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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妙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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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妙計

今日天光大好, 有溫暖的陽光與柔和的t微風。

青梅飲的梅香與小河邊的果香混合著,被微風一吹,又給小食攤引來了不少食客。

“仲玉,你看那個人。”

明軒喝著青梅飲, 用餘光瞧見不遠處一抹鬼鬼祟祟的身影, 正時不時往這邊張望著,即便是想以來往的行人作掩飾, 也遮擋不了他一直望這兒瞧的猥瑣面貌。

“那是......沈二貴。”

溫拂曉放下茶杯, 眉頭微皺, 方才還帶著笑意的那雙狐貍眼,霎時變得有些冷冽,面色瞬間冷了下來, 聲音低沈,“他現在還敢在這個地方晃悠?”

“仲玉,你的眼神好可怕。”

明軒一時間被溫拂曉態度的轉變給嚇了一跳,他拍了拍溫拂曉的肩膀,用茶壺將他的茶杯盛滿,“你知曉的, 他是個賭徒。”

“平日裏我巡街的時候, 偶爾能在賭坊子門口瞧見他。那賭坊子都不讓他進去了, 許是沒錢再賭,或是欠了不少錢財, 連裏頭坐莊的人都不願借給他。”

溫拂曉的捏著茶杯的手微微有些用力, 指尖也被他按得泛白, 眼神卻一直不放過那個身影, “吳小娘子的小食攤生意實在是太好,有些人又要蠢蠢欲動了。”

“在說什麽?”

吳懷夕將生煎包端到二人面前, 打破了有些沈重的氛圍,她順著二人的目光瞧去,那灰色的身影似是看見了她的眼神,步伐一沈,踉蹌著沒入人群。

“沒什麽,吳小娘子你也坐下來喝一杯青梅飲,別太疲累了。”

明軒就這樣看著溫拂曉的面色忽然又來了一個大轉彎,若說方才還烏雲密布,現下便是如沐春風。

牛!

若是犯案的犯人能有他這隨機應變的能力,桃源縣的牢房裏怕是一年都抓不進去幾個犯人。

“一會兒再喝。”

吳懷夕微微一笑,用衣袖擦了擦額前的細汗,繼續忙碌著招呼別的食客去了。

這兩人定是怕她憂思,不將事情說出來。可吳懷夕幾乎與沈二貴相處了一個月,他如何身影,如何姿態,又怎麽會認不出來。

這幾日她忙碌時,總能瞥見沈二貴,或是躲在人群中,又或者是坐在別的朝食攤子上,時不時往他這兒張望著,她早就發現了。

既是同在安陽鎮上,只要沈二貴賊心不死,總會有麻煩的一天。

是時候想個辦法,殺一殺他的賊心了。

與此同時,坐在明軒身旁的溫拂曉,心中也在琢磨著,該想個什麽辦法,教訓這沈二貴,讓他再也不敢來吳小娘子的小食攤上。

“吳小娘子,你終日這樣繁忙,起早摸黑的,不疲累嗎?”

趙大哥坐在桌前,一邊喝皮蛋瘦肉粥,一邊瞧著吳懷夕來來回回的身影,倒是有些關切,“累壞了身子可如何是好。”

吳懷夕將他要的鹵味給打包好,拿到他的桌前,用玩笑話回應道,“自然是疲累的,可畢竟我這朝食攤子才開一月有餘,若我休息了一日,你們尋不到我,以後不來了,我去哪裏哭去?”

其他的食客聽了這話,紛紛大笑。

這吳小娘子就是這樣,慣會說話。不僅朝食做得好吃,且總能拿捏人的心思,無論你是第一次來小食攤上還是多次來,她總是能與你對付兩句。

“我說吳小娘子,你這是哪裏的話。你要是不開一日,我自然是想念得緊,等你第二日開的時候,我可是巴巴地聞著味兒就來了。”

其他食客也你一句,我一句地笑著回應。

“嘿,老趙說得沒錯,我們豈會因你一日不開,就不來了。來!你什麽時候開,我們就什麽時候來!”

