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人靠衣裝馬靠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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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靠衣裝馬靠鞍
沈晉躺在床上,電視裏肥皂劇的聲音成了模糊的背景音。他腦袋昏沈,卻翻來覆去睡不著。自從知道前妻有了男友,心裏像堵著什麽。明明離婚多年,楊蘭的感情早與他無關。可她和那個男人站在露臺上的那一幕,總在眼前晃。
也許是因為太突然。又或者,是他親眼看見。
沈墨伊每次去楊蘭那兒小住,回來總會嘰嘰喳喳說一堆事,但從沒提過有什麽“顧叔叔”。沈晉不信楊蘭這些年來一直一個人,他自己身邊也偶爾有人來來去去,只是沒到帶回家的地步。可這次不一樣,她不僅帶那男人回家,還介紹給兒子認識。她是認真的。
他忍不住想象一個畫面:楊蘭、姓顧的、還有沈墨伊,在掛滿橘子樹後的三層小樓裏,歡聲笑語。
沈晉煩躁地抓了把頭發。他明白了自己為什麽這麽悶——楊蘭在往前走,她比他能更快給兒子一個“家”。而他自己,卻一直在原地踏步。
想通了,反而更不是滋味。
他早已習慣沒有伴侶的生活。白天去公司,晚上回家做飯,聽兒子講學校裏的事。假期就和韋佳燁去徒步,或陪沈墨伊逛街。沒人陪,便獨自開車兜風,或回老家看望父母。這樣的生活他很滿足。可在別人眼裏,他只是個“離異帶娃的單身父親”,標簽背後寫滿淒涼。
他向來不在乎別人怎麽看。可現在,連兒子都覺得他“慘”。
沈晉關掉電視,猛地坐起身,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明天天氣:零下三度到六度。他光腳走進衣帽間,認真挑選起明天的衣服。很久沒穿西裝了。他在衣架間翻找,最後拎出一套黑色細條紋西裝,又選了條香檳色領帶。天冷,還得加件外套——就那件灰色羊毛長大衣吧。
他在鏡前比劃了一下。行,就這身。
明天正好要見一位女客戶,收拾利落了,說不定緣分就來了。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再當別人眼裏那個“慘兮兮”的單身爸爸。
第二天沈晉起了個大早。洗澡、刮胡子、整理頭發、打上發蠟,再穿上那身西裝。鏡子裏的人成熟優雅,精神煥發。他滿意地點點頭,心情也跟著亮起來——我哪兒比那個姓顧的差?
人靠衣裝,這話不假。
他拎著大衣走到客廳,何彥冰正在廚房做早飯,回頭看到他,楞了一下。眼前的人是沈晉,卻又不太像沈晉。
“早啊,”沈晉精神地拍拍他的肩,“做早飯?”
“嗯,”何彥冰轉身繼續攪著鍋裏的蔬菜粥,“外賣太油,吃了不舒服。一起吃嗎?”
沈晉彎腰聞了聞,笑起來:“好啊,真香。沈墨伊不在,咱倆總算能安安靜靜吃頓飯了。”
他湊得近,粥的熱氣混進一股薄荷剃須水的味道。何彥冰不動聲色地往旁邊挪了半步。一個 gay 在大清早聞到西裝男身上的香氣,多少有點危險——哪怕這個男人是沈晉,哪怕嘮叨起來沒完沒了。
“我來幫你。”沈晉說著就要挽袖子。
“別,你穿這麽正式還是坐著吧。”何彥冰把粥端上桌,又拿出剝好的白煮蛋,遞過勺子。沈晉接過道謝。何彥冰瞥了他一眼,早知他這身打扮 ,早飯就做西式的了,拿著刀叉的畫面肯定更養眼。
沈晉察覺到他的目光,松了松領結,笑問:“看我穿西裝不習慣嗎?”
“還行,”何彥冰的視線從他眉眼掃到喉結,停在襯衫第一顆紐扣上,“工作需要嗎?”
