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的入與高街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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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的入與高街帝
大年初一的晨光,是裹著糖霜的暖。一夜的煙火氣還沒散盡,空氣裏飄著淡淡的硫磺味和糖果的甜香,臨街的商鋪大多還關著門,只有幾家賣早餐的鋪子早早開了張,蒸籠裏冒出的熱氣氤氳成霧,把玻璃窗熏得一片模糊。
締秋哲是被窗外的歡笑聲吵醒的,睜開眼時,譚淩弒正趴在床邊,手裏拿著個撥浪鼓,一下一下地晃著,鼓面上的紅綢子隨著動作甩來甩去,發出細碎的聲響。看見締秋哲睜眼,譚淩弒立刻晃得更起勁了,眼裏的笑意藏都藏不住:“醒啦?大年初一,不許賴床!今天帶你去逛廟會,聽說有糖畫、面人,還有套圈贏兔子的!”
締秋哲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目光落在譚淩弒身上。
對方今天穿了那件新買的黑色機車夾克,裏面搭著件白色高領毛衣,下身換了條修身款的黑色工裝褲,褲型利落收緊,剛好勾勒出腿型線條,顯得雙腿又細又直,腳上蹬著一雙馬丁靴,頭發沒打發膠,亂糟糟地翹著幾縷,活脫脫像個張揚卻不拖沓的街頭少年。再低頭看看自己,身上是那件淺灰色的連帽羽絨服,蓬松柔軟的面料看著正常又保暖,領口處露出一截白色衛衣的邊,搭配的是一條純黑直筒牛仔褲,褲腿寬窄適中,剛好蓋住白色運動鞋的鞋幫,整體看著簡潔幹凈,卻被那淺灰與純黑的配色、利落的版型,莫名帶出點刻意的街頭感,怎麽看都有點像別口中的“高街帝”。
【你這褲子……選得挺特別。】締秋哲扯了扯自己的褲腳,眼裏閃過一絲無奈。
“帥吧!”譚淩弒立刻原地轉了個圈,夾克的拉鏈蹭得發出聲響,“這叫街頭風,懂不懂?高街潮人標配!你這身看著低調,實際上潮得很!”
締秋哲沒說話,只是掀開被子下床。兩人洗漱完畢,簡單吃了點早餐——是昨晚剩下的餃子,用平底鍋煎得金黃酥脆,咬一口還能爆汁。吃完早餐,譚淩弒拎著個帆布包,拉著締秋哲就往外走,帆布包裏裝著錢包和手機,還有幾包紙巾,是他昨晚特意準備好的。
小區裏到處都是穿著新衣的小孩,手裏拿著鞭炮和煙花,追著跑著,笑聲清脆得像風鈴。譚淩弒拉著締秋哲的手,走在晨光裏,腳步輕快得像要飛起來。他時不時低頭哼兩句新年歌,調子跑了十萬八千裏,卻格外讓人心情愉悅。
廟會離小區不算遠,步行二十分鐘就能到。剛走到路口,就看見黑壓壓的一片人,入口處立著個巨大的拱門,上面寫著“新春廟會”四個大字,旁邊還掛著兩串紅燈籠,風一吹,燈籠晃悠著,喜慶得不像話。
還沒走進廟會,就聽見裏面傳來的各種吆喝聲。賣糖畫的師傅敲著銅鑼,喊著“轉糖畫咯,轉到龍的送大龍”;套圈的攤主舉著個毛絨兔子,嚷嚷著“一塊錢十個圈,套中就歸你”;還有賣糖葫蘆的,舉著個草靶子,上面插滿了紅彤彤的糖葫蘆,看著就讓人嘴饞。
譚淩弒拉著締秋哲擠進去,眼睛都看直了。他先拽著締秋哲跑到糖畫攤前,非要轉個糖畫。轉糖畫的轉盤上畫著各種生肖和圖案,譚淩弒搓了搓手,用力一轉,指針晃晃悠悠地轉了起來,最後停在了“龍”的圖案上。
“哇!龍!”譚淩弒興奮地跳了起來,差點撞到旁邊的人,“我就說我運氣好!”
糖畫師傅笑瞇瞇地拿起勺子,舀起融化的糖稀,手腕輕輕轉動,金色的糖稀在石板上流淌,很快就勾勒出一條栩栩如生的龍。師傅用竹簽一挑,遞給譚淩弒:“小夥子運氣真好,新年行大運!”
譚淩弒接過糖畫,得意地舉到締秋哲面前:“看!大龍!給你吃!”
