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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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的精神【22】
舒城*謝渺大學師生向
第一人稱視角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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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審訊室,在往常驚不起我心中的一點漣漪。可今日不知為何,滔天的思緒泉水般湧來,止都止不住。
甚至想到了未來的模樣——一身西裝,站在萬眾矚目中,舉止自若大方,滔滔不絕,心有鴻鵠。
我向往了不止一次的未來,戛然而止在13歲的倉皇一摔,變成黃粱一夢般不可觸碰的禁區。而今日,有人告訴我可以抗爭這自以為被命運裹挾的人生,過往種種似乎都可成為一個錯覺。
現在過的真的是我想要的生活嗎?
——當初一念之間不過是為了強大自己,黑社會的身份也不過是弄巧成拙的神話。
——地下拳場的光輝不過是打出名號,護手下一群少年平安。
也許,還有些年少無知的自以為是的耍帥混跡其中,不可一世的新鮮感悄然而至,最後也漠然離開。
如果真的能有這個機會……
未嘗不可一試。
所以,當席欽國再度推門進來,他手中將要遞給我的盒飯堪堪停在半空中時,我盯著他的眼睛,那樣莊重地開口:“如果您真的能做到,那我願意。”
他隨意地點點頭表示聽到了,拉開我對面的座椅:“你真的想好了,在我還沒說需要你幹什麽的前提下?”
我楞了楞。
席欽國並沒有給我多餘的反應的機會,抿了口茶,一股腦兒地說完接下來的話語:“濱臺位於東海海口,毒品走私交易盛行,公安部今年下發了新的指標,可根據最新情報來看,我們掌握的交易術語已經明顯滯後於日新月異的交易實情。我需要你,打入內部,做我的臥底。”
“你的臥底?”
男人眉眼一挑,似乎震驚於我的仔細,臉上卻毫無被點明的尷尬,沒半點想隱藏的意思:“對。用你當臥底這事兒上報審批過不了,這些都是公安部的彎彎繞繞你最好別懂。這麽說吧,我用你掙功勞,完成後消記錄。”
暗箱操作。
信息量過於巨大。
這些話我消化了很久。
說是臥底,其實根本就沒有證明。可我憑什麽相信他?
許是感受到我的戒備,席欽國把證件正正地甩過來。
濱臺市公安局局長。
身份不會騙人。
我見過惡臭的勾當,了解見不得人的交易。汙水混濁間,沒人能獨善其身,頂多相見不語。心中暗暗換算,這筆買賣,不虧。
後來的事——
2013年,7月。
我帶著滿心崇高,邁進毒品交易的現場。他們驗了錢,調笑我的風華正茂,將四號海洛因方方正正推到我的面前。
很好。我已經擊破他們心中的戒備,成了他們眼中的後輩了。
酒杯碰撞,就在那剎那,玻璃聲響。
——短短十幾秒,所有人都被突擊闖入的特警按到地上,緝毒犬汪汪嚎叫——亂作一團。那些大哥們身上的女人慌慌張張地提起褲子,四處散去,又被饒有經驗的警官們一個一個揪回來。
我仿若一個異類,混跡其中。
再一次進了審訊室,卻再是那個小小的派出所,而是濱臺市水上公安局。這是水上公安和緝毒大隊的聯合行動,緝毒中順路掃了個黃。
席欽國沒出現。
卻在移交到濱臺市公安局時看見了王副局。他說以前的記錄都會封存,沒人能看到的,謝渺。
“席欽國呢?!他在哪?!”
