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我們錯過了[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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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我們錯過了
我從來沒有想過,
我譚宏兵這輩子,真的會把李傳熠弄丟。
高三那年夏天,風很大,志願表上的字很輕,卻重得能壓垮一整段青春。
我家裏出了點事,必須去北方的城市。
李傳熠的分數,夠去南方最好的大學。
填報志願的前一晚,我們在302宿舍坐到淩晨。
燈關著,只有窗外的月光照進來,落在他垂著的眼睫上。
“我……”他聲音很輕,帶著抖,“我可以跟你去北方。”
我心口一抽,伸手按住他的手,狠下心:
“別鬧,你的前途更重要。”
我說得冷靜,說得像個大人,說得好像自己真的不在乎。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每一個字,都在把我最寶貝的人,往外推。
我怕我家裏的事拖累他。
我怕異地戀會磨掉所有溫柔。
我怕我們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我更怕,我給不了他安穩。
那時候的我,愚蠢又自負,
以為推開他,是為他好。
志願提交的那一刻,
我就知道,我可能,真的要失去他了。
開學前一天,我們在車站告別。
他背著書包,站在我面前,眼睛紅紅的,卻沒哭。
“譚宏兵,”他咬著唇,“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我喉嚨發緊,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想抱他,想告訴他我舍不得,想把他藏回我身邊。
可我只是擡手,揉了揉他的頭,聲音啞得厲害:
“好好讀書,照顧好自己。”
他沒再說話,轉身走上列車。
自始至終,沒有回頭。
我站在原地,看著火車一點點走遠,
直到再也看不見,才蹲下來,捂住臉。
那是我第一次,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哭得像個傻子。
302的月光,
被我親手,關在了青春裏。
接下來的四年,我們斷了所有聯系。
我刪了他的微信,拉黑了他的電話,
逼著自己不去看他的動態,不去打聽他的消息。
我以為時間能沖淡一切,
可每一個深夜,我想起的,全是他。
想起他害羞泛紅的耳尖,
想起他喝草莓牛奶時滿足的眼神,
想起他在桌下悄悄牽住我手指時的顫抖,
想起他最後那句——
“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我恨死了當年的自己。
朋友偶爾提起李傳熠,說他變得開朗了,成績很好,身邊也有人追。
我每次都裝作不在意,可回到宿舍,能對著墻壁發呆一整晚。
原來最痛的,不是得不到。
而是我本可以,卻親手推開。
原來最悔的,不是不能在一起。
而是我明明可以握緊,卻故意松開。
重逢是在一場高中同學聚會上。
五年後。
我推門進去的時候,一眼就看見了他。
李傳熠變了很多。
不再是當年那個怯生生、縮在角落的小孩。
他穿著幹凈的襯衫,安安靜靜坐在那裏,笑著和別人說話,眉眼溫柔,卻多了幾分成熟的底氣。
我站在門口,心跳幾乎停止。
這麽多年,我在夢裏見過他無數次。
可沒有一次,比這一刻更讓我心慌。
他也看見了我。
笑容頓住,眼神僵在我身上,楞了很久。
周圍的喧鬧好像一下子消失了。
全世界,只剩下我和他。
我一步步走過去,聲音幹澀:
“好久不見。”
他低下頭,輕輕“嗯”了一聲,指尖攥緊了杯子。
我看見他耳尖,還是和當年一樣,微微泛紅。
那一刻我就知道,
我完了。
我這輩子,都放不下他。
飯局後半段,我一直坐在他身邊。
沒怎麽說話,就安安靜靜看著他。
他還是不吃辣,會把辣椒一點點挑開;
他還是習慣坐在靠墻的位置;
他喝水的時候,還是會小口小口,很乖。
這麽多年,他變了很多,又好像什麽都沒變。
散場的時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我撐傘追上去,拉住他的手腕。
觸感熟悉得讓我心口發疼。
“李傳熠,”我叫住他,聲音控制不住地發顫,“我們談談。”
他停下腳步,沒回頭。
“沒什麽好談的。”
“我當年——”
“我知道。”他轉過身,眼睛紅了,“你不就是覺得,我拖累你嗎?”
