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7.此人是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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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17.此人是gay
那日之後,瀾城一連幾天都是陰天,天空白茫茫的,周圍的景色也失去兩分色彩,如同時栩的心情。在感情裏受挫不至於讓他一蹶不振,只不過悵然若失的感覺縈繞在心頭,他做什麽都提不起勁兒來,懶散乏力,工作時勉強打起精神應對,一離開人群,就只想腦子放空地躺被窩裏。
時栩吃得下、睡得著,臉蛋不見憔悴,可沒精力再去維持外在的精致形象,不打理頭發,不噴香水,穿著簡單的衛衣加運動褲,低落的情緒由內向外擴散,常見他的人都能察覺到到他身上的反常。
用Jasper的話來說——omg,時栩你不像gay啦。
沒了時栩在辦公室和他說俏皮話,Jasper甚覺不習慣,也猜到時栩是失了戀,難得發揮了一下同事情,安慰他兩條腿的男人到處都是。
時栩嘆氣,有氣無力道:“可是像他那麽帥的男人不多見。”
“……”Jasper噎了一下,“時栩你幾歲了?看男人還看外貌。”
時栩虛心求教:“不然看什麽?”
Jasper:“看能力。”
受學歷崇拜驅使,時栩說:“他是瀾大的高材生,以後畢業了一定能找一份好工作。”
“我說的是床上的能力,不性福怎麽能幸福。”Jasper拋了個媚眼,“我也不是沒找過帥哥,個子高,肌肉大,賴不住第三條腿不爭氣啊,時間短到我演都沒法演,就那麽兩分鐘,我敢叫,他敢信嗎?我說好爽更像是在羞辱他。”
“……”
時栩沒有經驗,不確定忄生在戀愛裏到底占了多大的比例,想了想,“我還是得找一個帥哥,要不然我怕他和我站在一起會自卑。”
“那你倒是振作起來,一副死了老公的樣子,誰搭理你。”Jasper輕推他肩膀,“今晚和我們一起去Groove喝兩杯?”
Groove是一家圈內有名的gay吧,消費高,客戶整體的質量也不錯,適合尋歡作樂。
Jasper和其他兩個同事時不時會去那兒放松,時栩在實習生時期曾抱著見世面的心態跟著他們去過一次。
Groove一向熱鬧,那次十點鐘不到就沒座了,他們和另外幾個男的拼了桌,時栩忙著吃牛肉幹之際,Jasper借著游戲的名義和一個才認識不到半小時的陌生人激吻。時栩沒看清,只當他們在靠近說話,因為人聲嘈雜,還湊近了扯著嗓子大聲問“你們在聊什麽”,逗樂了在場其他人。
當初他目瞪口呆的模樣像是見到了妖魔鬼怪,如今在時尚圈裏見多了露水情緣和沒節操的男男女女,時栩自認為不會再天真到犯蠢了。
時栩想喝酒解愁,去舞池裏隨著音樂痛快地蹦跳,發洩出不該留存的那點兒不甘心,奈何錢包空空:“不去。”
Jasper:“我男朋友請客,確定不去?”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時栩很快改口:“不去……才怪。”
時栩不是奔著艷遇的目的去Groove,他素面朝天,身著舒適的舊衣服,鼻梁上還架了一副防輻射的藍光眼鏡,Jasper非說他拉低了他們整體的審美水平,在快要下班的時候,把時栩摁在化妝桌前給他做造型。
吃人嘴軟,時栩隨他去了,中途還打起了瞌睡。
他五官生得好,用化妝刷隨便描繪幾筆便能錦上添花、無可挑剔。並不誇張的陰影和高光讓眉骨更立體,霧霾藍的美瞳襯得他的眼睛更靈動,塗了唇釉的唇色比平日要深,色系自然,水潤得讓人想要咬上一口。
Jasper盯著鏡子,很滿意:“我真是天生吃這一碗飯的。”
時栩當然會化妝,但他喜歡自己原生態的臉,很少在自己臉上搗鼓,打扮的重點在於穿搭:“嘴巴黏糊糊的,不舒服。”
Jasper翻了個白眼:“你不要說這種直男的臺詞。”
化完妝,Jasper又給時栩配了一套燈籠袖V領的襯衣,領口點綴黑色的蕾絲,華美性感。
時栩感覺就差在臉上寫幾個大字了——“此人是gay”。
“會不會太高調了?”
