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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如果傅初雪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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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如果傅初雪在就好了

帳外風聲裂帛,沐川恍惚入夢。

夢中狂風呼嘯,十萬唐沐軍行至龍豐坡。

沐川站在坡底,只聞山頂傳來號角聲,霎時無數巨石滾落。

士兵哀嚎遍野,沐川想伸手擋巨石,卻發現動彈不得。

一身著黑色玄甲的將軍立於陣前,高呼:“舉盾。”

盾兵聽令,但從山頂滑落的巨石威力過大,瞬間被砸成肉泥。

黑甲將軍腰間重刀出鞘,將巨石被劈成碎石,眉宇間滿是肅殺之氣。

手執裂日之人緩緩回眸——

“父親!”

沐川猛地睜開眼睛,胸膛劇烈起伏,汗水打濕衣襟。

整整五年過去,唐沐軍被困龍豐坡的場景依然恍如昨昔,奸佞一日未除,便夜夜不得安寧。

下床接了杯水,腦海中忽地浮現明艷的臉。

傅初雪跟野貓似的,祭祀後雖有些改變,但還是任性。

饞他身子,就把腦袋裏那點兒計策都用在他身上;提皇帝就炸毛,讓他抱、讓他吸、讓他咬……百般順著也哄不好;逼他查案堵住賬口,嚇得縮成一團,對他態度強硬點兒就趴窩;

就是個欺軟怕硬欠收拾的小浪貨。

有時候也挺可愛的。

沐川不想與傅初雪決裂,但覆仇涉水太深、不想他涉險,遂順了他的意。

況且傅初雪幾次三番表明不是斷袖,就算他有那個心思,二人也不能善終。

所以,就到此為止吧。

田建義談完生意便是高遠王的棄子,傅初雪剛離開西陲,沐川立刻提審田建義。

審訊賬中,左司馬又拎起長鞭,厲聲道:“你可知罪?”

“草民何罪之有啊?”田建義裝傻充楞。

“你為一己私利,擅自將賦稅加到九成,這是農民口供。”

“草民哪敢私自加稅,都是盧自明授意啊。”

“嘉宣元年,你夥同焦宏達販賣私鹽,這是盧自明的口供!”

“草民深知大虞律法,從未做過此等違法亂紀的買賣,盧自明血口噴人。”

“放肆!”左司馬狠狠向地面抽了一鞭,鞭落之處距離田建義膝蓋不到一寸,“東川侯在此,事到臨頭你還敢狡辯!”

田建義嚇得縮了縮脖子,“草民聽聞盧自明是被屈打致死,這供詞……哎,東川侯說什麽,那便是什麽吧。”

火燭投下暗影,沐川坐於燭下,一言不發。

“給你認罪的機會不珍惜,竟嘴硬如此!”左司馬高呼,“帶人證!”

沈娘入賬,田建義霎時瞪大雙眼。

“你以啞女之皮做鼓,祭祀現場搜到剝皮工具,現在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什麽好說?!”

田建義做夢也沒想到,會被跟了自己十年的小妾反水。

但當他為了錢,決定娶盧自明妹妹的那刻,他們之間的愛情便不覆存在。

鐵證如山,田建義還要狡辯,“啞女的確是盧自明讓草民看管的,但也不能因為這個,就將什麽制鼓、通倭等子午須有的罪名往草民身上扣啊。”

“你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嗎?”

田建義咽了口吐沫,看上去膽小怕事,說出的話可不是這麽回事兒,“草民只是商人,哪敢違抗官老爺的命令啊。”

商人重利,有錢能使鬼推磨,田建義為了利益可以將良心切割,但倘若危及生命,不知田建義會選擇利益還是生存。

沐川淡淡道:“膽子都是養出來的。”

若觸及之事關乎民生,沐川永遠站在百姓這邊;觸及之事關乎覆仇,必要時可以用些不入流的手段。

沐川聲音很低,“你也知道,本侯善屈打成招。販賣私鹽,擅增稅賦,人皮制鼓,以哪項罪名將你打死,都可以對高遠王交代。”

提及生死,田建義瞬間破防,“盧自明知道私鹽的門路,夥同我賣,事後分他五成利潤,草民賬房有賬簿為證。焦宏達讓草民增加稅賦,收上來的稅分他五成,草民賬房有銀票有為證。我什麽都說,東川侯饒命啊!”

