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第一次結婚沒經驗,下次我一定能嫁個有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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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第一次結婚沒經驗,下次我一定能嫁個有錢的
這個下午,她們臉上都帶傷,相處的氛圍卻異常平和。李秋聲總算可以問她正事了,高森竟然是早有準備,“我就知道你要這個,十年前的事,我當然想不起來。我是連夜看了日記。”嘴上不承認,她確實想幫李秋聲,所以才想起此事。
愛過戲劇性的人生還是有好處的,高中時高森寫了五本日記,每天都有記錄,連一片落葉飄到眼前,都能抒發女主角的感慨。
根據日記記載,是周五,她給梅伯言塞情書的時候,撞見過林薇,有兩次。林薇一見她,就鬼鬼祟祟跑了。她當時以為林薇也是塞情書,反而很高興,沒有爭奪者的獎品就沒有價值。
李秋聲不敢全信,道:“你撞見過其他人嗎?”
高森說有看到過汪承如,也是日記上寫的,她本人是不記得了。
這是反證法。因為汪承如見過一個背影疑似秦晚馨的人跑過,後來梅仲言推測應該是高森。李秋聲這才找到她,高森既然能說出汪承如,說明她的證言可信。
高森欲言又止,並沒有想到這一層去。日記喚起了她青春期的諸多回憶。原來李秋聲到班上的第一天,她還想過主動去搭話,因為覺得開學不來上課的學生不同尋常。夠格當自己的朋友。
她甚至願意在自己的青春小說裏,給李秋聲一個女二號的位置。
高森也詫異,原來還以為自己是厭惡李秋聲,原來是想接近她。
她問道;“我們是朋友嗎?”
李秋聲道:“永遠不是。當時那種情況,是條狗,我都會救,不代表什麽。我確實看不起你。”
“我最傷心不是被出賣,是我們家樓下的房子竟然住的是保潔。那我辛苦忍耐圖什麽!你等著吧,我第一次結婚沒經驗,下次我一定能嫁個更有錢的,比梅仲言有錢一百倍。” 高森上了車,放下車窗沖她揮手道別,“我欠你一次。”
李秋聲給自己臉拍了一張照,無須多言,就換來三天居家辦公的優待。
批假的領導問道:“會留疤嗎?”
李秋聲道:“留疤的話,以後要嚇人的活,可以派我去。”
身邊人都為她這道傷口憂心,生怕刺激到她,言語間格外謹慎。唯獨她不以為然。倒不是不愛惜自己的臉,但十五歲時莽撞的天真和理想主義的快樂又在她心頭覆蘇了,開學前摔斷腿時,她也挺高興的。現在甚至還多包了一日三餐,秦晚馨會專門給她叫外賣送來。
她低頭看自己割腕的疤痕,已經消失了。想來她不是疤痕的體質。就算是,她如今已經有了失而覆得的友情愛情, 生命的激情重新在她血管裏蓬勃。還要奢求什麽呢?
