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懸案 終於落網[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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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懸案 終於落網
五年懸案,終於落網
我叫江逾白,今年24歲。
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我正坐在季時安家的沙發上,他在廚房煮牛奶,玻璃壺在火上微微冒著熱氣,空氣裏飄著淡淡的甜香。
窗外是這座城市的夜色,燈火一盞盞亮起,而我終於不用再對著地圖,猜測他住在哪一棟樓、哪一扇窗後。
這是我找到季時安的第三天。
我曾以為,我們的故事會停在那句“此生再無季時安”,停在江邊那個吹得人眼眶發燙的黃昏,停在長達四年的自我放逐與贖罪裏。直到2026年深秋那個下午,我在銀杏街與他迎面撞上。
沒有戲劇化的擁抱,沒有立刻痛哭和解,真實的重逢,遠比文字裏要狼狽、僵硬、手足無措。
我站在街對面,文件掉在地上,第一反應不是上前,而是想躲。
四年的尋找,在真正見到人的那一刻,突然變成了膽怯。我怕他冷漠,怕他厭煩,怕他親口說出“我已經不愛你了”。我甚至做好了被他轉身無視的準備。
是他先朝我走過來的。
腳步很慢,一步一步,像踩在四年分開的時光縫隙裏。他開口叫我“江逾白”,聲音比高中時低沈,沒有恨,也沒有過分熱情,只有一種久別重逢的平靜。
那一瞬間我突然明白,沈擇當年說的“他不想見你”,或許從來不是厭惡,而是不敢。
後來我們沿著江邊走了很久,幾乎沒怎麽說話。我偷偷看他,他比記憶裏高了大概三厘米,清瘦,戴細框眼鏡,穿衣風格簡單幹凈,依舊是我當年喜歡的模樣。他手腕上那根星星黑繩還在,褪色磨損,卻一直沒摘。
我沒敢問,是他自己先開口:“沒丟,舍不得。”
就這五個字,我當場紅了眼。
真實的和解,沒有長篇大論的道歉,也沒有轟轟烈烈的告白。
他說:“我沒怪過你很久了。”
我說:“我找了你四年。”
他說:“我知道。”
我說:“我還喜歡你。”
他沈默了七秒,輕輕“嗯”了一聲。
沒有偶像劇裏的親吻,只有他伸手,輕輕牽住了我。
掌心幹燥溫暖,和十七歲那年,在圖書館桌下偷偷牽我的溫度一模一樣。
那天晚上,我沒有立刻回去。他租的房子很小,一室一廳,收拾得幹凈整潔,書架上放著習題冊、詩集,還有我當年送他的那支鋼筆。冰箱裏,放著草莓牛奶。
我站在冰箱前,半天說不出話。
他有點不自然地解釋:“習慣了,每次路過超市都會順手拿。”
原來這四年,不止我一個人活在回憶裏。
他拉黑我,不是放下,是自保。
他遠離我,不是不愛,是不敢。
他過得安穩明亮,是真的;可他心裏空了一塊,也是真的。
這幾天,我們很少提當年分手的原因。
有些傷口不必反覆撕開,我們都清楚,那是年少懦弱、現實逼迫、口是心非共同造成的遺憾。我們沒有急著回到“熱戀”狀態,更像是把錯過的四年,一點點補回來。
我會陪他去書店,他會幫我熱牛奶。
我會聽他講大學的生活,他會聽我說這幾年的尋找。
我不再整夜盯著他的城市天氣,因為他就坐在我身邊。
他不再刻意避開所有與我相關的東西,因為我回來了。
昨天傍晚,我們回到了那座小城。
香樟道還在,圖書館還在,我們常坐的位置還在。
我買了兩盒草莓牛奶,一盒給他,一盒給自己。
他接過的時候,耳尖還是會紅,和少年時一模一樣。
我終於敢承認,那場長達四年的尋找,不是自我折磨,而是我對自己青春的交代。
我曾寫:他歲歲安好,我年年尋找。
如今可以補上後半句——
歲歲終相逢,尋找有歸期。
季時安從廚房走出來,把熱好的牛奶放在我面前,指尖輕輕碰了碰我的臉頰:“寫什麽呢?”
我把手機扣在桌上,擡頭看他。
燈光落在他臉上,溫柔得不像現實。
“寫我的紀實結局。”我說。
他笑了笑,在我身邊坐下,很自然地握住我的手。
“那結局怎麽樣?”
