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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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高警官拍了拍她的肩膀:“走吧,我們上樓看看去。”
小錢一邊緊跟在後頭,一邊問他:“師父,您不覺得剛才的女人有點古怪麽?”
“你指什麽?”
“說不好哪裏怪,就是覺得有點不對勁。”
“你這說的不都是廢話麽?”
小錢摸摸鼻子:“我這不是想不出來,所以才想請教請教師父您嘛。”
“行了,我們看看他們那邊怎麽說。”
***
警方連夜召開案情分析會。
到目前為止,已確認擬拆遷大樓五樓的左邊數過去第二間房為第一案發現場,現場周圍沒找到任何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死者的十根手指和臉部均已被人燒毀,面目全非,給警方的調查工作帶來了諸多不便。
鑒於死者身份未知,警方決定提取死者的DNA進行比對。
刑警隊長楊隊拿起DNA報告:“這人跟3.15命案有關?”
“對,我們查過了,死者沒有案底。但他的DNA跟陳佳命案現場衣櫃裏留下的DNA相吻合,我們合理懷疑他和3.15陳佳案有關聯。”
“陳佳的案子有什麽進展了麽?”
“我們查看了附近店家提供的所有的監控,暫時沒有進展。”
楊隊翻著案宗,皺眉沈思。
在調查屍骨案的過程中發現,兇手不止一人,應該是兩人或多人作案。至於3.15案裏,兇手潛入室內殺了陳佳,並在案發現場制造出入室搶劫殺人的假象。在陳佳家的衣櫃中檢測到陌生人的生物檢材。3.15案件尚未有更近一步的突破,這邊又有人在擬拆遷樓裏犯下命案。
陳佳案的嫌疑人,成了這次命案的被害人。無論是陳佳案還是屍骨案,現在嫌疑人之一這麽一死,線索等於又斷了。
楊隊彈彈煙灰:“監控錄像看得怎麽樣了?”
警員小周苦著一張臉:“監控那邊有點麻煩,這一塊地方一直在搞拆遷,監控開著也是白浪費錢,所以早就把監控給關了,就算還留著幾個探頭沒拆,也如同虛設查不到什麽了。”
楊隊把煙頭撚滅在煙灰缸裏:“看看附近那一帶有沒有商鋪或其他的,總之有什麽監控錄像就先弄回來,重點追查案發前後出現在現場附近的人。還有,小周,痕檢那邊你再催一下,讓他們早點出報告。”
小周:“痕檢那邊主要是張哥手受傷了,就沒去催他。”
小周這麽一提,楊隊想起痕檢那邊的張哥去陳佳命案現場的時候在三樓樓梯口滑倒了,傷到了手腕關節處。
“行吧,反正你盯著點。”
“好嘞。”
***
結束筆錄,差不多十點半了。
南涔一路疾速往家趕,回到家中一看,紀聞舟還沒回來。
她抓起頭發和衣角聞了聞,在拆遷大樓裏待得時間太久,總覺得頭發和衣服上都沾上了淡淡的血腥味。
匆匆洗了個澡出來時,身上滿是沐浴液的香氣。
南涔心中稍定,拿幹毛巾胡亂擦了幾把頭發,把濕毛巾和換下的臟衣服都一股腦兒丟進了洗衣機裏,洗衣服已經來不及了,只能把洗衣液倒進去掩蓋住衣服上的血腥氣味。
剛躺下沒一會兒,客廳那邊就傳來動靜,聲音很輕。
應該是紀聞舟回來了。
南涔緊張之餘,又有幾分慶幸。
幸好紀聞舟坐的是公交車,否則紀聞舟肯定能趕在她前頭先回到家裏。
南涔閉眼裝睡,隱約聽到洗手間裏響起水聲。
她心裏就犯起了疑惑。
主臥有衛生間,紀聞舟卻放著不用,反而去了客衛,怎麽看怎麽蹊蹺。
水聲停下,周圍又陷入安靜。
臥室裏的燈關著,南涔也不敢摁亮手機去看時間,只能在心裏默念著數字。
數到三十,紀聞舟走進臥室,輕輕掀開被子躺進來。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南涔就起來了。走到客廳,赫然發現陽臺裏晾著一套男士衣褲。
家裏的家務活,大半都是紀聞舟在做,只有晾曬衣服和洗碗是南涔的活兒,她記得昨天就沒在陽臺裏晾過衣服。
