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折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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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貧窮荒蕪的小鎮的1997年裏,王喬喬遭遇的第一件事,是被納蘭伽和他的夥伴偷了錢包。
曾經靠扒手技能過活的王喬喬自然不會被少年這粗淺的技術所蒙蔽,她反偷了所有人的錢包,在他們炫耀戰績時鬼魅一般出現,把這群小孩兒嚇得夠嗆。王喬喬薅住了納蘭伽,給了他一份輕松如意的工作。
在王喬喬的記憶裏,納蘭伽是天真的,勇敢的,同時也是省心的。他耍的心眼都幼稚的可愛,達不到惹惱她的條件,他從沒有羞辱過她,嘲笑過她,只做過笨拙地討好她的事情,卻因為自卑而不會越界。所以,她也會對他好一點。
大概是受空條何莉的影響,王喬喬有的時候會很希望做個女主人,照顧屋中的所有住戶,招待從外邊來的客人。她在和暗殺小隊同居時就是這樣子,現在,她也用這種方式對待納蘭伽。這孩子沒了母親之後一直被放養,十三歲的年紀卻看起來像十歲,再不吃好點,怕是未來的那點肌肉都長不出來。
納蘭伽似乎也在逐漸把這裏當自己家,他把王喬喬給他的錢拿去買了面粉之類的原始食材,觀察到王喬喬喜歡收集雜物之後,又會在每次來時專門為她找上一點有趣的小玩意兒。他會在飯後留下來聽王喬喬彈吉他,會試著把手伸到王德發鼻子底下,希望這只毛絨大狗能對他吐吐舌頭。
王喬喬覺得自己在米斯達那裏受過的折磨都被治愈了。如果可以,她真希望這個日子能久一點。
可時間是不停在走的,再強大的替身能力,也沒法改變這一客觀事實。而時間從不空著手來,它總會帶來各種不受歡迎的消息,狠狠甩在毫無防備的人的臉上。
在1998年的9月,饑餓久違地造訪了王喬喬。
在這之前,王喬喬幾乎要忘記自己還要吸血這件事了。上一次她吸血,還是在王德發的狗毛垃圾場裏。王德發的替身依舊進不去,王喬喬躊躇了片刻,還是決定去找喬魯諾,由他用替身補充血液,是最方便快捷的。
喬魯諾的家中並不太平,盡管門扉緊閉,但還是能聽見男人的叫罵聲,女人的尖叫聲,還有東西被摔打在地的聲音。樓道的鄰居探頭探腦,沒有一個人出面制止,王喬喬大步上前,一腳踹開門,正看見一個中年的意大利男人薅著一個黑發女性的頭發,看其身形,應該就是之前見了她就翻窗逃跑的喬魯諾的繼父。
王喬喬不顧那男人的辱罵,走到他面前,在他手腕上一擰,他就大叫著松了手,她卡著他的脖子拖到窗戶邊上,對準樓下的垃圾箱,精準投擲。
圍觀人群發出驚嘆,竟有人吹起口哨,王喬喬回眸瞧去,一眾人立刻拔腿狂奔,各回各家,門窗緊閉,避免惹事上身。
黑發的女人慢慢從地上爬起來,將頭發在腦後理順,露出了一張雖帶青紫傷痕,卻不難看出美貌的精致面容來。
“你……是□□?”她疼得嘴角抽動,但還是露出久經訓練的動人微笑。
王喬喬朝她走近了兩步,蒙在她臉上的陰影淡去,黑發女人這才看清她的臉,不由得一怔。“是你?”
“你認識我?”