熟人們紛紛來探病,連沈昔都到了,由江晚星推著輪椅來。
沈昔是第一個仔細看她傷口的,將死之人,不在乎虛禮。他道:“傷口縫得特別醜,是好事,減張縫越醜,愈合的時候越平整。”又道:“小李同學要保重身體,健康是最重要的,這話我是最有發言權的人。
他脖子上還掛著個相機,趁著最後時刻,重拾愛好。江晚星自然很鼓勵他,他對江晚星說話卻很嚴厲,幾乎是呼來喝去。
江晚星卻笑道:“安啦,一個呼吸都會痛的家夥,你不能指望他說話多好聽。”
他們的友誼重燃了,甚至更堅固,成了一種共生關系。
沈昔試探江晚星會不會撇下自己,又在他的包容中求得安慰。江晚星則很樂於被他完全的需要。
那天下午,洪州也來看望,李秋聲隱晦提及高森的證言,詢問林薇是否與梅伯言有舊怨。
洪州當即回以八字真言,“胡說八道,無中生有。”她好像是真生氣了,索性道:“林薇都死了,你讓她怎麽給自己說話。’她接連說了林薇的三樁小事,力證她是個木訥,膽小,但是善良的孩子。
最後她氣急敗壞,道:“她都沒這個腦子,你一定要找個人怪罪,就當是我做的好了。”
李秋聲知道自己的試探傷了一位母親的心,急忙道歉。洪州並不打墻,只是匆忙告辭,並告知她會繼續照顧生病的梅母。李秋聲和梅仲言好自為之即可。
天黑後,梅仲言和秦晚馨終於到了。他們三個人一起吃晚餐,極有默契地不提陳霖。這是她夢寐以求的家常。秦晚馨擦桌子,梅仲言洗碗,他們還在客廳百無聊賴看新聞。她去遛狗,送秦晚馨到對街,揮揮手道:“明天見。”
遛完狗,她回家上樓,拍著梅仲言的肩膀,道:“很愛你哦。要讓你知道一下。”
夜裏,他們是相擁而眠。梅仲言把頭埋在她頸窩裏。
劫後餘生,她徹底看清自己的心意,反倒嬌氣起來,故意調戲梅仲言。他為她又多留兩天,問她要自己做什麽。
她調笑,道:“第一,我的衣服破了,我要你給我買件新的。不要黑白灰棕和格子衫。”
“我買?不是我付錢?”他詫異,低頭看自己身上的格子衫。
“就要你買,你買了我就會穿,我信得過你。”她打斷了他的話,散漫地伸出一只蒼白的手,指尖勾住他的袖口,輕輕晃了晃, “第二,明天早飯我要你弄點吃的,餵我吃。”
“你是不是很會撒嬌啊?”
“你早該知道了,當然,現在知道也不遲了。”她沖他眨眼,可惜只能眨一側的。
梅仲言苦練廚藝的成果是熬粥。盛一小碗,他僵硬地端起,用勺子刮起面上一層。將勺子遞到她唇邊,由於拘束感,他的手腕甚至在微微顫抖。
李秋聲順從地喝了一口,隨後擡起眼,目光灼灼地盯著梅仲言,“要不要現在?怎麽樣?”她湊到他耳邊低聲道。
貼得緊,她臉上的紗布蹭著他。她的手已經搭在他大腿上。
調羹跌回碗裏,濺起幾點白色的粥點。
“你在胡說什麽?”他聲音由於極度的局促而變得嚴厲。後退一步,他低著頭快步走了,又去廚房熬粥了。
李秋聲一楞,不懂他的情緒變化。她只是剛愛上他,確實不太了解他。她更熟悉的伯言,長了一張會解釋的嘴。
不比李秋聲,梅仲言這幾天過得異常痛苦。
挫敗感折磨著他,李秋聲的傷口在臉上,無從逃避,每每看到就提醒他至少有三次補救的機會:
第一次見面,他已察覺沈亦言快破產。要是當時提醒,高森也不至於要尋短見。第二次機會,是李秋聲叫他時,要是他馬上幫忙,兩人合力能把高森拉住。最不濟,他也不該在那時松手。
連續兩夜,他的夢裏有下墜,醒來時她還安睡在旁。他不得不摸著她的手,反覆確認這一刻的安穩才是現實。
若是說出口,他知道李秋聲會安慰自己。這只會挫敗他的自尊。他生來就是游刃有餘的天才,不用這樣的赦免。
對李秋聲的愧疚,也勾連出他對哥哥的痛苦。他們是孿生兄弟,基因上,再沒有比他們更親的關系。對哥哥的死,他也並不外人了解更多。
愧疚的盡頭終究那個問題:要是換哥哥來處理,會不會更好些?
