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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曼登·提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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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曼登·提姆(下)

曼登繼續做他的治安官,平時幫人放牛,接到舉報後,就去抓捕偷牛賊,盜獵者和搶劫犯,完成職責之後,去酒館裏暢飲,和他看上的漂亮女人約會,但從沒有想過組建家庭。他像是一只鳥兒在大陸上遷徙,風餐露宿,也許某一天就會死在荒野蒼穹的包圍之中。這樣的人可做不了丈夫,養不大孩子。對於他來說,人生最美好的願望,也許就是在他的人生之旅結束之時,有一個他所滿意的,安息的歸處。

一天,在追捕一夥犯罪分子的時候,他又一次進入了蒙大拿州,印第安人的地盤。

這裏早與過往不同了,成片的帳篷變作了小樓,看起來比曼登的故鄉還要繁華熱鬧。道路平整,人們吆喝著生意,其中不少面孔是白人。印第安人靠黑丘的金礦迅速發了家,將這裏變作了一個貿易樞紐,鐵路鋪過,引來了源源不斷的外地人,但在印第安人們新采購的武器裝備,訓練有素的治安隊伍以及聯邦法律的保護之下,所有的暴動都在萌發之際便被扼殺。

印第安人們盡管依舊對白人懷有警惕,但至少不像過去那般,如同一只被踏入了洞穴的熊那般怒不可遏,當曼登及其同伴道明來意,並登記姓名後,他被迎進印第安人們的城邦,人們興奮地告訴他,今晚上有狂歡晚會,就在山谷中舉行,如果他有興趣,也可以參加。

晚會魚龍混雜,是個藏人的好地方。他所追捕的那一夥人從懷俄明州一路逃來,已經過了二十多天,想必精疲力竭,說不定會露面來找些樂子。於是曼登讓同伴在晚會開始後,搜查各處旅店的牲口棚,看是否有失竊的牛群,他則混入狂歡的人群中去,看看能不能撞上好運。

他確實看到了熟悉的面孔,但不是通緝令上的任何一張。

他的女神猝不及防地出現在舞臺之上,向人群高高舉起雙臂,歌聲鏗鏘而嘹亮:“生活剛剛開始,生活是一場等待開場的盛宴,這道理顯而易見——肆意生活吧!就當是人生最後一天!”

驟然響起的小提琴和長號的聲音追隨著她歌喉劃破夜宵,人群沸騰起來,人們脫下帽子拋向天空,發出歡呼和口哨聲。

“看見蘋果就咬一口吧!不要畏懼那毒蛇!

去大快朵頤,直到頭暈目眩。

表現出一點悔意,然後照舊隨心所欲,讓這激情點燃你的生活!”

她的腰肢扭動起來,赤腳在木頭搭建的舞臺上輕快地游移,她的後背和腹部大面積裸露著,泛著鱗片的奇異光澤,好像一條危險的蛇。

那熟悉的雪白外衣搭在她的身上,顫抖搖擺,如同火苗——不,不是熊熊燃燒的篝火,不是那麽無聊的東西!那是世界上最熱烈的火,是火焰最熾熱的尖端,是燒盡了所有的顏色,只剩下空無一物的雪白——是太陽!那是太陽的顏色!

“跳舞吧!比往日更靠近一點!

歌唱吧!比往日更大聲一點!

親吻吧!比往日更長久一點!

你永遠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再次來到這裏!”

她沖下舞臺,乘著觀眾的尖叫,像一只敏捷的鷹一般翻飛——她真的飛起來了,一雙翅膀自她背後展開,扇動的風將人們的衣擺拉扯的嘩嘩作響。

“不要浪費時間為往事後悔,把美酒斟滿,縱情熱舞,你永遠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再次來到這裏!”

她的身影沖入了漆黑的密林之中,唯有聲音依舊留在這裏盤旋:“你永遠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再次來到這裏!”

人群喧囂了,沸騰了,不知多少人瞠目結舌,多少人長跪不起,多少人結結巴巴,語無倫次,然而也有人早習慣了這種場面,舉杯高呼:“敬神明在世!敬歌聲長久!敬激情永存!”

曼登,他也是目瞪口呆的一員。他長時間僵立在原地,熙熙攘攘的人群撞他一下,他便動一下,直到一點點被推到人群的邊緣。周圍的嘈雜聲都遠去了,朦朦朧朧,只有他自己的呼吸沙沙作響,心跳如擂鼓。他頭暈目眩,只覺得自己的靈魂飄出身體的邊界,像一根風中的草葉,左右搖擺。

天啊,天啊!她真的是神!而他,曼登·提姆,一個小小的牛仔,竟然曾經被她親手救下性命!命運待他何其仁慈啊,盡管他幾次三番對她不屑,卻還是將他送到她的身邊!

她歌聲的最後一句依舊在他耳邊回蕩:“你永遠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再次來到這裏!”

