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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 老桿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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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 老桿兒

跟陳懷皚這兒聽他爹講了一遍《霸王別姬》,陳皚鴿再看《霸王別姬》這小說,又多了一番新體會。

幹脆就在家住了幾天,纏著老爺子給他琢磨《霸王別姬》。

“也不知道這個李碧華是不是真看過當年梅蘭芳的戲,這個程蝶衣寫的,真有梅蘭芳演的虞姬神韻在身上。”

“梅先生的虞姬,美,那是天下皆知。”

“他的美,不在皮相,在骨子裏。”

“大勢已去,四面楚歌,換個人演,難免淒惶,他不,他越是知道要死了,越是平靜,越是周全,勸霸王飲酒,為他舞劍,每一段唱,每一個眼神,那都是在說:別慌,天塌下來,有虞姬陪著您,體體面面地走。”

“跟這個程蝶衣多像啊。”

說著,陳懷皚忍不住輕輕哼起一段南梆子:““看大王在帳中和衣睡穩,我這裏出帳外且散愁情……”,你聽這詞兒,愁是散的,不是郁結的,這是認了命之後反而能生出的從容。

這份氣度,後來學他的人,形或許能摹個七八分,但那神髓……”

他搖了搖頭,沒再說下去。

陳皚鴿聽的那是心馳神往,忍不住問說:

“老爺子,您說這現在還能從哪兒聽著梅蘭芳和楊小樓當初唱這戲的景象麽?”

“這戲?”

陳懷皚搖搖頭,“那肯定是沒有了,就算有,恐怕也都毀的差不多了。”

“沒了?!”

陳皚鴿一陣惋惜,“不可能啊,梅先生那樣的大家,當年怎麽會連點影像都沒留下呢,肯定有,你找人打聽打聽。”

“那我問問吧。”

陳皚鴿等著陳懷皚幫他打聽,不過陳懷皚的音信沒來,倒是一部小說不經意地闖入他視野。

那是陳皚鴿趁著八月月初,來到常去的售報點,熟稔的準備買幾部常看的刊物作為這個月的口糧。

“《人民文學》《十月》《收獲》《京城文學》《大眾電影》……”

陳皚鴿點了好幾份刊物出來,售貨員一邊兒笑著給他拿貨,一邊兒沖他說:

“您可真來著了,這期《人民文學》吶,一定得看。”

“怎麽了?”

陳皚鴿一楞,“有啥好小說?”

“有!”

對方點點頭,“江弦的新小說!”

“新小說?”

陳皚鴿心頭一跳,“樹王?那不是前幾個月發的小說了麽?”

“不是,新的!叫《孩子王》!”

“新小說?!”

陳皚鴿著急忙慌要過來那本新出刊的1989年第八期《人民文學》。

封面素凈,而在封面一角便印著標題——《孩子王》。

陳皚鴿顧不上其他,付了錢,夾著厚厚一摞刊物,蹬上自行車就往家趕。

回到家,連水也顧不上喝,陳皚鴿徑直坐到書桌前,翻開了那篇《孩子王》。

開篇第一段,那股熟悉的、屬於江弦的“勁道”就撲面而來,不是《棋王》裏那種將澎湃才情死死摁在平靜水面下的張力,而是一種更質樸、更接近於土地本身的沈著。

故事很簡單。

一個名叫老桿兒的下鄉知青,因為識文斷字,被臨時抽調到偏遠山區的一所小學當“孩子王”,教一群幾乎目不識丁的娃娃。

這篇小說和《樹王》《棋王》又不一樣了,沒有什麽驚天動地的情節,通篇都是瑣碎的日常,屬於知青們的日常。

“我”被派去教書,一會兒,男男女女的知青來了一大幫,都笑嘻嘻地看著我,說你個龜兒時來運轉,苦出頭了,美美地教娃娃認字,風吹日曬總在屋頂下。

一會兒又說我是蔫土匪,逼我說使了什麽好處打通關節,調到學校去吃糧。我很坦然,說大家盡可以去學校打聽,我若使了半點好處,我是——我剛想用上隊裏的公罵,想想畢竟是要教書了,嘴不好再野,就含糊一下。

