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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特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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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特產

初夏,t 黃昏。

橋邊流水潺潺,野鴨橫飛。

暑氣已經悄悄將滲透進了安陽鎮,為了睡得安穩些,不少七八歲的孩童都齊頭紮進了小河裏, 都想圖個涼快。

安陽鎮多水, 住在漁船上的小孩子水性從小就好,游慣了, 像幾尾魚兒那般靈活, 只能瞧見一會那兒冒出一個頭, 一會這兒濺起一團水花。

“總捕頭,你可差點扔到我的臉上了。”

春生猛地從河裏探出腦袋,卻見一塊扁平的小石頭從他的身旁擦過, 定睛一瞧,原來是明軒正無聊地站在小河邊打水漂。

小石頭飛快地掠過水面,仿佛點水的蜻蜓般,在水面上留下一串又一串的漣漪。

“誰叫你忽然躥出來的,比那野鴨子還靈活。”

明軒今日似乎並不高興,一張臉上愁雲密布, 畢竟後日他就要回桃源縣。一開始是舍不得安陽鎮的各種吃食, 如今與溫拂曉眾人相處起來, 更是舍不得他們。

他們人實在是熱情又好,對於他的許多問題, 也是諸多包容, 若是他們以後也去桃源縣, 便好了。

“嗨, 咋這麽不開心。”

春生見明軒今日也未跟他吵鬧,便一點兒一點兒從小河中間往他那兒游, 時不時濺起不少水花,彈到明軒的衣袖上,“眉頭都皺成一團,一點都不玉樹臨風咯,總捕頭。”

被春生這樣一說,明軒的眉心舒展了些,也許是被逗樂了,他將原先手裏握著的小石頭扔到一邊,拍了拍手心,環抱起胳膊,“幾日不見,這麽有學問了?‘玉樹臨風’這個詞,你是哪裏學來的?”

“仲玉哥哥教的。”

春生從河裏爬上來,像野鴨似的抖了抖身上的水花,眼裏升起的盡是對溫拂曉的崇拜。

明軒瞇了瞇眼睛,他怎麽記得,上月還是,敵視?

“哎唷,仲玉哥哥這稱呼可真好聽,那你怎麽不叫我明哥哥?”

“我還是喜歡叫您總捕頭。”

春生撿起河邊因白日裏玩鬧而被汗水浸濕的衣服,像是哄小孩般,“聽著多威風。”

見春生的頭發依舊濕漉漉的,明軒也不與他多說,催促著他回家“趕緊回家將身上的水擦擦,換身幹爽的衣物去。別圖涼快,若是黃昏的風一吹,保不齊給你凍出風寒來。”

“小的知曉了,總~捕~頭~”

春生朝著他扮了一張鬼臉,穿著草鞋一路小跑回自家的魚攤上,一邊跑一邊與路過的溫拂曉打招呼,嘴裏的“仲玉哥哥”喊得極甜。

看來這學問確實挺重要,等他回桃源縣,也去多翻幾本書。

平日裏嘰嘰喳喳的,一到飯點就準時出現的明軒,竟不見蹤影。溫拂曉瞥一眼,見他依舊站在小河邊,在那都快呆了半個時辰,便來叫他。

“來吃飯。”

“沒胃口。”

“嗯,是楊梅排骨。”

“那小吃一下吧。”

溫拂曉與陳笙如今是一天三頓都不著家,溫秀蓮眼睜睜地瞧著自家的兒子從口味刁鉆到天天去吳小娘子的小食攤上蹭飯,本怕他吃不好,但仔細一想,吳小娘子做的菜連孫大人嘗了都嘖嘖稱讚,於是也就遂了溫拂曉的意願。

