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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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辛西婭·坎貝爾女伯爵的文藝沙龍固定在每周六晚宴前開始。

晚宴的時間為七點半, 按照目前的社交禮儀,客人最好準時到達,遲到超過15分鐘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當然,太早抵達也同樣是不禮貌的行為。

林無咎六點半左右出了監獄, 謝絕了格洛麗婭出版社提供的馬車,選擇了步行。

這是他最近養成的習慣。

原主的身體實在是太差了,西蒙也建議他每天堅持散步,強身健體。

而且親身游走在桑恩城的街道上, 深入市井之間與形形色色的人物邂逅,也有利於他寫作取材。

如今的時代並沒有什麽統一的交通規則,更別說什麽紅綠燈了,馬車在路上橫沖直撞,交通事故頻發。

就連人行道的概念都剛剛開始流行, 為此很多旅行指南必須得向外地人解釋什麽是人行道, 即, 高出車道幾英寸的馬路牙子。在一些繁華的商業區域,則很流行豎起炮彈似的柱子,用來阻隔車流,以供行人通過。

傍晚,路兩旁的煤氣燈的光暈清晰的照出朦朧霧氣中游走的細小顆粒, 林無咎用手帕做了一個簡易的口罩,權當做粗糙的霧霾過濾裝置,圖個心裏安慰。

即便如此,他也時不時會嗆到咳嗽幾聲。

蒙在鼻子上的口罩,有時候會讓林無咎生出自己還在地球上的錯覺。

路上的行人也大多會用不同材質的圍巾蒙在鼻子處,圍巾也成了桑恩城人出行的必需品了。

林無咎路過格洛斯特街時, 發現前方已經被圍起來了,正在重新鋪路,來往行人必須繞道。

格洛斯特街本來就不是很寬,大概只有一二十米寬,最多只能容納三輛馬車並駕齊驅。此時一輛拉酒的大貨車,一輛公共馬車、和賣小吃的手推車齊齊被堵在了街口無法掉頭,車夫們吵成一團,警察正在竭力疏通交通。

林無咎前頭的行人向警察抱怨道:

“怎麽又要鋪路啊!”

“三天兩頭修路,鋪了拆,拆了鋪,這都幾回了?”

“多久才能恢覆通行?”

警察說:“大概還需要兩周。之前用碎石子和花崗石鋪路都不太行,前者每次下雨都會變成泥潭,後者坑坑窪窪的,經常會有馬匹被絆倒。”

林無咎深以為然的點點頭。

他在地球的時候已經對瀝青馬路司空見慣,來到這裏後才深刻認識到了瀝青是多麽偉大的發明。

他主動發問道:“那麽這次用什麽鋪路?”

希望別是泊油路。柏油是從煤或焦煤油中提取的,曾經被廣泛使用在建築業,後來因為對健康有害,在地球的二十世紀後期已經被全面禁止,改用瀝青鋪路。

警察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是木頭!”

他侃侃而談,“工廠給木塊加工出了暗榫,可以迅速在地面上拼接,節省時間。木面平滑有韌性,還刻有凹巢,下雨天馬匹也不會打滑。更重要的是,可以減弱車輛和馬匹的噪音!以後街上就不會那麽吵了!”

行人們大喜過望,紛紛誇讚:

“想出這個主意的人真是個天才!”

“太好了!這大概是最後一次鋪路了吧!”

“以後雨天也能放心駕車了!”

林無咎:……

他默默註視著一群人歡欣鼓舞的模樣,幽幽問道:“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木頭不僅會被蟲蛀,而且很快會腐朽呢?”

警察:……

行人:……

“……好像很有道理呢。”

“我有預感,大概要不了多久,格洛斯特街又要被封起來重新鋪路了。”

“我收回剛剛的話,想出這種主意的人是史無前例的蠢貨!究竟是誰提出來這種白癡主意?!”

警察憋悶地看了眼黑發少年已經遠去的背影,“……是議員提交的方案,由國會批準的。”

他也忍不住輕聲咒罵道:“這群人都是一群飯桶,總是會實施一些拍腦袋方案,看待問題還沒一個小孩子清醒透徹!”

