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破碎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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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破碎的音符
清晨六點,天剛蒙蒙亮。刑偵支隊會議室裏彌漫著咖啡和熬夜的氣息,但每個人眼裏都閃著銳利的光。
林薇把監控錄像投到屏幕上:“八點四十五分,陳明哲從音樂廳後門離開。八點五十二分返回。但這裏——”她暫停畫面,“八點四十九分到八點五十,監控畫面出現三十秒雪花幹擾。陳明哲聲稱這期間他去後巷抽煙,但後巷另一個角度的監控顯示,那段時間他不在畫面裏。”
“他去哪了?”張猛問。
“不知道。但三十秒,足夠走到錦繡小區3棟的樓下,如果跑的話。”林薇放大音樂廳周邊的地圖,“從後門到錦繡小區3棟,直線距離三百米。跑一個來回加上停留時間,大約需要七到八分鐘。”
“所以他說的九分鐘,可能剛好夠。”江嶼計算著,“但他為什麽要撒謊說只是去抽煙?”
“因為那三十秒裏,他做了不想讓人知道的事。”陸琛看著定格畫面裏陳明哲模糊的背影,“比如,見了某個人,或者拿了什麽東西。”
沈清秋帶來了新的物證分析結果:“濱江公寓天臺發現的那些雲杉木碎屑,經過更精細的檢測,發現表面有微量松香殘留——就是小提琴弓毛上常用的松香。這不是普通木屑,是琴弓擦拭時掉落的碎屑。”
“琴弓……”江嶼想起物流園車裏那支折斷的琴弓,“蘇婉晴車裏的琴弓是陳明哲的,上面有她的指紋。但如果陳明哲用過琴弓,為什麽蘇婉晴拿著它?”
周寧在白板上畫出關系圖:“假設陳明哲在天臺用過琴弓,留下了木屑。那麽琴弓應該在他那裏。但琴弓出現在蘇婉晴車裏,只有兩種可能:要麽蘇婉晴從陳明哲那裏拿走了琴弓,要麽陳明哲把琴弓給了她。”
“但蘇婉晴為什麽要拿走一支可能成為證據的琴弓?”張猛不解,“這不是自找麻煩嗎?”
“除非……”江嶼緩緩說,“她想保護陳明哲,把可能指向他的證據都處理掉。U盤、日記、琴弓——她都在試圖銷毀或轉移。”
陸琛站起身:“找到蘇婉晴,一切就清楚了。林薇,她買的預付費手機有信號嗎?”
“最後一次信號出現在淩晨四點,北郊森林公園附近。之後關機了。”林薇切換地圖,“那片區域很大,有很多徒步路線和廢棄的護林站。”
“她可能在山上。”張猛說,“戶外裝備用上了。”
“張猛,你帶一隊人上山搜索。帶上搜救犬和無人機。”陸琛分配任務,“林薇,繼續監控所有交通要道和公共場所。沈清秋,重新檢驗所有物證,特別是琴弓上的DNA和指紋。周寧,準備對陳明哲進行深度心理訪談。”
“江嶼,你跟我再去錦繡小區。”陸琛拿起車鑰匙,“我覺得那裏還有我們沒找到的東西。”
上午八點,錦繡小區籠罩在晨光中。昨夜的大雨洗凈了空氣,但積水還未完全退去。
門依然敞開著,取證科的同事已經完成初步勘查。陸琛和江嶼走進房間,陽光透過窗戶照進來,灰塵在光束中飛舞。
“如果蘇婉晴來過這裏,”江嶼環顧四周,“她除了藏U盤,還可能做了什麽?”
“找東西,或者放東西。”陸琛走到工作臺前,看著那些散落的紙張,“她可能在這裏和周文軒見過面,甚至發生過爭執。”
江嶼重新檢查衛生間的每一個角落。這次他註意到馬桶水箱的進水閥有些松動。他擰開閥蓋,裏面塞著一團用塑料袋包裹的東西。
拿出來展開,是一把廚房用的水果刀——單刃,刀身長約十五厘米。刀柄上有深色的汙漬。
“陸隊!”