當然,他是萬萬不知道溫拂曉閑暇時刻,會當跑堂。只知道兒子每日背著箱籠出去,偶爾他路過小食攤的時候,就能瞧見兒子在看書,這也讓他放心不少。

他路過的時候,必定是風味齋清閑的時候,風味齋清閑的時候,亦是小食攤清閑的時候,自然瞧不見溫拂曉的幫忙。

至於陳笙的父母,為養家多外出做生意的行商,家裏出了個童生已經是了不得,日日燒香拜佛感謝祖宗。如今他願做什麽便做什麽,他們也不會管,畢竟他從未讓他們操心過。

他們現唯一的想法便是多掙些錢,等到了秋日裏,就去與陳笙青梅竹馬的許離家提親。

朝食攤與宵食攤互相帶動,吳懷夕的生意與越來越好。有鎮東邊的食客,時不時早起來買煎餅果子,也有夜裏讀書的學子,或是自己出來,或是妻子出來,買上一份涼皮當宵夜。

結束了白日裏的忙碌,休息了幾個時辰,養足了精神,便開始準備宵食。在上午時洗面,黃昏時只需要準備面皮與蔬菜,不算太忙。

除了小食攤上賣的吃食,每日兩頓的菜是由溫拂曉、陳笙、明軒這三人輪流買回小食攤。

人總是要相處才能慢慢變得熟路,五人的關系也越來越好。唯一讓吳懷夕有顧慮的是這幾人喜歡在小食攤幫忙,又不要工錢,連菜都給她準備好,天下還有這樣的好事?

她想著每日抽出時間,為他們做些菜,也花費不了多少功夫,且畢竟是吃了他們的,吃人家嘴短。

可如今菜都有人搶著去做,這溫拂曉日日都在她面前賣弄著他的廚藝,天下真有這樣的好事?

她總覺得自個兒白占了不少便宜,像是個奴役夥計的壞掌櫃,他們愛吃她做的朝食與宵食,就讓他們多吃些,以此來撫慰她“愧疚”的心。

因為,這種感覺其實真的很不錯。

譬如今日的暮食,她蒸個面皮,切個菜的功夫,又備好了。

夏日裏的菜多已清爽為主,若有些酸甜可口的,那更開胃。

桌上擺著一盤深紅色的楊梅,已經用鹽水浸泡了兩刻,個個飽滿,色澤誘人。

恰逢第一批楊梅成熟,溫拂曉足足買了一大籃子來,且不說葷菜為楊梅排骨,就連平日的青梅飲,吳懷夕也換成了一壺楊梅飲,風味更是不同了。

“明兄,仲玉方才說你,沒有胃口。”

陳笙拿著筷子,這還沒準備夾菜,就已經瞧見面前的明軒飛快地夾起一塊排骨,快速嚼了,又快速地扒了兩口飯。

“小吃一下。”

是沒胃口,一想到要回桃源縣,根本沒有胃口。

可面前的楊梅排骨紅亮誘人,每一塊都被切得恰到好處,表面不僅煎得焦香,還裹著一層油汪汪的糖色。

一聞,肉香四溢。

本想著今日就吃一碗飯。

可面前的楊梅排骨味道鮮嫩無比,肉被燉得軟爛,一嗦就脫骨;楊梅天然的酸甜味完全壓住了肉膩味,果香清新,回味悠長。

“明公子不像是沒胃口,像是化悲憤為食欲啊。”

吳懷夕夾了一塊排骨,細細品嘗道。

今日的楊梅排骨是溫拂曉做的,聽他所說,靈感來源於她那道青梅燉肉。排骨買的部位恰到好處,燉出來的肉酥爛彈牙,楊梅又中和了肉的味道,做到了肥而不膩。這確實是與她那道青梅燉肉有異曲同工之妙。

若是在現代,她一定收溫拂曉為座下第一大弟子。

“對了,還有這個,我強烈推薦你們嘗嘗。”

陳笙像是想起什麽,徑直走向了小食攤,從小食攤的蒸籠裏,拿出了一盤綠色的蔬菜,有些奇怪,其旁擺了幾塊白色的豆腐。

這不拿出來時,整個小食攤都是楊梅排骨的清香,這一拿出來,可謂是臭傳十裏。

“咳咳咳......”

明軒大聲咳嗽著,嘴裏還含著一口方才盛的第三碗米飯,他捏著鼻子,大聲嚷嚷,“重光!你把茅房偷來啦!”

“明兄你可真會開玩笑。”

陳笙用濕抹布小心地托舉著面前那般綠白相間的菜,眼裏滿是自豪,“這可是我家鄉特產。”

任是溫拂曉多麽雅正端莊的一個人,聞著這味道,也是有些控制不住表情,他淡淡開口,“那你家鄉人的口味,還蠻獨特的。”

陳笙將這句話當成了對這道菜當作是讚美,更加興沖沖。

他將桌上的楊梅排骨往一旁推了推,獻寶似的將這盤菜擺在了中間,滿臉都是興奮的神情,“那是自然,仲玉,明兄,我同你們講,這味道真的絕了!你們嘗嘗?”