締秋哲看著那只金燦燦的龍,搖了搖頭。【你自己吃吧。】
“不吃?那我可就吃了啊!”譚淩弒說著,張嘴咬掉了龍的尾巴,甜絲絲的糖稀在嘴裏化開,他瞇著眼睛,一臉滿足。
兩人正逛得開心,身後忽然傳來一聲響亮的吆喝:“譚淩弒!你小子跑這兒來了!”
譚淩弒回頭,就看見他發小拎著個大袋子,裏面裝滿了各種小吃,正快步走過來。發小走到兩人面前,先是上下打量了譚淩弒一番,然後皺著眉,一臉嫌棄地說:“我說你這是什麽衣品啊?大年初一的,穿得跟個混子似的,不過別說,這褲子顯瘦,總算沒太翻車!”
譚淩弒的臉瞬間黑了,伸手就要去拍發小的腦袋:“你懂個屁!這叫高街風,潮人都這麽穿!”
發小靈活地躲開,然後目光落在旁邊的締秋哲身上,眼睛一亮,隨即又皺起眉:“不是吧?締秋哲這身,不會也是你給選的吧?”
締秋哲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淺灰色羽絨服和黑色直筒牛仔褲,沒說話。
“你看看你看看!”發小指著締秋哲,一臉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好好一個清冷帥哥,被你打扮成了高街帝!淺灰配黑褲,看著正常吧,偏偏版型帶點街頭感,也就締秋哲顏值高,換個人穿,妥妥的災難現場!”
“你胡說八道什麽!”譚淩弒徹底炸毛了,擼起袖子就要沖上去揍人,“我選的衣服怎麽了?不好看嗎?締秋哲穿這身多帥!比你那花裏胡哨的強一百倍!”
發小一邊躲一邊笑:“別打別打!我說的是實話!你自己審美不行,還不讓人說!”
兩人追著打鬧起來,譚淩弒仗著腿長,一把揪住了發小的後領,擡手就往他背上拍了兩下,力道不大,卻帶著滿滿的威脅:“再敢胡說,我把你扔到套圈攤上去,讓攤主套你十圈!”
發小立刻舉手投降:“我錯了我錯了!你選的衣服最好看!締秋哲穿這身帥炸了!行了吧?”
譚淩弒這才松開手,得意地揚了揚下巴:“這還差不多。”
締秋哲站在一旁,看著他們打鬧的樣子,嘴角的笑意越來越深。陽光落在他的淺灰色羽絨服上,泛著柔和的光澤,襯得他眉眼格外溫潤,那身帶著點高街感的穿搭,反而和廟會的熱鬧氛圍莫名契合。
發小揉了揉被拍疼的後背,然後把手裏的袋子遞過來:“諾,給你們帶的小吃,剛買的糖炒栗子和糖葫蘆,還是熱乎的。”
譚淩弒接過袋子,毫不客氣地拿出一串糖葫蘆,塞給締秋哲:“嘗嘗,這家的糖葫蘆不粘牙。”
締秋哲接過糖葫蘆,咬了一口,山楂的酸甜混合著糖衣的酥脆,確實好吃。
三人一起逛廟會,發小是個話癆,一路上嘰嘰喳喳地說著過年的趣事,說他昨天收了多少紅包,說他爸媽催他找對象,說他剛才套圈贏了個毛絨兔子,說著說著,就拐到了譚淩弒的衣品上,結果又被譚淩弒追著打了一頓。
逛到套圈攤前,發小非要拉著兩人玩套圈。譚淩弒買了三十個圈,結果一個都沒套中,氣得他差點把圈都扔了。締秋哲看不下去,接過他手裏的圈,隨手一扔,居然套中了那個最大的毛絨兔子。
“哇!厲害啊!”發小忍不住喊了一聲,“還是締秋哲厲害,你看看你,三十個圈,一個沒中,丟人!”
譚淩弒的臉又黑了,卻還是忍不住湊過去,看著那個毛絨兔子,得意地說:“那是!也不看是誰的人!”
締秋哲的耳根悄悄紅了,沒說話。
太陽漸漸升到了頭頂,廟會裏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熱鬧。發小看了看時間,說他爸媽喊他回家吃午飯,就先告辭了。臨走前,他還不忘沖譚淩弒喊:“記得下次買衣服喊我!別再把締秋哲打扮成高街帝了!”
譚淩弒撿起地上的一個圈,朝他扔了過去,嘴裏嚷嚷著:“滾吧你!”
