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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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見證
夏知幫老太太整理雜物間的時候,從翻到了一把舊吉他。
老太太看了一會才想起來,原來是他丈夫年輕時候喜歡玩的。
“他喜歡玩音樂。”老太太仿佛陷入了久遠的回憶:“不過後面,他更喜歡釣魚。”
但她很快就從回憶中抽身了,微笑說:“你喜歡的話,可以拿去玩,年輕人就應該唱歌跳舞,做些喜歡的事。”
吉他很陳舊了。
夏知卻如獲至寶,他仔細的把吉他擦幹凈。
於是別墅經常能傳來七零八碎的音樂聲。
但慢慢的,半個月過去,調子就能聽了,是簡單的小星星。
充滿綠蔭院子裏,可卡犬歡樂的跳來跳去,雪白的桌布上放著曲奇餅幹,牛奶,還有一些精致的甜點,都是老太太愛吃的。
老太太織著毛衣,少年穿著米黃色長袖薄t恤,直筒牛仔褲,簡單的白色運動鞋,戴著個運動帽,坐在陽光下,抱著舊吉他。
白皙的手指撥動琴弦,是小星星的歡快調子。
夏知彈完曲子,卻發現老太太已經睡著了,毛衣落在了地上。
老人經常會這樣,做一會事情就睡著了。
夏知把吉他放到一邊,撿起織了一半的毛衣放回去,輕輕推了推老人:“史密斯太太?”
……
老太太去世了。
這其實沒什麽好意外的。
鄰居安慰著夏知:“史密斯太太已經九十歲了,只是看起來比較年輕。”
然而最讓夏知意外的是,老太太居然還立了遺囑。
她沒有孩子,因此把所有的錢捐給了慈善組織。
但是把房子留給了夏知,她在遺書裏用優美的花體英文寫著一長段話。
【感謝你這段日子陪伴,年輕人,我喜歡你彈奏的《小星星》,你彈得要比老頭子好很多。】
【死亡是奇怪的一樁事情,但並不可怕——很多人比其他人更早的認識死亡,所以活得更熱烈,更努力,也更堅強,他們知道生命短暫,所以用一生踐行理想;
有些人碌碌一生,等到我這樣的年紀,才恍然自己到底錯失了什麽……
我是在他過世的時候,才意識到死亡這樁事的,當時我想,老頭子死了就死了吧,我一個人也沒什麽。
寫下這封信的時候,我已九十二歲,回顧前生,我發現,雖然我並沒跟他一起離開,但我也沒有好好活著。
我無數次撫摸他的墓碑,與他對話,就好像他還在我身邊,我記得他第一次彈吉他——他說等他學會吉他,要彈一首情歌給我聽聽這吉他的音色——老天,我居然到現在還記得他那時候年輕又神氣,如獲至寶的模樣。
但這沒有維持兩天,他就扔了吉他去釣魚了,我因此生了很久的氣,但我什麽都不說。
記得他失業在家發脾氣,我們因為破舊的車子拋錨吵架,他在深夜撫摸我年輕烏黑的頭發,低聲跟我道歉,第二天拿出他所有的積蓄,換了一輛嶄新的吉普車——他有一個富有的家族,他的家族經歷過驚心動魄的美國獨立戰爭,經歷過耀眼的鍍金時代,百年風雨飄搖後,誕生了一個一個月只能賺100美元的笨蛋,而且還愚蠢的失去了這份工作……我不得不為此生氣,並深刻認為自己從一眾優異的追求者中抽到了最笨的那一個——】
【但還好他願意掏出這些積蓄,為我換一輛不顛簸的車……我時時刻刻的想著這些,在我的牙齒第一次咬不動曲奇的時候,在我意識到我頭發稀疏,滿臉皺紋,不覆年輕美貌的時候,在我步履蹣跚,發現記憶裏那輛嶄新的吉普車生銹的時候,然後突然有一天,或許是幾天前——我意識到,他死去了,而我在他的影子和墓碑前,度過餘生很美好的三十年。】
【我時常會想,如果那一天,我沒有和他爭吵……當然,這已毫無意義。】
【我相信上帝會像見證我們的結婚誓言那樣,見證我們和好的那一瞬間。】
夏知看完信,回過神來,他感覺到了內心的悲傷,悸動,和一種茫茫然的情緒,卻讓他眼睛酸脹,想要落淚。
陪伴史密斯太太的日子並不長。
但夏知卻又感覺到一種歲月流長,互相陪伴,互相需要的溫暖,就好像他又回到了那個無憂無慮的暑假,回到了他的家人身邊。