一時間,小食攤上的氛圍,因吳小娘子的一句話,更加熱鬧歡快起來。

“吳小娘子,我來拿我的蛋黃酥禮盒。”

在熱鬧的碎語中,溫娘子帶著她的孩子來吳懷夕這兒,拿前兩日預定的禮盒,只是一眼,就瞧見了食客中一黑一白兩個身影,著實顯眼,“仲玉,你也在呢。”

“姑姑。”

溫拂曉站起身來,朝著溫娘子行了個禮,笑著跟她的孩子打了個招呼,“叔元,平日裏不是不愛出門嗎?”

“誰說的。”

孩童跑過來坐到溫拂曉跟前,十分乖巧,“現下喜歡了。”

“小孩兒,給你吃生煎包。”

明軒倒是自來熟,聽這輩分,這便是溫拂曉的表弟,一張臉圓圓的,討人歡喜,便招呼著他來吃生煎包。

“謝謝哥哥,哥哥你長得與仲玉哥哥一樣好看。”

孩童用筷子夾起生煎包,小心地吹著氣,順勢又誇獎了明軒一番。

“嘿,仲玉,你說你這表弟咋這麽會說話,說出來的話可是真真的......叔,叔元是吧,再獎勵你吃一只!”

“......”

溫拂曉笑而不語。

溫娘子的目光落在溫拂曉面前的生煎包上,見他也夾起一只放在嘴裏,慢慢咀嚼,登時面色有些意味深長。

她這侄子自小被他哥哥養的精貴,嫂嫂去得早,侄子就是哥哥的全部。哥哥嘔心瀝血經營著風味齋,就是為了他。雖說他們只是小鎮,比不得外頭的,但哥哥一定是竭盡自己所能,將最好的捧到他面前來。

所以養得他口味刁鉆,也不是一日兩日了。

她可是從未見過他吃外頭的東西。看來,這吳小娘子確實是有真本事。

當然,許是不只是朝食好吃的緣故。

“這兩日的日頭真是太好了。”

溫娘子拿了禮盒,將目光落回到吳懷夕身上,見她一身藕粉衣裙,額上雖然沾著汗珠,但透出的煙火氣息讓她另有一番風情。

她很快一轉身,就對著溫拂曉露出了一個更加意味深長的笑容,“吳小娘子,莫要辜負這大好時光啊......仲玉,你說是不是?”

溫拂曉總覺得自己姑姑這話不懷好意,他將茶杯握得更緊,連連喝了幾口青梅飲,咳嗽道,“姑姑說的是,姑姑說的是......”

“仲玉,你別喝這麽多,容易瀉肚。”

“......”

明軒又一次破壞了這氛圍。

溫娘子帶著她自己的孩子走了,卻是一步三回頭的,露出些不明所以的笑。

“吳小娘子,灌些青梅飲給阿離。”

陳笙他邁著輕快地步伐,手裏捧著個大茶壺。今日他倒是走得比許離快些,氣喘籲籲地,後頭跟著的許離連油紙傘也是她自個兒一人撐著。

“別忘了給吳小娘子銀錢,這麽大一個茶壺,若是她全灌了,定是要虧本。”

油紙傘不是為了避雨,而是為了遮太陽。她本就長得白皙,如今天氣愈發炎熱,她也是一點兒也不願意曬上日頭。

“不要錢。”

吳懷夕將茶壺灌滿,楞是不接陳笙掏出的銀錢,“你與阿離給我的小食攤上,又是帶了小姐妹,又是帶了同窗,好些生意呢,多喝些青梅飲又如何?”

隨後她從小食攤口探出腦袋,對著許離盈盈一笑,“阿離,我像是這麽小氣之人嗎?”

“不小氣,不小氣,我們吳小娘子,可是最大方了。”

許離撐著傘走到小食攤跟前,拉著吳懷夕的手表示歉意,“只是今日約了小姐妹踏青,便沒有功夫在你這兒吃,就想著灌些青梅飲,也好涼快涼快......我不同你多說了,不然她們該等急了。陳笙,走了。”

許離轉過身子去叫陳笙,沒想到這陳笙已經攀談上了。

“溫兄,這不是溫兄嗎?”