有個行人悲觀地說:“一想到是由這樣的白癡們在管理我們的國家,就覺得全體國民的未來毫無希望。”

警察嘆了口氣,轉身繼續指揮交通了。他只是一個小警察,人微言輕,國會的命令他只能執行,他要是提出異議,只會成為貴族大人們的眼中釘。

……

林無咎已經拐去了喬治街。從這裏繞路去坎貝爾女伯爵所在的皇後街,要多花十分鐘。現在已經是六點五十五了,他必須加快速度了。

他這一路緊趕慢趕,終於趕在七點二十五的時候抵達了目的地。

此時坎貝爾府邸前的門口已經停滿了馬車。

林無咎應該是唯一步行來這裏的人。

不過他這次好歹穿上了正式的雙排扣禮服,戴上了高禮帽,長發也用絲綢發帶認真紮了起來,手裏還握著紳士手杖,這些都是原主的裝備,為他省下一大筆開支。

只可惜現在空氣中含煤量超標了,他走了這一路,衣服上染了一層煤燒盡後的白灰。

門口的侍者看到風塵仆仆的林無咎明顯有些吃驚,直到林無咎從懷裏拿出請帖,他才用一種微妙的嫌棄表情把他迎了進去。

林無咎跟著侍者走進了沙龍大廳,映入眼簾的首先是被眾人眾星捧月圍在中間的女主人——辛西婭·坎貝爾女伯爵。

這是一個外表很美麗柔弱的女人,皮膚白皙,琥珀色雙眸濕漉漉的,像林間小鹿,垂落在耳側的棕金色卷發更襯得她模樣清麗溫婉動人。她輕聲細語地和客人們交流著,神色偶爾露出幾絲少女般的哀愁,讓人看不出她的真實年齡。

就外表而言,她無疑很符合當前社會對上層階級女子的審美和要求。

西蒙本來正在一旁和朋友閑聊,發現林無咎後立刻從角落裏走了出來,親切地對他打招呼:“晚上好,蘭斯,哦,糟糕的霧霾,是不是?”

按照慣例,他先和蘭斯寒暄了一下天氣,然後才引出正題。

“我帶您去見辛西婭大人。”

“……西蒙,你要帶他去拜見辛西婭大人?”有人插話質疑。

林無咎順著尖銳的聲音望去,看到了一個……珠光寶氣的男人。

他穿著有些誇張的夜禮服,頭頂的帽子、固定領結的金色別針、胸口的寶石胸針、衣袖的珍珠袖扣以及垂落的懷表表鏈都閃閃發亮。

他臉很長,下巴微微往外凸起,註視著林無咎的目光滿是挑剔,“西蒙,這是你從哪裏找來的小流浪漢?不是什麽不三不四的人都能有資格面見伯爵的。”

西蒙目光驟冷,不亢不卑回答:“這位是蘭斯·卡文迪什先生,他很有天賦,他的新作即將由我們出版社發行。”

然後他又對林無咎說:“這位是費奇·霍爾頓先生,他也是一名作家,同時也是這次文學沙龍的評審之一,是辛西婭女伯爵的重要客人。”

坎貝爾女伯爵醉心文學,所以廣邀文藝界權威人士參與文學沙龍,從而使坎貝爾文學沙龍在萊特帝國聲名大噪。

坎貝爾文學沙龍上會定期選出近期的優秀作品列成書單,刊登在權威報紙上,因為客觀公正,很具有權威性,成為許多人的購書、看書指南。

這也是西蒙叫林無咎參加這次文學沙龍的用意。

林無咎身為一名新人,如果他的處女作能在這次的文學沙龍上大受好評,被許多權威人士聯名推薦,那麽接下來就很容易打開銷量了。

聽到西蒙介紹林無咎是作家,費奇的臉色明顯有些不妙,看著林無咎的目光像噴了火。

“西蒙,你在開什麽玩笑?他才多大?十二歲?十三歲?他有出版過作品嗎?他有什麽資格稱為作家!”