發小笑著跑遠了,很快就消失在人群裏。
廟會裏依舊人聲鼎沸,糖畫師傅的銅鑼聲,套圈攤主的吆喝聲,還有小孩的歡笑聲,交織在一起,成了新年裏最熱鬧的樂章。
譚淩弒拎著那個毛絨兔子,拉著締秋哲的手,繼續往前逛。他買了一串糖畫,這次是一只兔子,遞給締秋哲;又買了兩罐橘子汽水,拉開拉環,遞一罐給締秋哲。
兩人走在廟會的人流裏,手裏拿著糖畫和汽水,陽光落在他們身上,暖融融的。譚淩弒依舊在嘰嘰喳喳地說著話,說剛才發小多欠揍,說套圈有多好玩,說待會兒要去吃廟會裏的烤腸。
締秋哲安靜地聽著,時不時咬一口糖葫蘆,偶爾低頭扯扯自己的直筒牛仔褲。這身穿搭確實暖和,也確實被譚淩弒穿出了點高街的味道,不過身邊人嘰嘰喳喳的樣子,讓他覺得這身有點“奇怪”的衣服,好像也沒那麽難看。
【今天很開心。】締秋哲在心裏輕輕想。
譚淩弒像是聽到了這句話,側過頭看向他,眼裏的笑意更深了:“開心就好!以後每年大年初一,我都帶你來逛廟會,吃糖畫,套圈,買糖葫蘆!”
締秋哲看著他,點了點頭。
陽光穿過人群,落在他們相握的手上,落在譚淩弒手裏的毛絨兔子上,落在締秋哲手裏的糖葫蘆上,把新年的第一縷暖意,悄悄送進了兩人的心間。
廟會的盡頭,是一片開闊的廣場,廣場上搭著個戲臺,臺上正唱著戲曲,咿咿呀呀的唱腔順著風飄過來,和周圍的熱鬧融為一體。譚淩弒拉著締秋哲找了個長椅坐下,兩人靠在一起,看著臺上的表演,聽著周圍的歡聲笑語,心裏滿滿的,都是幸福的滋味。
偶爾有風吹過,帶來糖炒栗子的香氣,譚淩弒會伸手剝一顆栗子,遞到締秋哲嘴邊;締秋哲會咬下栗子,然後把手裏的糖葫蘆遞到譚淩弒嘴邊。
沒有刷題的煩惱,沒有生活的壓力,只有陽光,微風,和身邊的人。
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大年初一,也會是未來無數個大年初一的開始。
以後的每一個新年,他們都會一起逛廟會,一起吃糖畫,一起看煙火,一起把這間公寓,住成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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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的晨光,是裹著糖霜的暖。一夜的煙火氣還沒散盡,空氣裏飄著淡淡的硫磺味和糖果的甜香,臨街的商鋪大多還關著門,只有幾家賣早餐的鋪子早早開了張,蒸籠裏冒出的熱氣氤氳成霧,把玻璃窗熏得一片模糊。
締秋哲是被窗外的歡笑聲吵醒的,睜開眼時,譚淩弒正趴在床邊,手裏拿著個撥浪鼓,一下一下地晃著,鼓面上的紅綢子隨著動作甩來甩去,發出細碎的聲響。看見締秋哲睜眼,譚淩弒立刻晃得更起勁了,眼裏的笑意藏都藏不住:“醒啦?大年初一,不許賴床!今天帶你去逛廟會,聽說有糖畫、面人,還有套圈贏兔子的!”
締秋哲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目光落在譚淩弒身上。
對方今天穿了那件新買的黑色機車夾克,裏面搭著件白色高領毛衣,下身換了條修身款的黑色工裝褲,褲型利落收緊,剛好勾勒出腿型線條,顯得雙腿又細又直,腳上蹬著一雙馬丁靴,頭發沒打發膠,亂糟糟地翹著幾縷,活脫脫像個張揚卻不拖沓的街頭少年。再低頭看看自己,身上是那件淺灰色的連帽羽絨服,蓬松柔軟的面料看著正常又保暖,領口處露出一截白色衛衣的邊,搭配的是一條純黑直筒牛仔褲,褲腿寬窄適中,剛好蓋住白色運動鞋的鞋幫,整體看著簡潔幹凈,卻被那淺灰與純黑的配色、利落的版型,莫名帶出點刻意的街頭感,怎麽看都有點像別口中的“高街帝”。
【你這褲子……選得挺特別。】締秋哲扯了扯自己的褲腳,眼裏閃過一絲無奈。
“帥吧!”譚淩弒立刻原地轉了個圈,夾克的拉鏈蹭得發出聲響,“這叫街頭風,懂不懂?高街潮人標配!你這身看著低調,實際上潮得很!”
