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五十章 “戚女士,你們是不是經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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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五十章 “戚女士,你們是不是經常和……
第五十章
戚沨抵達福利院時是上午九點五十, 張魏早已恭候多時。
這次照面不再像是上次那樣,用的是面對所有領養家長的那一套策略:觀察、了解情況、標準笑容。
雖然不明顯,但只一眼, 戚沨就從張魏的眼神和微表情裏讀出一絲胸有成竹和不容易察覺的諷刺。
哦, 為什麽呢?
他是出於什麽樣的心態, 才會有這樣的認知?
張魏說:“因為和您約好, 我特意將上午的所有事情排開。”
戚沨相信這話是真的。
“您真是太周到了。”
兩人在會客室裏聊了差不多十幾分鐘, 張魏將福利院的材料和推薦領養的小孩資料遞給戚沨,戚沨也仔細看過, 詢問了一些問題。
與此同時,張魏也翻看了戚沨填好的調查問卷。
直到戚沨提議想參觀園區,兩人一同往外走。
“哦,這麽巧?”張魏應道。
戚沨問:“聽說他之前走丟了, 還好第二天被人送了回來。”
“小孩子頑皮,難免的。不過他平日表現很好。”張魏解釋說。
“其實這也不能只怪小孩子。他們出去的時候肯定有老師和社工帶隊,清點人數的時候發現少了一個, 當時就該仔細尋找或是直接報警。”戚沨佯裝不知帶隊老師就是張魏。
張魏笑道:“當時已經找過了,不過要負責的小孩實在太多, 總不能為了他一個耽誤大家的行程。”
“也是。”戚沨接道, “我聽廣播說, 福利院為了要找回他還提到‘酬謝’,說明那孩子不是因為大人疏忽走丟的,就是他自己不小心。”
張魏沒接話。t
不過安靜了沒多會兒, 張魏突然問:“對了戚女士,你昨天說旺興小區那個事兒有了新進展?”
“是啊。”戚沨往左右看了看,“欸,今天怎麽沒見到那位姓董的社工?”
“她今天約了律師,為的就是那件事。”張魏嘆了口氣,“聽律師的意思不是很樂觀啊。”
“畢竟殺了人。按照老話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畢竟是法治社會,想要完全沒事是不可能的。”
張魏垂著眼睛,一副唏噓的模樣:“可他本質上是個好人,真是可惜了。我聽小董說,她哥原來就跟她說過,如果將來不小心做錯事,是他做的就一定會認罪認罰,不會抵賴,所以千萬不要花冤枉錢找律師。”
“是麽,那這次……”這倒是令戚沨感到意外。
張魏說:“是這樣,這位律師是我托關系幫忙聯系的,對我個人來說就算是盡一點朋友的義務吧。最主要的是對方不收費,他們這才同意。”
“張老師真是有心了。”戚沨說,“不過說句不該說的,既然已經認罪認罰了,那請律師的意義也就不大了。”
戚沨只是起了個開頭,試探張魏是否知道這其中的邏輯關系,進一步試探他對法律的了解。
沒想到張魏不僅知道,還說:“是啊,請律師基本上都是為了打無罪、緩刑,或是最大程度的爭取輕判。不過小董哥哥的案子不太一樣,他殺人這事兒洗不了,希望認罪認罰之後,律師能和檢方那邊溝通好,先一步達成共識,等上了法庭再配合一波,爭取將死刑‘打成’死緩。”
戚沨不由得挑了挑眉。
如果董承宇真的是惡性傷人,主觀惡意十分強烈,作案手法極端殘忍,那麽死刑必然跑不掉。法庭一定會基於嫌疑人的個人性質、維護社會安定各方面綜合考慮。
但事實上董承宇殺人案並非如此,他很想回歸正常生活,殺人也不是為了滿足個人暴力和私欲。他不嗜血,也不喜歡犯罪,一切都是出於保護妹妹,在他人教唆和精神分裂發病的前提下才走到這一步。如果這一切都能得到證實,根本不會走到死刑,自然也談不上爭取死緩。
不過話說回來,張魏的確很了解司法制度。
而當一個人有心、有意去了解一個專業的時候,當這個人生出求知欲的時候,其中必然是有動機的。
有人是為了職業考試,有人是因為自己遇到事兒需要求助,而張魏則是第三種:為了犯罪而做功課。
刑辯律師在辯論環節都非常有一手,對這個群體來說,能將一個看似鐵證如山的案子打成發回重審或是無罪釋放,那才能算贏。
而一旦嫌疑人一開始就表明態度我要認罪認罰,就等於給刑辯律師洩了氣:你要認了,我還準備什麽,上了法庭去辯什麽?你就這麽不相信我?