“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把人拉進懷裏,用力抱緊,“從來都不是。”
“是我蠢,是我自負,是我怕給不了你未來,是我親手把你推開。”
“我後悔了,李傳熠,我後悔了五年。”
他在我懷裏僵了很久,終於擡手,抓住我的衣服,小聲哭了出來。
“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很久。”
“我每天都在等你找我,等你說你舍不得……”
“我等到自己都不敢再等了。”
我抱著他,心疼得快要碎掉。
“對不起。”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除了這三個字,我什麽都說不出來。
我弄丟了我的月光,一丟,就是五年。
那天之後,我開始重新追他。
像當年在302宿舍那樣,笨拙,又認真。
我每天給他發消息,
每天跟他說早安晚安,
記得他所有喜好,
給他買草莓牛奶,
把當年欠他的所有偏愛,一點一點,全部補回來。
他沒有立刻答應。
他說:“譚宏兵,我怕再被你丟下。”
我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
“這一次,除非我死,否則我再也不會放開你。”
“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後,你的一輩子,我來負責。”
他沈默了很久,終於輕輕點頭。
我們正式覆合那天,我帶他回了一趟高中。
走到302宿舍樓下,我把他緊緊抱在懷裏。
“你知道嗎,”我下巴抵在他發頂,聲音溫柔,“當年在這個宿舍,我第一次看見你,就想把你藏起來。”
“後來我弄丟了你一次。”
“這輩子,不會再有第二次。”
他仰頭看我,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滿了月光。
“那你要記好。”
“我不會再給你,推開我的機會了。”
我低頭,吻住他。
雨停了,月光灑下來,
和當年一模一樣。
只是這一次,
我再也不會松開手。
後來有人問我,錯過是什麽感覺。
我說:
錯過,就是你明明擁有過一整個月亮,卻因為愚蠢,把它放回了天上。
但幸好,
我的月亮,
願意再為我,落一次地。
深夜,我抱著李傳熠躺在床上。
他窩在我懷裏,睡得很安穩。
我在他耳邊,輕輕說了一句,當年沒敢說的話:
“李傳熠,
我不只喜歡你的青春。
我喜歡你,
從少年,到中年,到暮年。
從過去,到現在,到一輩子。”
這一次,
302的月光,
再也不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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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想過,
我譚宏兵這輩子,真的會把李傳熠弄丟。
高三那年夏天,風很大,志願表上的字很輕,卻重得能壓垮一整段青春。
我家裏出了點事,必須去北方的城市。
李傳熠的分數,夠去南方最好的大學。
填報志願的前一晚,我們在302宿舍坐到淩晨。
燈關著,只有窗外的月光照進來,落在他垂著的眼睫上。
“我……”他聲音很輕,帶著抖,“我可以跟你去北方。”
我心口一抽,伸手按住他的手,狠下心:
“別鬧,你的前途更重要。”
我說得冷靜,說得像個大人,說得好像自己真的不在乎。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每一個字,都在把我最寶貝的人,往外推。
我怕我家裏的事拖累他。
我怕異地戀會磨掉所有溫柔。
我怕我們最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我更怕,我給不了他安穩。
那時候的我,愚蠢又自負,
以為推開他,是為他好。
志願提交的那一刻,
我就知道,我可能,真的要失去他了。
開學前一天,我們在車站告別。
他背著書包,站在我面前,眼睛紅紅的,卻沒哭。
“譚宏兵,”他咬著唇,“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我喉嚨發緊,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我想抱他,想告訴他我舍不得,想把他藏回我身邊。
可我只是擡手,揉了揉他的頭,聲音啞得厲害:
“好好讀書,照顧好自己。”
他沒再說話,轉身走上列車。
自始至終,沒有回頭。
我站在原地,看著火車一點點走遠,
直到再也看不見,才蹲下來,捂住臉。
那是我第一次,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哭得像個傻子。
