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缺失的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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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缺失的視角
下午五點,一位名叫王光榮的律師,離開了市局。
下午六點半,他開著一輛奧迪,出現在了帝豪莊園前院那條路上,由此進入了蟄伏在此地的連潮等人的視野。
下午七點半,王光榮開著車離開莊園,經由原路離開,繼而被數輛警車攔住。
王光榮將汽車掛到N檔,順勢拉上手剎。
他看向警方的表情呈現出了恰到好處的憤怒。
確保行車記錄儀開啟後,他將記錄儀的鏡頭轉了個圈,對準了駕駛座車窗外連潮的臉,緊接著用清晰、沈穩的語調開口:
“我是律師王光榮,現位於帝豪莊園外的公共道路。
“淮市刑偵大隊連潮警官在無任何合法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僅憑主觀臆測,非法攔截並搜查我的車輛及私人行李,程序嚴重違法,涉嫌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
王光榮的語氣愈發嚴厲:“我會立刻向淮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提起正式控告。
“連潮警官,你因為無法從我的當事人口中獲得口供,轉而針對辯護律師進行恐嚇與騷擾,此舉已涉嫌妨礙辯護權。我將保留一切追究你法律責任的權利——”
王光榮這番話,不免讓旁邊的郭安全、胡大慶等人面露擔憂。
律師還真不好對付。
連潮倒是面色不改,只舉手做了個噤聲的手勢。
他只用一句話,就打住了王光榮的話頭:“王律,我說過要搜你的車了嗎?只是示意你停車,應當也構不成騷擾與恐嚇?”
王光榮:“……”
連潮面如刀刻,眼沈如水。
目光瞥過汽車後座上的一個行李箱,他不疾不徐道:“王律,我們讓你停車,只是想向你簡單了解一些情況。並不涉及刑事搜查。
“簡單來說,我們在偵查夏可欣被殺案中,已明確告知你的當事人張澤宇,本案涉及一樣關鍵物證,需要其主動提交以備核查。
“我們註意到,你在會見當事人後,第一時間來到了他這處鮮為人知的住所,並攜帶一個行李箱離開。基於基本的工作邏輯,我們有理由向你核實:你是否受當事人委托,接觸或取走了那樣物證?”
略作停頓,連潮沈眸審視般地打量王光榮半晌,再道:“王律喜歡談法條?那我們就來談談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因此,我們現依法向你履行兩個程序:第一,是向你調取可能在你處的涉案證據;第二,是請你作為知情人,履行作證義務,說明該證據的情況。
“現在,基於上述法律義務,我們給你兩個選擇:
“第一,你主動打開行李箱,配合我們完成目視檢查。
“第二,如果你拒絕配合,我們將基於你異常的行為、以及你與案件的關鍵關聯,依法向你開具《調取證據通知書》,並據此對該行李箱進行強制扣押。之後,我們將依法申請手續,在第三方見證下開箱檢查。
“王律,我陳述得夠清楚嗎?
“我再重申一次,這不是搜查,而是依法調取證據。”
連潮氣勢強勁,且有理有據,打得作為律師的王光榮猝不及防,且似乎毫無還手之力。
郭安全和胡大慶當即對視一眼,再笑著看向連潮,雙雙眼神裏流露出的都是真情實感的佩服。
就連副隊長王永昌也有些被震住了。
大半年過去,到這一刻,他似乎才總算接受了自己比不過連潮這個年輕空降兵的事實。
他設想了下,換做自己,該如何和律師展開唇槍舌戰?他好像還真沒辦法。
甚至他連這種“引蛇出洞”的局都不會設。
王光榮敗下陣來,只得打開了行李箱。
可情況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裏面除了換洗衣服和日常洗護用品外,什麽都沒有。
他根本沒有攜帶潛水服。
除了行李箱,王光榮還打開了後備廂,讓警方進行了仔仔細細的“目視檢查”。
末了,他坐回駕駛座,朝連潮擠出一個頗為得意的笑:“我的當事人會在市局受24小時的折磨。出來後他需要好好休息。回這邊太遠了,他覺得就近住酒店比較好,我就來給他拿點日常用品而已。
“連警官,這下可以放我走了吧?”