陳笙捧著茶壺疾步走到溫拂曉跟前,一臉欣喜,“好巧,能在這兒碰到你。”

隨後他也將目光落在了溫拂曉夾著的生煎包上,露出不可思議的目光,“溫兄!你竟也會吃小食攤上的東西,果然好眼光,這吳小娘子啊......”

“陳笙!”

“阿,阿離,我這就來了......溫兄,咱,咱們下次再聊。”

陳笙話都沒有說完,就又捧著茶壺疾步跟上了許離的腳步。

許離將油紙傘傾斜到陳笙的頭頂那一側,用手中的團扇給他扇了扇風,小聲嘀咕了一句,“吳小娘子做得確實好吃,不過你還真以為溫公子是因為想吃生煎包......”

“阿離說得極有道理,阿離說得都是對的。”

陳笙與許離的背影,很快就沒入了人群。

“仲玉,我真得要t笑死了。”

明軒在經歷了溫娘子的笑與許離的竊竊私語後,笑得面色漲紅。

溫拂曉又發出了“惡毒”的話。

“明軒,生煎包怎麽沒把你噎死。”

四月裏,春天的腳步輕盈,確實是一個適合出游的大好時光。

這兩日的吳懷夕有精神多了,能多睡上半個時辰。

畢竟磨豆子這大工程,都交給了騾子去做,她每日只要包好生煎,拉著板車去風味齋取便是。

至於誰幫她添的豆子,溫拂曉只說夥計會做,全包在那六十文的托管費中。

這樣想想,六十文,也很是劃算。

畢竟光是豆花與豆漿,從前一天賣上三四十碗,現下能翻上一倍。

“吳小娘子,明日空閑否?”

溫拂曉站在廚門的邊上,將袖子挽起一截,一副蓄勢待發,又想幫她洗碗的模樣。

“不像是能有空閑時間的樣子。”

吳懷夕今日怎麽說也要阻止溫拂曉這洗碗的想法。

其一,她並沒有支付他工錢。其二,每日給孫大人做菜,許多的食材都是風味齋的,她不僅能得孫大人的賞錢,還每每被溫拂曉叫住留下來用飯。

這簡直,連吃帶拿!

溫掌櫃見著自己兒子替她拉板車已是眼冒金星,若是被他知曉,這幾日書院停課,他跑到她這兒來洗碗......

那還得了!

“吳小娘子今日見著那沈二貴了,對不對?”

溫拂曉自然是知曉,他早就察覺到了吳懷夕的眼神在見到那個灰色的身影後,明顯變了變。

“是啊,他真是賊心不死。不過這也著實沒有什麽辦法,畢竟安陽鎮不大,他也已經知曉我在這兒擺了小食攤,總不能因為他一人,將小食攤推走,跑到別的鎮去吧。”

在與沈二貴相處的一個月裏,她也是費勁了功夫與口舌,才與小河邊上的其他攤販們打好關系。

若是沒有提前去調查好市場,是不能貿然做生意的,自古以來,一向如此。所以,她也不會因為沈二貴一人,去放棄她積攢下來的客人。

畢竟,她還未攢下很多銀錢。

“仲玉,倒是有一計。”

吳懷夕洗碗的手一滯,擡頭對上了溫拂曉的目光。

那雙含笑的狐貍眼中,露出了讀書人的精明與生意人的狡黠。

*

今日吳小娘子的小食攤兒停業一日,各位食客請明日再來吧。

昨日在做暮食時,溫拂曉與明軒合起夥來在孫大人面前表演了一番,比戲班子唱戲都唱得好聽。

說是安陽鎮人傑地靈,如今恰逢春日,又是春光燦爛。孫大人何不出去踏青一番,賞花賞景,感受一下淳樸的民風,以免辜負這大好春光。

孫大人本就是來安陽鎮躲懶的,終是在客棧裏呆著,也不是個事。其後又聽溫拂曉描繪一番,欣然點頭同意。

明軒故作憂愁,既是踏青,仲玉兄可有好去處推薦。

溫拂曉低頭沈思,明兄,有一處村莊,風景宜人,最為優美,喚作杏花村。

明軒又作憂愁,仲玉兄,既是踏青,便要花費不少時光,到了杏花村,肚中饑餓,如何是好?

