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涵【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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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雨涵【三一】
第62章:陳雨涵【三一】
(信紙最外層寫了一行小字)
千萬記得,別在讀信的時候吃東西。
陳涵、大鵬:
向你問好,也和你道歉。
我前幾天實在是太過忙碌。老師布置的作業很多,我錯得更多,因此校正、糾錯花費了更多的時間。另外上周都是晴天,體育課我都在和小代打羽毛球,沒有寫作業。
上周排隊打水的人也很多,上廁所的人也很多,運氣總是不好,到哪裏都要排隊。吃飯的時候還有大蒼蠅從我們這桌飛過去。總之是倒黴壞了。
我自己的美工刀當年用來刻橡皮章,用起來很順手,去年不知丟在哪裏,也許是忘在外婆家了。這次只好找小代借了剪刀剪你的快遞,幸好沒有把徽章和書剪壞。
其實之前我一直盼著你寄書過來,也很期待。
看到《浮生六記》和赫奇帕奇的徽章,我很高興收到它們。我看書簡直看得入迷,有一次從中午看到下午上課,被班主任敲桌子才收起來。
放心,老師也認為這不算太閑書。《浮生六記》沒有被沒收,我畢竟也沒有打擾課堂紀律。不過她推薦我帶回寢室看,免得在教室受影響。所以我後來都把書放在教室後門的書櫃裏,第一天放的時候沒看格子,不小心放到我同桌那格了,還是他提醒我,我才發現。
周末睡了一天。除了妹妹給我帶的一個香草泡芙,什麽也沒有吃。今天趕地鐵,本來打算買一杯一點點,結果告訴我椰果賣完了。我不喜歡珍珠和波霸,最後換成了紅豆。我以為這樣就算了,結果給我的不是四季奶青,是養樂多綠。
我當時沒仔細看,因為急著趕校車,帶著奶茶就走了。發現拿錯了,也沒有辦法。是一杯什麽小料也沒有的養樂多綠,甚至還是無糖的。
總之,上周發生了很多事,所以沒有給你打電話,今天才給你寫信。信紙都快用完了,新的下周才會到。
上次和你打電話,你說陳蕓是抑郁癥,把我嚇了一跳。我記得書裏寫的是血疾,雖然不清楚具體是什麽病,但絕對不是精神病。但是經過你的提醒,我又覺得,陳蕓有精神病絕對不無道理。
於是我又重新看了這本書。我發現,這個家對陳蕓的要求有兩套標準:
一套是封建社會對妻子的標準,他們要的是一個會操持家事的賢妻良母形象。所以陳蕓要會管家,她做手工,確實很有情趣,但更多是幫沈覆省錢。辦宴會很費錢,所以陳蕓通過自己動手來維持“野趣”,讓大家玩得盡興,這是她身為女主人的本事。
一套是沈覆對愛人的標準。這是我這次重看,才想明白的。之前我和你一樣,把角度站在沈覆那邊,覺得沈覆很愛陳蕓,陳蕓雖然可愛,但是過得太慘。但是這次,我嘗試從陳蕓視角出發,發現這種深情也是為難。
陳蕓愛沈覆,而愛上沈覆的後果就是,她自己的部分越來越小,越來越少。為了這個家,她除了自己出力,還要操持家事,瞞著婆婆幫公公納妾。如果她更愛自己的話,何必做到這個地步,從此她得罪了婆婆,在這個家裏的日子怎麽會好過?看後文夫婦倆落難,長輩也沒有講情。
就算這樣,她還要幫沈覆納妾。她甚至有點移情了,覺得沈覆會喜歡憨園,就也去喜歡憨園。最後沒能成功,也深知自己沒法陪在丈夫身邊,所以只能含恨而去。
活成陳蕓這樣,太悲慘了。或許她的一生也沒有開心幾年。
我可能是因為怕她,所以受到了驚嚇。沈覆是個癡人,他甚至在陳蕓頭七還這樣等她。我卻覺得背後發寒,卻不知直覺是從哪裏來。我以前看推理小說,常有必須一次看到結尾的感覺,不然心裏總會惦記著“有死者”,很奇怪吧?沒想到在這一本裏也會有。
就在剛才,我想通了。
如果陳蕓是恨沈覆的呢?
沈覆害怕她,所以才寫了這個故事。他好幾次安慰自己,這些都是他的自述,未必是真實的情況。
“人生坎坷何為乎來哉?往往皆自作孽耳。
“餘則非也。多情重諾,爽直不羈,轉因之為累。”
我卻覺得,沈覆也在“自作孽”。就像你備註的那樣,沈覆說他自己“浪子癡情、重視承諾、為人豪爽、放蕩不羈”,不過是他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話。
雖然從他的視角來看這一段經歷,真是爽快的大半生,在急轉直下之前,日子一直過得很舒服。但他的舒服,背後就是陳蕓在管家了。我忘記哪一則裏,沈覆在前面和某某大人游玩,陳蕓裹了腳那麽累,還得在後面端茶倒水侍奉他們。理論上這些不該夫人親自來做,也沒看到故事裏有其他夫人這樣做的。但是陳蕓做這些,我擔心她一直比別人累一點。她對沈覆真的沒有怨念嗎?
