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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閑嗑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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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閑嗑瓜子

《金瓶梅》第十五回,寫元宵燈會,潘金蓮戴著六個金馬鐙戒指,探出半截身子來賞花燈,“口中嗑瓜子兒,把嗑了的瓜子皮兒都吐下來,落在人身上,和玉樓兩個嘻笑不止。”

後來,李瓶兒進府,潘金蓮一下子失了寵,於是“用手扶著庭柱兒,一只腳趾著門檻兒,口裏嗑著瓜子兒”。

前後都是嗑,心境卻大不相同,春風得意與孤獨寂寞兩種截然不同的心緒,在這個動作裏被悉數交出。

可甭管失意得意,潘金蓮為何獨獨要嗑瓜子呢?

1

現如今,雖有西瓜子、南瓜子和葵花子三足鼎立,但真要論資排輩,首先占領國人口腔的,當數西瓜子。

西瓜,古稱寒瓜,最早由非洲人栽培,十世紀經契丹人之手從中亞帶入中國。

彼時正是北宋時期,有位名喚“樂史”的地理學家,編了一套二百卷的《太平寰宇記》,專講宋太宗時的山川地理人文,非常有史料價值。其中第六十九“河北道十八·幽州”一卷,提及當時的幽州,有一種叫“瓜子”的土產,即西瓜子。但究竟可不可食,食之又是何種滋味,卻未作說明。

直至元朝時候,山東人王禎作下一部《農書》,共二十二卷,圖文並茂,屬四庫全書的子部農家類。書中提及西瓜,稱“其子爆幹取仁,用薦茶易得”,算是最早記載西瓜子兒可食的。晚期又出了一位叫賈銘的,是個會養生的主兒,寫了本小冊子叫《飲食須知》,專論飲食宜忌,認為“食瓜後,食其子,不噫瓜氣”。

當時,西瓜品種已達五十餘,不僅有紅瓤的黃瓤的,還有專門生產瓜子兒的西瓜,稱“瓜子西瓜”。

到明朝的《本草綱目》中,西瓜已“南北皆有”,吃法兒上也多樣起來。

比如萬歷年間,根據劉若愚《酌中志》記載,神宗朱翊鈞“好用鮮西瓜種微加鹽焙用之”。民間還流行一首小曲兒,名曰《贈瓜子》:“瓜仁兒本不是個希奇貨,汗巾兒包裹了送與我親哥。一個個都在我舌尖上過,禮輕人意重,好物不須多。多拜上我親哥也,休要忘了我。”

既“不是個希奇貨”,想是已經普及起來當零嘴兒了。

《金瓶梅》成書於這個時段,前後僅“嗑瓜子兒”就出現了十餘回,甚至還有條歇後語,“賣瓜子兒開箱子打嚏噴——瑣碎一大堆”。這樣想來,讓潘金蓮三天兩頭嗑瓜子,倒也無可厚非。

在電影《武松》裏飾演潘金蓮的演員汪萍,就是憑著嗑瓜子拿到的金馬影後。

片中,武松返家,潘金蓮應聲開門,乍然瞧見了這位氣質非凡的叔叔,心裏登時躺了個魂顛夢倒。導演李翰祥認為,這個鏡頭應當讓汪萍去嗑瓜子。她當真那麽做了,舌尖抵著牙一咬,嘴唇嬌嗔吐納,真真是嗑在嘴上,騷在骨中,還帶著一點恰到好處的羞怯。

只是有一點爭議,電影裏,潘金蓮嗑的是葵花子,可原著上究竟是也不是?

2

張箭在《<金瓶梅>、<紅樓夢>之瓜子考》中有過論述,認為是葵花子。李昕生卻不大同意,在《嗑瓜子的歷史與習俗——兼及西瓜子利用史略》中旁征博引,極力主張是西瓜子。

到底如何呢?前者之文依照文獻記載,發現向日葵源自北美,16世紀由西班牙人傳入歐洲,中葉傳入中國。

彼時正值明朝嘉靖年,便出現了國內最早有關向日葵的記載,是耿宗道的《(浙江)臨山衛志》。到了萬歷年,姚旅《露書》記:“忽有向日葵自外域傳至,其樹直聳無枝,一如蜀錦開花,一樹一朵或旁有一兩小朵。其大如盤,朝暮向日,結子在花面,一如蜂窩。”

張箭因此認為,成書於萬歷年間的《金瓶梅》,沒有道理不嗑葵花子。

但李昕生認為,向日葵、南瓜、玉米和土豆,作為美洲農作物,傳入中國,應當是先作為觀賞植物栽培的。

“一個新作物從傳入到推廣,從觀賞到食用,往往會經歷一個漫長的過程,甚至一個作物的引種成功也很有可能是多次引種之後的結果……被文人註意並記載下來,又是在社會上傳播一段時間之後的事了。所以,南瓜子和葵花子,成為主流零食之一,必然是入清很久之後的事。”

