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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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現場痕檢結果顯示,重擊範壯成枕部的兇器是一塊紅磚頭,是拆遷樓原本就有的東西。兇手並沒把那塊磚頭帶離現場,而是將其留在了案發現場。痕檢員在磚頭上發現血跡,經檢測確認,磚頭上的血跡是死者的,痕檢員沒能在磚頭上提取到兇手的指紋。
“兇器是就地取材,由此可以衍生出兩種可能性。”小封伸出一根手指,“一是兇手自己帶著兇器來的現場,但因為某個緣故註意到拆遷樓裏堆著磚頭,兇手察覺到現場的磚頭比他/她帶來的兇器更好使,臨時決定用磚頭行兇。第二種可能,則是兇手兩手空空來到現場。
“好,我先來分析第一種可能性。兇手選擇用磚頭而不是他/她自己帶來的兇器,最可能的原因是擔心警方會根據他/她隨身攜帶的兇器追查到他/她身上,比如兇器上的某些特征能讓我們推斷出兇手的職業、或查出兇手是從哪個渠道買到的兇器。”
“然後我來說說第二種可能,兇手是空手來到案發現場。”見老賀又要發問,小封忙擡手示意他先讓他把話說完,“也許你們會說,兇手不是想要殺了被害人麽,怎麽連個兇器也不準備好,被害人體格又壯實,跟人打起來未見得就一定會輸,兇手怎麽就那麽有把握自己能徒手殺了被害人,或者未蔔先知地能猜到拆遷樓裏有磚頭?”
“我認為,兇手起初並沒有真的打算殺人,他/她是來到案發現場後才起的殺意。”
眾人面面相覷。
“兇手在拆遷樓跟範壯成見了面後,具體發生了什麽不得而知,總之兇手怒了,抄起地上的磚頭就猛擊範壯成,範壯成應聲倒下,最終失血而死。”
小周反駁:“等一下,痕檢員在那塊磚頭上並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說明嫌疑人行兇時手上正戴著手套,總不可能是兇手叫被害人先等一等,等他/她戴上手套後才舉起磚頭襲擊被害人吧?而現在這季節並不需要戴手套吧,如果打從一開始兇手就是戴著手套跟被害人見的面,被害人就一點不覺得奇怪嗎?就算被害人那時候還沒懷疑兇手會害他性命,起碼不會毫無戒心地把自己的後背留給嫌疑人吧。
“如果說是等被害人走遠了,兇手才戴上手套拿起磚頭追上去給被害人來那麽一下,這同樣也有一個地方說不通,拆遷樓裏特別安靜,被害人肯定會聽到嫌疑人朝他這邊跑過來的腳步聲,是個人就會回過頭去看看情況,那麽當時的情況就應該是被害人正面對著嫌疑人,要麽躲避,要麽舉起手臂抵擋嫌疑人揮過來的磚頭,總之不會是枕部被磚頭重擊失血過多而死。”
***
調查還在進行中。警方先是在系統裏查到了範壯成名下的那輛車的車牌號碼,經核實,和拆遷樓附近停著的一輛車完全一致,停車位置和拆遷樓只隔著幾條街。能如此迅速地查到這輛車還是靠交警隊幫的忙。
據交警大隊那邊的同事透露,範壯成的這輛車亂停在此處,嚴重影響到停在其內側的另外三輛車,三位車主當中有人打了電話,範壯成的這輛車因違停被交警隊拖走,當時交警隊還沒有深究此事,畢竟那塊地方停了好幾輛車,平時都是住在附近沒有固定車位的居民用來停車的,會遭到其他車主的舉報,也是因為那裏沒有哪輛車停放的位置這麽亂來。
得知這輛胡亂停放的車輛是被害人範壯成的,楊隊馬上派了警員過來調取附近的監控錄像。
監控視頻顯示,案發當晚九點,被害人範壯將車停在距拆遷樓幾條街的一個空地上。警員根據這輛車的車牌號碼和車型,通過監控錄像一路追查下去,最終確認案發當天範壯成是從申城本地的一家小旅館出發的,老金和徒弟小夏前往那家小旅館進行走訪調查。
小旅館外觀貌不驚人,裏面的條件也相當簡陋,警員只待了一小會兒就發現,旅館在管理方面也不盡人意,探頭倒是安裝了,但小夏問過後才得知,探頭出了故障。
這事太湊巧,估計是旅館這邊拿來糊弄人的說辭,應該是為了節約成本監控根本就沒開著,只有前臺的電腦裏記錄著入住的房客信息,再多的,就查不到什麽了。
管理方面的問題不歸刑警管,兩位警員問前臺人員要了範壯成的所有相關信息。
前臺電腦裏輸入的身份信息,跟警方在系統裏查到的範壯成身份信息一致,電腦裏的信息顯示,範壯成在這家旅館已住了一個月,他是在二月中旬辦理的入住手續。
小夏擡手指了指前臺處的探頭:“這裏的探頭,也壞了?”