溫拂曉又低頭沈思,明兄,何不帶上食材,讓吳小娘子與我們同去?

明軒一拍腦袋,仲玉兄可真是聰慧!孫大人,你看如何?

孫大人:甚好甚好。

所以吳懷夕就這樣跟著孫大人一行幾人,浩浩蕩蕩地去了杏花村。

溫拂曉還特別提議,既是踏青,就要輕車便服,與百姓一同作樂。

孫大人表示非常讚同,連連誇溫掌櫃,你這兒子,真是孺子可教也,將來必定大有作為。

杏花村裏,可不只有杏花。

果然如溫拂曉所說,杏花村裏風景宜人。一眼望去,一片碧綠,其上點綴著各式各樣的不知名小花。空氣中彌漫著泥土與青草的芬芳,混著不同的花香。

桃花樹與玉蘭花樹上,更是有不少雀鳥,一點兒都不怕人,在悠然鳴囀。

溫拂曉挑了一塊河邊的樹蔭之處,將馬車拴在一旁,又取了一塊長布鋪在草坪上,攙扶著孫大人坐下。

今日出行的人少,除了吳懷夕,就只有孫大人與明軒、溫拂曉、其他捕快兩名。

既是春日裏的踏青,那定是要多吃些春日裏的食材才不辜負這樣的好時光。

吳懷夕將食材從馬車中拿了出來,與溫拂曉、明軒一同去小河邊清洗,而那兩名捕快,明軒一聲令下,便跑到其他地方拾柴火去了。

攏共有三只籃子與一袋糯米。

一只籃子中放著豌豆混蠶豆,兩只春筍與蕎蔥,而另一只籃子中,確實不少肉類,除了必不可少的鹹肉外,還有切成塊的羊肉、豬五花、雞翅、蝦。

最後一只籃子中,便是土豆、玉米、韭菜等蔬菜,還有一只甜瓜。

“溫公子,這樣能行嗎?”

吳懷夕剝著春筍,將目光落在了不遠處桃花樹後那個灰色的身影處,那身影鬼鬼祟祟,從他們進入杏花村開始,就一路跟隨著。

其實她的心中是偷著樂的,還隱隱期待接下來發生的事。

“我說吳小娘子啊。”

明軒將剝著豌豆,一臉無奈地看著吳懷夕的神情,十分富有偷感,“下次說這句話前,能不能將你那一臉幸災樂禍的表情給收一收。”

吳懷夕將春筍的殼扔到小河裏,眼裏是止不住的笑意,“我有嗎?我有幸災樂禍嗎?”

溫拂曉剝著蠶豆,對上她的目光,將手裏的蠶豆殼丟到了她的面前,“有,你太有了。”

“那你們倆是不是應該要去遠一些的地方剝豆子去?”

吳懷夕剝完春筍,扔回了籃子裏,將那一只甜瓜拿出來清洗,用刀子切成了幾小塊,遞了兩塊到二人手中,“你們去遠些地方吃甜瓜,剝豆子去,我將這甜瓜,給孫大人送去。若一會兒有事,我就將甜瓜皮扔小河裏,你們再過來。”

“那吳小娘子,你自己小心些。”

二人接過甜瓜,跨上籃子,千叮萬囑,到遠處的小河邊去了。

如此一來,這兒便只剩下樹下乘涼的孫大人,與不遠處小河邊蹲著的吳懷夕。

“老梆菜。”

孫大人正瞇著眼睛哼著歌,在樹蔭下感受這襲來的東風小憩,卻被人踢了一腳,“醒醒,老梆菜。”

孫大人眉頭一皺,憤怒地睜開眼睛,便瞧見一個灰衣男人環抱著手臂,一臉鄙夷地看著他。

“你是在說我嗎?”

孫大人用手指指了指自己,比起這踢傷一腳,孫大人似乎更加在意他的稱呼,什麽叫“老梆菜”!他如今不過三十七!

“這兒除了你,還有別人嗎?老梆菜?”

沈二貴環抱著手臂,更加盛氣淩人,眼中竟是嘲諷之色。

“放肆!”

孫大人怒火中燒,可他身軀肥胖,想要站起身來,卻有些吃力,只能緩緩用手撐起來。

“哈哈哈哈......”