說起來各有各的道理,不好弄。

好在《紅樓夢》是不必猜的。

第十九回,見寶玉出了門,房裏的丫鬟開始恣意玩鬧,“也有趕圍棋的,也有擲骰抹牌的,嗑了一地瓜子皮。”

西瓜子與南瓜子皆不好嗑,外殼過硬也便罷了,又與內核捱得緊,需得先用牙齒咬開,再用手指甲剝開,才能見著裏頭的果仁兒。《紅樓夢》裏的人要一邊下棋一邊嗑,除非有三頭六臂,否則只能嗑那種輕易能吃到果仁的葵花子。

何況《紅樓夢》成書於清朝,葵花子已非常流行——據康熙爺《桃源鄉志》記載:“葵花,又名向日葵,色有紫黃白,其子老可食。”禦膳房隔三差五便炒一回,漸漸前朝後宮都用起來,很快便傳至民間,幾乎所有的飯館都兼賣炒瓜子。

彼時,文昭有詩《年夜》:“側側春寒輕似水,紅燈滿院搖階所。漏深車馬各還家,通夜沿街賣瓜子。”潘榮陛的《帝京歲時紀勝》也寫道,北京正月裏有“博浪鼓聲,賣瓜子解悶聲,賣江米白酒擊冰盞聲,賣桂花頭油搖喚嬌娘聲,與爆竹之聲相為上下,良可聽也”,可見賣瓜子的盛況。

乃至於“錦州海口稅務情形每年全以瓜子為要,系海船載往江浙、福建各省發賣,其稅銀每年約有一萬兩或一萬數千兩,或竟至二萬兩不等”(《宮中檔乾隆朝奏折》)。

到清末,據《南陽府南陽縣戶口土地物產畜牧表圖說》記載,“瓜子,歲獲約一萬五千餘斤,除土人用營銷潦河口漢口無大宗。”《諸暨縣志》也載,“茯苓膏為之餡,用糖配以瓜子仁胡桃肉,夏間買之亦不多,作市者爭購以為佳制。”

當然,西瓜子也並沒有被棄下。

孔尚任的《節序同風錄》就有“炒西瓜子裝衣袖隨路取嚼,曰嗑牙兒”。 還有法國傳教士古伯察,清末來到中國,在《中華帝國紀行》一書中說,中國人對西瓜有特殊偏愛,只是為了裏面的瓜子,大量的西瓜被運到繁忙的馬路邊,免費送給過往的行人,條件是吃完了把瓜子給主人留下。

一直到民初,《植物名實圖考》中寫道,“向日葵,其子可炒可食,微香,滇、黔與南瓜子、西瓜子同售於市。”這才確定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但葵花子還是棋勝一招,就勝在好剝皮兒上,所以彼時的向日葵開始大規模栽培。據《呼蘭縣志》記載,甚至有“有論畝種之者”,流行程度可見一斑。

若是不巧穿越過去,談情說愛在其次,先去種瓜子,想必不少掙銀錢。

3

但古人的零嘴兒按說並不單調,炒肝兒鹵煮豌豆黃,酥酪糖瓜兒琉球糖,清油餅夾上熏雞絲兒,能吃上一個禮拜不重樣。怎麽一個個家雀兒似的,非要嗑瓜子呢?

一句話:閑得慌。

北方冬日寒冷漫長,大風卷攜著雪珠子打在房檐上颯颯作響。一出門鬢邊生涼,一張嘴滿口冷風,只能燒好了炕在家裏貓著,謂之“貓冬”,意思是在家中避寒。

可這般實在無聊,怎麽辦?嗑瓜子吧。

於是三三兩兩,一邊嗑瓜子一邊聊著東家長西家短,誰家小媳婦跟別人跑了,誰誰不正經讀書,成日裏踢毽子、放花炮,誰家老爺愛蛐蛐兒成癡,為了一只鐵頭將軍,把老宅子都填進去了。

不分男女老幼,不論鴻儒白丁,哪怕根本就不熟悉,只要手裏抓一捧瓜子,彼此間的情分就在門牙上的兩聲響裏嗑開了,漸漸形成一種以瓜子會友的習慣來。

《紅樓夢》裏的瓜子多出現在這種閑聊時候,尤氏姐妹與興兒聊天,聊到寶玉,尤二姐打趣妹妹,“竟把你許了他,豈不好?”尤三姐一聽,當下害羞起來,礙於興兒在,“不便說話,只低頭嗑瓜子。”

《金瓶梅》裏的惠蓮也是,要麽“坐在穿廊下一張椅兒上,口裏嗑瓜子兒”,要麽“和玉簫在石臺基上,坐著撾瓜子兒。”兩個人甚至拿瓜子做游戲,和小玉在後院裏賭打瓜子兒,“把玉簫騎在底下,笑罵道,‘賊婦,輸了瓜子,不教我打!’”