她因為寫家書,幫公公納妾,而後又寫信找沈覆求助,結果被公公發現,於是要趕出家門。仔細看這個情節,就會發現滿是疑點。
我原先想法很簡單。陳蕓其實不會辦事,也不知道怎麽和沈覆的父母相處。
第一記中,沈覆的父親在沈覆母親的生日宴上點悲傷的戲,陳蕓因為太感傷,直接離席。最後還要人去勸。現在大家過生日,不也要以壽星考慮為優先嗎?古時候更重視孝道禮儀,明明是婆婆的生日,她卻沈浸在自己的情緒裏,還要姑子來勸,可見她平時也不擅社交,甚至是有所欠缺。
但是再看沈覆和友人出行,又或者陳蕓和憨園相處,她描述自己如何拉攏對方的思路,陳蕓也並非不擅長與人交際。而且陳蕓也曾經女扮男裝,和沈覆一起出去游玩,還敢和女人“搭訕”,或許也並不內向。
那麽,生日宴的事情是否可以這樣倒推:沈覆從沒教過陳蕓如何與自己的父母相處?他沒有事先說明自己家裏有不避忌的傳統,所以陳蕓沒有準備。她哭的難道真是悲傷的戲嗎?會不會是沈覆還有很多事沒有提點她,她出了醜,才只能這樣推說呢。
那麽從這個點上來看,家書的事就更奇怪了。我簡直懷疑,陳蕓是被沈覆父子當做犧牲品在用。沈覆的親爹想納妾,怎麽不讓自己的妻子替他幫忙?還要先托同事,同事托沈覆,沈覆還是寫密信,可見全是瞞著自己母親在做的。陳蕓才是最瞞不住的一環,說難聽點,她才是那張沾了屎的廁紙。完了,這個比喻有點太惡心了。
總而言之,我懷疑是沈覆父子早就商量好了。後面公公惱羞成怒,不過是因為陳蕓太傻。她真的做了這件事,不聰明還熱情,自以為想出了辦法。她如實轉述婆婆的話,可不就成了公婆這對夫妻博弈之間的犧牲品!沈覆也一點不體諒他,只一副全做不知的樣子。
如果他不是幫不了她,而是根本沒想過幫,那更是虛偽可惡了。
因此,看陳蕓幫沈覆納妾,似乎是很美談的事,似乎也經不起推敲。或許,沈覆本來就是個色鬼,他在外面到處嫖妓,還自以為癡情,其實早就惡名在外。不納女伶人只是嫌對方肥。看到蘇小小墓心馳神往。
沈覆想納妾,早不是一朝一夕。
他太想得到憨園,所以逼迫陳蕓太過,而陳蕓以夫為天,她扛不住他的壓力,病倒了,病死了。
陳蕓最後的遺言,太長,太有條理,也叫人沒法信。
最後陳蕓說來世,說不出口,大概只是舍不得詛咒他。沈覆說她膽小,或許是他太膽小。
我也擔心,是不是我想太多了。這本來是一本有點悲情的、溫柔的書,無論是你的便簽,還是聽你電話裏的語氣,我都知道你很喜歡陳蕓。我以為你看的都是那種“覆仇”“修仙”的小說,沒想過你還讀這麽“言情”的小說。倒是我這類書看得太少了。
去年《花千骨》上映,我妹一邊看一邊哭,她還攢了零花錢,用零花錢買了整套原著來,邊讀邊哭。我看了之後毫無感覺,甚至有點頭痛。我當時的心情就是這幫人怎麽一個也不幹正事,全在談情說愛,把天下置於何地,把百姓置於何地?全文只有白子畫還算靠譜,最後他也被汙染,這個世界不能要了。
如果我的解讀太過黑暗,就當我沒說過吧。畢竟我在校車上查了部分資料,都說這是一本講愛情的書。就像我一開始始終站在沈覆的角度理解問題一樣,我覺得他確實是深情的才子,還為他反駁你。可惜我這幾天試圖深度去想,卻把整本書都想得更黑暗了。
要是你覺得並非如此,就把我說的內容忘掉吧。
謝謝你給我寄書。
你的筆記真的很紮實,字也很好看。
如果你以後想做什麽事,一定都會做成的。不知為何,我就是這樣想。大概這就是“大鵬”的奇跡吧。
順頌時祺
偶爾黑暗的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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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陳雨涵【三一】
(信紙最外層寫了一行小字)
千萬記得,別在讀信的時候吃東西。
陳涵、大鵬:
向你問好,也和你道歉。