陸琛快步過來,看到刀時眼神一凜:“馬上送檢。”
兩人繼續搜查。在臥室的床墊夾層裏,江嶼又發現了一個防水袋,裏面是一部舊手機——不是周文軒的,也不是蘇婉晴的。
手機沒有密碼,打開後,通訊錄裏只有一個聯系人:“A”。通話記錄顯示,八點零五分,這個號碼給周文軒的手機打過電話,通話時長兩分鐘。
江嶼翻看短信記錄,最後一條是昨晚八點十分發的:“老地方,九點。最後談一次。”
發送對象是周文軒。
但發信人不是預付費卡,而是這個手機。
“這個‘A’是誰?”江嶼把手機遞給陸琛。
陸琛翻看通訊錄,突然註意到手機背面貼著一張小小的貼紙——一個音符圖案。
“音樂符號……”陸琛撥通了林薇的電話,“查一下這個號碼的機主信息。另外,把音樂廳所有員工的通訊錄發給我,特別是會接觸二樓東側走廊座機的人。”
等待回覆時,兩人把房間又徹底搜了一遍。在廚房的吊頂夾層裏,江嶼找到了一個小鐵盒,裏面是一些照片和信件——全是陳明哲和蘇婉晴的。
照片大多是偷拍的:兩人在餐廳吃飯、在公園散步、在商場購物。信件則是蘇婉晴寫給陳明哲但沒有寄出的情書,字裏行間充滿了愛意和不安。
“周文軒也在跟蹤他們。”江嶼看著這些照片,“這段三角關系裏,每個人都在監視別人。”
林薇的電話回來了:“陸隊,那個號碼的機主查到了——是音樂廳的一個保潔員,叫王秀蘭,五十二歲。但她說她的手機一個月前就丟了,還報了警。”
“丟失地點?”
“音樂廳員工更衣室。”
“誰有機會拿到她的手機?”
“所有在音樂廳工作的人都有可能。員工更衣室不上鎖,只靠門禁卡進出。但保潔員的門禁權限很低,只能去公共區域和後勤區。”
陸琛沈思片刻:“陳明哲能進去嗎?”
“能。他作為樂團首席,有全區域的權限。”
所有線索都開始指向陳明哲。
上午十點,沈清秋的檢測報告出來了:水果刀上的汙漬確認是人血,血型和周文軒一致。刀柄上的指紋很模糊,但能辨認出屬於女性——和蘇婉晴的指紋匹配。
“但有個問題。”沈清秋在電話裏說,“刀柄上的指紋位置很奇怪,是反手握刀的姿勢。如果是兇手刺入,通常是正手握刀。而且指紋很完整,沒有重疊,像是有人特意按上去的。”
“偽造的指紋?”陸琛問。
“有可能。如果用膠帶提取指紋再轉移到刀柄上,可以做到。但需要專業知識和工具。”
“蘇婉晴有這種能力嗎?”
“她父親蘇建國是指揮,但也是音樂學院的客座教授,教音樂史。她本人學鋼琴,沒有相關背景。不過……”沈清秋頓了頓,“陳明哲大學時選修過法醫學概論,成績很好。”
電話掛斷後,陸琛和江嶼對視一眼。
“如果陳明哲偽造了證據,陷害蘇婉晴……”江嶼推測,“那他昨晚的九分鐘,可能不僅僅是去見周文軒那麽簡單。”
“他可能完成了謀殺,然後布置現場,把嫌疑指向蘇婉晴。”陸琛接話,“但蘇婉晴發現了,所以她才拿走證據,試圖保護他——或者,試圖揭露他。”
“所以她留下U盤和日記,是給我們線索?”
“可能是求救信號。”陸琛看了眼時間,“我們必須盡快找到她。”
就在這時,張猛的緊急呼叫來了:“陸隊!找到蘇婉晴了!”
“在哪裏?”
“北郊森林公園的廢棄護林站。但她……她受傷了,意識模糊。已經叫了救護車。”
“傷勢如何?”
