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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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章
明鸞和鄭佩嶼婚後的一個晚上,結束後彼此身上都粘膩著熱汗,卻喜歡如互相汲取體溫的困獸糾葛在一起。
盡興之後渾身無力,激情過後深湧上莫名的空虛,但好在愛人的懷抱總是給予無限慰藉。慵懶又饜足,他們緊密相貼,彼此慰藉,最愛之人光是肌膚與肌膚的接觸就無端心安。
黑暗中房間靜悄悄的,只能聽到近在咫尺的呼吸聲,鄭佩嶼讓明鸞趴在自己身上,擡手一下一下輕撫著懷中人的發,他的手很溫熱,明鸞的額發布著汗腥腥的濕,連匿著齒痕的後頸也掛著亮晶晶的汗。一角窗簾乘著夜風悄悄掀開,將潮熱的汗吹得泛冷。
鄭佩嶼不經意談起:“小學課本《科利亞的木匣》,你還記得嗎。”
“記得,為了躲避戰爭,他們一家人把東西放進箱子,把箱子埋入地底,過了幾年回來家人的箱子都找到了,只有主人公的小木匣沒挖出來,後來他明白隨著時間流逝不止是侵略者離開,連同很多事情都發生了變化,他長大了步子也大了,最後成功找到了木匣。”
“記性真好,”鄭佩嶼誇道:“我埋了一個很小的東西,就在我們結婚的教堂那。”
“我還以為當初你消失的那段時間,光戴個頭紗就花了半個小時,沒想到是去埋東西了。”
鄭佩嶼輕輕笑了一下,“不知道為什麽,取回頭紗回來路上,我一眼就看到那。等婚禮結束我們都會離開、東西也會帶走,沒在這留下點什麽痕跡好像會永遠落下遺憾,我就摸遍了身上的口袋翻出一個小玩意,然後在那刨了個坑埋了。”
明鸞知道鄭佩嶼這又是和狗一樣喜歡標記領地的“壞習慣”犯了,就連自己後頸那塊皮子鄭佩嶼也視為所有物喜歡“標記”,可惜他不是Omega沒法被Alpha真正標記占有,牙印和殘留在身上的荷爾蒙一樣總是消弭得快,一旦被鄭佩嶼看到後總會補上。
聽到Alpha說他刨坑去了,明鸞也不足為奇,這不就是狗刨坑藏肉骨頭嗎?對鄭佩嶼本體是狗的印象更加深了幾分,他懶懶地應答,“那你埋哪了。”
“我找的地方還挺特別的,你如果去,一找準能找到。”鄭佩嶼很自信,他興味盎然,閉上眼仔細回憶,“教堂北面有一堵高墻,底下被枯葉鋪滿,旁邊栽著幾株碧綠的橄欖樹,我就在最中央那棵樹下埋的,不管是從左往右數、還是從右往左數,都是第三棵。
當時我手上沒有趁手的工具,徒手刨的坑還挺淺的,也不知道東西還在不在那。如果可以,周末我想帶你去那裏散散步,做做禮拜,老牧師也不知道有沒有換。”
明鸞眼皮耷拉著,他犯困了,有力的臂膀束縛著他,緊緊環繞就像他是一個易碎的東西,他很喜歡這種被強制的感覺,這讓他覺得自己是被珍視的,焉焉地聽著耳畔鄭佩嶼因說話略微轟鳴的胸腔沈醉進這個溫暖的懷抱中。
連Alpha低沈悅耳的絮叨都像絕美的催眠曲。
鄭佩嶼說,“我知道你困了,但如果你還記得今晚我說的話,可以試著去找,就當咱們夫夫倆一個情趣的小游戲,婚姻不就是充滿驚喜的嗎?我好像還在那上面壓了塊石頭,特意挑的,有點像愛心的形狀。”