我前幾天實在是太過忙碌。老師布置的作業很多,我錯得更多,因此校正、糾錯花費了更多的時間。另外上周都是晴天,體育課我都在和小代打羽毛球,沒有寫作業。
上周排隊打水的人也很多,上廁所的人也很多,運氣總是不好,到哪裏都要排隊。吃飯的時候還有大蒼蠅從我們這桌飛過去。總之是倒黴壞了。
我自己的美工刀當年用來刻橡皮章,用起來很順手,去年不知丟在哪裏,也許是忘在外婆家了。這次只好找小代借了剪刀剪你的快遞,幸好沒有把徽章和書剪壞。
其實之前我一直盼著你寄書過來,也很期待。
看到《浮生六記》和赫奇帕奇的徽章,我很高興收到它們。我看書簡直看得入迷,有一次從中午看到下午上課,被班主任敲桌子才收起來。
放心,老師也認為這不算太閑書。《浮生六記》沒有被沒收,我畢竟也沒有打擾課堂紀律。不過她推薦我帶回寢室看,免得在教室受影響。所以我後來都把書放在教室後門的書櫃裏,第一天放的時候沒看格子,不小心放到我同桌那格了,還是他提醒我,我才發現。
周末睡了一天。除了妹妹給我帶的一個香草泡芙,什麽也沒有吃。今天趕地鐵,本來打算買一杯一點點,結果告訴我椰果賣完了。我不喜歡珍珠和波霸,最後換成了紅豆。我以為這樣就算了,結果給我的不是四季奶青,是養樂多綠。
我當時沒仔細看,因為急著趕校車,帶著奶茶就走了。發現拿錯了,也沒有辦法。是一杯什麽小料也沒有的養樂多綠,甚至還是無糖的。
總之,上周發生了很多事,所以沒有給你打電話,今天才給你寫信。信紙都快用完了,新的下周才會到。
上次和你打電話,你說陳蕓是抑郁癥,把我嚇了一跳。我記得書裏寫的是血疾,雖然不清楚具體是什麽病,但絕對不是精神病。但是經過你的提醒,我又覺得,陳蕓有精神病絕對不無道理。
於是我又重新看了這本書。我發現,這個家對陳蕓的要求有兩套標準:
一套是封建社會對妻子的標準,他們要的是一個會操持家事的賢妻良母形象。所以陳蕓要會管家,她做手工,確實很有情趣,但更多是幫沈覆省錢。辦宴會很費錢,所以陳蕓通過自己動手來維持“野趣”,讓大家玩得盡興,這是她身為女主人的本事。
一套是沈覆對愛人的標準。這是我這次重看,才想明白的。之前我和你一樣,把角度站在沈覆那邊,覺得沈覆很愛陳蕓,陳蕓雖然可愛,但是過得太慘。但是這次,我嘗試從陳蕓視角出發,發現這種深情也是為難。
陳蕓愛沈覆,而愛上沈覆的後果就是,她自己的部分越來越小,越來越少。為了這個家,她除了自己出力,還要操持家事,瞞著婆婆幫公公納妾。如果她更愛自己的話,何必做到這個地步,從此她得罪了婆婆,在這個家裏的日子怎麽會好過?看後文夫婦倆落難,長輩也沒有講情。
就算這樣,她還要幫沈覆納妾。她甚至有點移情了,覺得沈覆會喜歡憨園,就也去喜歡憨園。最後沒能成功,也深知自己沒法陪在丈夫身邊,所以只能含恨而去。
活成陳蕓這樣,太悲慘了。或許她的一生也沒有開心幾年。
我可能是因為怕她,所以受到了驚嚇。沈覆是個癡人,他甚至在陳蕓頭七還這樣等她。我卻覺得背後發寒,卻不知直覺是從哪裏來。我以前看推理小說,常有必須一次看到結尾的感覺,不然心裏總會惦記著“有死者”,很奇怪吧?沒想到在這一本裏也會有。
就在剛才,我想通了。
如果陳蕓是恨沈覆的呢?
沈覆害怕她,所以才寫了這個故事。他好幾次安慰自己,這些都是他的自述,未必是真實的情況。
“人生坎坷何為乎來哉?往往皆自作孽耳。
“餘則非也。多情重諾,爽直不羈,轉因之為累。”
我卻覺得,沈覆也在“自作孽”。就像你備註的那樣,沈覆說他自己“浪子癡情、重視承諾、為人豪爽、放蕩不羈”,不過是他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話。
雖然從他的視角來看這一段經歷,真是爽快的大半生,在急轉直下之前,日子一直過得很舒服。但他的舒服,背後就是陳蕓在管家了。我忘記哪一則裏,沈覆在前面和某某大人游玩,陳蕓裹了腳那麽累,還得在後面端茶倒水侍奉他們。理論上這些不該夫人親自來做,也沒看到故事裏有其他夫人這樣做的。但是陳蕓做這些,我擔心她一直比別人累一點。她對沈覆真的沒有怨念嗎?