他覺得心裏空了一小塊。
【年輕人,感謝你的照顧——還有那把吉他。老頭子對樂理一竅不通,但把吉他的音色真的美,合該他這樣得意!】
【我把房子,吉他留給你,謝謝你,你的年輕和朝氣,讓我想起我年輕時美麗的愛情。如果可以,請幫我照顧好曲奇。它是在我咬不動曲奇的時候,從鄰居家抱養過來的,所以叫曲奇。】
【另,我還有一個不情不請,原諒我將最重要的請求放在最後……】
……
曲奇是那只可卡犬。
老太太火化的時候,可卡犬一直在哀叫,不停的扒著鐵床上的老人。
老人睡得很沈的樣子,神態也很安詳,唇角帶著微笑。
夏知也很沈默,他看著老人進去,出來的時候,就是一捧灰,工作人員把灰裝到骨灰盒裏,遞給了夏知。
夏知抱著骨灰盒,想,原來生命可以是這樣輕的東西。
出來的時候,夏知撞到了一個人。
“抱歉。”夏知心情沈郁,他低聲道歉,隨後繼續往前走,但走幾步,他又停下,他似乎感覺到了一種熟悉……
他有些疑惑的往後看——然而剛剛的人已經不見了。
夏知幫老太太處理完了後事,鄰居們來吊唁。
老太太的衣冠冢,和那位老先生的衣冠冢放在了一起。
……
可卡犬曲奇好幾天不吃不喝,夏知怎麽哄都沒用。
它每天都會跑到門口,在門口坐著等,好像老太太只是出了一趟遠門。
夏知想,狗真是一種忠誠的生物啊。
一開始夏知還會試圖把它拖回去,讓它吃點東西,但它食欲不振,夏知絞盡腦汁的哄它,但收效甚微,也就算了。
曲奇等老太太的時候,夏知就戴著大草帽,窩在樹下面的搖椅上練吉他,他學了一點美國鄉野小調,一邊彈,一邊會想老太太的遺書。
老太太還拜托了他另一件事——也就是老太太的骨灰。
根據老太太的描述,老先生好像是個頗具身份的英國貴族,他們在獨立戰爭之前就來了美國,獨立戰爭之後順利綿延下來,又非常幸運的經歷工業化與移民潮大行其道的鍍金時代,大規模石油和鋼鐵的需求,讓身在西部城市的史密斯家族一躍成為時代的巨富,與很多在戰爭中落魄的貴族不一樣,他們乘上了時代的紅利,過上了揮金如土的日子。
而也就是那個時候,17歲的老史密斯先生對美麗的史密斯太太一見鐘情,他和史密斯太太私奔來到了這個默默無聞的鄉土城市,通過自己的雙手,過上了平靜而安逸的生活。
不過很不幸的是,在他們六十歲的時候,史密斯家族的人找到了他們——原來老先生一家雖然顯赫,卻子嗣雕零,年輕人都去了大城市,他們希望能讓老先生帶著史密斯太太回家。
史密斯太太並不願受這個氣,和史密斯先生吵了架。
然後在路上,獨自回家的史密斯先生出了車禍。
史密斯先生的骨灰回了那個冰冷的家。
……
這個世界上所有爭吵的和好,可以逾越時間,逾越空間,逾越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每一種界限。
獨獨越不過生死。
史密斯太太的遺囑是,希望能將自己的骨灰,葬在史密斯先生身邊。
並給了夏知地址。
……
落葉在少年腳下嘎吱作響,樹葉縫隙裏閃爍著陽光,曲奇坐在門口,有著鮮艷桌布的木桌上放著切成小兔子的,泡在鹽水裏的新鮮蘋果和椰子汁。
雖然老太太將房子留給了夏知,但他其實並不會在這裏安頓,他的身份不實,也沒有辦法繼承這間別墅。
老太太的遺願他也會去完成,只是夏知還不太確定要不要最近去。
因為這個“城堡”的地址,離洛杉磯並不太遠。
那是一個對夏知來說非常危險的地方,夏知需要仔細斟酌。
當然,他會去的,只是,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
……
平靜被打破的一天,是這個安靜的小鎮忽然來了很多陌生人。
夏知從面包店出來的時候,面包店那個有著雀斑的女店員小聲說:“最近鎮子來了很多黑衣服的人,在檢查人口呢。”
夏知表面上很鎮定,但心中卻一下慌了起來。
他回去的路上把帽子壓低一點——也看到了那些黑衣人,他們穿著的制服,胸口有UA的標志——
夏知罵了一聲,立刻跑回了家開始收拾東西。
高頌寒的人怎麽會查到這麽個荒郊野外!他手機都不用了!