“到底是什麽啊。”明鸞翻了一下,從鄭佩嶼身上翻到床上,他半闔著眼從睡意中勉強掙紮出來,感覺今晚鄭佩嶼有些亢奮,耐著性子摸摸Alpha的腦袋,朦朧睡眼中覺得鄭佩嶼給予他的那抹笑好乖,忍不住又開始順毛。
鄭佩嶼主動湊過腦袋,他太愛明鸞了,手忍不住再次將人摟入懷中以一個不會感覺難受又緊密相貼的程度,輕聲念叨著:“如果你去找,你會知道的。”
迷迷糊糊醒來,明鸞感覺自己做了一個夢,夢中皮膚貼合在一起的觸感真實得不可思議,連桎梏住腰間的那只手餘溫都好似殘留。
真正清醒後,細膩潔白如名貴瓷器的腳踝挑開罩在身上的絲絨被子,一具曼妙絕美的身體暴露在空氣中,赤腳下床拉開窗簾,外面起了一層大霧。
明鸞難得請假,他決定去追尋夢中的不真實,心猛烈得跳起來,出門時因太著急在臺階上踉蹌了一下。
驅車獨自趕往教堂,歐式的花窗瑰麗又夢幻,即便是霧霾天依舊折射出動人心魄的溢彩華光,他虔誠地向上帝禱告。
幸運的是,牧師還是當初主持婚事的那個。
老牧師見他眉宇夾雜憂愁,自動上前排憂。
明鸞把胸臆中的煩悶挑揀著說了,誰知對方說:“孩子,你和他的緣分或許還沒盡。”
這令明鸞心開始狂跳。
謝過牧師,他想象自己是小科利亞,從教堂門口開始親自用腳丈量土地,隨後他繞過北面的高墻站在一棵橄欖樹下,一棵巨大的、碧綠的橄欖樹,遮天蔽日、枝繁葉茂,不管是從左往右數、還是從右往左數,都是第三棵。
折起袖口,他彎腰搬開蓋著的一塊心形石頭,底下爬出幾只小蟲,等“原住民”爬遠再動手。
鄭佩嶼騙了他,明明埋得很深。
明鸞快挖哭了,暗罵鄭佩嶼就是個屬狗的慣會鉆洞刨坑,他後悔來得太著急忘記拿件家夥什,感覺自己這輩子都會對這一天印象深刻,和個傻逼似的在風裏對著個土坑刨了不知道多久。
隨著土坑旁堆積的泥土逐漸變得和小山一樣多,心底也生出些微的絕望,也不知是不是那家夥睡意上頭隨口說的夢話。
額頭掛滿晶瑩的汗珠,一邊挖一邊咬牙暗想,鄭佩嶼可就慶幸吧,挖的時候不在自己身邊,不然就憑自己這兩手臟泥,怎麽著也要糊Alpha一臉,再揪住他耳朵讓他當年怎麽挖的坑現在就現在就怎麽給刨出來。
嘴角高高揚起,似是想到鄭佩嶼被揪住耳朵嗷嗷叫、然後又在自己趾高氣揚的瞪視下捂著通紅的耳垂乖乖蹲在地上費勁刨坑的場面,明鸞嘴角帶著得逞似的笑意,眼底也透出些微亮光,想著想著,神情轉瞬又耷拉下來,胸口悶得差點喘不上來氣。
潔白袖口被塵土染得臟汙,明鸞渾然不顧。良久他指尖終於探到個異物,再使了使勁,從底下挖出一個東西,是塊用手帕包著的,明鸞蹲下身子,手掌撫過上面遍布的細塵,掀開帕子一看裏面是一把小鑰匙,用衣角稍微揩式兩下後就亮晶晶的,格外別致精巧。
離開時,藏匿在雲霧中的太陽漸漸隱沒,不遠處的草坪中,清晰傳來小蟲的嗡鳴,一如當年。
來不及向牧師告別,即刻回到公寓。
走到書房從書架上抽出一本帶著密碼鎖的日記,是鄭佩嶼的。
其實若有心想看裏面的內容,什麽鎖都擋不住,用重物隨便一砸就能開了。但明鸞從沒有這個心思,即便鄭佩嶼不在了,他也給予無限的尊重,如今手握開啟的鑰匙,想到那個晚上Alpha說過的話,這代表一種無聲的應允,允許他隨時隨刻能打開這本塵封已久的日記。
攥著鑰匙的掌心因激動滲出些微的汗,他將小鑰匙插入鎖眼,“哢噠”一聲,鎖扣開了。
內襯寫著“鳥類觀察日記”幾個字,明鸞很疑惑,鳥類觀察日記?鄭佩嶼又不是研究鳥類的專家,什麽時候對鳥有研究了?