“頭部外傷,失血不少。但她手裏緊緊攥著一個東西——”張猛頓了頓,“是另一個鈴鐺。和天臺上發現的一模一樣。”
半小時後,市第一醫院急診室外。
蘇婉晴正在手術室搶救。醫生說她的頭部受到鈍器擊打,有腦震蕩,但生命體征穩定。她手裏那個鈴鐺已經被取下來,作為證物封存。
江嶼仔細觀察這個鈴鐺。
“所以天臺上的那個,是周文軒的?”張猛問。
“不對。”江嶼搖頭,“陳明哲說周文軒把鈴鐺還給他了,他扔了。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周文軒的鈴鐺應該在垃圾桶裏,或者被陳明哲撿回來了。”
“但蘇婉晴定制了同樣的鈴鐺,她可能把自己這個放在了天臺,陷害陳明哲。”周寧分析。
“也不對。”陸琛開口,“如果蘇婉晴要陷害陳明哲,她應該放周文軒的那個鈴鐺,而不是自己的。因為周文軒的鈴鐺更直接指向陳明哲。”
所有人都沈默了。三個鈴鐺,三個人,一個死亡,一個重傷,一個在審訊室。
下午一點,蘇婉晴的手術結束,被轉入監護病房。醫生說她已經恢覆意識,但需要休息。
陸琛和江嶼穿上無菌服,輕輕走進病房。
蘇婉晴頭上纏著紗布,臉色蒼白,但眼睛睜著,看著天花板。聽到動靜,她微微轉過頭。
“蘇女士,我們是警察。”陸琛出示證件,“能問你幾個問題嗎?”
蘇婉晴點了點頭,聲音虛弱:“他……要殺我……”
“誰要殺你?”
“陳明哲。”眼淚從她眼角滑落,“他殺了周文軒,還想殺我滅口。”
“慢慢說,從頭說。”
蘇婉晴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三個月前,我發現明哲和周文軒的事。我和明哲大吵一架,他答應分手。但我發現他們還在聯系……上周,我偷看了明哲的電腦,發現他在搜索……怎麽制造完美犯罪。”
她停頓了一下,繼續道:“昨晚排練前,我去找明哲,想最後談一次。他說他會處理,讓我別管。但我不放心……八點多,我偷偷去了錦繡小區,想找周文軒談談。但我到的時候,周文軒已經……已經死了。”
“你看到了什麽?”
“門開著,周文軒躺在地上,胸口插著刀。明哲站在那裏,手上戴著手套。他看到我,很驚訝。”蘇婉晴的聲音開始顫抖,“他說他沒辦法,周文軒要公開一切,會毀了他的前程。他求我幫他……”
“他要你怎麽幫?”
“幫他處理現場。他說要把屍體搬到濱江公寓天臺,布置成自殺或者意外的樣子。我……我拒絕了。他就威脅我,說如果我不幫他,他就說我是共犯。”
“後來呢?”
“我假裝答應。我們一起把屍體搬到明哲的車裏,開到濱江公寓。他從地下車庫把屍體運到天臺,讓我在樓下等著。”蘇婉晴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他在天臺上待了大概二十分鐘,下來後說都布置好了。他還給了我一把刀,說上面有我的指紋,讓我收好。”
“是這把嗎?”江嶼出示水果刀的照片。
蘇婉晴看了一眼,點頭:“是。他還給了我一個鈴鐺,讓我放在現場。但我沒放……我把他給我的那個扔了,放了我自己的。”
“為什麽?”
“因為我想留下線索。”蘇婉晴睜開眼,眼神裏有一絲倔強,“我知道明哲想陷害我。他把刀和鈴鐺都給我,是想讓警方懷疑我。但我也不是傻子……我留下了日記和U盤,藏在錦繡小區。我想,如果我真出了什麽事,警察能找到真相。”
“早上發生了什麽?”
“明哲來找我,說警察在調查,讓我按他說的做——回父母家,然後‘失蹤’。他給了我現金和戶外裝備,讓我去森林公園躲幾天。”蘇婉晴苦笑,“但我到護林站後,越想越不對。我給他打電話,說我要自首。他就……就來了,用石頭砸我的頭……”
她說不下去了,低聲哭泣。
陸琛和江嶼退出病房,站在走廊裏。
“如果她說的是真的,”江嶼低聲說,“那陳明哲就是兇手。但他有不在場證明,雖然只有九分鐘……”
“九分鐘不夠完成謀殺和移屍。”陸琛沈思,“除非,周文軒在更早的時間就死了。”
“錦繡小區的第一現場!”
