母親聽,她先把證據固定。
她做了四步,動作很熟練:
1)全屏截圖:房源標題、價格、發布時間、房源編號、聯系人、電話。
2)錄屏:從打開APP首頁到搜索小區、點開房源、滑到最底部,錄到手機時間。
3)保存頁面鏈接/分享卡片(如果平臺提供)。
4)給租客發消息:今天不要接任何陌生看房電話,不要帶人進樓,物業已備案“不出售不委托”。
租客回得很快:“收到林姐。今天早上確實有人在樓下問‘看房’,我沒理。”
林晚看到“樓下問看房”,眼神更冷了。
線上假房源帶來的線下人流,才是他們的目的:逼租客崩潰,逼物業煩,逼她出面。
她不出面。
她讓平臺出面。
林晚點進平臺的“舉報”入口。
她沒有寫長篇控訴,只寫平臺最吃的三句話,簡單、可核驗、可處理:
該房源為虛假信息,本人房屋不出售、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發布。
房源標題含不實誹謗內容(“離婚急用錢”),並非法使用本人電話。
請求平臺立即下架並封禁發布賬號,保留後臺發布IP/賬號信息以備警方/法院調取。
提交舉報後,她馬上又走“人工客服”。
客服一開始按模板回覆:“建議您聯系發布人協商修改。”
林晚聽見“協商”兩個字,直接把心態按回流程:“我不會聯系發布人。我已經有法院決定書和派出所回執,涉及持續騷擾與侵權。請你們按平臺規則處理虛假房源,並保全發布賬號信息。你們需要材料我現在就發。”
客服那邊沈默兩秒,明顯換成了更認真一點的語氣:“好的女士,麻煩您提供房產證明或物業備案證明,以及身份證明的部分信息(可打碼),我們會加急核查。”
林晚沒有猶豫。
她把物業蓋章的“不出售/不委托聲明備案回執”拍照發過去,身份證只露姓名,房產信息頁打碼,外加一張法院《決定書》擡頭頁(關鍵字可見)。
她一句多餘的話沒說,只補了一句:“請在下架後短信告知,並保留發布信息以備取證。”
十分鐘後,平臺客服回:“已提交加急審核,預計很快處理。”
林晚沒等“預計”。
她順手在備忘錄裏寫下平臺工單號,像記賬:“假房源舉報工單:××××,提交時間09:51。”
中午十二點四十,林晚再刷新那條房源。
頁面顯示:該房源已下架/不存在。
她沒松氣。
她知道對方會換號再發。
所以她做了更狠的一步:讓平臺把“同一電話”列入風險。
她再次聯系人工客服,語氣不重不輕:“房源已下架,謝謝。請你們把我的手機號加入‘未授權發布保護’,任何人用該號碼發布房源需額外實名認證/人工覆核。否則我會持續投訴並提交警方。”
客服答應:“我們會備註並升級風控。”
這句“風控”,比她在電話裏罵周明一萬句都管用。
下午三點,電話果然又響。
同樣的陌生號:“林女士?你房子真急賣嗎?我看又有一條——”
林晚打斷,只說一句:“房源是假的。請不要再聯系。”
她掛斷,截圖通話記錄,歸檔。
然後打開平臺搜索——果然又出現一條“同小區急售”,但電話已經不是她的,而是另一個號碼。
這說明對方在試:這條線還能不能把她拖出來。
拖不出來,就換別的號碼繼續釣魚。
林晚不追那條“別的號碼”,她只把新房源截圖保存,連同“第一次下架成功”的記錄一起打包,發給何律師:
【對方在平臺發布虛假急售房源,標題含誹謗內容並盜用本人電話。已完成截圖+錄屏固定,平臺已下架並工單留存。疑似仍會換號重覆發布。建議下一步:平臺投訴升級+警方報備+法院補交(名譽侵權/持續騷擾)。】
何律師回得很短但很準:【做得對。現在就是信息戰。你已經把“解釋”換成“下架+保全”。下一步我們要的不是吵贏,而是拿到發布賬號主體信息。】
晚上回家,林母看到電話少了,終於松了點:“下架了就好。”
林晚把平臺工單截圖放進文件夾,語氣很平:“下架只是第一步。關鍵是保全發布賬號信息。對方下次再發,就能形成‘持續侵權’。”
林母皺眉:“那他還會發嗎?”