沈二貴笑得大聲,插著腰,頗有幾分李鳳娟的味道,陰陽怪氣道,“你就是風味齋的溫掌櫃吧,瞧瞧你吃得肥頭大耳的樣子,要不你跟你兒子學學,他就很瘦,怎麽得你是不是平日裏吃東西,將你兒子那份也搶了去?”

沈二貴是沒有銀錢去風味齋吃飯的,他只知曉溫拂曉是風味齋的公子,卻從未見過風味齋的掌櫃長什麽樣子。

他知曉這明大官人與溫拂曉走得近,根本沒作其他懷疑。至於另外的那兩位捕快,他以為是風味齋的夥計。

畢竟今日出行,大家都作普通人打扮,明軒還特地給孫大人選了一件極其低調的衣衫。

沈二貴這一路跟來,就瞧見溫拂曉攙扶著此肥胖之人,很是細心,心中愈發篤定眼前之人就是那風味齋的掌櫃,溫秀蓮。

而眼瞧著吳懷夕,對面此人更是細心,甚至嬌羞連連。

她明明那嬌羞的眼神,一路上也對那溫拂曉也這樣使!

忽然有一個想法竄入了沈二貴的腦海中。

定是如此!

等明大官人與那溫拂曉走遠,他就輕手輕腳地摸了過來。

“放肆!你你你......”

孫大人的眉毛被沈二貴氣得豎起來,他費力地喘著氣,唇上的胡子隨著呼出來的氣,搖擺來,搖擺去,但依舊只能氣得說不出話,“你你你!”

“你什麽你!我什麽我?我就說福娘怎麽突然那麽有錢,還能在你們風味齋不遠處擺起這小食攤來,原來是同時傍上你們姓溫的父子二人!你還不知道t吧,老梆菜,她與你兒子,也是眉目傳情......老梆菜啊老梆菜,你說你年紀都這樣大了,還吃成這般肥豬模樣,怎麽還同你兒子搶女人。若我說出去,你們風味齋,還有生意可言嗎?”

沈二貴朝著孫大人一通說教,自認為自己一下子窺破了這其中的門道,得意萬分,臉上更是止不住的笑意。

如今就福娘一人在小河邊,其他人全都不在,什麽明大官人,他不可怕。

可孫大人已經要被氣得吐血啦!

“我告訴你老梆菜,你且多拿些銀錢給你爺爺沈二貴。不然我把這醜事出說去,不僅你兒子在書院裏擡不起頭,你的風味齋,更是沒得生意!”

沈二貴“妙語連珠”,將這多年連起來讀的書,都化作了今日的話語,將孫大人堵得一點兒說不出話來。

若將讀書的門道用在這方面上,還怕考不上童生不成?

那可是大把的銀錢!

“放放放......放肆!”

孫大人終於大喝一聲,費勁了極大的力氣,響徹了整個小河邊。

吳懷夕其實早就聽得一清二楚,正捧著肚子偷笑。聽到孫大人的大喝,才應聲奔過來,“孫大人!您怎麽了!”

她一邊奔,一邊一甩手將兩個甜瓜皮丟入小河中。

“撲通撲通。”甜瓜皮落入水中的聲音雖小,但激起陣陣漣漪。

說時遲,那是快。明軒不知從哪個位置躥出來,對著沈二貴飛身就是一腳。

他將沈二貴踢飛了一丈多遠,大聲喝道。

“大膽狂徒!敢對孫大人無禮!”

在空中飛旋的沈二貴,只聽得“孫大人”這三字,還沒落地,就直接暈了過去。

一時間,吳懷夕、明軒、溫拂曉、其他的兩名捕快紛紛朝著孫大人的方向奔來。

“孫大人!您怎麽了!”

大家十分擔憂。

孫大人大口喘著氣,氣得上氣不接下氣,“將,將此人,將此人直接打死!”

“孫大人您三思啊,此人並未犯法!”

明軒面上一臉擔憂,瘋狂勸阻,心中卻已經狂笑不止,只能掐上自己大腿根子的一把肉,才使自己不笑出聲來。

“打!狠狠地打!叫他咆哮本官!叫他侮辱本官!叫他說自己是本官的爺爺!叫他再也沒法出現在本官面前!”