王命旗牌可以審罪大惡極的犯人,而販賣私鹽、私自加稅都是地方官員的事,沐川審不了,田建義正是認準了這一點,對私鹽加稅閃爍其詞,就是不承認通倭。

沐川走近,高大的影子壓在田建義肩膀,低沈嗓音透著巨大的壓迫:“盧自明通倭證據確鑿,論罪當誅九族,而你的正妻是盧自明的妹妹,理應當誅。”

天道好輪回,本想借著正妻上位,沒成想被正妻搞到命沒。

田建義長大嘴巴,久久沒說出話。

沐川又道:“不過本侯已經全面封鎖消息,盧自明還未定罪,是通倭還是販賣私鹽,全憑本侯一句話。”

夏季悶熱,盧自明幹涸的血漬在潮濕的空氣中蒸發,田建義嗅到腥味兒,額頭汗珠“嗒”地砸在石磚,牙關打顫,哆哆嗦嗦道:“焦宏達新宅地下室有很多人骨。”

“人骨用來做什麽?”

田建義哭訴道:“草民真的不知,若東川侯執意屈打成招,那便殺了草民吧。”

*

出審訊賬後,左司馬問:“要查焦宏達嗎?”

沐川點頭。

通倭證據不全,只能以擅自增稅罪去審焦宏達,但是審知州就一定要知會高遠王。

左司馬繼續問:“下官去請高遠王?”

沐川搖頭。

高遠王若與私鹽有牽扯,那就算他同意審焦宏達,短時間內也是審不出什麽結果。他想為十萬忠魂覆仇,暫時不能卷入地方案件。

雖然傅初雪說要提防皇帝,然地方官員通倭皇帝決不會坐視不理,在皇宮與嘉宣朝夕相處三年,沐川相信皇帝會念舊情。

沐川沁了口濃茶,以狼嚎筆尖沾滿濃墨,伏案奮筆疾書。

奏折中言明是以私鹽的罪逮捕焦宏達,審通倭之事,望能準奏。

翌日,高遠王派人來營中請沐川,說為東川侯置辦了尚好的驛館。

初到西陲,不為他接風洗塵,現在放馬後炮。

說明高遠王之前不願借糧、盼著他快些走;現在可以讓他查案,但一時半會兒查不完,很可能會久住。

驛館豈止尚好,用奢華形容都不為過,上房空間比善縣的兩倍還大。

剛剛住下,當夜高遠王便派人傳話,邀東川王去醉香閣吃花酒。

沐川說:“不去。”

送吃的住的照單全收,要辦正事兒不領情。

左司馬委婉道:“將軍這……是不是不太好?”

沐川抱著膀子,全然一副土匪做派。

高遠王明知他要審焦宏達,還要作壁上觀,倒有些坐實了是販賣私鹽團夥的保護傘。

又不是傅初雪,來找不痛快,他沒理由慣著。

十日轉瞬即逝。

八月上旬,掌印太監潘儀的幹兒子潘喜到富寧郡宣讀詔書。

“東川侯接旨。”

沐川跪下。

潘喜官靴停在三步開外,鞋尖繡著金文。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丞相曹明誠之女溫婉賢淑,朕慕其風采,於十月初一大婚,特此詔東川侯回長唐。”

等了半月的詔書,不是讓沐川提審焦宏達,而是宣布皇帝兩月後大婚。

說明嘉宣看了奏折,知曉西陲官員可能通倭,但不管,同時也表明二人情感並無間隙,遂邀他參加婚禮。

“臣領旨。”

三年的情感,換不到一場審訊。

皇帝表面功夫做的好,卻不給他實際想要的。

沐川接過聖旨,手中之物仿若有千斤重,壓得直不起膝蓋。

潘喜上前攙扶,“東川侯快快請起。”

沐川躲開他的手,緩緩站起。

潘喜皮笑肉不笑,“叛國通倭之罪當由朝堂定奪,皇上已知曉此事,特派錦衣衛與高遠王、東川侯三方會審。”

通倭何時也需三方會審?

潘喜傳達的只能是皇帝的態度,他相信皇帝,但沒想到皇帝不僅不助他查案,反而派潘喜來阻撓。

沐川愈發看不懂。

潘喜笑得邪乎,提點中頗有敲打之意:“三方會審前還望侯爺莫要妄動,壞了皇上定的規矩,龍顏震怒,可就不好了。”

盧自明死無對證,目前沒有焦宏達通倭的線索,高遠王那邊不用問就知道是什麽情況,最令沐川心灰意冷的是皇帝的態度。

事不關己,各方高高掛起;觸及利益,周圍全是勁敵。

沐川仿若置於荒漠,明知綠洲就在前方,卻身陷囹吾寸步難行。

如果聽傅初雪的話,不給皇帝上疏就好了。

如果傅初雪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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