以往在家倒是經常能見到Alpha捧著這本書手裏拿著筆在勾勾畫畫著什麽,雖然從沒避著自己,但明鸞知道婚姻中需要信任和私密的空間,所以他從不過問。
此刻,他將這本厚厚的日記本捧在手裏,就像當初鄭佩嶼捧在手中那樣。
翻開日記本才發現內裏細細密密,都是兩人相愛的曾經,淚眼不覺模糊了視線。從青春到婚姻的連結,象征了鄭佩嶼真摯的愛戀,Alpha將真心毫無保留、完完全全敞在Beta面前,將所有愛意盡數坦白宣洩。
直到此刻明鸞才醒悟,啊,原來早在很久之前,鄭佩嶼就在暗戀他了。
明鸞目光逡巡著淺黃色紙張上冷峻的筆鋒,或許從外表看來是一個冷酷的人,但其實Alpha是個很細膩的人,心思縝密又溫情浪漫,指尖觸及字裏行間有溫度的文字,感受洋溢其間的情感,別樣的滋味蔓延。
他想自己這輩子也忘不掉前面寫的幾行字。
“親愛的老婆,
你可能不相信,但在認識你之前我好像就已經愛上你了。可能你不記得,在大二你參加過一場校辯論賽,我記得辯題是:ABO社會應以消除第二性別差異為目標。作為正方二辯你據理力爭發言犀利,我雖不能親臨現場但無意中通過影像傳遞看到你在賽場上的表現,就被深深吸引。
明鸞你可能知道嗎,其實,你很有名的。
你會喜歡上我、選擇和我在一起,一直讓我感到很幸運。”
他抿了抿唇,自己大二確實參加過幾場辯論賽,那時每個班級都要出兩人,他雖是為了湊學分但嚴謹的個性不允許自己渾水摸魚,準備了好幾天資料觀看那些辯手的視頻,尋了空曠的地方反覆練習如何發言。很多同學被臨時拉去救場算是走個過場就走了,倒是明鸞和幾個本身就有基礎的同學留到最後一輪,也只有最後的決賽才有錄像,沒想到就是這個巧合,竟讓鄭佩嶼看到了他,也不知是不是上天對他認真行事的嘉獎。
明鸞指尖撫上紙張的邊角,潤滑的手感就像鄭佩嶼的指尖。
他再翻一頁,印入眼簾的是張紅底的一寸照,瞳孔一縮記得這張是當初他在圖書館自習備考,鄭佩嶼給他送“補給”時拿走的,沒想到竟會夾在這裏。
“好喜歡、好喜歡、好喜歡,好想親親你。”
字情不自禁越寫越大,滿腔的無法訴說的情感快要溢出來,最後一個句號不是一個圓潤的圈,而是力透紙背的點。在最角落還畫了兩個Q版的小人,很明顯一個縮小版的鄭佩嶼和縮小版的他,自己眼角還有一粒小紅痣。
頭頂冒著邪惡小犄角身後甩著惡魔桃心尾巴的Q小鄭從背後抱住坐著專心看書的Q小鸞,低頭狠狠咬在Q小鸞的臉頰上露出兩顆小尖牙,小鸞眼淚汪成雞蛋花扁著嘴,手托住肉乎乎臉蛋,另一側臉頰上還有一道對稱的圓弧的紅牙印。
明鸞看得差點笑出聲,他實在沒想到鄭佩嶼還有這手藝。
後面就是很多碎碎念了,有時候一個月才寫一次,有時候一天能寫好幾頁,日期也看主人心情標不標,說是日記本更像是鄭佩嶼的內心戲錦集,明鸞莞爾一笑,所以原來這個外表冷酷的Alpha其實內心是個戲份挺足的話嘮。
“過幾天就是填報志願了,我不想去國外念書,人生地不熟的,很奇怪的感覺,下意識覺得好像和誰約定了,要去G大。”
“前幾天遇到一個男生了,他好勇敢,能徒手接球,不過好像有點眼熟。”
“我想起來了!他是辯論賽的那個Beta。他來給我送傘了,好可愛,小嘴嘰裏咕嚕說什麽呢,有點想親。但我讓他受傷了,好心疼好心疼,我應該對他負責,嗯。他主動提出說要給我洗衣服,不想他辛苦,但能借著拿衣服再見一次,啊啊啊好糾結啊,有點想他,很糟糕,我是不是喜歡上他了。鄭書瑤你個懶家夥!說好給我送傘結果送哪去了,不過也幸虧她懶,不然就見不到他了。”
“今天有比昨天更加心動一點點。”
“好幾天沒看到他,原來是生病了,為什麽有人連生病了身上都是香香的,感覺流出的汗也是甜的,他身上燙燙的,睡覺的姿勢是蜷縮起來的,有點心疼,沒忍住親了他,味道好甜,舌頭也軟軟的,如果能一直親下去就好了。好害怕他會發現疏遠我,又覺得最好發現了我直接告白,如果不答應……那我就躲起來傷心一段時間,然後再一直追他,我應該也是發燒了,這幾天一直暈乎乎的,為什麽量了溫度計顯示體溫是正常的。”
“抑制劑好痛,但想他就不痛了。”
“買了一輛電動車,老板交給我車鑰匙的時候,就開始憧憬開車時他坐在車後座抱著我腰的樣子了,如果腦袋能靠在我的後背就更好了,偶像劇就是這麽演的,那我一定會幸福死的!”
