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虐食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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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虐食情結
“你那麽愛你的兒子,難道,嘗不出他的味道嗎?”
這是《封神第一部:朝歌風雲》裏,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臺詞。
姬昌占蔔出商朝滅亡的卦象,被殷壽以謀反之名押入大牢。伯邑考願替父去死,一命換一命,於是被殷壽制成肉餅,謊稱是鹿肉,賜予姬昌吃。
它們被烹制得油潤紅亮,香氣撲鼻,與普通美食無異。姬昌連吃三塊,殷壽便有了本文開頭那句話,“你那麽愛你的兒子,難道,嘗不出他的味道嗎?”
原著小說《封神演義》寫得更加赤裸——
“不一時,將邑考剁成肉醬,著廚役用作料,做成肉餅,賜予姬昌。姬昌明知子肉,含忍苦痛,不敢悲傷。謝恩畢,連食三餅,將盒蓋了。”每一次喉結的滾動,都是一場對尊嚴和父愛的淩遲。
於是殷壽得意洋洋:虎毒尚不食子,沒想到,姬昌居然吃了自己的兒子。可見,他的“聖人”稱號和“明禍福、識吉兇”的能力,都是假的。
這其實是殷壽的一種虐食情結——將人類最尋常的飲食與動物倫理、生態倫理聯系起來的壓迫行為。他享受的不是姬昌的順從,而是一個父親為了更大的圖謀,不得不親手粉碎自己倫理底線的過程。這種精神上的虐殺,比身體上的酷刑更讓他興奮。
《封神演義》成書於明朝,明清兩代是中國敘事文學長足發展的時代,當時的白話作品中,從不乏關於虐食的描寫。
淩濛初的《拍案驚奇》裏,有個當事人是個殘忍的老饕,極為貪圖口腹之欲,喜歡活烹動物:“或生割其肝,或生抽其筋,或生斷其舌,或生取其血,道是一死便不脆嫩。”
《紅樓夢》第四十九回,賈母所吃的“牛乳蒸羊羔”,取的是沒見天日的羊胎兒,一屍多命,獵取手段之殘忍,可想而知。
《飛龍全傳》描寫昆明山綠林好漢要吃“兩腳肥羊”,烹飪的秘訣是,“大凡拿到了肥羊,先將涼水澆頭,凝住了心血,然後開膛破腹,挖取心肝,才便香脆可口,異味無窮。”
《清代野記》寫同治初年,山東餐館的生炒驢肉異常鮮美,方法是從活驢身上直接割肉。
《清稗類鈔》則記載了“鵝掌”的制作細節:將活鵝趕在燒紅的鐵板上行走,鵝因痛而跳躍,掌底焦厚,味道才鮮美。
大約是虐食者們過於殘忍,為了表達對他們折磨動物的不滿,也基於佛教六道輪回的觀念,以虐食和現世報相結合的白話小說,開始出現。
王同軌的《耳談類增》,寫瑯琊寺的僧人月溪,喜歡撈小螃蟹蒸食,終因小蟹潮湧滿身而死。
陸長春的《香飲樓賓談》,寫一富翁喜歡生烤活鱉,再施以椒蒜等味,最終死法與鱉無異。
吳趼人的《玉臂金蓮》,寫明朝末年,湖廣漢陽諸府奢靡成風,宴客必以鵝掌為食,似乎非此便不夠豪奢。於是沒多久,張獻忠攻陷襄陽,捉了當地男子斷其手,女子斷其足,堆積如山。“人皆以為食鵝掌之報也。”
更有神怪小說《東度記》,寫海沙村家家捕魚蝦,於是魚蝦積怒成仇,積仇思報,生出一個大蝦精。它聽聞眾魚蝦被剪去爪須,哭起來道,“是麽?是麽?比如一人手膊被刀割去,可疼?可痛!此仇海深,怎生不報!”