這兩天,李秋聲照常出門遛狗,並不介懷臉上的傷口。可上個月,她臉上長了顆痘,就一到反光處,就頻頻擡頭自照。怎麽可能不在乎?她故作樂觀,不願親近人憂心罷了。
於是他更痛苦,有心攛掇著,想讓她在自己身上發洩情緒。他編了個謊話,問她願不願意出門赴宴,老板邀請他的家眷吃飯。
他特意挑釁,道:“現場很會有很多人的。我替你答應下來了。”
她詫異,確實有為難,卻挑選赴宴那天的衣服。他愈發有負罪感了,苦思冥想了一句極惡毒的話,“你也不用太在意,你沒破相前也不如柳太太美。”
她臉上的血色褪盡了,楞了一下,沒搭腔。
“這話是不是很刻薄。你罵我吧,我聽著。”他把助聽器都戴上了。
“你讓我罵你,我就罵你,想的美,哪有這麽好的事。”她竟笑了,“你這兩天心情不好,我原諒你。”
“憑什麽?”
“因為我愛你啊。”
“可是我根本不想愛你。”他脫口而出,道:“十年前,我和你接吻時,根本不愛你。是小孩子過家家。你是我哥的朋友,所以我要搶過來。我看到你撈起助聽器,我也想要你這樣對我好。留學的時候,我根本沒想你,連你的名字也記不清了。後來找你結婚,因為你還算合適罷了,我也不認識其他人。我們本來能過平淡的夫妻生活:沒感情,有物質,生孩子,搭夥過日子,這樣能過很久。為什麽要讓我愛上你!”
“是你先愛上我的。”
“我也不想的,我差點為你死了!我的身體不受我控制!我有五十多封工作郵件要回覆,結果一上午我都在想你要吃什麽?你要把我變成什麽?給你洗衣做飯,每天等你回家的那種男人嗎?你的寵物嗎?”
“你還好嗎?”李秋聲聽出他的口不擇言,憂心忡忡。
“一點都不好,這個時代真心太荒唐,我不要這種東西。我都不想看到你。”
聞言,她當真推門離開,不做留戀。他在心底挽留,道:“不要走,千萬不要走。”面上,他卻是極冷漠地把門拉開,甚至替她遞上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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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下午,她們臉上都帶傷,相處的氛圍卻異常平和。李秋聲總算可以問她正事了,高森竟然是早有準備,“我就知道你要這個,十年前的事,我當然想不起來。我是連夜看了日記。”嘴上不承認,她確實想幫李秋聲,所以才想起此事。
愛過戲劇性的人生還是有好處的,高中時高森寫了五本日記,每天都有記錄,連一片落葉飄到眼前,都能抒發女主角的感慨。
根據日記記載,是周五,她給梅伯言塞情書的時候,撞見過林薇,有兩次。林薇一見她,就鬼鬼祟祟跑了。她當時以為林薇也是塞情書,反而很高興,沒有爭奪者的獎品就沒有價值。
李秋聲不敢全信,道:“你撞見過其他人嗎?”
高森說有看到過汪承如,也是日記上寫的,她本人是不記得了。
這是反證法。因為汪承如見過一個背影疑似秦晚馨的人跑過,後來梅仲言推測應該是高森。李秋聲這才找到她,高森既然能說出汪承如,說明她的證言可信。
高森欲言又止,並沒有想到這一層去。日記喚起了她青春期的諸多回憶。原來李秋聲到班上的第一天,她還想過主動去搭話,因為覺得開學不來上課的學生不同尋常。夠格當自己的朋友。
她甚至願意在自己的青春小說裏,給李秋聲一個女二號的位置。
高森也詫異,原來還以為自己是厭惡李秋聲,原來是想接近她。
她問道;“我們是朋友嗎?”
李秋聲道:“永遠不是。當時那種情況,是條狗,我都會救,不代表什麽。我確實看不起你。”
“我最傷心不是被出賣,是我們家樓下的房子竟然住的是保潔。那我辛苦忍耐圖什麽!你等著吧,我第一次結婚沒經驗,下次我一定能嫁個更有錢的,比梅仲言有錢一百倍。” 高森上了車,放下車窗沖她揮手道別,“我欠你一次。”
李秋聲給自己臉拍了一張照,無須多言,就換來三天居家辦公的優待。
批假的領導問道:“會留疤嗎?”