她探頭瞥了眼緊閉的臥室房門,伸手摸了摸陽臺上晾著的衣褲。
近來天氣漸暖,一晚上的工夫,衣服已經有點幹了,只是衛衣的兜帽那裏衣料厚實,摸上去還潮乎乎的,再聯想到昨晚衛生間裏響起的水聲,只可能是昨晚紀聞舟洗的衣服,還是用手洗的。
且不說家裏有洗衣機沒必要手洗,就說半夜洗衣這事,本就古怪。
紀聞舟有公德心,從不會在晚上洗衣服,就算偶爾而為之,最晚也會趕在晚上8點前把衣服給洗了。
昨晚她回來就已經是十一點多了,紀聞舟比她回來的還晚,他會挑深夜時分洗衣服,除非是他不得不這樣做。
南涔隨便弄了個三明治當早飯,就開車去租車行還車。
昨晚一晚上都緊繃著神經,饒是睡了一覺,人還是又累又困,南涔打的去的單位。
南涔靠在座位上閉眼假寐,忽而想起一件事來。
怕自己記錯,她又拿出手機查看。
紀聞舟要去的地方是那棟拆遷樓,他大可以坐地鐵過去,乘坐地鐵比坐公交車速度快,也方便得多,無須換乘別的路線,全程坐同一條地鐵線就可直達目的地。根據路線來看,若是坐公交車過去,其中有一段路程還得繞遠路。
換乘公交,唯一的好處就是能把跟蹤他的人給甩了。她是換了裝又專門租了輛車不讓紀聞舟認出她來,但難保紀聞舟是不是眼尖還是瞧出什麽端倪來了。
不對,不是這個緣故。
如果紀聞舟的確察覺到她就跟在後面,或起碼疑心身後有人跟著,他昨晚就不會進那棟拆遷樓。
和坐地鐵相比,坐公交一定有別的交通工具沒有的優勢……
避免別人輕易追蹤到他身上?
比如警察麽?
等等。
還有一個原因是她之前沒想到的。
坐公交而不是地鐵,就可以避開地鐵站的安檢人員對其進行安檢。譬如,隨身攜帶著什麽管制用品,坐公交肯定是首選。
南涔身形一僵,腦子裏頓時閃過一把匕首的畫面。
***
警員老金和小夏按照楊隊下達的命令,從案發現場幾條街外的小區物業和店鋪那兒弄來案發當晚的監控錄像。鑒於南涔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又曾開著車在案發時間段出現在現場附近,另一組警員小周和小封負責調查她的背景,為了市民的名譽著想,負責核實情況的警員穿便衣去的學校,離開學校前也特意請求相關人員註意保密工作,不要給南涔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據知情者透露,南涔在學校是很受同學擁護的老師,她經常會在生活上幫助自己的學生,南涔來案發現場附近是為了尋找在外打工的學生,這種說辭也因此得到了證實。
此外,警方也仔細調查了南涔的背景和生活經歷,確認她和死者的社交圈無任何重疊,除非中間有警方尚未查明的動機,就現階段的調查結果來判斷,南涔不具備殺害死者的殺人動機。
拆遷樓是一棟坐南朝北的五樓老房子。房子許久沒人住,窗框全都被拆除了,陽臺也被敲掉。案發現場,即五樓左邊數過去第二間房,那裏堆放著許多建築工具和材料,其中包括舊磚頭、舊電線、水管、錘子、木板和撬棒等。這些用具當中,只有撬棒上沒檢測到任何指紋。所有的東西上都蒙著灰,唯有撬棒上的灰塵不多。
痕檢員采集了整棟樓的足跡,樓梯上的足跡大多被破壞,為不可辨別足跡,只采集到兩組可辨別足跡,一組緊靠著墻的足跡,均為腳尖部分,從尖頭方向可以看出是上樓時留下的足跡,經對比,這組足跡是報案者南涔的足跡。
樓梯上的另一組足跡是下樓時留下的足跡,經對比,是南涔的足跡。另外,還在四樓采集到幾枚完整的足跡,也確認為南涔的足跡。
案發現場房間內的大多數足跡被破壞,除了南涔的幾枚可辨別足跡,只在靠近朝南窗戶和陽臺的地方采集到幾枚保留完整的足跡,這幾枚足跡經對比,已確認是死者的足跡。
用來破壞足跡的掃帚被扔在樓下草叢堆裏,掃帚上沒采集到指紋。
警方到達時,死者躺在房間的中央,血液已凝固。靠近死者頭部的血泊中有一小塊被蹭到的痕跡,呈直角形。
刑警隊長楊隊翻完法醫、痕檢和物證那邊遞來的報告,擡眼瞥向手下的警員小封:“對於現場發現的足跡,你們都有什麽看法?”