此類敘述之多,虛實相生,可以看作是一種富有生態意識的文學言說。
在這些故事裏,動物不再是無聲的客體,反而擁有了人類的痛覺和語言。這種“擬人化”控訴,其實是作者借助異類之口,發出的對人類中心主義的第一次道德審判。也揭示了古人內心深處對於“過度索取自然”的隱秘恐懼。
但虐食行為的背後,又是什麽呢?
有人說,是國人饑餓集體記憶表象的直接行為。也有人說,這不過是為了追求新鮮可口,是傳統飲食文化的組成部分,只是過於人類中心化罷了。
但我認為,虐食背後,其實充滿了不可逾越的等級特色。
以莫言的長篇小說《酒國》為例。
小說的主題是“吃喝”,但貫穿始末的,卻是大篇幅駭人聽聞的虐食場面。
蟋蟀被捉來油炸,稻米居然種植在雞頭裏,著名的缺德菜“龍鳳呈祥”,取用公驢和母驢的生殖器制成。到後來,酒國的官員開始烹制嬰兒,張羅起吃人的宴席了。為什麽呢?“因為我們的肉比牛肉嫩,比羊肉鮮,比豬肉香,比狗肉肥……我們的肉是人間第一美味。”
於是,金元寶和妻子給兒子洗澡、換衣、餵奶,表面溫情脈脈,其實是想賣個好價錢。李一鬥的岳母甚至侃侃而談“紅燒嬰孩”的做法:
“廚師是鐵打的心腸,不允許濫用感情。我們即將宰殺、烹制的嬰兒其實並不是人,它們僅僅是一些根據嚴格的、兩廂情願的合同,為滿足發展經濟、繁榮酒國的特殊需要而生產出來的人形小獸。它們在本質上與這些游弋在水櫃裏待宰的鴨嘴獸是一樣的。”
岳母通過“合同”、“特殊需要”等詞匯,構建了一套完整的自我欺騙話術。這正是所有暴行的通用邏輯:先剝奪受害者的“人性”標簽,將其定義為“物品”,那麽對其進行的殺戮和食用就變得合乎邏輯了。
最好笑的是,酒國人認為,最美味的佳肴是三歲男童,女童因無人問津,反而得以生存。真是荒誕又意味深長。
就這樣,從“全驢宴”和“龍鳳呈祥”,到“紅燒嬰孩”和“麒麟送子”,再到采燕人和金絲燕的雙重血淚史,小說以無處不在的寓言手法,對虐食行為的成因,進行了深刻剖析。
為什麽要虐食?
因為食物的選擇,關系著動物解放、生態倫理,以及所有和“吃與被吃”這種壓迫狀態類似的壓迫客體。同時,食物與人類的欲望聯系得也最為緊密,對食物的占有,其實是權力的顯著標志之一。
想通了這一點,再去看《酒國》和《封神》,就會明白大半。
《酒國》裏極端的逐食行為,《封神》裏殷壽逼迫姬昌吃下親生兒子的肉,都是虐食者對動物乃至其他人類所展示的絕對權力。在虐食的過程中,他們表現出的窮奢極欲和麻木不仁,都屬於以人類為中心的壓迫體系。
處於食物鏈頂端的人,通過吞噬處於底端的存在,來確認自己的支配地位。吃,在這裏不再是生理需求,而是一種儀式,一種宣告“我對你的生命擁有絕對處置權”的儀式。
人類理所當然地忽視了除自己之外,其他存在物的內在價值。
表面是虐食,其實是一種奴役、征服、主宰、戰勝,是自我膨脹、缺乏理想的狂妄。
如今,雖然我們不再吃人,但某些隱形的“虐食”依然存在——比如在職場、社會關系中,上位者對下位者資源的過度榨取。
這些行為在本質上,都與殷壽逼食子肉共享著同一套權力邏輯:對他者痛苦的漠視和對自我欲望的無限縱容。
莫言說,“人的欲望,是對大自然的一種強烈的破壞力量。欲望在正常的閾值內,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一旦過度,馬上就會走向反面。”
我想,這個反面,或許就是從吃野獸的人,變成吃人的野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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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麽愛你的兒子,難道,嘗不出他的味道嗎?”