李秋聲道:“留疤的話,以後要嚇人的活,可以派我去。”
身邊人都為她這道傷口憂心,生怕刺激到她,言語間格外謹慎。唯獨她不以為然。倒不是不愛惜自己的臉,但十五歲時莽撞的天真和理想主義的快樂又在她心頭覆蘇了,開學前摔斷腿時,她也挺高興的。現在甚至還多包了一日三餐,秦晚馨會專門給她叫外賣送來。
她低頭看自己割腕的疤痕,已經消失了。想來她不是疤痕的體質。就算是,她如今已經有了失而覆得的友情愛情, 生命的激情重新在她血管裏蓬勃。還要奢求什麽呢?
熟人們紛紛來探病,連沈昔都到了,由江晚星推著輪椅來。
沈昔是第一個仔細看她傷口的,將死之人,不在乎虛禮。他道:“傷口縫得特別醜,是好事,減張縫越醜,愈合的時候越平整。”又道:“小李同學要保重身體,健康是最重要的,這話我是最有發言權的人。
他脖子上還掛著個相機,趁著最後時刻,重拾愛好。江晚星自然很鼓勵他,他對江晚星說話卻很嚴厲,幾乎是呼來喝去。
江晚星卻笑道:“安啦,一個呼吸都會痛的家夥,你不能指望他說話多好聽。”
他們的友誼重燃了,甚至更堅固,成了一種共生關系。
沈昔試探江晚星會不會撇下自己,又在他的包容中求得安慰。江晚星則很樂於被他完全的需要。
那天下午,洪州也來看望,李秋聲隱晦提及高森的證言,詢問林薇是否與梅伯言有舊怨。
洪州當即回以八字真言,“胡說八道,無中生有。”她好像是真生氣了,索性道:“林薇都死了,你讓她怎麽給自己說話。’她接連說了林薇的三樁小事,力證她是個木訥,膽小,但是善良的孩子。
最後她氣急敗壞,道:“她都沒這個腦子,你一定要找個人怪罪,就當是我做的好了。”
李秋聲知道自己的試探傷了一位母親的心,急忙道歉。洪州並不打墻,只是匆忙告辭,並告知她會繼續照顧生病的梅母。李秋聲和梅仲言好自為之即可。
天黑後,梅仲言和秦晚馨終於到了。他們三個人一起吃晚餐,極有默契地不提陳霖。這是她夢寐以求的家常。秦晚馨擦桌子,梅仲言洗碗,他們還在客廳百無聊賴看新聞。她去遛狗,送秦晚馨到對街,揮揮手道:“明天見。”
遛完狗,她回家上樓,拍著梅仲言的肩膀,道:“很愛你哦。要讓你知道一下。”
夜裏,他們是相擁而眠。梅仲言把頭埋在她頸窩裏。
劫後餘生,她徹底看清自己的心意,反倒嬌氣起來,故意調戲梅仲言。他為她又多留兩天,問她要自己做什麽。
她調笑,道:“第一,我的衣服破了,我要你給我買件新的。不要黑白灰棕和格子衫。”
“我買?不是我付錢?”他詫異,低頭看自己身上的格子衫。
“就要你買,你買了我就會穿,我信得過你。”她打斷了他的話,散漫地伸出一只蒼白的手,指尖勾住他的袖口,輕輕晃了晃, “第二,明天早飯我要你弄點吃的,餵我吃。”
“你是不是很會撒嬌啊?”