締秋哲沒說話,只是掀開被子下床。兩人洗漱完畢,簡單吃了點早餐——是昨晚剩下的餃子,用平底鍋煎得金黃酥脆,咬一口還能爆汁。吃完早餐,譚淩弒拎著個帆布包,拉著締秋哲就往外走,帆布包裏裝著錢包和手機,還有幾包紙巾,是他昨晚特意準備好的。
小區裏到處都是穿著新衣的小孩,手裏拿著鞭炮和煙花,追著跑著,笑聲清脆得像風鈴。譚淩弒拉著締秋哲的手,走在晨光裏,腳步輕快得像要飛起來。他時不時低頭哼兩句新年歌,調子跑了十萬八千裏,卻格外讓人心情愉悅。
廟會離小區不算遠,步行二十分鐘就能到。剛走到路口,就看見黑壓壓的一片人,入口處立著個巨大的拱門,上面寫著“新春廟會”四個大字,旁邊還掛著兩串紅燈籠,風一吹,燈籠晃悠著,喜慶得不像話。
還沒走進廟會,就聽見裏面傳來的各種吆喝聲。賣糖畫的師傅敲著銅鑼,喊著“轉糖畫咯,轉到龍的送大龍”;套圈的攤主舉著個毛絨兔子,嚷嚷著“一塊錢十個圈,套中就歸你”;還有賣糖葫蘆的,舉著個草靶子,上面插滿了紅彤彤的糖葫蘆,看著就讓人嘴饞。
譚淩弒拉著締秋哲擠進去,眼睛都看直了。他先拽著締秋哲跑到糖畫攤前,非要轉個糖畫。轉糖畫的轉盤上畫著各種生肖和圖案,譚淩弒搓了搓手,用力一轉,指針晃晃悠悠地轉了起來,最後停在了“龍”的圖案上。
“哇!龍!”譚淩弒興奮地跳了起來,差點撞到旁邊的人,“我就說我運氣好!”
糖畫師傅笑瞇瞇地拿起勺子,舀起融化的糖稀,手腕輕輕轉動,金色的糖稀在石板上流淌,很快就勾勒出一條栩栩如生的龍。師傅用竹簽一挑,遞給譚淩弒:“小夥子運氣真好,新年行大運!”
譚淩弒接過糖畫,得意地舉到締秋哲面前:“看!大龍!給你吃!”
締秋哲看著那只金燦燦的龍,搖了搖頭。【你自己吃吧。】
“不吃?那我可就吃了啊!”譚淩弒說著,張嘴咬掉了龍的尾巴,甜絲絲的糖稀在嘴裏化開,他瞇著眼睛,一臉滿足。
兩人正逛得開心,身後忽然傳來一聲響亮的吆喝:“譚淩弒!你小子跑這兒來了!”
譚淩弒回頭,就看見他發小拎著個大袋子,裏面裝滿了各種小吃,正快步走過來。發小走到兩人面前,先是上下打量了譚淩弒一番,然後皺著眉,一臉嫌棄地說:“我說你這是什麽衣品啊?大年初一的,穿得跟個混子似的,不過別說,這褲子顯瘦,總算沒太翻車!”
譚淩弒的臉瞬間黑了,伸手就要去拍發小的腦袋:“你懂個屁!這叫高街風,潮人都這麽穿!”
發小靈活地躲開,然後目光落在旁邊的締秋哲身上,眼睛一亮,隨即又皺起眉:“不是吧?締秋哲這身,不會也是你給選的吧?”
締秋哲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淺灰色羽絨服和黑色直筒牛仔褲,沒說話。
“你看看你看看!”發小指著締秋哲,一臉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好好一個清冷帥哥,被你打扮成了高街帝!淺灰配黑褲,看著正常吧,偏偏版型帶點街頭感,也就締秋哲顏值高,換個人穿,妥妥的災難現場!”
“你胡說八道什麽!”譚淩弒徹底炸毛了,擼起袖子就要沖上去揍人,“我選的衣服怎麽了?不好看嗎?締秋哲穿這身多帥!比你那花裏胡哨的強一百倍!”
發小一邊躲一邊笑:“別打別打!我說的是實話!你自己審美不行,還不讓人說!”
兩人追著打鬧起來,譚淩弒仗著腿長,一把揪住了發小的後領,擡手就往他背上拍了兩下,力道不大,卻帶著滿滿的威脅:“再敢胡說,我把你扔到套圈攤上去,讓攤主套你十圈!”
發小立刻舉手投降:“我錯了我錯了!你選的衣服最好看!締秋哲穿這身帥炸了!行了吧?”
