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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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確鑿
此言一出,在場眾人頓時都是震驚大嘩,不敢相信。
郜國公主率先質疑,尖利道:“零陵縣主說這話,怕是毫無情理可言吧?哪有當娘的不顧兒子死活,反倒幫助殺害兒子的兇手藏身,最後還送他逃之夭夭的?這世上,有這樣的道理嗎?”
最後一句話,她是向著在場其他人說的。眾人雖知她對昌化王府使的手段不甚光彩,但這話倒沒毛病,都是暗自點頭附和。
定襄夫人更是痛徹心扉,按著心口道:“外甥女,姨母知道你不滿你表哥,因此也遷怒於我這個姨母,但你如何可以當著皇後殿下的面如此詆毀誣賴姨母,更何況,還是如此匪夷所思之事!”
“既然姨母不肯坦承,那我便只能將您所做的事情,一五一十當眾揭發了。”並不因她口口聲聲的姨母與外甥女而遲疑半分,“其實我最早發現端倪,是在廚房大火後檢查現場時。當時現場一切線索都表明,那日時景寧與楊槐江發生爭執、楊槐江面容被毀逃走、時景寧喪命火海。唯有一點不對勁,那便是時景寧臨死之前,屍身抓著的,是一只兔子。
“那日正值我沒有胃口,時景寧因此去廚房替我準備食物。但我們少時便相識,他一貫知道我是不吃兔肉的,如何會給我準備兔子呢?但這疑惑微不足道,因此我並未深究。直到後來姨母在府中大鬧,說假山出現血手印,怕是冤魂索命,我發現那血手印,與時景寧的手掌幾乎完全一樣——甚至,連他在喪生之前受傷的食指都一樣,心下開始浮起一個念頭:冤魂索命之說自然不足信,時景寧確實留下了自己的手掌印——也就是說,他沒有死。出現在廚房火海裏的那具屍體,不屬於他。”
“不可能,時景寧死後,王府後院不是嚴查死守,絕無人進出嗎?”定襄夫人一口咬定,“就是冤魂!除了冤魂,還有誰能躲在後院這麽多人的眼目下,而不被揪出來?”
“別的地方,自然無法藏人,可如果他一直躲在房中、說自己的面容被毀而不肯見人,並且還有姨母您幫他遮掩,阻攔我們詳細查看呢?”
“縣主開什麽玩笑,就算他毀了容,啞了嗓子,可我和槐江做了近二十年母子,怎麽會連自己兒子都認錯?更何況我家槐江腳上,有比其他人都要長的中腳趾,我怎會認錯人?”
“對,姨母一再說楊槐江回來時還認得出面目,讓我們所有人都確信,從火海中逃出來是楊槐江。可其實這般作態強調,只為了掩蓋他早已換了身份這個事實。”
定襄夫人咬牙冷笑:“縣主切莫紅口白牙胡說八道,我這個當娘的,認錯兒子也就罷了,還故意要認兇手為兒子,幫助他包庇逃脫?這是哪來異想天開的鬼話?”
千燈的目光停在定襄夫人的臉上,似在審視她的神情:“原本,我也不敢這樣想。畢竟姨父去世後,姨母在楊家處境並不太好,唯有賴著這個兒子傍身。而且姨母口口聲聲一直以自己膝下有個兒子為幸,以至於我們都忽略了,其實這個孩子並不是姨母所生,甚至因為生母而與你心有芥蒂。”
“我弘農楊家虢州四房就這一根獨苗了,姨母我當家主母二十年,竟會因這些閑氣,而不顧我楊家的根苗嗎?”
“每個人心中所想的事情,他人怎可能知曉?我所能感覺的,只有對方的所作所為,畢竟真實的行動,比之虛幻的內心,要可靠多了。”千燈說著,向崔扶風示意。
崔扶風早已令人去大理寺取來一應卷宗證物,此時朝她一點頭,便將箱籠中的驗屍案卷取出,遞到她的手中。
“這是此案之中,前後兩具屍身的檢驗報告,廚房中一具、庫房中一具。可以看到,兩具屍身的形態差異不大,都是在大火中被焚燒為焦屍,並且又因為上方重物垮塌而遺骨分裂。第二具情況更為嚴重,骨殖四分五裂,損毀嚴重。”
在場的貴婦們聽了,面上都有些不適神色。
她們在繁華錦繡中長大,就算避亂時也是車馬簇擁,哪聽人這般直接說焦屍遺骨之類的,一時難免傳來零散抽氣聲。
千燈卻神情端凝,毫不遲疑地繼續說下去:“時景寧死後,您的侄子呂烏林曾去義莊看過屍身,但他並未查看頭骨,接觸過的,可能只是屍體的足部。而在楊槐江死訊傳來後,姨母秉著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的念頭,曾經親自去義莊查看屍身,然後哭著告訴我,死的人確實是楊槐江,因為楊家人的中腳趾比之旁人都要長一截,遺骨上確有如此情況。”
定襄夫人擡手抹著眼淚:“難道外甥女你沒看到嗎?那具遺骨的雙腳上,中腳趾確實較其他人更長,確鑿無疑是你表哥!”