金庸的寫法最妙,《天龍八部》裏,大廳一片劍拔弩張,鐘靈卻不理,忽然問,“你吃瓜子不吃?”段譽在旁問,“你是什麽瓜子?桂花?玫瑰?還是松子味的?”竟關心起這等不重要的小事來,真真是令人絕倒。於是兩個人並排坐在梁上嗑瓜子,好一副閑情逸致。

且人這日子越富足,越會給自己找樂子,縱是嗑瓜子也能嗑出花兒來。

黃鈞宰在《金壺七墨》裏做過統計,“計滬城內外茶樓酒市妓館煙燈,日消西瓜子約在三十石內,外豈覆意料可及耶!”三十石什麽概念?約三千六百斤!區區酒市妓館,怎吃進去這許多?

原來,這些妓女常與恩客以瓜子調情。

《近代中國娼妓史·上卷》有載,“將瓜子放在掌心,以手拍擊,讓瓜子殼從手心到手背,再到嘴中。嘴一撚,瓜子殼從兩邊嘴角吐出,以舌尖頂住瓜子仁,吹到恩客嘴裏。”

嚴歌苓的《扶桑》也寫過,妓女扶桑有萬數種方式嗑瓜子,“那麽繃緊嘴唇,在瓜子崩裂時眉心輕輕一抖,再那樣漫不經心又心事滿腹地挪動舌頭。”

豐子愷在《吃瓜子》一文中描摹得更仔細:

她們用蘭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圓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門牙中間,而用門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兩響,兩瓣殼的尖頭便向左右綻裂。然後那手敏捷地轉個方向,同時頭也幫著微微地一側,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門牙口,用上下兩門牙把兩瓣殼分別撥開,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來吃。這吃法不但“的、的”的聲音清脆可聽,那手和頭的轉側的姿勢窈窕得很,有些兒嫵媚動人。連丟去的瓜子殼也模樣姣好,有如朵朵蘭花。

還有《金瓶梅》,西門慶失了李瓶兒,在家中傷心,妓女鄭愛月托人送來三樣東西,一盒果餡頂皮酥,一盒酥油泡螺,還有一樣是偷摸著給的──一方回紋錦同心方勝桃紅綾汗巾,裏面裹著一包親口嗑的瓜仁兒,只因“那瓜仁都是我口裏一個個兒嗑的,汗巾兒是我閑著用工夫撮的穗子”。

可惜西門慶的心只在那盒酥油泡螺上,因那是李瓶兒生前最拿手的點心。至於鄭愛月親口嗑的沾了唾沫的瓜仁,則是被應伯爵給吃了,一片心事終究付了流水。

4

可世上能消磨時間的東西太多,放風箏、聽小戲兒、玩鼻煙壺,為何偏偏要嗑瓜子呢?豐子愷認為,它具備三個條件:吃不厭,吃不飽,要剝殼。

“俗語形容瓜子吃不厭,叫做’勿完勿歇’。為了它有一種非甜非鹹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斷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後,口中餘香不絕,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紙包裏去摸。我們吃東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鹹的,往往易於吃厭。只有非甜非鹹的,可以久吃不厭。瓜子的百吃不厭,便是為此。”

我是頗以為然的,比如這“吃不飽”,瓜子細小,一粒還不夠塞牙縫,便只有不停地吃,“連吃三日三夜,也不過多排洩一粒屎尖頭”;

而“吃不厭”,約莫是鹽能刺激味覺,脂肪會帶來滿足感,便跟來了癮似的,很快在桌上嗑出一座小山;

至於“要剝殼”,按理說更麻煩了些,何以成為人們熱愛嗑瓜子的原因?其實管理學中有個“瓜子理論”,認為嗑瓜子行為簡單,容易掌握,且逐漸熟練,這個過程增強了人的自信,讓人潛意識裏享受。每嗑開一顆,隨即便能吃到一粒,也算即時回報,讓人有獲得感,很快便會形成一種正向激勵。

如若直接吃去了殼的瓜仁兒,反而食之無味,“太便當,容易飽,時間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剝,“使它不像一種苦工,而像一種游戲。”

怪不得蘇軾在憧憬退休生活時,在給友人的信中寫道,“或聖恩許歸田裏,得款段一仆,與君對坐莊門吃瓜子炒豆,不知當覆有此日否?”

——當今社會效率至上,996,人人活得狼狽又身不由己。我想等哪日退休了,與你談笑唱歌,猜拳飲酒,嗑瓜子,吃炒豆,不知道會不會有這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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