到了檢方那裏也會認為:你都認了,幹嘛還花錢請個“擺設”?到時候按照你的認罪認罰該給你減刑就減刑就行了。
再到法官那裏,這一切就成了:合著你們私下都“搞”好了,當我不存在?
張魏顯然早就知道這裏面的貓膩。
既然知道,還幫董承欣找律師,那這份所謂的“朋友的義務”不就太過畫蛇添足了嗎?
當然,這番意思戚沨一下子就品出來,那是因為她了解司法制度,可董承欣品不出來,更理解不了這裏面的彎彎繞繞。
至於董承宇,他坐過牢,應當會明白這些,可他還是接受了律師,說明在那一刻董承宇是領了這份朋友的“好意”,也是出於相信張魏是真的要幫他的事實。
那麽站在董承宇的角度,就必然不會將案發時他們那通電話的談話內容告訴警方,而是謊稱不記得。這種將張魏擇出去的行為,就等於是對張魏到處幫忙的感激。
沈默片刻後,兩人一路來到前院。
張魏又來了這麽一句:“我聽說這裏面有很多‘潛規則’。哦,咱們就只是閑聊天啊,我就隨口一說,你就隨口一聽。”
戚沨微笑著:“當然。”
張魏這才繼續:“聽說要爭取一個好印象,在偵查階段就得想辦法去接觸檢察機關。”
不得不說,戚沨再次被張魏“驚”到了:“這的確是個思路。張老師連這個都懂,涉獵可夠廣的。”
一般嫌疑人家屬可想不到這一步。
“嗨,我整天接觸的都是家長和小孩子,工作環境單純,哪兒有渠道懂這些啊。這都是小董的哥哥坐牢的時候聽裏面的人說的。”
這話或許是真的,董承宇的確更有渠道聽到這些,而他說者無心張魏聽者有意,就記了下來。
“其實想想也是,檢察機關在上法庭之前,見到的都是公安機關整理好的材料。公安機關的目的肯定是要給嫌疑人定罪啊,所以那些材料必然是奔著這個方向去的,那能有什麽‘好話’呢?我要是檢察機關,見到這麽一份材料,對嫌疑人的第一印象肯定就不好,一定會認為這個人窮兇極惡,就該定罪。那我作為檢察機關該怎麽做,我需要的材料夠不夠詳細全面,將來上了法庭會不會影響我發揮?這一來一回的,這兩邊不就一個鼻孔出氣了麽。”
說到這裏,張魏又笑了笑,話鋒一轉:“不過小董的哥哥說,他有個‘獄友’腦子轉得特別快,也知道這裏面的套路,所以在被逮捕之前就跟家裏說好了。他家人就想辦法去接觸了一下檢察人員,提前讓對方了解他的情有可原、事出有因……結果這事兒到最後還真的在最大程度上輕判了。不僅是這個‘獄友’的律師贏了個好成績,檢察這邊也出了力,兩邊人在法庭上‘一唱一和’的,配合相當默契啊。”
戚沨沒有出聲,一直聽張魏繪聲繪色地描述。
而她心裏也因此得出一個結論:張魏已經知道她是誰了。
這倒是有意思。
她懷疑他知道,但不能說破。
他懷疑她的身份,卻也不能說穿。
既然如此,那她就不客氣了。
“對了,張老師,我聽警方說,有一個關鍵證人就在這家福利院工作,正好也姓張。不會這麽巧吧?”
張魏說:“我承認,的確是我。但這些案件信息他們怎麽能到處說呢,真是太不像話了!”
