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散步這件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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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散步這件小事
第二天一早,方凱旋在餐廳候著老板。看他走來,她忙起身迎候,老板卻示意她等等。不多時,他帶著一名身量接近的高大外國男性走來。
那人一頭銀發,面容清瘦,十分面熟。方凱旋一眼認出她的偶像,某知名對沖基金創始人。他的數本著作她不敢說爛熟於心,可如今仍是枕邊書。
老板和他早就熟識,這次請他來打個招呼,顯然是為了給她機會一睹偶像風采。
偶像送她一本簽名書。方凱旋從沒追過星,不懂得那種快樂,可此刻體驗到了追星成功的感覺。比見到肌肉男更情緒昂揚,比跟情人約會更心跳加速。偶像哪怕頭發稀疏,已有皺紋,可自帶光環。
老板在旁看她一眼,原來他人的開心這樣易得。不過舉手之勞,便可令她快樂。
真是成就感十足。
直至下午六點,她依約來到酒店門口。約會對象已經在那裏等著她。
真是奇哉怪也。二十一世紀了,兩人竟彼此都不曾留下聯系方式,見面全憑口頭約定。
《莊子》裏有個故事,尾生與女子相約在橋梁相會,女子不來,水至不去,尾生信守承諾,不肯就此離開,抱梁柱而死。
莊周是瞎編的吧,方凱旋想。誰會那麽傻,為等一個人這樣久久不肯離開。洪水來的時候,人自然會逃的。她自問絕無可能為誰這樣傻傻留在橋柱旁。
不過,他們這樣古典主義的約會,也很好玩。因為即使留下數個聯系方式,也未必保證可以找到對方。這個時代男女關系流行詞匯之一 Ghost,形容的就是一方毫無預兆就消失。前一天還在卿卿我我,一切如常,第二天便被刪除拉黑。
真的很方便,無需費心解釋,便能結束一段關系。
打開社交媒體,不時看到女性苦苦詰問:他到底為什麽 Ghost 了我。
這個詞也太形象了,關系中無端消失的人,的確像鬼,讓你懷疑是不是只做了場夢,其實什麽都沒發生過。
遵他前一日叮囑,方凱旋這天穿得格外厚重,仿佛冬日長出厚茸毛的動物,走路時腿都不易打彎。他也一樣。兩人看來都十分笨拙。
兩人就這樣蹣跚緩行,穿過小鎮唯一那條大路,轉個彎,再沿著蒼翠松林中一條小徑走不多遠,便到了上山路線的入口。
他準備了兩人要用的踏雪鞋與登山杖。金屬質地的踏雪鞋十分難穿,他單膝跪下,輕輕說:“擡腳。”
如今的方凱旋,最討厭任何男性以命令式說話。這是某種後遺癥尚未痊愈。不過這一刻她乖乖照做,金雞獨立,為在雪地上保持平衡,只好輕輕用手扶住他肩膀。
這天他穿一件寶藍色鵝絨防水外套,手摸上去,質地粗粗的。可這種粗糲也讓她很安心。
大概是錯覺,呵氣成冰的溫度裏,她卻覺得隔著外套摸得到他的體溫。
一分鐘,六十秒,60000 微秒,方凱旋狂妄地認為,這須臾之間也可以約等於永恒,鐫刻在她生命裏,成為某個午夜夢回會再想起的瞬間。
每個人內心似乎都有個糖果罐子,收藏著許多難以言傳的時刻,某些時刻糖分超標,一時消化不掉,也可以偷偷藏起來,夜半無人時再偷偷獨自鑒賞。
過去,陳至倫在她這裏有一大罐過期糖果,毫無必要地滋養了她好些年。
不過如今都被摔得粉碎了。
幫方凱旋兩只腳都穿好,他讓她在雪地上原地跳一跳,測試踏雪鞋會不會松。上山下山全靠它抓牢雪地,馬虎不得。
方凱旋邊這麽做,邊覺得特別傻。
她並不擅長雪上運動,穿上這裝備更舉步維艱,像只笨熊。而他大概因為常在野外工作,即便穿得同樣厚重,卻仍敏捷自如,獵豹一樣。
他牽著她,踏入茫茫雪野。手牽手,卻不會有任何暧昧,因為隔著兩層厚厚的防水滑雪手套,足夠保暖,也足以隔絕溫度傳遞。
那只是小小一座百米山峰,可被厚厚積雪覆蓋,每一次挪動都可能摔倒。四野無人,又極其靜謐,唯有北風浩蕩,吹得鼻頭發紅。他們像兩個宇航員那樣步履蹣跚著,仿佛在無重力的星球漫步。
方凱旋悻悻想,無論是誰穿踏雪鞋走路,樣子都會滑稽,不單她會這麽狼狽。
她眺望著遠處高聳直插入灰藍色天空的山峰:“其實這次本來很想去南針峰。”
“那很容易。霞慕尼離這裏並不遠。”他說得輕巧。
遠倒是不算遠,相較於方凱旋已經飛了一萬公裏來此,不順道去一次才是遺憾。
方凱旋想去霞慕尼,並不因為那是第一屆冬奧會舉辦地,如今每年冬天遍布巨富與明星的滑雪勝地。
當年陳至倫來過這裏。他從南針鋒下帶回一個馬克杯,送給她做禮物,上面用法語寫著,“我出發去霞慕尼了。我已經在想念你。”