瘋子!
曲奇還有些郁郁寡歡,沈浸在失去唯一親人的悲痛裏。
夏知顧不得體貼狗的傷春悲秋,非常利落從家用醫療箱裏找出麻醉針,把狗麻醉後打包帶走。
在高頌寒那裏他除了學會開車,給人打麻醉的技術也叫一個6——給狗打也一樣。
隨後帶著吉他和背包,拖著狗,抱著史密斯太太的骨灰,搭上了一輛離開小鎮的貨車。
貨車司機認識夏知,看著暈厥的狗:“呃,這。”
夏知鎮定自若:“……它生病了,去獸醫那邊看看。”
鎮子上的人都認識夏知,知道這是照顧老太太獲得了老太太房子和狗的幸運年輕人。
是以那人也沒懷疑什麽,把夏知去了最近的獸醫院就走了,末了還熱情的問他要不要等他辦完事回來接他。
夏知非常禮貌的拒絕了。
……
等那個卡車大叔走了,夏知立刻帶著狗搭上了另一輛卡車,跑到了一個更遠的小鎮。
但讓夏知覺得非常操蛋的是,不管他跑到哪個小鎮,那些UA集團的人都像陰影一樣追隨著他,簡直就像在他身上下了追蹤器一樣。
但他身上不可能有這種東西。
最後夏知只能把這一切歸咎於自己倒黴,帶著狗到處逃跑。
狗都受不住這奔波了,看夏知的眼神都變得驚恐起來,好像夏知終於露出了要把它賣掉吃狗肉的醜陋真面目。
夏知在被第N個旅館拒絕,有狗禁制進酒店後,只能牽著狗在街頭游蕩。
然後夏知聽到了一聲遲疑的——
“夏哥?”
夏知一瞬間僵住了。
反應過來後,他拽著狗撒腿就跑,頭都沒回,狗脖子被繩拽著,嗚嗚嗚的跟著跑,聲音哀怨得聽起來像在嚎哭。
宴無微看著落荒而逃的少年,露出淺淺的,仿佛十分有趣的微笑。
夏知當然跑不掉,他沒能再搭上車,因為他被UA集團的人抓住了。
……
“放開!!你們放開我——媽的放開我的狗!!**,你有沒有人性,別特麽的打狗,不許翻我的包!!……”
……
夏知被捆得死死的塞在卡車裏,嘴巴貼著膠帶,旁邊是同樣被捆得死死還戴著**的曲奇。
卡車當然是開回洛杉磯的,中間他們會在旅館之類的地方休息。
夏知想趁著車停下,絞盡腦汁的想辦法逃走,但身體被註射了強力肌肉松弛劑,實在無能為力。
也就在這時——
“夏哥?”
夏知一動,本能的睜開了眼睛:“唔唔……”
卡車後門被打開了一條縫,宴無微探進了一個腦袋,他看見夏知這個樣子,震驚的睜大眼,生氣的說:“天哪,夏哥,你前夫怎麽能這樣對你!”
