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八章

關燈
第二十八章

夏夜的微風本該是涼爽的,可今晚林間的風卻像帶著火星,掠過皮膚時生疼。

朧隱匿在茂密的樹影裏,鬥笠下的半張臉陷在濃重的陰影中。

他習慣性地壓低呼吸,目光穿透那些搖曳的枝葉,註視著山下那間沒入黑暗中的村塾。

這種守望,他已經做了很多年。

其實他一直記得第一次見到那個男人的樣子。

在那場毀掉他容身之處的血雨中,他的意識早已模糊,只記得胸口被豁開的劇痛。

那個溫潤如玉的男人割開了自己的手腕,將那些帶著禁忌力量的鮮血,一滴一滴地撒在他的傷口上。

那是松陽給他的命。

從那以後,他成了松陽身後甩不掉的小尾巴。在那段暗無天日的日子裏,他固執地追逐著那個背影。

即便松陽無數次溫柔地推開他,告訴他應該離開這裏去過正常人的生活,他還是像著了魔一樣,偷偷學習那些松陽不願教他的殺人技巧。

他想得很簡單,既然命是老師給的,那這雙手就該為老師清理掉所有的泥濘。

他曾以為自己真的觸碰到了那個夢。

松陽叛逃天照院那天,朧追了上去。他發現松陽坐在樹上等他,笑著對他說,不做到這種程度是沒法把自己引出來的,還說是自己讓他下定了決心叛離。

朧當時情緒很覆雜,他很擔心老師會被追殺,也很開心老師沒有拋下他,並且把他也納入了那個松下村塾的夢想裏。

那一刻,朧在黑暗裏第一次感到了期待的重量。

可是,為了掐斷那些追兵,他在那個深夜親手葬送了這份期待。

他把自己當成誘餌,拉下陷阱的那一刻,他聽到了巨石崩落的轟鳴聲,也聽到了松陽絕望的呼喊。

他在黑暗的石堆下,感受著骨頭碎裂的劇痛,心裏卻是一片如釋重負的安寧。他以為只要松陽以為他死了,那個男人就能帶著自由的教師夢,徹底離開這個地獄。

他活了下來,卻回到了奈落。

他在地獄最深處磨煉著暗殺術,把自己徹底變成了那男人的影子。

為了加固自己在組織裏的地位,為了能更好地操縱這股力量讓它們避開老師,他不惜違背松陽的教導,讓自己的雙手沾滿鮮血。

他在黑暗中殺戮,他在權力中周旋,他一直以為只要能守護那個人,守護那份志向,付出什麽代價都無所謂。

直到那天,他再次偷偷溜去村塾。

他看到松陽和那幾個弟子的相處,看著陽光灑在他們身上,看著松陽露出那種他從未獨占過的平和。

那一刻,他原本堅不可摧的內心突然裂開了一道縫隙。

那種積壓多年的酸澀與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交織在一起,在他的胸腔裏反覆攪動。

那些曾經讓他覺得值得的犧牲,在那幅溫暖的畫面面前,開始變得扭曲且模糊。

當朧抵達村塾院子時,撲面而來的熱浪讓他幾乎睜不開眼。

他從未想過,局勢崩壞得如此之快。

他拼命周旋了這麽久,終究沒能算過那些勢力的貪婪,抑或是……沒能算過自己那一瞬間產生的陰暗念頭。

他看到松陽站在那群烏鴉中間,那柄曾經被他視為神明之物的劍,此刻正孤零零地躺在泥地上。

松陽沒有反抗,只是平靜地平舉起雙手,任由那些粗礪的繩索勒進皮膚。

“放開……混蛋……放開老師!”

銀時的嘶吼聲像是從碎裂的喉嚨裏擠出來的。那個銀發小鬼正跪在泥地裏,被幾柄冰冷的禪杖死死壓著,額頭的鮮血混著泥水糊了一臉。

朧停在不遠處,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魂魄。

他守護了這麽多年的心,在這一刻徹底變了樣。

絕望像毒液一樣在血液裏游走。

他看著松陽對著銀時伸出的小拇指,看著那個男人臉上如初的溫潤笑容。

那是他曾擁有的約定,現在卻成了別人活下去的支柱。

他感到了從未有過的空洞。那種感覺比當年在石堆下骨頭碎裂還要疼。

他看著火舌一點點吞噬掉廊柱,那是他曾在深夜凝視過的、屬於松陽的安身之所。

現在,那個夢碎了。

一種極其覆雜的情緒在胸腔裏橫沖直撞。

他嫉妒這些孩子能讓松陽露出那種舍棄一切也要保護的溫柔,更痛恨自己即便身處此地,也只能以烏鴉的身份出現。

他甚至分不清,此時他眼底的冷意是因為這個夢的毀滅,還是因為自己再也回不去那個夢。

他看到高杉和桂目眥欲裂地沖過來,看到他們那副自殺式的沖勁。

“夠了……別再過來了……”朧在心裏無聲地吶喊。

他的身形如同鬼魅般掠過火場。他的手心還在發燙,動作卻冷得像冰。

第一掌劈在高杉的後頸,第二掌落在桂的肩頭。

看著這兩個師弟軟綿綿地倒在漫天飛舞的灰燼中,朧的指尖顫抖得幾乎抓不住禪杖。

他把他們擊暈,是最後的一丁點、屬於師兄的笨拙守護。

如果註定要有人承載這份黑暗,那就讓他一個人繼續待在地獄裏就夠了。

“這種程度,就到此為止吧。”

朧緩緩擡頭,隔著跳動的火舌,最後一次看向松陽。

那是他一生都在追隨的光,此刻正一點點沒入深濃的夜色。囚籠的鐵門發出刺耳的撞擊聲,每一聲都像是在敲擊他的骨頭。

大火吞噬了松下村塾的最後一塊木梁。

朧站在焦黑的廢墟旁,壓低了鬥笠。月光照在他的身上,卻透不進那層厚重的黑色僧衣。

他再一次把自己留在了黑暗裏,看著那三個師弟在灰燼中沈睡。

他守住了他們的命,卻再也守不住那個夏天的笑容。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