“嗯,見位重要客戶,所以特意穿得正式了些。”沈晉吹著粥,也打量起何彥冰。他今天還算整齊,頭發紮起來了,新長出的黑發間有幾縷碎發,臉上的釘飾取了,不細看看不出釘眼,身上還是白T恤配牛仔褲,外套估計是椅背上的那件黑色羽絨服。
何彥冰迎上他的視線:“看什麽?”
“你們公司挺自由,我看你一直穿得很隨便,頭發也沒染黑。”
“工作做好就行。坐我對面的上周還染了一頭粉的。”
沈晉笑起來:“說得我都想去參觀了,你們坐一排,辦公室像在放煙花。”
“沒那麽誇張,”何彥冰朝他碗裏擡擡下巴,“快吃,要涼了。”
“好,”沈晉又說,“沒想到第一個給我做早飯的不是我兒子,是你。”
何彥冰沒接話,低頭喝粥。
沈晉臉上的笑淡了:“沈墨伊下個月才回來,你別拘束,想帶朋友來玩也行,提前跟我說一聲。”他頓了頓,又補一句,“普通朋友。”
何彥冰擡頭:“我可以去朋友家,不用帶回來。”
沈晉笑了笑,把白煮蛋掰成兩半,去了蛋黃塞進嘴裏,拍拍手起身:“走了,你慢慢吃。”
“慢走。”
何彥冰收拾完碗筷,披上外套下樓。一個和他差不多高的男人已在樓下等著:金發寸頭,黑夾克,一雙丹鳳眼透著不耐煩。男人見他來了,把煙頭一扔,抱怨道:“你知道今天幾度嗎?我等了半小時,快凍成冰棍了。”
何彥冰把圍巾摘下來遞過去。對方不屑道:“你賤不賤?每天被肉松折磨得死去活來,還戴他織的圍巾?換我早扔了。”
“新買的還沒到,到了就扔。不過……只是條圍巾,我不會再想到他。”
“騙誰呢?扔了。”男人把圍巾揉成一團,大步朝垃圾桶走。
“大金!”何彥冰拉住他,“你想凍死我?”
金夕言真扔了,壞笑著看他:“你敢撿,我這輩子都看不起你。”
何彥冰無奈地瞥了眼垃圾桶,把外套拉鏈拉到頂,手插口袋,悶頭往前走。
金夕言是何彥冰留學時認識的朋友。那時他還和葉松喬在一起,三人偶爾一起玩。金夕言第一次見葉松喬,覺得他白白胖胖的,互留聯系方式時,就給他取了“肉松”的外號。那時何彥冰正熱戀,廚藝突飛猛進,把葉松喬餵胖了二十斤。
金夕言比何彥冰早回國,回來第一年就拿了全球游戲美術設計大賽DW二維組冠軍,職業生涯一路亮綠燈。也是他把何彥冰介紹進現在的這家游戲公司。不過,何彥冰早在他之前就摘得DW的桂冠,還幫不少工作室設定過游戲風格。可後來他突然消失一年,所有計劃都亂了。
金夕言追上來:“你還在想葉松喬,是不是?”
“別老提他。”
“我提怎麽了?你都圍他織的圍巾了。”
“到此為止。”
金夕言“嘖”了一聲,手機響了。他拿起來一看,誇張地“哦——”了一聲,把屏幕亮給何彥冰:“說曹操曹操到。”
何彥冰警覺:“他以前也找過你?”
“嗯,不多,就幾次,都是問關於你的事兒。”
“接,開免提。”
金夕言找了個安靜的巷子,按下免提。葉松喬的聲音傳來,平靜溫和:“大金?”
“誒!是我,好久不見啊松喬。”
“打擾了。何彥冰聯系過你嗎?”
金夕言看了眼何彥冰:“沒啊,怎麽了?”
“他換號了,我聯系不上。他從家出來去了A市,真沒找過你?”
“真沒有,我發誓!”