“腳確實是表哥的腳,但屍體,卻不一定了。”千燈翻過驗屍卷宗,指著上面的記錄,道,“案卷上寫得清清楚楚,人腿的脛骨下方連接距骨,關節處有一層軟骨,腳腕才得以能靈活動作。這軟骨,我們每只腳都有一層,不能沒有,也不可能有兩層,但——驗屍案卷上清清楚楚寫明,在義莊的這兩具屍身上,卻獨獨出現了不一樣的情況。”
似是想到什麽,定襄夫人的面色,陡然變得青紫。
而千燈卻根本不在意她,只將驗屍檔案上的內容,一字一句念出來給她聽——
“兩具屍身左足均無異,而右足距骨之上,前一具運送至義莊的,具兩層軟骨,而後一具,距骨之上沒有軟骨痕跡。”
千燈念到這裏,擡頭朝定襄夫人看去,“兩具屍骨,一前一後送到義莊封存,尤其後一具屍骨,除了姨母去認屍之外,沒有任何人曾接近過,結果卻出現了這般怪異的情況,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定襄夫人勉強應道:“許是義莊的人不經意,把腳給動了動吧……”
“怎麽剛好弄錯的,是咱們借以辨認屍體身份的足部呢?姨母您說,若沒有腳上那兩根比別人更長的中腳趾,咱們能確定那具屍身是楊槐江表哥嗎?或者換句話說,一個腳上沒有軟骨,一個兩層軟骨,顯然是被人將兩只腳調換了——因為屍體焦黑,再加上都曾被重物擊打以至於屍體分裂,所以悄悄調換足部,本就不是難事。所以這兩具屍身,中腳趾比較長的那一具,其實是被調換了足部的,即,比較早葬身於火海的,在廚房中遇難的那具焦屍,才是楊槐江,而不是時景寧。”
千燈將手中卷宗合上,又看向定襄夫人:“很明顯,時景寧的腳趾,與楊槐江並不相同。那麽,姨母你為何要對著我們所有人,口口聲聲保證被燒傷又存活下來的人是楊槐江,他腳趾與常人不同呢?”
定襄夫人張了張嘴,想要辯解,可縱然臉色漲得青紫,也無法尋出辯解的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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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在場眾人頓時都是震驚大嘩,不敢相信。
郜國公主率先質疑,尖利道:“零陵縣主說這話,怕是毫無情理可言吧?哪有當娘的不顧兒子死活,反倒幫助殺害兒子的兇手藏身,最後還送他逃之夭夭的?這世上,有這樣的道理嗎?”
最後一句話,她是向著在場其他人說的。眾人雖知她對昌化王府使的手段不甚光彩,但這話倒沒毛病,都是暗自點頭附和。
定襄夫人更是痛徹心扉,按著心口道:“外甥女,姨母知道你不滿你表哥,因此也遷怒於我這個姨母,但你如何可以當著皇後殿下的面如此詆毀誣賴姨母,更何況,還是如此匪夷所思之事!”
“既然姨母不肯坦承,那我便只能將您所做的事情,一五一十當眾揭發了。”並不因她口口聲聲的姨母與外甥女而遲疑半分,“其實我最早發現端倪,是在廚房大火後檢查現場時。當時現場一切線索都表明,那日時景寧與楊槐江發生爭執、楊槐江面容被毀逃走、時景寧喪命火海。唯有一點不對勁,那便是時景寧臨死之前,屍身抓著的,是一只兔子。
“那日正值我沒有胃口,時景寧因此去廚房替我準備食物。但我們少時便相識,他一貫知道我是不吃兔肉的,如何會給我準備兔子呢?但這疑惑微不足道,因此我並未深究。直到後來姨母在府中大鬧,說假山出現血手印,怕是冤魂索命,我發現那血手印,與時景寧的手掌幾乎完全一樣——甚至,連他在喪生之前受傷的食指都一樣,心下開始浮起一個念頭:冤魂索命之說自然不足信,時景寧確實留下了自己的手掌印——也就是說,他沒有死。出現在廚房火海裏的那具屍體,不屬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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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地方,自然無法藏人,可如果他一直躲在房中、說自己的面容被毀而不肯見人,並且還有姨母您幫他遮掩,阻攔我們詳細查看呢?”
“縣主開什麽玩笑,就算他毀了容,啞了嗓子,可我和槐江做了近二十年母子,怎麽會連自己兒子都認錯?更何況我家槐江腳上,有比其他人都要長的中腳趾,我怎會認錯人?”