譚淩弒這才松開手,得意地揚了揚下巴:“這還差不多。”
締秋哲站在一旁,看著他們打鬧的樣子,嘴角的笑意越來越深。陽光落在他的淺灰色羽絨服上,泛著柔和的光澤,襯得他眉眼格外溫潤,那身帶著點高街感的穿搭,反而和廟會的熱鬧氛圍莫名契合。
發小揉了揉被拍疼的後背,然後把手裏的袋子遞過來:“諾,給你們帶的小吃,剛買的糖炒栗子和糖葫蘆,還是熱乎的。”
譚淩弒接過袋子,毫不客氣地拿出一串糖葫蘆,塞給締秋哲:“嘗嘗,這家的糖葫蘆不粘牙。”
締秋哲接過糖葫蘆,咬了一口,山楂的酸甜混合著糖衣的酥脆,確實好吃。
三人一起逛廟會,發小是個話癆,一路上嘰嘰喳喳地說著過年的趣事,說他昨天收了多少紅包,說他爸媽催他找對象,說他剛才套圈贏了個毛絨兔子,說著說著,就拐到了譚淩弒的衣品上,結果又被譚淩弒追著打了一頓。
逛到套圈攤前,發小非要拉著兩人玩套圈。譚淩弒買了三十個圈,結果一個都沒套中,氣得他差點把圈都扔了。締秋哲看不下去,接過他手裏的圈,隨手一扔,居然套中了那個最大的毛絨兔子。
“哇!厲害啊!”發小忍不住喊了一聲,“還是締秋哲厲害,你看看你,三十個圈,一個沒中,丟人!”
譚淩弒的臉又黑了,卻還是忍不住湊過去,看著那個毛絨兔子,得意地說:“那是!也不看是誰的人!”
締秋哲的耳根悄悄紅了,沒說話。
太陽漸漸升到了頭頂,廟會裏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熱鬧。發小看了看時間,說他爸媽喊他回家吃午飯,就先告辭了。臨走前,他還不忘沖譚淩弒喊:“記得下次買衣服喊我!別再把締秋哲打扮成高街帝了!”
譚淩弒撿起地上的一個圈,朝他扔了過去,嘴裏嚷嚷著:“滾吧你!”
發小笑著跑遠了,很快就消失在人群裏。
廟會裏依舊人聲鼎沸,糖畫師傅的銅鑼聲,套圈攤主的吆喝聲,還有小孩的歡笑聲,交織在一起,成了新年裏最熱鬧的樂章。
譚淩弒拎著那個毛絨兔子,拉著締秋哲的手,繼續往前逛。他買了一串糖畫,這次是一只兔子,遞給締秋哲;又買了兩罐橘子汽水,拉開拉環,遞一罐給締秋哲。
兩人走在廟會的人流裏,手裏拿著糖畫和汽水,陽光落在他們身上,暖融融的。譚淩弒依舊在嘰嘰喳喳地說著話,說剛才發小多欠揍,說套圈有多好玩,說待會兒要去吃廟會裏的烤腸。
締秋哲安靜地聽著,時不時咬一口糖葫蘆,偶爾低頭扯扯自己的直筒牛仔褲。這身穿搭確實暖和,也確實被譚淩弒穿出了點高街的味道,不過身邊人嘰嘰喳喳的樣子,讓他覺得這身有點“奇怪”的衣服,好像也沒那麽難看。
【今天很開心。】締秋哲在心裏輕輕想。
譚淩弒像是聽到了這句話,側過頭看向他,眼裏的笑意更深了:“開心就好!以後每年大年初一,我都帶你來逛廟會,吃糖畫,套圈,買糖葫蘆!”
締秋哲看著他,點了點頭。
陽光穿過人群,落在他們相握的手上,落在譚淩弒手裏的毛絨兔子上,落在締秋哲手裏的糖葫蘆上,把新年的第一縷暖意,悄悄送進了兩人的心間。
廟會的盡頭,是一片開闊的廣場,廣場上搭著個戲臺,臺上正唱著戲曲,咿咿呀呀的唱腔順著風飄過來,和周圍的熱鬧融為一體。譚淩弒拉著締秋哲找了個長椅坐下,兩人靠在一起,看著臺上的表演,聽著周圍的歡聲笑語,心裏滿滿的,都是幸福的滋味。
偶爾有風吹過,帶來糖炒栗子的香氣,譚淩弒會伸手剝一顆栗子,遞到締秋哲嘴邊;締秋哲會咬下栗子,然後把手裏的糖葫蘆遞到譚淩弒嘴邊。
沒有刷題的煩惱,沒有生活的壓力,只有陽光,微風,和身邊的人。
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大年初一,也會是未來無數個大年初一的開始。
以後的每一個新年,他們都會一起逛廟會,一起吃糖畫,一起看煙火,一起把這間公寓,住成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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