葉松喬深吸一口氣,聲音開始發顫:“別騙我。”
“我、我……”金夕言裝作為難的樣子,朝何彥冰眨眨眼,“我也在找他,畢竟是我哥兒們。等我這個月忙完,下個月去他老家看看。唉……誰想到他出櫃之後鬧成這樣……你想他,我也想啊……”
“你去的話叫上我,我們一起。”
“好嘞,沒問題。掛了哈。”
“等等!”葉松喬急聲道,“如果他聯系你,告訴他我會一直等他。我……我對他的愛沒少半分……”
“好……”
金夕言聽得直揉耳朵。葉松喬的聲音是公認的好聽,質感十足,做起聲優也綽綽有餘。這麽好聽的聲音說起悲傷的情話,殺傷力極強。
電話掛斷,金夕言咂咂嘴:“確實,要是有人天天用這種聲音給我打電話,我也舍不得扔他織的圍巾。”
何彥冰揉著額角。葉松喬的聲音讓他一陣暈眩,以前他多喜歡啊,現在卻像詛咒。
金夕言見他拿出藥來吃,一把搶過去:“你怎麽還在吃?沒病都吃出病了。別怪我說話難聽,找個心理醫生看看,不是讓你把彎的看成直的,是治心病。你爸找的那是什麽……”
“快遲到了,”何彥冰嚼著藥片,苦得皺眉,卻像嚼糖豆似的,“走吧。”說完把藥瓶搶了回來。
金夕言嘆氣,推了他一把:“要不我也換個手機號?”
“你又不是他男朋友,換什麽換?”
“那……要不我去追他,幫你看看他婚後過得有多慘,為什麽對你念念不忘。”
何彥冰突然停下,佯怒道:“你有完沒完?”
金夕言還在死亡邊緣試探:“那……”他壞笑著勾勾手指,“我追你,看看你分手後有多賤,為什麽對葉松喬念念不忘。”
何彥冰當沒聽見,繼續往前走。
金夕言跟在他旁邊喋喋不休:“好啦~不逗你了。說真的,亂七八糟的藥別吃了。實在難受,今晚下班來我家,我找幾個小美男,咱玩點刺激的。”
“……玩不了那麽大的。”
金夕言大笑:“想歪了吧,我的冰冰大寶貝~”
何彥冰一身雞皮疙瘩,真想把他嘴縫上。不過,他也確實需要這樣一個朋友——口無遮攔,卻沒有惡意,聽他耍貧鬥嘴,心情反而輕松些。
晚上七點,何彥冰準時出現在大金的公寓。沙發上堆滿機車裝備,他橫躺在上面,把玩著藍色頭盔。金夕言說的玩把“刺激的”,原來是去飆車。
“我這身怎麽樣?”金夕言像個健美模特似的擺姿勢。
何彥冰看得直皺眉,第一反應是他從哪兒搞來這條緊身熒光綠皮褲的?他調侃道:“別待會兒見了美男,有反應了藏不住。”
“真那麽醜?”
“你家沒鏡子?”
金夕言低頭看了眼,利索地把皮褲脫了,連毛衣也一起扒了,光溜溜地站在何彥冰面前,又撿起別的皮褲在身上比劃。
何彥冰懶洋洋地瞟了兩眼。肌肉練得不錯,他捏捏自己的胳膊,是該練練了。
“我說,你就沒想換換口味?怎麽老喜歡比你大的,還有點娘們兒兮兮的。”
“我就談過一個,什麽叫‘老喜歡’?”
“哦……我是說,下次試試我這樣的,陽剛的、力量型的。”他又彎起手臂秀了秀肱二頭肌,“練了七八年,不錯吧?”
何彥冰嗤笑:“有本事把內褲脫了。”
金夕言停下動作:“那不行,你答應跟我試試,我才脫。”
“誰做0?”
金夕言貌似沒考慮過這個問題,想了片刻:“互相不行嗎?”