兩人幾乎同時想到。如果周文軒在八點五十之前就已經死亡,那麽陳明哲的九分鐘就足夠去現場布置,甚至完成部分移屍工作。
“回局裏。”陸琛說,“重新梳理所有時間線。”
下午三點,刑偵支隊會議室。
所有的證據和證言被重新排列組合。
“假設時間線是這樣的——”江嶼在白板上寫下:
19:30 周文軒在錦繡小區(手機記錄)
20:05 音樂廳座機給周文軒打電話(約見面)
20:10 預付費卡發短信給周文軒(同樣內容)
20:45 陳明哲離開音樂廳
20:49-20:50 監控幹擾
20:52 陳明哲返回音樂廳
21:00 蘇婉晴抵達錦繡小區,發現屍體
之後 移屍濱江公寓天臺
“但如果周文軒在八點五十之前就死了,”張猛指著時間線,“那八點十分的短信和八點零五的電話是誰打的?”
“陳明哲。”陸琛說,“他用撿到的保潔員手機和預付費卡,制造了周文軒還活著的假象。實際上,他可能更早——比如七點半,就去了錦繡小區殺了周文軒,然後返回音樂廳排練。八點四十五分再次離開,去處理現場。”
“那蘇婉晴看到的……”
“她看到的是陳明哲在布置現場,不是殺人。”周寧分析,“陳明哲利用了她的恐懼和愛,讓她成為共犯和替罪羊。”
“但還缺直接證據。”沈清秋說,“刀上的指紋可能是偽造的,鈴鐺可能是蘇婉晴自己的。我們沒有陳明哲殺人的直接證據。”
會議室再次陷入沈默。
江嶼盯著白板,突然想起什麽:“琴弓。”
“什麽?”
“陳明哲的琴弓。”江嶼快速翻看資料,“蘇婉晴說陳明哲昨晚在天臺用過琴弓,留下了木屑。但琴弓在她車裏,還折斷了。如果陳明哲要處理證據,為什麽不把琴弓處理掉,反而給蘇婉晴?”
“因為他想陷害她。”張猛說。
“不對。”江嶼搖頭,“琴弓上有兩個人的指紋——陳明哲和蘇婉晴。如果陳明哲想陷害她,應該只有她的指紋。他為什麽留下自己的?”
陸琛眼睛一亮:“除非,琴弓上的指紋是陳明哲不得不留下的——比如,他確實用了琴弓,但後來才想到要處理它。在交給蘇婉晴的時候,他來不及或者忘記擦掉自己的指紋。”
“琴弓用來做什麽?”林薇問,“殺人兇器是刀,不是琴弓。”
江嶼走到白板前,指著“琴弦割傷”那條:“沈法醫說周文軒右手有琴弦割傷。但如果那不是割傷,而是……防禦傷呢?”
他畫出推測場景:“周文軒被刺時,用手抓住了兇器——或者抓住了兇手的手。兇手手裏可能拿著琴弓,弓弦割傷了他的手指。”
“但驗屍報告證明致命傷是刀傷。”沈清秋提醒。
“對。但可能在搏鬥中,琴弓先造成了割傷,然後兇手用刀致命一擊。”江嶼越說越快,“琴弓上的松香木屑留在周文軒指甲裏,周文軒的皮膚組織留在琴弓上——這就是直接證據!”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沈清秋。
沈清秋立刻起身:“我馬上重新檢驗琴弓和屍體指甲裏的樣本,做DNA交叉比對!”
等待結果的一個小時,格外漫長。
下午四點二十分,沈清秋沖進會議室,手裏拿著報告:
“匹配上了!琴弓折斷處殘留的皮膚組織,DNA和周文軒一致!周文軒指甲裏的木屑,和琴弓材質完全吻合!”
會議室裏爆發出短暫的歡呼。
陸琛立刻下令:“逮捕陳明哲!以涉嫌謀殺周文軒、故意傷害蘇婉晴的罪名!”
