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並肩走:和他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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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並肩走:和他一起
三月底時,季星潞種的花開了第一朵。
他沒想到開得這麽快,不是才種下不到一個月嗎?
盛繁罵他腦子笨,“你用種子種下去,要兩到三年才可能開花,那得等到猴年馬月去了?我叫人買了現成的花藤,送來的時候都帶花苞,到季節就自己開了。”
季星潞捂著腦袋躲他的腦瓜崩,又問:“那是什麽顏色的啊?”
“是粉色。”
盛繁站在柵欄旁,用手指輕輕撥那朵小花:“像你畫裏會有的顏色。”
這個形容其實不太生動,因為季星潞也不知道自己的畫到底是什麽樣子,但他還是跟著傻笑,好像他也能看見似的。
“可惜咱們家附近沒住人,不然路過的人都能看見。等到夏天開滿了,一定很好看。”
盛繁摸摸他的腦袋:“到時候你也能看見的。”
季星潞靠在他懷裏,卻搖搖頭。
已經一個多月了。季星潞從一開始懷揣渺茫的希望,到後來逐漸心灰意冷、萬念俱灰,現在又坦然接受這一切。
他想,命運有時候可能是註定的。先天性的殘疾或許會伴隨他一生,盛繁不止一次跟他說,這不是他的錯,但他想了想,這中間應該還是有因果聯系的。
當年,季星潞的父親迷上炒股,恨不得掏空家裏一股腦全把錢砸進去。母親持反對態度,奈何她實在病弱,卻被逼迫著生下一個孩子,這樣兩家人才足夠信任他父親,把錢拿出來。
所以他才會說,他是不抱著期待出生的孩子,尤其是他的母親為了他吃了不少苦頭。在她彌留之際,也不想對他展現所謂的母愛。
季星潞不怨她,不怨任何人。
他想,糾結太多過往沒有意義。這也是盛繁教他的道理。
世界不是圍著他一個人轉,要接受喜怒哀樂,接受失意和得意,接納擁有的和失去的。把握當下才最重要。
他覺得,當下就很好。有一個人會常伴他左右,願意傾聽他的煩惱,對他百依百順,就算餘生都看不見,往後的日子應該也不會太孤獨。
季星潞想了好久,最後開口說:“盛繁,明天我想出門一趟。”
“可以,”盛繁問他,“要去哪裏?”
“去我媽媽的墓地。”
青年垂下頭,神情寧靜又安詳。
“我已經很多年沒去看過她了,我想告訴她,告訴很多人,我現在過得不錯。”
盛繁笑了下,握住他的手:“你不怨恨她嗎?你總是很大度。”
季星潞搖搖頭。
其實還有一件事,這麽多年他從未對旁人提起過。
母親彌留之際,別過頭說不想看見他。但待到大人走後,他還是偷溜進了病房,踮著腳趴在床邊,想要拉拉母親的手。
勾著手指,拉在一起,季星潞轉頭看向她的時候,發現她枕邊放著一幅畫。
天然的愛好和本能驅使,季星潞總愛畫些小玩意,亂七八糟的,小兔子和小河馬,還有小鹿,什麽都有。
他畫畫比較隨心,很多時候,畫完他就忘了,畫作也丟掉一邊。沒想到被她拿去了。
再後來,還是那家醫院,季星潞去檢查眼睛的時候,正巧遇到曾經照顧過他母親的護士。
她告訴他說,其實他媽媽心裏還是有他的,只是這中間的感情太覆雜了,沒人能說得清。在病房裏無聊的時候,母親就會偷偷叫她去把季星潞的畫本拿來。
所以,這也是他喜歡畫畫的初心之一。
他那時童稚未開,經常會想,大人們的世界總是灰蒙蒙的,缺乏色彩。但有了他就不一樣了,或許他也看不清,但他的心裏是充滿繽紛色彩的。
呆在開滿鮮花的地方,人也不至於太荒蕪。
聽完他說的話,盛繁沈默良久,最後說:“好,我陪你去。”
——
要想帶一個“盲人”出門,沒有想象中那樣輕松。
季星潞沒有受過專業的訓練,拿著盲杖也不會使,叫盛繁給他調節長度。太長了要絆著,太短了又得彎腰,還得考慮突發情況,盛繁沒見過這麽難伺候的人。
好不容易調好了,季星潞又拿著盲杖到處亂打,好像盛繁不是給他找了輔助走路的探測器,而是新斬獲的冷兵器。
“你這根盲杖很脆的,等會兒打斷了……”
盛繁話沒說完,季星潞猛地轉身,盲杖直挺挺往前戳,差點戳在盛繁胯下的位置。
“……”
盛繁抓著他的盲杖另一端,額角青筋暴起。
什麽斷子絕孫術?