他要去找她,至少向她表達謝意。

他將職責拋擲腦後,順著她沖進樹林的方向向前摸索著。沒有火把,沒有燈光,月色和星光無法穿透密不透風的樹林。曼登知道自己的行為愚蠢,也許他會踩上一條蓄勢待發的蛇,然後立刻丟掉小命,但激情點燃了他的理智,此時此刻,他顧不得那麽多了。

似乎冥冥之中確有指引,前方傳來鋼琴的聲音,他循聲而去,只見一座普普通通的小木屋前的綠茵空地上,她坐在那裏彈琴。

沒有了舞臺上的浮誇,她的外衣化作了一條柔順的長袍,輕輕貼在她的肌膚上。曼登看不清她臉上的神情,因為她的身邊站著一個印第安人的少年,將她擋了個結實。那少年背對著他,大片身體裸露在外,月光之下,肌肉塊壘分明,想來是一個行動矯捷之人。他梳著兩條印第安人常見的辮子,稀奇的是,他的頭發竟然大片染成了綠色,如此時髦,怕是那些紐約的名流都趕之不及。

她的手指輕柔地按著琴鍵,旋律輕快簡潔,好像春天融雪時躍動的河流,但這樂聲總是一段一段的,因為那少年不停地問她什麽,手指在琴鍵上摸來摸去,制造出一系列的不和諧音,她則耐心講解,將一段段譜子拆解開來。

曼登目不轉睛地瞧著,突然,視野邊緣冒出來幾個人影。一個紅色長發的男人,身穿一件頗為奇怪的長風衣,步履稍顯急切;另一個男人落後他幾步,身材高大,戴一頂在曼登這種在帽子上會稍顯花哨的牛仔看來都分外古怪的帽子;之後則是一位印第安少女,因為個子比較矮,有點難以跟上。

她呼喚著,用的是印第安人自己的語言,曼登沒有聽懂,但那少年轉過頭來,露出笑意,用英語回答道:“姐姐。”

於是慷慨的神明也轉過頭去,突然仿佛被踩到尾巴的貓一樣跳起來,臉像是吃了苦瓜的小孩子一樣皺成一團。她小聲說了什麽,那紅發男人捧腹大笑,用力拍了拍同行者的肩膀。

很快,那幾人都離開了,只留下她一個人。她嘆了口氣,苦惱地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指尖最後一次拂過那架鋼琴,繞到屋子後面去了。

曼登又等了一會兒,見再也沒人出現,便小心翼翼地現了身。自己這樣做是否冒昧?這種顧慮只持續了一瞬間,激情依舊挾持著他,哪怕承擔著私闖民宅,被人放槍的風險,他也想去見她一面。

他路過那架鋼琴——沒有什麽鋼琴了,那裏有的只是一棵樹。毫無疑問,這又是一個神跡。他愛憐地撫過樹的葉片,追尋它們還身為琴鍵時她手指的觸感,隨後,繞過木屋。

一道帶著小門的柵欄,攔著一片薄霧。

曼登仿佛看到了兔子洞的愛麗絲,他鬥膽推開門,後面是一片小樹林,在那之中,傳出一些響動。

他很想繼續前進,但身後追來了一聲質問。“你為什麽在這裏?”

他回過頭去,一個少年從小屋中走出來,金發,穿了一身十分紮眼的粉紅色開胸西裝。

這個形象真是完全超出了曼登的理解,以至於他開始產生疑惑:“我難道是中彈了,被軍醫用了海|洛|因麻醉?今晚上的這一切莫非是夢?”

少年看起來好像認識他,可他一點兒也不友好,眼中的戒備幾乎閃著寒芒。一個金色的古怪虛影在他身後閃爍,少年顯然與他一樣是個替身使者。“你不該出現在這裏,請盡快離開,這是為你好。”

記憶開始出現波瀾,他突然想起第一次見到她時的話:“下次再見到你,我應該也不認識你了。”

即便是對於她來說,他也不過是一個隨意闖入的陌生人。既然如此,他的出現有什麽意義?

曼登退讓了。“抱歉,走錯了地方,我這就離開。”

理智的回歸是如此冰冷,斷頭臺似的切斷了之前的所有沖動。他沈默地涉過狂歡的人群,將喧囂都拋擲腦後。回到下榻的旅店,同伴告訴他,今天運氣好,他們在另一家旅店逮到了那夥偷牛賊,他們看起來是想到這裏把牛賣掉,卻發現本地的牛肉供應充足,他們只能聯系火車運到東部去,耽擱了一天,被抓了個全乎。曼登知道,這是因為她與許多牧場主簽下買斷合約,才讓這片土地不再為食物發愁。如果沒有她,在軍隊曾經鼓勵屠殺野牛的風氣和囂張的皮毛走私生意之下,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恐怕會挨餓吧。

曼登沒有和任何人說起那一夜的經歷,也沒有去追究那究竟是真是假,因為沒有必要。不論如何,她的身影已經印刻在他的腦海裏,嫻靜如月光,純潔如積雪,熾熱如烈日,溫柔如流水,只要他想起,她就在那裏。

如果她只是一個凡人,那也絕不是與他產生交集的那類,而如果她是神,又怎麽會與凡人同伍?

這註定是一場秘密的單戀,曼登從來不會死纏爛打,那樣太沒有風度了。

他確實再沒見過她,甚至自兩年前起,連她的實時報道也消失了。人們的想象力被無限激發,眾說紛紜,從她已經死去這種比較正常的,到她突發奇想去做海盜這種比較奇怪的,再到她前往地下建造了一座宮殿這種分外離奇的,應有盡有。曼登依舊會看那些報紙,但從不會多想。

前段時間,他看到了SBR大賽的宣傳。盡管已經不是小年輕,但橫跨美洲大陸,這樣的浪漫冒險,多麽適合一個牛仔啊!他去參加了,重新踏足那片險些讓他喪命的沙漠,卻未曾料想命運如同鐘表的指針旋轉一圈,又回到了原點。

他又遇到了她。

這一次,他的單戀有了回應。他的恩人,他經歷多次考驗的理想,他的激情,他的神明,牽起他的手,倚在了他的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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