前臺人員露出個尷尬的笑容:“對。”
小夏苦笑,撓撓頭皮問前臺:“這位房客的居住期間,有沒有人來找過他?”
“呃……”前臺人員皺眉沈思,“沒有,沒人來找過他。”
“你確定?”
“應該沒人來過。”
“你們這裏幾點鐘下班?”
“我們這裏是兩班制,早班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夜班從晚上8點到次日早上8點,做一天休息一天。”
警員問前臺人員要了她同事的聯系方式,又稱想去查看一下範壯成住的那個房間,前臺叫了保潔阿姨過來,保潔阿姨在前面帶路,帶警員去了那間房間。
拿房卡開了門,房卡一插上,屋裏的燈就亮了起來。
範壯成住的房間在二樓,位於走廊盡頭,這間房間一般沒什麽人願意住,但勝在便宜,而且還安靜。
範壯成還沒辦理過退房手續就遇害了,他出門前又在門外掛了個‘請勿打擾’的牌子,這間房間也就一直沒人來打掃過,於警方來說倒是個難得的好消息。
小夏打電話給警局,沒到半小時,痕檢那邊就派了人過來,警員不便打擾他們工作,又回到前臺那裏詢問情況。
“那位住客居住期間,有沒有發生過什麽奇怪的事?”
“沒有。”前臺搖著頭,嘴角卻往下撇了撇。
這個微表情代表著藐視、不屑。
“那麽你對他這個人有什麽特別的印象?”
前臺一只手疊放在另一只手上:“我只是工作人員,跟這裏的住客都只有辦理入住和退房手續時才會有交集,說不上有什麽特別印象。”
前臺這話說得不痛不癢,顯然是在打太極拳。
老金手撐著桌面,拿眼掃視周圍。
“你們前臺是晚上8點或次日早上8點下班,那保潔人員呢?”
前臺不疑有他,如實回答:“上午9點到下午17點。”
老刑警老金朝小夏招了招手:“行,那暫時就先這樣。”
兩位警員走出旅館,老金也不急著離開,就窩在警車裏等著,下午5點過後,有個年紀四十上下的中年婦女從裏頭出來,老金忙推門下車,小夏也跟著走下車。
冷不丁走過來一個男人,中年婦女被嚇了一跳,楞楞地看著對方。
老金朝她亮出警官證:“你是旅館的保潔人員吧?我們有點事要問問你。”
***
當刑警多年,老金的眼力被練就得遠非尋常人可比,面前這位中年婦女出來前雖然已換下了工作服,老金還是老遠就認出對方是旅館裏的保潔阿姨。
中年婦女來回打量著兩位警員,努力回想家人和自己有沒有做過什麽需要警方過來查問的事,但就是記不起來分毫。
她揪著衣角搓了又搓:“什麽……什麽事?”
老金安撫道:“別緊張,不是什麽大事,我們就想問問你有關二樓房客的一些事。”
保潔人員繃緊的身子放松下來:“警官,你們說的是哪位房客?”
“二樓走廊盡頭那間房。”
“哦哦,你們說的是他。你們想打聽他什麽事啊?警官,你們知道的,我平時做的是清潔工作,給房間打掃一下衛生啥的,跟房客不怎麽說話。”
“沒關系,這我們能理解。你能記起來什麽,就都跟我們說說。比如他最近這段時間裏,有沒有做過奇怪的事,或是跟誰見過面之類的,總之越詳細越好。”
“也沒什麽特別的事,每天早出晚歸的。哦,對了,就是他這人吧,素質有點那個。”
保潔人員話說得含蓄,老金跟她又確認了一遍:“你是指他素質差?”