女人不理會王喬喬的疑惑,追問道:“喬魯諾一直在念著的女人,就是你?”她扭頭看看已經迅速貼到王喬喬身後的兒子滿臉依戀孺慕的表情,忍不住冷笑一聲:“哪怕是他的產物,也是更喜歡你勝過我,你真是贏得徹底……”
王喬喬被女人話語背後的信息炸起一身雞皮疙瘩。“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是,你忘了,你腦子有問題,你把這話說給每個人都聽了。即便如此,他還是更看重你。現在,你把一切忘個幹凈,一身輕松,我卻淪落到這個地步……”女人臉上露出刻薄的譏嘲,但看起來,那表情與其說是攻擊王喬喬,不如更多是攻擊她自己。“你忘了,我就告訴你。喬魯諾,你先出去,我和她有話單獨說。”
喬魯諾握緊王喬喬的衣擺,她看了他一眼,在他後背推了推。“喬魯諾,去玩吧。”
喬魯諾這才認定留下無望,乖乖離開了。
女人先去衛生間,整理頭發,補上口紅,將被扯皺的衣領拉平,這才重新走出來,坐在王喬喬的對面。
“我叫汐華,名字你不用知道,我和你沒那麽熟。”
·
汐華很早就知道自己長得漂亮。
還在上小學,就不斷有人誇她,男生們扯她頭發,扔她紙團,有時候又給她送來棒棒糖之類的小零食,千方百計吸引她的註意力,甚至有惡心的老師,自己已經是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了,卻還是找個由頭把她叫進辦公室,就為了能在關上門後摸她的手,用胳膊肘去蹭她的胸。
這些事是不能告訴媽媽的,因為媽媽嫉妒她的漂亮,據說她曾經也是個大美人,可是生了她之後就沒那麽美了,同時媽媽又需要她的漂亮,只要把她帶出去,總會有人來誇她,然後說“果然還是媽媽的基因好”。她需要做一個漂亮的布娃娃,布娃娃的不能有汙點的。
漸漸的,汐華長大了,越長越漂亮,漂亮到路過的男人為了看她甚至會栽跟頭。因為她太漂亮了,人們往往會忽略,她還很聰明。她一直在班裏名列前茅,考上了大學,然而大學畢業時,日本還沒到推出《男女雇傭機會均等法》的1985年,職場招募女性,也不過是招為男性雇員端茶送水的侍應生,面試官一看她非常漂亮,就瘋狂暗示她進了公司之後,能立刻攀上精英雇員,從此麻雀飛上鳳凰枝。
汐華對此不屑一顧。她才瞧不上這些根本不如她的男人,不過是少了兩個胸多了一條肉,怎麽就能壓到她頭上了?汐華要找到比她更優秀的男人,要身材高大,和她纖長窈窕的體型相稱,要容貌俊美,和她艷麗奪目的長相爭輝,要胸有城府,眼界寬闊,形容瀟灑,別具一格,能讓她心悅誠服,心甘情願張開腿。
在日本應該是找不到這樣的男人了,汐華苦練英語,還是性感高雅的倫敦腔,將日語那念起來像方形車軲轆咯噔的片假拼音丟到九霄雲外,然後,她出國了。
汐華找了四年,終於有一天,在一家倫敦的樂聲震動的酒吧卡座裏看見了DIO。
他一個人坐在那裏,面前擺著一瓶血紅的酒,慵懶地靠在深色法蘭絨的椅背上,如雕像一般的肌肉放松地舒展著,一頭金發有些蓬亂,看起來像是一頭正在打盹的雄獅。轟鳴的舞曲似乎都在他那靜止了。
汐華用小鏡子確認了自己的發型和妝容,端起正在喝的香檳,踩著最惑人的步伐朝DIO走去。
“介意我加入嗎?這底下太鬧了。”她慵懶地靠在卡座的靠椅上,媚眼如絲。
DIO瞥了她一眼,笑了一聲,聲音低沈,不帶嘲諷意味,反倒聽起來有幾分對孩子的寵溺和莫名的期待。“坐吧,女人。”他的聲音如1959年拉菲酒莊的幹紅一般醇厚迷人。
汐華落座了,在這個男人的對面。她大方地展示自己供對方打量,同時也打量對方。
脖子上有一圈奇怪的荊棘刺青,左肩後的五角星不知是胎記還是紋身,手上沒有佩戴戒指的痕跡……這男人似乎不時往臺上一瞥。
他在看什麽?