何彥冰的眼神變得古怪,笑得y陰惻惻的。
金夕言被他看得發毛,趕緊穿上保暖衣,選了套正常的機車服穿上,隨手扔給何彥冰一件皮衣:“我的,能穿嗎?晚上冷,皮衣擋風。”
何彥冰套上,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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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晉躺在床上,電視裏肥皂劇的聲音成了模糊的背景音。他腦袋昏沈,卻翻來覆去睡不著。自從知道前妻有了男友,心裏像堵著什麽。明明離婚多年,楊蘭的感情早與他無關。可她和那個男人站在露臺上的那一幕,總在眼前晃。
也許是因為太突然。又或者,是他親眼看見。
沈墨伊每次去楊蘭那兒小住,回來總會嘰嘰喳喳說一堆事,但從沒提過有什麽“顧叔叔”。沈晉不信楊蘭這些年來一直一個人,他自己身邊也偶爾有人來來去去,只是沒到帶回家的地步。可這次不一樣,她不僅帶那男人回家,還介紹給兒子認識。她是認真的。
他忍不住想象一個畫面:楊蘭、姓顧的、還有沈墨伊,在掛滿橘子樹後的三層小樓裏,歡聲笑語。
沈晉煩躁地抓了把頭發。他明白了自己為什麽這麽悶——楊蘭在往前走,她比他能更快給兒子一個“家”。而他自己,卻一直在原地踏步。
想通了,反而更不是滋味。
他早已習慣沒有伴侶的生活。白天去公司,晚上回家做飯,聽兒子講學校裏的事。假期就和韋佳燁去徒步,或陪沈墨伊逛街。沒人陪,便獨自開車兜風,或回老家看望父母。這樣的生活他很滿足。可在別人眼裏,他只是個“離異帶娃的單身父親”,標簽背後寫滿淒涼。
他向來不在乎別人怎麽看。可現在,連兒子都覺得他“慘”。
沈晉關掉電視,猛地坐起身,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明天天氣:零下三度到六度。他光腳走進衣帽間,認真挑選起明天的衣服。很久沒穿西裝了。他在衣架間翻找,最後拎出一套黑色細條紋西裝,又選了條香檳色領帶。天冷,還得加件外套——就那件灰色羊毛長大衣吧。
他在鏡前比劃了一下。行,就這身。
明天正好要見一位女客戶,收拾利落了,說不定緣分就來了。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再當別人眼裏那個“慘兮兮”的單身爸爸。
第二天沈晉起了個大早。洗澡、刮胡子、整理頭發、打上發蠟,再穿上那身西裝。鏡子裏的人成熟優雅,精神煥發。他滿意地點點頭,心情也跟著亮起來——我哪兒比那個姓顧的差?
人靠衣裝,這話不假。
他拎著大衣走到客廳,何彥冰正在廚房做早飯,回頭看到他,楞了一下。眼前的人是沈晉,卻又不太像沈晉。
“早啊,”沈晉精神地拍拍他的肩,“做早飯?”
“嗯,”何彥冰轉身繼續攪著鍋裏的蔬菜粥,“外賣太油,吃了不舒服。一起吃嗎?”
沈晉彎腰聞了聞,笑起來:“好啊,真香。沈墨伊不在,咱倆總算能安安靜靜吃頓飯了。”
他湊得近,粥的熱氣混進一股薄荷剃須水的味道。何彥冰不動聲色地往旁邊挪了半步。一個 gay 在大清早聞到西裝男身上的香氣,多少有點危險——哪怕這個男人是沈晉,哪怕嘮叨起來沒完沒了。
“我來幫你。”沈晉說著就要挽袖子。
“別,你穿這麽正式還是坐著吧。”何彥冰把粥端上桌,又拿出剝好的白煮蛋,遞過勺子。沈晉接過道謝。何彥冰瞥了他一眼,早知他這身打扮 ,早飯就做西式的了,拿著刀叉的畫面肯定更養眼。
沈晉察覺到他的目光,松了松領結,笑問:“看我穿西裝不習慣嗎?”
“還行,”何彥冰的視線從他眉眼掃到喉結,停在襯衫第一顆紐扣上,“工作需要嗎?”