“出門要穿什麽顏色的衣服?”
“隨便吧,都可以。”
盛繁在他的衣櫃裏翻了許久,最終找了一件淺藍色的衛衣,下搭深色牛仔褲,外套是深灰色,配上短圍巾和一頂黑帽子,挺時髦酷炫的。
“走吧,出門了。”
季星潞點點頭,跟在盛繁身後,手指拽著他的衣角。
他快有一個月沒出門了。期間一直宅在家裏,沒有跟外人溝通交流,只在這一間小房子裏打轉。
久違地出門,季星潞沒有想象中那樣興奮,反而莫名感到焦慮。
盛繁帶他上車,陪他坐在車後座,拍拍他的手,牽在一起。
“不會有事的。”
出發的時間還早著,盛繁計劃帶他出去逛逛街,吃過午飯,下午再去墓園探望。
車輛在商業街旁停下,盛繁開門下車,車裏就跟出來一只手,季星潞像是片刻都離不了他似的。
盛繁有點無奈,扶他從車裏出來,“怎麽就這麽粘人?”
季星潞“哼”了一聲,把盲杖往他小腿上敲:“還不是你非要把我關在家裏……”
得了。分明是季星潞一生病就不想見人,說誰來都不見,為了不讓旁人打擾他,盛繁才帶著他搬家隱居的。現在又都變成盛繁的錯了?
——甩鍋第一名!
盛繁懶得跟他費口舌,不跟傻子多計較,轉身領他進了商場。
季星潞一開始覺得拘謹,在他的陪護下,漸漸就放開了手腳。
並且,季星潞發現,周圍的人對他無甚惡意。
在他排隊等冰淇淋的時候,盲杖不小心戳到旁邊的人,他心裏一驚,連忙開口:“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啊?沒事沒事!”
被他戳到的還是個學生,非但沒生氣,還想扶他一把:“那個,剛才那位……是你的哥哥嗎?”
學生觀察很久了。他也不想看的,但這倆人實在很紮眼,一個人高馬大存在感極強,另一個長得還挺可愛,可惜是個盲人,全程都被旁邊的大高個護著。
大高個冷著臉不說話,眼神有點陰森,跟狗護食似的。
“嗯?”季星潞眨眨眼,笑了一下,“不是。”
“是我的未婚夫。”
學生點點頭,剛問他想吃什麽口味的冰淇淋,那位大高個的未婚夫就折返了,臉色感覺比剛才還差。
學生嚇了一跳,還以為是因為他跟季星潞搭了話,所以惹人不快,道了句歉然後轉身走了。
季星潞覺得疑惑,身後的人就戳了下他的腰窩,語氣不滿:“你非叫我去那邊排隊買雞蛋仔,擠死人了不說,還被搶雞蛋的老頭老太罵了一頓,說我長得人模狗樣在這瞎擋道。”
在絕對的優惠面前,顏值也只是浮雲。季星潞沒想到他還會有吃癟的時候,沒忍住笑出聲,又責備說:“你剛剛都嚇到人家了,你是不是又板著一張臭臉?讓我摸摸看。”
說完,季星潞當真伸出手,撫摸他的臉頰。一會兒摸嘴唇,一會兒摸眼睛,盛繁忍耐了好久,在他試圖捏一把自己的臉時,沒忍住咬了下他的手指。
“嗷嗷!有狗咬人啊!”
盛繁咬了他,又給他擦手紙,冷笑說:“少手欠。”
“哼,就是臭臉。”
季星潞太了解他了,不用看也知道。盛繁的五官本就有些硬朗,放松或者思考時,眉毛不自覺皺緊,給人一種他在生氣的感覺,壓迫感也很強。
因為這樣,以前季星潞就老覺得他很兇——當然現在也是,不過要比之前好上不少。
反正盛繁脾氣大跟他沒什麽關系,又不敢在他面前撒。一切都是他說了算。
盛繁捏捏他的臉:“你還敢笑我?就不應該陪你出來。”
季星潞站在原地想了想,突然吐了下舌頭,盛繁更氣了,要去捉他舌尖,他又趕緊縮了回去。
“你別搞我了,排隊已經到我們了!”