“你以為你平時很低調嗎?”Jasper選了條人造水晶的項鏈給他戴上,點了點頭,“就這麽穿,保證有帥哥來找你搭訕。”
Jasper的判斷很準確,當晚他們進了Groove,沒多久就有好幾個男人端著酒杯過來想要認識時栩,其中有兩個長得還不賴。
他們雖算是帥哥,可身上那種游刃有餘的“老手”氣質,讓時栩絲毫提不起興趣,更別說他暫時還不想去接觸新的人。
他一一拒絕,挪到角落坐下,悶頭喝酒。酒吧音樂的鼓點落在他耳裏漸漸模糊,同桌人的嬉笑也不過是背景音,他沈默地往唇邊遞酒杯,一口飲盡,眼都不眨一下,像是在喝白開水,在嘈雜喧鬧的環境裏陷入一個人的寂靜,浪費了Jasper為他精心打造的外形。
Jasper恨鐵不成鋼,罵了他幾句也不管他了。
喝了不知道多少杯,胃已經適應了酒精的辛辣,時栩的眼眸染上醉意,腦袋暈乎乎的,心裏反而不難受了。
幾歲的時候,時栩就偷喝過爺爺在家裏泡的藥酒。爺爺買菜回家一看,酒沒了十分之一,偷酒的賊竟沒有醉倒,坐在墻邊臉紅紅地傻笑。
經過十幾年的成長,時栩的酒量在同齡人裏得歸於比較好的那一類,不過喝得猛了,生理上的感覺也來了,他起身說“借過”,朝衛生間的方向去。
他慢悠悠地走到衛生間門口,餘光瞥到一個熟悉的身影,腳步頓住,又往回退了幾步。
他偏過頭,眼睛微瞇,想戰勝酒精對大腦的影響,確認自己沒有看錯。
在衛生間出來的走廊上,有一個男生側對著他站立,露出的耳朵上戴著藍牙耳機,或許是酒吧空氣不流通,有些許悶熱,他脫下了黑色的工裝外套,裏面是一件無袖上衣,臂膀的肌肉線條流暢結實。
僅憑著半張輪廓分明的臉,時栩想,也不會有人能和席相煜這般相似。
是他。這次不是他蓄意接近,是純粹的偶遇。只是,席相煜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是gay,讓他不要白費心思,為什麽會出現在Groove這個gay吧?Groove裏到處都是姿勢暧昧的男人,即使有直男誤入了,也能夠很快反應過來,時栩不信席相煜會不知道。
時栩的心仿若被什麽擰了一下,氣不順,胸膛跟著起伏。
什麽意思?
席相煜究竟是不是gay?他是否在性向上說了謊,就為了拒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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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之後,瀾城一連幾天都是陰天,天空白茫茫的,周圍的景色也失去兩分色彩,如同時栩的心情。在感情裏受挫不至於讓他一蹶不振,只不過悵然若失的感覺縈繞在心頭,他做什麽都提不起勁兒來,懶散乏力,工作時勉強打起精神應對,一離開人群,就只想腦子放空地躺被窩裏。
時栩吃得下、睡得著,臉蛋不見憔悴,可沒精力再去維持外在的精致形象,不打理頭發,不噴香水,穿著簡單的衛衣加運動褲,低落的情緒由內向外擴散,常見他的人都能察覺到到他身上的反常。
用Jasper的話來說——omg,時栩你不像gay啦。
沒了時栩在辦公室和他說俏皮話,Jasper甚覺不習慣,也猜到時栩是失了戀,難得發揮了一下同事情,安慰他兩條腿的男人到處都是。
時栩嘆氣,有氣無力道:“可是像他那麽帥的男人不多見。”
“……”Jasper噎了一下,“時栩你幾歲了?看男人還看外貌。”
時栩虛心求教:“不然看什麽?”
Jasper:“看能力。”
受學歷崇拜驅使,時栩說:“他是瀾大的高材生,以後畢業了一定能找一份好工作。”
“我說的是床上的能力,不性福怎麽能幸福。”Jasper拋了個媚眼,“我也不是沒找過帥哥,個子高,肌肉大,賴不住第三條腿不爭氣啊,時間短到我演都沒法演,就那麽兩分鐘,我敢叫,他敢信嗎?我說好爽更像是在羞辱他。”
“……”
時栩沒有經驗,不確定忄生在戀愛裏到底占了多大的比例,想了想,“我還是得找一個帥哥,要不然我怕他和我站在一起會自卑。”
“那你倒是振作起來,一副死了老公的樣子,誰搭理你。”Jasper輕推他肩膀,“今晚和我們一起去Groove喝兩杯?”
