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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他被叫去派出所後開始“甩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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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他被叫去派出所後開始“甩鍋”

派出所電話說“會聯系周明來說明情況”的那晚,林晚睡得反而比前幾天踏實。

不是不緊張,是她終於明白了一個規律:他越開始求停,越說明這條線已經踩到他痛點了。痛點不是“感情”,是“責任”。

第二天上午十點多,林晚正在公司開會,手機震了一下。

何律師發來一句很短的話:【派出所剛通知我,周明已到所裏做情況說明。你保持不回應,等結果。】

林晚盯著這行字,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半秒,然後把手機扣回桌上,繼續聽同事匯報。

她沒有任何“終於出了口氣”的表情。

她知道事情還沒結束——周明這種人,被拎進派出所的那一刻,第一反應不會是認錯,而是找出口:甩鍋、裝無辜、把水攪渾。

果然,中午十二點四十,陌生號短信來了,語氣又換回那種“你別逼我”的味:

【“你滿意了?我去派出所了。可我告訴你,告示欄不是我貼的,是別人陷害我。你別以為你贏了。”】

林晚看完,連嘆氣都懶得嘆。

她只做熟練動作:截圖、歸檔、轉發給何律師。

然後在備註裏寫了一行字:“對方開始甩鍋,已否認張貼。”

她不是為了“證明他撒謊”才存這條短信,她是為了讓系統看到:他知道自己正在被查,所以開始編故事。

下午兩點,派出所的號碼又打進來。

林晚接起,對面民警聲音不重不輕:“林晚女士,你提交的材料我們已經和周明核對過了。他說告示欄不是他貼的,稱有人冒用他的收款碼。”

林晚沒有情緒上頭,只問一句很實在的:“他怎麽解釋收款碼顯示‘向周明轉賬’?”

民警在電話那頭停了兩秒,像翻了翻記錄:“他說收款碼很多人都能保存,別人拿去用,他不知情。他還說加租客微信的‘小趙’不是他,是別人冒充。”

林晚聽完,反而更穩了。

這種話她太熟了——“不是我”“我不知道”“有人陷害我”。

她只問:“那物業監控截幀你們給他看了嗎?”

民警說:“看了。他說畫面模糊,認不出是他。”

林晚“嗯”了一聲,聲音平得像在確認清單:“好的。我這邊補充兩份材料:第一,二維碼識別錄屏顯示‘向周明轉賬’,並且收款碼與其實名綁定;第二,物業如果能提供更清晰的出入門禁畫面或同一外套鞋子特征對比,我會請物業補充說明。另外,租客有門外威脅錄音,能反映同一人對租客持續施壓。”

民警在電話那頭明顯更認真了:“你這邊再補充,我們再接著做。”

掛斷電話,林晚把會議室窗簾拉開一點,外面陽光挺刺眼。她盯著樓下車流,心裏很清楚:周明現在開始“甩鍋”,說明他已經意識到——這事不是她一個人說了算了。

可甩鍋最怕什麽?

最怕證據鏈不是一條線,而是一張網。

你想從這頭跑,另一頭已經拽住了。

下班後,林晚沒直接回家,先繞去物業。

物業經理看到她來,第一句話就很現實:“派出所找我們了,要我們提供昨晚那段監控原始視頻。”

林晚點頭:“你們能配合就配合。順便我還想請你們再補一份說明,寫清楚兩件事:第一,截幀來源於原始監控、未經過編輯;第二,貼告示的人進出小區的時間點、路徑,以及和那輛車尾號出現的對應關系。”

經理皺著眉:“你這是要把他走路軌跡都寫出來。”

林晚說得很平:“對。因為他現在要說‘不是我’,那我們就把‘像不像’這件事交給事實。”

經理嘆氣:“行,我們也不想他再來折騰。”

物業讓安保調了更清晰的一段:那人貼完告示後,轉身離開時,剛好經過一個補光燈旁邊,臉側露得更清楚一點。雖然不是身份證級別的清晰,但比之前好太多——至少能看見下巴輪廓和鼻梁。

更關鍵的是:他離開告示欄後,走向大門口的路線,跟那輛車停的位置對得上。

林晚看著屏幕,沒說“就是他”。

她只說一句:“把這一段對應時間點單獨導出,連同原始視頻編號寫進說明裏。這樣對方再說‘你們剪輯’,也沒用。”

經理點頭:“懂。我們寫清楚‘原始編號’。”

又是一張蓋章紙出來了,第七份。

紙上寫的不是情緒,是路徑、時間、編號、留存方式。

林晚拿到第七份說明,心裏反而更冷靜——他要甩鍋,就讓他甩。

甩得越猛,越像掙紮。

晚上回家,林母聽說周明“不是我貼的”,氣得直拍桌子:“他這人嘴裏就沒一句真話!”

林晚把第七份物業說明放進文件袋,語氣仍舊平:“他不需要真話。他只需要一個‘能逃責任的說法’。”

林母咬牙:“那怎麽辦?他一直說不是他!”

林晚擡頭看她,給了一個很生活的比喻:“媽,菜市場買菜,商販說‘這不是我稱的’,你會信嗎?你只看秤上顯示多少。系統也一樣,它看的是證據:監控、二維碼綁定、短信威脅、第三方登記。”

她頓了頓,又說:“他說不是他沒關系。我們要的是——讓他說這句話的時候,證據已經把路堵死。”

她剛說完,手機又震了一下。

陌生號短信,這次語氣像是換了個人一樣,開始裝“理性”:

【“我已經去派出所配合了。你要的就是把我搞臭吧?行,那你等著,我也會讓大家知道你是什麽人。”】

林晚盯著“讓大家知道你是什麽人”,眼皮跳了一下。

她知道下一步是什麽——

他要從“動錢”退回到“動名聲”。

動錢被系統盯得緊,他就改用老招:抹黑、造謠、散布故事,讓她在公司、親戚、鄰居那邊疲於解釋。

林晚沒有回懟。

她只把短信截圖存檔,轉給何律師,順手給HR發了一條極短的信息:

【提醒:近期可能有人到公司散布不實信息/張貼假通知,請按既定流程處理並保留監控。】

發完,她把手機放下,打開電腦,在文件夾裏新建了一個子目錄,名字很簡單:

“名譽風險(預案)”

她在裏面放進三樣東西:

1)公司大廳鬧事錄像

2)HR流程郵件

3)派出所回執+法院訓誡筆錄

因為她知道——

周明一旦開始“讓大家知道”,她就必須比他更快把“大家聽到的”變成“系統看到的”。

她關電腦前,又看了一眼物業監控截幀。

那個人貼告示的動作很快,很熟,像做完就跑。

可跑不掉的,是那句最諷刺的“向周明轉賬”。

他可以說一百遍“不是我”。

可二維碼三個字,比他的嘴更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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