伴隨著夕陽的沈沒,深色的奧迪車消失在了通往山腳道路的拐角處。
連潮沈默地註視著這一幕。
他意識到一定有什麽地方不對勁。
一旁,郭安全走過來,瞥一眼連潮的表情後,小心翼翼地開口:“連隊,那什麽,咱們這邊——”
沈默了一會兒,連潮收回視線,回頭望了一眼這棟非常華麗的、卻置身於一片荒涼之中的大莊園,果斷道:“撤掉所有布控,下山吧。該回家的回家,值班人員跟我回市局,下一步行動,隨時聽我指示。”
“直接撤掉布控嗎?”郭安全顯然有些驚訝,“可是……可是萬一還有人過來……”
連潮沈聲道:“直接撤掉就可以。不會再有人來了。我們被人擺了一道。”
王光榮來取換洗衣物的理由其實是非常合理的。
可連潮無法忽視他臨走前控制不住露出的得意微笑。
另外,他這個時候出現在這裏……時機未免太巧了。
總感覺被人算計了。
可這個人會是誰?
他怎麽會掌握那麽多消息?
只能說因為他跟張澤宇有過深入接觸才對。
那麽,這是什麽時候發生的事?
難道是警方只找到了吳浩,張澤宇卻處於“失聯”狀態的那幾個小時?
是不是那個時候他們就已經處理掉了潛水服?
這個人,又跟張澤宇是一種怎樣的關系?
回到市局後,連潮安排下去的第一個任務,是進一步排查張澤宇的關系網。
張澤宇現在似乎有了個幫手。
這個幫手在他被警方找上前,就處理掉了那件潛水服。這樣才能確保張澤宇會在24小時後,安然無恙地從市局出來。
與此同時,這個幫手猜到了警方的計策,故意讓律師上山取了趟行李。
此舉應該有戲弄、挑釁警方的意味。
務必要把這個幫手找出來才行!
宋隱聽說這件事後,有著與連潮同樣的看法。
區別只是,連潮是局外人的視角,他展開調查時,按照的是常規邏輯——
通過張澤宇的關系網進行逐一排查,以找到他的這個幫手到底是誰。
至於宋隱,關於這個幫手,他第一個想的人,不可避免是Joker。
宋隱很早就懷疑,張澤宇殺人的時候,也許看到了、或者聽到了什麽。
那個時候Joker應該和韋一山同時在甲板上。
這種情況下,Joker很可能會殺張澤宇滅口。
然而現在張澤宇並沒有被滅口。
那麽,有沒有一種可能,Joker確實先找到了張澤宇,只不過他沒有殺張澤宇,而是故意又放走了他?
這也許就是真相。
畢竟張澤宇在審訊室表現出的樣子太過淡定了。
這不應該。
按照對他心理畫像的分析,被問到方芷時,被戳穿真實的心理狀態時,他不該表現得這麽平靜。
除非……除非他已經經歷過一次這樣的拷問。
張澤宇如果只是純粹的失蹤,事態會徹底升級,警方憑借“畏罪潛逃”的理由,可以直接通過天網對他進行監控、以封鎖他的行蹤。
所以Joker把張澤宇放了回來,還幫他處理了證據。
只要警方沒有決定性證據,24小時後只能放了他。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方無權開啟更高級的權限,也無法調取到更多的警力,所能做的無非是找幾個偵查員,對張澤宇開展盯梢。
而這種程度的盯梢,Joker完全有辦法讓張澤宇擺脫。
可是,Joker到底想讓張澤宇做什麽?
無論他要做什麽,都必須阻止他!