“對,姨母一再說楊槐江回來時還認得出面目,讓我們所有人都確信,從火海中逃出來是楊槐江。可其實這般作態強調,只為了掩蓋他早已換了身份這個事實。”
定襄夫人咬牙冷笑:“縣主切莫紅口白牙胡說八道,我這個當娘的,認錯兒子也就罷了,還故意要認兇手為兒子,幫助他包庇逃脫?這是哪來異想天開的鬼話?”
千燈的目光停在定襄夫人的臉上,似在審視她的神情:“原本,我也不敢這樣想。畢竟姨父去世後,姨母在楊家處境並不太好,唯有賴著這個兒子傍身。而且姨母口口聲聲一直以自己膝下有個兒子為幸,以至於我們都忽略了,其實這個孩子並不是姨母所生,甚至因為生母而與你心有芥蒂。”
“我弘農楊家虢州四房就這一根獨苗了,姨母我當家主母二十年,竟會因這些閑氣,而不顧我楊家的根苗嗎?”
“每個人心中所想的事情,他人怎可能知曉?我所能感覺的,只有對方的所作所為,畢竟真實的行動,比之虛幻的內心,要可靠多了。”千燈說著,向崔扶風示意。
崔扶風早已令人去大理寺取來一應卷宗證物,此時朝她一點頭,便將箱籠中的驗屍案卷取出,遞到她的手中。
“這是此案之中,前後兩具屍身的檢驗報告,廚房中一具、庫房中一具。可以看到,兩具屍身的形態差異不大,都是在大火中被焚燒為焦屍,並且又因為上方重物垮塌而遺骨分裂。第二具情況更為嚴重,骨殖四分五裂,損毀嚴重。”
在場的貴婦們聽了,面上都有些不適神色。
她們在繁華錦繡中長大,就算避亂時也是車馬簇擁,哪聽人這般直接說焦屍遺骨之類的,一時難免傳來零散抽氣聲。
千燈卻神情端凝,毫不遲疑地繼續說下去:“時景寧死後,您的侄子呂烏林曾去義莊看過屍身,但他並未查看頭骨,接觸過的,可能只是屍體的足部。而在楊槐江死訊傳來後,姨母秉著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的念頭,曾經親自去義莊查看屍身,然後哭著告訴我,死的人確實是楊槐江,因為楊家人的中腳趾比之旁人都要長一截,遺骨上確有如此情況。”
定襄夫人擡手抹著眼淚:“難道外甥女你沒看到嗎?那具遺骨的雙腳上,中腳趾確實較其他人更長,確鑿無疑是你表哥!”
“腳確實是表哥的腳,但屍體,卻不一定了。”千燈翻過驗屍卷宗,指著上面的記錄,道,“案卷上寫得清清楚楚,人腿的脛骨下方連接距骨,關節處有一層軟骨,腳腕才得以能靈活動作。這軟骨,我們每只腳都有一層,不能沒有,也不可能有兩層,但——驗屍案卷上清清楚楚寫明,在義莊的這兩具屍身上,卻獨獨出現了不一樣的情況。”
似是想到什麽,定襄夫人的面色,陡然變得青紫。
而千燈卻根本不在意她,只將驗屍檔案上的內容,一字一句念出來給她聽——
“兩具屍身左足均無異,而右足距骨之上,前一具運送至義莊的,具兩層軟骨,而後一具,距骨之上沒有軟骨痕跡。”
千燈念到這裏,擡頭朝定襄夫人看去,“兩具屍骨,一前一後送到義莊封存,尤其後一具屍骨,除了姨母去認屍之外,沒有任何人曾接近過,結果卻出現了這般怪異的情況,究竟是怎麽回事呢?”
定襄夫人勉強應道:“許是義莊的人不經意,把腳給動了動吧……”
“怎麽剛好弄錯的,是咱們借以辨認屍體身份的足部呢?姨母您說,若沒有腳上那兩根比別人更長的中腳趾,咱們能確定那具屍身是楊槐江表哥嗎?或者換句話說,一個腳上沒有軟骨,一個兩層軟骨,顯然是被人將兩只腳調換了——因為屍體焦黑,再加上都曾被重物擊打以至於屍體分裂,所以悄悄調換足部,本就不是難事。所以這兩具屍身,中腳趾比較長的那一具,其實是被調換了足部的,即,比較早葬身於火海的,在廚房中遇難的那具焦屍,才是楊槐江,而不是時景寧。”
千燈將手中卷宗合上,又看向定襄夫人:“很明顯,時景寧的腳趾,與楊槐江並不相同。那麽,姨母你為何要對著我們所有人,口口聲聲保證被燒傷又存活下來的人是楊槐江,他腳趾與常人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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