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黑車司機的名字,第一次浮出水面
關燈
小
中
大
第77章 黑車司機的名字,第一次浮出水面
假房源下架的第二天,林晚的電話終於沒再被轟炸。
這份安靜很短,卻很關鍵——它證明一件事:平臺的風控墻確實管用,至少能把“用她號碼當釣餌”這條路先堵住。
但林晚知道,對方不會就此收手。
他們會換號碼、換平臺、換說法。
所以第四卷不是“打一場仗贏了就算”,而是把對方的打法拆解、把對方的人挖出來。
第三卷她靠章,第四卷她要開始靠“追線”。
她不追情緒,她追路徑:誰發、用什麽號、從哪登錄、誰開車、誰下樓。
上午九點,何律師發來一條消息:【平臺那邊已經回覆“無法直接提供發布人信息”,需要公安協查或法院調查令。你現在先繼續固定證據,下一步我們走協查。】
林晚回:“明白。”
她沒有糾結平臺不給。
平臺不給很正常,給了才不正常。
她要做的,是先把“線索鏈”攢夠,讓協查一查就能查到點。
這時候,物業前臺小姑娘又發來消息:
“林姐,今天早上那輛黑車又停了一分鐘,沒進小區,門口有人打電話。我們截幀了,車牌這次清楚一些。”
林晚盯著“清楚一些”四個字,心裏一下就緊了。
她立刻回:“把截幀發我,時間點也寫清楚。你們登記表照舊寫。”
不到兩分鐘,截幀來了。
這次鏡頭角度好,車牌比以前清晰一截——不是尾號,是幾乎整牌都露出來了,只是中間一位被樹葉擋了個角。
林晚把圖片放大,先截屏,再錄屏:從打開聊天記錄到放大車牌,一整套固定。
她沒急著興奮。
她只在備忘錄裏寫了一行:
“車牌基本完整=可以向警方補充協查車輛信息。”
第四卷的關鍵就是這樣:你每得到一點“硬信息”,就立刻把它變成流程入口。
中午,她去了派出所。
還是那股消毒水混紙灰味,值班臺後面風扇呼呼轉。
民警看見她又來,明顯認得:“又有新情況?”
林晚把手機遞過去,語氣不急不緩:“新增線索:疑似同一輛黑車持續在小區門口踩點,今天物業截幀車牌更清晰,已留存時間點。此前該車與收房人出現、堵門事件、假通知張貼事件時間點有對應。請補充登記,並申請協查車輛信息(車主/使用人),以便核查是否與周明相關。”
民警看了眼車牌截幀,眉頭一緊:“這牌子確實清楚多了。”
他沒承諾“馬上就查到”,只說得很現實:“我們可以先把線索入警情,車輛信息需要走系統查詢。你把物業蓋章說明、截幀、時間點對照表一並發我們工作號,這樣更好。”
林晚點頭:“我做了對照表。”
她把自己那份“時間線”拿出來——不是長篇大論,就是一張A4,寫得像流水賬,但很狠:
×月×日:黑車出現(尾號××),堵門報警(接警單號××)
×月×日:黑車出現(監控截幀)+收房人出現(提及“周哥”)
×月×日:假賬戶通知張貼(監控截幀)+黑車出入對應
×月×日:平臺假房源出現(時間點)+黑車再次出現(物業截幀)
每一條後面都標了“對應證據編號”。
民警看完,點頭:“你這個整理得很好。我們按線索補錄。車牌這塊我幫你查一下,查到車主信息會在系統裏記錄。至於是否能聯系到對方,要看後續調查需要。”
打印機吐出補錄回執,章“咚”一下蓋上去。
林晚接過回執,手心熱了一點。
她不是在賭運氣,她是在把門一扇扇推開:平臺那扇門暫時不開,就先開車輛這扇門。
下午四點,派出所電話打來。
林晚接起,對面民警聲音很平,但信息量很重:“林晚女士,你補充的車牌我們查到登記信息了。車主登記在一個叫‘王建軍’的人名下,地址在外區。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核查車輛使用人是否固定、是否存在借用或租賃。”
“王建軍”三個字一落,林晚腦子裏立刻閃過幾個畫面——樓下那輛車不熄火、車裏的人影、收房人撤退時那一下油門。
她沒有興奮到發抖,也沒有立刻說“就是他”。
她只問一句非常關鍵、非常實用的話:“我可以把這個信息作為線索提交法院和律師嗎?”