“明明還沒確定關系,為什麽越心動越膽怯,這一點也不像平時的我,可能是傻了。明鸞,你讓我成了一個傻子,我該怎麽辦啊。”
“今天也有更加心動億一點點。書瑤這幾天都特別安靜,前段時間看她買了手繪屏說要畫畫,也不纏著我了,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我也有時間去做自己的事,她說最近磕上幾對cp在努力產糧,本來高中就走的藝術畫的有模有樣的,看她自娛自樂有人誇還挺高興的樣子,不過她起的網名‘性感□□’我真的不敢茍同。”
“他總是出去兼職,很辛苦。”
“看到他到連飯都能吃不飽,特別心痛,特別想抱著他告訴他沒事有我,我可以帶他吃飯,或者給他轉錢,但他絕對不會要我的錢,他是一個連一瓶菠蘿汁都要付錢的人。”
“他的微信名片是‘內心豐盈者,獨行也出眾’,挺適合他的,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做那個默默守護的人。”
“我問妹妹怎麽追人,她給我手機下載了一個綠色APP,讓我去看小說,說追人的辦法都在裏面,讓我好好學爭取早日開竅把嫂子追到手。裏面書太多了,我選得眼花繚亂的,問她平時都在看什麽,她說什麽雙星、父子、人外、人妻,就是臉上的笑容有些瘆人,看得我有些害怕,我問她那些是什麽,結果她不告訴我了,還說她看的那些在這個APP裏都找不到,讓我就看她推薦的幾本學通學精,給我打包票說看完了就能追到老婆,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在騙我。不過她戀愛經驗比我豐富,小丫頭看著年紀輕輕,被我發現的就談了三個,我也只能請教她這個‘狗頭軍師’了,希望有用。”
“我把那些書整理成書單,兩個談戀愛的主角無一例外都是男性,或許書瑤察覺到了什麽,她總是很敏銳。我通宵了好幾天一字不落地全部看完,說實話第一次接觸這種小說,一開始還看不懂覺得挺奇怪的,看進去了發現確實很好看,好幾次差點忘記吃飯,怪不得之前書瑤看得那麽興奮,我好像也懂了點戀愛的小技巧。”
“最近在追一本小說,主角是一個綁定系統穿到小說世界的攻略者,總要經歷很多磨難吃很多苦才能讓攻略對象的愛意值積攢到百分百,攻略成功就要換了世界繼續從零開始。如果明鸞來攻略我的話,可能剛開始任務就完成了,我的開關總是被他輕易掌握在手中。”
翻過幾頁,主人公都是草草寫過,例行公事般記著一些事,諸如“今天帶他去射箭館了”、“他長發很漂亮”、“小組作業好煩,為什麽要和一堆不熟悉的人完成作業”……
直到幾頁短暫的空白過後,是被揉皺的卷邊,與仿佛被水暈染泛起毛刺的紙張,整張只寫著“他不喜歡我”幾個字。
再翻開一頁明鸞手一僵,密密麻麻的,爬滿了“他不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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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鸞和鄭佩嶼婚後的一個晚上,結束後彼此身上都粘膩著熱汗,卻喜歡如互相汲取體溫的困獸糾葛在一起。