時間來到晚上11點。
此時此刻,距離張澤宇被帶來市局,已經過了15個小時。還有9個小時,警方就必須暫時放了他。
隔壁審訊室內,張澤宇展現了洞潛愛好者的頑強意志力,樂小冉和蔣民審人審得身心俱疲,然而一無所獲。
皺眉瞥一眼手表,宋隱看向連潮,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張澤宇應該就是真兇,錯不了了。他既然知道夏可欣害死了方芷,這些年來應該一直留意著方芷的動向。
“可是方芷的社交平臺沒有留下他的一點痕跡。我想他是故意隱藏了痕跡。
“明明在意方芷,卻從不評論她,甚至不敢用大號關註她……張澤宇對人對己都很苛刻,人格裏有一份偏執。
“我想,Joker也察覺了這一點。於是他利用了這份偏執,來誘使張澤宇為他辦事。
“當然,這只是我的直覺。你之前的思路是對的,張澤宇的關系網要繼續展開排查,以查看他是否存在別的幫手。不過……
“不過如果我的直覺是對的,有必要搞清楚Joker到底想利用張澤宇做什麽。
“韋一山和死者夏可欣真正的關系,夏可欣和方芷是不是在古博物館認識的,方芷這種人,本不該花高價去紋身,可她偏偏去了……搞清楚這些問題,也許就能搞清楚Joker的目的。
“我要盡快查清楚這些事。
“最好是在9個小時之內。”
話到這裏,宋隱不由重重皺了眉。
他再看向連潮道:“時間實在太趕了。Joker特意安排王光榮去了一趟帝豪莊園,故意讓他被警方攔截……此舉也許有挑釁警方的意味在,但根本原因在於拖延時間。
“試想,如果律師去得太早,我們也許就會更早察覺到他的布局,那樣我們的調查時間會更充裕一些……
“主要是現在是晚上了,很多地方已經下班,調整取證上存在難度。如果白天我們就能察覺到這個問題,無疑將——”
觀察室內,連潮的眉眼變得頗為凝重。
冷白色的燈光打上他輪廓分明的側臉,聽完宋隱的話,他的下頜線不易察覺地繃緊了些許。
此刻連潮內心的感受微妙而又覆雜。
他欣賞宋隱的敏銳,以及那精準強大、直切要害的判斷力,可與此同時,他也再一次意識到……宋隱對那個Joker的了解,實在是太深了。
時間無法倒流,歷史不可重來。
他們之間的過往,終歸是自己無法企及的。
心臟的那根刺蠢蠢欲動。
連潮想到了宋隱從游艇回來時身上的那些痕跡。
獨占欲來得突兀卻洶湧,讓他喉頭發緊。
“連隊,怎麽了?”宋隱開口問他。
連潮強行壓下不合時宜的私人情緒。
緊接著這種情緒似乎被他轉化為了更深的、對Joker行事手段的警惕。
瞥一眼隔壁審訊室裏雕塑般不動不說話的張澤宇,連潮再看向宋隱:“沒什麽。我只是在想,如果真是這樣,Joker為什麽不幹脆讓律師晚點去?既然要拖延時間,拖延到24小時以後,張澤宇被放之後,豈不是更好?”
Joker之所以安排律師在那個時間點去,自有一番緣由。
關於潛水服是什麽時候被拿走的,警方應該會自然而然地認為,這件事發生在張澤宇被帶走之前。
畢竟沒有人會想到他們事務繁忙,將時間卡得很緊,也沒有人會想到飛鴻會在莊園多逗留那麽些時候。
但也許終有一日,他們會盤到這個邏輯:有沒有可能律師的出現只是個幌子。
他的出現是為了掩蓋一件事——
恰恰就在他到來的片刻之前,有人拿走了衣服?
可這個人為什麽能來得這麽巧?
為什麽很可能在張澤宇被審問、還在見律師的階段,這個人就未蔔先知地做了這件事?
