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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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

弟弟們殺完了,還有妹妹!

景女寧,最好看的那個,十六歲,長得跟朵花似的。

我把她叫來,她跪在我面前,低著頭,渾身發抖。

“擡起頭。”我說。

她慢慢擡起頭,臉上全是淚。

我走過去,站在她面前,伸手,摸了摸她的臉,軟的,熱的,還在抖。

“怕我?”我問,她點頭!

“怕就對了,我是你皇兄,你該怕我。”

那天晚上,我把她留在殿裏,三天。

三天裏,我想怎麽對她就怎麽對她,她不敢哭,不敢喊,不敢告狀,告狀也沒用,我是皇帝。

三天後,她成了我的人,我把她留在宮裏,留了三年。

三年裏,我想什麽時候去就什麽時候去,她看見我就發抖。

三年後,我把她許給一個六十歲老王爺,出嫁那天,她在轎子裏割了腕,血把嫁衣染透了。

我聽說了,笑了:“我的人,死也得是我的。”

景女安,也好看,比景女寧小一歲。

我占了兩年!

兩年裏,我想怎麽對她就怎麽對她,她比景女寧還乖,從來不哭不喊。

占夠了,我把她丈夫送去送死,丈夫死了,她回宮!我繼續占,占夠了,殺了。

景女樂,十四歲,我看了一眼,笑了,“長得好,留著慢慢玩。”

玩了三年,三年裏,我看著她從十四歲長到十七歲。

看著她從害怕到麻木,從麻木到絕望,看著她的眼睛慢慢變空。

十七歲那年,她“落水”死了。

景女柔,十六歲,落水;景女婉,十四歲,急病;景女靜,十一歲,誤食;景女淑,九歲,摔死;景女嫻,六歲,蒙被。

八個妹妹,七個死在我手裏,最小的那個死的時候才六歲,跟那個弟弟一樣大!

兒子們也沒放過。

大兒子景君承,十七歲那年娶親,新媳婦十六歲,長得不錯,洞房花燭夜,我去了。

“父皇來看看你們。”他跪著謝恩,新媳婦跪著不敢擡頭。

我看了一眼,長得確實不錯。

“你先出去。”他楞了:“父皇?”

我說:“我和兒媳婦說幾句話。”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新媳婦,慢慢站起來,退出去。

我把門關上。

新媳婦跪在地上,渾身發抖,我走過去,站在她面前,“擡起頭。”

她慢慢擡起頭,臉上全是淚。

那天夜裏,她哭了很久,哭到後來,哭不出聲了。

第二天,她“病故”了。

大兒子跪在殿外求見,跪了三天,三天後,他也“病故”了。

七個兒子,七個兒媳,每一個都是一樣的戲碼

每一個都是第二天“病故”,每一個都是三天後“病故”。

有一個兒媳懷孕三個月,我看了一眼她的肚子,“留著吧,生下來再說。”

孩子生下來,是個孫女,我抱著孫女看了一會兒:“等長大再說。”

兒媳當晚就死了,孫女們養大了,我也沒放過。

大孫女養到十四歲,那天我去看她。

她住在偏殿裏,正坐在窗邊繡花,看見我進來,她慌忙站起來,跪下行禮,“皇爺爺。”

我走過去,坐在她旁邊,“過來,讓皇爺爺看看。”

她走過來,站在我面前,我拉著她的手,她低著頭,不敢看我。

我說:“長得像你娘,你娘死得早,我想她了。”

她擡起頭,看了我一眼,眼裏有淚。

那天晚上,她沒回自己房間。

第二天,她被送回來,不會說話了,眼睛是空的。

一個月後,“病故”。

二孫女十三歲,一樣的戲碼。三孫女十五歲,一樣的戲碼。四孫女十二歲,一樣的戲碼。

五孫女三歲。我也去了。三歲的孩子懂什麽?我不管。

那天晚上,孩子沒了。太醫說是急病。沒人敢問。

五個孫女,全死了。

外孫女們也沒放過。

二公主生了個女兒,三歲。我派人去接。“我想外孫女了,接回來住幾天。”

接回來,就再沒送回去。孩子怎麽死的?沒人知道。

三個月後,二公主也死了。“病故”。

三公主生了個女兒,兩歲。一樣的戲碼。接回來,沒送回去。三公主也死了。

五個外孫女。四個死在我手裏。最小的那個還沒出生,母親就死了。一屍兩命。

大臣們也殺了不少。有一個老臣,三朝元老,一輩子清廉。勸我不要殺那麽多人。

我聽了沒殺,可他還勸,勸了十幾次。

我五十歲那年,終於忍不住了。“你是忠臣,我知道,可你太煩了,煩的人,該死。”

他死了,全家抄斬,九族連坐。

殺完之後,我一個人坐著,坐了一夜。第二天,我說:“他是個好人。可他擋我的路。好人擋路,也得死。”

有一個大臣的女兒,長得漂亮。我召進宮。“我看看。”看完,留下。女兒沒出來。臣跪在殿外求見。

跪了三天。三天後,女兒被送出來。已經涼了。大臣當晚“自盡”。

有一個大臣,長得俊。我看了一眼。“留下,我有事問你。”當晚,他沒出宮。

第二天,他被擡出來。不會說話了。三天後,“病故”。

朝臣們怕我怕到骨子裏。上朝的時候,沒人敢擡頭看我。下朝的時候,沒人敢第一個走。

回家的時候,沒人敢睡踏實。因為不知道明天會不會死。

百姓們我也殺。我殺人之前,會先查。

查這個人的過往。查這個人的底細。查這個人這輩子做過什麽。

你一輩子做了一萬件好事,但只要你有過一次——三歲偷瓜、十歲說謊、二十欠錢、三十騙人只要沾過,就得死。

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見一個賣花的姑娘。十六歲,長得水靈。我讓人把她帶進宮。

姑娘的爹娘跪在路邊哭。我看了一眼,“吵死了。”

當天,那對夫婦就沒了。查他們?查了。

男的年輕時偷過鄰居一只雞,女的年輕時罵過婆婆一句,該殺!

姑娘在宮裏待了三天,三天後,被送出來,不會說話了,也沒回家。

去哪了?沒人知道!

有一次,我去城外打獵,路過一個村子,看見一個農婦在田裏幹活。

三十多歲,風韻猶存,我停下來。

“那個,帶回去。”農婦的丈夫撲過來求饒,我一箭射過去。

丈夫死了。查他?查了。

年輕時打過架,把人打傷了,該殺。

農婦被帶走,後來?沒有後來了。

我殺人的邏輯,我自己清楚:“我不是殺人狂,我是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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