盛繁給他一個腦瓜崩。
“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說完,轉身領著人上前一步,給他念菜單上有的冰淇淋口味。
“有香草,芋泥,哈密瓜,玫瑰,巧克力……你要哪個?”
季星潞神情認真地聽著他念完了一長串口味,然後開口問:“第一個口味是什麽來著?”
盛繁:“……”
最後買了巧克力和香草的雙拼。季星潞還非想嘗嘗玫瑰味的,盛繁說他吃不完,吃多了指定肚子疼,晚上回去別想讓自己揉肚子。
奈何季星潞扭著他要,抓著他的袖子扭來扭去,見他幹杵著不說話,靈機一動,又把頭拱到他懷裏,低聲叫他:“盛哥哥,我想吃。”
大庭廣眾之下,你儂我儂撒嬌成何體統?盛繁一臉嫌棄地推開他的腦袋,然後轉身向冰淇淋店走去。
“再要一個玫瑰口味的。”
計劃通!
午飯是在商場裏解決的。
盛繁要帶他去飯店吃飯,可季星潞不想,說飯店都吃膩了,不熱鬧,還是這裏有煙火氣。
於是叫盛繁去陪他吃煲仔飯。
委屈坐在小凳子上,面前的矮桌還沒盛繁腰那麽高,一雙長腿無處安放,只能尷尬地叉著。
“真是上輩子欠了你的,”盛繁無語透了,吹涼一勺飯送到他嘴邊,“張嘴。”
“季星潞,你就非在這裏吃吧,這樣好讓所有人都看見,我是怎麽給你餵飯的。二十多歲的人了,你丟不丟臉?”
季星潞嚼著飯,翹著二郎腿,模樣可神氣。
“那也是我們一起丟臉。而且我又不算名人,倒是你這個盛氏總裁他們更熟一點。指不定角落裏還有人在偷拍你呢,我支持他們全部拍下來,拿去貼報紙,標題就叫:盛氏老總是不是吃軟飯的啊,不然怎麽這麽低三下四給別人餵飯?”
季星潞越說越憧憬,好像已經代入了角色:“但很快他們又會發現,我其實沒有什麽錢。但他們可能又會想,我是不是個隱藏身份的人?說不定是個大人物,到時候他們也會敬我三分了。”
“……”
盛繁用紙巾給他擦嘴角的油漬,又提議說:“這樣吧,等你眼睛恢覆之後,你先給我寫一百封情書,再寫一百部小說。武俠校園都市豪門重生隨便你寫,主角都是我們兩個人,寫出來我就讓人給你出書,稿費算你的。”
“那不行,我上學那會兒寫八百字作文都費勁!”
“我倒是不這麽覺得,你不是挺能編的嗎?”
季星潞推開他的手:“先不吃肉了,我下一口要吃青菜清清口,然後你再給我餵一塊牛腩。”
“你怎麽這麽多事兒?……”
話雖如此,盛繁還是照做了。
一頓飯折騰了快兩個小時,旁人異樣的目光他都已經不在意了。臉皮一層一層往外築,厚度堪比城墻。
今天天氣還不錯,艷陽高照,萬裏無雲,去墓園的路上,兩人心情都不那麽沈重。
所以也不會有電影或者電視劇裏慣有的場景,陰沈,灰蒙,雨天,一行人穿著黑壓壓的衣服,站在墓碑旁側,臉上都是悲傷肅穆的神情。
季星潞甚至是笑著的。他跟盛繁說,他的媽媽喜歡安靜一點,所以墓地在墓園角落,背靠著一片綠樹林,用柵欄圍著。
小時候他就來過一次,感覺這裏的畫面特別美,回去以後季星潞為她畫了幅畫。同樣的場景,小小的一方墓地旁,畫裏的她變成了一只通體雪白的綿羊,守在墓地邊。
“當心臺階。”
盛繁扶著他上去,聽他訴說往事的同時,神情卻凜了些,不滿道:“所以,你給他們都畫過,為什麽我沒有?”