林晚看著窗外,路燈把樹影拉得長長的:“會。他現在打不過門,就打你的信息流。信息流打不過,就會換別的流——親戚群、業主群、平臺、甚至假律師函。”
她說完,把手機放下,寫下:
“平臺虛假房源=鎖發布賬號/鎖IP/鎖背後的人;線下看房騷擾=讓物業登記;名譽內容=走侵權路徑。”
寫完,她關燈。
屋裏安靜,電話終於不響了。
可她知道,這安靜不是因為對方放過她,是因為她第一次在信息戰裏,讓對方碰到了“風控”這堵墻。
現在的打法,從今天開始徹底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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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裏,物業沒再發“又來了”的消息,租客也終於敢把門鏈松一松,發來一句特別樸素的:“林姐,這兩天安靜點了。”
林晚沒回“太好了”。
她只回了四個字:“繼續按流程。”
她太清楚了——這種安靜不是結束,是換打法。
線下進不來,就會轉線上。
線上最臟、最省力、最耗你精氣神:發假房源、掛急售、留你的電話,讓一堆陌生人一天打幾十通電話。你越解釋,越像急售;你越急,他們越有戲。
第四卷打的就是這種“信息戰”。
果然,第三天上午九點二十七,林晚手機突然連震三下,全是陌生號碼。
她沒接。
但對方很執著,換號繼續打。
第四個電話她接了,沒先出聲。
電話那頭是個男人,嗓門很亮:“餵?你這套房還在嗎?我看網上寫急售,能不能再便宜點?我今天就能過去看!”
林晚眼皮一跳:“你在哪個平臺看的?”
男人很自然:“××二手房APP啊,標題寫‘業主急售,降價出,急用錢,隨時看房’。你不是房東嗎?”
林晚心裏一沈。
來了。
她沒罵,也沒解釋“我不急售”。
她只問最關鍵的三件事:“房源編號多少?你看到的地址寫到哪一層?留的聯系號碼是多少?”
對方被她問得一楞,還是說了:“編號我找找……哎編號是×××××。地址就寫到小區名和樓棟,沒寫門牌。電話就是你這個號啊。”
林晚掛斷電話,第一件事不是去找周明。
她打開那個平臺,搜索小區名。
頁面一刷出來,她一眼就看見了那條房源——標題紅得刺眼:
“急售!離婚急用錢!低於市場價!隨時看房!”
配圖是她小區樓棟外景,甚至還有她戶型圖的一角——明顯是從她以前發給租客的資料裏摳出來的。
聯系人寫著“林女士”,電話就是她的。
她盯著那句“離婚急用錢”,心裏那一下不是氣,是冷——
這不是賣房,這是一把臟刀,捅在她名聲上,順手還要把她生活攪成一鍋粥。
林母在旁邊聽見“離婚急用錢”,臉都白了:“這是誰幹的?這不是造謠嗎!”