臺上有個DJ在打碟,頭頂五色燈球閃的花裏胡哨,只能依稀看出那是個女人。憑借汐華多年來泡吧的經驗,這個DJ的技術算是頂尖,場子很熱鬧。有幾個醉鬼喝嗨了,趁著酒興,幹脆沖上臺去舞,手裏抱著的啤酒被搖出大量泡沫,潑得到處都是。
倒是也有些好笑的。
汐華也跟著看了一會兒,酒喝完後,她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便道了別。這才第一天,不著急。
她第二天沒接到電話,這讓她有些吃驚,又有些失落,緊接著又憤怒起來。還從沒人敢這麽晾著她呢!他最好有什麽苦衷,別讓她在酒吧逮到他!
那個男人竟然真的在那裏,還是那個卡座,位置都沒變一下。她立刻就去質問:“為什麽沒有打電話?對我沒興趣?”
男人又笑了。“我對陽光過敏,白天不能出門。”
確實,盡管這酒吧裏彩燈亂閃,也能看出他白得像紙。汐華竟突然一下害羞起來,忸怩道:“對不起,我不知道。”
後來,他們經常在這酒吧約會,有一天突然就不去酒吧了,去了他下榻的酒店,廝混了好一段時間。DIO似乎是什麽領導人物,他白天多在休眠,夜裏出來工作,他的手下人則將酒店其他房間一並租下,為他頒布的指令忙前忙後。不知道為什麽,當他們看到汐華在公共區域坐著的時候,總會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然後飛速交換幾個眼神,充滿了某種心領神會的不懷好意。
汐華以為他們是嘲諷她只是個空有外表的花瓶,她自然不服,便要求DIO也為她安排工作,誰知這個一直以來頗具賞識力的男人竟拒絕了她,輕笑一聲:“你還是留著點精力……”
留著精力做什麽?陪他上床嗎?汐華表面做出羞澀的樣子,內心卻狠狠咬緊了牙。看來這個男人,也不過和那些只看外表的男人一樣,只是個膚淺的蠢貨!……不,不不不,他手下有女人的,而且長得不賴,還很崇拜他,他能把她們都使用的很好,為什麽獨獨她汐華不行?
汐華回想起他那聲輕笑,越想,越覺得那充斥著某種惡趣味的期待,就跟……就跟他那些下屬們交換的眼神一樣。
他們到底在瞞著她些什麽?
汐華的疑問在忐忑中停留了沒幾天,就得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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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貧窮荒蕪的小鎮的1997年裏,王喬喬遭遇的第一件事,是被納蘭伽和他的夥伴偷了錢包。
曾經靠扒手技能過活的王喬喬自然不會被少年這粗淺的技術所蒙蔽,她反偷了所有人的錢包,在他們炫耀戰績時鬼魅一般出現,把這群小孩兒嚇得夠嗆。王喬喬薅住了納蘭伽,給了他一份輕松如意的工作。
在王喬喬的記憶裏,納蘭伽是天真的,勇敢的,同時也是省心的。他耍的心眼都幼稚的可愛,達不到惹惱她的條件,他從沒有羞辱過她,嘲笑過她,只做過笨拙地討好她的事情,卻因為自卑而不會越界。所以,她也會對他好一點。
大概是受空條何莉的影響,王喬喬有的時候會很希望做個女主人,照顧屋中的所有住戶,招待從外邊來的客人。她在和暗殺小隊同居時就是這樣子,現在,她也用這種方式對待納蘭伽。這孩子沒了母親之後一直被放養,十三歲的年紀卻看起來像十歲,再不吃好點,怕是未來的那點肌肉都長不出來。
納蘭伽似乎也在逐漸把這裏當自己家,他把王喬喬給他的錢拿去買了面粉之類的原始食材,觀察到王喬喬喜歡收集雜物之後,又會在每次來時專門為她找上一點有趣的小玩意兒。他會在飯後留下來聽王喬喬彈吉他,會試著把手伸到王德發鼻子底下,希望這只毛絨大狗能對他吐吐舌頭。