夏知:“……”
要不是嘴巴被貼了膠帶,夏知真他媽的滿口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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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幫老太太整理雜物間的時候,從翻到了一把舊吉他。
老太太看了一會才想起來,原來是他丈夫年輕時候喜歡玩的。
“他喜歡玩音樂。”老太太仿佛陷入了久遠的回憶:“不過後面,他更喜歡釣魚。”
但她很快就從回憶中抽身了,微笑說:“你喜歡的話,可以拿去玩,年輕人就應該唱歌跳舞,做些喜歡的事。”
吉他很陳舊了。
夏知卻如獲至寶,他仔細的把吉他擦幹凈。
於是別墅經常能傳來七零八碎的音樂聲。
但慢慢的,半個月過去,調子就能聽了,是簡單的小星星。
充滿綠蔭院子裏,可卡犬歡樂的跳來跳去,雪白的桌布上放著曲奇餅幹,牛奶,還有一些精致的甜點,都是老太太愛吃的。
老太太織著毛衣,少年穿著米黃色長袖薄t恤,直筒牛仔褲,簡單的白色運動鞋,戴著個運動帽,坐在陽光下,抱著舊吉他。
白皙的手指撥動琴弦,是小星星的歡快調子。
夏知彈完曲子,卻發現老太太已經睡著了,毛衣落在了地上。
老人經常會這樣,做一會事情就睡著了。
夏知把吉他放到一邊,撿起織了一半的毛衣放回去,輕輕推了推老人:“史密斯太太?”
……
老太太去世了。
這其實沒什麽好意外的。
鄰居安慰著夏知:“史密斯太太已經九十歲了,只是看起來比較年輕。”
然而最讓夏知意外的是,老太太居然還立了遺囑。
她沒有孩子,因此把所有的錢捐給了慈善組織。
但是把房子留給了夏知,她在遺書裏用優美的花體英文寫著一長段話。
【感謝你這段日子陪伴,年輕人,我喜歡你彈奏的《小星星》,你彈得要比老頭子好很多。】
【死亡是奇怪的一樁事情,但並不可怕——很多人比其他人更早的認識死亡,所以活得更熱烈,更努力,也更堅強,他們知道生命短暫,所以用一生踐行理想;
有些人碌碌一生,等到我這樣的年紀,才恍然自己到底錯失了什麽……
我是在他過世的時候,才意識到死亡這樁事的,當時我想,老頭子死了就死了吧,我一個人也沒什麽。
寫下這封信的時候,我已九十二歲,回顧前生,我發現,雖然我並沒跟他一起離開,但我也沒有好好活著。
我無數次撫摸他的墓碑,與他對話,就好像他還在我身邊,我記得他第一次彈吉他——他說等他學會吉他,要彈一首情歌給我聽聽這吉他的音色——老天,我居然到現在還記得他那時候年輕又神氣,如獲至寶的模樣。
但這沒有維持兩天,他就扔了吉他去釣魚了,我因此生了很久的氣,但我什麽都不說。
記得他失業在家發脾氣,我們因為破舊的車子拋錨吵架,他在深夜撫摸我年輕烏黑的頭發,低聲跟我道歉,第二天拿出他所有的積蓄,換了一輛嶄新的吉普車——他有一個富有的家族,他的家族經歷過驚心動魄的美國獨立戰爭,經歷過耀眼的鍍金時代,百年風雨飄搖後,誕生了一個一個月只能賺100美元的笨蛋,而且還愚蠢的失去了這份工作……我不得不為此生氣,並深刻認為自己從一眾優異的追求者中抽到了最笨的那一個——】
【但還好他願意掏出這些積蓄,為我換一輛不顛簸的車……我時時刻刻的想著這些,在我的牙齒第一次咬不動曲奇的時候,在我意識到我頭發稀疏,滿臉皺紋,不覆年輕美貌的時候,在我步履蹣跚,發現記憶裏那輛嶄新的吉普車生銹的時候,然後突然有一天,或許是幾天前——我意識到,他死去了,而我在他的影子和墓碑前,度過餘生很美好的三十年。】
【我時常會想,如果那一天,我沒有和他爭吵……當然,這已毫無意義。】
【我相信上帝會像見證我們的結婚誓言那樣,見證我們和好的那一瞬間。】
夏知看完信,回過神來,他感覺到了內心的悲傷,悸動,和一種茫茫然的情緒,卻讓他眼睛酸脹,想要落淚。
陪伴史密斯太太的日子並不長。