我看著他,眼眶微熱,卻笑得安穩。
“很好。”
“我找到你了,從此,再也沒有顛沛流離。”
時安仍有逾白,
而我,
此生重歸季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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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懸案,終於落網
我叫江逾白,今年24歲。
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我正坐在季時安家的沙發上,他在廚房煮牛奶,玻璃壺在火上微微冒著熱氣,空氣裏飄著淡淡的甜香。
窗外是這座城市的夜色,燈火一盞盞亮起,而我終於不用再對著地圖,猜測他住在哪一棟樓、哪一扇窗後。
這是我找到季時安的第三天。
我曾以為,我們的故事會停在那句“此生再無季時安”,停在江邊那個吹得人眼眶發燙的黃昏,停在長達四年的自我放逐與贖罪裏。直到2026年深秋那個下午,我在銀杏街與他迎面撞上。
沒有戲劇化的擁抱,沒有立刻痛哭和解,真實的重逢,遠比文字裏要狼狽、僵硬、手足無措。
我站在街對面,文件掉在地上,第一反應不是上前,而是想躲。
四年的尋找,在真正見到人的那一刻,突然變成了膽怯。我怕他冷漠,怕他厭煩,怕他親口說出“我已經不愛你了”。我甚至做好了被他轉身無視的準備。
是他先朝我走過來的。
腳步很慢,一步一步,像踩在四年分開的時光縫隙裏。他開口叫我“江逾白”,聲音比高中時低沈,沒有恨,也沒有過分熱情,只有一種久別重逢的平靜。
那一瞬間我突然明白,沈擇當年說的“他不想見你”,或許從來不是厭惡,而是不敢。
後來我們沿著江邊走了很久,幾乎沒怎麽說話。我偷偷看他,他比記憶裏高了大概三厘米,清瘦,戴細框眼鏡,穿衣風格簡單幹凈,依舊是我當年喜歡的模樣。他手腕上那根星星黑繩還在,褪色磨損,卻一直沒摘。
我沒敢問,是他自己先開口:“沒丟,舍不得。”
就這五個字,我當場紅了眼。
真實的和解,沒有長篇大論的道歉,也沒有轟轟烈烈的告白。
他說:“我沒怪過你很久了。”
我說:“我找了你四年。”
他說:“我知道。”
我說:“我還喜歡你。”
他沈默了七秒,輕輕“嗯”了一聲。
沒有偶像劇裏的親吻,只有他伸手,輕輕牽住了我。
掌心幹燥溫暖,和十七歲那年,在圖書館桌下偷偷牽我的溫度一模一樣。
那天晚上,我沒有立刻回去。他租的房子很小,一室一廳,收拾得幹凈整潔,書架上放著習題冊、詩集,還有我當年送他的那支鋼筆。冰箱裏,放著草莓牛奶。
我站在冰箱前,半天說不出話。
他有點不自然地解釋:“習慣了,每次路過超市都會順手拿。”
原來這四年,不止我一個人活在回憶裏。
他拉黑我,不是放下,是自保。
他遠離我,不是不愛,是不敢。
他過得安穩明亮,是真的;可他心裏空了一塊,也是真的。
這幾天,我們很少提當年分手的原因。
有些傷口不必反覆撕開,我們都清楚,那是年少懦弱、現實逼迫、口是心非共同造成的遺憾。我們沒有急著回到“熱戀”狀態,更像是把錯過的四年,一點點補回來。
我會陪他去書店,他會幫我熱牛奶。
我會聽他講大學的生活,他會聽我說這幾年的尋找。
我不再整夜盯著他的城市天氣,因為他就坐在我身邊。
他不再刻意避開所有與我相關的東西,因為我回來了。
昨天傍晚,我們回到了那座小城。
香樟道還在,圖書館還在,我們常坐的位置還在。
我買了兩盒草莓牛奶,一盒給他,一盒給自己。
他接過的時候,耳尖還是會紅,和少年時一模一樣。
我終於敢承認,那場長達四年的尋找,不是自我折磨,而是我對自己青春的交代。
我曾寫:他歲歲安好,我年年尋找。
如今可以補上後半句——
歲歲終相逢,尋找有歸期。
季時安從廚房走出來,把熱好的牛奶放在我面前,指尖輕輕碰了碰我的臉頰:“寫什麽呢?”
我把手機扣在桌上,擡頭看他。
燈光落在他臉上,溫柔得不像現實。
“寫我的紀實結局。”我說。
他笑了笑,在我身邊坐下,很自然地握住我的手。
“那結局怎麽樣?”
我看著他,眼眶微熱,卻笑得安穩。
“很好。”
“我找到你了,從此,再也沒有顛沛流離。”
時安仍有逾白,
而我,
此生重歸季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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