張猛帶人沖出去時,陸琛看向江嶼。
年輕的刑警站在白板前,神情專註,陽光從他身後的窗戶照進來,給他整個人鍍上一層金邊。
“幹得好。”陸琛說。
江嶼轉過頭,臉上露出如釋重負的笑容:“是大家一起的功勞。”
案子,終於破了。
但有些破碎的東西,再也拼不回來了。
比如生命,比如信任,比如曾經在櫻花樹下許下的諾言。
雨後的陽光很暖,但照不進所有的陰影。
而他們能做的,就是讓陽光盡可能多地,照進該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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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六點,天剛蒙蒙亮。刑偵支隊會議室裏彌漫著咖啡和熬夜的氣息,但每個人眼裏都閃著銳利的光。
林薇把監控錄像投到屏幕上:“八點四十五分,陳明哲從音樂廳後門離開。八點五十二分返回。但這裏——”她暫停畫面,“八點四十九分到八點五十,監控畫面出現三十秒雪花幹擾。陳明哲聲稱這期間他去後巷抽煙,但後巷另一個角度的監控顯示,那段時間他不在畫面裏。”
“他去哪了?”張猛問。
“不知道。但三十秒,足夠走到錦繡小區3棟的樓下,如果跑的話。”林薇放大音樂廳周邊的地圖,“從後門到錦繡小區3棟,直線距離三百米。跑一個來回加上停留時間,大約需要七到八分鐘。”
“所以他說的九分鐘,可能剛好夠。”江嶼計算著,“但他為什麽要撒謊說只是去抽煙?”
“因為那三十秒裏,他做了不想讓人知道的事。”陸琛看著定格畫面裏陳明哲模糊的背影,“比如,見了某個人,或者拿了什麽東西。”
沈清秋帶來了新的物證分析結果:“濱江公寓天臺發現的那些雲杉木碎屑,經過更精細的檢測,發現表面有微量松香殘留——就是小提琴弓毛上常用的松香。這不是普通木屑,是琴弓擦拭時掉落的碎屑。”
“琴弓……”江嶼想起物流園車裏那支折斷的琴弓,“蘇婉晴車裏的琴弓是陳明哲的,上面有她的指紋。但如果陳明哲用過琴弓,為什麽蘇婉晴拿著它?”
周寧在白板上畫出關系圖:“假設陳明哲在天臺用過琴弓,留下了木屑。那麽琴弓應該在他那裏。但琴弓出現在蘇婉晴車裏,只有兩種可能:要麽蘇婉晴從陳明哲那裏拿走了琴弓,要麽陳明哲把琴弓給了她。”
“但蘇婉晴為什麽要拿走一支可能成為證據的琴弓?”張猛不解,“這不是自找麻煩嗎?”
“除非……”江嶼緩緩說,“她想保護陳明哲,把可能指向他的證據都處理掉。U盤、日記、琴弓——她都在試圖銷毀或轉移。”
陸琛站起身:“找到蘇婉晴,一切就清楚了。林薇,她買的預付費手機有信號嗎?”
“最後一次信號出現在淩晨四點,北郊森林公園附近。之後關機了。”林薇切換地圖,“那片區域很大,有很多徒步路線和廢棄的護林站。”
“她可能在山上。”張猛說,“戶外裝備用上了。”
“張猛,你帶一隊人上山搜索。帶上搜救犬和無人機。”陸琛分配任務,“林薇,繼續監控所有交通要道和公共場所。沈清秋,重新檢驗所有物證,特別是琴弓上的DNA和指紋。周寧,準備對陳明哲進行深度心理訪談。”
“江嶼,你跟我再去錦繡小區。”陸琛拿起車鑰匙,“我覺得那裏還有我們沒找到的東西。”
上午八點,錦繡小區籠罩在晨光中。昨夜的大雨洗凈了空氣,但積水還未完全退去。
門依然敞開著,取證科的同事已經完成初步勘查。陸琛和江嶼走進房間,陽光透過窗戶照進來,灰塵在光束中飛舞。
“如果蘇婉晴來過這裏,”江嶼環顧四周,“她除了藏U盤,還可能做了什麽?”
“找東西,或者放東西。”陸琛走到工作臺前,看著那些散落的紙張,“她可能在這裏和周文軒見過面,甚至發生過爭執。”
江嶼重新檢查衛生間的每一個角落。這次他註意到馬桶水箱的進水閥有些松動。他擰開閥蓋,裏面塞著一團用塑料袋包裹的東西。
拿出來展開,是一把廚房用的水果刀——單刃,刀身長約十五厘米。刀柄上有深色的汙漬。
“陸隊!”