這個人多半是警方內部的知情人員才對。
另外,為什麽一番問詢下來,發現連潮偏偏在那個時間段,獨自離開隊伍去接了個電話?
為什麽恰恰在他“接電話”的期間,有兩位刑警都聲稱,他來到了莊園後面的位置,並要求獨自守在這裏?
——連潮真的去接電話了嗎?
——該不會,潛水服其實是他處理掉的?
也對。如果他有問題,很多事情就能說通了。
他已經處理掉了潛水服,又特意叫王光榮過來一趟,就是為了和他演一場對峙的戲,以洗清自己的嫌疑。
這是Joker埋下的一步關於“嫁禍”的棋。
這步棋,他還不能確定以後會不會用上。
但無論如何,他得先把伏筆埋下。
連潮這樣級別的警察,不會一直守在帝豪莊園。
他第一次去莊園,主要是去檢查、指導隊伍埋伏的位置合不合適的,律師如果一直不出現,他不會一直留在那邊守株待兔,他還得回市局住持大局。
要是連潮離開莊園的很長一段時間後,王光榮律師才出現,他這個幌子將不具備太大的意義,“連潮有問題”,這個猜想也不會那麽容易被挖掘出來。
由此,為了將伏筆埋得成功一些,Joker不能讓律師來得太晚。
不早不晚,他必須出現得恰到好處,和連潮位於莊園的時間,處在同一個大的時間段才行——
最好是連潮剛接完電話回到隊伍,律師就出現了。
宋隱沒有上帝視角。
他只能認為潛水衣是早就被處理掉了。
他絕對想象不到,今天Joker去過一趟帝豪莊園,離同胞兄弟連潮最近的時候,也許彼此間的距離不超過百米。
因此宋隱思忖無果後,搖了搖頭:“我暫時想不到。”
深深看他一眼,連潮終究伸手揉了揉他的頭:“沒關系。這條線,我和你一起查。你想從哪裏開始?”
宋隱果斷道:“從最後接診了方芷,並宣稱她死於感染的那家醫院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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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點,一位名叫王光榮的律師,離開了市局。
下午六點半,他開著一輛奧迪,出現在了帝豪莊園前院那條路上,由此進入了蟄伏在此地的連潮等人的視野。
下午七點半,王光榮開著車離開莊園,經由原路離開,繼而被數輛警車攔住。
王光榮將汽車掛到N檔,順勢拉上手剎。
他看向警方的表情呈現出了恰到好處的憤怒。
確保行車記錄儀開啟後,他將記錄儀的鏡頭轉了個圈,對準了駕駛座車窗外連潮的臉,緊接著用清晰、沈穩的語調開口:
“我是律師王光榮,現位於帝豪莊園外的公共道路。
“淮市刑偵大隊連潮警官在無任何合法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僅憑主觀臆測,非法攔截並搜查我的車輛及私人行李,程序嚴重違法,涉嫌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
王光榮的語氣愈發嚴厲:“我會立刻向淮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督察支隊提起正式控告。
“連潮警官,你因為無法從我的當事人口中獲得口供,轉而針對辯護律師進行恐嚇與騷擾,此舉已涉嫌妨礙辯護權。我將保留一切追究你法律責任的權利——”
王光榮這番話,不免讓旁邊的郭安全、胡大慶等人面露擔憂。
律師還真不好對付。
連潮倒是面色不改,只舉手做了個噤聲的手勢。
他只用一句話,就打住了王光榮的話頭:“王律,我說過要搜你的車了嗎?只是示意你停車,應當也構不成騷擾與恐嚇?”
王光榮:“……”
連潮面如刀刻,眼沈如水。
目光瞥過汽車後座上的一個行李箱,他不疾不徐道:“王律,我們讓你停車,只是想向你簡單了解一些情況。並不涉及刑事搜查。
“簡單來說,我們在偵查夏可欣被殺案中,已明確告知你的當事人張澤宇,本案涉及一樣關鍵物證,需要其主動提交以備核查。
“我們註意到,你在會見當事人後,第一時間來到了他這處鮮為人知的住所,並攜帶一個行李箱離開。基於基本的工作邏輯,我們有理由向你核實:你是否受當事人委托,接觸或取走了那樣物證?”