“真是你啊?那案發時發生了什麽,你一定一清二楚。”
“哎,就是因為一清二楚,才為他感到遺憾。殺人這件事是事實,洗是肯定洗不掉了。”
“哦……我還聽說那嫌疑人的手機,後來還是這個證人先拿到了,然後送到派出所的。”
“是啊,我是在案發現場後面撿到的,我想著這對本案有非常至關重要的作用,就送過去了。其實我當時也很糾結,如果我把手機藏起來,興許……但沒辦法,誰叫我從小受到的教育擺在這裏,事實就是事實,不管他是誰都不能包庇。”
還真是義正言辭。
戚沨始終維持著笑容,直到張魏停下腳步,轉過來問:“戚女士,你們是不是經常和民警打交道?”
戚沨點頭:“算是吧。”
“那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好,你問。”
“就是……據我了解,民警在取證辦案之前必須要先亮明身份,對吧?”
戚沨不動聲色。
張魏又道:“那要是這位警察沒有亮明身份,就向嫌疑人或證人取證,那這證據還能合法嗎?”
戚沨險些要笑出聲:“那要看是什麽事,用什麽手段取證了。如果規定是一刀切,只要不亮明身份就不合法的話,那麽臥底還怎麽打擊犯罪呢?事實上,在一些有條件亮明身份的情境下,如果警察卻沒有這樣做,會令執法程序存在一點瑕疵。但如果是一些非工作時間的緊急情況,先采取措施再說明情況,是絕對可行的。”
“哦,那如果被調查的人事後才發現這個警察的身份,這算不算是騙取證據?能否提出異議?”
“原則上可以。”
“原來是這樣……”張魏自言自語地說。
戚沨看了他一眼,微笑著嘲諷道:“張老師這樣樂於助人,真的很少見,真可以說是為朋友兩肋插刀了。”
“其實我也知道不該介入太多。我也曾經因為幫助他人,感受過受助者惡意。我那時候還在想,真是不能隨便幫人,誰知道會不會被白眼狼反咬一口。”張魏接道,“不知道你們做社區調解的,有沒有遇到過?”
停頓兩秒,戚沨的語氣冷了幾分:“所謂的受助者惡意,指的t並非是受助者心懷惡意,你從出發點就搞錯了。”
“哦,那指的是什麽?”
兩人的目光對上,張魏面上含笑,笑容卻沒有滲入眼底。
戚沨卻是眼睛帶笑,笑意深邃,讓人感受到一種看透人心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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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戚沨抵達福利院時是上午九點五十, 張魏早已恭候多時。
這次照面不再像是上次那樣,用的是面對所有領養家長的那一套策略:觀察、了解情況、標準笑容。
雖然不明顯,但只一眼, 戚沨就從張魏的眼神和微表情裏讀出一絲胸有成竹和不容易察覺的諷刺。
哦, 為什麽呢?
他是出於什麽樣的心態, 才會有這樣的認知?
張魏說:“因為和您約好, 我特意將上午的所有事情排開。”
戚沨相信這話是真的。
“您真是太周到了。”
兩人在會客室裏聊了差不多十幾分鐘, 張魏將福利院的材料和推薦領養的小孩資料遞給戚沨,戚沨也仔細看過, 詢問了一些問題。
與此同時,張魏也翻看了戚沨填好的調查問卷。
直到戚沨提議想參觀園區,兩人一同往外走。
“哦,這麽巧?”張魏應道。
戚沨問:“聽說他之前走丟了, 還好第二天被人送了回來。”
“小孩子頑皮,難免的。不過他平日表現很好。”張魏解釋說。
“其實這也不能只怪小孩子。他們出去的時候肯定有老師和社工帶隊,清點人數的時候發現少了一個, 當時就該仔細尋找或是直接報警。”戚沨佯裝不知帶隊老師就是張魏。
張魏笑道:“當時已經找過了,不過要負責的小孩實在太多, 總不能為了他一個耽誤大家的行程。”
“也是。”戚沨接道, “我聽廣播說, 福利院為了要找回他還提到‘酬謝’,說明那孩子不是因為大人疏忽走丟的,就是他自己不小心。”
張魏沒接話。t
不過安靜了沒多會兒, 張魏突然問:“對了戚女士,你昨天說旺興小區那個事兒有了新進展?”
“是啊。”戚沨往左右看了看,“欸,今天怎麽沒見到那位姓董的社工?”