這是《封神第一部:朝歌風雲》裏,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臺詞。
姬昌占蔔出商朝滅亡的卦象,被殷壽以謀反之名押入大牢。伯邑考願替父去死,一命換一命,於是被殷壽制成肉餅,謊稱是鹿肉,賜予姬昌吃。
它們被烹制得油潤紅亮,香氣撲鼻,與普通美食無異。姬昌連吃三塊,殷壽便有了本文開頭那句話,“你那麽愛你的兒子,難道,嘗不出他的味道嗎?”
原著小說《封神演義》寫得更加赤裸——
“不一時,將邑考剁成肉醬,著廚役用作料,做成肉餅,賜予姬昌。姬昌明知子肉,含忍苦痛,不敢悲傷。謝恩畢,連食三餅,將盒蓋了。”每一次喉結的滾動,都是一場對尊嚴和父愛的淩遲。
於是殷壽得意洋洋:虎毒尚不食子,沒想到,姬昌居然吃了自己的兒子。可見,他的“聖人”稱號和“明禍福、識吉兇”的能力,都是假的。
這其實是殷壽的一種虐食情結——將人類最尋常的飲食與動物倫理、生態倫理聯系起來的壓迫行為。他享受的不是姬昌的順從,而是一個父親為了更大的圖謀,不得不親手粉碎自己倫理底線的過程。這種精神上的虐殺,比身體上的酷刑更讓他興奮。
《封神演義》成書於明朝,明清兩代是中國敘事文學長足發展的時代,當時的白話作品中,從不乏關於虐食的描寫。
淩濛初的《拍案驚奇》裏,有個當事人是個殘忍的老饕,極為貪圖口腹之欲,喜歡活烹動物:“或生割其肝,或生抽其筋,或生斷其舌,或生取其血,道是一死便不脆嫩。”
《紅樓夢》第四十九回,賈母所吃的“牛乳蒸羊羔”,取的是沒見天日的羊胎兒,一屍多命,獵取手段之殘忍,可想而知。
《飛龍全傳》描寫昆明山綠林好漢要吃“兩腳肥羊”,烹飪的秘訣是,“大凡拿到了肥羊,先將涼水澆頭,凝住了心血,然後開膛破腹,挖取心肝,才便香脆可口,異味無窮。”
《清代野記》寫同治初年,山東餐館的生炒驢肉異常鮮美,方法是從活驢身上直接割肉。
《清稗類鈔》則記載了“鵝掌”的制作細節:將活鵝趕在燒紅的鐵板上行走,鵝因痛而跳躍,掌底焦厚,味道才鮮美。
大約是虐食者們過於殘忍,為了表達對他們折磨動物的不滿,也基於佛教六道輪回的觀念,以虐食和現世報相結合的白話小說,開始出現。
王同軌的《耳談類增》,寫瑯琊寺的僧人月溪,喜歡撈小螃蟹蒸食,終因小蟹潮湧滿身而死。
陸長春的《香飲樓賓談》,寫一富翁喜歡生烤活鱉,再施以椒蒜等味,最終死法與鱉無異。
吳趼人的《玉臂金蓮》,寫明朝末年,湖廣漢陽諸府奢靡成風,宴客必以鵝掌為食,似乎非此便不夠豪奢。於是沒多久,張獻忠攻陷襄陽,捉了當地男子斷其手,女子斷其足,堆積如山。“人皆以為食鵝掌之報也。”
更有神怪小說《東度記》,寫海沙村家家捕魚蝦,於是魚蝦積怒成仇,積仇思報,生出一個大蝦精。它聽聞眾魚蝦被剪去爪須,哭起來道,“是麽?是麽?比如一人手膊被刀割去,可疼?可痛!此仇海深,怎生不報!”