她因為寫家書,幫公公納妾,而後又寫信找沈覆求助,結果被公公發現,於是要趕出家門。仔細看這個情節,就會發現滿是疑點。
我原先想法很簡單。陳蕓其實不會辦事,也不知道怎麽和沈覆的父母相處。
第一記中,沈覆的父親在沈覆母親的生日宴上點悲傷的戲,陳蕓因為太感傷,直接離席。最後還要人去勸。現在大家過生日,不也要以壽星考慮為優先嗎?古時候更重視孝道禮儀,明明是婆婆的生日,她卻沈浸在自己的情緒裏,還要姑子來勸,可見她平時也不擅社交,甚至是有所欠缺。
但是再看沈覆和友人出行,又或者陳蕓和憨園相處,她描述自己如何拉攏對方的思路,陳蕓也並非不擅長與人交際。而且陳蕓也曾經女扮男裝,和沈覆一起出去游玩,還敢和女人“搭訕”,或許也並不內向。
那麽,生日宴的事情是否可以這樣倒推:沈覆從沒教過陳蕓如何與自己的父母相處?他沒有事先說明自己家裏有不避忌的傳統,所以陳蕓沒有準備。她哭的難道真是悲傷的戲嗎?會不會是沈覆還有很多事沒有提點她,她出了醜,才只能這樣推說呢。
那麽從這個點上來看,家書的事就更奇怪了。我簡直懷疑,陳蕓是被沈覆父子當做犧牲品在用。沈覆的親爹想納妾,怎麽不讓自己的妻子替他幫忙?還要先托同事,同事托沈覆,沈覆還是寫密信,可見全是瞞著自己母親在做的。陳蕓才是最瞞不住的一環,說難聽點,她才是那張沾了屎的廁紙。完了,這個比喻有點太惡心了。
總而言之,我懷疑是沈覆父子早就商量好了。後面公公惱羞成怒,不過是因為陳蕓太傻。她真的做了這件事,不聰明還熱情,自以為想出了辦法。她如實轉述婆婆的話,可不就成了公婆這對夫妻博弈之間的犧牲品!沈覆也一點不體諒他,只一副全做不知的樣子。
如果他不是幫不了她,而是根本沒想過幫,那更是虛偽可惡了。
因此,看陳蕓幫沈覆納妾,似乎是很美談的事,似乎也經不起推敲。或許,沈覆本來就是個色鬼,他在外面到處嫖妓,還自以為癡情,其實早就惡名在外。不納女伶人只是嫌對方肥。看到蘇小小墓心馳神往。
沈覆想納妾,早不是一朝一夕。
他太想得到憨園,所以逼迫陳蕓太過,而陳蕓以夫為天,她扛不住他的壓力,病倒了,病死了。
陳蕓最後的遺言,太長,太有條理,也叫人沒法信。
最後陳蕓說來世,說不出口,大概只是舍不得詛咒他。沈覆說她膽小,或許是他太膽小。
我也擔心,是不是我想太多了。這本來是一本有點悲情的、溫柔的書,無論是你的便簽,還是聽你電話裏的語氣,我都知道你很喜歡陳蕓。我以為你看的都是那種“覆仇”“修仙”的小說,沒想過你還讀這麽“言情”的小說。倒是我這類書看得太少了。
去年《花千骨》上映,我妹一邊看一邊哭,她還攢了零花錢,用零花錢買了整套原著來,邊讀邊哭。我看了之後毫無感覺,甚至有點頭痛。我當時的心情就是這幫人怎麽一個也不幹正事,全在談情說愛,把天下置於何地,把百姓置於何地?全文只有白子畫還算靠譜,最後他也被汙染,這個世界不能要了。
如果我的解讀太過黑暗,就當我沒說過吧。畢竟我在校車上查了部分資料,都說這是一本講愛情的書。就像我一開始始終站在沈覆的角度理解問題一樣,我覺得他確實是深情的才子,還為他反駁你。可惜我這幾天試圖深度去想,卻把整本書都想得更黑暗了。
要是你覺得並非如此,就把我說的內容忘掉吧。
謝謝你給我寄書。
你的筆記真的很紮實,字也很好看。
如果你以後想做什麽事,一定都會做成的。不知為何,我就是這樣想。大概這就是“大鵬”的奇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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