陸琛快步過來,看到刀時眼神一凜:“馬上送檢。”
兩人繼續搜查。在臥室的床墊夾層裏,江嶼又發現了一個防水袋,裏面是一部舊手機——不是周文軒的,也不是蘇婉晴的。
手機沒有密碼,打開後,通訊錄裏只有一個聯系人:“A”。通話記錄顯示,八點零五分,這個號碼給周文軒的手機打過電話,通話時長兩分鐘。
江嶼翻看短信記錄,最後一條是昨晚八點十分發的:“老地方,九點。最後談一次。”
發送對象是周文軒。
但發信人不是預付費卡,而是這個手機。
“這個‘A’是誰?”江嶼把手機遞給陸琛。
陸琛翻看通訊錄,突然註意到手機背面貼著一張小小的貼紙——一個音符圖案。
“音樂符號……”陸琛撥通了林薇的電話,“查一下這個號碼的機主信息。另外,把音樂廳所有員工的通訊錄發給我,特別是會接觸二樓東側走廊座機的人。”
等待回覆時,兩人把房間又徹底搜了一遍。在廚房的吊頂夾層裏,江嶼找到了一個小鐵盒,裏面是一些照片和信件——全是陳明哲和蘇婉晴的。
照片大多是偷拍的:兩人在餐廳吃飯、在公園散步、在商場購物。信件則是蘇婉晴寫給陳明哲但沒有寄出的情書,字裏行間充滿了愛意和不安。
“周文軒也在跟蹤他們。”江嶼看著這些照片,“這段三角關系裏,每個人都在監視別人。”
林薇的電話回來了:“陸隊,那個號碼的機主查到了——是音樂廳的一個保潔員,叫王秀蘭,五十二歲。但她說她的手機一個月前就丟了,還報了警。”
“丟失地點?”
“音樂廳員工更衣室。”
“誰有機會拿到她的手機?”
“所有在音樂廳工作的人都有可能。員工更衣室不上鎖,只靠門禁卡進出。但保潔員的門禁權限很低,只能去公共區域和後勤區。”
陸琛沈思片刻:“陳明哲能進去嗎?”
“能。他作為樂團首席,有全區域的權限。”
所有線索都開始指向陳明哲。
上午十點,沈清秋的檢測報告出來了:水果刀上的汙漬確認是人血,血型和周文軒一致。刀柄上的指紋很模糊,但能辨認出屬於女性——和蘇婉晴的指紋匹配。
“但有個問題。”沈清秋在電話裏說,“刀柄上的指紋位置很奇怪,是反手握刀的姿勢。如果是兇手刺入,通常是正手握刀。而且指紋很完整,沒有重疊,像是有人特意按上去的。”
“偽造的指紋?”陸琛問。
“有可能。如果用膠帶提取指紋再轉移到刀柄上,可以做到。但需要專業知識和工具。”
“蘇婉晴有這種能力嗎?”
“她父親蘇建國是指揮,但也是音樂學院的客座教授,教音樂史。她本人學鋼琴,沒有相關背景。不過……”沈清秋頓了頓,“陳明哲大學時選修過法醫學概論,成績很好。”
電話掛斷後,陸琛和江嶼對視一眼。
“如果陳明哲偽造了證據,陷害蘇婉晴……”江嶼推測,“那他昨晚的九分鐘,可能不僅僅是去見周文軒那麽簡單。”
“他可能完成了謀殺,然後布置現場,把嫌疑指向蘇婉晴。”陸琛接話,“但蘇婉晴發現了,所以她才拿走證據,試圖保護他——或者,試圖揭露他。”
“所以她留下U盤和日記,是給我們線索?”
“可能是求救信號。”陸琛看了眼時間,“我們必須盡快找到她。”
就在這時,張猛的緊急呼叫來了:“陸隊!找到蘇婉晴了!”
“在哪裏?”
“北郊森林公園的廢棄護林站。但她……她受傷了,意識模糊。已經叫了救護車。”
“傷勢如何?”