大家都說,誰要去查你,只是去了不要忘了大家,將來開會、看電影路過學校,也有個落腳之地。

我說當然。

然後就到了分好處的時候。

老黑要鋤頭、砍刀,說你以後用不著了,我很舍不得,就說,誰說用不著了?聽說學校每星期也要勞動呢。

當晚,幾個平時要好的知青,還各弄了一些菜,提一瓶酒,鬧鬧嚷嚷地喝,一時我成了人人掛在嘴邊的人物,好像要去駐聯合國,要上月球,要吃香的喝辣的了……

陳皚鴿看著這樣的描寫,忍不住讚嘆這寫的是真貼切,當年他下鄉的時候,還真就是這樣,跟江弦寫的是一模一樣。

當時,他和兩千萬同齡人一起,響應號召遠赴雲南。

陳皚鴿現在還記得,當時因為多數朋友和同學已經提前走了,所以送他的人並不多,不過得到了特殊批準的陳懷皚來了。

車開動的時候,陳皚鴿一回頭,竟然看到憔悴的父親流著眼淚正在跟著火車追自己。

那時候,火車越來越快,父親的身影越來越小,陳皚鴿的淚水就像下大雨一樣,嘩一下流出來了。

後來陳皚鴿就去了雲南下鄉,這段時光對他來說印象深刻,堪稱人生中最苦的一段日子。

當時他和同來的朋友被分配到了雲南最邊遠的生產隊,每日的工作就是不斷地砍樹,這種砍樹的生活持續到1971年,那時候因為會打籃球,陳皚鴿當上了兵。

而江弦所寫的這段被選去當老師的事情,陳皚鴿當時同樣經歷過,對江弦所寫的這一段非常有感觸。

當時他還沒少巴結對方,因為當時想著,也許後半生都要在這兒度過了,萬一今後結婚生子,有了小娃,少不了要在對方手上識字。

在《孩子王》的小說裏,其他人對主角兒老桿兒也是非常巴結。

就連在隊裏做飯的來娣,也進屋來摸著坐下,眼睛有情有義地望著主角說:

“還真舍不得呢!”

來娣這個角色也是有性格,來找主角,大家就笑她,說她見別人吃學校的糧了,就來敘感情,怕是想調學校去做飯了。

來娣呢,叉開兩條肥腿,雙手支在腰上,頭一擺,喝道:“別以為老娘只會燒火,我會唱歌呢。我識得簡譜,怎麽就不可以去學校教音樂?”

說完又和主角說,你到了學校,替我問問,可不可以去學校教音樂,說著自己倒了一杯酒,舉了一下,說你要是替老娘辦了,我再敬你十杯,說完一仰脖,自己喝了。

可見其豪邁。

之後呢,主角就準備開啟自己的教學生活。

為此還特地穿上一雙新尼龍絲襪,因為腳上繭子厚,扯得襪子噝拉噝拉響。

又套上一雙新解放鞋,換了一身幹凈褲褂,還特意將白襯領扯高一些。

至於學校的生活,不光是教書,還需要勞動,要換茅草頂,要種菜,要帶學生上山幹活。

“我”教的是初三畢業班。

初三的孩子們是什麽水平呢?

已經讀初三了,但卻連一篇百來字的文章也無法寫好,課本也讀不懂。

因此,這教學對“我”還是很吃力的。

我硬著頭皮決定試試:

一進門,便猛然聽到一聲吆喝:“起立!”桌椅乒乒乓乓響,教室裏立起一大片人。我吃了一驚,就站住了。又是一聲吆喝,桌椅乒乒乓乓又響,一大片人又紛紛坐下。一個學生喊:“老師沒叫坐下,咋個坐下了?”桌椅乒乒乓乓再響起來,一大片人再站起來。我急忙說:“坐下了。坐下了。”學生們笑起來,乒乒乓乓坐下去。

“我”走到黑板前的桌子後面,放下教具,慢慢擡起頭,看學生們。

山野裏很難有這種景象,這樣多的蓬頭垢面的娃子如分吃什麽般聚坐在一起。

桌椅是極簡陋的,無漆,卻又臟得露不出本色。椅是極長的矮凳,整棵樹劈成,被屁股們蹭得如同敷蠟。數十只眼睛亮亮地瞪著。前排的娃子極小,似乎不是上初三的年齡;後排的卻已長出胡須,且有喉結。

上課時,“我”喊同學們拿書出來,結果全班同學都沒有書,於是我只能板書課文,讓孩子們抄書。

這時候好玩得來了。

“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麽教孩子們,讀完課文後都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麽。

接下來倒反天罡。

一個學生大聲說:“你這個老師真不咋樣!沒見過你這麽教書的。該教什麽就教什麽嘛,先教生字,再教劃分段落,再教段落大意,再教主題思想,再教寫作方法。該背的背,該留作業的留作業。我都會教。你肯定在隊上幹活就不咋樣,跑到這裏來混飯吃。”

