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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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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根據現場勘查結果顯示,並未查到有人撬門、從窗戶或從陽臺潛入案發現場的痕跡,但範壯成確實來過陳佳的家裏,不然他的血跡不可能留在陳佳的衣櫃裏,那麽他是用何種方式進屋的呢?

“有沒有可能範壯成是在陳佳遇害前,比如案發的前一天或前幾天,在被害人以及其家屬都不在家中的時候潛入屋中?如果是這樣,他大概率是通過窗戶或陽臺進來的,當時應該是留有痕跡的,問題是案發當天下了一場大雨,雨水沖走了現場留有的所有痕跡,所以我們才認為,範壯成是通過門入室的。”

小周在一旁發言:“你也說了,當天下著大雨,把現場的痕跡都沖走了,但也沒有別的證據來證明範壯成不是案發當天進入陳佳的家裏。他也可以是當天從陽臺那邊潛入屋中,那時候陳佳正在自己的臥室裏覆習功課,一開始並沒有發現有人入室,等到她察覺到異樣想要再呼救時,為時已晚。

“她的驗屍報告表明,她的死亡時間是當天上午11點30到中午12點30之間,從她遇害一直到她的屍體被人發現,也就是她父母回來的時候,已經過去了整整幾個小時。這意味著範壯成從陽臺入室的痕跡照樣可以被雨水沖走,並不能證明範壯成必定是在更早一些的時候潛入屋中。”

老金摸了摸下巴:“如果實際情況的確是這樣的話,兇案現場就應該在陳佳的臥室裏或客廳裏,而不是在玄關。”

被害人死在玄關,這一點不能有合理的解釋,所有的猜測都無法成立。

老賀指出:“案發前,範壯成以出租車司機的身份接近被害人陳佳,通過這種方式得知了陳佳的住址。而陳佳之前坐過範壯成開的車,可能還不止一次,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陳佳對他有種信任感,不算是個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假設案發那天範壯成謊稱陳佳遺落東西在他車上,他是給她送東西來的,這種情況下,哪怕被害人再有戒心,也未必不肯給他開門。”

楊隊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口水:“你們的推論都很有道理。衣櫃裏留有範壯成的血跡足以證明範壯成並不清白,而最可能讓他盯上陳佳的便是青河鎮屍骨案。假設範壯成就是屍骨案的兇手,那他的同夥又是誰?而今範壯成遇害,是那個同夥將其殺害的嗎?雖然目前的線索都指向他的同夥就是紀聞舟,但這些都過於主觀,查案講究的是證據,我們務必得找到更多的線索才能破案。”

小夏:“楊隊,那我們接下來該怎麽做?”

“首先是尋找範壯成案發前的行動軌跡,查查他和紀聞舟是否有通話紀錄,或是有過其他聯系。再查一查他和紀聞舟在拆遷樓見面是為了什麽。”

小封提出自己的猜測:“楊隊,會不會是範壯成問紀聞舟要錢?”

“要錢?!”

小封點點頭:“對,你們想啊,紀聞舟現在混得不錯,開著幾家面包咖啡店,他和他妻子名下有套房子,銀杏苑的房價可不便宜,怎麽看都比範壯成活得體面,範壯成又知道他的秘密,對他起敲詐勒索的念頭也沒什麽不可能吧。”

小周並不認同他的看法:“但紀聞舟的資產和收入只能算是中等水平,家境並沒有好到會招惹別人對他進行敲詐的地步。如果範壯成想要敲詐他,估計只敲詐幾次就夠紀聞舟受的了。”

小夏也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還有一點我也暫時沒想明白,假如範壯成和紀聞舟真的和屍骨案有關,距離至今已過了七年了,範壯成為什麽過了那麽久才開始敲詐紀聞舟?據我們調查到,之前那幾年,範壯成的家境跟現在差不多,沒道理願等上七年才出手吧?”

老金問道:“你的意思是範壯成跟紀聞舟見面,並不是為了敲詐他?”

小夏擺了擺手:“說不準。”

“如果範壯成不是敲詐紀聞舟,那他又為何會跟紀聞舟見面呢,總不能只是為了敘敘舊吧?他們倆不像是有什麽交情啊。”

楊隊把煙盒捏扁了往桌上一丟:“我還是那句話,除了紀聞舟,其他人也得繼續查,現階段我們掌握的證據只能證明紀聞舟可疑,卻不足以給他定罪。”他把目光挪向小封和小周,“你們兩個再去查查範壯成的背景經歷,看看他除了屍骨案,還沒有其他別的原因會引發兇手的殺意?”