林晚沒急著解釋給母親聽,她先把證據固定。
她做了四步,動作很熟練:
1)全屏截圖:房源標題、價格、發布時間、房源編號、聯系人、電話。
2)錄屏:從打開APP首頁到搜索小區、點開房源、滑到最底部,錄到手機時間。
3)保存頁面鏈接/分享卡片(如果平臺提供)。
4)給租客發消息:今天不要接任何陌生看房電話,不要帶人進樓,物業已備案“不出售不委托”。
租客回得很快:“收到林姐。今天早上確實有人在樓下問‘看房’,我沒理。”
林晚看到“樓下問看房”,眼神更冷了。
線上假房源帶來的線下人流,才是他們的目的:逼租客崩潰,逼物業煩,逼她出面。
她不出面。
她讓平臺出面。
林晚點進平臺的“舉報”入口。
她沒有寫長篇控訴,只寫平臺最吃的三句話,簡單、可核驗、可處理:
該房源為虛假信息,本人房屋不出售、不委托任何中介或個人發布。
房源標題含不實誹謗內容(“離婚急用錢”),並非法使用本人電話。
請求平臺立即下架並封禁發布賬號,保留後臺發布IP/賬號信息以備警方/法院調取。
提交舉報後,她馬上又走“人工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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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聽見“協商”兩個字,直接把心態按回流程:“我不會聯系發布人。我已經有法院決定書和派出所回執,涉及持續騷擾與侵權。請你們按平臺規則處理虛假房源,並保全發布賬號信息。你們需要材料我現在就發。”
客服那邊沈默兩秒,明顯換成了更認真一點的語氣:“好的女士,麻煩您提供房產證明或物業備案證明,以及身份證明的部分信息(可打碼),我們會加急核查。”
林晚沒有猶豫。
她把物業蓋章的“不出售/不委托聲明備案回執”拍照發過去,身份證只露姓名,房產信息頁打碼,外加一張法院《決定書》擡頭頁(關鍵字可見)。
她一句多餘的話沒說,只補了一句:“請在下架後短信告知,並保留發布信息以備取證。”
十分鐘後,平臺客服回:“已提交加急審核,預計很快處理。”
林晚沒等“預計”。
她順手在備忘錄裏寫下平臺工單號,像記賬:“假房源舉報工單:××××,提交時間09:51。”
中午十二點四十,林晚再刷新那條房源。
頁面顯示:該房源已下架/不存在。
她沒松氣。
她知道對方會換號再發。
所以她做了更狠的一步:讓平臺把“同一電話”列入風險。
她再次聯系人工客服,語氣不重不輕:“房源已下架,謝謝。請你們把我的手機號加入‘未授權發布保護’,任何人用該號碼發布房源需額外實名認證/人工覆核。否則我會持續投訴並提交警方。”
客服答應:“我們會備註並升級風控。”
這句“風控”,比她在電話裏罵周明一萬句都管用。
下午三點,電話果然又響。
同樣的陌生號:“林女士?你房子真急賣嗎?我看又有一條——”
林晚打斷,只說一句:“房源是假的。請不要再聯系。”
她掛斷,截圖通話記錄,歸檔。
然後打開平臺搜索——果然又出現一條“同小區急售”,但電話已經不是她的,而是另一個號碼。
這說明對方在試:這條線還能不能把她拖出來。
拖不出來,就換別的號碼繼續釣魚。
林晚不追那條“別的號碼”,她只把新房源截圖保存,連同“第一次下架成功”的記錄一起打包,發給何律師:
【對方在平臺發布虛假急售房源,標題含誹謗內容並盜用本人電話。已完成截圖+錄屏固定,平臺已下架並工單留存。疑似仍會換號重覆發布。建議下一步:平臺投訴升級+警方報備+法院補交(名譽侵權/持續騷擾)。】
何律師回得很短但很準:【做得對。現在就是信息戰。你已經把“解釋”換成“下架+保全”。下一步我們要的不是吵贏,而是拿到發布賬號主體信息。】
晚上回家,林母看到電話少了,終於松了點:“下架了就好。”
林晚把平臺工單截圖放進文件夾,語氣很平:“下架只是第一步。關鍵是保全發布賬號信息。對方下次再發,就能形成‘持續侵權’。”
林母皺眉:“那他還會發嗎?”
林晚看著窗外,路燈把樹影拉得長長的:“會。他現在打不過門,就打你的信息流。信息流打不過,就會換別的流——親戚群、業主群、平臺、甚至假律師函。”
她說完,把手機放下,寫下:
“平臺虛假房源=鎖發布賬號/鎖IP/鎖背後的人;線下看房騷擾=讓物業登記;名譽內容=走侵權路徑。”
寫完,她關燈。
屋裏安靜,電話終於不響了。
可她知道,這安靜不是因為對方放過她,是因為她第一次在信息戰裏,讓對方碰到了“風控”這堵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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