盡興之後渾身無力,激情過後深湧上莫名的空虛,但好在愛人的懷抱總是給予無限慰藉。慵懶又饜足,他們緊密相貼,彼此慰藉,最愛之人光是肌膚與肌膚的接觸就無端心安。
黑暗中房間靜悄悄的,只能聽到近在咫尺的呼吸聲,鄭佩嶼讓明鸞趴在自己身上,擡手一下一下輕撫著懷中人的發,他的手很溫熱,明鸞的額發布著汗腥腥的濕,連匿著齒痕的後頸也掛著亮晶晶的汗。一角窗簾乘著夜風悄悄掀開,將潮熱的汗吹得泛冷。
鄭佩嶼不經意談起:“小學課本《科利亞的木匣》,你還記得嗎。”
“記得,為了躲避戰爭,他們一家人把東西放進箱子,把箱子埋入地底,過了幾年回來家人的箱子都找到了,只有主人公的小木匣沒挖出來,後來他明白隨著時間流逝不止是侵略者離開,連同很多事情都發生了變化,他長大了步子也大了,最後成功找到了木匣。”
“記性真好,”鄭佩嶼誇道:“我埋了一個很小的東西,就在我們結婚的教堂那。”
“我還以為當初你消失的那段時間,光戴個頭紗就花了半個小時,沒想到是去埋東西了。”
鄭佩嶼輕輕笑了一下,“不知道為什麽,取回頭紗回來路上,我一眼就看到那。等婚禮結束我們都會離開、東西也會帶走,沒在這留下點什麽痕跡好像會永遠落下遺憾,我就摸遍了身上的口袋翻出一個小玩意,然後在那刨了個坑埋了。”
明鸞知道鄭佩嶼這又是和狗一樣喜歡標記領地的“壞習慣”犯了,就連自己後頸那塊皮子鄭佩嶼也視為所有物喜歡“標記”,可惜他不是Omega沒法被Alpha真正標記占有,牙印和殘留在身上的荷爾蒙一樣總是消弭得快,一旦被鄭佩嶼看到後總會補上。
聽到Alpha說他刨坑去了,明鸞也不足為奇,這不就是狗刨坑藏肉骨頭嗎?對鄭佩嶼本體是狗的印象更加深了幾分,他懶懶地應答,“那你埋哪了。”
“我找的地方還挺特別的,你如果去,一找準能找到。”鄭佩嶼很自信,他興味盎然,閉上眼仔細回憶,“教堂北面有一堵高墻,底下被枯葉鋪滿,旁邊栽著幾株碧綠的橄欖樹,我就在最中央那棵樹下埋的,不管是從左往右數、還是從右往左數,都是第三棵。
當時我手上沒有趁手的工具,徒手刨的坑還挺淺的,也不知道東西還在不在那。如果可以,周末我想帶你去那裏散散步,做做禮拜,老牧師也不知道有沒有換。”
明鸞眼皮耷拉著,他犯困了,有力的臂膀束縛著他,緊緊環繞就像他是一個易碎的東西,他很喜歡這種被強制的感覺,這讓他覺得自己是被珍視的,焉焉地聽著耳畔鄭佩嶼因說話略微轟鳴的胸腔沈醉進這個溫暖的懷抱中。
連Alpha低沈悅耳的絮叨都像絕美的催眠曲。
鄭佩嶼說,“我知道你困了,但如果你還記得今晚我說的話,可以試著去找,就當咱們夫夫倆一個情趣的小游戲,婚姻不就是充滿驚喜的嗎?我好像還在那上面壓了塊石頭,特意挑的,有點像愛心的形狀。”
“到底是什麽啊。”明鸞翻了一下,從鄭佩嶼身上翻到床上,他半闔著眼從睡意中勉強掙紮出來,感覺今晚鄭佩嶼有些亢奮,耐著性子摸摸Alpha的腦袋,朦朧睡眼中覺得鄭佩嶼給予他的那抹笑好乖,忍不住又開始順毛。