王喬喬覺得自己在米斯達那裏受過的折磨都被治愈了。如果可以,她真希望這個日子能久一點。
可時間是不停在走的,再強大的替身能力,也沒法改變這一客觀事實。而時間從不空著手來,它總會帶來各種不受歡迎的消息,狠狠甩在毫無防備的人的臉上。
在1998年的9月,饑餓久違地造訪了王喬喬。
在這之前,王喬喬幾乎要忘記自己還要吸血這件事了。上一次她吸血,還是在王德發的狗毛垃圾場裏。王德發的替身依舊進不去,王喬喬躊躇了片刻,還是決定去找喬魯諾,由他用替身補充血液,是最方便快捷的。
喬魯諾的家中並不太平,盡管門扉緊閉,但還是能聽見男人的叫罵聲,女人的尖叫聲,還有東西被摔打在地的聲音。樓道的鄰居探頭探腦,沒有一個人出面制止,王喬喬大步上前,一腳踹開門,正看見一個中年的意大利男人薅著一個黑發女性的頭發,看其身形,應該就是之前見了她就翻窗逃跑的喬魯諾的繼父。
王喬喬不顧那男人的辱罵,走到他面前,在他手腕上一擰,他就大叫著松了手,她卡著他的脖子拖到窗戶邊上,對準樓下的垃圾箱,精準投擲。
圍觀人群發出驚嘆,竟有人吹起口哨,王喬喬回眸瞧去,一眾人立刻拔腿狂奔,各回各家,門窗緊閉,避免惹事上身。
黑發的女人慢慢從地上爬起來,將頭發在腦後理順,露出了一張雖帶青紫傷痕,卻不難看出美貌的精致面容來。
“你……是□□?”她疼得嘴角抽動,但還是露出久經訓練的動人微笑。
王喬喬朝她走近了兩步,蒙在她臉上的陰影淡去,黑發女人這才看清她的臉,不由得一怔。“是你?”
“你認識我?”
女人不理會王喬喬的疑惑,追問道:“喬魯諾一直在念著的女人,就是你?”她扭頭看看已經迅速貼到王喬喬身後的兒子滿臉依戀孺慕的表情,忍不住冷笑一聲:“哪怕是他的產物,也是更喜歡你勝過我,你真是贏得徹底……”
王喬喬被女人話語背後的信息炸起一身雞皮疙瘩。“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是,你忘了,你腦子有問題,你把這話說給每個人都聽了。即便如此,他還是更看重你。現在,你把一切忘個幹凈,一身輕松,我卻淪落到這個地步……”女人臉上露出刻薄的譏嘲,但看起來,那表情與其說是攻擊王喬喬,不如更多是攻擊她自己。“你忘了,我就告訴你。喬魯諾,你先出去,我和她有話單獨說。”
喬魯諾握緊王喬喬的衣擺,她看了他一眼,在他後背推了推。“喬魯諾,去玩吧。”
喬魯諾這才認定留下無望,乖乖離開了。
女人先去衛生間,整理頭發,補上口紅,將被扯皺的衣領拉平,這才重新走出來,坐在王喬喬的對面。
“我叫汐華,名字你不用知道,我和你沒那麽熟。”
·
汐華很早就知道自己長得漂亮。
還在上小學,就不斷有人誇她,男生們扯她頭發,扔她紙團,有時候又給她送來棒棒糖之類的小零食,千方百計吸引她的註意力,甚至有惡心的老師,自己已經是大腹便便的中年大叔了,卻還是找個由頭把她叫進辦公室,就為了能在關上門後摸她的手,用胳膊肘去蹭她的胸。
這些事是不能告訴媽媽的,因為媽媽嫉妒她的漂亮,據說她曾經也是個大美人,可是生了她之後就沒那麽美了,同時媽媽又需要她的漂亮,只要把她帶出去,總會有人來誇她,然後說“果然還是媽媽的基因好”。她需要做一個漂亮的布娃娃,布娃娃的不能有汙點的。
漸漸的,汐華長大了,越長越漂亮,漂亮到路過的男人為了看她甚至會栽跟頭。因為她太漂亮了,人們往往會忽略,她還很聰明。她一直在班裏名列前茅,考上了大學,然而大學畢業時,日本還沒到推出《男女雇傭機會均等法》的1985年,職場招募女性,也不過是招為男性雇員端茶送水的侍應生,面試官一看她非常漂亮,就瘋狂暗示她進了公司之後,能立刻攀上精英雇員,從此麻雀飛上鳳凰枝。