但夏知卻又感覺到一種歲月流長,互相陪伴,互相需要的溫暖,就好像他又回到了那個無憂無慮的暑假,回到了他的家人身邊。
他覺得心裏空了一小塊。
【年輕人,感謝你的照顧——還有那把吉他。老頭子對樂理一竅不通,但把吉他的音色真的美,合該他這樣得意!】
【我把房子,吉他留給你,謝謝你,你的年輕和朝氣,讓我想起我年輕時美麗的愛情。如果可以,請幫我照顧好曲奇。它是在我咬不動曲奇的時候,從鄰居家抱養過來的,所以叫曲奇。】
【另,我還有一個不情不請,原諒我將最重要的請求放在最後……】
……
曲奇是那只可卡犬。
老太太火化的時候,可卡犬一直在哀叫,不停的扒著鐵床上的老人。
老人睡得很沈的樣子,神態也很安詳,唇角帶著微笑。
夏知也很沈默,他看著老人進去,出來的時候,就是一捧灰,工作人員把灰裝到骨灰盒裏,遞給了夏知。
夏知抱著骨灰盒,想,原來生命可以是這樣輕的東西。
出來的時候,夏知撞到了一個人。
“抱歉。”夏知心情沈郁,他低聲道歉,隨後繼續往前走,但走幾步,他又停下,他似乎感覺到了一種熟悉……
他有些疑惑的往後看——然而剛剛的人已經不見了。
夏知幫老太太處理完了後事,鄰居們來吊唁。
老太太的衣冠冢,和那位老先生的衣冠冢放在了一起。
……
可卡犬曲奇好幾天不吃不喝,夏知怎麽哄都沒用。
它每天都會跑到門口,在門口坐著等,好像老太太只是出了一趟遠門。
夏知想,狗真是一種忠誠的生物啊。
一開始夏知還會試圖把它拖回去,讓它吃點東西,但它食欲不振,夏知絞盡腦汁的哄它,但收效甚微,也就算了。
曲奇等老太太的時候,夏知就戴著大草帽,窩在樹下面的搖椅上練吉他,他學了一點美國鄉野小調,一邊彈,一邊會想老太太的遺書。
老太太還拜托了他另一件事——也就是老太太的骨灰。
根據老太太的描述,老先生好像是個頗具身份的英國貴族,他們在獨立戰爭之前就來了美國,獨立戰爭之後順利綿延下來,又非常幸運的經歷工業化與移民潮大行其道的鍍金時代,大規模石油和鋼鐵的需求,讓身在西部城市的史密斯家族一躍成為時代的巨富,與很多在戰爭中落魄的貴族不一樣,他們乘上了時代的紅利,過上了揮金如土的日子。
而也就是那個時候,17歲的老史密斯先生對美麗的史密斯太太一見鐘情,他和史密斯太太私奔來到了這個默默無聞的鄉土城市,通過自己的雙手,過上了平靜而安逸的生活。
不過很不幸的是,在他們六十歲的時候,史密斯家族的人找到了他們——原來老先生一家雖然顯赫,卻子嗣雕零,年輕人都去了大城市,他們希望能讓老先生帶著史密斯太太回家。
史密斯太太並不願受這個氣,和史密斯先生吵了架。
然後在路上,獨自回家的史密斯先生出了車禍。
史密斯先生的骨灰回了那個冰冷的家。
……
這個世界上所有爭吵的和好,可以逾越時間,逾越空間,逾越這個世界上存在的每一種界限。
獨獨越不過生死。
史密斯太太的遺囑是,希望能將自己的骨灰,葬在史密斯先生身邊。
並給了夏知地址。
……
落葉在少年腳下嘎吱作響,樹葉縫隙裏閃爍著陽光,曲奇坐在門口,有著鮮艷桌布的木桌上放著切成小兔子的,泡在鹽水裏的新鮮蘋果和椰子汁。
雖然老太太將房子留給了夏知,但他其實並不會在這裏安頓,他的身份不實,也沒有辦法繼承這間別墅。
老太太的遺願他也會去完成,只是夏知還不太確定要不要最近去。
因為這個“城堡”的地址,離洛杉磯並不太遠。
那是一個對夏知來說非常危險的地方,夏知需要仔細斟酌。
當然,他會去的,只是,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
……
平靜被打破的一天,是這個安靜的小鎮忽然來了很多陌生人。
夏知從面包店出來的時候,面包店那個有著雀斑的女店員小聲說:“最近鎮子來了很多黑衣服的人,在檢查人口呢。”
夏知表面上很鎮定,但心中卻一下慌了起來。
他回去的路上把帽子壓低一點——也看到了那些黑衣人,他們穿著的制服,胸口有UA的標志——
夏知罵了一聲,立刻跑回了家開始收拾東西。
高頌寒的人怎麽會查到這麽個荒郊野外!他手機都不用了!
