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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如夢令(四):能尚公主為妻,我心中感激,但絕不因此輕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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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如夢令(四):能尚公主為妻,我心中感激,但絕不因此輕賤自身。

“聖人有令,只許蕭李兩家人坐堂陪審,不許幹涉案件的審理,還請鴻臚寺少卿安心聽審,相信三法司會給出一個公正的答案。”一旁的宦官開口提醒道。

“中貴人所言極是,”蕭承明看著宦官,低頭拱手道,“是我一時激動了。”

蕭二娘心中十分清楚,蕭家看重聲譽,在乎利益,若不是因為城中輿論,蕭氏一族或許會袖手旁觀,又或者與李家沆瀣一氣,勸自己隱忍,將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整個家族的血肉至親,對自己的關懷,還不如自己身邊一個婢女。

“蕭嫻,婢女阿水所言,是否屬實?”張景初看著手中訴狀上的名字,擡頭問道。

這仿佛是審案這麽久來,第一次念出蕭氏完整的名字。

而直到完整姓名被在堂上喊出時,蕭嫻的心頭一震,頓時間,心酸與委屈化滿心頭,“已經很久了,很久,很久,沒有人叫過我的姓名,就連我自己也都快要忘了,我的叫什麽。”她熱淚盈眶的看著張景初,即使他們都知道她的名字,但還是用著別樣的稱呼,蕭家娘子,李家夫人,“我是有名字的。”

感受到被尊重的蕭嫻,心中再次燃起一絲希望。

她看著跪在自己身側,豁出性命也要將自己拉出苦海的女使,蕭嫻擡頭環顧了一下四周。

堂上有想要幫助她的法官,身側有用性命拉她出苦海,相依為命的姊妹。

還有傲慢無禮的丈夫,冷漠的親族,與假仁假義的李氏一家人,想到自己這些年來所受的苦,這些時日來所遭受的屈辱,於是她便在三司前跪了下來。

“阿水所言,句句屬實。”蕭嫻回道,並當著堂上眾官,揭開了自己的外衣,掀開衣袖,露出了身上觸目驚心的傷。

然而此舉非但沒有惹人憐惜,反而引來了眾人的怒罵。

“這女人怎麽能在公堂上脫衣服。”

“身為人婦,怎敢在這大庭廣眾之下,揭開自己的貼身衣物。”

“你們看到了吧,是這蕭氏自己不檢點。”李啟晟也從旁說道,言語裏都是嫌棄,“克死了第一任丈夫,如今還要誣賴我。”

“住口!”張景初拿起驚堂木呵斥道,“這裏是公堂。”

公堂的背後,堂屋裏坐著一個年輕女子,她向身側的侍女揮了揮手。

只見侍女從堂屋走了出來,手中還拿著一件衣物。

“張評事。”侍女請示過張景初後,便將衣物披到了蕭嫻的身上。

“這位內人,是從哪裏來的?”因侍女穿著宮中的服飾,便有人議論道。

“堂屋裏應該還坐著大人物。”於是又紛紛揣測。

“蕭嫻身上的傷,乃是李啟晟毆妻的證據。”張景初又道,“公堂取證,不容亂議!”

“李啟晟,蕭嫻身上的傷,可是你所為?”張景初又問道。

“我與她只是發生了爭執而已,並不是我故意為之。”李啟晟狡辯的回道,“家中的人都可以作證,蕭二娘也曾對我動過手。”

“你胡說!”女使怒斥道,“我家娘子那樣一個溫柔和善之人,就連對下人都不曾有過打罵,怎會對你動手。”

李啟晟看著女使,眼珠子幾乎都要瞪出來了,並當著眾人的面吼道:“那日我就應該把你這個賤婢打死。”