這下好了,這個叫王福的學生給“我”上了一課,教“我”劃分段落、寫中心思想,最後總結。

這個叫王福的學生,也成了之後故事裏的一個重要角色。

後面的故事裏,“我”棄了教材,拿出字典,教孩子們一個一個認字,棄了抄襲社論標語的官方作文,讓孩子們寫身邊事、身邊人,用自己的話,標準只有一個,把事情說清楚。

一個月後,立志要堅持抄字典把我的那本唯一的字典抄下來的王福寫下作文:

“父親很辛苦,今天他病了,後來慢慢爬起來,還要去幹活,不願失去一天的錢。我要上學,現在還替不了他。早上出的白太陽,父親在山上走,走進白太陽裏去。我想,父親有力氣啦。”

讀到這裏,陳皚鴿的眼鏡酸澀了。

眼看著赤腳老師將孩子們的世界塗上色彩……

小說結束了。

“我”因為把學以致用當做教學的理念,與當時流行的教育理念相悖,所以任職幾個月後,便被總場解雇,調回了分場。

總而言之,《孩子王》這麽一部小說,文字平實得像山裏的石頭,可陳皚鴿讀著讀著,卻覺得眼眶一陣陣發熱。

好在哪兒呢?

陳皚鴿覺得,自己最大的感受就是一種懷才不遇。

“我”的理念明明是正確的,可在那時的大環境中,“我”,卻被歸為了“異類”。

還有喜歡聽收音機的老黑、歌唱能手來娣,以及那位力大無窮的王七桶。

這些人都沒辦法展現自己的才幹。

先說老黑吧,老黑是一位精明能幹的人,卻由於只有小學學歷,使他無緣於入選老師的名單之中。

而“我”卻恰恰相反,“我”讀了四年中學,正是這段學習的經歷,使我勝於老黑,入選在教師的名單之中。

看了故事後,陳皚鴿知道,老黑是很希望當教師的,小說裏有一段是這麽寫的:

“夜裏,老黑打了一盆水,放在我床邊,說:‘洗吧。’我瞧瞧他,說:‘嚇!出了什麽怪星星,倒要你來給我打水?’老黑笑笑,躺在床上,扔過一支煙,自己也點著一支,說:‘唉,你是先生了嘛。’”

老黑之所以會為“我”打水,其實,就來自老黑對教師的向往。

因為尊敬,所以向往。

短短的一段話,江弦就從側面把老黑對教師一職的向往,活靈活現地寫了出來。

來娣呢,是一名廚娘,同時,也精通音律,但很可惜,她的才華,被生活所累,無法施展。

在“我”將去學校任職的前天晚上,來娣在“我”的面前毛遂自薦,希望“我”能把她引薦到學校當音樂老師。

在當時,音樂老師是一個緊俏的職位,學校很缺這樣的人才。

很可惜,“我們那一幫人”聽了來娣的話,都只表示了一個“呵呵”。

在我再次回生產隊的時候,來娣又把當時的“寶物”字典送了給我,還約定與我合創一曲。

很可惜,直到我把工作弄丟,“我”,依舊把來娣的請求,“呵呵”以對!

還有王七桶,王七桶是整個生產隊裏力氣最大的人,用潮流點的話說,王七桶是一名“大力士”,一人幹十人活的那種。

無疑,王七桶是有才的,很有才、很有才。很可惜,他卻是一個啞巴。

可能是這個緣故,他被很多人當成了笑話,成了一位“老好人”。

故事中有這樣一段話形容王七桶:

“王七桶綽號王稀si,稀si是稱呼得ji怪的,因為王七桶長得雖然不高,卻ji結實,兩百斤的米包,扛走如飛……”

可見,王七桶的身手不凡,可卻依舊被生產隊的人看不起。

江弦是這樣寫道:

“兩個隊的人互相讓了煙,都沒有人讓他。我想了想,便將手上的煙指給他,說:‘抽?’他轉過眼睛,一臉的兇肉忽然都順了,點一點頭,將雙手在褲上使勁擦一擦,笸籮一樣伸過來接。三隊的司務長見了,說:‘稀si,抽煙治不了啞巴。’大家都笑起來。”

所以,王七桶的力氣大沒一點用處。

王七桶的力氣越大,交到他手上的事情將越多,他的工錢,則越少。

從這個角度說,王七桶,是懷才不遇的,因為他缺乏別人對他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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