作為陳笙的青梅竹馬,許離自然是知道陳笙的家鄉特產為紹興三臭——臭豆腐、臭莧菜梗、臭冬瓜。

而眼前這盤“獨特”的菜,正是蒸雙臭——臭豆腐與莧菜梗。

莧菜梗並不是現摘,而是保存發酵過,瞧著像是更加粗壯的芹菜,紋理卻被芹菜光滑些;豆腐並不雪白,因腌制過,呈現一種略微的黃色。

一般做法便是將這二者合在一起,簡單蒸了,或是加上一些麻油,或是放些辣椒來調味。當然,也有人什麽都不放,吃得就是原汁原味。

若是只瞧外觀,不聞其味,倒是有些食欲。

她記得每當夏日裏,陳笙的父母從紹興回來,就要帶幾罐紹興三臭,他們一家人總愛在院子裏吃飯,那“動人”的味道,每每都要飄進隔壁的她家。

她雖然已經適應氣味,但實在是沒有嘗過。

誰敢嘗?

“好正宗啊t。”

吳懷夕面不改色,像是沒有聞見味兒似的,用筷子夾了一根莧菜梗,放進嘴裏細細品嘗,“陳公子家中可還有剩餘,我想買一罐存著,偶爾拿出來蒸著吃。”

除陳笙外,全員大驚。

“果真,果真好吃?”

明軒一臉愕然,嘴張得老大,都快忘了合上,就這樣看著面前的吳小娘子神色自如地嚼著這盤聞著極臭的菜。

見吳懷夕吃了,溫拂曉也開始動筷。他也夾了一根莧菜梗,放進嘴裏。

眼皮一跳,眉頭一皺,嘴角一扯。

“嗯,口感軟滑,初入口有異香,嚼起來柔軟糯稠,鹹香適口。若再細細品味起來,口中回上來莧菜的甘甜。”

溫拂曉將閉上的眼睛緩緩睜開,長舒了一口氣,臉上泛起了慈愛之色,面向明軒悠悠開口,“明軒,你也試試吧。”

“仲玉,你也太會吃了吧!”

陳笙聽了溫拂曉的描述,連連朝他豎起大拇指,他也面向明軒,眼睛閃爍著期待的光芒,“這便是紹興蒸雙臭的絕佳讚美!明兄,你也試試吧!”

“真的嗎?”

這般描述,也確實像味道不錯的樣子。

明軒躊躇了片刻,夾了一根莧菜梗,放進嘴裏。

身子一頓,眼神一閃,筷子一抖。

他將一旁的楊梅飲連喝三杯,再狠塞十幾個楊梅。

“明兄,你怎麽哭了?”

陳笙眼瞧著明軒的眼角滲出了一點兒淚花。

“他被好吃哭了。”

溫拂曉淡淡回答。

“真的嗎?我好感動。”

陳笙激動地握緊了明軒的手,用力大甩幾下,“感謝明兄支持我家鄉的美食。”

吳懷夕與許離在一旁捂著肚子,笑得前仰後翻。

最終這盤蒸雙臭由吳懷夕和陳笙全部消滅。家鄉的美食,陳笙自然是吃得有滋有味,而吳懷夕對於這菜,也是極其喜歡的,畢竟前世一起創業的好友裏,就有紹興人,她早就已經嘗過。

許久不吃,甚是想念。

待用完暮食,夜幕也悄悄降臨,此刻晚風吹拂,十分涼爽。

眾人將所需要的食材準備好,擡到了最方便的位置,點好蠟燭,做事幹練,一氣呵成。

“嗯?”

陳福來散著步從遠處踱過來,他用鼻子使勁嗅了嗅,“吳小娘子,你這兒聞著,咋有股奇怪的臭味?”

這是他第一次來吳懷夕的宵食攤,畢竟他是一個在碼頭做工的,白天裏實在是忙碌,這好不容易下了工,只想在院裏搬個藤椅躺著,誰還樂意出去走走。

但這可是吳小娘子的宵食攤,他怎麽的也得來一趟支持。

也說實在話,這白天裏熱得汗不停往下掉的小河邊,晚上出來走走,確實涼快。

“有嗎?”

吳懷夕笑著招呼著陳福來,“許是陳大哥聞錯了吧,陳大哥,要試試宵食嗎?”