“她今天約了律師,為的就是那件事。”張魏嘆了口氣,“聽律師的意思不是很樂觀啊。”
“畢竟殺了人。按照老話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畢竟是法治社會,想要完全沒事是不可能的。”
張魏垂著眼睛,一副唏噓的模樣:“可他本質上是個好人,真是可惜了。我聽小董說,她哥原來就跟她說過,如果將來不小心做錯事,是他做的就一定會認罪認罰,不會抵賴,所以千萬不要花冤枉錢找律師。”
“是麽,那這次……”這倒是令戚沨感到意外。
張魏說:“是這樣,這位律師是我托關系幫忙聯系的,對我個人來說就算是盡一點朋友的義務吧。最主要的是對方不收費,他們這才同意。”
“張老師真是有心了。”戚沨說,“不過說句不該說的,既然已經認罪認罰了,那請律師的意義也就不大了。”
戚沨只是起了個開頭,試探張魏是否知道這其中的邏輯關系,進一步試探他對法律的了解。
沒想到張魏不僅知道,還說:“是啊,請律師基本上都是為了打無罪、緩刑,或是最大程度的爭取輕判。不過小董哥哥的案子不太一樣,他殺人這事兒洗不了,希望認罪認罰之後,律師能和檢方那邊溝通好,先一步達成共識,等上了法庭再配合一波,爭取將死刑‘打成’死緩。”
戚沨不由得挑了挑眉。
如果董承宇真的是惡性傷人,主觀惡意十分強烈,作案手法極端殘忍,那麽死刑必然跑不掉。法庭一定會基於嫌疑人的個人性質、維護社會安定各方面綜合考慮。
但事實上董承宇殺人案並非如此,他很想回歸正常生活,殺人也不是為了滿足個人暴力和私欲。他不嗜血,也不喜歡犯罪,一切都是出於保護妹妹,在他人教唆和精神分裂發病的前提下才走到這一步。如果這一切都能得到證實,根本不會走到死刑,自然也談不上爭取死緩。
不過話說回來,張魏的確很了解司法制度。
而當一個人有心、有意去了解一個專業的時候,當這個人生出求知欲的時候,其中必然是有動機的。
有人是為了職業考試,有人是因為自己遇到事兒需要求助,而張魏則是第三種:為了犯罪而做功課。
刑辯律師在辯論環節都非常有一手,對這個群體來說,能將一個看似鐵證如山的案子打成發回重審或是無罪釋放,那才能算贏。
而一旦嫌疑人一開始就表明態度我要認罪認罰,就等於給刑辯律師洩了氣:你要認了,我還準備什麽,上了法庭去辯什麽?你就這麽不相信我?
到了檢方那裏也會認為:你都認了,幹嘛還花錢請個“擺設”?到時候按照你的認罪認罰該給你減刑就減刑就行了。
再到法官那裏,這一切就成了:合著你們私下都“搞”好了,當我不存在?
張魏顯然早就知道這裏面的貓膩。
既然知道,還幫董承欣找律師,那這份所謂的“朋友的義務”不就太過畫蛇添足了嗎?
當然,這番意思戚沨一下子就品出來,那是因為她了解司法制度,可董承欣品不出來,更理解不了這裏面的彎彎繞繞。
至於董承宇,他坐過牢,應當會明白這些,可他還是接受了律師,說明在那一刻董承宇是領了這份朋友的“好意”,也是出於相信張魏是真的要幫他的事實。
那麽站在董承宇的角度,就必然不會將案發時他們那通電話的談話內容告訴警方,而是謊稱不記得。這種將張魏擇出去的行為,就等於是對張魏到處幫忙的感激。
沈默片刻後,兩人一路來到前院。
張魏又來了這麽一句:“我聽說這裏面有很多‘潛規則’。哦,咱們就只是閑聊天啊,我就隨口一說,你就隨口一聽。”
戚沨微笑著:“當然。”
張魏這才繼續:“聽說要爭取一個好印象,在偵查階段就得想辦法去接觸檢察機關。”
不得不說,戚沨再次被張魏“驚”到了:“這的確是個思路。張老師連這個都懂,涉獵可夠廣的。”
一般嫌疑人家屬可想不到這一步。
“嗨,我整天接觸的都是家長和小孩子,工作環境單純,哪兒有渠道懂這些啊。這都是小董的哥哥坐牢的時候聽裏面的人說的。”