此類敘述之多,虛實相生,可以看作是一種富有生態意識的文學言說。
在這些故事裏,動物不再是無聲的客體,反而擁有了人類的痛覺和語言。這種“擬人化”控訴,其實是作者借助異類之口,發出的對人類中心主義的第一次道德審判。也揭示了古人內心深處對於“過度索取自然”的隱秘恐懼。
但虐食行為的背後,又是什麽呢?
有人說,是國人饑餓集體記憶表象的直接行為。也有人說,這不過是為了追求新鮮可口,是傳統飲食文化的組成部分,只是過於人類中心化罷了。
但我認為,虐食背後,其實充滿了不可逾越的等級特色。
以莫言的長篇小說《酒國》為例。
小說的主題是“吃喝”,但貫穿始末的,卻是大篇幅駭人聽聞的虐食場面。
蟋蟀被捉來油炸,稻米居然種植在雞頭裏,著名的缺德菜“龍鳳呈祥”,取用公驢和母驢的生殖器制成。到後來,酒國的官員開始烹制嬰兒,張羅起吃人的宴席了。為什麽呢?“因為我們的肉比牛肉嫩,比羊肉鮮,比豬肉香,比狗肉肥……我們的肉是人間第一美味。”
於是,金元寶和妻子給兒子洗澡、換衣、餵奶,表面溫情脈脈,其實是想賣個好價錢。李一鬥的岳母甚至侃侃而談“紅燒嬰孩”的做法:
“廚師是鐵打的心腸,不允許濫用感情。我們即將宰殺、烹制的嬰兒其實並不是人,它們僅僅是一些根據嚴格的、兩廂情願的合同,為滿足發展經濟、繁榮酒國的特殊需要而生產出來的人形小獸。它們在本質上與這些游弋在水櫃裏待宰的鴨嘴獸是一樣的。”
岳母通過“合同”、“特殊需要”等詞匯,構建了一套完整的自我欺騙話術。這正是所有暴行的通用邏輯:先剝奪受害者的“人性”標簽,將其定義為“物品”,那麽對其進行的殺戮和食用就變得合乎邏輯了。
最好笑的是,酒國人認為,最美味的佳肴是三歲男童,女童因無人問津,反而得以生存。真是荒誕又意味深長。
就這樣,從“全驢宴”和“龍鳳呈祥”,到“紅燒嬰孩”和“麒麟送子”,再到采燕人和金絲燕的雙重血淚史,小說以無處不在的寓言手法,對虐食行為的成因,進行了深刻剖析。
為什麽要虐食?
因為食物的選擇,關系著動物解放、生態倫理,以及所有和“吃與被吃”這種壓迫狀態類似的壓迫客體。同時,食物與人類的欲望聯系得也最為緊密,對食物的占有,其實是權力的顯著標志之一。
想通了這一點,再去看《酒國》和《封神》,就會明白大半。
《酒國》裏極端的逐食行為,《封神》裏殷壽逼迫姬昌吃下親生兒子的肉,都是虐食者對動物乃至其他人類所展示的絕對權力。在虐食的過程中,他們表現出的窮奢極欲和麻木不仁,都屬於以人類為中心的壓迫體系。
處於食物鏈頂端的人,通過吞噬處於底端的存在,來確認自己的支配地位。吃,在這裏不再是生理需求,而是一種儀式,一種宣告“我對你的生命擁有絕對處置權”的儀式。
人類理所當然地忽視了除自己之外,其他存在物的內在價值。
表面是虐食,其實是一種奴役、征服、主宰、戰勝,是自我膨脹、缺乏理想的狂妄。
如今,雖然我們不再吃人,但某些隱形的“虐食”依然存在——比如在職場、社會關系中,上位者對下位者資源的過度榨取。
這些行為在本質上,都與殷壽逼食子肉共享著同一套權力邏輯:對他者痛苦的漠視和對自我欲望的無限縱容。
莫言說,“人的欲望,是對大自然的一種強烈的破壞力量。欲望在正常的閾值內,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一旦過度,馬上就會走向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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