民警說:“你可以寫進你自己的情況說明裏,作為警方已登記線索。但具體個人信息我們不建議你擴散,你給律師就行。後續如果需要,我們會依法出具證明材料。”
林晚“明白”兩個字說得很輕。
掛斷電話,她立刻做了兩件事:
1)把通話記錄截圖歸檔(含時間)
2)給何律師發消息(不寫全地址、不擴散敏感信息),只寫核心:
【警方已通過車牌線索登記到車主姓名(王建軍),後續將核查使用人。建議走協查平臺發布賬號/IP,同時結合車輛線索,鎖定“黑車—收房人—假房源”是否同一鏈條。】
何律師回:【非常關鍵。第四卷開始有“人名”了。下一步我們要把這個人名和周明的關系證據化:通聯、同乘、出入記錄、或者同一時間點出現。你繼續讓物業標記車出現的每一次時間點。】
林晚看著“第四卷開始有‘人名’了”,心裏那根弦終於稍微松了一下。
人名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這條鏈條不再是影子。
影子可以說“你想多了”,人名不行。
晚上,林母看她一直在整理材料,忍不住問:“查到是誰了嗎?”
林晚沒有把細節講得太玄乎,只說最接地氣的一句:“查到車主名字了。說明這不是‘空氣’,是有人在跑。”
林母咬牙:“那這人跟周明什麽關系?”
林晚把文件袋合上,語氣平:“這就是第四卷要查的——他背後到底有沒有人,還是他欠了誰、替誰幹事。”
她頓了頓,補了一句像給下一章埋鉤子的話:“如果車主不是周明,那就更可怕——說明周明不是主謀,他只是一個手。手背後還有胳膊。”
她關電腦前,手機震了一下。
租客發來一條消息,字不多,卻很刺:
“林姐,有人往我門縫裏塞了張紙條:‘別跟物業太熟,識相點。’我拍了照。”
林晚盯著那張紙條照片,眼神一點點冷下去。
這已經不是“收房問問”。
這是明確的威脅升級——從信息戰,走向人身壓迫。
她回租客八個字,像把門閂落到底:
“別開門。報警。發我。”
第四卷的風,開始更硬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假房源下架的第二天,林晚的電話終於沒再被轟炸。
這份安靜很短,卻很關鍵——它證明一件事:平臺的風控墻確實管用,至少能把“用她號碼當釣餌”這條路先堵住。
但林晚知道,對方不會就此收手。
他們會換號碼、換平臺、換說法。
所以第四卷不是“打一場仗贏了就算”,而是把對方的打法拆解、把對方的人挖出來。
第三卷她靠章,第四卷她要開始靠“追線”。
她不追情緒,她追路徑:誰發、用什麽號、從哪登錄、誰開車、誰下樓。
上午九點,何律師發來一條消息:【平臺那邊已經回覆“無法直接提供發布人信息”,需要公安協查或法院調查令。你現在先繼續固定證據,下一步我們走協查。】
林晚回:“明白。”
她沒有糾結平臺不給。
平臺不給很正常,給了才不正常。
她要做的,是先把“線索鏈”攢夠,讓協查一查就能查到點。
這時候,物業前臺小姑娘又發來消息:
“林姐,今天早上那輛黑車又停了一分鐘,沒進小區,門口有人打電話。我們截幀了,車牌這次清楚一些。”
林晚盯著“清楚一些”四個字,心裏一下就緊了。
她立刻回:“把截幀發我,時間點也寫清楚。你們登記表照舊寫。”
不到兩分鐘,截幀來了。
這次鏡頭角度好,車牌比以前清晰一截——不是尾號,是幾乎整牌都露出來了,只是中間一位被樹葉擋了個角。
林晚把圖片放大,先截屏,再錄屏:從打開聊天記錄到放大車牌,一整套固定。
她沒急著興奮。
她只在備忘錄裏寫了一行:
“車牌基本完整=可以向警方補充協查車輛信息。”
第四卷的關鍵就是這樣:你每得到一點“硬信息”,就立刻把它變成流程入口。
中午,她去了派出所。
還是那股消毒水混紙灰味,值班臺後面風扇呼呼轉。
民警看見她又來,明顯認得:“又有新情況?”