“……”
季星潞茫然,眨了眨眼:“誰說你沒有?”
他想了一會兒,還是不打算說出口。有時盛繁有事會瞞著他,他也要瞞一下盛繁才算扯平。
“我才不告訴你,你自己去猜吧!”
盛繁尋思了半天,最後只能猜到一個可能性:難道季星潞知道“S”是他了?
不,應該也不可能。他沒有這樣的智商。
那沒事了。
在母親的墓前,季星潞竟然沒有掉眼淚,他只是蹲在旁邊,像聊天一般,和她說了許多悄悄話。
說完以後,不帶留戀,轉身剛好牽住盛繁的手,對他說:“我們回家。”
盛繁呆住,回握住他的手,邊走邊問他:“就這麽回去了?”
季星潞點點頭:“嗯。”
“你看起來一點也不傷心。”
“我為什麽會傷心呢?”
青年反倒奇怪,轉過頭,一字一句道,“是你教我的。不要為了已經發生的事傷神,也不要擔心未來可能的麻煩……”
“抓住當下就好了。”
盛繁又問:“要是你的眼睛也好不了,那該怎麽辦?”
季星潞頓了下,將他的手牽得更緊。
“不知道……反正會有你照顧我,這也是你答應我的,是不是?你敢反悔的話,你就完蛋了。”
毫無殺傷力的狠話。
盛繁無奈,護著他的腦袋送他上車,戳他臉蛋肉。
“你真是來討債的。”
這片墓園在遠郊地帶,離他們的新家不遠。季星潞悶了大半個月,難得出來透透風,提議走路回去。
夕陽西下,灑滿餘暉、蜿蜒而行的公路上,兩人肩並肩往回走。影子一高一矮,都拉得長長的。
季星潞一邊走,一邊開始思考:“明天早上要吃什麽呢……”
盛繁笑他:“不是說好了,不擔心未來要發生的事嗎?”
“你懂什麽呢?民以食為天,我這叫未雨綢繆!”
“好了,給你煮面怎麽樣?”
“我不要吃面啦,吃得快吐了。”
“那做蛋包飯?”
“這個也吃膩了。”
“那吃飯包蛋?”
“盛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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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時,季星潞種的花開了第一朵。
他沒想到開得這麽快,不是才種下不到一個月嗎?
盛繁罵他腦子笨,“你用種子種下去,要兩到三年才可能開花,那得等到猴年馬月去了?我叫人買了現成的花藤,送來的時候都帶花苞,到季節就自己開了。”
季星潞捂著腦袋躲他的腦瓜崩,又問:“那是什麽顏色的啊?”
“是粉色。”
盛繁站在柵欄旁,用手指輕輕撥那朵小花:“像你畫裏會有的顏色。”
這個形容其實不太生動,因為季星潞也不知道自己的畫到底是什麽樣子,但他還是跟著傻笑,好像他也能看見似的。
“可惜咱們家附近沒住人,不然路過的人都能看見。等到夏天開滿了,一定很好看。”
盛繁摸摸他的腦袋:“到時候你也能看見的。”
季星潞靠在他懷裏,卻搖搖頭。
已經一個多月了。季星潞從一開始懷揣渺茫的希望,到後來逐漸心灰意冷、萬念俱灰,現在又坦然接受這一切。
他想,命運有時候可能是註定的。先天性的殘疾或許會伴隨他一生,盛繁不止一次跟他說,這不是他的錯,但他想了想,這中間應該還是有因果聯系的。
當年,季星潞的父親迷上炒股,恨不得掏空家裏一股腦全把錢砸進去。母親持反對態度,奈何她實在病弱,卻被逼迫著生下一個孩子,這樣兩家人才足夠信任他父親,把錢拿出來。
所以他才會說,他是不抱著期待出生的孩子,尤其是他的母親為了他吃了不少苦頭。在她彌留之際,也不想對他展現所謂的母愛。
季星潞不怨她,不怨任何人。
他想,糾結太多過往沒有意義。這也是盛繁教他的道理。
世界不是圍著他一個人轉,要接受喜怒哀樂,接受失意和得意,接納擁有的和失去的。把握當下才最重要。
他覺得,當下就很好。有一個人會常伴他左右,願意傾聽他的煩惱,對他百依百順,就算餘生都看不見,往後的日子應該也不會太孤獨。
季星潞想了好久,最後開口說:“盛繁,明天我想出門一趟。”
“可以,”盛繁問他,“要去哪裏?”