汐華對此不屑一顧。她才瞧不上這些根本不如她的男人,不過是少了兩個胸多了一條肉,怎麽就能壓到她頭上了?汐華要找到比她更優秀的男人,要身材高大,和她纖長窈窕的體型相稱,要容貌俊美,和她艷麗奪目的長相爭輝,要胸有城府,眼界寬闊,形容瀟灑,別具一格,能讓她心悅誠服,心甘情願張開腿。
在日本應該是找不到這樣的男人了,汐華苦練英語,還是性感高雅的倫敦腔,將日語那念起來像方形車軲轆咯噔的片假拼音丟到九霄雲外,然後,她出國了。
汐華找了四年,終於有一天,在一家倫敦的樂聲震動的酒吧卡座裏看見了DIO。
他一個人坐在那裏,面前擺著一瓶血紅的酒,慵懶地靠在深色法蘭絨的椅背上,如雕像一般的肌肉放松地舒展著,一頭金發有些蓬亂,看起來像是一頭正在打盹的雄獅。轟鳴的舞曲似乎都在他那靜止了。
汐華用小鏡子確認了自己的發型和妝容,端起正在喝的香檳,踩著最惑人的步伐朝DIO走去。
“介意我加入嗎?這底下太鬧了。”她慵懶地靠在卡座的靠椅上,媚眼如絲。
DIO瞥了她一眼,笑了一聲,聲音低沈,不帶嘲諷意味,反倒聽起來有幾分對孩子的寵溺和莫名的期待。“坐吧,女人。”他的聲音如1959年拉菲酒莊的幹紅一般醇厚迷人。
汐華落座了,在這個男人的對面。她大方地展示自己供對方打量,同時也打量對方。
脖子上有一圈奇怪的荊棘刺青,左肩後的五角星不知是胎記還是紋身,手上沒有佩戴戒指的痕跡……這男人似乎不時往臺上一瞥。
他在看什麽?
臺上有個DJ在打碟,頭頂五色燈球閃的花裏胡哨,只能依稀看出那是個女人。憑借汐華多年來泡吧的經驗,這個DJ的技術算是頂尖,場子很熱鬧。有幾個醉鬼喝嗨了,趁著酒興,幹脆沖上臺去舞,手裏抱著的啤酒被搖出大量泡沫,潑得到處都是。
倒是也有些好笑的。
汐華也跟著看了一會兒,酒喝完後,她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便道了別。這才第一天,不著急。
她第二天沒接到電話,這讓她有些吃驚,又有些失落,緊接著又憤怒起來。還從沒人敢這麽晾著她呢!他最好有什麽苦衷,別讓她在酒吧逮到他!
那個男人竟然真的在那裏,還是那個卡座,位置都沒變一下。她立刻就去質問:“為什麽沒有打電話?對我沒興趣?”
男人又笑了。“我對陽光過敏,白天不能出門。”
確實,盡管這酒吧裏彩燈亂閃,也能看出他白得像紙。汐華竟突然一下害羞起來,忸怩道:“對不起,我不知道。”
後來,他們經常在這酒吧約會,有一天突然就不去酒吧了,去了他下榻的酒店,廝混了好一段時間。DIO似乎是什麽領導人物,他白天多在休眠,夜裏出來工作,他的手下人則將酒店其他房間一並租下,為他頒布的指令忙前忙後。不知道為什麽,當他們看到汐華在公共區域坐著的時候,總會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然後飛速交換幾個眼神,充滿了某種心領神會的不懷好意。
汐華以為他們是嘲諷她只是個空有外表的花瓶,她自然不服,便要求DIO也為她安排工作,誰知這個一直以來頗具賞識力的男人竟拒絕了她,輕笑一聲:“你還是留著點精力……”
留著精力做什麽?陪他上床嗎?汐華表面做出羞澀的樣子,內心卻狠狠咬緊了牙。看來這個男人,也不過和那些只看外表的男人一樣,只是個膚淺的蠢貨!……不,不不不,他手下有女人的,而且長得不賴,還很崇拜他,他能把她們都使用的很好,為什麽獨獨她汐華不行?
汐華回想起他那聲輕笑,越想,越覺得那充斥著某種惡趣味的期待,就跟……就跟他那些下屬們交換的眼神一樣。
他們到底在瞞著她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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