略作停頓,連潮沈眸審視般地打量王光榮半晌,再道:“王律喜歡談法條?那我們就來談談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因此,我們現依法向你履行兩個程序:第一,是向你調取可能在你處的涉案證據;第二,是請你作為知情人,履行作證義務,說明該證據的情況。
“現在,基於上述法律義務,我們給你兩個選擇:
“第一,你主動打開行李箱,配合我們完成目視檢查。
“第二,如果你拒絕配合,我們將基於你異常的行為、以及你與案件的關鍵關聯,依法向你開具《調取證據通知書》,並據此對該行李箱進行強制扣押。之後,我們將依法申請手續,在第三方見證下開箱檢查。
“王律,我陳述得夠清楚嗎?
“我再重申一次,這不是搜查,而是依法調取證據。”
連潮氣勢強勁,且有理有據,打得作為律師的王光榮猝不及防,且似乎毫無還手之力。
郭安全和胡大慶當即對視一眼,再笑著看向連潮,雙雙眼神裏流露出的都是真情實感的佩服。
就連副隊長王永昌也有些被震住了。
大半年過去,到這一刻,他似乎才總算接受了自己比不過連潮這個年輕空降兵的事實。
他設想了下,換做自己,該如何和律師展開唇槍舌戰?他好像還真沒辦法。
甚至他連這種“引蛇出洞”的局都不會設。
王光榮敗下陣來,只得打開了行李箱。
可情況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裏面除了換洗衣服和日常洗護用品外,什麽都沒有。
他根本沒有攜帶潛水服。
除了行李箱,王光榮還打開了後備廂,讓警方進行了仔仔細細的“目視檢查”。
末了,他坐回駕駛座,朝連潮擠出一個頗為得意的笑:“我的當事人會在市局受24小時的折磨。出來後他需要好好休息。回這邊太遠了,他覺得就近住酒店比較好,我就來給他拿點日常用品而已。
“連警官,這下可以放我走了吧?”
伴隨著夕陽的沈沒,深色的奧迪車消失在了通往山腳道路的拐角處。
連潮沈默地註視著這一幕。
他意識到一定有什麽地方不對勁。
一旁,郭安全走過來,瞥一眼連潮的表情後,小心翼翼地開口:“連隊,那什麽,咱們這邊——”
沈默了一會兒,連潮收回視線,回頭望了一眼這棟非常華麗的、卻置身於一片荒涼之中的大莊園,果斷道:“撤掉所有布控,下山吧。該回家的回家,值班人員跟我回市局,下一步行動,隨時聽我指示。”
“直接撤掉布控嗎?”郭安全顯然有些驚訝,“可是……可是萬一還有人過來……”
連潮沈聲道:“直接撤掉就可以。不會再有人來了。我們被人擺了一道。”
王光榮來取換洗衣物的理由其實是非常合理的。
可連潮無法忽視他臨走前控制不住露出的得意微笑。
另外,他這個時候出現在這裏……時機未免太巧了。
總感覺被人算計了。
可這個人會是誰?
他怎麽會掌握那麽多消息?
只能說因為他跟張澤宇有過深入接觸才對。
那麽,這是什麽時候發生的事?
難道是警方只找到了吳浩,張澤宇卻處於“失聯”狀態的那幾個小時?
是不是那個時候他們就已經處理掉了潛水服?
這個人,又跟張澤宇是一種怎樣的關系?
回到市局後,連潮安排下去的第一個任務,是進一步排查張澤宇的關系網。
張澤宇現在似乎有了個幫手。
這個幫手在他被警方找上前,就處理掉了那件潛水服。這樣才能確保張澤宇會在24小時後,安然無恙地從市局出來。
與此同時,這個幫手猜到了警方的計策,故意讓律師上山取了趟行李。
此舉應該有戲弄、挑釁警方的意味。
務必要把這個幫手找出來才行!