吳懷夕將切好的甜瓜遞到孫大人跟前,輕聲安撫,“孫大人,您吃塊甜瓜消消氣,民女給您做吃食,您一定要消消氣,氣壞了身子,可不好。”

“吳小娘子,你說。”

孫大人接過甜瓜,大口咀嚼,甜瓜的汁水與香氣在他口中彌漫,他漸漸冷靜下來,“本官真的很胖嗎?”

“哪能啊,孫大人,您這是有福之相!”

周圍眾人不約而同地朝著孫大人豎起了大拇指,“孫大人,您這是有福之相啊!”

孫大人聽了誇獎,想了想,確實如此,本官有福。

沈二貴被其他的兩名捕快拖著帶走了,打死是絕對不會打死的,只是定是要吃不少苦頭,再也沒法去找別人麻煩了。

畢竟孫大人的一句“放肆”與明軒一句“大膽狂徒”響徹了整個小河邊,杏花村裏的不少人聽了這聲兒,都圍在不遠處瞧熱鬧。

大家都知曉了沈二貴不想活了,去找孫大人的麻煩,又瞧見沈家的前媳婦兒正與人生著火給孫大人做飯。

原是有孫大人罩著。

這誰還敢去惹?

明軒與溫拂曉將其他兩名捕快撿的柴火收攏起來生火,吳懷夕則是跟在後頭拿他倆剝好的豆子等食材煮野火飯。

這是江浙地區的一種燒法,選取的都是春日裏最應季的食材,也最適合春日裏踏青。

熱鍋燒油,將鹹肉煸出油脂,再將豌豆、蠶豆與春筍加進去一同炒熟,而後放入糯米,加水燜煮成飯便可,尤為簡單。

明軒與溫拂曉也想在一旁幫忙,尤其是明軒,將大柴火扔了好幾根進去,驚得吳懷夕連連用木棍將它們挑出來。

煮飯是要燜煮,這樣大的火,上頭的糯米還未煮熟,下頭的糯米就已經焦糊,可不好吃。

可這明軒跟在一旁,表面幫忙,實則是在搗亂,吳懷夕便將他趕去烤那些用簽子串起來的肉與蔬菜。

溫拂曉原本是能跟在吳懷夕身旁打下手的,豈料吳懷夕又怕明軒將那些肉類給烤糊,也將他趕到明軒那堆火那兒去了。

他恨!可惡的明軒。

用柴火在野外煮出來的飯,不出片刻就已經熟透。孫大人在一旁吃了好幾塊甜瓜,區區甜瓜,不過是一泡汁水,早就饑餓不已。

鍋蓋被掀開,鋪滿而來滿是糯米香。

這第一碗飯,自然要獻給剛剛發了大火的孫大人,撫平他那顆受傷的心靈。

這幾日給孫大人做的都是酸甜辛辣的菜,再好吃的味道,多吃了也要膩口,而春日食材獨有的芬芳,正好分給孫大人轉換味蕾。

野火飯入口是軟糯,富有彈性的糯米,溫香醇厚;蠶豆與豌豆已經被燜得軟爛,只是一呡就化開在嘴裏;春筍倒是頑強,依然脆嫩,給黏糯的口感增加了層次與風味。

清香襲人,倒是真像將春天嚼進了嘴裏。

那這適口的調味從何而來?

便是那切成細丁的鹹肉。

由五花腌成的肥肉肥瘦相間,吳懷夕率先用清水浸泡,除去了它大量的鹹味。如今被切成細丁混米飯裏,油脂豐富,卻又被蠶豆與豌豆沖散了膩味,融合得恰到好處。

“吳小娘子,再來一碗!”

孫大人吃了一碗,只覺得胃裏空空,就是吃上四五碗,也不為過。

明軒則從另一邊拿著一串雞翅奔了過來,十分得意手中的作品。

“孫大人,嘗嘗小的親自烤的雞翅,味道極好!”

孫大人瞥了一眼眼前的雞翅,糊黑一片,也許從它的外觀,可以瞧出來,這確實是一只雞翅。

“明軒,本官獎勵你,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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