“你早該知道了,當然,現在知道也不遲了。”她沖他眨眼,可惜只能眨一側的。
梅仲言苦練廚藝的成果是熬粥。盛一小碗,他僵硬地端起,用勺子刮起面上一層。將勺子遞到她唇邊,由於拘束感,他的手腕甚至在微微顫抖。
李秋聲順從地喝了一口,隨後擡起眼,目光灼灼地盯著梅仲言,“要不要現在?怎麽樣?”她湊到他耳邊低聲道。
貼得緊,她臉上的紗布蹭著他。她的手已經搭在他大腿上。
調羹跌回碗裏,濺起幾點白色的粥點。
“你在胡說什麽?”他聲音由於極度的局促而變得嚴厲。後退一步,他低著頭快步走了,又去廚房熬粥了。
李秋聲一楞,不懂他的情緒變化。她只是剛愛上他,確實不太了解他。她更熟悉的伯言,長了一張會解釋的嘴。
不比李秋聲,梅仲言這幾天過得異常痛苦。
挫敗感折磨著他,李秋聲的傷口在臉上,無從逃避,每每看到就提醒他至少有三次補救的機會:
第一次見面,他已察覺沈亦言快破產。要是當時提醒,高森也不至於要尋短見。第二次機會,是李秋聲叫他時,要是他馬上幫忙,兩人合力能把高森拉住。最不濟,他也不該在那時松手。
連續兩夜,他的夢裏有下墜,醒來時她還安睡在旁。他不得不摸著她的手,反覆確認這一刻的安穩才是現實。
若是說出口,他知道李秋聲會安慰自己。這只會挫敗他的自尊。他生來就是游刃有餘的天才,不用這樣的赦免。
對李秋聲的愧疚,也勾連出他對哥哥的痛苦。他們是孿生兄弟,基因上,再沒有比他們更親的關系。對哥哥的死,他也並不外人了解更多。
愧疚的盡頭終究那個問題:要是換哥哥來處理,會不會更好些?
這兩天,李秋聲照常出門遛狗,並不介懷臉上的傷口。可上個月,她臉上長了顆痘,就一到反光處,就頻頻擡頭自照。怎麽可能不在乎?她故作樂觀,不願親近人憂心罷了。
於是他更痛苦,有心攛掇著,想讓她在自己身上發洩情緒。他編了個謊話,問她願不願意出門赴宴,老板邀請他的家眷吃飯。
他特意挑釁,道:“現場很會有很多人的。我替你答應下來了。”
她詫異,確實有為難,卻挑選赴宴那天的衣服。他愈發有負罪感了,苦思冥想了一句極惡毒的話,“你也不用太在意,你沒破相前也不如柳太太美。”
她臉上的血色褪盡了,楞了一下,沒搭腔。
“這話是不是很刻薄。你罵我吧,我聽著。”他把助聽器都戴上了。
“你讓我罵你,我就罵你,想的美,哪有這麽好的事。”她竟笑了,“你這兩天心情不好,我原諒你。”
“憑什麽?”
“因為我愛你啊。”
“可是我根本不想愛你。”他脫口而出,道:“十年前,我和你接吻時,根本不愛你。是小孩子過家家。你是我哥的朋友,所以我要搶過來。我看到你撈起助聽器,我也想要你這樣對我好。留學的時候,我根本沒想你,連你的名字也記不清了。後來找你結婚,因為你還算合適罷了,我也不認識其他人。我們本來能過平淡的夫妻生活:沒感情,有物質,生孩子,搭夥過日子,這樣能過很久。為什麽要讓我愛上你!”
“是你先愛上我的。”
“我也不想的,我差點為你死了!我的身體不受我控制!我有五十多封工作郵件要回覆,結果一上午我都在想你要吃什麽?你要把我變成什麽?給你洗衣做飯,每天等你回家的那種男人嗎?你的寵物嗎?”
“你還好嗎?”李秋聲聽出他的口不擇言,憂心忡忡。
“一點都不好,這個時代真心太荒唐,我不要這種東西。我都不想看到你。”
聞言,她當真推門離開,不做留戀。他在心底挽留,道:“不要走,千萬不要走。”面上,他卻是極冷漠地把門拉開,甚至替她遞上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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