鄭佩嶼主動湊過腦袋,他太愛明鸞了,手忍不住再次將人摟入懷中以一個不會感覺難受又緊密相貼的程度,輕聲念叨著:“如果你去找,你會知道的。”
迷迷糊糊醒來,明鸞感覺自己做了一個夢,夢中皮膚貼合在一起的觸感真實得不可思議,連桎梏住腰間的那只手餘溫都好似殘留。
真正清醒後,細膩潔白如名貴瓷器的腳踝挑開罩在身上的絲絨被子,一具曼妙絕美的身體暴露在空氣中,赤腳下床拉開窗簾,外面起了一層大霧。
明鸞難得請假,他決定去追尋夢中的不真實,心猛烈得跳起來,出門時因太著急在臺階上踉蹌了一下。
驅車獨自趕往教堂,歐式的花窗瑰麗又夢幻,即便是霧霾天依舊折射出動人心魄的溢彩華光,他虔誠地向上帝禱告。
幸運的是,牧師還是當初主持婚事的那個。
老牧師見他眉宇夾雜憂愁,自動上前排憂。
明鸞把胸臆中的煩悶挑揀著說了,誰知對方說:“孩子,你和他的緣分或許還沒盡。”
這令明鸞心開始狂跳。
謝過牧師,他想象自己是小科利亞,從教堂門口開始親自用腳丈量土地,隨後他繞過北面的高墻站在一棵橄欖樹下,一棵巨大的、碧綠的橄欖樹,遮天蔽日、枝繁葉茂,不管是從左往右數、還是從右往左數,都是第三棵。
折起袖口,他彎腰搬開蓋著的一塊心形石頭,底下爬出幾只小蟲,等“原住民”爬遠再動手。
鄭佩嶼騙了他,明明埋得很深。
明鸞快挖哭了,暗罵鄭佩嶼就是個屬狗的慣會鉆洞刨坑,他後悔來得太著急忘記拿件家夥什,感覺自己這輩子都會對這一天印象深刻,和個傻逼似的在風裏對著個土坑刨了不知道多久。
隨著土坑旁堆積的泥土逐漸變得和小山一樣多,心底也生出些微的絕望,也不知是不是那家夥睡意上頭隨口說的夢話。
額頭掛滿晶瑩的汗珠,一邊挖一邊咬牙暗想,鄭佩嶼可就慶幸吧,挖的時候不在自己身邊,不然就憑自己這兩手臟泥,怎麽著也要糊Alpha一臉,再揪住他耳朵讓他當年怎麽挖的坑現在就現在就怎麽給刨出來。
嘴角高高揚起,似是想到鄭佩嶼被揪住耳朵嗷嗷叫、然後又在自己趾高氣揚的瞪視下捂著通紅的耳垂乖乖蹲在地上費勁刨坑的場面,明鸞嘴角帶著得逞似的笑意,眼底也透出些微亮光,想著想著,神情轉瞬又耷拉下來,胸口悶得差點喘不上來氣。
潔白袖口被塵土染得臟汙,明鸞渾然不顧。良久他指尖終於探到個異物,再使了使勁,從底下挖出一個東西,是塊用手帕包著的,明鸞蹲下身子,手掌撫過上面遍布的細塵,掀開帕子一看裏面是一把小鑰匙,用衣角稍微揩式兩下後就亮晶晶的,格外別致精巧。
離開時,藏匿在雲霧中的太陽漸漸隱沒,不遠處的草坪中,清晰傳來小蟲的嗡鳴,一如當年。
來不及向牧師告別,即刻回到公寓。
走到書房從書架上抽出一本帶著密碼鎖的日記,是鄭佩嶼的。
其實若有心想看裏面的內容,什麽鎖都擋不住,用重物隨便一砸就能開了。但明鸞從沒有這個心思,即便鄭佩嶼不在了,他也給予無限的尊重,如今手握開啟的鑰匙,想到那個晚上Alpha說過的話,這代表一種無聲的應允,允許他隨時隨刻能打開這本塵封已久的日記。
攥著鑰匙的掌心因激動滲出些微的汗,他將小鑰匙插入鎖眼,“哢噠”一聲,鎖扣開了。
內襯寫著“鳥類觀察日記”幾個字,明鸞很疑惑,鳥類觀察日記?鄭佩嶼又不是研究鳥類的專家,什麽時候對鳥有研究了?