“嗯,見位重要客戶,所以特意穿得正式了些。”沈晉吹著粥,也打量起何彥冰。他今天還算整齊,頭發紮起來了,新長出的黑發間有幾縷碎發,臉上的釘飾取了,不細看看不出釘眼,身上還是白T恤配牛仔褲,外套估計是椅背上的那件黑色羽絨服。
何彥冰迎上他的視線:“看什麽?”
“你們公司挺自由,我看你一直穿得很隨便,頭發也沒染黑。”
“工作做好就行。坐我對面的上周還染了一頭粉的。”
沈晉笑起來:“說得我都想去參觀了,你們坐一排,辦公室像在放煙花。”
“沒那麽誇張,”何彥冰朝他碗裏擡擡下巴,“快吃,要涼了。”
“好,”沈晉又說,“沒想到第一個給我做早飯的不是我兒子,是你。”
何彥冰沒接話,低頭喝粥。
沈晉臉上的笑淡了:“沈墨伊下個月才回來,你別拘束,想帶朋友來玩也行,提前跟我說一聲。”他頓了頓,又補一句,“普通朋友。”
何彥冰擡頭:“我可以去朋友家,不用帶回來。”
沈晉笑了笑,把白煮蛋掰成兩半,去了蛋黃塞進嘴裏,拍拍手起身:“走了,你慢慢吃。”
“慢走。”
何彥冰收拾完碗筷,披上外套下樓。一個和他差不多高的男人已在樓下等著:金發寸頭,黑夾克,一雙丹鳳眼透著不耐煩。男人見他來了,把煙頭一扔,抱怨道:“你知道今天幾度嗎?我等了半小時,快凍成冰棍了。”
何彥冰把圍巾摘下來遞過去。對方不屑道:“你賤不賤?每天被肉松折磨得死去活來,還戴他織的圍巾?換我早扔了。”
“新買的還沒到,到了就扔。不過……只是條圍巾,我不會再想到他。”
“騙誰呢?扔了。”男人把圍巾揉成一團,大步朝垃圾桶走。
“大金!”何彥冰拉住他,“你想凍死我?”
金夕言真扔了,壞笑著看他:“你敢撿,我這輩子都看不起你。”
何彥冰無奈地瞥了眼垃圾桶,把外套拉鏈拉到頂,手插口袋,悶頭往前走。
金夕言是何彥冰留學時認識的朋友。那時他還和葉松喬在一起,三人偶爾一起玩。金夕言第一次見葉松喬,覺得他白白胖胖的,互留聯系方式時,就給他取了“肉松”的外號。那時何彥冰正熱戀,廚藝突飛猛進,把葉松喬餵胖了二十斤。
金夕言比何彥冰早回國,回來第一年就拿了全球游戲美術設計大賽DW二維組冠軍,職業生涯一路亮綠燈。也是他把何彥冰介紹進現在的這家游戲公司。不過,何彥冰早在他之前就摘得DW的桂冠,還幫不少工作室設定過游戲風格。可後來他突然消失一年,所有計劃都亂了。
金夕言追上來:“你還在想葉松喬,是不是?”
“別老提他。”
“我提怎麽了?你都圍他織的圍巾了。”
“到此為止。”
金夕言“嘖”了一聲,手機響了。他拿起來一看,誇張地“哦——”了一聲,把屏幕亮給何彥冰:“說曹操曹操到。”
何彥冰警覺:“他以前也找過你?”
“嗯,不多,就幾次,都是問關於你的事兒。”
“接,開免提。”
金夕言找了個安靜的巷子,按下免提。葉松喬的聲音傳來,平靜溫和:“大金?”
“誒!是我,好久不見啊松喬。”
“打擾了。何彥冰聯系過你嗎?”
金夕言看了眼何彥冰:“沒啊,怎麽了?”
“他換號了,我聯系不上。他從家出來去了A市,真沒找過你?”
“真沒有,我發誓!”