“楊隊,我對報案者南涔南女士的足跡比較在意。”
“你說說看。”
“我核實過了,她在四樓留下了清晰的足跡,足跡所在的位置剛好就在屍體所在的那個單元的正下方。此外,樓梯上采集到的幾枚緊靠著墻的足跡,也是南涔留下的。這幾枚足跡均為腳尖,意味著她當時是踮著腳走路的。
“踮著腳走路,在四樓逗留了好一會兒,又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目擊者,雖然南涔說她走進樓裏是為了上廁所,不過就算是這樣,也不必踮著腳走路吧。
“還有,一樓又不是沒有地方可以上廁所,隨便找個單元進去方便一下不就行了麽。為什麽要特意走到四樓,後來還去了五樓?”
警員小周推了推眼鏡:“僅憑這兩點就認為她可疑會不會太武斷了?何況最先抵達的民警也問過南涔這個問題,她說她是聞到樓上有怪味,像是東西被燒糊的味道,她擔心會引發火災,所以才會上去看看情況,這也說得通吧。”
小封:“對,你可以說她是聞到味兒怕出事才上的樓,問題是五樓的氣味能傳到一樓嗎?還有,你們想想看,她在四樓可是待了好一會兒,如果真的擔心發生火災,那麽她站在四樓不急著上樓就說不通了。”
“你認為她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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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錢一邊緊跟在後頭,一邊問他:“師父,您不覺得剛才的女人有點古怪麽?”
“你指什麽?”
“說不好哪裏怪,就是覺得有點不對勁。”
“你這說的不都是廢話麽?”
小錢摸摸鼻子:“我這不是想不出來,所以才想請教請教師父您嘛。”
“行了,我們看看他們那邊怎麽說。”
***
警方連夜召開案情分析會。
到目前為止,已確認擬拆遷大樓五樓的左邊數過去第二間房為第一案發現場,現場周圍沒找到任何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死者的十根手指和臉部均已被人燒毀,面目全非,給警方的調查工作帶來了諸多不便。
鑒於死者身份未知,警方決定提取死者的DNA進行比對。
刑警隊長楊隊拿起DNA報告:“這人跟3.15命案有關?”
“對,我們查過了,死者沒有案底。但他的DNA跟陳佳命案現場衣櫃裏留下的DNA相吻合,我們合理懷疑他和3.15陳佳案有關聯。”
“陳佳的案子有什麽進展了麽?”
“我們查看了附近店家提供的所有的監控,暫時沒有進展。”
楊隊翻著案宗,皺眉沈思。
在調查屍骨案的過程中發現,兇手不止一人,應該是兩人或多人作案。至於3.15案裏,兇手潛入室內殺了陳佳,並在案發現場制造出入室搶劫殺人的假象。在陳佳家的衣櫃中檢測到陌生人的生物檢材。3.15案件尚未有更近一步的突破,這邊又有人在擬拆遷樓裏犯下命案。
陳佳案的嫌疑人,成了這次命案的被害人。無論是陳佳案還是屍骨案,現在嫌疑人之一這麽一死,線索等於又斷了。
楊隊彈彈煙灰:“監控錄像看得怎麽樣了?”
