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宏兵視角[番外]
關燈
小
中
大
譚宏兵視角
我第一次註意到李傳熠,是在高一剛開學的那個下午。
他抱著一摞書,安安靜靜站在宿舍門口,身形偏瘦,頭發軟軟地貼在額前,整個人像一捧沒什麽存在感的月光,怯生生的,不敢大聲說話。
302宿舍,是我們故事開始的地方。
我那時候性子不算冷,也不算熱,對誰都保持著一點距離,唯獨對他,從一開始就不一樣。
我自己也說不清是為什麽。
可能是他走路總喜歡貼著墻根;
可能是他上課被點名回答問題,會緊張得耳朵發紅;
可能是他半夜在床上翻來覆去,不敢出聲打擾別人;
也可能,只是因為他安安靜靜坐在那裏,就讓我忍不住想多看一眼。
我開始下意識地留意他。
他不吃辣,吃飯的時候會把辣椒一點點挑出來;
他寫字很輕,筆跡小小的,整整齊齊;
他喜歡喝草莓牛奶,每次路過小賣部都會偷偷看一眼,卻很少買;
他膽子小,被人開玩笑時只會低著頭,不反駁,也不生氣。
我看著他藏在人群裏,小心翼翼、安安靜靜的樣子,心裏就莫名有點不舒服。
好像有什麽軟軟的東西,被輕輕戳了一下。
我開始找各種借口靠近他。
“借支筆。”
“這道題怎麽做。”
“睡覺輕點,別吵到別人。”
其實我根本不缺筆,很多題我也會,我只是想跟他說說話,想看看他被我突然搭話時,慌亂又無措的樣子。
很可愛。
我那時候還不知道,這叫喜歡。
我只知道,我想護著他。
有人在背後議論他太安靜、太內向、不合群,我聽見了,會直接冷著臉看過去,一句話不說,就能把那些人嚇得閉嘴。
他被班裏調皮的男生捉弄,抱著書縮在角落,我走過去,把他拉到我身後,淡淡一句“別惹他”,就沒人再敢上前。
我不想讓他受委屈。
一點都不想。
半夜宿舍安靜下來,我常常醒著,聽他淺淺的呼吸聲。
他睡覺很乖,安安靜靜的,偶爾會小聲嘟囔一句夢話。
我就躺在對面床上,借著窗外透進來的月光,安安靜靜看著他的輪廓。
那時候我就在想:
這個人,我想一直護著。
我真正意識到自己動心,是在一個冬天的晚上。
他感冒,咳嗽得厲害,又不好意思麻煩別人,一個人縮在床上,小聲忍著。
我爬下床,給他遞熱水,拿感冒藥,坐在他床邊,看著他把藥吃下去。
他擡頭看我,眼睛濕漉漉的,小聲說:“謝謝你,譚宏兵。”
就那一瞬間,我心裏那根叫“理智”的弦,“啪”地一下,斷了。
我想碰他,想抱他,想把他揉進懷裏,想告訴他,你不用跟我說謝謝,我心甘情願。
可我不敢。
我怕嚇到他,怕他討厭,怕我們連室友都做不成。
所以我只能把這份心思,死死壓在心底。
藏在302的深夜裏,
藏在無人看見的角落,
藏在我自己都不敢輕易觸碰的地方。
我開始變得貪心。
不只想護著他,還想靠近他,想獨占他所有的溫柔。
我會故意把椅子往他那邊挪一點;
會在上課的時候,假裝睡覺,餘光卻一直落在他身上;
會在他被老師表揚的時候,比自己被表揚還開心;
會在他難過低落的時候,第一時間走到他身邊。
我對所有人都一樣,唯獨對他,是例外。
是明目張膽的例外。
我知道班裏不少人看出了不對勁,可我不在乎。
我只怕他不開心,只怕他不安,只怕他想躲開我。
那天在操場,我拉住他手的時候,自己手心都在出汗。
我甚至做好了被他甩開的準備。
可他沒有。
他乖乖站在那裏,任由我牽著,耳朵紅紅的,像一只溫順又膽怯的小兔子。
那一刻我就在心裏篤定:
李傳熠這個人,我要定了。
早自習在桌下偷偷牽住他手的時候,我能感覺到他渾身一僵,卻沒有躲開。
我心裏又軟又甜,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捧到他面前。
他真的太容易害羞了。
我多看他一眼,他耳朵紅;
我碰一下他指尖,他臉頰紅;
我在小賣部當著同學的面說“這是我對象”,他整個人都像要燒起來,眼睛睜得圓圓的,又驚又慌,卻沒有一絲生氣。
我就是要讓所有人都知道。
