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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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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警方發布協查通報,列出拆遷樓的具體地址,請求熱心市民提供相關線索協助他們破案。過了兩天,警察局來了一個男的,說自己有重要線索要告訴警方。

警員拿紙杯給他倒了杯水:“您先喝口水,坐下慢慢說。”

熱心市民姓呂,非本地人,在申城打工。

“呂先生,您能跟我們仔細說說那天晚上的事麽?”

“嗯嗯。”呂先生有點緊張,皺著眉頭回憶,“那天我回去得晚,大概10點鐘不到,還差個兩三分鐘吧,我正走著,有個人差點撞到我了,他道了歉,我當時急著回家也沒太在意,後來你們警察不是發了通報麽,我就想起了那晚的那個人了。”

“你繼續說。”

“我當時走在銀木路上,走到天竺路路口,有個人沖出來,我們差點撞上。”

警員一邊聽著,一邊把有用的信息記在本子上。銀木路是東西向的路,天竺路是南北向的路。

“你說他從天竺路出來,往哪去了?”

“他就筆直往白樺路走了。”

白樺路是和銀木路平行的東西向路,往白樺路走,就意味著那人是從拆遷樓那邊出來的。

“您能跟我們說說對方身上有什麽特征麽?”

呂先生咂了咂嘴:“不好說。當時天色黑得很,那裏附近又沒什麽路燈,我急著回去,沒留意那人長什麽樣,就知道是個男的,聲音挺年輕的。”

好不容易來了個目擊者,警員不願輕易放棄,忍不住催促道:“要不您再仔細回想回想?不管是身形方面還是容貌方面的,再細微的細節都可以。”

“那人的臉我是真沒看見。”呂先生瞇眼細想,隱約有了點頭緒,拍一記大腿,嚷道:“我想起來了,那人走路的聲音跟別人不大一樣。”

警員身體前傾:“具體哪裏不一樣?”

呂先生撓撓臉:“我就記得腳步聲怪怪的,再多的,我是真不記得了。”

***

南涔一直不太願意相信紀聞舟是兇手,她知道他的底線,相信他的為人,即使小旅館裏的前臺說七年前小年夜午夜在小旅館裏出現的指縫裏有泥巴的人像紀聞舟,她也可以反駁,說那只是個像紀聞舟的人;即使紀聞舟出現在Q大的校門口,她也能騙自己,說可能他約了人在那附近見面,只是恰好被拍到了而已。

可拆遷樓案子的發生讓她無法再自欺欺人。

紀聞舟去拆遷樓,是因為案發前一晚,他接到某個她還未知的人打給他的電話。

不管那人是誰,她和紀聞舟前後相差幾分鐘進的樓,就算她在四樓又待了兩三分鐘,前後加起來也不會超過十分鐘,這個時間差裏,一個她從未見過的男人被殺害了。在現場,她沒見到過第三個人。

她到的時候,現場有大面積血泊,血跡開始有凝固的跡象。她也看推理書,知道正常氣溫條件下,人的血跡大概要15到30分鐘才開始凝固,受環境等影響,可能在更短時間內凝固。那是不是可以說明,比她早上樓近10分鐘的紀聞舟最有嫌疑。

受害者的臉被破壞,手指也被燒傷。一般在推理書裏,破壞屍體的主要原因在於隱藏死者身份。

那麽在拆遷案裏,兇手是不是也有這個用意呢?

也不對,即便燒毀了臉,破壞了指紋,警方還是可以通過DNA鑒定查出死者身份,可能需要一個過程,但不是完全辦不到。

這點又讓她覺得兇手不是紀聞舟。以紀聞舟的知識面,他不會不知道警方可以通過其他鑒定辦法查出死者身份。

又或許他是存心的,就是要讓人覺得兇手是個學識淺薄,知識貧乏的人?

腦子好亂,得重新再理理事件的發生。

殺人總歸要有動機。

一月底,青河鎮挖掘出一具屍骨,後來證實了屍骨埋在那有七年了。

屍骨被挖出後,網上出來一個叫“了不起的瓦倫蒂娜”的博主號稱自己是當年的目擊證人。

也是屍骨被挖出後,紀聞舟開始變得不對勁。

本月15日,星期六,“了不起的瓦倫蒂娜”,也就是Q大學生陳佳在自己家中遇害。

在這之前,老媽給她發了一個視頻,視頻裏,紀聞舟出現在Q大門口。

幾天前,紀聞舟收到信息,對方約他去某個地方。他去了,然後有人死在那棟拆遷樓裏。

假設青河鎮的受害者的死和紀聞舟有關,那麽紀聞舟殺陳佳是不是為了滅口?

又假設,他殺陳佳的時候又被第三人目擊,而後這個第三人敲詐他,他不甘於被敲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對方也殺了?

反之,如果陳佳不是紀聞舟殺的,那麽紀聞舟是不是就沒動機殺害拆遷樓受害者了?

她現在需要證據,明確的證據。

南涔決定先從陳佳的命案入手。

方凱陪她一起去了陳佳住的小區。一進小區,南涔就跟保安打聽紀聞舟。保安一口咬定沒見過類似長相的人。

南涔無奈,又打聽了疑似拆遷樓裏的受害者。如果拆遷樓的受害者是因為目睹紀聞舟殺害陳佳而起了敲詐之心的話,那起碼說明,他也曾出現在小區裏,甚至可能是小區居民。

保安奇怪地看她一眼:“你不說那人長什麽模樣,又不給我看照片,我哪知道見沒見過?”