“頭部外傷,失血不少。但她手裏緊緊攥著一個東西——”張猛頓了頓,“是另一個鈴鐺。和天臺上發現的一模一樣。”
半小時後,市第一醫院急診室外。
蘇婉晴正在手術室搶救。醫生說她的頭部受到鈍器擊打,有腦震蕩,但生命體征穩定。她手裏那個鈴鐺已經被取下來,作為證物封存。
江嶼仔細觀察這個鈴鐺。
“所以天臺上的那個,是周文軒的?”張猛問。
“不對。”江嶼搖頭,“陳明哲說周文軒把鈴鐺還給他了,他扔了。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周文軒的鈴鐺應該在垃圾桶裏,或者被陳明哲撿回來了。”
“但蘇婉晴定制了同樣的鈴鐺,她可能把自己這個放在了天臺,陷害陳明哲。”周寧分析。
“也不對。”陸琛開口,“如果蘇婉晴要陷害陳明哲,她應該放周文軒的那個鈴鐺,而不是自己的。因為周文軒的鈴鐺更直接指向陳明哲。”
所有人都沈默了。三個鈴鐺,三個人,一個死亡,一個重傷,一個在審訊室。
下午一點,蘇婉晴的手術結束,被轉入監護病房。醫生說她已經恢覆意識,但需要休息。
陸琛和江嶼穿上無菌服,輕輕走進病房。
蘇婉晴頭上纏著紗布,臉色蒼白,但眼睛睜著,看著天花板。聽到動靜,她微微轉過頭。
“蘇女士,我們是警察。”陸琛出示證件,“能問你幾個問題嗎?”
蘇婉晴點了點頭,聲音虛弱:“他……要殺我……”
“誰要殺你?”
“陳明哲。”眼淚從她眼角滑落,“他殺了周文軒,還想殺我滅口。”
“慢慢說,從頭說。”
蘇婉晴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三個月前,我發現明哲和周文軒的事。我和明哲大吵一架,他答應分手。但我發現他們還在聯系……上周,我偷看了明哲的電腦,發現他在搜索……怎麽制造完美犯罪。”
她停頓了一下,繼續道:“昨晚排練前,我去找明哲,想最後談一次。他說他會處理,讓我別管。但我不放心……八點多,我偷偷去了錦繡小區,想找周文軒談談。但我到的時候,周文軒已經……已經死了。”
“你看到了什麽?”
“門開著,周文軒躺在地上,胸口插著刀。明哲站在那裏,手上戴著手套。他看到我,很驚訝。”蘇婉晴的聲音開始顫抖,“他說他沒辦法,周文軒要公開一切,會毀了他的前程。他求我幫他……”
“他要你怎麽幫?”
“幫他處理現場。他說要把屍體搬到濱江公寓天臺,布置成自殺或者意外的樣子。我……我拒絕了。他就威脅我,說如果我不幫他,他就說我是共犯。”
“後來呢?”
“我假裝答應。我們一起把屍體搬到明哲的車裏,開到濱江公寓。他從地下車庫把屍體運到天臺,讓我在樓下等著。”蘇婉晴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他在天臺上待了大概二十分鐘,下來後說都布置好了。他還給了我一把刀,說上面有我的指紋,讓我收好。”
“是這把嗎?”江嶼出示水果刀的照片。
蘇婉晴看了一眼,點頭:“是。他還給了我一個鈴鐺,讓我放在現場。但我沒放……我把他給我的那個扔了,放了我自己的。”
“為什麽?”
“因為我想留下線索。”蘇婉晴睜開眼,眼神裏有一絲倔強,“我知道明哲想陷害我。他把刀和鈴鐺都給我,是想讓警方懷疑我。但我也不是傻子……我留下了日記和U盤,藏在錦繡小區。我想,如果我真出了什麽事,警察能找到真相。”
“早上發生了什麽?”
“明哲來找我,說警察在調查,讓我按他說的做——回父母家,然後‘失蹤’。他給了我現金和戶外裝備,讓我去森林公園躲幾天。”蘇婉晴苦笑,“但我到護林站後,越想越不對。我給他打電話,說我要自首。他就……就來了,用石頭砸我的頭……”
她說不下去了,低聲哭泣。
陸琛和江嶼退出病房,站在走廊裏。
“如果她說的是真的,”江嶼低聲說,“那陳明哲就是兇手。但他有不在場證明,雖然只有九分鐘……”
“九分鐘不夠完成謀殺和移屍。”陸琛沈思,“除非,周文軒在更早的時間就死了。”
“錦繡小區的第一現場!”