王叔一臉凝重地看著我,良久。空氣中陷入了沈默,最後他幹涸著聲音囑咐:“別和其他人說你認識席欽國。他貪汙了幾千萬,被實名舉報後畏罪潛逃了。”
“如果你想保護自己,別和別人說認識他。如果你想保護他,也別和別人說認識他。”
王叔走之前,往我口袋裏塞了張卡。
他逃了。
沒留下一點證據,卻倉皇著給我留下了那張連密碼都是初始設置的卡。後來我去銀行查詢,足足三十萬。
……
是我過得太混沌,才會被席欽國那樣欺騙。他不是個好人,他讓我受了太多委屈,可是我就是恨不起他來。
他是外婆去世後,唯一還記得我生日的人。他會給我買衣服,買鞋子,會帶我去有人情味兒的火鍋店,點上滿滿一桌我愛吃的肉片和蝦滑。
他是多細心的一個人吶,細心到那麽多年,貪了那麽多錢,卻沒一個人發覺。
我曾經把遇見他當做我八輩子修來的運氣,可現在我不知道這個描述還是否準確不準確。他是不是真心對我好我不知道,也不想深究。可是……他臨走前給我留下的銀行卡,真的有蠻多錢的。那算是補償嗎?我想。他真的沒有往我身上潑臟水,可他的離開造就了我一輩子的汙點。
我曾恨他,氣他,怨他。
也曾半夜為他的不辭而別買醉。
可是最後的最後啊,我又真的好想他。
……
現在,那個人,從光影中走來,就這樣站在我面前。我想過無數次與席欽國的重逢,卻從未想過他會這樣出現在我面前——以這樣狼狽的方式。
他一如既往的溫柔。
他說很抱歉,沒有兌現承諾。實情已經說清楚了,那筆陳舊的賬不會再算在我頭上。
他說我可以重新站在陽光下,不必再顧忌那道枷鎖,拋棄我的灰色過往,可以擺脫掉這些年的汙濁難堪。
他說……
我盯著他身下的囚服,表面卻欲蓋彌彰地套了件灰色外衣。
我覺得現在自己一定是哭了。
可我為什麽要哭?
是這個男人,親手給我光明希望,也親手把我拽下深淵。是這個男人,用但凡有些常識都會被識破的謊言,機關算盡拉我入那黑暗間。是這個男人,在我需要一紙證明時默默逃離,讓我空對冷眼與別離。
可你為什麽要回來?
我都不在乎了,你為什麽還要回來?!
————————————————————————————
2013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檔案自動封存,新刑訴法關於未成年人犯罪檔案封存制度開始實施:
1、法院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作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對相關犯罪記錄進行封存,並告知當事人在入伍、就業、入學時,可以免除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的義務。
2、而同樣實施該制度的檢察院、公安局在收到法院的生效判決和封存決定之日起也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司法部門也將在社區矯正期滿之日起對其犯罪記錄進行封存。
3、據介紹,犯罪記錄封存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相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除外,而依法查詢的單位,也應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情況予以保密。
————————
也就是說席欽國承諾時這個制度還未實施,他說的那些都不算謊言。可錯就錯在謝小渺不讀書不看報,不知道這條制度的實施,他以為席欽國才是自己的救命稻草,殊不知他早已被法律救贖。
席欽國是個怎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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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關註!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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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往了不止一次的未來,戛然而止在13歲的倉皇一摔,變成黃粱一夢般不可觸碰的禁區。而今日,有人告訴我可以抗爭這自以為被命運裹挾的人生,過往種種似乎都可成為一個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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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一念之間不過是為了強大自己,黑社會的身份也不過是弄巧成拙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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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嘗不可一試。
所以,當席欽國再度推門進來,他手中將要遞給我的盒飯堪堪停在半空中時,我盯著他的眼睛,那樣莊重地開口:“如果您真的能做到,那我願意。”
他隨意地點點頭表示聽到了,拉開我對面的座椅:“你真的想好了,在我還沒說需要你幹什麽的前提下?”