南涔揉揉額頭。

那晚她看到被害者時,被害者的臉已經被燒毀了,她怕破壞案發現場就沒敢有任何動作,後來警察來了,她更是沒機會看到什麽,只大致知道那人的身高多少、大概年紀,以及身上穿著什麽衣服。

“那人身高大概170-175左右,身板挺壯實的,年紀大概30到40歲這樣,穿一件黑色夾克,牛仔褲,深藍色的。” 南涔用手比劃了一下頭發的長度,“頭發挺長的,大概到這裏左右。”

保安擺擺手:“街上到處都是穿這種衣服的人,你這說了跟沒說一樣。”

方凱走上前來:“你們這小區裏安裝了探頭嗎?”

“裝是裝了,不過你們問的是三月份的事。”保安掃視周圍,壓低嗓門說話,“那時候進出咱這小區管得沒那麽嚴。”

南涔跟方凱互相對視一眼。

這倒難辦了。

每天進進出出那麽多人,拆遷樓裏的受害者是最普通的那種體型,臉部特征沒法描述,能被保安記住才叫奇怪,何況這小區的物業也是心大,之前總是拖著不裝監控,現在陳佳遇害鬧出命案了,才急急忙忙安裝了探頭。

正苦惱著,保安微微起身,對著南涔身後的人招呼道:“哎,先過來登記再進去。”

南涔回過頭去,開過來一輛出租車,被擋桿擋在小區門口進不去。

出租車司機降下車窗探頭出來:“我送人進了小區就出來。”

保安繃著臉,語氣嚴肅:“馬上出來也得登記!”

物業那邊才下過死命令,不許他們這些當保安的再跟從前那般馬虎了事,他現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到時候萬一出了事,責任誰來擔?

出租車司機不耐煩地嘖了一聲,生怕別人看不出來他心裏不高興。

保安也沒好氣,把登記冊和筆朝他面前一扔:“把個人信息寫在這兒,字寫得清楚點。”

出租車司機嘴裏低聲嘀咕了一句什麽,估計不是什麽好話,保安似是想到了什麽,神色登時一變。

南涔在一旁盯著保安的眼睛,等車開走了,忙開口問保安:“你剛才是不是記起什麽來了?”

保安點點頭:“我想起來在哪兒見過你說的那個男的了。”

南涔心臟狂跳,拆遷樓的受害者果然還是和陳佳案有關。

“他的確來過這個小區,是嗎?”

“對,你說頭發有點長,男的頭發長的不多,我記得那天那人開著車進了小區,我見他那輛車不是咱小區裏的車,就攔住他,要他登記一下。”

“那人是命案那天來的小區嗎?”

“那倒不是,我記得那時候還沒發生命案呢。”

方凱插嘴道:“可你們不是3月15日的命案發生後才開始登記進入小區的人員的麽?”

保安面露尷尬:“進來的人是不用登記,但車子肯定不能一樣啊。你們懂的,不用我細說了,對吧?”

南涔和方凱交換了下眼神。

開進小區的車子一旦停留時間超過規定時限,小區這邊就會根據具體時長收取停車費。

這小區只管車不管人,也算是演繹了一把什麽叫‘金錢至上’。

南涔:“可以跟我們說說那天的情況嗎?”

“那天我叫他登記一下,他說送了乘客馬上就出來,有什麽好登記的。我就跟他說,咱小區定的就是這規矩,我說了不算,他才登記了信息,嘴裏還不幹不凈的,忒沒素質。他說自己是出租車司機,我看他那車也不是平時最常見的那幾家出租車公司的車子,所以才對他這人略有印象。要不是剛才那位也是這德性,我還不見得能記起這事來。”

“當時車裏坐著乘客麽?”

“那我哪記得住,我光記住那司機了。”

南涔又問他:“那司機後來還再來過嗎?”

“來過,一共來過咱小區兩次。第二次他開車進來的時候,我就記起來是這司機了,我看了一眼後排座位,車窗是升上去的,只隱約看出來乘客是個女的,具體長啥樣,我還真不曉得。”

“車裏當時坐著幾個人?”

保安擡起手指比劃了一下:“車裏就一個乘客,就是那女的。”

“那司機第二次進小區的時候,你有登記過他的信息嗎?”

“別提了,那人嘴不幹不凈,我一看是他,就沒湊上去自討沒趣,反正他字寫得醜,就算寫了也認不出來。”

保安大概也覺出自己工作不到位,艱難地動了動嘴唇替自己辯白,“我這不是想著他之前就來過小區麽,確實一會兒就出來了,所以我才放他進小區。他後來待的時間也不長,不一會兒就開車離開了。”

“那麽陳家那小姑娘遇害那天呢?你有沒有看到他來過小區?”

“沒有。”

“真沒有?!你確定沒看漏什麽人麽?”

保安回答得斬釘截鐵,沒有絲毫的猶豫:“肯定沒來過。”

自從小區裏發生了命案,物業和警察那邊來來回回問了他們好幾遍,他能想起來的事都跟他們聽了。

方凱看南涔一眼:“我們走吧。”

該問的都問過了,再問下去也問不出什麽來。

南涔跟保安道了一聲謝,轉身離開。

保安感嘆。

一看就知道這女的是個文化人。果然人的素質就是不一樣,待人接物彬彬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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