宋隱聽說這件事後,有著與連潮同樣的看法。
區別只是,連潮是局外人的視角,他展開調查時,按照的是常規邏輯——
通過張澤宇的關系網進行逐一排查,以找到他的這個幫手到底是誰。
至於宋隱,關於這個幫手,他第一個想的人,不可避免是Joker。
宋隱很早就懷疑,張澤宇殺人的時候,也許看到了、或者聽到了什麽。
那個時候Joker應該和韋一山同時在甲板上。
這種情況下,Joker很可能會殺張澤宇滅口。
然而現在張澤宇並沒有被滅口。
那麽,有沒有一種可能,Joker確實先找到了張澤宇,只不過他沒有殺張澤宇,而是故意又放走了他?
這也許就是真相。
畢竟張澤宇在審訊室表現出的樣子太過淡定了。
這不應該。
按照對他心理畫像的分析,被問到方芷時,被戳穿真實的心理狀態時,他不該表現得這麽平靜。
除非……除非他已經經歷過一次這樣的拷問。
張澤宇如果只是純粹的失蹤,事態會徹底升級,警方憑借“畏罪潛逃”的理由,可以直接通過天網對他進行監控、以封鎖他的行蹤。
所以Joker把張澤宇放了回來,還幫他處理了證據。
只要警方沒有決定性證據,24小時後只能放了他。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方無權開啟更高級的權限,也無法調取到更多的警力,所能做的無非是找幾個偵查員,對張澤宇開展盯梢。
而這種程度的盯梢,Joker完全有辦法讓張澤宇擺脫。
可是,Joker到底想讓張澤宇做什麽?
無論他要做什麽,都必須阻止他!
時間來到晚上11點。
此時此刻,距離張澤宇被帶來市局,已經過了15個小時。還有9個小時,警方就必須暫時放了他。
隔壁審訊室內,張澤宇展現了洞潛愛好者的頑強意志力,樂小冉和蔣民審人審得身心俱疲,然而一無所獲。
皺眉瞥一眼手表,宋隱看向連潮,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他:“張澤宇應該就是真兇,錯不了了。他既然知道夏可欣害死了方芷,這些年來應該一直留意著方芷的動向。
“可是方芷的社交平臺沒有留下他的一點痕跡。我想他是故意隱藏了痕跡。
“明明在意方芷,卻從不評論她,甚至不敢用大號關註她……張澤宇對人對己都很苛刻,人格裏有一份偏執。
“我想,Joker也察覺了這一點。於是他利用了這份偏執,來誘使張澤宇為他辦事。
“當然,這只是我的直覺。你之前的思路是對的,張澤宇的關系網要繼續展開排查,以查看他是否存在別的幫手。不過……
“不過如果我的直覺是對的,有必要搞清楚Joker到底想利用張澤宇做什麽。
“韋一山和死者夏可欣真正的關系,夏可欣和方芷是不是在古博物館認識的,方芷這種人,本不該花高價去紋身,可她偏偏去了……搞清楚這些問題,也許就能搞清楚Joker的目的。
“我要盡快查清楚這些事。
“最好是在9個小時之內。”
話到這裏,宋隱不由重重皺了眉。
他再看向連潮道:“時間實在太趕了。Joker特意安排王光榮去了一趟帝豪莊園,故意讓他被警方攔截……此舉也許有挑釁警方的意味在,但根本原因在於拖延時間。
“試想,如果律師去得太早,我們也許就會更早察覺到他的布局,那樣我們的調查時間會更充裕一些……
“主要是現在是晚上了,很多地方已經下班,調整取證上存在難度。如果白天我們就能察覺到這個問題,無疑將——”
觀察室內,連潮的眉眼變得頗為凝重。
冷白色的燈光打上他輪廓分明的側臉,聽完宋隱的話,他的下頜線不易察覺地繃緊了些許。
此刻連潮內心的感受微妙而又覆雜。
他欣賞宋隱的敏銳,以及那精準強大、直切要害的判斷力,可與此同時,他也再一次意識到……宋隱對那個Joker的了解,實在是太深了。
時間無法倒流,歷史不可重來。
他們之間的過往,終歸是自己無法企及的。
心臟的那根刺蠢蠢欲動。
連潮想到了宋隱從游艇回來時身上的那些痕跡。
獨占欲來得突兀卻洶湧,讓他喉頭發緊。
“連隊,怎麽了?”宋隱開口問他。
連潮強行壓下不合時宜的私人情緒。
緊接著這種情緒似乎被他轉化為了更深的、對Joker行事手段的警惕。
瞥一眼隔壁審訊室裏雕塑般不動不說話的張澤宇,連潮再看向宋隱:“沒什麽。我只是在想,如果真是這樣,Joker為什麽不幹脆讓律師晚點去?既然要拖延時間,拖延到24小時以後,張澤宇被放之後,豈不是更好?”