不是炫耀,不是宣告,只是想給他安全感。
想告訴他:
你不用躲,不用怕,不用藏。
我喜歡你,是光明正大的事。
你值得被我喜歡,值得被所有人善待。
我以前總覺得,“月光”這個詞很矯情。
直到遇見李傳熠。
他真的像一束月光,安靜、溫柔、幹凈、不刺眼,
悄悄照進我平淡的青春裏,
一點一點,填滿我所有的情緒。
別人眼裏的他,安靜、內向、不起眼。
可在我這裏,他是全部,是偏愛,是例外,是我藏了整整三年,不敢讓人知道,卻又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寶貝。
302宿舍很小,卻裝下了我整個少年時代的心動。
裝下了他低頭的溫柔,裝下了我不敢說的喜歡,裝下了我們所有小心翼翼的靠近。
別人的青春是轟轟烈烈,
我的青春,只有一個李傳熠。
高考結束那天,我牽著他的手走在校園裏,夕陽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
我低頭看著身邊的人,他安安靜靜跟著我,指尖緊緊扣著我的手,眼底滿是信任。
我那時候就在心裏發誓:
以後,我不會再讓他躲在任何人身後。
我會牽著他的手,走過每一條路,見過每一段風景,從少年到長大,從青春到一生。
有人問我,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感覺。
我想,大概就是——
看見他之前,我從沒有想過未來是什麽樣子。
看見他之後,我未來的每一個畫面裏,都只有他。
李傳熠不知道。
很多個深夜,我看著他熟睡的側臉,都在心裏輕輕說:
“謝謝你,來到我身邊。”
“謝謝你,沒有躲開我。”
“謝謝你,成為我私藏了一整個青春的月光。”
我這輩子做過最認真、最堅定、最不會後悔的一件事,
就是從遇見你的那一刻起,
就打算喜歡你,很久很久。
久到,不止一個青春。
久到,一輩子。
——譚宏兵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我第一次註意到李傳熠,是在高一剛開學的那個下午。
他抱著一摞書,安安靜靜站在宿舍門口,身形偏瘦,頭發軟軟地貼在額前,整個人像一捧沒什麽存在感的月光,怯生生的,不敢大聲說話。
302宿舍,是我們故事開始的地方。
我那時候性子不算冷,也不算熱,對誰都保持著一點距離,唯獨對他,從一開始就不一樣。
我自己也說不清是為什麽。
可能是他走路總喜歡貼著墻根;
可能是他上課被點名回答問題,會緊張得耳朵發紅;
可能是他半夜在床上翻來覆去,不敢出聲打擾別人;
也可能,只是因為他安安靜靜坐在那裏,就讓我忍不住想多看一眼。
我開始下意識地留意他。
他不吃辣,吃飯的時候會把辣椒一點點挑出來;
他寫字很輕,筆跡小小的,整整齊齊;
他喜歡喝草莓牛奶,每次路過小賣部都會偷偷看一眼,卻很少買;
他膽子小,被人開玩笑時只會低著頭,不反駁,也不生氣。
我看著他藏在人群裏,小心翼翼、安安靜靜的樣子,心裏就莫名有點不舒服。
好像有什麽軟軟的東西,被輕輕戳了一下。
我開始找各種借口靠近他。
“借支筆。”
“這道題怎麽做。”
“睡覺輕點,別吵到別人。”
其實我根本不缺筆,很多題我也會,我只是想跟他說說話,想看看他被我突然搭話時,慌亂又無措的樣子。
很可愛。
我那時候還不知道,這叫喜歡。
我只知道,我想護著他。
有人在背後議論他太安靜、太內向、不合群,我聽見了,會直接冷著臉看過去,一句話不說,就能把那些人嚇得閉嘴。
他被班裏調皮的男生捉弄,抱著書縮在角落,我走過去,把他拉到我身後,淡淡一句“別惹他”,就沒人再敢上前。
我不想讓他受委屈。
一點都不想。
半夜宿舍安靜下來,我常常醒著,聽他淺淺的呼吸聲。
他睡覺很乖,安安靜靜的,偶爾會小聲嘟囔一句夢話。
我就躺在對面床上,借著窗外透進來的月光,安安靜靜看著他的輪廓。
那時候我就在想:
這個人,我想一直護著。