那時候他們還沒在一起,這也算不上真的表白。想念也可以是摯友之間的。
可霞慕尼從此成為方凱旋一個心結。如今離得這樣近,可她沒時間沒機會去一次。
某位前首富曾說,他最快樂的是一個月賺三萬塊的時候。聽這話時方凱旋嗤之以鼻,認為這不過是 PR 話術,因為他公司裏成千上萬的程序員,恰好在這個工薪區間,這話不過為了撫慰員工,讓他們以為那才是至高幸福,月入三萬比做首富還要開心。
要一些事發生之後才發現,說不定前首富真是這麽想的。因為那時候的快樂是踏實的,總覺得明天會更好。
可以更好,也一定更好。
就像方凱旋的老板,早已賺夠幾重人生都花不掉的錢,可依舊一天工作十幾小時,登機後關機前一秒還在電話會上揮斥方遒。
和他一起工作,她時常走神,不由想:如果我有他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錢,明日便會出現在烏斯懷亞等著開往南極的船,從此江海寄餘生,再不可能回到不見天光的辦公室,開什麽勞什子視頻會。
蘇軾說得多好,江山風月並無常主,閑者才是主人。富貴閑人才最叫人羨慕。
道理都懂,可沒幾個人做得到。
除了眼前這神秘人。
他似乎無憂無慮,無朋無伴,無事可做。出現在這裏,就只為給她造一個夢。
他不會真的是天降白馬王子吧。方凱旋心中哂笑。
過了十八歲,誰還敢期待白馬王子白衣騎士。
從天而降又這樣完美的,只可能是殺豬盤。
*
雪山冬日,最容易叫人感悟到快樂苦短的道理,因為日落只有短短幾分鐘。圓圓的金色太陽有種可愛的笨相,飛速向山峰後躲下去,最後一縷陽光從臉頰上掠過,仿佛燈光忽然從暖光切換到冷調,空氣都變成微微藍色。
他們靜靜欣賞著,直至那微藍色浸潤到彼此眼底。
天是真的要黑了。
“我竟然會跟一個陌生人吃飯爬山,如果一周前有人跟我這麽說,我不會信。”
“我也不會相信。”他認真說。
真的嗎?那天難道不是你來搭訕我,如果不是慣於搭訕的,又如何做得那樣自然不落痕跡?
你是誰,你從哪裏來,你要到哪裏去。
你到底什麽時候才會露出馬腳呢。
///
最後一句好撩! 撩讀者!
明兒接著來
這是不是也算皮格馬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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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一頭銀發,面容清瘦,十分面熟。方凱旋一眼認出她的偶像,某知名對沖基金創始人。他的數本著作她不敢說爛熟於心,可如今仍是枕邊書。
老板和他早就熟識,這次請他來打個招呼,顯然是為了給她機會一睹偶像風采。
偶像送她一本簽名書。方凱旋從沒追過星,不懂得那種快樂,可此刻體驗到了追星成功的感覺。比見到肌肉男更情緒昂揚,比跟情人約會更心跳加速。偶像哪怕頭發稀疏,已有皺紋,可自帶光環。
老板在旁看她一眼,原來他人的開心這樣易得。不過舉手之勞,便可令她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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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下午六點,她依約來到酒店門口。約會對象已經在那裏等著她。
真是奇哉怪也。二十一世紀了,兩人竟彼此都不曾留下聯系方式,見面全憑口頭約定。
《莊子》裏有個故事,尾生與女子相約在橋梁相會,女子不來,水至不去,尾生信守承諾,不肯就此離開,抱梁柱而死。
莊周是瞎編的吧,方凱旋想。誰會那麽傻,為等一個人這樣久久不肯離開。洪水來的時候,人自然會逃的。她自問絕無可能為誰這樣傻傻留在橋柱旁。
不過,他們這樣古典主義的約會,也很好玩。因為即使留下數個聯系方式,也未必保證可以找到對方。這個時代男女關系流行詞匯之一 Ghost,形容的就是一方毫無預兆就消失。前一天還在卿卿我我,一切如常,第二天便被刪除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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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也太形象了,關系中無端消失的人,的確像鬼,讓你懷疑是不是只做了場夢,其實什麽都沒發生過。