“去我媽媽的墓地。”
青年垂下頭,神情寧靜又安詳。
“我已經很多年沒去看過她了,我想告訴她,告訴很多人,我現在過得不錯。”
盛繁笑了下,握住他的手:“你不怨恨她嗎?你總是很大度。”
季星潞搖搖頭。
其實還有一件事,這麽多年他從未對旁人提起過。
母親彌留之際,別過頭說不想看見他。但待到大人走後,他還是偷溜進了病房,踮著腳趴在床邊,想要拉拉母親的手。
勾著手指,拉在一起,季星潞轉頭看向她的時候,發現她枕邊放著一幅畫。
天然的愛好和本能驅使,季星潞總愛畫些小玩意,亂七八糟的,小兔子和小河馬,還有小鹿,什麽都有。
他畫畫比較隨心,很多時候,畫完他就忘了,畫作也丟掉一邊。沒想到被她拿去了。
再後來,還是那家醫院,季星潞去檢查眼睛的時候,正巧遇到曾經照顧過他母親的護士。
她告訴他說,其實他媽媽心裏還是有他的,只是這中間的感情太覆雜了,沒人能說得清。在病房裏無聊的時候,母親就會偷偷叫她去把季星潞的畫本拿來。
所以,這也是他喜歡畫畫的初心之一。
他那時童稚未開,經常會想,大人們的世界總是灰蒙蒙的,缺乏色彩。但有了他就不一樣了,或許他也看不清,但他的心裏是充滿繽紛色彩的。
呆在開滿鮮花的地方,人也不至於太荒蕪。
聽完他說的話,盛繁沈默良久,最後說:“好,我陪你去。”
——
要想帶一個“盲人”出門,沒有想象中那樣輕松。
季星潞沒有受過專業的訓練,拿著盲杖也不會使,叫盛繁給他調節長度。太長了要絆著,太短了又得彎腰,還得考慮突發情況,盛繁沒見過這麽難伺候的人。
好不容易調好了,季星潞又拿著盲杖到處亂打,好像盛繁不是給他找了輔助走路的探測器,而是新斬獲的冷兵器。
“你這根盲杖很脆的,等會兒打斷了……”
盛繁話沒說完,季星潞猛地轉身,盲杖直挺挺往前戳,差點戳在盛繁胯下的位置。
“……”
盛繁抓著他的盲杖另一端,額角青筋暴起。
什麽斷子絕孫術?
“出門要穿什麽顏色的衣服?”
“隨便吧,都可以。”
盛繁在他的衣櫃裏翻了許久,最終找了一件淺藍色的衛衣,下搭深色牛仔褲,外套是深灰色,配上短圍巾和一頂黑帽子,挺時髦酷炫的。
“走吧,出門了。”
季星潞點點頭,跟在盛繁身後,手指拽著他的衣角。
他快有一個月沒出門了。期間一直宅在家裏,沒有跟外人溝通交流,只在這一間小房子裏打轉。
久違地出門,季星潞沒有想象中那樣興奮,反而莫名感到焦慮。
盛繁帶他上車,陪他坐在車後座,拍拍他的手,牽在一起。
“不會有事的。”
出發的時間還早著,盛繁計劃帶他出去逛逛街,吃過午飯,下午再去墓園探望。
車輛在商業街旁停下,盛繁開門下車,車裏就跟出來一只手,季星潞像是片刻都離不了他似的。
盛繁有點無奈,扶他從車裏出來,“怎麽就這麽粘人?”
季星潞“哼”了一聲,把盲杖往他小腿上敲:“還不是你非要把我關在家裏……”
得了。分明是季星潞一生病就不想見人,說誰來都不見,為了不讓旁人打擾他,盛繁才帶著他搬家隱居的。現在又都變成盛繁的錯了?
——甩鍋第一名!
盛繁懶得跟他費口舌,不跟傻子多計較,轉身領他進了商場。
季星潞一開始覺得拘謹,在他的陪護下,漸漸就放開了手腳。
並且,季星潞發現,周圍的人對他無甚惡意。
在他排隊等冰淇淋的時候,盲杖不小心戳到旁邊的人,他心裏一驚,連忙開口:“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啊?沒事沒事!”