“您都猜錯了,我已經十四歲了。不過的確,我的作品還沒出版。”林無咎挑了挑眉,笑嘻嘻問:“這位……霍爾先生,您的代表作是什麽,可否讓我瞻仰一下您的大作?”

“我姓霍爾頓!”霍爾頓惱火地糾正道,然後看著林無咎的目光更加不屑,“連我的作品都沒看過,如此不學無術,還有臉自稱作家!”

林無咎瞇著眼睛看了他一會兒,嘴角笑容加深,十分謙遜地表示,“啊對對對,我學疏才淺,正是需要您這樣的前輩指點。”

霍爾頓露出了一個受用的表情,看著林無咎的挑剔目光也多了幾分滿意。

“還算你有點腦子。”他矜持地擡起下巴,趾高氣揚道:“《亞當的葬禮》,這是我剛出的新書,已經賣了一萬冊,你要仔細研究一下我的寫作技巧和表達方式,這對你好處無窮——就把這當初你實現作家夢想的第一步吧。”

林無咎點頭,仿佛十分誠懇:“是是是,您說的是。”

西蒙已經控制不住露出了愕然的表情。

這還是他認識的蘭斯·卡文迪什嗎?他什麽時候這麽軟弱沒脾氣了?

霍爾頓說的那些話他聽了都有些生氣,剛剛還在思考如果蘭斯和他吵起來要如何打圓場,沒想到蘭斯竟然是這種謙遜到卑微的態度!

等到霍爾頓志得意滿的離開後,西蒙終於不讚同地開口道:“您不必有所顧慮的,霍爾頓雖然是評委,但是坎貝爾家的文學沙龍一向公平公正,他個人的看法是左右不了什麽的。”

“生活中遇到蠢貨怎麽辦?”林無咎笑瞇瞇地問道,不等西蒙回答,就老神在在地給出了答案:“慣著他,捧著他,讓他瘋狂,從而自取滅亡。”

只是幾句冷嘲熱諷而已,又不痛不癢。在家裏,在精神病院裏,比這更難聽的話他都聽過,和那些人比起來,霍爾頓先生從頭到尾都沒有帶臟字,已經稱得上文雅了。

西蒙:……

他真的只有14歲嗎?!

“走吧,不是要帶我去拜見女伯爵嗎?”

林無咎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偏頭看向不知為何在發呆的西蒙。

西蒙如夢初醒,快走向前擠進擁擠的人潮,在辛西婭女伯爵耳邊輕聲說了幾句話,她微微偏頭,目光越過洶湧的人潮,準確地捕捉到了林無咎的身影。

“好孩子,快過來這邊。”

一時間,無數道不同含義的眼神都投給了林無咎,他淡定地穿過他們為他讓開的縫隙,按照當前的社交禮儀,彎腰給女伯爵行了一個標準吻手禮。

“您好,坎貝爾女伯爵,很高興認識您,我是蘭斯·卡文迪什。”

“總算見到你了,我還是第一次見到西蒙這麽欣賞一個人。”

辛西婭彎起雙眸,輕輕牽著小少年的手,把這顆文壇新星正式介紹給在場的所有文學界人士。

“諸位,請容許我向你們介紹一位非常年輕的天才,他今年才14歲,他的處女作已經深深折服了我,在未來,也肯定會折服成千上萬的讀者。”

在霍爾頓錯愕的目光中,女伯爵瞥向黑發少年的美眸閃閃發亮,她信心十足地說:

“他是蘭斯·卡文迪什,你們有興趣閱讀一下他的作品《傑克覆仇記》嗎?相信我,這肯定不會讓你們失望的。”

林無咎誠懇笑道:“伯爵大人言重了,和霍爾頓先生的《亞當的葬禮》相比,我還差得遠呢,希望大家能幫我找出和霍爾頓先生作品的差距,這樣我才能踏出實現作家夢想的第一步呀。”

霍爾頓則整了整領結,清了清嗓子,給了他一個“算你小子識相”的眼神。

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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