遵他前一日叮囑,方凱旋這天穿得格外厚重,仿佛冬日長出厚茸毛的動物,走路時腿都不易打彎。他也一樣。兩人看來都十分笨拙。
兩人就這樣蹣跚緩行,穿過小鎮唯一那條大路,轉個彎,再沿著蒼翠松林中一條小徑走不多遠,便到了上山路線的入口。
他準備了兩人要用的踏雪鞋與登山杖。金屬質地的踏雪鞋十分難穿,他單膝跪下,輕輕說:“擡腳。”
如今的方凱旋,最討厭任何男性以命令式說話。這是某種後遺癥尚未痊愈。不過這一刻她乖乖照做,金雞獨立,為在雪地上保持平衡,只好輕輕用手扶住他肩膀。
這天他穿一件寶藍色鵝絨防水外套,手摸上去,質地粗粗的。可這種粗糲也讓她很安心。
大概是錯覺,呵氣成冰的溫度裏,她卻覺得隔著外套摸得到他的體溫。
一分鐘,六十秒,60000 微秒,方凱旋狂妄地認為,這須臾之間也可以約等於永恒,鐫刻在她生命裏,成為某個午夜夢回會再想起的瞬間。
每個人內心似乎都有個糖果罐子,收藏著許多難以言傳的時刻,某些時刻糖分超標,一時消化不掉,也可以偷偷藏起來,夜半無人時再偷偷獨自鑒賞。
過去,陳至倫在她這裏有一大罐過期糖果,毫無必要地滋養了她好些年。
不過如今都被摔得粉碎了。
幫方凱旋兩只腳都穿好,他讓她在雪地上原地跳一跳,測試踏雪鞋會不會松。上山下山全靠它抓牢雪地,馬虎不得。
方凱旋邊這麽做,邊覺得特別傻。
她並不擅長雪上運動,穿上這裝備更舉步維艱,像只笨熊。而他大概因為常在野外工作,即便穿得同樣厚重,卻仍敏捷自如,獵豹一樣。
他牽著她,踏入茫茫雪野。手牽手,卻不會有任何暧昧,因為隔著兩層厚厚的防水滑雪手套,足夠保暖,也足以隔絕溫度傳遞。
那只是小小一座百米山峰,可被厚厚積雪覆蓋,每一次挪動都可能摔倒。四野無人,又極其靜謐,唯有北風浩蕩,吹得鼻頭發紅。他們像兩個宇航員那樣步履蹣跚著,仿佛在無重力的星球漫步。
方凱旋悻悻想,無論是誰穿踏雪鞋走路,樣子都會滑稽,不單她會這麽狼狽。
她眺望著遠處高聳直插入灰藍色天空的山峰:“其實這次本來很想去南針峰。”
“那很容易。霞慕尼離這裏並不遠。”他說得輕巧。
遠倒是不算遠,相較於方凱旋已經飛了一萬公裏來此,不順道去一次才是遺憾。
方凱旋想去霞慕尼,並不因為那是第一屆冬奧會舉辦地,如今每年冬天遍布巨富與明星的滑雪勝地。
當年陳至倫來過這裏。他從南針鋒下帶回一個馬克杯,送給她做禮物,上面用法語寫著,“我出發去霞慕尼了。我已經在想念你。”
那時候他們還沒在一起,這也算不上真的表白。想念也可以是摯友之間的。
可霞慕尼從此成為方凱旋一個心結。如今離得這樣近,可她沒時間沒機會去一次。
某位前首富曾說,他最快樂的是一個月賺三萬塊的時候。聽這話時方凱旋嗤之以鼻,認為這不過是 PR 話術,因為他公司裏成千上萬的程序員,恰好在這個工薪區間,這話不過為了撫慰員工,讓他們以為那才是至高幸福,月入三萬比做首富還要開心。
要一些事發生之後才發現,說不定前首富真是這麽想的。因為那時候的快樂是踏實的,總覺得明天會更好。
可以更好,也一定更好。
就像方凱旋的老板,早已賺夠幾重人生都花不掉的錢,可依舊一天工作十幾小時,登機後關機前一秒還在電話會上揮斥方遒。
和他一起工作,她時常走神,不由想:如果我有他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錢,明日便會出現在烏斯懷亞等著開往南極的船,從此江海寄餘生,再不可能回到不見天光的辦公室,開什麽勞什子視頻會。
蘇軾說得多好,江山風月並無常主,閑者才是主人。富貴閑人才最叫人羨慕。
道理都懂,可沒幾個人做得到。
除了眼前這神秘人。
他似乎無憂無慮,無朋無伴,無事可做。出現在這裏,就只為給她造一個夢。
他不會真的是天降白馬王子吧。方凱旋心中哂笑。
過了十八歲,誰還敢期待白馬王子白衣騎士。
從天而降又這樣完美的,只可能是殺豬盤。
*
雪山冬日,最容易叫人感悟到快樂苦短的道理,因為日落只有短短幾分鐘。圓圓的金色太陽有種可愛的笨相,飛速向山峰後躲下去,最後一縷陽光從臉頰上掠過,仿佛燈光忽然從暖光切換到冷調,空氣都變成微微藍色。
他們靜靜欣賞著,直至那微藍色浸潤到彼此眼底。
天是真的要黑了。
“我竟然會跟一個陌生人吃飯爬山,如果一周前有人跟我這麽說,我不會信。”
“我也不會相信。”他認真說。
真的嗎?那天難道不是你來搭訕我,如果不是慣於搭訕的,又如何做得那樣自然不落痕跡?
你是誰,你從哪裏來,你要到哪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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