被他戳到的還是個學生,非但沒生氣,還想扶他一把:“那個,剛才那位……是你的哥哥嗎?”
學生觀察很久了。他也不想看的,但這倆人實在很紮眼,一個人高馬大存在感極強,另一個長得還挺可愛,可惜是個盲人,全程都被旁邊的大高個護著。
大高個冷著臉不說話,眼神有點陰森,跟狗護食似的。
“嗯?”季星潞眨眨眼,笑了一下,“不是。”
“是我的未婚夫。”
學生點點頭,剛問他想吃什麽口味的冰淇淋,那位大高個的未婚夫就折返了,臉色感覺比剛才還差。
學生嚇了一跳,還以為是因為他跟季星潞搭了話,所以惹人不快,道了句歉然後轉身走了。
季星潞覺得疑惑,身後的人就戳了下他的腰窩,語氣不滿:“你非叫我去那邊排隊買雞蛋仔,擠死人了不說,還被搶雞蛋的老頭老太罵了一頓,說我長得人模狗樣在這瞎擋道。”
在絕對的優惠面前,顏值也只是浮雲。季星潞沒想到他還會有吃癟的時候,沒忍住笑出聲,又責備說:“你剛剛都嚇到人家了,你是不是又板著一張臭臉?讓我摸摸看。”
說完,季星潞當真伸出手,撫摸他的臉頰。一會兒摸嘴唇,一會兒摸眼睛,盛繁忍耐了好久,在他試圖捏一把自己的臉時,沒忍住咬了下他的手指。
“嗷嗷!有狗咬人啊!”
盛繁咬了他,又給他擦手紙,冷笑說:“少手欠。”
“哼,就是臭臉。”
季星潞太了解他了,不用看也知道。盛繁的五官本就有些硬朗,放松或者思考時,眉毛不自覺皺緊,給人一種他在生氣的感覺,壓迫感也很強。
因為這樣,以前季星潞就老覺得他很兇——當然現在也是,不過要比之前好上不少。
反正盛繁脾氣大跟他沒什麽關系,又不敢在他面前撒。一切都是他說了算。
盛繁捏捏他的臉:“你還敢笑我?就不應該陪你出來。”
季星潞站在原地想了想,突然吐了下舌頭,盛繁更氣了,要去捉他舌尖,他又趕緊縮了回去。
“你別搞我了,排隊已經到我們了!”
盛繁給他一個腦瓜崩。
“晚上回去再收拾你。”
說完,轉身領著人上前一步,給他念菜單上有的冰淇淋口味。
“有香草,芋泥,哈密瓜,玫瑰,巧克力……你要哪個?”
季星潞神情認真地聽著他念完了一長串口味,然後開口問:“第一個口味是什麽來著?”
盛繁:“……”
最後買了巧克力和香草的雙拼。季星潞還非想嘗嘗玫瑰味的,盛繁說他吃不完,吃多了指定肚子疼,晚上回去別想讓自己揉肚子。
奈何季星潞扭著他要,抓著他的袖子扭來扭去,見他幹杵著不說話,靈機一動,又把頭拱到他懷裏,低聲叫他:“盛哥哥,我想吃。”
大庭廣眾之下,你儂我儂撒嬌成何體統?盛繁一臉嫌棄地推開他的腦袋,然後轉身向冰淇淋店走去。
“再要一個玫瑰口味的。”
計劃通!
午飯是在商場裏解決的。
盛繁要帶他去飯店吃飯,可季星潞不想,說飯店都吃膩了,不熱鬧,還是這裏有煙火氣。
於是叫盛繁去陪他吃煲仔飯。
委屈坐在小凳子上,面前的矮桌還沒盛繁腰那麽高,一雙長腿無處安放,只能尷尬地叉著。
“真是上輩子欠了你的,”盛繁無語透了,吹涼一勺飯送到他嘴邊,“張嘴。”
“季星潞,你就非在這裏吃吧,這樣好讓所有人都看見,我是怎麽給你餵飯的。二十多歲的人了,你丟不丟臉?”
季星潞嚼著飯,翹著二郎腿,模樣可神氣。
“那也是我們一起丟臉。而且我又不算名人,倒是你這個盛氏總裁他們更熟一點。指不定角落裏還有人在偷拍你呢,我支持他們全部拍下來,拿去貼報紙,標題就叫:盛氏老總是不是吃軟飯的啊,不然怎麽這麽低三下四給別人餵飯?”
