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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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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途

褚寧一夜沒有休息,早上八點半,他就來到Morrison律師事務所。

見到律師,他開門見山:“Morrison律師,我想問一下,關於Charles留給我的那筆遺產,我什麽時候能拿到這筆錢?”

David Morrison用意味深長的眼神望著他,眼前這個年輕人,昨天還不願意在遺囑上簽字,今天就突然要拿到這筆錢,這種轉變,他遇到過,只是沒想到如此之快。

但律師是為客戶服務的,盡管心中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他還是迅速進入職業狀態:“褚先生,關於這個,我需要向您解釋一下法律程序。”

“什麽意思?”褚寧問。

Morrison打開文件夾,抽出一份文件。

“這是遺囑的法律文件,”他指著其中一段,“您請看這裏。”

褚寧湊過去看,文件上列了密密麻麻的法律條款,他看得有點頭暈,皺著眉頭問:“能不能說得簡單一點?”

律師合上文件夾,扶了扶眼鏡:“簡單來說,褚先生,這筆遺產要在卓先生去世之後,才能正式轉移給您。”

褚寧楞住了:“什麽?”

“遺產的法律定義,是在立遺囑人死亡後,其財產轉移給受益人。”Morrison耐心解釋道,“在卓先生還在世的情況下,這筆錢的所有權還是屬於他本人。”

“您作為受益人,目前只有繼承的權利,但沒有使用的權利。”他繼續補充,“也就是說,如果卓先生沒有離世,這筆錢並不屬於您。您拿不到這筆錢,除非……”

除非卓予承死了。

褚寧癱靠在椅背上,臉色蒼白。他拿不到錢,除非卓予承死了,但如果卓予承死了,他要這筆錢有什麽用?

這是一個殘酷又諷刺的死循環。

“褚先生?”律師問,“您還好嗎?”

“有沒有別的辦法?”褚寧盡力挺直身體,“比如提前支取?或者貸款?用遺產作為抵押?我急需一筆錢救Charles。”

Morrison謹慎地問:“褚先生,請您說清楚。”

“Charles的主治醫師說他的心臟和其它器官正在衰竭,恐怕撐不了多久,也許只有三個月的時間,但我不能放棄他。醫生說唯一的辦法是使用一種價格昂貴的生命維持系統……”

原來這個年輕人急於用錢是為了救卓予承,Morrison問:“您需要多少錢?”

“3500萬美元。”

他認真思考一下可能拿到錢的途徑,之後還是搖了搖頭:“很抱歉,褚先生,這不是一筆小數目,法律上不允許。”

“遺產在立遺囑人去世之前,不能被任何人動用,包括受益人。即使是用作抵押,也不行,因為從法律上講,這筆錢還不是您的。銀行不會接受一筆僅僅可能屬於您的錢作為抵押,更何況,如果卓先生被救過來,您就自動喪失繼承權,這筆錢就不再屬於您。“

褚寧站起來:“我明白了,謝謝您,Morrison律師。”

“褚先生,”Morrison走到他跟前,“我很抱歉。如果有任何我能幫忙的……”

“不用了,”褚寧搖搖頭,“我自己再想想辦法。”

褚寧走出律師事務所大樓,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漫無目的地往前走,他甚至忘了自己把車停在哪裏。

有人從他身邊經過,撞了他一下。

“Sorry!”那人說。

褚寧捂著肩膀,低頭繼續往前走。

又有人撞到他:“Watch out!”

褚寧還是沒有反應,腦中只反覆思考一個問題:“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他通宵研究資料,做好了心理準備,準備好了一切,但現在,他拿不到錢。

那剛剛構建起來的希望此時像肥皂泡一樣破裂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在一個十字路口,他擡頭環顧四周,覺得周圍環境無比熟悉,停下來望著馬路對面的建築,那是他公司的大樓,不知不覺中他已經走到公司樓下。

一個念頭閃過他的腦海,公司!對啊,他有工作,有能力,他可以賺錢,不,他已經賺到錢了。

當初簽合同的時候,Anthony說過,有分紅,還有股票。

他沖進大樓,跑到辦公室裏,打開抽屜,翻出一份入職時簽下的合同。

基本工資:每年28萬美元

股票期權:入職時獲得7.5萬股

然後,最重要的一條,是MedCam專門為簽下褚寧提供的優越條件:

利潤分成:如果公司年度利潤超過3億美元,該員工有權獲得利潤的5%作為獎金。

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公司今年的利潤肯定超過了3億美元,他的智能手術監控系統,給公司帶來了巨大的收益。那麽,他至少能拿到的分紅是1500萬美元。

褚寧繼續往下看,股票期權,7.5萬股。公司現在的股價是$285.67,那麽股票總價值是2142萬美元。

褚寧在紙上快速計算:

2142+1500 = 3642萬

這筆錢剛剛夠。褚寧站起來就要去找Anthony,讓他兌現。他知道Anthony一定不會那麽容易答應,但他已經沒有別的路了。

褚寧拿起合同,正要走出辦公室,突然想起葉知秋離開前對他說的話:“以後做事,要三思而後行。”

於是他停下來,帶著所有合同,又回到了Morrison律師事務所。

他把合同遞給Morrison:“您看看這份合同。我想確認,如果我現在要求兌現的話,公司能付給我多少錢。”

Morrison接過合同,翻了幾頁,眉頭皺了起來:“這份合同,條款很覆雜。”

“什麽意思?”褚寧緊張地問。

“您看這裏,”Morrison指著其中一條,“利潤分成,需要董事會批準。”

“也就是說,即使公司利潤超過了3億美元,給不給您分紅,給多少,還要看董事會的決定。”

“什麽?”褚寧楞住了,“合同上不是寫了嗎?”

“是寫了,”Morrison說,“但這裏有個前提條件:需經董事會批準。”

“這是一個很常見的條款,用來保護公司的利益。如果董事會認為公司需要留存利潤用於發展,他們可以延遲或減少分紅。”

褚寧的心一沈:“那我可能拿不到這1500萬?”

“不一定拿不到,”Morrison說,“但董事會有權決定給多少,什麽時候給。”

Morrison繼續看合同。

“還有股票這一塊。您的股票有禁售期。”

“什麽是禁售期?”

“就是在一定時間內,您不能賣出股票。”Morrison指著合同,“您看這裏,寫得很清楚。”

“禁售期:股票歸屬後兩年內,員工不得出售。”

褚寧的臉色更白了:“也就是說,即使股票歸屬給我了,我也不能賣?”

“是的,”Morrison點點頭,“您入職兩年多了,第一批25%的股票在您入職滿一年時歸屬,但您需要兩年後,也就是入職滿三年才能出售。”

“那……第二批呢?”

“第二批也已經在您入職滿兩年時歸屬,但同樣有兩年禁售期,也就是說在您入職滿四年後才能出售。”

褚寧癱坐在椅子上,公司承諾給他的股票他現在一股都不能賣。

“那我到底能拿到多少錢?”褚寧絕望地問Morrison。

Morrison沈默了幾秒鐘。

“實際上,根據這份合同,您現在每年能確定拿到的,只有您的基本工資和獎金,加起來約33萬美元。”

“但分紅和股票,都有很多限制條件,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都不確定。”

褚寧把臉埋在手裏,33萬美元,離3500萬,差太遠了。

“但是……”Morrison突然說。

褚寧擡起頭:“但是什麽?”

“但是您可以和公司談判,”Morrison說,“您是這個項目的核心人員,對吧?”

“是的,”褚寧點頭,“這個項目是我一個人開發的。”

“那您有籌碼,您可以要求公司提前兌現您的股票和分紅,而作為交換,您承諾繼續為公司工作,或者,您可以要求公司給您一筆獎金,作為您對公司貢獻的回報。”

“這都是可以談的。”他補充道。

褚寧的眼睛亮了起來:“真的可以嗎?”

“可以,”Morrison很篤定,“但您需要一個談判策略。而且,您最好有我陪同,公司的律師肯定會參加談判,如果您一個人去,可能會吃虧。”

褚寧立刻站起來:“那我們現在就去。”

“您確定?”Morrison看著他,“您要不要先想想,怎麽談?”

“不用想了,”褚寧說,“我沒有時間了。Charles只剩三個月,我必須馬上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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