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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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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墻

最後笑了一聲。

“我爸說怕我頂不住?”

“那你回去轉告他——”

“當年我媽是怎麽死的,他比誰都清楚。”

“我頂不住,是他給我種下的。”

“但現在我站住了。”

“我不是靠歸宿。”

“我是靠清算。”

“我不是要他放心。”

“我是要他——認命。”

她說完這句,掛了電話,重新打開微博。

她發了一張圖。

是一張賬本的局部照片。

上面寫著:

【反饋備註:受接待者好評,推薦再用】

她配了一句話:

【這不是記錄。這是人命被登記的證據。】

【她不是商品。】

【我也不是。】

趙意之是晚上七點半落地的。

航班原本是定第二天淩晨轉機,但她前一程飛的是公務倉,剛落地就被人認了出來。

機場有人拍到她下飛機那一刻,穿著風衣,戴著墨鏡,還拉著一個硬殼行李箱。

她走得慢,但臉上沒慌。

因為她以為她能走。

她以為程文海已經把“第三批名單”壓下來了。

她以為調查組那邊還在“內部評估”。

她以為她逃得夠早——

但她錯了。

移民局的人等了她一天一夜。

她落地十分鐘,護照還沒蓋章,就被兩名身穿便衣的調查組成員帶走。

全程沒吵沒鬧,行李都來不及拿。

她只說了一句話:

“我要見程漾。”

這句話傳回來那晚,程漾正在整理聯絡組本周的登記數據。

一共新增受害人登記:二十七名。

其中八人願意實名。

三人願意錄音。

有一個,甚至準備錄視頻指證。

那姑娘坐在聯絡室裏,臉色蒼白,一只手還纏著紗布。

她說她不是“想告誰”。

她說她就是想——

“死之前,講個明白。”

她說她試過了:

割腕、喝藥、跳河,全失敗。

她說她不怕死。

她怕她死了,像沈一諾那樣,被寫一句“疑似精神異常”。

她說:

“你們都知道她不是瘋的。”

“那我現在就想讓你們知道——我也不是瘋的。”

“是他們把我逼瘋的。”

“不是我活不下去。”

“是他們不想讓我活。”

程漾聽完這些話,眼眶發漲。

她沒哭,也沒說“我們一定會幫你”。

她只問了句:

“你還想活下去嗎?”

那姑娘點點頭,聲音小得像蚊子響。

“想。”

“那你留下名字。”

“留下故事。”

“我們現在不是在寫申訴。”

“我們在寫——人命案卷。”

第二天早上,“趙意之被遣返”正式掛上通報:

【涉嫌跨境協助人力安排、隱匿資金流、身份資料代加工、違規持有國家級出入境批件】

通報最後一句話寫得尤其紮眼:

【該人員系程文海原配偶、曾任文化系統行政外聯人員】

網友看完後第一時間不是驚訝,而是問:

【文化系統也卷進來了?】

【外聯?不會是搞藝術節那批人吧?】

不到半小時,“風荷會所”另一個合夥人——馮康,被突破口供。

他交出了一份“資源流轉授權名單”。

全是代號,但後綴統一是“文編”。

調查組的人當場對上庫。

確實是文化系統下屬單位、某“青年藝術創作實驗項目”。

曾經上過電視,拍過紀錄片,說是“幫助年輕人實現藝術夢想”。

程漾拿到這份資料時,整個人沈了兩秒。

她記得——

沈一諾的日記裏寫過:

【我報了一個免費的表演培訓班,他們說是幫我們這種沒有機會的孩子“圓夢”。】

【我那時候以為,真的是好事。】

【結果我第一節課,就被叫去量腰圍。】

【還說——衣服要合身,才顯得“幹凈”。】

她不是最早被抓進去的。

她是最早信了“機會”的。

這件事公布那天下午,全國有六個城市同時出現“聯名舉報信”。

有匿名賬號發起聯署。

有公益團體發倡議。

還有法律專業在校大學生主動寫了一個法律分析報告:

【系統性性別壓迫結構的識別與剝除建議方案】

附件第一句話就是:

【我們知道,她不是商品。】

【但她們,被當成了商品。】

【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把她們從商品變回人。】

晚上九點。

程漾發了條微博。

配圖是一張“聯絡組登記墻”的照片。

上面貼著一張張便簽紙。

每張紙上只有一句話。

【我在。】

【我願意。】

【我沒瘋。】

【我能活。】

【我記得她。】

她沒配文字。

但下面評論一片刷著:

【我們不是她,但我們和她一樣。】

【她們不是一起死的,但可以一起翻案。】

【她不是商品,我們也不是。】

【記住這個名字:沈一諾。】

省紀委的人進文化系統那天下午,動靜不算大。

沒有電視直播,沒有新聞推送。

但系統裏所有人都知道,是真的來了。

三輛車,七個人,直進“文化人才發展中心”辦公樓。

書記、主任、項目組長,所有人全在。

他們來了一句話沒說,先拿走了三份電腦硬盤。

其中一塊,是“青年藝術創作實驗項目”的。

下午三點半,組長失聯。

不是請假,也不是“帶病調休”。

是人徹底消失。

最後一條微信停在上午十點零八分,內容是:

【我們是不是走得太快了?】

配圖是一張會議記錄。

那天會議主題叫:

【資源交流·年末接待安排協調會】

坐席名單上,有四個名字。

其中一個,程漾見過。

是她爸曾經帶她去參加“文化系統迎春會”時介紹過的:

“這是我學生。”

“文化口現在有點事,他先頂著。”

她當時沒放在心上。

現在才知道——

這不是頂事。

這是頂人命。

就在這天上午十點,程漾收到平臺方一封正式郵件:

【根據上級指示,現授權貴方設立“臨時協助窗口”,統一接收與處理‘非正常社交安排受害人’登記材料,聯絡系統已開通,後續將配合立項備案流程。】

一句話:她和聯絡組正式接入官方流程了。

不是民間舉報。

是系統認可。

她坐在辦公室,看著那封郵件盯了很久,最後回了兩個字:

【收到。】

然後她關了網頁,起身拉開窗簾。

外面風有點大,天灰灰的,樓下還有人舉著手機在拍她辦公室的方向。

她沒避。

她站著站著,突然說了一句:

“我們開始建第一批‘人名墻’。”

林茜一楞:“建哪種?”

“實名的。”

“把願意留下名字的全貼出來。”

“讓他們看看——”

“不是一個‘瘋子’在喊。”

“是一個個活人,在講自己怎麽死過一遍。”

當晚六點,墻建起來了。

A4紙貼了整整三面墻。

名字一個一個寫上去。

沒配經歷,沒寫故事。

只有名字。

因為他們說——

“我現在還不能說。”

“但我想留下我的名字。”

“我要是死了,也要有人知道我叫啥。”

“不是編號。”

“不是‘她’。”

“我叫我自己的名字。”

這件事第二天就上了熱搜。

第一批實名墻公布

評論區裏沒有爭論。

全是沈默+轉發。

甚至有人自發開始做“城市版”名字墻,在自己學校、社區、辦公室裏貼上——

【如果你願意留下名字,告訴我們。】

【她不是商品。】

【我們也不是。】

就在所有人以為這事終於要走入“正義流程”時,政務系統那邊開始反撲了。

第一步,不針對程漾。

針對律所。

她所在律所的運營賬戶突然被查稅務。

兩個項目被叫停,三個月內不得再承接新的“社會性項目”。

理由是“程序合規性待核實”。

主任給她打電話那天,語氣覆雜。

“你這邊做的事,我們都理解。”

“可你也知道,我們吃的是這口飯。”

“這事再鬧下去,我們不是幫不了你。”

“是會一起塌。”

“你是不是……可以歇一歇?”

“或者你換個角度繼續?”

“比如,做個公益項目?”

“別再老往人身上撞了。”

“上頭的意思——也不是讓你閉嘴。”

“是讓你‘理性點’。”

這句話她聽得太多了。

她都不用多想,張嘴就說:

“他們不是讓我理性。”

“他們是怕我說得太實。”

“怕我不是在吵。”

“而是在講流程。”

“怕我不是在罵。”

“而是在翻證據。”

“怕我不是在鬧情緒。”

“而是在立卷。”

“你要是也怕,那我退出。”

“我不想讓你們一起塌。”

主任那頭沈默了三十秒。

最後說了一句:

“你別退。”

“我們扛。”

“但你也得記住——你在往哪兒站。”

程漾說:“我沒站隊。”

“我站的是死人那邊。”

人名墻出事那天是周六。

上午十點,聯絡組辦公室剛開門,林茜就沖上樓來,臉色不太對。

“墻被撕了。”

程漾一怔:“哪堵?”

“二樓那面,西墻。”

她當場下樓。

走廊上靜悄悄的,清潔工不在,門口監控剛好壞了一天。

整面墻原本貼著將近四百張名字,現在被人撕走了大半,留下亂七八糟的殘邊,紙角還帶著手指劃過的油漬。

不是風吹的。

是人動的。

她盯著墻看了幾秒,沒說話。

轉身回辦公室,打開微博,發了一張圖。

只寫了一句話:

【你們連死人的名字都怕?】

評論區炸了。

有人說:

【她們只是名字,又不是實錘。你怕啥?】

【你撕一張,我們就寫十張。】

【她們貼上墻,是因為她們連墓碑都沒有。】

四小時內,全國二十七所高校自發覆刻“人名墻”。

有寫在展板上的。

有貼在宿舍樓公告欄的。

有直接用粉筆在操場地面畫的。

每一面墻上都有一個位置是空的,寫著:

【她還沒來得及說,就被關在包廂裏了。】

晚上七點,中央發布第一次“跨地區聯動專項清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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