302的月光,
被我親手,關在了青春裏。
接下來的四年,我們斷了所有聯系。
我刪了他的微信,拉黑了他的電話,
逼著自己不去看他的動態,不去打聽他的消息。
我以為時間能沖淡一切,
可每一個深夜,我想起的,全是他。
想起他害羞泛紅的耳尖,
想起他喝草莓牛奶時滿足的眼神,
想起他在桌下悄悄牽住我手指時的顫抖,
想起他最後那句——
“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我恨死了當年的自己。
朋友偶爾提起李傳熠,說他變得開朗了,成績很好,身邊也有人追。
我每次都裝作不在意,可回到宿舍,能對著墻壁發呆一整晚。
原來最痛的,不是得不到。
而是我本可以,卻親手推開。
原來最悔的,不是不能在一起。
而是我明明可以握緊,卻故意松開。
重逢是在一場高中同學聚會上。
五年後。
我推門進去的時候,一眼就看見了他。
李傳熠變了很多。
不再是當年那個怯生生、縮在角落的小孩。
他穿著幹凈的襯衫,安安靜靜坐在那裏,笑著和別人說話,眉眼溫柔,卻多了幾分成熟的底氣。
我站在門口,心跳幾乎停止。
這麽多年,我在夢裏見過他無數次。
可沒有一次,比這一刻更讓我心慌。
他也看見了我。
笑容頓住,眼神僵在我身上,楞了很久。
周圍的喧鬧好像一下子消失了。
全世界,只剩下我和他。
我一步步走過去,聲音幹澀:
“好久不見。”
他低下頭,輕輕“嗯”了一聲,指尖攥緊了杯子。
我看見他耳尖,還是和當年一樣,微微泛紅。
那一刻我就知道,
我完了。
我這輩子,都放不下他。
飯局後半段,我一直坐在他身邊。
沒怎麽說話,就安安靜靜看著他。
他還是不吃辣,會把辣椒一點點挑開;
他還是習慣坐在靠墻的位置;
他喝水的時候,還是會小口小口,很乖。
這麽多年,他變了很多,又好像什麽都沒變。
散場的時候,外面下起了小雨。
我撐傘追上去,拉住他的手腕。
觸感熟悉得讓我心口發疼。
“李傳熠,”我叫住他,聲音控制不住地發顫,“我們談談。”
他停下腳步,沒回頭。
“沒什麽好談的。”
“我當年——”
“我知道。”他轉過身,眼睛紅了,“你不就是覺得,我拖累你嗎?”
“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把人拉進懷裏,用力抱緊,“從來都不是。”
“是我蠢,是我自負,是我怕給不了你未來,是我親手把你推開。”
“我後悔了,李傳熠,我後悔了五年。”
他在我懷裏僵了很久,終於擡手,抓住我的衣服,小聲哭了出來。
“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很久。”
“我每天都在等你找我,等你說你舍不得……”
“我等到自己都不敢再等了。”
我抱著他,心疼得快要碎掉。
“對不起。”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除了這三個字,我什麽都說不出來。
我弄丟了我的月光,一丟,就是五年。
那天之後,我開始重新追他。
像當年在302宿舍那樣,笨拙,又認真。
我每天給他發消息,
每天跟他說早安晚安,
記得他所有喜好,
給他買草莓牛奶,
把當年欠他的所有偏愛,一點一點,全部補回來。
他沒有立刻答應。
他說:“譚宏兵,我怕再被你丟下。”
我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
“這一次,除非我死,否則我再也不會放開你。”
“以前是我不懂事,以後,你的一輩子,我來負責。”
他沈默了很久,終於輕輕點頭。
我們正式覆合那天,我帶他回了一趟高中。
走到302宿舍樓下,我把他緊緊抱在懷裏。
“你知道嗎,”我下巴抵在他發頂,聲音溫柔,“當年在這個宿舍,我第一次看見你,就想把你藏起來。”
“後來我弄丟了你一次。”
“這輩子,不會再有第二次。”
他仰頭看我,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滿了月光。
“那你要記好。”
“我不會再給你,推開我的機會了。”
我低頭,吻住他。
雨停了,月光灑下來,
和當年一模一樣。
只是這一次,
我再也不會松開手。
後來有人問我,錯過是什麽感覺。
我說:
錯過,就是你明明擁有過一整個月亮,卻因為愚蠢,把它放回了天上。
但幸好,
我的月亮,
願意再為我,落一次地。
深夜,我抱著李傳熠躺在床上。
他窩在我懷裏,睡得很安穩。
我在他耳邊,輕輕說了一句,當年沒敢說的話:
“李傳熠,
我不只喜歡你的青春。
我喜歡你,
從少年,到中年,到暮年。
從過去,到現在,到一輩子。”
這一次,
302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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