瘋子!
曲奇還有些郁郁寡歡,沈浸在失去唯一親人的悲痛裏。
夏知顧不得體貼狗的傷春悲秋,非常利落從家用醫療箱裏找出麻醉針,把狗麻醉後打包帶走。
在高頌寒那裏他除了學會開車,給人打麻醉的技術也叫一個6——給狗打也一樣。
隨後帶著吉他和背包,拖著狗,抱著史密斯太太的骨灰,搭上了一輛離開小鎮的貨車。
貨車司機認識夏知,看著暈厥的狗:“呃,這。”
夏知鎮定自若:“……它生病了,去獸醫那邊看看。”
鎮子上的人都認識夏知,知道這是照顧老太太獲得了老太太房子和狗的幸運年輕人。
是以那人也沒懷疑什麽,把夏知去了最近的獸醫院就走了,末了還熱情的問他要不要等他辦完事回來接他。
夏知非常禮貌的拒絕了。
……
等那個卡車大叔走了,夏知立刻帶著狗搭上了另一輛卡車,跑到了一個更遠的小鎮。
但讓夏知覺得非常操蛋的是,不管他跑到哪個小鎮,那些UA集團的人都像陰影一樣追隨著他,簡直就像在他身上下了追蹤器一樣。
但他身上不可能有這種東西。
最後夏知只能把這一切歸咎於自己倒黴,帶著狗到處逃跑。
狗都受不住這奔波了,看夏知的眼神都變得驚恐起來,好像夏知終於露出了要把它賣掉吃狗肉的醜陋真面目。
夏知在被第N個旅館拒絕,有狗禁制進酒店後,只能牽著狗在街頭游蕩。
然後夏知聽到了一聲遲疑的——
“夏哥?”
夏知一瞬間僵住了。
反應過來後,他拽著狗撒腿就跑,頭都沒回,狗脖子被繩拽著,嗚嗚嗚的跟著跑,聲音哀怨得聽起來像在嚎哭。
宴無微看著落荒而逃的少年,露出淺淺的,仿佛十分有趣的微笑。
夏知當然跑不掉,他沒能再搭上車,因為他被UA集團的人抓住了。
……
“放開!!你們放開我——媽的放開我的狗!!**,你有沒有人性,別特麽的打狗,不許翻我的包!!……”
……
夏知被捆得死死的塞在卡車裏,嘴巴貼著膠帶,旁邊是同樣被捆得死死還戴著**的曲奇。
卡車當然是開回洛杉磯的,中間他們會在旅館之類的地方休息。
夏知想趁著車停下,絞盡腦汁的想辦法逃走,但身體被註射了強力肌肉松弛劑,實在無能為力。
也就在這時——
“夏哥?”
夏知一動,本能的睜開了眼睛:“唔唔……”
卡車後門被打開了一條縫,宴無微探進了一個腦袋,他看見夏知這個樣子,震驚的睜大眼,生氣的說:“天哪,夏哥,你前夫怎麽能這樣對你!”
夏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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