我楞了楞。
席欽國並沒有給我多餘的反應的機會,抿了口茶,一股腦兒地說完接下來的話語:“濱臺位於東海海口,毒品走私交易盛行,公安部今年下發了新的指標,可根據最新情報來看,我們掌握的交易術語已經明顯滯後於日新月異的交易實情。我需要你,打入內部,做我的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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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臥底,其實根本就沒有證明。可我憑什麽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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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
我帶著滿心崇高,邁進毒品交易的現場。他們驗了錢,調笑我的風華正茂,將四號海洛因方方正正推到我的面前。
很好。我已經擊破他們心中的戒備,成了他們眼中的後輩了。
酒杯碰撞,就在那剎那,玻璃聲響。
——短短十幾秒,所有人都被突擊闖入的特警按到地上,緝毒犬汪汪嚎叫——亂作一團。那些大哥們身上的女人慌慌張張地提起褲子,四處散去,又被饒有經驗的警官們一個一個揪回來。
我仿若一個異類,混跡其中。
再一次進了審訊室,卻再是那個小小的派出所,而是濱臺市水上公安局。這是水上公安和緝毒大隊的聯合行動,緝毒中順路掃了個黃。
席欽國沒出現。
卻在移交到濱臺市公安局時看見了王副局。他說以前的記錄都會封存,沒人能看到的,謝渺。
“席欽國呢?!他在哪?!”
王叔一臉凝重地看著我,良久。空氣中陷入了沈默,最後他幹涸著聲音囑咐:“別和其他人說你認識席欽國。他貪汙了幾千萬,被實名舉報後畏罪潛逃了。”
“如果你想保護自己,別和別人說認識他。如果你想保護他,也別和別人說認識他。”
王叔走之前,往我口袋裏塞了張卡。
他逃了。
沒留下一點證據,卻倉皇著給我留下了那張連密碼都是初始設置的卡。後來我去銀行查詢,足足三十萬。
……
是我過得太混沌,才會被席欽國那樣欺騙。他不是個好人,他讓我受了太多委屈,可是我就是恨不起他來。
他是外婆去世後,唯一還記得我生日的人。他會給我買衣服,買鞋子,會帶我去有人情味兒的火鍋店,點上滿滿一桌我愛吃的肉片和蝦滑。
他是多細心的一個人吶,細心到那麽多年,貪了那麽多錢,卻沒一個人發覺。
我曾經把遇見他當做我八輩子修來的運氣,可現在我不知道這個描述還是否準確不準確。他是不是真心對我好我不知道,也不想深究。可是……他臨走前給我留下的銀行卡,真的有蠻多錢的。那算是補償嗎?我想。他真的沒有往我身上潑臟水,可他的離開造就了我一輩子的汙點。
我曾恨他,氣他,怨他。
也曾半夜為他的不辭而別買醉。
可是最後的最後啊,我又真的好想他。
……
現在,那個人,從光影中走來,就這樣站在我面前。我想過無數次與席欽國的重逢,卻從未想過他會這樣出現在我面前——以這樣狼狽的方式。
他一如既往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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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可以重新站在陽光下,不必再顧忌那道枷鎖,拋棄我的灰色過往,可以擺脫掉這些年的汙濁難堪。
他說……
我盯著他身下的囚服,表面卻欲蓋彌彰地套了件灰色外衣。
我覺得現在自己一定是哭了。
可我為什麽要哭?
是這個男人,親手給我光明希望,也親手把我拽下深淵。是這個男人,用但凡有些常識都會被識破的謊言,機關算盡拉我入那黑暗間。是這個男人,在我需要一紙證明時默默逃離,讓我空對冷眼與別離。
可你為什麽要回來?
我都不在乎了,你為什麽還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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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起,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檔案自動封存,新刑訴法關於未成年人犯罪檔案封存制度開始實施:
1、法院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作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對相關犯罪記錄進行封存,並告知當事人在入伍、就業、入學時,可以免除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的義務。
2、而同樣實施該制度的檢察院、公安局在收到法院的生效判決和封存決定之日起也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司法部門也將在社區矯正期滿之日起對其犯罪記錄進行封存。
3、據介紹,犯罪記錄封存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相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除外,而依法查詢的單位,也應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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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席欽國承諾時這個制度還未實施,他說的那些都不算謊言。可錯就錯在謝小渺不讀書不看報,不知道這條制度的實施,他以為席欽國才是自己的救命稻草,殊不知他早已被法律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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