***

警員小封和小周查了範壯成的戶籍資料。

資料顯示,他一直沒結婚,平時就一個人住,其間曾交往過幾個女友,但每次交往的時間都不長,沒過多久就跟女友分手。

涉及命案,小封和小周逐一找了範壯成的每一位前任女友詢問,幾位前女友都差不多是同樣的說辭,剛和範壯成認識的時候,她們見他能說會道,誤以為他是個很厲害的人物,後來在一起了,才發現他這人慣愛吹大牛,嘴裏沒幾句實在的。

因交往時間較短,幾位前女友能提供的線索不多,還是跟他交往時間最長、也就是他死前跟他交往過的最後那一任女友,倒是提供了一些有用的信息給警方。

“你說他最近有點古怪?”

這位前女友姓任,叫任甜。

任甜朝兩位警員點點頭:“對,就整天刷手機。我們倆出去吃飯,他刷手機;一起看電影,他坐那兒看手機;跟他說話,他理也不理你,人還特別神經兮兮。”

小封問她:“你說他神經兮兮,能跟我們詳細說說嗎?”

“有一次我們去外面吃飯,那天菜上得很慢,他不耐煩等,就先上廁所去了,他手機忘了帶過去,剛好有人打電話進來,聲音震天響,特別吵,隔壁桌的客人朝我這邊看了好幾次,大概是覺得聲音吵到他們了,範壯成他又一直不回來,我就拿起手機想要把聲音給摁了,碰巧範壯成他回來了,一看我這動作,以為我打算怎麽著呢,當著大家的面兒罵我,罵得還很難聽。”

一提到此事,任甜又是一頓委屈。

“我不是就怕手機鈴聲吵到別人嘛,我也沒做什麽呀,就算他誤會我偷看他手機,他也可以跟我心平氣和地說吧,也不給我解釋的機會,上來就臭罵我一頓,我氣得差點提了分手。

“換作是別人,總該過來跟我道個歉或是拿好話哄我兩句吧,但他不,就一直這麽跟我冷戰。後來還是我先釋懷,我就想啊,可能他這人特別註重個人隱//私,當時我拿手機的那個動作又剛好被他瞧見讓他給誤會了,他才這麽對我的。”

小封問她:“那你們後來和好了嗎?”

“和好了,現在想想,還不如別和好呢。”

“什麽意思?”

“起初我們是和好了,誰知我們的關系才變好一點,他突然又沒來由地跟我提分手。我問他為什麽要分手,他也不解釋,只說我們倆不合適。他以前怎麽不說不合適?”

“後來呢?”

“我當然生氣,但我又覺得吧,沒必要為了個男的傷了自尊,於是我就說,分就分吧,三條腿的□□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滿街跑,誰還離不了誰呢?可他倒好,別的沒說,就要我趕緊把他家裏的房門鑰匙還給他,我氣得當天就搬走了,還把我留在他家裏的那些東西都給帶走了。”

“後來你們倆還見過面嗎?”

“沒見過。我搬走沒幾天,突然記起來我還落了一個小手鏈在他家裏,我就打電話給他,說要過去拿東西,他卻死活不肯。我以為他忙著,我就問他,那他哪天方便,我等他方便了再過去取東西總可以吧,他卻叫我別過去,還說為了個不值多少錢的東西,我至於嗶嗶嗶個沒完嗎。”

小封和小周悄悄交換了個眼神。

就沖著範壯成這樣,能交到女朋友也是奇了怪了。

任甜:“我就跟他說,這小手鏈對我意義非凡,別的東西丟了就丟了,小手鏈我肯定得拿回去。他很不耐煩,問我手鏈多少錢,給我錢讓我另外去買件新的總成了吧,我跟他說,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他倒好,直接掛我電話,又發了個紅包給我,真把我給氣笑了,我是圖他那些錢麽?我想把紅包退回去,發現他已經把我給拉黑了。好歹交往了這麽久,他不用這麽過分吧。”

小封和小周不約而同地抓到了話裏的關鍵點。

“這是什麽時候的事?”

“你們指的是他在飯店裏罵我那次,還是跟我提分手那次?”

“就是他什麽時候開始整天刷手機?”

“讓我想想。” 任甜低頭沈思,“大概二月份吧。不對,可能一月底就開始這樣了。”

目送任甜離開,小封回視小封:“這日期,剛好就是網上爆出屍骨案的時候吧。”

“確實對得上。”

***

範壯成的枕部有被人用磚頭用力撞打過的痕跡。同樣,屍骨案的死者也是枕部受到重傷而死。

警員小封走向白板,拿筆在範壯成和‘屍骨案’這三個字之間寫了個‘X’。

小封:“3.22案的拆遷樓裏早就斷電了。那裏光線黑暗,兇手大可以趁著範壯成不備將其推下樓,故意制造出範壯成是意外墜樓身亡的假象。對兇手而言,意外墜樓豈不是比被定性為謀殺要安全得多了?”

楊隊擡手指了指白板:“說說,兇手挑選磚頭作為兇器的理由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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