警員小周苦著一張臉:“監控那邊有點麻煩,這一塊地方一直在搞拆遷,監控開著也是白浪費錢,所以早就把監控給關了,就算還留著幾個探頭沒拆,也如同虛設查不到什麽了。”
楊隊把煙頭撚滅在煙灰缸裏:“看看附近那一帶有沒有商鋪或其他的,總之有什麽監控錄像就先弄回來,重點追查案發前後出現在現場附近的人。還有,小周,痕檢那邊你再催一下,讓他們早點出報告。”
小周:“痕檢那邊主要是張哥手受傷了,就沒去催他。”
小周這麽一提,楊隊想起痕檢那邊的張哥去陳佳命案現場的時候在三樓樓梯口滑倒了,傷到了手腕關節處。
“行吧,反正你盯著點。”
“好嘞。”
***
結束筆錄,差不多十點半了。
南涔一路疾速往家趕,回到家中一看,紀聞舟還沒回來。
她抓起頭發和衣角聞了聞,在拆遷大樓裏待得時間太久,總覺得頭發和衣服上都沾上了淡淡的血腥味。
匆匆洗了個澡出來時,身上滿是沐浴液的香氣。
南涔心中稍定,拿幹毛巾胡亂擦了幾把頭發,把濕毛巾和換下的臟衣服都一股腦兒丟進了洗衣機裏,洗衣服已經來不及了,只能把洗衣液倒進去掩蓋住衣服上的血腥氣味。
剛躺下沒一會兒,客廳那邊就傳來動靜,聲音很輕。
應該是紀聞舟回來了。
南涔緊張之餘,又有幾分慶幸。
幸好紀聞舟坐的是公交車,否則紀聞舟肯定能趕在她前頭先回到家裏。
南涔閉眼裝睡,隱約聽到洗手間裏響起水聲。
她心裏就犯起了疑惑。
主臥有衛生間,紀聞舟卻放著不用,反而去了客衛,怎麽看怎麽蹊蹺。
水聲停下,周圍又陷入安靜。
臥室裏的燈關著,南涔也不敢摁亮手機去看時間,只能在心裏默念著數字。
數到三十,紀聞舟走進臥室,輕輕掀開被子躺進來。
第二天天剛蒙蒙亮,南涔就起來了。走到客廳,赫然發現陽臺裏晾著一套男士衣褲。
家裏的家務活,大半都是紀聞舟在做,只有晾曬衣服和洗碗是南涔的活兒,她記得昨天就沒在陽臺裏晾過衣服。
她探頭瞥了眼緊閉的臥室房門,伸手摸了摸陽臺上晾著的衣褲。
近來天氣漸暖,一晚上的工夫,衣服已經有點幹了,只是衛衣的兜帽那裏衣料厚實,摸上去還潮乎乎的,再聯想到昨晚衛生間裏響起的水聲,只可能是昨晚紀聞舟洗的衣服,還是用手洗的。
且不說家裏有洗衣機沒必要手洗,就說半夜洗衣這事,本就古怪。
紀聞舟有公德心,從不會在晚上洗衣服,就算偶爾而為之,最晚也會趕在晚上8點前把衣服給洗了。
昨晚她回來就已經是十一點多了,紀聞舟比她回來的還晚,他會挑深夜時分洗衣服,除非是他不得不這樣做。
南涔隨便弄了個三明治當早飯,就開車去租車行還車。
昨晚一晚上都緊繃著神經,饒是睡了一覺,人還是又累又困,南涔打的去的單位。
南涔靠在座位上閉眼假寐,忽而想起一件事來。
怕自己記錯,她又拿出手機查看。
紀聞舟要去的地方是那棟拆遷樓,他大可以坐地鐵過去,乘坐地鐵比坐公交車速度快,也方便得多,無須換乘別的路線,全程坐同一條地鐵線就可直達目的地。根據路線來看,若是坐公交車過去,其中有一段路程還得繞遠路。
換乘公交,唯一的好處就是能把跟蹤他的人給甩了。她是換了裝又專門租了輛車不讓紀聞舟認出她來,但難保紀聞舟是不是眼尖還是瞧出什麽端倪來了。
不對,不是這個緣故。
如果紀聞舟的確察覺到她就跟在後面,或起碼疑心身後有人跟著,他昨晚就不會進那棟拆遷樓。
和坐地鐵相比,坐公交一定有別的交通工具沒有的優勢……
避免別人輕易追蹤到他身上?