Groove是一家圈內有名的gay吧,消費高,客戶整體的質量也不錯,適合尋歡作樂。
Jasper和其他兩個同事時不時會去那兒放松,時栩在實習生時期曾抱著見世面的心態跟著他們去過一次。
Groove一向熱鬧,那次十點鐘不到就沒座了,他們和另外幾個男的拼了桌,時栩忙著吃牛肉幹之際,Jasper借著游戲的名義和一個才認識不到半小時的陌生人激吻。時栩沒看清,只當他們在靠近說話,因為人聲嘈雜,還湊近了扯著嗓子大聲問“你們在聊什麽”,逗樂了在場其他人。
當初他目瞪口呆的模樣像是見到了妖魔鬼怪,如今在時尚圈裏見多了露水情緣和沒節操的男男女女,時栩自認為不會再天真到犯蠢了。
時栩想喝酒解愁,去舞池裏隨著音樂痛快地蹦跳,發洩出不該留存的那點兒不甘心,奈何錢包空空:“不去。”
Jasper:“我男朋友請客,確定不去?”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時栩很快改口:“不去……才怪。”
時栩不是奔著艷遇的目的去Groove,他素面朝天,身著舒適的舊衣服,鼻梁上還架了一副防輻射的藍光眼鏡,Jasper非說他拉低了他們整體的審美水平,在快要下班的時候,把時栩摁在化妝桌前給他做造型。
吃人嘴軟,時栩隨他去了,中途還打起了瞌睡。
他五官生得好,用化妝刷隨便描繪幾筆便能錦上添花、無可挑剔。並不誇張的陰影和高光讓眉骨更立體,霧霾藍的美瞳襯得他的眼睛更靈動,塗了唇釉的唇色比平日要深,色系自然,水潤得讓人想要咬上一口。
Jasper盯著鏡子,很滿意:“我真是天生吃這一碗飯的。”
時栩當然會化妝,但他喜歡自己原生態的臉,很少在自己臉上搗鼓,打扮的重點在於穿搭:“嘴巴黏糊糊的,不舒服。”
Jasper翻了個白眼:“你不要說這種直男的臺詞。”
化完妝,Jasper又給時栩配了一套燈籠袖V領的襯衣,領口點綴黑色的蕾絲,華美性感。
時栩感覺就差在臉上寫幾個大字了——“此人是gay”。
“會不會太高調了?”
“你以為你平時很低調嗎?”Jasper選了條人造水晶的項鏈給他戴上,點了點頭,“就這麽穿,保證有帥哥來找你搭訕。”
Jasper的判斷很準確,當晚他們進了Groove,沒多久就有好幾個男人端著酒杯過來想要認識時栩,其中有兩個長得還不賴。
他們雖算是帥哥,可身上那種游刃有餘的“老手”氣質,讓時栩絲毫提不起興趣,更別說他暫時還不想去接觸新的人。
他一一拒絕,挪到角落坐下,悶頭喝酒。酒吧音樂的鼓點落在他耳裏漸漸模糊,同桌人的嬉笑也不過是背景音,他沈默地往唇邊遞酒杯,一口飲盡,眼都不眨一下,像是在喝白開水,在嘈雜喧鬧的環境裏陷入一個人的寂靜,浪費了Jasper為他精心打造的外形。
Jasper恨鐵不成鋼,罵了他幾句也不管他了。
喝了不知道多少杯,胃已經適應了酒精的辛辣,時栩的眼眸染上醉意,腦袋暈乎乎的,心裏反而不難受了。
幾歲的時候,時栩就偷喝過爺爺在家裏泡的藥酒。爺爺買菜回家一看,酒沒了十分之一,偷酒的賊竟沒有醉倒,坐在墻邊臉紅紅地傻笑。
經過十幾年的成長,時栩的酒量在同齡人裏得歸於比較好的那一類,不過喝得猛了,生理上的感覺也來了,他起身說“借過”,朝衛生間的方向去。
他慢悠悠地走到衛生間門口,餘光瞥到一個熟悉的身影,腳步頓住,又往回退了幾步。
他偏過頭,眼睛微瞇,想戰勝酒精對大腦的影響,確認自己沒有看錯。
在衛生間出來的走廊上,有一個男生側對著他站立,露出的耳朵上戴著藍牙耳機,或許是酒吧空氣不流通,有些許悶熱,他脫下了黑色的工裝外套,裏面是一件無袖上衣,臂膀的肌肉線條流暢結實。
僅憑著半張輪廓分明的臉,時栩想,也不會有人能和席相煜這般相似。
是他。這次不是他蓄意接近,是純粹的偶遇。只是,席相煜口口聲聲說自己不是gay,讓他不要白費心思,為什麽會出現在Groove這個gay吧?Groove裏到處都是姿勢暧昧的男人,即使有直男誤入了,也能夠很快反應過來,時栩不信席相煜會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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