離吃蒸雙臭都過去的半個時辰,明軒還拿著一把大蒲扇瘋狂撲騰,借著晚風將臭味散得一幹二凈,哪還有臭味。

陳福來聞了聞自己的衣服,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有些尷尬,“許是聞錯了。”

接著他探著腦袋,去瞧吳懷夕正在給別的食客拌的一份涼皮,那涼皮加了油潑辣子與麻醬,紅油汪汪,極其誘人。白日裏炒了花生米,也被混在了涼皮中,嚼起來脆香可口。

“這是啥嗎?聞起來這樣香,多少錢一碗?”

“涼皮,九文錢一碗,鹵味自選兩樣。”

“颯!”

若是貨物多的時候,陳福來一日能掙上個四五十文,若是貨物少,連三十文都掙不到。便是那生煎包,陳福來也只隔上五六日嘗一次,平日裏盡吃葷豆花與油條了,這喚作“涼皮”的竟要九文錢!

“怎麽了陳大哥?”

望著吳小娘子水靈靈的眼神,一舉一動,就連拌涼皮的樣子,都讓他心生歡喜。陳福來心一橫,吃!

少吃十天生煎包的事!

“來一份都放的,鹵味要倆雞腿!”

鹵味實則若是鴨貨,啃起來更有滋味,然那雞腿的肉實在是多些。

“要一份麻醬涼皮,多放醋!”

“打包一份紅油涼皮,不要芫荽哦!一點都不要放!”

“......”

宵食攤開張了幾日,生意也越來越好,甚至有人索性家裏不做暮食,待吳懷夕開張,就這直接來吃,實在是方便。

但若是要長盛不衰,依舊要同朝食般,推出一些新樣式。夏日炎炎,中華美食宵夜從南至北,多得數不清,有得叫吳懷夕去考量。

“溫公子果然來陪吳小娘子了。”

陳福來一邊嚼著爽口的涼皮,一邊見溫拂曉站在吳小娘子的身邊幫她,燭火將二人的身影倒映在小食攤的木墻上,像是皮影戲的一對兒。

他嘴裏辣滋滋的涼皮,到胃裏變得酸滋滋的。

“還是陳大哥有主意,覺得吳小娘子是位女子,夜間擺攤多有不便,我才來陪他。”

溫拂曉十分好客,還特別熱情地給陳福來倒了一杯楊梅飲。

這就是他的主意了?這不是他想著順水推舟叫吳小娘子嫁給他?怎麽像是順手給溫公子推了一下舟?

若是吳小娘子嫁給他,他倆便可以一起擺攤了。

陳福來心裏愈發不是滋味,明明是他認識吳小娘子在先。

“吳小娘子,這溫公子夜間陪在你身邊,是不是不太方便?”

陳福來咬了一口雞腿,半晌之後,“畢竟你們二人都未成親,也沒有什麽其他的關系,這日後說出去,對吳小娘子你的名聲也不太好......”

“誰說我與溫公子沒有關系了?”

吳懷夕正熱火朝天地給其他食客拌涼皮,胳膊一直攪動,酸脹無比,仿佛回到了當日磨豆子的那些時光。

涼皮太多,攪拌得目光都有些跌宕,自然不會認真回答陳福來的問題。

“那你們是什麽關系?”

難道吳小娘子已經偷偷與溫公子成親了?這樣一個問題直直逼上陳福來的腦門,若非如此,又怎麽會夜裏還來幫工?

那又是什麽時候成的親,他怎麽不知曉?

陳福來心中愈發急躁,迫切想要弄清二人的關系。

溫拂曉心中的期待可不比陳福來少,嘴角上的笑強壓不住,攪拌涼皮的速度都快了幾分。

“他是我座下大弟子,來拜師學藝的。”

溫拂曉:?

“原是師徒關系啊。”

陳福來心中這口氣總歸是上來了,嘴裏的涼皮越吃滋味,看溫拂曉的眼神,從原先的帶著敵意,到熱情敬佩。

“我說怎麽溫公子這樣積極,每日都來吳小娘子的攤子上,原是來拜師學藝。溫公子,你真是我們年輕一輩的榜樣,在學問上如此厲害不說,就連拜師都不走尋常路,不在風味齋,而是來拜吳小娘子為師傅,那你是拜對人了,我們吳小娘子的手藝啊......”

“我比你清楚。”

溫拂曉打斷了一張嘴說個不停的陳福來,眸光微動,將剩餘的幾個字說得極慢。

“我夜夜都吃她做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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