比如警察麽?
等等。
還有一個原因是她之前沒想到的。
坐公交而不是地鐵,就可以避開地鐵站的安檢人員對其進行安檢。譬如,隨身攜帶著什麽管制用品,坐公交肯定是首選。
南涔身形一僵,腦子裏頓時閃過一把匕首的畫面。
***
警員老金和小夏按照楊隊下達的命令,從案發現場幾條街外的小區物業和店鋪那兒弄來案發當晚的監控錄像。鑒於南涔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又曾開著車在案發時間段出現在現場附近,另一組警員小周和小封負責調查她的背景,為了市民的名譽著想,負責核實情況的警員穿便衣去的學校,離開學校前也特意請求相關人員註意保密工作,不要給南涔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據知情者透露,南涔在學校是很受同學擁護的老師,她經常會在生活上幫助自己的學生,南涔來案發現場附近是為了尋找在外打工的學生,這種說辭也因此得到了證實。
此外,警方也仔細調查了南涔的背景和生活經歷,確認她和死者的社交圈無任何重疊,除非中間有警方尚未查明的動機,就現階段的調查結果來判斷,南涔不具備殺害死者的殺人動機。
拆遷樓是一棟坐南朝北的五樓老房子。房子許久沒人住,窗框全都被拆除了,陽臺也被敲掉。案發現場,即五樓左邊數過去第二間房,那裏堆放著許多建築工具和材料,其中包括舊磚頭、舊電線、水管、錘子、木板和撬棒等。這些用具當中,只有撬棒上沒檢測到任何指紋。所有的東西上都蒙著灰,唯有撬棒上的灰塵不多。
痕檢員采集了整棟樓的足跡,樓梯上的足跡大多被破壞,為不可辨別足跡,只采集到兩組可辨別足跡,一組緊靠著墻的足跡,均為腳尖部分,從尖頭方向可以看出是上樓時留下的足跡,經對比,這組足跡是報案者南涔的足跡。
樓梯上的另一組足跡是下樓時留下的足跡,經對比,是南涔的足跡。另外,還在四樓采集到幾枚完整的足跡,也確認為南涔的足跡。
案發現場房間內的大多數足跡被破壞,除了南涔的幾枚可辨別足跡,只在靠近朝南窗戶和陽臺的地方采集到幾枚保留完整的足跡,這幾枚足跡經對比,已確認是死者的足跡。
用來破壞足跡的掃帚被扔在樓下草叢堆裏,掃帚上沒采集到指紋。
警方到達時,死者躺在房間的中央,血液已凝固。靠近死者頭部的血泊中有一小塊被蹭到的痕跡,呈直角形。
刑警隊長楊隊翻完法醫、痕檢和物證那邊遞來的報告,擡眼瞥向手下的警員小封:“對於現場發現的足跡,你們都有什麽看法?”
“楊隊,我對報案者南涔南女士的足跡比較在意。”
“你說說看。”
“我核實過了,她在四樓留下了清晰的足跡,足跡所在的位置剛好就在屍體所在的那個單元的正下方。此外,樓梯上采集到的幾枚緊靠著墻的足跡,也是南涔留下的。這幾枚足跡均為腳尖,意味著她當時是踮著腳走路的。
“踮著腳走路,在四樓逗留了好一會兒,又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目擊者,雖然南涔說她走進樓裏是為了上廁所,不過就算是這樣,也不必踮著腳走路吧。
“還有,一樓又不是沒有地方可以上廁所,隨便找個單元進去方便一下不就行了麽。為什麽要特意走到四樓,後來還去了五樓?”
警員小周推了推眼鏡:“僅憑這兩點就認為她可疑會不會太武斷了?何況最先抵達的民警也問過南涔這個問題,她說她是聞到樓上有怪味,像是東西被燒糊的味道,她擔心會引發火災,所以才會上去看看情況,這也說得通吧。”
小封:“對,你可以說她是聞到味兒怕出事才上的樓,問題是五樓的氣味能傳到一樓嗎?還有,你們想想看,她在四樓可是待了好一會兒,如果真的擔心發生火災,那麽她站在四樓不急著上樓就說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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