“呃,差不多就是這麽個意思吧。我們這裏的規矩是不許房客在房間裏抽煙的,他在房間裏背著我們偷偷抽煙也就算了,還特別不小心,把床單給燒出一個大洞,有這麽大。”保潔人員拿手比劃了一下大小,“得虧發現得早,萬一剛好人睡著了呢?出了大事誰來擔責啊。”
老金又詢問了幾句,保潔人員別的也說不出什麽來了,老金叫她在筆錄上簽個字就又回了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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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器是就地取材,由此可以衍生出兩種可能性。”小封伸出一根手指,“一是兇手自己帶著兇器來的現場,但因為某個緣故註意到拆遷樓裏堆著磚頭,兇手察覺到現場的磚頭比他/她帶來的兇器更好使,臨時決定用磚頭行兇。第二種可能,則是兇手兩手空空來到現場。
“好,我先來分析第一種可能性。兇手選擇用磚頭而不是他/她自己帶來的兇器,最可能的原因是擔心警方會根據他/她隨身攜帶的兇器追查到他/她身上,比如兇器上的某些特征能讓我們推斷出兇手的職業、或查出兇手是從哪個渠道買到的兇器。”
“然後我來說說第二種可能,兇手是空手來到案發現場。”見老賀又要發問,小封忙擡手示意他先讓他把話說完,“也許你們會說,兇手不是想要殺了被害人麽,怎麽連個兇器也不準備好,被害人體格又壯實,跟人打起來未見得就一定會輸,兇手怎麽就那麽有把握自己能徒手殺了被害人,或者未蔔先知地能猜到拆遷樓裏有磚頭?”
“我認為,兇手起初並沒有真的打算殺人,他/她是來到案發現場後才起的殺意。”
眾人面面相覷。
“兇手在拆遷樓跟範壯成見了面後,具體發生了什麽不得而知,總之兇手怒了,抄起地上的磚頭就猛擊範壯成,範壯成應聲倒下,最終失血而死。”
小周反駁:“等一下,痕檢員在那塊磚頭上並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說明嫌疑人行兇時手上正戴著手套,總不可能是兇手叫被害人先等一等,等他/她戴上手套後才舉起磚頭襲擊被害人吧?而現在這季節並不需要戴手套吧,如果打從一開始兇手就是戴著手套跟被害人見的面,被害人就一點不覺得奇怪嗎?就算被害人那時候還沒懷疑兇手會害他性命,起碼不會毫無戒心地把自己的後背留給嫌疑人吧。
“如果說是等被害人走遠了,兇手才戴上手套拿起磚頭追上去給被害人來那麽一下,這同樣也有一個地方說不通,拆遷樓裏特別安靜,被害人肯定會聽到嫌疑人朝他這邊跑過來的腳步聲,是個人就會回過頭去看看情況,那麽當時的情況就應該是被害人正面對著嫌疑人,要麽躲避,要麽舉起手臂抵擋嫌疑人揮過來的磚頭,總之不會是枕部被磚頭重擊失血過多而死。”
***
調查還在進行中。警方先是在系統裏查到了範壯成名下的那輛車的車牌號碼,經核實,和拆遷樓附近停著的一輛車完全一致,停車位置和拆遷樓只隔著幾條街。能如此迅速地查到這輛車還是靠交警隊幫的忙。
據交警大隊那邊的同事透露,範壯成的這輛車亂停在此處,嚴重影響到停在其內側的另外三輛車,三位車主當中有人打了電話,範壯成的這輛車因違停被交警隊拖走,當時交警隊還沒有深究此事,畢竟那塊地方停了好幾輛車,平時都是住在附近沒有固定車位的居民用來停車的,會遭到其他車主的舉報,也是因為那裏沒有哪輛車停放的位置這麽亂來。
得知這輛胡亂停放的車輛是被害人範壯成的,楊隊馬上派了警員過來調取附近的監控錄像。
監控視頻顯示,案發當晚九點,被害人範壯將車停在距拆遷樓幾條街的一個空地上。警員根據這輛車的車牌號碼和車型,通過監控錄像一路追查下去,最終確認案發當天範壯成是從申城本地的一家小旅館出發的,老金和徒弟小夏前往那家小旅館進行走訪調查。
小旅館外觀貌不驚人,裏面的條件也相當簡陋,警員只待了一小會兒就發現,旅館在管理方面也不盡人意,探頭倒是安裝了,但小夏問過後才得知,探頭出了故障。
這事太湊巧,估計是旅館這邊拿來糊弄人的說辭,應該是為了節約成本監控根本就沒開著,只有前臺的電腦裏記錄著入住的房客信息,再多的,就查不到什麽了。
管理方面的問題不歸刑警管,兩位警員問前臺人員要了範壯成的所有相關信息。
前臺電腦裏輸入的身份信息,跟警方在系統裏查到的範壯成身份信息一致,電腦裏的信息顯示,範壯成在這家旅館已住了一個月,他是在二月中旬辦理的入住手續。
小夏擡手指了指前臺處的探頭:“這裏的探頭,也壞了?”