Joker之所以安排律師在那個時間點去,自有一番緣由。
關於潛水服是什麽時候被拿走的,警方應該會自然而然地認為,這件事發生在張澤宇被帶走之前。
畢竟沒有人會想到他們事務繁忙,將時間卡得很緊,也沒有人會想到飛鴻會在莊園多逗留那麽些時候。
但也許終有一日,他們會盤到這個邏輯:有沒有可能律師的出現只是個幌子。
他的出現是為了掩蓋一件事——
恰恰就在他到來的片刻之前,有人拿走了衣服?
可這個人為什麽能來得這麽巧?
為什麽很可能在張澤宇被審問、還在見律師的階段,這個人就未蔔先知地做了這件事?
這個人多半是警方內部的知情人員才對。
另外,為什麽一番問詢下來,發現連潮偏偏在那個時間段,獨自離開隊伍去接了個電話?
為什麽恰恰在他“接電話”的期間,有兩位刑警都聲稱,他來到了莊園後面的位置,並要求獨自守在這裏?
——連潮真的去接電話了嗎?
——該不會,潛水服其實是他處理掉的?
也對。如果他有問題,很多事情就能說通了。
他已經處理掉了潛水服,又特意叫王光榮過來一趟,就是為了和他演一場對峙的戲,以洗清自己的嫌疑。
這是Joker埋下的一步關於“嫁禍”的棋。
這步棋,他還不能確定以後會不會用上。
但無論如何,他得先把伏筆埋下。
連潮這樣級別的警察,不會一直守在帝豪莊園。
他第一次去莊園,主要是去檢查、指導隊伍埋伏的位置合不合適的,律師如果一直不出現,他不會一直留在那邊守株待兔,他還得回市局住持大局。
要是連潮離開莊園的很長一段時間後,王光榮律師才出現,他這個幌子將不具備太大的意義,“連潮有問題”,這個猜想也不會那麽容易被挖掘出來。
由此,為了將伏筆埋得成功一些,Joker不能讓律師來得太晚。
不早不晚,他必須出現得恰到好處,和連潮位於莊園的時間,處在同一個大的時間段才行——
最好是連潮剛接完電話回到隊伍,律師就出現了。
宋隱沒有上帝視角。
他只能認為潛水衣是早就被處理掉了。
他絕對想象不到,今天Joker去過一趟帝豪莊園,離同胞兄弟連潮最近的時候,也許彼此間的距離不超過百米。
因此宋隱思忖無果後,搖了搖頭:“我暫時想不到。”
深深看他一眼,連潮終究伸手揉了揉他的頭:“沒關系。這條線,我和你一起查。你想從哪裏開始?”
宋隱果斷道:“從最後接診了方芷,並宣稱她死於感染的那家醫院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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