兩人幾乎同時想到。如果周文軒在八點五十之前就已經死亡,那麽陳明哲的九分鐘就足夠去現場布置,甚至完成部分移屍工作。
“回局裏。”陸琛說,“重新梳理所有時間線。”
下午三點,刑偵支隊會議室。
所有的證據和證言被重新排列組合。
“假設時間線是這樣的——”江嶼在白板上寫下:
19:30 周文軒在錦繡小區(手機記錄)
20:05 音樂廳座機給周文軒打電話(約見面)
20:10 預付費卡發短信給周文軒(同樣內容)
20:45 陳明哲離開音樂廳
20:49-20:50 監控幹擾
20:52 陳明哲返回音樂廳
21:00 蘇婉晴抵達錦繡小區,發現屍體
之後 移屍濱江公寓天臺
“但如果周文軒在八點五十之前就死了,”張猛指著時間線,“那八點十分的短信和八點零五的電話是誰打的?”
“陳明哲。”陸琛說,“他用撿到的保潔員手機和預付費卡,制造了周文軒還活著的假象。實際上,他可能更早——比如七點半,就去了錦繡小區殺了周文軒,然後返回音樂廳排練。八點四十五分再次離開,去處理現場。”
“那蘇婉晴看到的……”
“她看到的是陳明哲在布置現場,不是殺人。”周寧分析,“陳明哲利用了她的恐懼和愛,讓她成為共犯和替罪羊。”
“但還缺直接證據。”沈清秋說,“刀上的指紋可能是偽造的,鈴鐺可能是蘇婉晴自己的。我們沒有陳明哲殺人的直接證據。”
會議室再次陷入沈默。
江嶼盯著白板,突然想起什麽:“琴弓。”
“什麽?”
“陳明哲的琴弓。”江嶼快速翻看資料,“蘇婉晴說陳明哲昨晚在天臺用過琴弓,留下了木屑。但琴弓在她車裏,還折斷了。如果陳明哲要處理證據,為什麽不把琴弓處理掉,反而給蘇婉晴?”
“因為他想陷害她。”張猛說。
“不對。”江嶼搖頭,“琴弓上有兩個人的指紋——陳明哲和蘇婉晴。如果陳明哲想陷害她,應該只有她的指紋。他為什麽留下自己的?”
陸琛眼睛一亮:“除非,琴弓上的指紋是陳明哲不得不留下的——比如,他確實用了琴弓,但後來才想到要處理它。在交給蘇婉晴的時候,他來不及或者忘記擦掉自己的指紋。”
“琴弓用來做什麽?”林薇問,“殺人兇器是刀,不是琴弓。”
江嶼走到白板前,指著“琴弦割傷”那條:“沈法醫說周文軒右手有琴弦割傷。但如果那不是割傷,而是……防禦傷呢?”
他畫出推測場景:“周文軒被刺時,用手抓住了兇器——或者抓住了兇手的手。兇手手裏可能拿著琴弓,弓弦割傷了他的手指。”
“但驗屍報告證明致命傷是刀傷。”沈清秋提醒。
“對。但可能在搏鬥中,琴弓先造成了割傷,然後兇手用刀致命一擊。”江嶼越說越快,“琴弓上的松香木屑留在周文軒指甲裏,周文軒的皮膚組織留在琴弓上——這就是直接證據!”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沈清秋。
沈清秋立刻起身:“我馬上重新檢驗琴弓和屍體指甲裏的樣本,做DNA交叉比對!”
等待結果的一個小時,格外漫長。
下午四點二十分,沈清秋沖進會議室,手裏拿著報告:
“匹配上了!琴弓折斷處殘留的皮膚組織,DNA和周文軒一致!周文軒指甲裏的木屑,和琴弓材質完全吻合!”
會議室裏爆發出短暫的歡呼。
陸琛立刻下令:“逮捕陳明哲!以涉嫌謀殺周文軒、故意傷害蘇婉晴的罪名!”
張猛帶人沖出去時,陸琛看向江嶼。
年輕的刑警站在白板前,神情專註,陽光從他身後的窗戶照進來,給他整個人鍍上一層金邊。
“幹得好。”陸琛說。
江嶼轉過頭,臉上露出如釋重負的笑容:“是大家一起的功勞。”
案子,終於破了。
但有些破碎的東西,再也拼不回來了。
比如生命,比如信任,比如曾經在櫻花樹下許下的諾言。
雨後的陽光很暖,但照不進所有的陰影。
而他們能做的,就是讓陽光盡可能多地,照進該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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