季星潞越說越憧憬,好像已經代入了角色:“但很快他們又會發現,我其實沒有什麽錢。但他們可能又會想,我是不是個隱藏身份的人?說不定是個大人物,到時候他們也會敬我三分了。”
“……”
盛繁用紙巾給他擦嘴角的油漬,又提議說:“這樣吧,等你眼睛恢覆之後,你先給我寫一百封情書,再寫一百部小說。武俠校園都市豪門重生隨便你寫,主角都是我們兩個人,寫出來我就讓人給你出書,稿費算你的。”
“那不行,我上學那會兒寫八百字作文都費勁!”
“我倒是不這麽覺得,你不是挺能編的嗎?”
季星潞推開他的手:“先不吃肉了,我下一口要吃青菜清清口,然後你再給我餵一塊牛腩。”
“你怎麽這麽多事兒?……”
話雖如此,盛繁還是照做了。
一頓飯折騰了快兩個小時,旁人異樣的目光他都已經不在意了。臉皮一層一層往外築,厚度堪比城墻。
今天天氣還不錯,艷陽高照,萬裏無雲,去墓園的路上,兩人心情都不那麽沈重。
所以也不會有電影或者電視劇裏慣有的場景,陰沈,灰蒙,雨天,一行人穿著黑壓壓的衣服,站在墓碑旁側,臉上都是悲傷肅穆的神情。
季星潞甚至是笑著的。他跟盛繁說,他的媽媽喜歡安靜一點,所以墓地在墓園角落,背靠著一片綠樹林,用柵欄圍著。
小時候他就來過一次,感覺這裏的畫面特別美,回去以後季星潞為她畫了幅畫。同樣的場景,小小的一方墓地旁,畫裏的她變成了一只通體雪白的綿羊,守在墓地邊。
“當心臺階。”
盛繁扶著他上去,聽他訴說往事的同時,神情卻凜了些,不滿道:“所以,你給他們都畫過,為什麽我沒有?”
“……”
季星潞茫然,眨了眨眼:“誰說你沒有?”
他想了一會兒,還是不打算說出口。有時盛繁有事會瞞著他,他也要瞞一下盛繁才算扯平。
“我才不告訴你,你自己去猜吧!”
盛繁尋思了半天,最後只能猜到一個可能性:難道季星潞知道“S”是他了?
不,應該也不可能。他沒有這樣的智商。
那沒事了。
在母親的墓前,季星潞竟然沒有掉眼淚,他只是蹲在旁邊,像聊天一般,和她說了許多悄悄話。
說完以後,不帶留戀,轉身剛好牽住盛繁的手,對他說:“我們回家。”
盛繁呆住,回握住他的手,邊走邊問他:“就這麽回去了?”
季星潞點點頭:“嗯。”
“你看起來一點也不傷心。”
“我為什麽會傷心呢?”
青年反倒奇怪,轉過頭,一字一句道,“是你教我的。不要為了已經發生的事傷神,也不要擔心未來可能的麻煩……”
“抓住當下就好了。”
盛繁又問:“要是你的眼睛也好不了,那該怎麽辦?”
季星潞頓了下,將他的手牽得更緊。
“不知道……反正會有你照顧我,這也是你答應我的,是不是?你敢反悔的話,你就完蛋了。”
毫無殺傷力的狠話。
盛繁無奈,護著他的腦袋送他上車,戳他臉蛋肉。
“你真是來討債的。”
這片墓園在遠郊地帶,離他們的新家不遠。季星潞悶了大半個月,難得出來透透風,提議走路回去。
夕陽西下,灑滿餘暉、蜿蜒而行的公路上,兩人肩並肩往回走。影子一高一矮,都拉得長長的。
季星潞一邊走,一邊開始思考:“明天早上要吃什麽呢……”
盛繁笑他:“不是說好了,不擔心未來要發生的事嗎?”
“你懂什麽呢?民以食為天,我這叫未雨綢繆!”
“好了,給你煮面怎麽樣?”
“我不要吃面啦,吃得快吐了。”
“那做蛋包飯?”
“這個也吃膩了。”
“那吃飯包蛋?”
“盛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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