因婢女是賤籍,所以李啟晟才如此沒有顧及的在公堂上憤怒大罵。

“夠了!”蕭嫻聽到李啟晟的話,不再畏縮,而是將阿水護在身後,“因為你是庶子,得不到家族的重用,被自己的親生父親忽視,即使出生在相府,卻依舊吃盡了苦頭,所以你心生嫉妒,你嫉妒你的兄長,可以不用努力便得到一切,而你苦讀多年,卻因為要給手足讓路,所以得不到升遷,直到娶了我,你才得以升官,但仍然被親生父親所嫌棄,又因為一些閑言碎語,說你是靠內宅妻子發跡,所以你對此不滿,對我心生怨念,最後拳腳相加,為了兩家的聯姻,我對你一忍再忍,而你卻變本加厲,將對族中,對仕途的不順遂的怒火全部轉到了我的身上。”

“因為,你不敢忤逆你的父親,你的兄長,甚至是同僚,你對他們畢恭畢敬,虛偽的討好,即便他們才是阻礙你仕途的最終原因。”

“你再如何偽裝,也改變不了,你內心的自私與懦弱。”

聽著蕭嫻的話,李啟晟從漲紅臉到勃然大怒,甚至壓不住心中的火,“你這賤婦…”

“拿下他!”張景初見狀,當即命人將李啟晟制住。

“民婦身上的傷,皆是李啟晟所為,我因不堪屈辱,曾投湖自盡,是李家的人將我救起,為了不讓醜聞洩露出去,於是便對外謊稱是失足落水。”蕭嫻又道,“然實則不過是我不願再忍受他的施暴,絕望而為。”

“懇請諸君今日見證後,替民婦做主,判我與李五郎和離。”蕭嫻叩首道。

“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麽!”李啟晟瞪著眼珠子憤怒道,“當初就不該撈你上來。”

二人在堂上的爭執,也為斷案提供了依據,“李啟晟,你可知毆妻是罪?”刑部員外郎道。

“我打的是自家妻子,就算有罪,也應該減罪二等,但是妻子對丈夫動手,要加罪三等。”作為讀書人,李啟晟對於律令還算了解,因此才會有如此膽量,說完之後,他將自己的官服袖子扒開,胳膊上有兩條傷痕,“夫毆妻不過處以杖刑,而妻毆夫則要處徒刑,我想三法司應該比我更清楚大唐的律例。”

“這根本不是我所為,”蕭嫻反駁道,因為怒火生起的反抗之心,讓她不再選擇忍耐,“是他自己在意志消沈之時的自殘之舉。”

“《鬥律》所定,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諸妻毆夫,則徒一年,若毆傷重者,加凡鬥傷三等。”刑部員外郎接著說道,“是否有傷,傷勢如何,還需驗明正身。”

張景初看著李啟晟露出來的傷口,隨後起身走近,蕭嫻於是拽住張景初的衣袍,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哀求著解釋道:“評事,李啟晟的傷不是我做的。”

張景初低頭看著她,一紙婚約,將一個世家貴女逼得人鬼不如,更何況那些沒有家世倚仗的普通女子,又過著怎樣的刀山火海,她沒有說話,只是一把揪住了李啟晟的胳膊。

“怎麽,大理寺評事是想在這公堂之上,為了妻姐動用私刑嗎?”李啟晟知道張景初是駙馬,於是故意說道。

“你的傷在左胳膊,而刀口朝內,並且向下,力道上重下輕,這是你拿自己的右手所為。”張景初回道,“這樣的案子,我曾在地方見過不少,仵作一驗便知。”

李啟晟聽後,瞬間慌了神,他看著張景初連忙將自己的手抽回,並放下袖子將傷口遮掩,“你休要誆我。”

片刻後,萬年縣的仵作來到公堂,同時還有幾名女仵作,並為蕭嫻搭起了幕帳。

一刻鐘後,二人的傷勢皆被記錄在刪,並呈至案上。

“李啟晟,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要說的?”張景初問道。

李啟晟自知無法狡辯,但仍然理直氣壯的說道:“即使是我動手打了她,那也是事出有因,是她不敬丈夫,我這才出手懲戒了一番,並未對她的身體造成損傷。”

“投湖也是她自己想要輕生,與我無關。”李啟晟又道,“另外,我接受杖責,但我不同意和離。”

“和離之事,只要丈夫不同意,妻子便無法和離。”李啟晟又道,“只要關系存續,你們就要給我減罪。”

“除了鬥律之外,國朝律令,於夫妻之間另設義絕之制。”張景初合上驗傷的冊子,擡頭說道。

李啟晟楞了,他看著張景初,“什麽義絕?”