以往在家倒是經常能見到Alpha捧著這本書手裏拿著筆在勾勾畫畫著什麽,雖然從沒避著自己,但明鸞知道婚姻中需要信任和私密的空間,所以他從不過問。
此刻,他將這本厚厚的日記本捧在手裏,就像當初鄭佩嶼捧在手中那樣。
翻開日記本才發現內裏細細密密,都是兩人相愛的曾經,淚眼不覺模糊了視線。從青春到婚姻的連結,象征了鄭佩嶼真摯的愛戀,Alpha將真心毫無保留、完完全全敞在Beta面前,將所有愛意盡數坦白宣洩。
直到此刻明鸞才醒悟,啊,原來早在很久之前,鄭佩嶼就在暗戀他了。
明鸞目光逡巡著淺黃色紙張上冷峻的筆鋒,或許從外表看來是一個冷酷的人,但其實Alpha是個很細膩的人,心思縝密又溫情浪漫,指尖觸及字裏行間有溫度的文字,感受洋溢其間的情感,別樣的滋味蔓延。
他想自己這輩子也忘不掉前面寫的幾行字。
“親愛的老婆,
你可能不相信,但在認識你之前我好像就已經愛上你了。可能你不記得,在大二你參加過一場校辯論賽,我記得辯題是:ABO社會應以消除第二性別差異為目標。作為正方二辯你據理力爭發言犀利,我雖不能親臨現場但無意中通過影像傳遞看到你在賽場上的表現,就被深深吸引。
明鸞你可能知道嗎,其實,你很有名的。
你會喜歡上我、選擇和我在一起,一直讓我感到很幸運。”
他抿了抿唇,自己大二確實參加過幾場辯論賽,那時每個班級都要出兩人,他雖是為了湊學分但嚴謹的個性不允許自己渾水摸魚,準備了好幾天資料觀看那些辯手的視頻,尋了空曠的地方反覆練習如何發言。很多同學被臨時拉去救場算是走個過場就走了,倒是明鸞和幾個本身就有基礎的同學留到最後一輪,也只有最後的決賽才有錄像,沒想到就是這個巧合,竟讓鄭佩嶼看到了他,也不知是不是上天對他認真行事的嘉獎。
明鸞指尖撫上紙張的邊角,潤滑的手感就像鄭佩嶼的指尖。
他再翻一頁,印入眼簾的是張紅底的一寸照,瞳孔一縮記得這張是當初他在圖書館自習備考,鄭佩嶼給他送“補給”時拿走的,沒想到竟會夾在這裏。
“好喜歡、好喜歡、好喜歡,好想親親你。”
字情不自禁越寫越大,滿腔的無法訴說的情感快要溢出來,最後一個句號不是一個圓潤的圈,而是力透紙背的點。在最角落還畫了兩個Q版的小人,很明顯一個縮小版的鄭佩嶼和縮小版的他,自己眼角還有一粒小紅痣。
頭頂冒著邪惡小犄角身後甩著惡魔桃心尾巴的Q小鄭從背後抱住坐著專心看書的Q小鸞,低頭狠狠咬在Q小鸞的臉頰上露出兩顆小尖牙,小鸞眼淚汪成雞蛋花扁著嘴,手托住肉乎乎臉蛋,另一側臉頰上還有一道對稱的圓弧的紅牙印。
明鸞看得差點笑出聲,他實在沒想到鄭佩嶼還有這手藝。
後面就是很多碎碎念了,有時候一個月才寫一次,有時候一天能寫好幾頁,日期也看主人心情標不標,說是日記本更像是鄭佩嶼的內心戲錦集,明鸞莞爾一笑,所以原來這個外表冷酷的Alpha其實內心是個戲份挺足的話嘮。
“過幾天就是填報志願了,我不想去國外念書,人生地不熟的,很奇怪的感覺,下意識覺得好像和誰約定了,要去G大。”
“前幾天遇到一個男生了,他好勇敢,能徒手接球,不過好像有點眼熟。”
“我想起來了!他是辯論賽的那個Beta。他來給我送傘了,好可愛,小嘴嘰裏咕嚕說什麽呢,有點想親。但我讓他受傷了,好心疼好心疼,我應該對他負責,嗯。他主動提出說要給我洗衣服,不想他辛苦,但能借著拿衣服再見一次,啊啊啊好糾結啊,有點想他,很糟糕,我是不是喜歡上他了。鄭書瑤你個懶家夥!說好給我送傘結果送哪去了,不過也幸虧她懶,不然就見不到他了。”
“今天有比昨天更加心動一點點。”
“好幾天沒看到他,原來是生病了,為什麽有人連生病了身上都是香香的,感覺流出的汗也是甜的,他身上燙燙的,睡覺的姿勢是蜷縮起來的,有點心疼,沒忍住親了他,味道好甜,舌頭也軟軟的,如果能一直親下去就好了。好害怕他會發現疏遠我,又覺得最好發現了我直接告白,如果不答應……那我就躲起來傷心一段時間,然後再一直追他,我應該也是發燒了,這幾天一直暈乎乎的,為什麽量了溫度計顯示體溫是正常的。”
“抑制劑好痛,但想他就不痛了。”
“買了一輛電動車,老板交給我車鑰匙的時候,就開始憧憬開車時他坐在車後座抱著我腰的樣子了,如果腦袋能靠在我的後背就更好了,偶像劇就是這麽演的,那我一定會幸福死的!”