我真正意識到自己動心,是在一個冬天的晚上。
他感冒,咳嗽得厲害,又不好意思麻煩別人,一個人縮在床上,小聲忍著。
我爬下床,給他遞熱水,拿感冒藥,坐在他床邊,看著他把藥吃下去。
他擡頭看我,眼睛濕漉漉的,小聲說:“謝謝你,譚宏兵。”
就那一瞬間,我心裏那根叫“理智”的弦,“啪”地一下,斷了。
我想碰他,想抱他,想把他揉進懷裏,想告訴他,你不用跟我說謝謝,我心甘情願。
可我不敢。
我怕嚇到他,怕他討厭,怕我們連室友都做不成。
所以我只能把這份心思,死死壓在心底。
藏在302的深夜裏,
藏在無人看見的角落,
藏在我自己都不敢輕易觸碰的地方。
我開始變得貪心。
不只想護著他,還想靠近他,想獨占他所有的溫柔。
我會故意把椅子往他那邊挪一點;
會在上課的時候,假裝睡覺,餘光卻一直落在他身上;
會在他被老師表揚的時候,比自己被表揚還開心;
會在他難過低落的時候,第一時間走到他身邊。
我對所有人都一樣,唯獨對他,是例外。
是明目張膽的例外。
我知道班裏不少人看出了不對勁,可我不在乎。
我只怕他不開心,只怕他不安,只怕他想躲開我。
那天在操場,我拉住他手的時候,自己手心都在出汗。
我甚至做好了被他甩開的準備。
可他沒有。
他乖乖站在那裏,任由我牽著,耳朵紅紅的,像一只溫順又膽怯的小兔子。
那一刻我就在心裏篤定:
李傳熠這個人,我要定了。
早自習在桌下偷偷牽住他手的時候,我能感覺到他渾身一僵,卻沒有躲開。
我心裏又軟又甜,恨不得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捧到他面前。
他真的太容易害羞了。
我多看他一眼,他耳朵紅;
我碰一下他指尖,他臉頰紅;
我在小賣部當著同學的面說“這是我對象”,他整個人都像要燒起來,眼睛睜得圓圓的,又驚又慌,卻沒有一絲生氣。
我就是要讓所有人都知道。
不是炫耀,不是宣告,只是想給他安全感。
想告訴他:
你不用躲,不用怕,不用藏。
我喜歡你,是光明正大的事。
你值得被我喜歡,值得被所有人善待。
我以前總覺得,“月光”這個詞很矯情。
直到遇見李傳熠。
他真的像一束月光,安靜、溫柔、幹凈、不刺眼,
悄悄照進我平淡的青春裏,
一點一點,填滿我所有的情緒。
別人眼裏的他,安靜、內向、不起眼。
可在我這裏,他是全部,是偏愛,是例外,是我藏了整整三年,不敢讓人知道,卻又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寶貝。
302宿舍很小,卻裝下了我整個少年時代的心動。
裝下了他低頭的溫柔,裝下了我不敢說的喜歡,裝下了我們所有小心翼翼的靠近。
別人的青春是轟轟烈烈,
我的青春,只有一個李傳熠。
高考結束那天,我牽著他的手走在校園裏,夕陽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
我低頭看著身邊的人,他安安靜靜跟著我,指尖緊緊扣著我的手,眼底滿是信任。
我那時候就在心裏發誓:
以後,我不會再讓他躲在任何人身後。
我會牽著他的手,走過每一條路,見過每一段風景,從少年到長大,從青春到一生。
有人問我,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感覺。
我想,大概就是——
看見他之前,我從沒有想過未來是什麽樣子。
看見他之後,我未來的每一個畫面裏,都只有他。
李傳熠不知道。
很多個深夜,我看著他熟睡的側臉,都在心裏輕輕說:
“謝謝你,來到我身邊。”
“謝謝你,沒有躲開我。”
“謝謝你,成為我私藏了一整個青春的月光。”
我這輩子做過最認真、最堅定、最不會後悔的一件事,
就是從遇見你的那一刻起,
就打算喜歡你,很久很久。
久到,不止一個青春。
久到,一輩子。
——譚宏兵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