這話或許是真的,董承宇的確更有渠道聽到這些,而他說者無心張魏聽者有意,就記了下來。
“其實想想也是,檢察機關在上法庭之前,見到的都是公安機關整理好的材料。公安機關的目的肯定是要給嫌疑人定罪啊,所以那些材料必然是奔著這個方向去的,那能有什麽‘好話’呢?我要是檢察機關,見到這麽一份材料,對嫌疑人的第一印象肯定就不好,一定會認為這個人窮兇極惡,就該定罪。那我作為檢察機關該怎麽做,我需要的材料夠不夠詳細全面,將來上了法庭會不會影響我發揮?這一來一回的,這兩邊不就一個鼻孔出氣了麽。”
說到這裏,張魏又笑了笑,話鋒一轉:“不過小董的哥哥說,他有個‘獄友’腦子轉得特別快,也知道這裏面的套路,所以在被逮捕之前就跟家裏說好了。他家人就想辦法去接觸了一下檢察人員,提前讓對方了解他的情有可原、事出有因……結果這事兒到最後還真的在最大程度上輕判了。不僅是這個‘獄友’的律師贏了個好成績,檢察這邊也出了力,兩邊人在法庭上‘一唱一和’的,配合相當默契啊。”
戚沨沒有出聲,一直聽張魏繪聲繪色地描述。
而她心裏也因此得出一個結論:張魏已經知道她是誰了。
這倒是有意思。
她懷疑他知道,但不能說破。
他懷疑她的身份,卻也不能說穿。
既然如此,那她就不客氣了。
“對了,張老師,我聽警方說,有一個關鍵證人就在這家福利院工作,正好也姓張。不會這麽巧吧?”
張魏說:“我承認,的確是我。但這些案件信息他們怎麽能到處說呢,真是太不像話了!”
“真是你啊?那案發時發生了什麽,你一定一清二楚。”
“哎,就是因為一清二楚,才為他感到遺憾。殺人這件事是事實,洗是肯定洗不掉了。”
“哦……我還聽說那嫌疑人的手機,後來還是這個證人先拿到了,然後送到派出所的。”
“是啊,我是在案發現場後面撿到的,我想著這對本案有非常至關重要的作用,就送過去了。其實我當時也很糾結,如果我把手機藏起來,興許……但沒辦法,誰叫我從小受到的教育擺在這裏,事實就是事實,不管他是誰都不能包庇。”
還真是義正言辭。
戚沨始終維持著笑容,直到張魏停下腳步,轉過來問:“戚女士,你們是不是經常和民警打交道?”
戚沨點頭:“算是吧。”
“那我有個問題想請教?”
“好,你問。”
“就是……據我了解,民警在取證辦案之前必須要先亮明身份,對吧?”
戚沨不動聲色。
張魏又道:“那要是這位警察沒有亮明身份,就向嫌疑人或證人取證,那這證據還能合法嗎?”
戚沨險些要笑出聲:“那要看是什麽事,用什麽手段取證了。如果規定是一刀切,只要不亮明身份就不合法的話,那麽臥底還怎麽打擊犯罪呢?事實上,在一些有條件亮明身份的情境下,如果警察卻沒有這樣做,會令執法程序存在一點瑕疵。但如果是一些非工作時間的緊急情況,先采取措施再說明情況,是絕對可行的。”
“哦,那如果被調查的人事後才發現這個警察的身份,這算不算是騙取證據?能否提出異議?”
“原則上可以。”
“原來是這樣……”張魏自言自語地說。
戚沨看了他一眼,微笑著嘲諷道:“張老師這樣樂於助人,真的很少見,真可以說是為朋友兩肋插刀了。”
“其實我也知道不該介入太多。我也曾經因為幫助他人,感受過受助者惡意。我那時候還在想,真是不能隨便幫人,誰知道會不會被白眼狼反咬一口。”張魏接道,“不知道你們做社區調解的,有沒有遇到過?”
停頓兩秒,戚沨的語氣冷了幾分:“所謂的受助者惡意,指的t並非是受助者心懷惡意,你從出發點就搞錯了。”
“哦,那指的是什麽?”
兩人的目光對上,張魏面上含笑,笑容卻沒有滲入眼底。
戚沨卻是眼睛帶笑,笑意深邃,讓人感受到一種看透人心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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