前臺人員露出個尷尬的笑容:“對。”
小夏苦笑,撓撓頭皮問前臺:“這位房客的居住期間,有沒有人來找過他?”
“呃……”前臺人員皺眉沈思,“沒有,沒人來找過他。”
“你確定?”
“應該沒人來過。”
“你們這裏幾點鐘下班?”
“我們這裏是兩班制,早班從早上8點到晚上8點,夜班從晚上8點到次日早上8點,做一天休息一天。”
警員問前臺人員要了她同事的聯系方式,又稱想去查看一下範壯成住的那個房間,前臺叫了保潔阿姨過來,保潔阿姨在前面帶路,帶警員去了那間房間。
拿房卡開了門,房卡一插上,屋裏的燈就亮了起來。
範壯成住的房間在二樓,位於走廊盡頭,這間房間一般沒什麽人願意住,但勝在便宜,而且還安靜。
範壯成還沒辦理過退房手續就遇害了,他出門前又在門外掛了個‘請勿打擾’的牌子,這間房間也就一直沒人來打掃過,於警方來說倒是個難得的好消息。
小夏打電話給警局,沒到半小時,痕檢那邊就派了人過來,警員不便打擾他們工作,又回到前臺那裏詢問情況。
“那位住客居住期間,有沒有發生過什麽奇怪的事?”
“沒有。”前臺搖著頭,嘴角卻往下撇了撇。
這個微表情代表著藐視、不屑。
“那麽你對他這個人有什麽特別的印象?”
前臺一只手疊放在另一只手上:“我只是工作人員,跟這裏的住客都只有辦理入住和退房手續時才會有交集,說不上有什麽特別印象。”
前臺這話說得不痛不癢,顯然是在打太極拳。
老金手撐著桌面,拿眼掃視周圍。
“你們前臺是晚上8點或次日早上8點下班,那保潔人員呢?”
前臺不疑有他,如實回答:“上午9點到下午17點。”
老刑警老金朝小夏招了招手:“行,那暫時就先這樣。”
兩位警員走出旅館,老金也不急著離開,就窩在警車裏等著,下午5點過後,有個年紀四十上下的中年婦女從裏頭出來,老金忙推門下車,小夏也跟著走下車。
冷不丁走過來一個男人,中年婦女被嚇了一跳,楞楞地看著對方。
老金朝她亮出警官證:“你是旅館的保潔人員吧?我們有點事要問問你。”
***
當刑警多年,老金的眼力被練就得遠非尋常人可比,面前這位中年婦女出來前雖然已換下了工作服,老金還是老遠就認出對方是旅館裏的保潔阿姨。
中年婦女來回打量著兩位警員,努力回想家人和自己有沒有做過什麽需要警方過來查問的事,但就是記不起來分毫。
她揪著衣角搓了又搓:“什麽……什麽事?”
老金安撫道:“別緊張,不是什麽大事,我們就想問問你有關二樓房客的一些事。”
保潔人員繃緊的身子放松下來:“警官,你們說的是哪位房客?”
“二樓走廊盡頭那間房。”
“哦哦,你們說的是他。你們想打聽他什麽事啊?警官,你們知道的,我平時做的是清潔工作,給房間打掃一下衛生啥的,跟房客不怎麽說話。”
“沒關系,這我們能理解。你能記起來什麽,就都跟我們說說。比如他最近這段時間裏,有沒有做過奇怪的事,或是跟誰見過面之類的,總之越詳細越好。”
“也沒什麽特別的事,每天早出晚歸的。哦,對了,就是他這人吧,素質有點那個。”
保潔人員話說得含蓄,老金跟她又確認了一遍:“你是指他素質差?”
“呃,差不多就是這麽個意思吧。我們這裏的規矩是不許房客在房間裏抽煙的,他在房間裏背著我們偷偷抽煙也就算了,還特別不小心,把床單給燒出一個大洞,有這麽大。”保潔人員拿手比劃了一下大小,“得虧發現得早,萬一剛好人睡著了呢?出了大事誰來擔責啊。”
老金又詢問了幾句,保潔人員別的也說不出什麽來了,老金叫她在筆錄上簽個字就又回了車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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