葉松喬深吸一口氣,聲音開始發顫:“別騙我。”
“我、我……”金夕言裝作為難的樣子,朝何彥冰眨眨眼,“我也在找他,畢竟是我哥兒們。等我這個月忙完,下個月去他老家看看。唉……誰想到他出櫃之後鬧成這樣……你想他,我也想啊……”
“你去的話叫上我,我們一起。”
“好嘞,沒問題。掛了哈。”
“等等!”葉松喬急聲道,“如果他聯系你,告訴他我會一直等他。我……我對他的愛沒少半分……”
“好……”
金夕言聽得直揉耳朵。葉松喬的聲音是公認的好聽,質感十足,做起聲優也綽綽有餘。這麽好聽的聲音說起悲傷的情話,殺傷力極強。
電話掛斷,金夕言咂咂嘴:“確實,要是有人天天用這種聲音給我打電話,我也舍不得扔他織的圍巾。”
何彥冰揉著額角。葉松喬的聲音讓他一陣暈眩,以前他多喜歡啊,現在卻像詛咒。
金夕言見他拿出藥來吃,一把搶過去:“你怎麽還在吃?沒病都吃出病了。別怪我說話難聽,找個心理醫生看看,不是讓你把彎的看成直的,是治心病。你爸找的那是什麽……”
“快遲到了,”何彥冰嚼著藥片,苦得皺眉,卻像嚼糖豆似的,“走吧。”說完把藥瓶搶了回來。
金夕言嘆氣,推了他一把:“要不我也換個手機號?”
“你又不是他男朋友,換什麽換?”
“那……要不我去追他,幫你看看他婚後過得有多慘,為什麽對你念念不忘。”
何彥冰突然停下,佯怒道:“你有完沒完?”
金夕言還在死亡邊緣試探:“那……”他壞笑著勾勾手指,“我追你,看看你分手後有多賤,為什麽對葉松喬念念不忘。”
何彥冰當沒聽見,繼續往前走。
金夕言跟在他旁邊喋喋不休:“好啦~不逗你了。說真的,亂七八糟的藥別吃了。實在難受,今晚下班來我家,我找幾個小美男,咱玩點刺激的。”
“……玩不了那麽大的。”
金夕言大笑:“想歪了吧,我的冰冰大寶貝~”
何彥冰一身雞皮疙瘩,真想把他嘴縫上。不過,他也確實需要這樣一個朋友——口無遮攔,卻沒有惡意,聽他耍貧鬥嘴,心情反而輕松些。
晚上七點,何彥冰準時出現在大金的公寓。沙發上堆滿機車裝備,他橫躺在上面,把玩著藍色頭盔。金夕言說的玩把“刺激的”,原來是去飆車。
“我這身怎麽樣?”金夕言像個健美模特似的擺姿勢。
何彥冰看得直皺眉,第一反應是他從哪兒搞來這條緊身熒光綠皮褲的?他調侃道:“別待會兒見了美男,有反應了藏不住。”
“真那麽醜?”
“你家沒鏡子?”
金夕言低頭看了眼,利索地把皮褲脫了,連毛衣也一起扒了,光溜溜地站在何彥冰面前,又撿起別的皮褲在身上比劃。
何彥冰懶洋洋地瞟了兩眼。肌肉練得不錯,他捏捏自己的胳膊,是該練練了。
“我說,你就沒想換換口味?怎麽老喜歡比你大的,還有點娘們兒兮兮的。”
“我就談過一個,什麽叫‘老喜歡’?”
“哦……我是說,下次試試我這樣的,陽剛的、力量型的。”他又彎起手臂秀了秀肱二頭肌,“練了七八年,不錯吧?”
何彥冰嗤笑:“有本事把內褲脫了。”
金夕言停下動作:“那不行,你答應跟我試試,我才脫。”
“誰做0?”
金夕言貌似沒考慮過這個問題,想了片刻:“互相不行嗎?”
何彥冰的眼神變得古怪,笑得y陰惻惻的。
金夕言被他看得發毛,趕緊穿上保暖衣,選了套正常的機車服穿上,隨手扔給何彥冰一件皮衣:“我的,能穿嗎?晚上冷,皮衣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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