“張評事。”刑部員外郎壓低聲音,與監察禦史一同看著張景初,“官府判和離,非同小可,我們是不是應該商討之後,再做決定?”

“畢竟這二人的身份非同尋常,他們的婚事不能這樣輕率了結。”兩名官員害怕得罪蕭李兩族,於是說道。

“如果要私下解決,聖人又為何特意下令,讓三司同審?”張景初反駁道,“聖人賦予我們審案之權,又何須過問兩家。”

“夫妻間,或夫妻雙方親屬間,或夫妻一方對他方親屬,若有毆、罵、殺、傷、奸等行為,則視為夫妻恩斷義絕,無論雙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審斷,強制離異,如有違者,則判處徒刑,關押入獄。”張景初道,“你毆妻之事已是坐實,先判你和離,再治你之罪。”

“蕭氏之女,乃功勳顯貴之後,你縱有功名在身,但擊傷功臣之後,按律應當重處。”張景初又道。

李啟晟指著張景初很是不服氣的罵道:“分明是你在偏袒蕭氏這婦人!”

“吾等奉聖人之命審案,憑的是律法與證據。”張景初回道,“是你無故傷人在先,豈能因為是夫妻關系,便可藐視王法,隨意侵害。”

“這本是家事。”李啟晟仍然不服氣,“在這長安城中,這樣的事難道還少嗎?”

“錯,便是錯。”張景初道,“狡辯是沒有用的。”

“這是你三媒六聘,迎娶過門的正妻,你不珍之愛之,反而百般…”

“張評事!”李啟晟高聲喊道,“不愧是做了駙馬的人,倚靠妻子平步青雲,是很光榮的事嗎?”

“五郎。”一旁的李廣進聽到五弟的言論,於是坐不住了,恐慌的制止道,“休要胡言亂語。”

而公堂後面的堂屋內,昭陽公主將萬年令親自奉來的茶水重重砸在了案上。

她起身,但並沒有走出堂屋,只是靜靜等待著,等待著公堂上傳來的答覆。

“能尚公主為妻,我心中感激,但絕不因此輕賤自身。”張景初開口回道,“我感激發妻,不因我卑鄙之身而選擇我,同時,我也絕不輕看自己,我出身微末,靠著苦讀考入這京城繁華之地,金榜題名,與一眾權貴爭得一席之地,這是我刻苦用功所得,亦是我的才能。”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張景初又道,“無能怯懦之人,才會將自己的失意遷怒至他人身上。”

李啟晟還想反駁,而知道昭陽公主就在官署中的李廣進再次呵斥,“五郎,夠了。”

“我願意和離。”蕭嫻說道,並從懷中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和離書。

“好啊你!”李啟晟看著蕭嫻拿出來的和離書,“原來你一開始就做好了打算,你還說不是你指使的。”

堂吏將和離書拿到了公堂的案上,張景初看後,取出了案上萬年令的官印。

“經審斷,夫妻義絕,立判和離。”遂在和離書上蓋下官印。

蕭嫻聽到後,淚流滿面的說道:“那金玉做的花轎,不過是一座精致的囚籠。”

“它困住了,”蕭嫻回過頭,看著公堂外的天光,暮色黯淡,“多少女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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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為什麽女性離婚那麽難嗎,因為律法是不公平的。

小張如果不是駙馬,這事根本解決不了的(她背靠公主可以做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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