林晚把手機遞過去,語氣不急不緩:“新增線索:疑似同一輛黑車持續在小區門口踩點,今天物業截幀車牌更清晰,已留存時間點。此前該車與收房人出現、堵門事件、假通知張貼事件時間點有對應。請補充登記,並申請協查車輛信息(車主/使用人),以便核查是否與周明相關。”
民警看了眼車牌截幀,眉頭一緊:“這牌子確實清楚多了。”
他沒承諾“馬上就查到”,只說得很現實:“我們可以先把線索入警情,車輛信息需要走系統查詢。你把物業蓋章說明、截幀、時間點對照表一並發我們工作號,這樣更好。”
林晚點頭:“我做了對照表。”
她把自己那份“時間線”拿出來——不是長篇大論,就是一張A4,寫得像流水賬,但很狠:
×月×日:黑車出現(尾號××),堵門報警(接警單號××)
×月×日:黑車出現(監控截幀)+收房人出現(提及“周哥”)
×月×日:假賬戶通知張貼(監控截幀)+黑車出入對應
×月×日:平臺假房源出現(時間點)+黑車再次出現(物業截幀)
每一條後面都標了“對應證據編號”。
民警看完,點頭:“你這個整理得很好。我們按線索補錄。車牌這塊我幫你查一下,查到車主信息會在系統裏記錄。至於是否能聯系到對方,要看後續調查需要。”
打印機吐出補錄回執,章“咚”一下蓋上去。
林晚接過回執,手心熱了一點。
她不是在賭運氣,她是在把門一扇扇推開:平臺那扇門暫時不開,就先開車輛這扇門。
下午四點,派出所電話打來。
林晚接起,對面民警聲音很平,但信息量很重:“林晚女士,你補充的車牌我們查到登記信息了。車主登記在一個叫‘王建軍’的人名下,地址在外區。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核查車輛使用人是否固定、是否存在借用或租賃。”
“王建軍”三個字一落,林晚腦子裏立刻閃過幾個畫面——樓下那輛車不熄火、車裏的人影、收房人撤退時那一下油門。
她沒有興奮到發抖,也沒有立刻說“就是他”。
她只問一句非常關鍵、非常實用的話:“我可以把這個信息作為線索提交法院和律師嗎?”
民警說:“你可以寫進你自己的情況說明裏,作為警方已登記線索。但具體個人信息我們不建議你擴散,你給律師就行。後續如果需要,我們會依法出具證明材料。”
林晚“明白”兩個字說得很輕。
掛斷電話,她立刻做了兩件事:
1)把通話記錄截圖歸檔(含時間)
2)給何律師發消息(不寫全地址、不擴散敏感信息),只寫核心:
【警方已通過車牌線索登記到車主姓名(王建軍),後續將核查使用人。建議走協查平臺發布賬號/IP,同時結合車輛線索,鎖定“黑車—收房人—假房源”是否同一鏈條。】
何律師回:【非常關鍵。第四卷開始有“人名”了。下一步我們要把這個人名和周明的關系證據化:通聯、同乘、出入記錄、或者同一時間點出現。你繼續讓物業標記車出現的每一次時間點。】
林晚看著“第四卷開始有‘人名’了”,心裏那根弦終於稍微松了一下。
人名意味著什麽?
意味著這條鏈條不再是影子。
影子可以說“你想多了”,人名不行。
晚上,林母看她一直在整理材料,忍不住問:“查到是誰了嗎?”
林晚沒有把細節講得太玄乎,只說最接地氣的一句:“查到車主名字了。說明這不是‘空氣’,是有人在跑。”
林母咬牙:“那這人跟周明什麽關系?”
林晚把文件袋合上,語氣平:“這就是第四卷要查的——他背後到底有沒有人,還是他欠了誰、替誰幹事。”
她頓了頓,補了一句像給下一章埋鉤子的話:“如果車主不是周明,那就更可怕——說明周明不是主謀,他只是一個手。手背後還有胳膊。”
她關電腦前,手機震了一下。
租客發來一條消息,字不多,卻很刺:
“林姐,有人往我門縫裏塞了張紙條:‘別跟物業太熟,識相點。’我拍了照。”
林晚盯著那張紙條照片,眼神一點點冷下去。
這已經不是“收房問問”。
這是明確的威脅升級——從信息戰,走向人身壓迫。
她回租客八個字,像把門閂落到底:
“別開門。報警。發我。”
第四卷的風,開始更硬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