“明明還沒確定關系,為什麽越心動越膽怯,這一點也不像平時的我,可能是傻了。明鸞,你讓我成了一個傻子,我該怎麽辦啊。”
“今天也有更加心動億一點點。書瑤這幾天都特別安靜,前段時間看她買了手繪屏說要畫畫,也不纏著我了,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我也有時間去做自己的事,她說最近磕上幾對cp在努力產糧,本來高中就走的藝術畫的有模有樣的,看她自娛自樂有人誇還挺高興的樣子,不過她起的網名‘性感□□’我真的不敢茍同。”
“他總是出去兼職,很辛苦。”
“看到他到連飯都能吃不飽,特別心痛,特別想抱著他告訴他沒事有我,我可以帶他吃飯,或者給他轉錢,但他絕對不會要我的錢,他是一個連一瓶菠蘿汁都要付錢的人。”
“他的微信名片是‘內心豐盈者,獨行也出眾’,挺適合他的,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做那個默默守護的人。”
“我問妹妹怎麽追人,她給我手機下載了一個綠色APP,讓我去看小說,說追人的辦法都在裏面,讓我好好學爭取早日開竅把嫂子追到手。裏面書太多了,我選得眼花繚亂的,問她平時都在看什麽,她說什麽雙星、父子、人外、人妻,就是臉上的笑容有些瘆人,看得我有些害怕,我問她那些是什麽,結果她不告訴我了,還說她看的那些在這個APP裏都找不到,讓我就看她推薦的幾本學通學精,給我打包票說看完了就能追到老婆,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在騙我。不過她戀愛經驗比我豐富,小丫頭看著年紀輕輕,被我發現的就談了三個,我也只能請教她這個‘狗頭軍師’了,希望有用。”
“我把那些書整理成書單,兩個談戀愛的主角無一例外都是男性,或許書瑤察覺到了什麽,她總是很敏銳。我通宵了好幾天一字不落地全部看完,說實話第一次接觸這種小說,一開始還看不懂覺得挺奇怪的,看進去了發現確實很好看,好幾次差點忘記吃飯,怪不得之前書瑤看得那麽興奮,我好像也懂了點戀愛的小技巧。”
“最近在追一本小說,主角是一個綁定系統穿到小說世界的攻略者,總要經歷很多磨難吃很多苦才能讓攻略對象的愛意值積攢到百分百,攻略成功就要換了世界繼續從零開始。如果明鸞來攻略我的話,可能剛開始任務就完成了,我的開關總是被他輕易掌握在手中。”
翻過幾頁,主人公都是草草寫過,例行公事般記著一些事,諸如“今天帶他去射箭館了”、“他長發很漂亮”、“小組作業好煩,為什麽要和一堆不熟悉的人完成作業”……
直到幾頁短暫的空白過後,是被揉皺的卷邊,與仿佛被水暈染泛起毛刺的紙張,整張只寫著“他不喜歡我”幾個字。
再翻開一頁明鸞手一僵,密密麻麻的,爬滿了“他不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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